书名:数字化骑士

数字化骑士第4部分阅读

    面,足够你在三年时间内把我的药草学和纹章学知识学全了。多的时间我可以和你讲讲一些其它方面的心得体会。”

    “那么,我走了,神甫。”布鲁斯已经推开了教堂的大门,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停了下来。他转过身,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然后,向着查理神甫深深的鞠了一躬。“谢谢您的教诲,我的……老师。”

    查理神甫内心感动,却什么也没说。他只是挥了挥手,目送布鲁斯转身上马,在两个随从的陪伴下消失在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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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11点的时候上传新章节不知为何没有成功,现在补上。

    非常感谢大家的收藏和推荐,西楼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无以为报,只有用保持稳定更新来回馈诸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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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夜骑

    太阳已经落山了,照亮整个荒原的,是天空中晚霞那最后一丝暗红色的光。

    三名骑手在荒地上纵马飞奔,力求能在天完全黑下来以前多赶一点路。他们正是布鲁斯和两个随从,其中布鲁斯骑的马要明显矮小瘦弱一些。

    扑面而来的风吹的布鲁斯的头发向后飘扬,耳畔风声猎猎,大团的空气迎面撞了过来,随即马上被远远的甩在了身后,这种速度的快感布鲁斯还是第一次体验。

    “嘿,沃顿,史密斯,你们谁和我换匹马吧。”布鲁斯大声喊叫道。“我这匹骑这还是有点不够劲啊。”

    “这可不行,少爷。老爷吩咐过了,第一年只能让你骑骒马(既母马)。”说话的是史密斯,他从小就是约翰骑士的玩伴,约翰接受自己父亲也就是布鲁斯的爷爷的骑士训练时,史密斯也跟着练习过,长大就当了约翰的骑士扈从,和约翰骑士一起服役,一起退役。在整个骑士领内,他的地位仅次于韦恩一家,因此也是骑士领内少数几个敢于直接拒绝布鲁斯要求的人物之一。

    “史密斯说的对,少爷你年纪还小,公马的性子烈,还不适合你。我看我们还是专心赶路吧,天黑以后就不能这么跑了,估计我们今天回家至少要跑三个小时。”沃顿也开口了。他原本是个草原人,约翰骑士在军队服役时,沃顿是他们联队的轻骑探马。虽然持矛冲阵不如训练有素的正规重装骑士,但对于使用马刀和骑射却很在行。在军队的服役期结束后,沃顿不知为何厌倦了以前草原上居无定所却自由自在的放牧生活,加上很敬佩约翰骑士那豪迈的男子汉风度,因此山个接受了约翰骑士的邀请,成为他的两名扈从之一。

    布鲁斯知趣的闭上了嘴巴专心策马,这两人都是看着他长大的长辈,忠心耿耿也有自己的主见,是父亲仅有的两名心腹,可以算是布鲁斯的叔父了。在他们面前,布鲁斯可摆不起少爷的架子。

    马背随着高速奔驰变得很颠簸,和平时小跑状态的平稳有很大的不同。布鲁斯的骑术都是两人教的。为了在天黑前尽量多赶路,这是他们第一次允许布鲁斯这样放马狂奔。他只觉得自己的小在马鞍不停的撞击下越来越疼,马上就要开花。胃里面吃下来的东西也随着身体的剧烈震动开始翻江倒海,如果不是强忍着,布鲁斯觉得自己马上就会吐出来。

    沃顿一直在留意布鲁斯的表情,看见他开始哧牙咧嘴起来,会心的笑了。什么样的训练都比不上切身体会到的痛苦来得深刻,是时候教这孩子一点新东西了。

    “少爷,你这样的姿势在马小跑的时候还行,真正速度快起来是应付不了的。”沃顿示意布鲁斯学习自己的姿势。“象我这样,把身体抬起来一点。”

    布鲁斯看着沃顿,发现他的姿势确实和自己有些不同。沃顿与其说是坐,不如说是半蹲在马鞍上,全靠踩在马镫上的双脚来提供支撑力。

    布鲁斯学着沃顿的样子,把一点一点的抬离了马鞍,他的重心立刻随着马背的颠簸摇晃了起来。为了克服这种不稳定,布鲁斯的双腿无意识的了马腹。与此同时,两边的史密斯和沃顿控制自己的马向布鲁斯靠拢了过来,随时准备出手应付意外的发生。他们都是非常优秀的骑手,可以确保布鲁斯的绝对安全。

    “很好,双腿用力马腹,确保自己的稳定。”沃顿一边策马一边指导布鲁斯的动作。“现在你感觉怎么样?”

    “很累,马背晃的太厉害了,要很费劲,而且就算了也很不稳。”

    “那是因为你没掌握到重心的缘故。除了自己的重心,马的重心你也要感觉到。要让自己的重心配合马的重心微微的起伏,这样会省力的多,也稳当的多……”就这样边骑边教,天很快就黑了。

    月光的照耀下,远处的原野上隐约露出了一些屋舍的影子。沃顿挥了挥手,三人逐渐放慢了马的速度。

    “怎么样?”史密斯问道。

    “小牛村就在前面。”沃顿抬头看了看天空。“还好今天晚上月亮很圆,又很晴朗,我还看得清地面。”作为草原人,他的视力比另外两人要好的多,夜行骑马的经验也很丰富。要知道这个世界的可没有电灯,大多数的平民晚上也点不起并不算便宜的蜡烛,夜晚是非常黑暗的,如果碰见没有月亮的阴天,晚上赶路是不可能的。

    “过了小牛村就没有路了,都是荒草地和树林,我们要不要继续赶路?”史密斯的担心很有必要,他们到现在为止只走了一半的路程,如果沃顿这个引路人没有信心,他是不会让少爷去冒险的。

    “与这相比,我更担心的是少爷现在的状态。”沃顿回头看了看布鲁斯。“怎么样,少爷,还坚持的住么?”

    “体力上没问题。”布鲁斯现在已经渐渐熟悉了马匹狂奔的节奏,而他的耐力即使和成年人比起来都是非常不错的。“就是大腿很疼,好象磨破皮了。”

    “这是成为一名合格骑兵必经的过程。”沃顿说道。“只有等到双腿内侧都磨出了厚厚的老皮你才会真正适应,咬牙坚持吧少爷。”

    “我们继续赶路。”沃顿思索了片刻后说道。“今天的夜行对于少爷来说是难得的一课,凑巧夜光也不错,我有九成的把握把少爷平安带回家。”

    “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史密斯拔马欲行,却又突然想到了什么停了下来。“要做个火把么?”他问沃顿。

    “不用,火把的光会掩盖住月光,这样我反而看不见远方,容易迷失方向。”沃顿说道。“等到了树林再说吧,那里我们会需要火把。”

    “我来领路,少爷走中间,史密斯你殿后。”沃顿打马前行,走在了三人的最前方。“我们穿过村子,速度放慢一些,农田的附近会有许多田鼠洞,马蹄陷进去可不是好玩的,说不定一匹好马就这样废了。”

    穿过小牛村之后就没有路了,三人的速度不得不慢了下来。马由大跑变成了小跑——在黑夜里纵马狂奔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任何一个平时不起眼的小土坡或者小水洼都可能要了骑手的命。如果不是有沃顿这个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草原人引路的话,史密斯是说什么也不会让布鲁斯在夜里赶路的。

    “史密斯叔叔,你说我们会不会遇见狼?”布鲁斯有点担心的问道。

    “狼,哈哈。我还真巴不得那头不开眼的狼来找我们呢。”史密斯闻言大笑道。“别看那些农夫说起狼怕的要死,我们可是骑士,我的狼皮褥子正好也有点旧了,想换床新的。”他拍了拍挂在马鞍边的骑士剑鞘,一股豪气应运而生。

    “是啊,我们受过训练,有武器,即使是熊来了也要斗上一斗,更别说狼了。”沃顿也笑道:“而且这里的草原很小,不会有狼群。孤狼来了,我都不用刀箭,用套马杆就能把它抓住。”他从军之前是部落里的马倌,对打狼有很丰富的经验。

    “比起野兽,盗贼更值得担心。”史密斯说道。“当然,这一路上我们不会遇见真正有威胁的盗贼,他们都在更偏远的山林里躲着呢。”

    确实,巨木镇周围有十六个骑士领。也就是说,有着十六位世袭骑士以及四五十名骑士扈从保卫着这片土地。再加上可以随时拼凑出来的至少两百名武装农夫,没有任何大股盗匪能在这样的打击力量下生存下来。他们都远远的避开了骑士领的势力范围,藏在偏远的深山老林中,过着野人一般的生活。受到他们侵扰的也只有一些公国统治范围边缘的偏远村落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公国的行政能力和它的生产能力一样落后,并不能有效的管理到国土的每一个角落。

    就这样一路无惊无险,布鲁斯一行三人经过将近四小时的跋涉,终于安全抵达了自己的家园——韦恩家族的世袭骑士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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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家中夜话

    策马小跑进了院子,布鲁斯只觉得两条腿仿佛已经不是自己的一样,一点力气也用不上来,终于到家了。夜里骑马赶路还真是件体力活,如果时间再长那么一点的话,布鲁斯怀疑自己是否还能坚持下来。

    艰难的从马背上爬了下来,下地的时候布鲁斯两腿一软,差点扑倒在地面上。两条大腿内侧的皮肤已经完全被磨破了,火辣辣的疼,裤管上渗出了一小片一小片的血迹。

    马棚里传出几声咳嗽,是马夫老杰克。上半夜他都是睡在马棚里的,喂过一次夜草之后才会回自己屋里睡。

    “布鲁斯少爷,是你么?”杰克在黑暗中问道。

    “是我,老杰克,你睡着,别管我。”

    “还是我来吧,少爷你快去歇着,赶了这么久夜路累坏了吧?”说话间老杰克已经起身从马棚里走了出来。

    “不,别帮布鲁斯,让他自己来。”房子的大门打开了,约翰骑士那魁梧的身躯出现在门口。“屋里的人,把灯点上。”约翰喊了一声,不久房子里就传来了蜡烛的光亮。

    “我得天老爷,月亮都这么高啦……”

    “谢天谢地,少爷回来了。”

    “纳莎,快去烧点热水,给少爷烫个脚……”

    约翰骑士家有四口人:老爷、夫人、布鲁斯和弟弟玛库。另外还有一个马夫,一名管家,一名厨娘和几个打杂的长工。现在随着老爷的一声喊叫,仆人们都醒了,开始忙活起来。

    约翰骑士没有再说多余的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布鲁斯。

    布鲁斯向父亲弯了弯腰。“父亲,我回来了。让您担心了真对不起。”

    约翰骑士挥了挥手,示意布鲁斯做自己该做的事。“别的先不多说,先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

    布鲁斯点了点头,转身借着屋里传来的微弱的光亮,把马鞍和挂毯从马身上卸了下来。然后牵着马笼头,一瘸一拐的在院子里遛起马来。

    马和武器,是骑士的第二生命。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照顾好自己的马,这是约翰骑士在不久之前允许布鲁斯骑马的同时,告诉他的第一条守则。

    “韦恩家的男人,还真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犟汉子啊。”看着院子里沉默不语的两个男人,老杰克在心里发出了一声感叹,转头回到马棚里继续睡觉去了。

    牵着马在院子里一圈又一圈的慢步走着,布鲁斯觉得自己已经麻木的两条腿渐渐恢复了知觉,力气也一点一点的回到了腿上,他的脚步轻快了起来,就是疼痛依然存在。

    遛了十几圈之后,约翰骑士发话了。“马身上凉下来没有?”

    布鲁斯伸手摸了摸马背。“已经凉了。”他回答道。

    “那好,把马牵进棚子,我在屋里等你。”

    布鲁斯拿出马毯把马身上的汗仔细的全部擦干,在确认马身上没有继续出汗后把马牵进马栏,卸下笼头安置好,转身进了房子。

    客厅里,约翰骑士面色严肃,端坐在椅子上,盯着在自己面前站好的布鲁斯。布鲁斯的妈妈简这时也已经穿戴整齐,出了卧室坐在约翰的身边。

    “布鲁斯,告诉我,骑士八德的第七条是什么?”

    简忍不住说话了:“老爷,布鲁斯还是个孩子,您对他是不是太……”

    “你个娘们给我闭嘴,”约翰立即打断了夫人的求情。“我教育儿子的时候,你最好少出声。”

    简立刻沉默了,约翰骑士在家里从来都是绝对的权威。

    “是诚实。”布鲁斯从容的回答道。“引申开来就是不欺骗他人、守信、言出必行。”

    “那么告诉我,为什么今天你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在天黑前回家?”约翰骑士扳着脸,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既威严又庄重。他对布鲁斯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这孩子从小就非常的聪明,比他这个父亲要机灵的多,身体也遗传了韦恩家一贯强壮的优点。这些都还罢了,关键是这孩子非常的自觉和刻苦,布鲁斯从六岁七就一直在有计划的训练自己,不论春夏秋冬刮风下雨,从没有一天中断过,这些约翰骑士都看在眼里。

    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有,刻苦的人有,强壮的人也多的是。但是既聪明,又刻苦身体也强壮的人却非常稀少,至少在巨木镇和周围的上百个村庄中,约翰骑士只知道自己的儿子布鲁斯这么一个。

    这样一个孩子居然是自己的儿子,绝对是韦恩家的幸运,韦恩家将来也一定会在布鲁斯手中发扬光大。约翰骑士甚至幻想着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够亲眼看到韦恩家的世袭爵位在布鲁斯的经营下升上那么一级,成为奥布莱恩公国四十二个男爵贵族中的一员

    所以,约翰骑士绝对不会允许在布鲁斯的成长过程中出现任何坏的苗头。他知道自己能教给布鲁斯的不多——布鲁斯每天的训练在约翰看来,比当年自己父亲的那套东西要高明的多。所以,约翰骑士将自己定位成了一个监督者的角色:当布鲁斯出现了懈怠的情绪或者方向上的偏差时,约翰骑士会毫不留情的用最强力的姿态将他赶回正道上。听说镇上新来了个马戏团,这小子正在贪玩的年龄,不会跑去看马戏了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沃顿和史密斯两个家伙就失职了啊。自己当初派他们两个跟着布鲁斯去镇上,既有护送,也有监督的含意在里面。不过这两个老东西跟了自己十多年了,要训斥他们可真还有点拉不下脸啊。

    “事情是这样的,父亲大人……”布鲁斯不慌不忙的把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一点点告诉了约翰。

    “是这样么?”约翰还想绷着脸,但是他的努力失败了。一丝得意的微笑出现在了他的嘴角,然后笑意越来越浓,最终骑士大人的脸上乐开了花。

    事情不但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糟糕,甚至是自己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好的消息啊。什么时候开始,韦恩家的人也开始被上流圈子的成员夸奖“聪明”了?而且,说这话的还是一位从帝都来的,见过大场面的神甫。他还说什么来着?圣殿骑士团里也没见过布鲁斯这么完美的体型?果然这小子的训练有道道。

    不过,从布鲁斯的描述中,约翰骑士也听到了一个危险的信号。

    “等等,你说查理神甫希望你做他的学徒?”约翰骑士问道。

    “是的,父亲大人,不过我当时就拒绝了。”

    “对,这个事情绝对不能答应。”开什么玩笑,虽然神甫一直都是约翰尊敬的对象,但他从来没有想过布鲁斯成为神甫的可能性。韦恩家的家业还需要儿子来主持呢,最好再生几个聪明伶俐,象儿子这么优秀的孙子出来。

    “嗯,你绝对不能当神甫的学徒。不过你可以问问神甫,看他收不收你弟弟。如果可能的话,将来让玛库跟着他进教会倒是不错的。”不是约翰偏心,两个儿子他都喜欢,不过玛库的能力和他哥哥相比差的实在是太远了,绝对继承不了家业。

    神圣联合王国的贵族继承法是单传法,没有继承权的后代在成年后必须离开家族自己谋生。这样做可以控制王国中贵族势力的蔓延,但是对于那些没有继承权的人来说,却有点残酷。

    如果玛库成年后离开韦恩家自己闯荡,他的选择并不多。大多数和他一样的人会选择去军队中服役,退役后用自己的酬劳和家里的补贴买一块地做个小地主。也有些人会选择从商,但具有商业才能的人并不多,那些失败的人要么会被某个贵族雇佣,成为扈从骑士或者伴当,要么回乡做个农夫,从此度过平庸的一生。和这些相比,能成为神甫绝对是个非常有诱惑力的选择。

    “是啊布鲁斯,你一定要记得问啊。”简也说话了。如果玛库能成为神甫,最高兴的就是她这个母亲了。

    “对了,你不是在和神甫学纹章学么?”约翰又想起了一出。“那你有空想想,将来韦恩家的纹章应该画个什么图案才好看。”

    布鲁斯暗地叹了一口气。父亲对自己的期望值太高了,可自己将来是不可能继承家业呆在这小小的骑士领中的。如果将来父亲知道了自己的目标,会失望成什么样?看来,玛库的训练计划是时候提上议事日程了。自己不能继承家业,就为韦恩家培养出另一位合格的继承人来吧。

    “父亲,我还没吃晚饭。”布鲁斯提醒约翰骑士。中午那餐饭后又是上课又是赶夜路的,布鲁斯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对对,纳莎,快去厨房弄点吃的。还有你,布朗,去端盆热水,把我的绷带也带过来,我要先给布鲁斯处理一下伤口……”

    第十二章骑士的天职

    有规律的日子总是过的特别快,一转眼两年时间过去,布鲁斯已经十二岁了。

    两年的时间内,布鲁斯长高了十五公分,现在他的身高达到了一米六五,已经超过成年人的平均身高,在本地区的一群骑士们的孩子中更是显得鹤立鸡群,高人一等。

    力量上的差距更是明显。虽然因为担心影响生长发育的缘故,布鲁斯没有进行太过深入的力量锻炼,可是每天的开弓训练效果也十分显著。布鲁斯现在已经能开拉重三十五公斤的长弓,并且能射中三十米外静止不动的南瓜大小的物体。

    拉重三十五公斤的长弓,已经属于战弓的范畴之内了。威力足够杀伤一百米开外不穿甲的人,而布鲁斯的准头经过两年的训练,也早已远超及格线。可以说如果布鲁斯现在就加入军队,至少也能成为一名及格的步弓手。

    为了充分锻炼自己的双臂,布鲁斯的左右手开弓是一起练习的,所以他左手的力量并不逊色于右手。而且,布鲁斯不但地中海式的步弓开弓法和蒙古式的骑弓开弓法都有练习,也别出心裁的练习用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拉弦。这样的训练使得他每只手指的骨节都十分强壮和牢固,并且握力大的惊人,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轻易在握手时捏碎同龄人手上的每个骨节。

    器械的练习也早已取代了几年前的广播体操和瑜伽。现在布鲁斯每天都会在父亲的指导下学习怎样熟练运用骑士长剑和短柄斧。骑士长剑重三点七公斤,短柄斧的重量则达到了夸张的八点六公斤。两者都有各自的用途,长剑用来杀伤轻步兵,如果运用得当的话也能对穿鳞甲或者锁子甲的重步兵造成伤害,并且,是否能娴熟的使用长剑也是对合格骑士的一种认定标准。而短柄斧则是专门用来攻破全身板甲这类重甲的,在重装骑士之间的对决中,是非常有效的武器。

    每天花费两小时挥舞这种沉重的武器,很好的锻炼了布鲁斯腰腹和背部的力量。虽然他现在即使用尽全力也无法对只用单手的约翰骑士造成什么威胁,不过父亲告诉他,如果手中有根木棍的话,打赢个农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不过就在今天,布鲁斯的训练内容中多了新的一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

    一大清早,约翰骑士就在仆从们的帮助下全身披挂了起来:祖传的那套全身骑士甲被他穿上了身。由于骑士甲复杂的结构,一个人靠自己的能力穿好这套盔甲的要花上至少半个小时的时间。并且,马棚里那匹最好的公马被牵了出来,约翰骑士轻巧的翻身上马,盔甲那四十多公斤的重量似乎对他没造成什么影响。从仆人手里接过自己的长矛和盾牌后,骑士命令自己的两个儿子骑上马,跟他去骑士领外的跑马场一趟。

    跑马场在骑士领外草原的深处,离村子大概有接近两公里的距离。这是一块人工平整出来的草地,长一百五十米,宽六十米,周围有木制的围栏,场内还有一间马舍和几间茅草屋。据说一百多年前的某位祖先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动用了领内的所有劳力,才建成了这里。

    由于距离村子有点远的缘故,韦恩家的成员和扈从们很少来这里练习马术,大部分的设施都带着一股破败的味道。布鲁斯一直很奇怪先人们花费了大力气修建的跑马场为什么会选在这个偏僻的位置,不过现在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那位祖先的理由。

    “今天我要教你们的,是一个真正的骑士最重要本领。没有掌握这种本领的骑士,没有存在的必要。现在,首先告诉我,骑士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玛库,你先说。”

    弟弟玛库今年刚满十岁,才到可以骑马的年龄。和布鲁斯的成熟稳重相比,玛库的表现要正常的多,也就是说,和大多数的孩子一样天真、幼稚。

    “我不知道,爸爸。我猜应该是为了消灭敌人吧?”玛库费力的思索了半天,迟疑的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们王国的常备军有八万人,其中骑兵不到十分之一,而在骑兵中,真正的重装骑士才两千人。敌人都给我们消灭了,其它人做什么,在旁边摇旗呐喊么?”

    约翰骑士不满意小儿子的回答,又把问题丢给了他的哥哥:“布鲁斯,你说说,骑士的任务是什么?”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布鲁斯在前世对中世纪的骑士并没有什么研究,而以他目前的生活阅历,和战争这么夸张的事情更不会有交集。布鲁斯思考了一下,然后给出了自己认为最有可能的答案:“突破防线?控制战场局势?总之就是主导战斗的走向一类的吧?”这是他根据现代战争中的装甲部队的作用得出的结论,中世纪的骑士在战斗中起到的作用应该和现代的坦克差不多吧?这个世界战争的规模和现代不能比,两方直接参与战斗的兵力的总和如果加起来超过三万人,就可以称的上是帝国级别的会战了。因此现代装甲部队打击战略纵深,撕裂敌方战略部署之类更宏观的作用他没敢说。

    “算是比较接近的答案了。”约翰骑士对他的回答还算满意,布鲁斯毕竟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能想到这个份上已经不容易了。

    “重装骑士在战场上唯一的作用,就是破阵。”约翰骑士面容无比庄重的沉声说出了正确的答案。

    “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军队,训练多么精良的士兵,没有严密的阵型的话,都只会是一盘散沙而已。想要取得战斗的胜利,需要做到的只有两点:保持住自己的阵型,打乱敌方的阵型。将他们分割,包围,变成互相不能支援的小块,这是取得胜利最有效也是最省力的途径。”

    “我们神圣联合王国的重装骑士是大陆上最强的。为什么?因为我们的训练最精良,战斗最勇敢,冲击最坚决,也因为战场上没有我们撕不开的阵线。成为一把锐利的尖刀,像切黄油一样切开敌人的阵型,胜利就到手了一大半。这就是我们最应该也唯一需要做的。剩下的事情,交给其它人就行了。”

    约翰骑士结束了自己的长篇大论,这番话是他绞尽脑汁想了一晚上才想出来的。对于一向更愿意用肌肉来思考的他来说很费劲。不过从布鲁斯的眼神中,他很欣慰的发现自己所说的话起到了效果。

    “那么,如果敌人也派出重骑兵来阻止我们怎么办?”布鲁斯问道。

    “哈哈哈哈……”约翰骑士大笑了起来。这让布鲁斯觉得很丢脸,难道自己问的问题很好笑么?

    “我的儿子,你以为这个世界上拥有成建制的重骑兵的国家很多么?”约翰骑士反问道。“拿你自己来比方吧,从六岁开始训练,到你成年为止,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需要十年的时间。我们公国三百多万人口,世袭骑士也就五百多人。整个神圣联合王国也才一千多人,再加上一些大贵族家中的附庸骑士才能凑足两千人的数量。海峡对面的大陆上,面积和人口能跟我们相比的国家就那么几个,而他们中拥有像样骑士部队的国家不超过三个,我国和他们发生战争的机会是很少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骑士的培养是需要传承的,需要领地、供养和长时间的训练,任何国家都无法承受大量骑士的损失。两只重装骑士部队对冲的话,双方都会损失惨重。这在小规模的战斗中可能会发生,在大规模的会战中,如果不是被逼到绝路了,没有哪个统帅会做出这种选择。”

    “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了,你也绝对不能退缩。我的孩子,你要记住,勇气永远是骑士的护身符。不过,在战场上你绝大多数时候的对手都是步兵。”

    “那么,如果步兵也装备了重甲和长矛,并保持严密的阵型呢?我们应该不好冲吧?”布鲁斯是根据上辈子的记忆提出这个问题的,前世的马其顿方阵、西班牙空心方阵和瑞士长戟兵似乎都能对抗重骑兵。(这里布鲁斯的记忆并不那么准确,马其顿时代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重骑兵,马其顿方阵不穿重甲,主要也是用来步战的,原谅陈伟这个历史小白吧)

    “那会让他们的国王破产的。”约翰骑士看了布鲁斯一眼,这小子怎么今天尽问些奇怪的问题。“训练步兵熟练地使用长矛,同时保持阵型的严整和有效运作,需要好几年的时间,再给他们配上重甲……对了,人数少了还不行,必须是敌骑的三倍以上,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国王养的起这样一只军队。大多数的国家连给自己的军队配齐皮甲都做不到,骑兵穿身锁子甲就敢叫重骑了,我呸!”

    晚上有个饭局,更新迟了一点,抱歉。

    第十三章堕马

    “好了,今天我说的已经够多了。wenxuei”拙于言辞的约翰骑士怕再说下去,自己会被布鲁斯那越来越刁钻的问题绕昏,大手一挥,果断的结束了谈话。

    “布鲁斯,拿着这个。”他丢给布鲁斯一根长木杆,指了指竖在马场远处的一个草人。“冲过去捅它。”

    布鲁斯看了看手中刚接过来的长杆,脑海中立刻自然而然的得出了相关数据:长度两米七二,平均直径四点六厘米,拿在手中堪堪一握。重量六点五公斤,不是太重,但由于长度的关系不是很好握持。他将自己抓的位置稍微调整了一下,握在了木杆的重心也就是中间的位置。

    “这样拿有个屁用,伸出马头的长度还没有敌人的剑长,敌人可以很容易的攻击到你,要像我这样拿。”约翰骑士示范了一下。他将自己的长矛放平,矛头指向正前方,矛柄尾端以右手为支撑点夹在肋部,约翰骑士抓的很靠后,矛柄只从背后伸出不到十厘米的很短一截。

    约翰骑士的长矛比布鲁斯的木杆长的多,有四米二,矛头有半米长而且是铁制的,木质的矛杆也比布鲁斯手中的要粗,整体重量估计至少在十五公斤左右。可又长又重的骑矛端在约翰骑士手中却仿佛没有重量的羽毛般一丝晃动也没有,光是这份基本功就够人练好几年的了。

    布鲁斯按照父亲的教法把木杆抓好,双腿一夹,的儿马一声长嘶,撒腿向远处的草人冲去。

    象平时一样,策马狂奔的时候布鲁斯把抬高了一点,只是虚坐在马鞍上,可他的身体立刻摇晃了起来。

    右手的长杆使得布鲁斯整个人的重心都偏向了右方,这让他的姿势很不稳当。为了让自己稳定下来,布鲁斯的双腿不得不对踩马镫和夹马腹的力道做出调整。但是稍微一分心,右手就无法在狂奔的马背上很好的夹住长杆,杆头开始在空中乱晃起来。而且还要分神用左手控缰,布鲁斯怀疑杆子会不会被自己一不小心甩出去。

    草人里布鲁斯的距离也就一百多米,以马匹冲刺的速度很快就会跑到。为了稳定住自己和长杆,布鲁斯不得不重新坐实在马鞍上。他的上半身随着颠簸的马背开始剧烈的震动起来,也被撞的很疼。不过还好,杆子总算是又能抓稳了。

    离草人的距离不到二十米了,布鲁斯又发现一个问题:草人在马的右前方,而如果一直夹着长杆的话,杆头的指向是正前方,根本刺不到草人。时间只剩下不到一秒钟了,布鲁斯没时间多想。他只是本能的转动了一下上半身,让杆头随着自己身体的转动对准了草人的中心。

    刺中草人了,虽然布鲁斯本身的动作不大,可马匹冲刺的高速带来的巨大冲量以及长杆和草人之间的角度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力矩。因为杆子被布鲁斯夹的很紧,这个力矩完全作用在了他的身上,以人的力量是绝对无法抗衡的,布鲁斯立刻被长杆像撬棍一样从马上别了下来,长杆也脱手远远的飞了出去。

    “完蛋了,希望不会受重伤。布娃娃,我是个布娃娃……”虽然布鲁斯现在已经算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骑手了,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次数也不少。可这次情况不同:第一,马匹的速度非常快,速度越快,危险性越大。第二:强大的外力作用下,布鲁斯很难调整自己堕马的姿势,他只能勉强做到用肩膀和大腿同时着地,缓冲一下撞击的伤害而已。同时尽量在大脑中想象自己是个破旧的松软布娃娃,使自己的身体能够最大程度的得到放松,这样冲击带来的伤害会被降到最低。

    不过随后布鲁斯就放心了。这一片区域的草地显然是人为处理过的,草又长又密,下面的泥地也被松过,而且一块石头都没有,应该是事先就被细心的挑拣了出去。摔在上面,就像摔在厚厚的羊毛垫子上一样,布鲁斯借势在地上滚了两圈,抵消了摔下来的冲力,最后仰面朝天的躺在了地上。

    他并没立即站起来,前世的医学知识现在发挥了作用。“嗯,手脚的活动还很自如,也没有带来疼痛,看来既没有骨折也没有肌肉拉伤。头部转动很灵活,尾椎呢……腰还能转动,尾椎部也没有刺痛的感觉,看来脊椎也没受伤。”在确认自己没有受到有残疾危险的伤势后,布鲁斯这才慢慢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他惊喜的发现,自己连皮都没摔破一块,就是肩膀和大腿都摔紫了。

    “看来父亲早就预想到了我在这里堕马的可能性啊。”看着自己脚底下那片明显和周围很不一样的草皮,布鲁斯对约翰骑士不知道是该感激还是埋怨。知道自己可能会摔也不预先提醒一下,但是却又预先做好了防护的措施,这算是男子汉式的鲁莽父爱么?

    远远的看见自己的哥哥以一种夸张的姿势从马背上摔了下来,玛库急的大叫一声,就要打马跑过去。却听见自己的父亲一声低吼:“站住,让他自己回来,摔倒后要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才能算是男人。”

    “可是……可是哥哥摔得好像很厉害耶。他不会有事吗?”玛库的眼中带着泪光,父亲太严厉了,平时只有从妈妈和哥哥那里,他才能得到应有的关爱。

    从玛库八岁起,布鲁斯就抱着为韦恩家培养一个优秀继承人的心态开始训练玛库了。既然自己不想继承家业,为了不让父亲太过失望,那么玛库就必须达到普通以上的水准才行。不过布鲁斯并没有把对待自己的那一套用在玛库身上,毕竟玛库和自己不同,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上都只是一个普通的儿童而已。因此,对他的培养在布鲁斯经过儿童心理学和教育学的考量之后,更多的是以一种游戏和玩耍的方式来进行。这也让玛库对自己的哥哥既崇拜又很亲近。

    “如果是你哥哥话,不会有事的。”骑士约翰骑士的心理也有点虚,虽然有做过防备,但从狂奔的骏马上摔下来也不算小事。不过这小子身体素质那么好,又灵活的像猫一样,应该不会有事吧。但不管怎样,约翰骑士对自己的做法都不会感到后悔。口头说教和切身体会是完全不同的,经过这样的教训以后,布鲁斯只会成长的更快。

    看着远处的身影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翻身上马向这边驰来,父子两人都长出了一口气。

    不久之后,布鲁斯又回到了父亲的身边。

    “怎么样,没什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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