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染着青春偏执

染着青春偏执第3部分阅读

    乐的怀里躲着的小女孩了。

    花姐说的对,当时间偷走初衷,留下的只有苦衷。

    现在,我的初衷没人懂,我的苦衷,也许桑桑会知道了吧。

    在我再次踏上这片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眼泪似乎想要奔涌而出。我提着行李箱,一步一步朝北影家走去。我清晰的看到所有人眼中的惊讶,错愕,不屑。是啊,在这个关头,即使我回来了,又能有什么用呢?

    哥哥看我回来,没多大起伏。柔声对我说,让我去休息吧。

    我不想永远之躲在家人的庇佑之下。

    “哥,我可以帮你的。即使帮不了,我也会尽力的。”

    哥没有阻止我。我跟在哥哥身后几天里,深深体会到了哥哥的不易。他用自己20岁的身躯,为爸爸打理好北影家族,为妹妹撑起保护伞。这几天里,我突然觉得自己要长大了。

    我不再是那个只会哭,只会闹的小孩子了。我也要像桑桑那样,学会独立了。

    第七天,意大利方面传来消息,让哥哥带着我去接爸爸。我们有些惊讶。

    后来经过打探,我们才知道,原来是“冥戒”的人突袭那伙黑手党。爸爸才免遭一难。可我实在也想不出,为什么“冥戒”愿意帮我们。众所周知,“冥戒”是一支队伍。是游动在亚洲周围的保护神,素有“亚洲天象之一”的称号。可是,怎么愿意帮我们呢?

    直到我们去了意大利的那天,我才知道。

    劫持爸爸的这伙黑手党,是亚卢比德斯索夫汀的手下。我们做了万全的保护措施,才敢出动。

    在座会的第三方那里,我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带着白玉面具,穿着绿色的风衣,白色的皮靴,蓝色的铅笔裤,左手食指上带着指环。那种气质太熟悉了。是桑桑!

    是她带着“冥戒”救的爸爸。那一瞬间我似乎想哭。她为什么不怪我,反而救爸爸!

    没人注意到我。坐会本来就是他们这些大人物的游戏与谈判桌。

    事后,我走到她身旁,问她。

    “桑桑,你不怪我么?没和你说一声,就走了。”我有些不敢对上她的眼睛。

    “你傻啊!你爸爸出事了,你当然要回来了!要说生气么,还真是有一点。”我听着她的语气,心里划过一丝暖流。

    “桑桑,你真好。爸爸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傻丫头,我也有爸爸啊。要是我爸也出了事,我也会像你一样的。可是你为什么,不问问我可不可以帮你呢?”

    “我。。。”我看着她,那样认真严肃的眼神,慢悠悠的说。“我怕你分心。你前些日子,那么忙,还有,eric的事。”

    她的眼眸瞬间黯淡下去。

    “阿蔚,我帮不了你一辈子的。阿蔚,自己要好好的,然后要变强。阿蔚,相信我,你们北影家的人,不比别人差。”

    然后,她走了。同她来一样。没和任何人说起。

    放心吧,桑桑,我不会再像以前一样的。有你,有爸,有哥,我没有退缩的理由。

    再次回到祖国的中心,天,还是那么的蓝。我像只鸟儿一样,在哥哥,爸爸的怀里嬉闹。可也只有我知道,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无忧无虑的青春了。即使现在的我仍然有着漂亮的青春的面孔,也再难掩饰内心的落寞。

    我脑海中回荡着桑桑走前和我说的一句话。

    “知道么,阿蔚。对我来说,哭与笑就像生与死的抉择意义一样。死有什么可怕的,活着才是可怕。所以,哭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只有笑的人才更有资格去同情别人。”

    我站在阳光下,眯起眼晴,仰脸面向天空,笑。左手挽着爸爸,右手挽着哥哥,笑。

    有什么还能让我不笑呢?笑。北影蔚。

    首都的广场有着来来往往,络绎不绝的人们。我挽着爸爸哥哥的手臂,在阳光下笑得灿烂。

    如果时光可以定格在这一刻过好啊!多好啊。

    梦里花开,梦里花落【一】

    风随

    我还是低估了他,也低估了她。更是低估了他在她心中的位置。说有种爱叫做放手,你他妈的爱上了再说放手试试。

    --------《藏藏藏,藏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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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第一次看到叶桑的时候,我就觉得这孩子真可爱。是个宝贝。

    那会她还在襁褓里,我才刚刚八岁。

    看着那个裹得像粽子一般的小娃娃,我突然间觉得他就是那种白白的蚕,然后我问妈妈,她叫什么。妈妈说,叫叶桑。这个名字与我太投缘了。就这样,我开始了与她的生活。

    爸爸妈妈一直的遗憾,就是没能为风家生下一位四公主。

    所以,桑桑的到来,无疑是为风家,补缺了那个遗憾。

    一点一点,她长大了。她开始学会说话,走路,吃饭。叶承帆也经常来风家小住。为的就是能和他的妹妹多培养感情。

    桑桑开口说话的时候,喊得不是妈妈,也不是爸爸。是“哥”我也不知道那一句含糊不清的话语顺下来是什么意思,可我就清清楚楚的听到了她口中的那一个“哥”。

    为此,爸妈一直埋怨了我好久。说我是剥夺了他们亲爱的女儿第一声说话的权利。

    桑桑一周岁那年,叶家的人特意赶到南方来。叶风两家特意联合举办的生日宴会。

    我和承帆,还有于子阁三人充当桑桑的保护神。

    桑桑百天的时候,叶家没能赶到,这是他们对桑桑一辈子的歉疚。

    我看着那个小不点一点点变大,变成中不点,大不点,原以为我可以就这样带着她,一点点的看到她长到像我这个年龄,或者看到她长成像姐姐那样美丽的时候,又或者我可以一辈子像哥哥那样,看到她结婚生子。

    不过她终究不姓风。

    从她到风家直到离开。是我为她沏奶粉,带她去超市买玩具,逗她开心,耐心的教她用筷子吃饭。

    然而一切都要终止于她三岁那年。

    也许,在我心里一直有种感觉,她是我的。但她又是那样虚无,让我有些看得到,触不着的错觉。

    她走的那天,穿着一件绿色的格子裙,带着姐姐给她买的蕾丝森林系的发卡。

    她是那样的可爱,可是我不能将她留在我身边。

    她三岁走了,我十一岁却要永远想念她。

    还记得她前天哭闹着要吃西瓜,爬到我身上乱闹的情景,似乎格外的温馨。

    但这终究是镜中花,水中月,空欢喜。

    桑桑13的时候,再来到我房间玩闹的时候,我已经21岁了。我搂着她坐在我的床边,看她不知何时从我的柜子中翻出来的相册,一张一张的翻看,看相册背面上,我、姐姐、爸妈留下的笔迹。终究是我的居多。

    她忽然停下手。搂着我的脖子。

    “哥,我是不是你永远的风瑾渝?”

    谨此一生,至死不渝。瑾渝。当然是我的瑾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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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瑾渝。

    是姐夫少时写给姐姐的情书中,我无意间看到的词组。

    谨此一生,至死不渝。

    我取一首一尾。为桑桑命名。

    姐姐说,谨,太严肃了。取瑾字,不更好么?

    然后,瑾渝的名字,便也定了下来。

    瑾渝从小就特别爱粘着一个人。叫做于子阁。

    那家伙也不知道变出了什么好玩的,搞得瑾渝整天都跟着他瞎转乎。

    直至后来,子阁对我说,老大,你想知道我小时候怎么骗着小金鱼玩的么?

    我不语,只听他在一旁叨叨。

    老大啊,我就告诉她。我可是你哥哥的好哥们哦,你要是不喜欢子阁哥哥的话,你风哥哥会难过的哦,也许,也会不喜欢小金鱼了呢。

    然后,瑾渝就被这混蛋耍的团团转。

    自瑾渝走后,子阁也很少像以前一样带着玩具甜品来我家。更多的是,我们独自约出去。

    每年瑾渝春节时候到来,绝对这家伙比谁都亲近。

    瑾渝15岁那年暑假,她带着一个小小的旅行包,来到风家。看到我,在强颜欢笑。

    我不知道,是什么让小小的她,变成这样。

    晚上,她带着小枕头,跑到我屋子里。“哥哥,我想跟你说说话。”她的眼睛里充着浓浓的水雾,大大的猫眼让人忍不下心拒绝。

    她笑着说出的话一句比一句残忍,她确仍然沉醉在自己的梦里。

    她说,哥哥,你永远是我哥哥,桑桑这辈子不会忘记你对我的好。

    她说,哥哥,你以后经常叫我叶桑好不好?我想听你喊我的另一个名字。

    她说,哥哥,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他真的好帅!而且人很温柔,对我也很好。

    她说,哥哥,你说他要不喜欢我怎么办?

    她说,哥哥,他叫严爵。他对我真的好好哦!而且,他会替我打架、会保护我。

    她说,哥哥,是我哪里不好吗?为什么我觉得他会不喜欢我?

    桑桑?沧海桑田的桑。敌得过我至死不渝的渝么?

    他可以为你打架,我也可以。

    好,瑾渝,既然是你说的,我就会努力去做。从明天开始,我就叫你桑桑。

    我搂着15岁的她。她已经不再是那个人事不知的小女孩了。

    她的青涩开始逐步迈向美好。像一朵花骨朵已经开始含苞待放。

    从那刻开始,我就知道,我的心意。我喜欢她。不会放弃。

    我开始忙碌的处理这公司里的事,当然,若想将风家推向另一个辉煌,仅靠这点实力当然不可以。

    早在我17岁那年,就跟着上海的世盟展开交易。

    如今,世盟早已不堪一击。我要把它重新组建成一支强大军队。

    23岁那年,我为“夜色”编制了一支猛将队伍,名为“神戒”。

    我的夜色,经历六七年的洗礼成长,虽不能与那些根基较深的老一辈黑帮队伍相提并论。

    但好在有军方的支持,并且有自己的军火供应商,而且,新兵猛将居多。所以,在亚洲黑帮界占有首领地位。

    第一次为桑桑出战,是在她15岁在齐北的高中时。她是当初那一届最小的学生。

    北叶家的名声响彻皇城,桑桑为了避嫌,跑到南方的齐北来上学。

    薄暮是齐北的天儿。在齐北,是一手遮天的人物。为了我和于子阁手里的那批货,薄暮绑架了她。

    梦里花开,梦里花落【二】

    带人去救她的,是我,不是严爵。

    我似乎能感觉到她,满心的失望。那种浓浓的忧愁,似要把我淹没。

    我出动了“鬼狱”所有的人手。显然,薄暮能在齐北一手遮天,没有个本事是不可能的。

    当“鬼狱”准备救桑桑,他已经悄悄的把她转移了。

    我不知道伯母怎么对待的她。见到她的时候,她在薄暮别墅的客厅里,像一只猫儿一样窝在沙发上。大大眼睛中充满这惊恐,泛起了浓浓的水雾,像是马上就能哭出来一样。

    她紧紧的抱住我,问我,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为她付出这么多。

    我能说些什么呢?我的小姑娘要长大了,她不再是只属于我的小姑娘了。

    在薄暮一开始关押桑桑的地方。那个男人,提出的一些过分的事情,桑桑竟然,都看见了。

    薄暮一向不爱戴面具,他妄想摘下我的面具,被我躲过。我们两个在仓库,不免又是一番争斗。

    “呵呵,原来,我一直想要见过的亚洲黑帮大哥,这么年轻啊!不过是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小鬼罢了。”

    “薄暮,你也是小鬼呵。”

    “哈哈!我真想,摘下你这副讨人厌的面具呢。看看这位年纪轻轻的黑帮大哥,是不是长相也销魂啊?!”薄暮笑得极其讨厌,至少在风随眼里是这样。

    “我的脸,你还没那个资格见。我凉凉的答。

    “好啊!eric,这些年呢,道上的人小爷也见过不少。那些傲的,奴的,彪悍的,懦弱的,狗仗人势的,小爷呢,也大兴趣和他们玩玩。不过呢,今天小爷还真想和你,玩那么一玩!”薄暮玩味的说,左手一点一点在桌子上打转,敲敲点点。右手拿着无镜片的眼镜眶。妖孽般的容颜上玩味的笑容,让人不寒而栗。

    “薄暮。说吧,什么条件。”

    “呐!eric,你这样真的很无趣哎。这么爽快就答应,让我有些搞不清楚方向了呢。”那副祸国殃民的脸上,露出“真让我苦恼的”表情,看的我恨不得立刻解决了他。

    “eric啊,别这样嘛。要不,你就答应我,把我想要的货给我,顺便,给我鞠个躬,我就带你去找她,怎么样?”薄暮笑得那样畅快嚣张,得意的神情显形于色。

    “好。”我不假思索,答应了。那批货,本来也没大意思,一批军火而已,少了这批,还有下批。可是桑桑不一样。

    那样骄傲的一个男人,为她,在仓库里,答应了这样耻辱的条件。

    我说“薄暮,我知道你,你却不知道我。你迟早要付出代价的。我以“夜色”的名义起誓。”

    “好啊,我就等着你呐。”薄暮和我一样的骄傲,若不是这件事,我们也许还能成为朋友。

    我刚想鞠躬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神色很严谨,阴郁的想暴怒的野兽。他伸手拉住了我。

    “eric,我不喜欢,要挟一个强者,对我屈服。即使,这会是我很畅快。”

    他带着我去了桑桑关押的地方,她像小兽一样冲进我的怀里。

    “eric,你是对的。是我愚蠢,是我不够成熟,是我的错。。。”她在我怀里一直哭,一直在自责。也许薄暮这件事,对我们来说也不是件坏事,至少,桑桑为此成熟了很多。

    我问她,她是怎么被抓的。

    她说,严爵有女朋友了。她很伤心,一个人跑去球场,结果就被抓了。

    原来,还是因为严爵。我苦笑,那种比苦咖啡还要苦涩的东西在心里慢慢散开。

    她从后面拥住我的腰。柔嫩的脸颊紧贴着我的后背。她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女,胸前的柔软在我的后背上紧贴。

    我心里没由来的一颤。

    “随。我知道,你对我不只有哥哥对妹妹的感情。我和你一样。以前是我不知道,是我傻。随,我喜欢严爵,是真的。可严哥有女朋友,我不能去破坏他们。随,你给我个机会,让我来是这爱你好不好?”

    十五岁的她,为了严爵,为了不破坏她的严哥的感情,要和我在一起。

    她说“随,我并不是,只为了严爵大哥。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啊。”

    然后,十五岁的桑桑,二十三岁的我,就这样在一起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我问他,后不后悔。有一天,我会比她老很多。我比她大八岁。

    她笑得眉眼弯弯,青春无敌的脸庞像绽放的月季花,无敌娇艳美好。

    “随,我为什么会喜欢你呢?因为你比我大八岁啊!”她趁我迷茫的时候,从后背钻到我的怀里,坏笑的在我脸颊亲了一口。“因为你比我大,所以你一定要宠着我,让着我,处处为我着想,为我操心。所有的事情呢,要你出马。我也不用担心有一天因为我老了,不漂亮了,帮你回去找别的女人。你最美好的时候我也年轻,等你不年轻了呢,我还年轻,所以你绝对不会抛弃我的!有人欺负我呢,你会护着我。我想要什么呢,你会宠着我!”

    这就是我心中的风瑾渝。我的小妻子。我的叶桑。我的心肝情人。

    梦里花开,梦里花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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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岁,是桑桑一辈子里,最难忘的一年。也是我们的一生里,最坎坷的一年。

    那一年,桑桑单枪匹马带着叶爷爷交给她的部队,挑了秦安。一统秦安地下世界。

    那一年,于子阁阑尾炎病发,被于叔叔送到德国治疗。

    那一年,严爵和慕子淇结婚。桑桑独自从中南海翘课到南方,为她的学生生涯增添了浓厚的一笔。索性片的校方说被绑架,因此并未受到惩罚。

    那一年,叶桑以墨晓之名,开始参与地下活动,被我严令制止。

    那一年,秦安地下活动剧烈,桑桑不得已向我求助,我不允。她便求到了叶承帆那里。我笑她痴,你哥哥是军人。她自此在不从叶承帆面前提起过秦安市。

    那一年,我答应她替她接手“冥戒”,训练队伍。

    那一年,是我们人生中最潇洒的一年,亦是最痛苦的一年。

    那一年,冥戒里出了叛徒,弄得秦安市地下大乱,桑桑孤身前往秦安,遭到东溪市黑帮头子的绑架。叶桑死活不肯通知其他人,千钧一发之际,严爵以身犯险。

    那一年,八月十三,严爵忌日。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忆起这些事。桑桑一直沉浸在深深的自责中。

    还好,慕子淇怀了严爵的孩子。否则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过下去。

    姐姐风影告诉我,有些事,不能强求。我们虽不是亲生姐弟,可是她一直都像姐姐一样照顾我。她说,她会向大伯寻求帮助,帮我们在秦安打下根基。

    风影,三十岁统领亚洲最强大的情报网,辅佐我打下“夜色”的军师。

    桑桑说,哥,我累了。我就想好好生活。这种腥风血雨的日子果然不适合我。

    我还是不是那个小妖女,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千金小姐,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

    我知道,她是伤了。她不能接受严爵为她而死的事实。

    我放她回去,也告诉自己,放了她就是放了自己。

    她的眼睛被墨渲染过。纯粹的看不出她曾经也在这种腥风血雨的地方挥洒过她的青春。

    她说,哥,教科书上说,女生的青春是从10岁开始的,可是我却偏偏晚了五年,是不是青春期结束也会晚五年啊?

    她又说,可是有时候我却觉得,我从三岁就开始了青春期。哥,我喜欢秦湛。他对我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习惯了她在我眼前不再说严爵,而改成了秦湛。

    她在我面前一遍又一遍的说着他们的故事。他对她好,他对她的沉默,他对她的爱搭不理,他多喜欢苏暖婳。。。。

    他们的故事,就像是永远都唱不完的歌。我受不了了。于是我决定离开她。我不能再这样执迷不悟,她毕竟比我小了那么多。

    我离开了。我再不去中南海,再不去齐北,再不见她。

    我也没有回到南方,没回风家,我一张机票回到了美国。

    自此,再不见她。我告诉自己,千万不要再想她。哪怕想到心口生疼,哪怕知道她现在过得不好,或者她过得很好。我从不刻意打探她的消息。

    姐姐也不告诉她我在那里。终于有一天。

    于子阁那家伙告诉了桑桑我的手机号码。我的qq。s。

    他联系上了我,我却不知道。

    那一次,我躺在游泳池旁,我在想,在太平洋的彼岸,她又会做些什么。

    在接通电话的那一刻,她迟迟没有回话,迟到我以为这只不过是个恶作剧。

    在听到她声音的那一刻,我几乎要缴械投降,恨不得飞回她身边,让她知道我的思念。

    “随。是我的错。eric,是我的错。eric,回来好不好?又或者,继续爱我好不好?”

    好,怎么不好。可是桑桑,你不爱我。

    “对不起。eric,我不想再说我喜欢你了。你也不要说你喜欢我了好不好?”我的呼吸一窒。那种难受的感觉压抑得我难受的要死。

    “好。”对着她,我似乎永远没有说不的权利。

    我决定了,就这样就好。谁也不说喜欢谁。这样也不会有人说不喜欢谁。

    她还在中南海坐着她的名门千金。研读着她的学业。

    而我,也在不断的扩张着自己的势力。就像姐姐所说,我天生的就有黑色的疯狂的毁灭因素和无法控制的强大统治能力,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呢?

    我也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不强,也配不上她。

    我和于子阁,开始打拼自己在北美洲的实力。美国啊,一个年轻充满活力的国家,热血,暴力的国家。

    好在,在这种地方发展黑帮,是个,不错的选择。

    ,威尔斯布兰迪奥多。“美国黑帮教父”。

    先从他下手貌似不错啊。毕竟,统一到道路很难。就像,攀爬一座高山一样,坐缆车直接上去太没意思了,只有一点一点靠自己爬上去,累得精疲力竭,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人生的乐趣啊。

    来到美国的第三周,于子阁已经打好了“f&p;p;p;y”公司的申请报告。毕竟,在美国,财富至上。

    美利坚的金钱帝国主义,再一次让我为这座美丽繁华的帝国,产生极大的征服欲。没人能阻止我,征服这头猎豹的脚步!

    美丽的阿美利坚,等着我的驾临哈!

    梦里花开,梦里花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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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开始见威尔斯之前,我参加了一场美国小帮派之间的争斗。是黑人与白人。在美国,这种斗争几乎随处可见。即使现在高呼“人权主义”,“不要进行种族歧视”。可是,有些事情,谁会去真的在意呢?不过,能有这样大规模的黑人黑帮,确实让我有些吃惊。果然是黑人组建的黑帮,才更强一些么?我也不禁为自己毫无意义的冷笑话给冷掉。

    果断选择了黑人帮派,我想这道这些皮肤下蕴藏着最原始血液的种族,当兽性爆发的时候,会是怎样的勇猛。

    他们没有让我失望,在他们的头领阿比西受伤之前,他们一直在攻守有素的布阵下循规蹈矩的移动。可是当那一颗子弹穿过阿比西的臂膀时,那股鲜血洒到了同伴身上,整个帮派都开始躁动,狂暴,一个个都开始向突击的野兽一样,凶猛的展开攻势,不管不顾,拿枪的开枪,拿刀的抽刀,赤手空拳的直接肉搏。那股凌厉的势头,真该让“冥戒”的人好好瞧瞧。

    一场战斗下来,阿比西黑人帮派,死伤不出十人,而另一方的白人帮派,死伤惨重,损兵折将粗略估计也要在一百人左右。

    从未想到,初到美国,就会运气极好的碰到这种场面,要是风影在,估计她会兴奋的睡不着吧。要是桑桑在呢?她会怎样?我再次无法控制的想起她,思念像是毒药,一点一点诱引着我。阿比西以为我是身体不舒服,认为我在那场不大不小的战争中受了伤,更是把我看作上宾一样招待。美洲人就是实诚。热血的野兽缺根筋似的实在。

    我开始融入这个帮派。子阁不敢让我在这种地方多呆,他却以身犯险要进来做卧底。我不同意,没想到他竟然给我下药,还好我先他一步,联系到了威尔斯。

    在美洲,有威尔斯,就不怕黑帮的突袭。于子阁这才放心。

    把我在美洲唯一的赌注“f&p;p;p;y”交给子阁。我一点疑心都没有。就算是他想要,我也会给他。以他的能力,别说一个“f&p;p;p;y”,就算是一百个也没问题。

    我要先取得阿比西的信任。即使我认为这样吞掉别人的帮派十分不符合我的作风,但这样的决定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若是桑桑在这里,她一定不允许背叛的。

    我想,等我在这片热血的大陆上,打下根基的时候,我就回国见她。向她宣泄我有多想她。

    没想到,竟然需要一年的时间,威尔斯给了我很大帮助,我们用亚洲的黑道生意在为自己在美洲的利益而合作。与威尔斯的合作无疑是痛快的。我掌控亚洲,他掌控美洲。联系到英国地下世界的王,那么一切都好说。我想快是解决一切的时候了。

    偏偏这时阿比西中弹了,。被一群毫无章法,毫无头脑的白人蠢货打伤了胸口。鲜血如喷涌的奔泉般美丽迷离。我知道,她不会有任何的希望活着。枪口一定打穿了他的心脏,否则不会这么多血。

    我招呼手下的人把他送到医院,他抓着同伴的手在说些什么,他们说的是一些小语种,有些事我听都没听所过的。最后,他还是看向我,用鲜血沾满的手抓住我的手掌,用勉强挤出来的英语对我说“eric,我知道你一定不是普通人。一年多的时间,我希望自己是真的认识到你。我知道自己撑不住了。替我照顾好我的妻子玛雅莎,和我的小女儿莉莉丝。我正式把帮派交给你”他说的很困难,但却很坚定。这是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对自己妻子儿女安全的最后保证么?为了她们,可以把自己辛苦打下的地盘送到一个认识不过一年的别种族人手里么?不管怎样,出于义气,出于对他的敬佩,出于他最后一番话对我的感动。我答应了他。

    玛雅莎和莉莉丝,我会护着她们。

    终于,他还是在众多人的期待中闭上了眼,亮起了生命的红灯,这个世界还是没给他一个机会,让他继续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留给一众兄弟和朋友,绝望痛苦的泪水。

    阿莫科是他最最衷心的手下。这次他的去世,对他的打击很大。原以为可能会出现在亚洲是那样,他会挑起事端。没想到,他十分尽心的帮我。在为阿比西办完葬礼之后,他的精神好像又回来了。

    那次,他和我密谈。

    “eric,你很强。阿比西把帮派交给你,我就会服从,我是他最最好的兄弟,我会替他完成他的愿望。你也可以吗?”

    我不作答。但我可以坚定的告诉他,我可以。

    “eric,你是王。不会变。就像阿比西一样,永远是我的王。”他向我深深的鞠了一躬。就像对待阿比西那样。我觉得阿莫科是一条汉子,和阿比西一样,有血有肉。

    “王,eric,请你一定要照顾好他的孩子。”

    这就是兄弟,阿莫科完全可以为自己争取到更大的利益。可是为了兄弟,他还是可以舍下一切,为兄弟的遗孀考虑。我想,这次的网,该收了。

    梦里花开,梦里花落【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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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多了。小丫头十七岁了。听姐姐说,从我离开到现在,每次一有什么节日,她都会跑去风家过,就连生日宴会,差点也搬到了风家。我不禁有些想笑。姐姐告诉我这些干什么?莫不成是为了看我才跑到风家去?想法一出,我也似乎被自己吓到。要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回国看看她,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一年多了,阿比西的帮派需要整顿,我不能在这个时候走掉。

    我用情感和理智对打,从未想过我也会有天人交战的时候。

    美国的天气很好,于子阁还是用他那副妖孽的容颜继续勾搭美女,吃吃喝喝,仿佛我们又回到了大学的时候。灯红酒绿。

    “疯子,有你的一封信!要不要看看?说不定有j情哦!”于子阁大清早的就拿着一封信乱嚷嚷。不用猜也一定是桑桑邮来的。一年之间,她写了很多封信给我,每一封都是用风景画的信封。真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这么多的花样。于子阁拖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妖孽的脸上总是挂着一副云淡风轻的笑容。用风影的话来说,妖孽始终要汇成精的。于子阁啊,这只妖孽。。。。

    “拿来吧。”

    “疯子!你就不能满足一下我老人家的好奇心么?!让我看看吧。。。”我最无奈的就是他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只能心里默念交友不慎。。。。

    拆开信封,她还是习惯用带有轻轻茉莉青柠香的信纸,娟秀的字体如她人一般,优雅从容。

    “随。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对的。可是我还是败给了现实。我知道自己有多残忍。对着你说我喜欢别人,我知道那种痛楚。随,你是我的王,还是守护者?

    我最近看了一本杂志,其中有一篇文章,上面说‘世界有时孤单的需要有另一个同伴’,随,你的同伴,是子阁哥哥。可我,却还是孤身一人。

    还有一篇文章,说‘在这世上,友情爱情都可以转眼背叛,到底只有亲情才坚若磐石。’随,

    你对我,是爱情,还是亲情。我想两者都有吧。

    我这辈子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遇见你,闯进了你的世界,允许你进入我的世界。

    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是放纵你在我的世界里为所欲为。

    我知道说这话我很自私。可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回来,看我一眼。

    在中南海的生活,真的很好,可是我却总有些怀念以前。我十七岁了。十七岁了。

    严爵哥哥的势力,我想交给你。我不想再纠缠下去了。让我安安静静的上完大学吧。

    eric,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叫阿蔚。她好像我。让我自己都忍不住的去关注她。

    是不是我也讨厌的有些可爱?

    eric,我害怕了。在正常人上班的地方工作,我害怕了。我害怕了。”

    整封信,还是像以前一样。就像她窝在我怀里和我说话一样。没有条理。

    “哎呦,哥们!回去看看小金鱼吧。人家一小女孩小你八岁,和她计较什么啊!女人就是用来疼的!”看着子阁那副过来人的表情,我真想给他欠揍的脸上一拳,事实上,我也这么做了。

    “啊!!!!!你谋杀啊!!!!”别墅想起了杀猪般的咆哮,可我们依旧感情好的令人羡慕。

    我没有听子阁的话,但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她。那种思念就像是蜘蛛织网一样,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终于有一天,我要给自己找一个借口,回去看看她。

    她打来了电话。从来只写信的她打来了电话。

    “eric,我想你了,我害怕了。”听到她的声音那一刻,突然间觉得一年又算得了什么。

    我还要等她长大,做我的新娘。她的声音就像是一把钥匙,蓦然打开了思念的门锁。汹涌的思念如浪潮般涌来,我迟迟没有说话,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想我吧,就像我想你一样。”鬼使神差的我说出这样一句,但心里真是畅慰许多。

    我决定回去。就今晚的飞机。就今晚。

    我回去的时候,她一个人坐在大街上。孤单的身影让人觉得全世界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哭了,好像是丢了手机。是我送她十七岁生日的礼物。空邮过来的。

    我捂住她的双眼,冰凉的液体在我手心划过。颤动的睫毛在我手中像蝴蝶一样颤动。

    我要带她回家,她有些生气。我看得出来,她绝对有心事。

    我带她去了那所房子,严爵死后,没人再踏入的房子。

    那晚我吻了她,想把所有的思念都宣泄在那个吻上。我不碰她,即使天人交战让我痛苦的要命。她在走神,也许是在想严爵,也许是在想秦湛。我无力挽回。只能咬她的嘴唇警告她。

    第二天我就走了。看她安祥的睡颜,我不忍打扰。她环上我的腰,为她做好一顿早餐就走了。

    很好喂养的小瑾渝,一份燕麦面包,一杯牛奶,一个荷包蛋,她就吃的饱饱的。

    再次接到她的电话,她慌忙的对我说,出事了。要把“冥戒”调动一下。我允了她。‘冥戒“本就是她的。我在默默关注她。

    她救的是北影家主。

    有魄力的女孩,她长大了。要动用“冥戒”,一定要经过叶老爷子的允许,我很好奇,她是怎样说服他的。

    她谈判的时候,和我一样,戴着面具。一个谨慎的女孩。

    亚卢比德斯索夫汀,一个难缠的家伙。还好与我有些交情,我没有帮她。我想看看她成熟了多少。白玉面具,绿色风衣,很像她的风格。

    但还是有些诧异,她竟然没有穿那件红色的血纱。

    她走了。没有顺道来美国看我。真不知道自己还在期望些什么。

    等过了几天后,我在美国的事情基本上处理的差不多了。准备交给天一接管。子阁闲不住,满世界的乱跑。他和我一起回国。没想到。麻烦来了。

    姐姐给我打电话。阿随啊,要个好消息和坏消息告诉你,你先听哪一个?

    姐姐最爱玩这招。子阁接过电话。“姐啊,我先听坏消息!”

    与我的选择一样。

    “好吧。坏消息就是叔叔要为你订婚!阿随!你要订婚啦!”这个消息如当头一棒。订婚?

    “姐,和谁啊、那好消息呢?”子阁反应快,没幸灾乐祸,就接过电话。

    “能是谁啊!不就是那个心仪阿随已久的陈家小姐陈染羽呗!还有,好消息就是,娶了她,就等于娶了陈氏集团在美国的全部利益。这是陪嫁,大手笔吧?!”

    老子才不会为了利益牺牲婚姻。即使在美国还没有扎稳根基,但也绝对不会娶她。我想,我大概知道没为什么桑桑不肯来美国见我的原因了。这说明,她还念着我。

    梦里花开,梦里花落【六】

    cheper7

    听说,中南海最近发生挺多事儿的。

    妖孽?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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