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向来萧瑟

分卷阅读17

    继东都洛阳之后,帝都长安即将成为第二个人间地狱。

    容襄站在楼顶,远望长安城外滔天烟尘。

    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节帅宁死也没有做的事情,还是有人做了。

    假如节帅还在,想来安禄山还不敢反。

    可惜,没有假如。

    至少在当时,节帅死得无怨无悔。

    他很少真心尊敬一个人,这辈子,大概也只真心尊敬过自家阿爷,王忠嗣是第二个。

    大概,也会是最后一个。

    他是如此清晰地记得那天的情景,时隔数年,依旧历历在目。

    那是个炎热的午后,蝉鸣阵阵,林木幽静,容襄捧着那只小小的锦盒,慢慢走入王宅。

    王忠嗣放下手中的笔,问:“到时候了?”

    容襄将锦盒轻轻放在案上,跪坐在王忠嗣对面:“嗯,到时候了。”

    王忠嗣挪开镇纸,轻轻吹干纸上的墨迹,小心卷好放在案上,再洗干净手,打开了锦盒。

    小小的锦盒中,是一粒金色的丹药。

    王忠嗣将丹药拈起,丹药却自动变成了两半。

    整整齐齐的两半。

    王忠嗣修长有力的手指松开,任由丹药掉回锦盒,默然片刻后,拱了拱手,微笑:“多谢你,有心了。”

    容襄侧过身,没有受这一礼,心中却还是生出了几分欣慰。

    他做这些原本只是为了萧易,王忠嗣明白不明白,原本并不重要,但既然他懂了,也谢了,总强过自己苦心谋划却不为人所知好得多。

    同样自小生长在宫闱之中,他知道王忠嗣已经认出了这枚丹药。

    半粒金丹。

    这枚丹药名字就叫做半粒金丹。

    因为它杀人,只需要半粒。服下这半粒金丹,只有在数月间逐渐憔悴而死,过程极其痛苦,且无药可救。

    但是如果同时服下整粒,反而会死得很痛快。

    这真的是一种很神奇的药。

    半粒金丹,从来都是宫中的秘药,宫外之人根本就不知道这种秘药的存在。

    王忠嗣不知道容襄花了多大力气才弄来了另外的半粒金丹,也不知道如果自己吃了整粒药猝死,容襄要怎样将这件事圆过去,并会为此付出多大代价。但他清楚,能做到这一步,很难。

    所以,他要感谢。

    容襄轻声道:“就当是我替萧易为您尽孝罢,我能做的,本也不多。”

    王忠嗣微微一笑,为自己倒了一盏清水,拈起丹药,服下半粒,再将另外半粒丢进了旁边的香炉。

    容襄脸色大变,长身而起:“节帅!”

    王忠嗣轻轻拍了拍容襄的肩头,道:“没事。”他合上锦盒,放回案头,“借用一句你的话,权当尽孝罢,我能做的,如今,也不多了。”

    容襄真的怔住了。

    这一瞬间,他忽然彻底明白了王忠嗣的心。

    猝死,固然没有痛苦,世人却会因此质疑他的死因,玄宗的清誉也必然会因此受损。

    而逐渐憔悴而死,他本人痛苦不堪,但这样死,便更像去职后因心情低落而郁郁而终。这完全是他王忠嗣自己小心眼,想不开,与至尊却没甚么干系。

    而且这样死,王忠嗣便不是死在容襄手里,容襄只是完全的受命行事,身不由己。

    节帅到死,心中还是只有别人,便没有半分余地留给自己。

    容襄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心情,长拜于地,泪如泉涌。

    作者有话要说:  (“威棱慑沙漠,忠义感乾坤”——《同李员外贺哥舒大夫破九曲之作》,唐,高適)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兵车行》,唐,杜甫)

    (“天阙沉沉夜未央,碧云仙曲舞霓裳;一声玉笛向空尽,月满骊山宫漏长。”——《华清宫》,唐,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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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第二次自己把自己写得哭出来。

    平生第一次挑战写历史上存在过的真人,自不量力,但不如此不足以宣泄我的悲痛。

    从手中有限的史料,我没法子完整的勾勒王忠嗣的形象,只知道他的一生也有褒有贬,起起伏伏,最后郁郁而终,而已。

    打动我的是他和李光弼的那段对话。

    李光弼言于忠嗣曰:“大夫以爱士卒之故,不欲成延光之功,虽迫于制书,实夺其谋也。何以知之?今以数万众授之而不立重赏,士卒安肯为之尽力乎!然此天子意也,彼无功,必归罪于大夫。大夫军府充,何爱数万段帛不以杜其谗口乎!”忠嗣曰:“今以数万之众争一城,得之未足以制敌,不得亦无害于国,故忠嗣不欲为之。忠嗣今受责天子,不过以金吾、羽林一将军归宿卫,其次不过黔中上佐;忠嗣岂以数万人之命易一官乎!李将军,子诚爱我矣,然吾志决矣,子勿复言。”光弼曰:“者恐为大夫之累,故不敢不言。今大夫能行古人之事,非光弼所及也。”遂趋出。——《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一》

    因为这段对话,我从心底里尊敬这个人。也因为这段对话,才有了这个故事。

    后面的情节已经有了框架,但是写出来大概不会很快,乱世人命贱如狗,写这种情节,太难受。

    ☆、城破

    第十一章

    王忠嗣生命最后的几个月,容襄一直陪伴在侧,眼看着节帅一步一步走向最后的那一天。他知道,无数像萧易一样的将士还在前线浴血奋战,他们许多人心中的想法其实很单纯,打下石堡城,节帅就有救了。

    可是他们并不知道,皇帝并不打算让节帅继续活下去。

    那三个承诺,不掌兵、不涉政、不与外人通,如此苛刻如此决绝,本就不是任何人能做到的。

    虽然节帅承诺了,但皇帝心底并不相信。他并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人真的能够放弃手中即得的权力和地位,放弃亲人,放弃朋友,放弃所有一切,困于斗室,终此一生。

    何况这个人还如此年轻,如此出色。

    何况,这个人,还如此广受爱戴。

    皇帝不相信任何人能够真的信守这个承诺,除了死人。

    在节帅用这三个承诺换取皇帝的让步时,其实已经明白了自己未来的命运。

    没有人可以同皇帝讲条件,你没有这个资格。

    如果你有,那么,你就该死。

    容襄不能,也不敢把这个消息送给萧易,就这样看着节帅日渐憔悴、吐血、痛苦不堪,一日日,走向末路。

    而前线拼死战斗的那些人,对此一无所知。

    王忠嗣赠了他一对短剑:“王某在疆场上驰骋半生,没想到却是你这个小朋友陪我走完最后的路。”他轻轻抚摸着剑鞘,“这对短剑,是王某儿时习武用过的兵器,先考在上面刻了两句话,王某一直谨记在心。如今,将之转赠于你,望你珍惜。”说罢,郑重其事地将短剑放在容襄平举的手中。

    两柄短剑一模一样,只在剑柄处刻了不同的字迹:“苟利国家,死生无悔。”

    苟利国家,死生无悔。

    容襄心中百感交集,面上却神色如常,他收好短剑,为王忠嗣奉上了一盏茶:“节帅,这您可不像是要送我的物事,倒像是借我的手,送给萧易的。”

    王忠嗣接过茶水喝了一口,忍不住又低头咳了几声,他信手擦去嘴角的血迹,笑道:“你若是不甘心,便偷偷藏起来一柄,反正萧易也不知道。”

    容襄抱屈:“他那么莽莽撞撞,又傻乎乎的死心眼,节帅干嘛要对他那么好?我这些日子比伺候自己爷娘还认真的伺候您,可不见您这样。”

    王忠嗣反问道:“既然他那么莽莽撞撞的,又傻乎乎的死心眼,你干嘛要对他那么好?为了他,不光把自己卖了,连阿爷都给拉下水。”

    容襄眨眨眼,笑道:“大概,是觉得傻的好欺负?”

    王忠嗣失笑:“哪有这样的。”他望着容襄,如果不是确凿知道他是男子,只看面孔,大概许多人会因为这样过分的美貌,怀疑他是女儿身罢。这样看上去脆弱易折又美丽的少年,喜欢另一个热情又冲动勇敢的少年,虽然不常见,但似乎也没甚么特别让人惊讶的地方。

    可是偏偏这个少年远不像他的外表那样纯良无害。

    他和萧易,其实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萧易清澈如一汪泉水,一眼便可望到底,而容襄……恰恰相反。

    他可以先毫不手软的杀人,再伪造现场,缜密严谨如同积年老刑名,然后惊慌失措的简直像只小白兔,再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跪求李林甫饶过他,并让狡猾如狐的李林甫相信他可以为此付出一切。

    他面对王忠嗣这样不世出的名将,谈论陇右前线的战场局势依旧有理有据有自己的见解主张,从不随声附和。但在那些金吾卫面前,他却怎么看怎么胆小怕事软弱可欺,是个被李相指派来监视自己的小人物,半点本事也没有,不过就是个传声筒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