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居然也是孩子们的哥们儿,他对付这帮孩子另有高招。比如孩子们打打闹闹得过火了,他也不生气,只是过来让打闹的孩子重新示范一下,然后根据“实际战况”让孩子们补打一下,扯成平手;两个孩子“骑马”去吓坏了哇哇老师,他并不严厉责罚他们,只是让他们去赔礼道歉,而且特别交代“不要骑马去”;当他发现这帮淘气包脱了鞋子,光着脚丫翘在课桌上比比看谁的脚不臭时,他命令他们不要把脚放下去,赶忙取来照相机要为他们摄影留念,让他们将来有机会告诉自己的孩子,自己小时候原来是多么调皮…… 你看看,戴小桥的故事与尼古拉的故事根本是不同的。戴小桥的故事有更多的负载,梅子涵并不打算让我们纯然一笑了之。因为现实本来就是如此,中国的孩子就是比法国的孩子有更多的负载。 梅子涵毕竟是一位师范大学的教授,他总是忍不住要对学校的教育问题“指手划脚”。最为典型的例子要数毛小弟老师上的作文课。这位另类的语文老师教孩子们在写作文的时候,要学会“两面派”,“考试的作文”和“自己写而不交的作文”要有两种不同的写法。汪小中有一篇自己写而不需要交的作文,毛小弟大加赞赏。我在这里敬录如下: 昨天,妈妈帮我洗澡,把我短裤、棉毛裤和外面的裤子一起脱下来。我说:“你为什么把我裤子一起脱下来?”妈妈说:“洗澡呀!”我就说:“那么你早饭、中饭、晚饭可以一起吃吗?”妈妈说:“这和早饭、中饭、晚饭一起吃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你可以把我三条裤子一起脱下来,那么就可以三顿饭一起吃!” 妈妈没有办法,只好把我的裤子穿上,重新脱,我说:“一定要一条一条脱知道吗?” 妈妈说:“知道了,知道了。” 事情应该一件一件做,饭应该一餐一餐吃,洗澡的时候,裤子也应该一条一条地脱。这个道理,不但我们小孩儿应该知道,大人也应该知道。 这样的故事和这样的作文,是法国人葛西尼和桑贝想不出来的,他们做梦都想不到。不过他们想不到,反倒是法国孩子们的幸福。真让人羡慕! 【调皮的日子】 国内在专门给少年朋友讲故事的作家中,秦文君是最为著名的一位。2002年,当她获得国际安徒生儿童文学奖的提名后,更是声名鹊起。如果你熟悉她早期创作的那些少年成长故事,肯定会对《调皮的日子》这样的故事感到很惊讶——这位相当严肃的作家居然在用一种“独脚戏”式的语言讲儿童趣事。 我叫朱多星,但许多人都叫我智多星,这样我就等于有了两个名字。 我养的那只猫也有两个名字,大名叫朱咪咪,意思是朱家的猫;小名不怎么好听,叫臭美。朱咪咪是天下最爱出风头的猫,总蹲在窗台上左右顾盼,还爱拍风景照,另外,它似乎还有跳迪斯科的天才。 …… 姑妈不能笑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她是个超级胖子,胖得简直就像是熊的亲戚。如果,她弯下腰抱住腿,那就成了一个地球仪。姑妈名叫朱好好,名字中有两个好字,真是非同一般。 …… 姑夫很瘦,谁都别指望在他胳膊上找到隆起的肌肉,他的脸颊凹下去,仿佛永远做着吸麦秆的动作。所以姑夫很羡慕胖子,总说:“什么时候我能壮实一点。” …… 小沙这个名字听起来就不妙,像小傻。即使别人搞清楚他不叫小傻叫小沙,也没什么好处:沙子本来就不值钱,何况还是小沙,若要起个外号就太容易了,现成的就可以给他一个:豆沙。 故事里的主要人物就这样登场了。一个调皮捣蛋的智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与另一个调皮蛋小傻一起生活;姑妈是个超级胖子,心地非常好,姑夫是个牙医,超级瘦子,心地也不坏,就是不懂孩子的心思。另外,同学中还有总拿倒数第一的林第一,胆小如鼠的张潇洒,名字听起来像小妖的曹小娇,班主任则是一个喜欢穿绿裙子、绿发夹、绿鞋子却不长绿手指的绿裙子老师。总之,这是一个漫画谱似的家庭和学校。在这个故事中,秦文君就是用漫画的方式描摹人物、讲述故事。 大体上,故事是以小猫朱咪咪的失踪、朱多星和小沙的寻找为线索,不过这条线索并不强,大多数穿插其中的故事基本上是独立的。你可以随意翻开读其中任何一个故事,甚至可以忘记那条线索。从这个角度看,《调皮的日子》实际上是由40多个小故事组成,而每个小故事一般不超过2000字,语言俏皮而浅显,特别适合有一搭没一搭地悠闲式阅读。这大概也是作者所希望的效果。 这些短小的故事中有发生在孩子们中间的趣事。比如林第一为了逃避其中考试假装咳嗽,可一听说要郊游咳嗽马上又好了;朱多星和小沙拿一块肉去逗楼下的狗,想讨曹小娇的欢心,却不小心砸到女孩的身上;他们为了练就“半分钟吃完两个烧饼”的高超本领,赢得一百元的奖励,天天去买烧饼,眼看功夫要练成,烧饼小贩却不见了;等等。还有一些故事是孩子眼中大人的趣事。比如姑夫想要增肥,两个孩子向班上最胖的同学要了一份胖子食谱,想用5块钱卖给姑夫,姑夫看到食谱后,却跑去找胖同学,却帮他治起了牙齿;姑妈想要减肥,喝一种减肥药水,一天要上十几次厕所,结果确实是瘦了,人也病得不轻。 在《调皮的日子》中,秦文君尝试放下各种负载,努力捕捉童年的一点一滴的幽默情趣。她后来在一篇散文中谈到,两个调皮蛋的故事是以自己两个弟弟小时候的顽皮故事为蓝本的。他们现在都已成为威严的爸爸,当然未必会承认了。而故事中的童趣味道也多多得益于当时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小才女戴萦袅还欣然为这本书插图并设计封面,发自孩子内心的纯真烂漫,为这本书增色不少。  
不一样的成长,一样的感动
曹文轩在《草房子》的跋中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命题:“如何使今天的孩子感动?”是否“必须写今天的生活才能感动今天的孩子”?曹文轩的回答是:“感动今世,并非一定要写今世。‘从前’也能感动今世。我们的早已逝去的苦难的童年,一样能够感动我们的孩子,而并非一定要在写他们处在今天的孤独中,我们表示了同情时,才能感动他们。” 我猜想,这位著名的作家兼博导肯定是在理论上遇到了一群强大的对手,否则不会如此严肃地提出这个命题。不需要用理论去讨论这类问题,是我们这些书虫的一大乐事。我们虽然偶尔听听“xx事迹汇报会”也能感动一把,但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还是从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以前人们的事迹中获得感动的。我们不用论证,就知道一百年以前的人们同样是要吃饭、睡觉,或许方式不同,但大体上也差不多。当我们正在对自己孩子调皮倒蛋的行为加以训斥时,爷爷奶奶说不定会跳出来说:“算了吧,他(她)比你小时候可强多了。”如果爷爷奶奶的爸爸妈妈仍健在,他们或许也会说,爷爷奶奶小时候也好不到哪儿去。你是否会去考证,真的是“好”、真的是“强”么? 下面,我将介绍一些少年故事,它们发生在不一样的时代,不一样的地方,但同样给今天的孩子们,还有今天我们这些曾经是孩子的大人们,带来了莫大的感动。 【汤姆·索耶历险记】 这是鼎鼎大名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1835-1910)的名作,发表于1876年,讲述的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故事。在小序中,作者还特别交待:“本书记载的冒险故事大多实有其事,其中一两件是我的亲身经历,其余则是儿时与我同窗共读的男孩们的经历。” 精力充沛、调皮倒蛋的小男孩,从来都是恶作剧的高手。不过以今天的眼光看来,生活在160多年前的汤姆·索耶,仍然有望在恶作剧的华山论剑中争得“天下第一”的美号。恶作剧不但是汤姆的一种标志性活动,甚至可以说是他成长中主要的生活方式。 “汤姆!”—— 随着波莉姨妈一声经典的世纪呼唤,汤姆就冲破一切烦闷,冲入到有史以来最快乐的童年喜剧中。 他正在小房间里偷吃果酱,被老太太搜出来,人赃俱获。鞭子高高举起——眼看大祸将临—— “哎呀,快往后瞧,姨妈!” 这个肯定在史前时代就已经用烂了的鬼把戏,又一次骗过姨妈,汤姆转身翻过院墙,逃之夭夭。连老太太都为自己再一次落入圈套而感到好笑,她实在拿这个心爱的小外甥没办法。为了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她决定好好管教一下这孩子。 因为逃学、打架的劣迹,在一个美好的星期六早晨,汤姆被波莉姨妈强迫粉刷院墙。汤姆正感到世界是多么空虚无聊的时候,别的孩子跑来了。天才的创意总是伴随着绝妙的演出。汤姆像一个艺术家似的“表演”刷墙,引来同伴莫大的兴趣。他们哀求汤姆给自己一次“表演”机会,汤姆看在贿赂的份上“很不情愿”地让出刷墙权。全村的孩子排着队来刷墙,每个人必须拿一件小玩意儿来交换刷墙的机会。很快围墙被刷了三层之多,如果有足够的灰浆,汤姆肯定能让全村的孩子破产。 上面这点事迹,只是汤姆的热身运动,整部长篇小说都是他的辉煌战史,很难一一而足。不过最出风头的一次,恐怕要属他和流浪儿哈克等一帮人跑到荒岛上当“海盗”的故事。他们在岛上玩得很开心,可村里人以为他们都死了,非常沉痛地举办追悼会。他们躲在教堂的楼座上,听完自己的葬礼追悼辞,然后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会场。我敢保证,你肯定没有经历过如此感人、如此热闹的追悼会。 虽然汤姆被村里人公认为最顽皮的孩子,但他本性善良、勇敢,更有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冒险劲头儿。他和哈克一个午夜在坟场游逛,意外撞见了一起强盗杀人事情,他克服了巨大的恐惧,在法庭上指证罪犯,一夜之间成为英雄。而最后在一次冒着生命危险的探险中,他和哈利找到了强盗埋藏的宝藏,更是成为全村人的偶像。 这种皆大欢喜的结局肯定是大众非常愿意接受的。特别是美国人这样一个崇尚自由和冒险精神的新生民族,他们特别愿意给孩子讲述这样类似的故事。通过冒险致富,可以说是大多数美国人的梦想。这个梦想在恶作剧大王汤姆的身上得以实现,汤姆长大后肯定能成为一名“模范乡绅”。这是典型的美国式的感动。 不过一百多年来,汤姆的故事仍令全世界的大人和孩子感动,肯定是有道理的。每个人的阅读感受不同,获得的感动肯定也是不同的。比如就我自己而言,汤姆恶作剧的故事显然比他发财的故事更有趣,而读过多遍,每次最让我感动的还是那段汤姆“英雄救美”的故事。 汤姆偷偷喜欢同班的女生贝琪,可是贝琪不知何故特别讨厌他。 有一天上学时,他无意间发现贝琪偷看校长先生藏在讲台下的书,贝琪慌张之间把一页撕烂了——这可闯下了天大的祸!贝琪哭着跑出去。隔天就闯祸的他觉得女孩子真是不可理喻——死不认账不就完了呗? 终于校长发现了,他从来没有这么恼怒过,杀气腾腾地盯着班上的学生。 “是谁把这书给撕了?”——“本杰明·罗杰斯?”——“约瑟夫·哈泼?”——“艾米·劳伦斯?”——“格雷西·米勒?”……这是一种真正的折磨!每个孩子都战战兢兢地摇头,眼看着就要轮到贝琪了。 “贝琪·撒贝尔?”贝琪的脸因为恐惧而变得惨白!就在这时,英雄汤姆一跃而起,大声嚷道:“是我做的!”当然,他也领到了自己有史以来最惨烈的惩罚:一百鞭子和放学后两小时的留校。不过这一切比起贝琪惊讶、感谢和崇拜的目光,简直无足痛痒。 他做梦还记得贝琪最后对他说的话:“你怎么会这么伟大!” 马克·吐温创作汤姆·索耶的故事,表面上看纯粹是为了娱乐,就像一个人永远忘不了一些童年往事,忍不住要把它们写出来才安心。当然我们也可以从这本书里挖掘出许多深邃的思想来,但也不必非这么做不可,它的天真质朴足以让我们忘记许多对世界的忧虑。 在汤姆之后,马克·吐温还创作了一部续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般来说,续集往往不如原书好,但这本书是一个例外。有许多大作家和文学评论家非常推崇这部续集,它也被列入最经典的成长小说中,不少人认为它的文学价值远远高于汤姆的历险故事。虽然不完全同意,但我也非常能理解这样的看法,因为它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 前面说到,汤姆和流浪儿哈克发掘了一笔宝藏,他们平分了这笔财产。有钱的汤姆虽然还是个调皮鬼,但因为他的财富人们怎么看他都顺眼,他渐渐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正常”的孩子。可是哈克不能忍受“正常”的生活,他成功放弃了所有财产,与一个逃跑的黑奴一起开始了逃亡生活。他们沿着喧嚣奔腾的密西西比河一路流浪,看尽世俗百态,体验人情冷暖。 哈克的这段经历是真正的历险故事,与此相比,汤姆的历险更多的是孩子气的想像故事。虽然同样贯穿着幽默的情节和对话,成|人读者同样能捧腹大笑,但对于孩子而言,这两个故事是不一样的。说的直白些,哈克的故事没有汤姆的故事那么好玩,因为它写的是大人世界里活生生的现实。 马克·吐温出生在密西西比河边,长在密西西比河上,他对美国人的这条“母亲河”特别迷恋。在哈克的历险中,他借助这位流浪少年的经历讲述这条河的故事,表达自己的热爱。这个故事所带来的感动是另外一种感动。后来曾获诺贝尔奖的作家福克纳对这部小说极为推崇,他也为这条河写了一篇小说《野棕榈》,继续讲述生生不息的生命的故事。这两部小说,堪称密西西比河故事之中的扛鼎之作。 立意轻松的作品更容易受到大多数人的欢迎,对于大人和孩子都一样。汤姆的故事比哈克的故事更受孩子们的喜爱,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与作品本身的优劣关系不大。 【男孩彭罗德的烦恼】 在美国人写的成长故事中,还有一个小男孩几乎与汤姆齐名,堪称“汤姆·索耶第二”,这个小家伙就是布斯·塔金顿(boothtrkgton,1869-1946)笔下的彭罗德。 《男孩彭罗德的烦恼》(penrod,又译作《彭洛德》),发表于1914年,讲述的是20世纪初期美国孩子的成长故事。这是一部带有强烈讽刺色彩的经典儿童小说。 彭罗德的出场远没有汤姆·索耶那么风光。他愁眉不展地坐在院墙上,嫉妒地瞪着他那条若有所思的狗——杜克。他被迫要去参加一场演出,表演文学老师鲁布什夫人自编的诗剧,展现儿童纯洁向善的一面。比如他的台词是“尽管我是一个小孩儿,耐心,顺从,并且——噗!”当然这个“噗”不是台词,他只是恶心得念不下去。 这位将要12岁的少年其实是一位踌躇满志的文学少年,他一得闲就钻到自家仓库的废木桶里,专心致志地写作。他写的是拦路强盗哈罗德·雷默斯的系列故事,虽然满篇错别字和病句,但并不妨碍故事里充溢的血腥味道和男子汉气概,而且他还使用了大量的破折号,显然激动的创作灵感一言难尽。可是就在故事写到最高嘲时—— “彭罗德!” “彭——罗德!” 母亲的嗓门比汤姆的波莉姨妈的嗓门尤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位大作家只好熄灭文学之火,爬出废木桶,准备去参加那场演出。 为了他的演出,母亲和姐姐精心制作了一套戏服。他的角色是亚瑟王时代的兰斯洛爵士,这可是位鼎鼎大名的圆桌骑士,她们很费心地要把他打扮出“中世纪”的味道。这套戏装用姐姐的长筒袜、旧披肩,妈妈的半截裙装,还有爸爸的陈年内衣,剪拼而成,不敢夸口说一定有“中世纪”的味道,但绝对是让现代人叹为观止的。即使打上一堆破折号,也无法形容彭罗德穿上这堆东西之后的心情。 可怜的彭罗德被押到戏台后准备出场,趁大人不备溜进看门人的房间。为了遮丑,他套上看来很有男子气的看门人的肥裤子,裹着披风(就是姐姐的旧披肩)闪亮登场了。几乎全城的人都来观看这场高尚的演出,孩子们被包装成“中世纪”的天使,念着圣洁的“中世纪”的诗句,一个一个地亮相。等到小兰斯洛爵士亮相,并脱掉披风,等候亚瑟王的册封时,台上台下一片哗然——包在大肥裤子中的彭罗德给所有人以视觉上和心灵上的强烈震撼!这部神圣的诗剧在孩子们的哭闹打斗声中草草收场。 你看看,这个彭罗德比起汤姆可惨多了,他只不过做了一点必要的自我保护,就遭到了惨败。他偷偷喜欢的小女孩玛乔里·琼斯声称一辈子再不跟他说话,并当众宣布他是“全城最坏的男孩”。而回到家中,先是被母亲关在衣柜里,又被父亲鞭打了一顿。难怪他那么羡慕自己的狗,觉得还不如“像狗一样生活”。 不过你也不必太同情彭罗德,他在恶作剧方面的才华一点也不亚于汤姆,甚至可以说更为“阴险狡猾”。为了报复自己的“情敌”莫里斯,他把一瓶混有几十种原料的足够恶心的溶液,说成是甘草剂,骗得莫里斯兴高采烈地一饮而尽。那种创意和表演天分,绝对可与哄大家刷墙的汤姆相媲美。他甚至能逗“全城最好的男孩”乔治·巴塞特爬上一棵树,在牧师和几位高贵的女士面前大叫“下——地狱”,你要知道这可是当时被认为最邪恶的脏话。 塔金顿用极尽谐谑的语言,讲述了彭罗德“创作”的一件件恶作剧,妙语连珠,令人忍俊不禁。他并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给坏小子一次意外的发财机会,而让大人世界去接纳,甚至赞美他。他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给这个小男孩以极大的理解和宽容: “由于这个世界总是错误地理解每一件事情,彭罗德出于自卫的本能,要尽量少地暴露自己,免得被人抓住把柄。一个男孩要是知道了这个道理,那他的表情就是世界上最不好懂的事情了。” “做男孩子最艰难的情况之一就是,必须对每一件再自然不过的行为进行解释,这一要求无止境地折磨着他们,使他们总是不停地处于紧张状态,锻炼自己编造故事的能力。” “男孩子们与火山、洪水和硝化甘油一样,被关得越紧,爆发出来时,他们的活动就越剧烈。” 不过在故事的最后,塔金顿还是像马克·吐温那样,给坏小子也找了一条出路。他很清楚,即使我们这些家长的思想再开放,毕竟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出息,不能总是“全城全坏的孩子”。可是除了让孩子冒险发财以外,这条出路是什么呢? 在彭罗德12岁生日那天,妈妈带他去看望90岁的姨婆,因为她是家族中在世的年纪最大的长者。姨婆对小彭罗德很慈爱,并交给他一把很旧的弹弓,让他转交给父亲。就在这天下午,当心情郁闷的彭罗德张开弹弓打麻雀时,弹弓折断了,石头失去准头打碎了家里盥洗室的窗户。正在刮胡子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跑出来,眼看小彭罗德又少不了一顿鞭打。 他交出了散架的弹弓,并对父亲说,这是上午姨婆让他拿来转交的,三十五年前父亲正是用这把弹弓无意中打死了她最好的母鸡,还打碎了一个玻璃水罐子。父亲拿着弹弓若有所思地看着彭罗德,然后转身回屋。他对孩子说:“一块碎玻璃,算不了什么。” 现在你明白塔金顿为小彭罗德找到的出路了吗?两个字——理解。 【大草原上的小房子】 看过前面两个故事,我们可能会有个错觉,感觉美国孩子尽爱读调皮鬼的故事。其实不然,他们和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孩子一样,也能接受题材相当严肃的成长故事,只要故事本身写得足够棒。 罗拉·英加尔·槐尔特(rgllswilder,1867-1957)的《大草原上的小房子》就是这样的故事。 1999年美国教育部曾经做过一次阅读调查,让老师和孩子们各自选出100本最喜欢的书,在老师和孩子们各自列出的清单中,《大草原上的小房子》都榜上有名。还有一件趣事也足以说明它受欢迎的程度。在美国白宫的官方网站上,展示了一些令美国人特别骄傲的艺术家和作家。在儿童文学“梦之队”中列了三位:苏斯博士、怀特和这位槐尔特女士。 这部小说发表于1935年,但故事发生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它讲述的是作者一家的真实故事,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传,因为故事里的女孩罗拉比真实的罗拉稍微大几岁。 介绍这个故事之前需要先讲一点历史背景。在白人到来之前,美国的土著居民是印第安人。当白人占据了东部海岸后,逐步向西部扩张,印第安人被迫西迁,不愿意迁移的要么被迫同化,要么遭到灭绝性的屠杀。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西部的广阔疆域还是印第安人聚居的区域。为了推进西部的拓疆运动,1862年美国政府通过一个法案,只要白人移民过去开垦农场,住满五年,就可以拥有自己开拓的土地和家园。而且只要开垦10英亩,就可以获得160英亩的土地。 英加尔一家原本居住在威斯康星大森林里(槐尔特在《大森林里的小房子》中讲到这一段),爸、妈决定,带着女儿玛丽、罗拉和刚出世的小婴孩卡里,还有忠诚的看家狗杰克,一同到西部大草原去拓荒。 那里是印第安人的居住地。谁也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一家人的全部家当都装载在一辆篷车上,爸爸赶着马车向西部行进。在冰河快要解封的晚冬,他们越过密西西比河,一路还经过了不少森林、丘陵和河流。当他们连人带车泅过密苏里河的时候,全家人差点被汹涌的激流卷走。 他们终于来到了一片大草原上。在这片辽阔的大草原上,没有迹象表明从前有别人来过这里。篷车孤零零地停驻在广阔的土地和天空之间,一家人搭起了宿营地。这里距离最近的小镇——独立镇约有40英里,爸爸很满意,决定从此就在这里开始新生活。他们在这里搭建了小木屋、马厩,开辟了自己的农场,与相邻的其他移民和睦相处。生活虽然很艰难,但日子一天天好起来。 这片陌生的地方充满了危险。到处有狼群出没,夜里时有群狼围着小木屋仰天长啸;白天常有赤身捰体的印第安人经过,他们有的很有礼貌,有的却很野蛮,时常闯进屋里来拿东西;夏天的蚊子传播可怕的疟疾,全家人染病都卧床不起,幸好有黑人大夫来救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有一次,草原起了大火,火势差点吞没了整个农场和木屋。 不过这片陌生的地方也生机勃勃,天上的云雀,地上的野兔、肥松鸡,印第安旧营地的彩色珠子,都令孩子们着迷。上面是蓝天白云,下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绿草在风的吹动下,如波浪般一会儿明亮,一会儿暗淡。在繁星密布的晚上,一家人围坐在露天的餐桌旁。爸爸一边拉着小提琴,一边低沉地歌唱: “噢,我是吉卜赛人的国王, 过着称心如意的生活, 临睡以前我要喝上一杯美酒, 世界任我逍遥自在。” 一家人还与邻居爱德华先生结下深厚的友谊。在一个寒冷的圣诞夜,爱德华先生冒着生命危险游过河,他给玛丽和罗拉带来了圣诞礼物。他说自己在小镇上遇到了圣诞老人,老人说没法渡过河,就请他来转交圣诞礼物。虽然礼物很简单——只有两个杯子,两根棒糖,两块饼子和两个便士,但足以让孩子们激动得欣喜若狂。爸爸握着爱德华的手,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可惜好景不长。政府又决定把这片土地还给印第安人,并派出军队准备驱赶大草原上的白人移民。英加尔一家只好把家当装上车,告别了大草原和小房子,又开始了新的漫漫迁徙路。 当罗拉在自己的故事里回首这段往事的时候,已经接近70的高龄了。这位老奶奶非常平静地叙述着一家人坎坷却也特别值得留恋的平凡故事,以一个小女孩的眼睛和心灵,去感受拓荒时代的艰辛和激|情。她虽然叙述得特别朴实,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刻意夸张的技巧,但听完她的故事,心情却特别激动,久久不能平静。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特意找来了一幅电子版的美国地图,找到英格尔一家从大森林迁徙到大草原的和终点,在威斯康星州的派平(pep)附近,终点在堪萨斯州的独立镇(dependence)附近,用非常精确的电子量尺测量,直线距离居然有850公里。你知道这段距离有多远吗?如果以北京为,大概向东北可以去到长春,向西可以去到银川,向南可以去到接近合肥的地方。 你再想像一下:英格尔一家那辆马拉的篷车。爸爸驾着马,妈妈抱着一个婴儿,两个8岁都不到的小女孩坐在篷车上,马车旁跟着一条忠诚的狗。他们就这样,经过许多人迹罕至的地方,野兽、蚊虫、强盗、还有对白人心怀仇恨的未开化的印第安人,随时都可能要他们的命。他们就这样跨越不可思议的距离,来到未开发的大自然里,顽强地奋斗,开辟属于自己的家园。而在这样的艰难困境中生活过来的孩子,同样快乐、浪漫,而且对人充满友爱,对生活充满感激之情。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 你说,这样的故事,难道不能使今天的孩子感动吗? 【铁路边的孩子们】 英国女作家伊迪丝·内斯比特(enesbit,1858-1924)的《铁路边的孩子们》是一部经典的儿童小说。小说于1906年出版,讲述的是二十世纪初几个英国孩子的成长故事。 在前面的“魔法故事”里,我们曾经介绍过内斯比特的《五个孩子和一个怪物》。她是一位了不起的魔法妈妈,甚至有人称她为“二十世纪儿童文学的伟大源泉”。 内斯比特的一生可谓丰富多彩。她的父亲是一位农业化学家兼农业学校的校长,可惜在她童年时就去世了。9岁时,她跟随母亲到欧洲大陆生活,直到13岁才回到伦敦。少女时代,她的诗才就崭露头角,时常在杂志上发表诗作。18岁时,她结识了兼具才华和魅力的年轻人休伯特·布兰德,两人热恋并在两年后结婚。 这位布兰德先生是一位思想激进的改良派社会主义者,他把内斯比特也引到积极的社会活动中。1884年,这对夫妻与另外几位朋友共同创立了“费边社”,丈夫是社团的第一任主席,妻子是第一期社刊的主编,他们甚至给当时出生的儿子也取名叫“费边”。 这个主张渐进的方式推广社会主义的费边社,后来成为非常著名的政治社团,到今天仍活跃在英国社会。创办初期,这个社团集中了当时英国最优秀的一群社会精英,包括政治活动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和文学家。萧伯纳、威尔斯是两位著名的文学家成员。萧伯纳也是在这里与内斯比特相识,两人亲密的友谊延续了一生。 不过作为丈夫,布兰德先生既缺乏赚钱养家的能力,也缺乏应有的忠诚。他在生意场上惨败,而且还时不时与别的女性有染。内斯比特非常宽容地原谅了丈夫,不但依靠写作维持着整个家庭的生活,而且还收养了丈夫的两个私生子女。当布兰德染病而且渐渐丧失了视力后,她仍然悉心照顾他,直到他于1914年去世。 根据她同时代人的回忆,内斯比特是一位富有活力、魅力四射的女性,她所到之处,总有崇拜者追随。她不拘泥于传统,但严守很高的道德准则。她能在周边嘈杂的环境下很投入地写作,不间断地抽着烟。一边写作一边夹着长长的烟嘴,这几乎成为她的标志性形象。 你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女性抽烟,不但是反传统的,而且还被认为是放荡的行为。不过内斯比特绝不是那样的女性,你只要读过她的儿童小说,特别是《铁路边的孩子们》,就知道她肯定是一位非常高尚的女性。 这部小说带有很浓的自传色彩,故事里的那位母亲俨然就是内斯比特自己。 故事里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叫罗伯塔,你也可以叫她伯比,她快十二岁了,是一个特别善解人意的女孩。老二是男孩,名字叫彼得,刚过十岁生日。最小的是菲莉丝,她心地很好。 他们本来住在伦敦的郊区。爸爸是政府公务员,他虽然很忙,但只要在家就随时准备跟孩子们做游戏。妈妈也是天底下最好的,她不但经常跟他们玩,而且还会为他们写故事和有趣的诗。这是一个非常快活的家庭。 可是有一天,家里发生了变故。爸爸离开家,再也没回来。仆人们闭口不谈这件事,妈妈只说因为公事,爸爸将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回家。过了一段时间,妈妈笑着告诉孩子们,他们将离开这座房子,搬到乡间一座可爱的白色小房子去。 妈妈和三个孩子乘坐火车,走了一整天,在夜里很晚的时候来到一个小车站上。搬运工拉着一车行李,带着他们走了一大段黑暗和泥泞的道路,终于来到了他们的新家。走进空荡荡的房子里,狂风和在黑暗中簌簌作响的老鼠,令孩子们感到害怕。妈妈让孩子们点燃蜡烛,要点多少就点多少。许多根蜡烛点起来,壁炉里的火燃起来,整个房间充满了光明和温暖。 搬到新家后,妈妈每天都在忙着写作,她必须赚取稿费来养活一家人。生活相当清贫简朴,他们甚至没钱买煤生火。只有当妈妈卖掉一篇文章或一首诗时,孩子们才能买点儿点心来,和妈妈一起开心地喝茶庆祝。但妈妈绝口不提爸爸的事情。 三个孩子非常懂事,他们学会了打理自己的生活,帮助妈妈理家。乡间的生活一点也不沉闷,到处都有新奇的事情等待他们发现,而且当地人很友善,孩子们与站长、搬运工、火车司机都交上了朋友。最令他们着迷的是铁路和火车,他们几乎天天到铁路边玩耍。他们知道每一趟车的正点时间,其中有一趟是开往伦敦的列车,每天上午九点十五分经过,他们管它叫“青龙”。 有一天,菲莉丝说,青龙要到伦敦爸爸那儿去,向它招手吧,它会把他们的爱带给爸爸。伯比和彼得觉得这个主意很好。于是三个孩子就在火车经过时,站在栅栏上挥动手帕。令他们惊奇的是,在头等车厢里竟然有一只手伸出来挥动回答他们!那是一位老先生,他手里还拿着一张报纸。 从此以后,相互挥手就成了孩子们和九点十五分火车之间的惯例。那位老先生的出现,也彻底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故事讲到这里,或许你会觉得情节有点儿熟悉吧。有一部经典的英国影片《铁路少年》就是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这部影片时不时会在电视里播放,好几年前我就看过,前不久又在中央六台重温了一遍。这部影片非常忠实于原著,只在几个细节上略微修改过一点。影片和小说都非常令人感动,特别是当故事发展到最后,三个孩子照常向九点十五分的火车挥手时,整列火车的人都拿着手帕和报纸向他们使劲地挥动,那一幕场景实在令人难忘。 它讲述的是一家人在困境中的生活故事,爸爸因为被人陷害而被关进了监狱,妈妈独立支撑起整个家庭。但是整个故事让我们感受到的不是艰难困苦,而是妈妈努力维护的温馨生活,还有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就在这个铁路边,孩子们机智地避免了一场可怕的铁路灾难,救助了另一位在隧道中摔伤的少年,还扑灭了运河轮船上的火情,和妈妈一起收留了一位流亡的俄罗斯作家。他们高尚的行为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最后又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为爸爸洗清了冤屈。这样的故事安排,虽然有点儿过于完美,但是内斯比特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态度,使我们发自内心地感动,不由得相信(或者说宁愿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这部儿童小说自从出版后一直再版,有的年份甚至能再版两次,它赢得了许多孩子和大人的心。 儿童文学作家梅子涵先生,曾经为这本书写过一篇非常感人的书评《九点十五分的挥手里爱的隆重》,在这篇书评里他回忆起自己小时候,爸爸因为政治上的原因,也离开家很长一段时间。他感叹自己有一位同样伟大的妈妈,而自己又是如何度过一个同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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