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小家伙很不给面子地哇地一声哭了。哭得那个肝肠寸断,手脚乱舞,好像是在□□我们的话。
飘零一边抱着孩子使劲地哄着,然后白了我跟楚暮一眼,没好气地道:“哪有当爹娘的人这么说自个儿的娃儿?谁说他长得丑,我看不尽然,像他长得这么俊,也不知你们怎么看的。十年后啊,就又是一个迷死天下的小美男咯。”
我很想说,是飘零你的眼光不行,这小家伙怎么看怎么看都不俊,她看到他哪点长得俊了?其实后来,还是被飘零给一语说中。这小家伙出生时长得貌似很难看,可没想到,渐渐地长起来,居然——
靠,姥姥的,比我跟楚暮长得还要漂亮!
尽管当时我跟楚暮都觉得他长得不好看,皮肤皱巴巴的,而且还满脸通红,像个喝了酒的小老头。可是,我们都对他爱不释手。抱着他都舍不得放下,特别是楚暮,抱着他都不肯放下。就连小家伙睡下了,他依然紧紧地抱在怀中,爱恋地凝视着这个有我们血液的孩子。
第7卷第484节:【安念雪篇】狡猾的小子
粥粥这个小家伙长得七八个月的时候,已经长得粉嫩粉嫩的,脸蛋儿光滑如丝绸,每个人都喜欢抱他,抱着他都不肯松手。
因此,把他骄纵得不知天高地厚。而且,懒得要命,也不知这遗传到谁了。
为什么会给他起个这么奇怪的名字,当然是因为我怀着他的那段时间,被他折腾得上吐下泄。看到东西就想吐,每天只能勉强喝点粥,害得我看到那么多好吃的美食都不能品尝。
所以,当时我可恨死了这小家伙,当楚暮来问我取什么名字时,我不假思索就说出粥粥这两个字。
而楚暮居然还拍案叫绝,一个劲说此名字很好,很顺口。还说,小家伙就是要取一些普通点的名字,方能好生养。
于是,粥粥这个名字一捶定音,从而成了他的小名。大人们都没意见,一致附和说好名字,唯有这个小家伙,会说话的那会儿,他就开始□□了,说要换名字。
可是,谁也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中,更别说给他换名字了。
于是,这小家伙竟然要死要活的在大半夜的乱嚎,扰人清梦。害得几位大人们都无法入睡,后来,还是他爹楚暮将此事搞定了,给这小子取了个很文雅的名字,他才满意地不哭也不闹了。
嗯,想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咳,这小子不让我告诉你们,抱歉了……
话说,我们自然还是喜欢喊他的小名啊,粥粥粥粥,多好听啊,是吧。
一眨眼,粥粥就满两岁,明明会走路了,可是他却懒得没话说,才踏出两步,又嚎脚痛。这不,我跟夏翎上街购置一些生活用品和食物。
他蹦蹦跳跳地跳了几步后,就可怜兮兮地望着夏翎,眨巴着那双长得特像我的眼睛,吸着手指,看着夏翎道:“干爹,我脚痛,你抱我好不好?”
夏翎浑身上下都挂满了零碎的东西,根本就没法抱他。可是这死孩子居然还敢这么要求,我在一旁看不过去,就轻轻地拍了他的小屁股一把,怒视着他:“粥粥你丫的,没看见你干爹没法抱你吗?都多大的人了,还要人家抱,你羞不羞!”
这小家伙从来都不敢要求我抱,因为知道央求我,我也不会抱他。
我就这么轻轻地拍了他一下,他居然就委屈得扁嘴想要落泪,当看到不远处向我们走过来的楚暮,他狡猾得一下子就嚎了起来。
“哇……娘亲……你打我……我不要你了……我恨你……”
他一边干抹着眼角,一边偷偷地打量着向我们靠近的楚暮。
楚暮一听到他这个娇气儿子的哭声,顿时心都痛了,慌忙走了过来,一把将他抱了起来,轻声细语地哄道:“粥粥,怎么啦?谁又欺负你了?”
“……唔唔……娘亲欺负我!”小家伙白嫩嫩的手指不偏不倚地指着我,嘟嘴向他控诉道。
“念雪,你咋又欺负他了。粥粥小嘛,多让着他嘛。”楚暮看着我轻轻地责备道,随后又望向小家伙,哄道:“粥粥乖哈,爹爹带你去看热闹!”
楚暮抱着他就往热闹的地方走去,粥粥这小家伙抱着楚暮的脖子,然后他居然向我扮鬼脸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得意洋洋地笑了。
嘁,这狡猾的小家伙,到底是遗传了谁的基因啊?我翻眼,无比郁闷,悻悻地与夏翎紧随楚暮而去!
第7卷第485节:【周楚暮篇】懒得无可救药的家伙
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过后,不过一捧黄沙。
我曾经以为我会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可事实证明我不是。我也曾经以为我会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君王,事实证明我依然不是。那些年,一直坚持着的信仰,可是在一瞬间,我却动摇了,放弃了。
我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了多年来的努力和奋斗以及信仰。
他们都问过我,可曾后悔过?
后悔吗?其实我一点也不后悔,我是为了心爱女人而心甘情愿地放弃,放弃得也是值得。放弃了皇位却得到了她,我最心爱的女人——念雪。
皇位其实并不是我所特别想追求的,我要的其实特别的简单,在那个选择了她的夜晚,我就明白了,我要的只不过是有一个爱我以及我爱的心爱女人,然后和她组成一个温暖的家,有她有孩子有我,这就是我最想要的。
小时候,母后因为别人的陷害,早早就离开了我。父皇又是因为忙,忙得都没有空理睬我。身边都是一群毕恭毕敬的奴才们,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也根本就不管我要的是什么。
小时候,我经常从恶梦中苏醒过来,望着空荡荡的房间,我只感觉到无边无尽的恐惧和孤独。好似我就是其中的一个没有肉体的灵魂,孤寂地等到天明,再重新做回人。
如今,我根本就不会做恶梦。每天跟她和孩子过得特别的开心宁静,我想,这种生活其实一直以来都是我最渴望得到的。
好在,走过了那么多弯路,最终我还是得到了她,得到我所想要的一切。
每当夜静更深时,看着她与孩子恬静的容颜,我都会从心里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抚摸着这两张我最爱恋最眷恋的面孔,我的心里都被幸福填得满满的,然后拥抱着她俩沉沉地睡去。
粥粥长得很像我,除了那双眼睛长得像她,整个五官都像极了小时候的我。就连暗影都对他感慨万端道:真是想不到人世间万物竟然会这么神奇,遗传得能那么相似,真是一个不解之谜。
当时,念雪就在我们身边,听到暗影的话时,她只是掩嘴轻笑。当我们问她为何发笑时,她只是笑而不语,这又是成了我们的另一个不解之谜。
时间过得真得很快,一眨眼,粥粥就满三周岁了。他长得真的是越来越有我的范了,不怒自威。有时候,生气起来,居然得将飘零给唬吓到。
这小子,还真不是一般的懒,能躺着决不坐着,能坐着决不站着。这可把我跟念雪给气歪了,纠结了三年的问题,终于明白,这小子遗传的是她的问题。
念雪也是一个懒得无可救药的家伙,有时候居然懒得都不愿吃饭,真是气煞我也!可是,就是这么懒惰的两母子,我也爱死了她们。
念雪自从诞下粥粥之后,就再也不肯为我生孩子。她总是说,生孩子太可怕了,那痛那苦还真不是一般的辛苦。我知道,我也心痛她。可是我真的一直以来都很想她为我生个女儿,只有儿女成双,才是一个最完整的人生。
第7卷第486节:【周楚暮篇】父子俩的对话
不知为何,兴许是老天听到了我的心愿,居然让念雪意外的又怀上了。在粥粥三岁的这年,她怀上了另一个孩子。虽然不知道会不会是女儿,但是我真的特别特别的高兴。
她其实也是爱孩子的,只是觉得生孩子辛苦。这次意外怀上,她也不想流掉,因此决定留下这个孩子。
粥粥这孩子只不过才三岁,却是特别的聪明。念雪教他背诗,往往只读了一遍,他就能完整地将整首诗给背出来。
就好比现在,念雪与他还有我都在庭院里舒服地晒着太阳,她手里握着本书,摇头晃脑地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
粥粥听到这儿,迫不及待地接了下去:“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童声童语,极其好听,软软的声音听得人的骨头都软了。
念雪显然没有料到他会背出来,惊讶地看着他:“你怎会背这首诗?”
粥粥很鄙视地白了她一眼,这点完全遗传到她了,喜欢轻蔑地冲别人翻白眼。他稚气地说道:“是干爹教我的!”
我跟念雪都没有想到,会是夏翎教他背诗。要知道,夏翎都是京城幽冥谷两边跑,他特别的忙,怎会有空教他?
其实听到他说是夏翎教的,我心里还是很吃醋,我知道,夏翎心里一直都有念雪,他都喜欢着她呢,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可是,吃醋归吃醋,我还是觉得很庆幸,她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粥粥见我们都沉默了下来,倒是很聪明,不再提此话题。他钻进念雪的怀中,小手抚摸着她圆滚滚的肚子,嘟着唇道:“娘亲,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小妹妹?”
念雪抚摸着他的小脑袋,笑得慈爱:“很快了。再过两个月就可以见到你的小妹妹了。”
这小家伙自从知道念雪有可能为他增添一个弟弟或者妹妹时,他居然比我还要高兴,而且一口咬住说念雪给他生一个妹妹。
我怕他伤到念雪肚中的孩子,只得将他抱在怀中,看着他笑呤呤地询问:“粥粥,你喜欢弟弟还是妹妹啊?”
“妹妹!”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眼睛亮晶晶地瞅着我,然后又瞅着念雪的肚子。
“为什么喜欢妹妹?”念雪问他,其实这也是我好奇的问题。
他还是不假思索地道:“爹爹跟娘亲都喜欢卿卿我我,老是将我晒到一旁,不管不顾。如果娘亲生了妹妹,我就可以跟她玩,不要你们,我们都可以过得很开心。哼!”
说到最后,他有模有样地学大人的样子,冷哼一声,末了,都向我们翻了一个白眼。
我跟念雪都无语地对视一眼,谁忽视他了?这小家伙一点都没良心,这三年来,大家都将他当成中心来转呢,他可是宝贝得不能再宝贝了。
真是不知好歹的家伙!
年末的时候,念雪终于诞下了另一个孩子。这回,真的如粥粥而言,的确是给他生了一个小妹妹。这个女儿,刚生出来就是粉嫩粉嫩的,而且漂亮得都没话说。
第7卷第487节:【周楚暮篇】执子之手
其实吧,粥粥这孩子真的很聪明,在念雪还没将孩子生下来时,他就已将名字取好了。当他在纸下写下若若两字时,我与念雪都觉得这名字不错,于是,女儿的|乳|名就算是定下来了。
若若一出生就长得可爱漂亮,就连粥粥这个懒孩子都变得不懒了,隔会儿又要来看看他的小妹妹。
就是若若偶尔在哭闹时,这小家伙竟然很有耐心地去哄她,想尽法子逗她开心。
明明我才是最喜欢若若的人,可这小丫头却喜欢整天都缠着她哥哥,于是乎,两兄妹都不需要他跟念雪,两人整天都玩得开心得不亦乐乎。
小丫头片子长得还是很像我,眼睛跟嘴唇却像念雪。明明亮亮的眸子瞅着你,小嘴儿一扁,她还没说出什么委屈话,你就已经恨不得将所有的好东西交给她。
“爹!”一阵欢呼声从远而近,暗影领着若若出现在我面前,她跑得飞快,刚到我面前,我就迫不及待地抱住了她,刮着她冒着热汗的小鼻子,宠溺地笑道:“若若,什么事情令你这么兴奋啊?”
“爹,听暗影叔叔说,明天我们都要去京城,去见皇帝大伯吗?”若若伸出小手,捏捏我的鼻子,漂亮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
“是啊。”我爱怜地亲亲她的小脸颊,微微点头。一个月前就接到了皇兄的密信,让我带着家眷回京,参加他登基十年的庆典。
信中诚恳地希望他们回京,而且说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希望两兄弟能放下心结放下芥蒂,回到京城,辅助他治理周氏天下。
十年岁月已过,我早已被时光磨去了野心,如今,我觉得这样的日子已很好。
陪伴着念雪游山玩水,粥粥已经十岁,有夏翎跟暗影教导着,无论文武,他都学得很好,聪明机智自然不在话下。
而若若也已经七岁了,她似乎对医术很感兴趣,经常缠着飘零,问东问西。飘零曾问过我,想将医术传授给若若,我见若若也喜欢,便同意了。
孩子们都有了感兴趣的爱好跟目标,陪伴着他们身边的又是我们最亲近最信赖的人。我很放心也特别的安心,觉得这样的人生真的过得很顺心。
收到皇兄的密信,我慎重的考虑了一个月,方才决定带着孩子们去京城,那儿的繁华,若不让他们见识一下,只怕会是件很遗憾的事情。
“娘,干爹!”若若忽然惊呼出声,从我怀中挣扎下去,然后向念雪与夏翎那方向冲去,她伸手让夏翎抱住后,然后狠狠地亲了他脸颊一口,冲他笑得特甜蜜:“干爹!”
夏翎也笑得特别开心,与她亲密地说笑了起来。
这小丫头的这番举动,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才是她亲爹,却对别的男人那么好。
念雪带着微笑向我走好,她在我面前站定:“你真考虑好了?明天我们就进京?”
“是的。”我不顾若若在场,一把将她抱在怀里,紧张地道:“念雪,我们进了京城,回到皇宫。若是他强迫你回到他身边,你会扔丢下我跟孩子们吗?”
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十年已过,她一点也没变老,因为生了孩子们,她反而变得更漂亮更有魅力。
她紧紧地回抱着我,握上我的手,十指相扣,认真地道:“你放心,我永远也不会丢下你们。执子之手,与子谐老!”
第7卷第488节:【夏翎篇】我会一辈子守护着你!
我叫夏翎,曾经是个冷血无情的杀手。在那年,被小我几岁的她好心收留后,我便开始为她效命!
上刀山下油海,只要是她所要求的,哪怕是杀人,没有任何理由,我也会义无反顾地帮她去做。
可是,她真正需要我去做的事情很少很少。她不会刻意要求我做什么,反正就是随我怎么发展,给我以前最想要的自由。
我好像是很犯贱的人,其实我喜欢她管我,不喜欢她给我自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她是在乎我的人。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着她,是那种很深很深的喜欢。她也知道我喜欢她,可是她却从来都不肯接受我对她的爱意。
后来,她跟我说过,她只把我当哥哥般看待,她是不会爱上我的。
曾经以为我是败给周楚旭,没想到最后我还是败给了周楚暮。
看到她愿意为他生儿育女时,我心都痛了。可是见她露出那般开心满足的容颜时,我由衷的感到高兴。只要她幸福,其实我也就觉得好。
若若是她的女儿,我从没见过这么古灵精怪的小丫头,漂亮那自然不在话下,完全继承了她跟周楚暮的优点。
若若与粥粥都是她的孩子,可不知为什么我特别的喜欢若若,总是宠爱着她,舍不得让她哭也舍不得让她受委屈,更加舍不得打她。
可是我对粥粥的态度就不一样了,周楚暮跟念雪都放心地将他交给我和暗影来教导,我对他很严厉,一点也宠爱他。总是以最严格的法子来约束他,所以害得他这个小子经常说我偏心。
呵呵,看到若若越长越像她,我当然是宠爱都来不及。粥粥说我偏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干爹!”
一道稚嫩的清脆声音从远处传来,是若若,如今一晃时间就过去了很多年,她已经有七岁了。她很熟练地爬进我的怀抱,搂着我的脖子,呼气如兰,嘟着唇奶声奶气地道:“干爹,为什么你不给我找个干娘呢?”
我抱紧了她小小的身子,情不自禁地在她小脸颊落下一吻,然后笑眯眯地看着她:“若若想要干娘吗?”
嗯嗯嗯。若若重重地点头,玩弄着我的衣襟,然后一本正经地说道:“干爹,我觉得千缕姨姨很配你,她也很喜欢你。而且她也很喜欢我,要不,你就娶她做我的干娘吧。”
“这些话是你娘让你跟我说的吗?”我看着她。
她一会儿摇头一会儿又是点头,最后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只是拿眼睛委屈地瞅着我,害得我都不知道要跟她说些什么。其实我知道若若跟我说的这些话,都是她的原话。
她一直都希望我能接受千缕的好,从而娶了她。
一会儿,她就出现在我们面前,若若见她过来,便很聪明地溜走了。
“你真的很想我娶千缕吗?”我问她。
她看着我,缓缓地在我旁边坐下,然后握上我的手,认真地看着我说道:“夏翎,都十年了。千缕真的是个好姑娘,我觉得她能给予你幸福,你们在一起,我会很放心的。”
傻瓜!失去了你,我再也不会幸福了。望着她那期盼的漂亮眼睛,本想拒绝这件事情的,可是最终我还是点头答应了她。
在进京的前一个月,我与千缕在他们的安排下成亲了。很简陋的婚礼,但是千缕很开心。那晚,我喝了很多很多的酒,最后被他们扶进了洞房。
当我掀开千缕的盖头时,看到她那张欣喜害羞的脸庞与发光炽热的眼睛,我知道,她爱我,就如我爱念雪一样,爱得无药可救。
我压倒千缕的时候,其实心里跟脑海里想的人都是她。她的笑容,她的声音,她的容颜,她的温柔。
念雪,我爱你!就算你替我安排了一切,给予了我不想要的幸福。可我依然会一辈子守护着你!
第7卷第489节:【千缕篇】其实我都知道
我从小就陪伴着小姐,二十多年的感情让我们无话不说。自从跟随着小姐来了幽冥谷后,一住就是十年。看着小姐越来越好,身边儿女围绕,我就特别的羡慕。
小姐有个很爱很爱她的夫君,又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每当看到粥粥与若若,我就特别的盼望我也能有个孩子在身边,那该是多好啊。
夏翎终于决定娶我的时候,那天,我正在做小姐爱吃的红豆糕。他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看着我说道:“千缕,我们成亲吧!”
“啊!”我吃惊得嘴巴张得大大的,就连手中的糕点都掉落在地,都浑然不觉。事后,我才反应过来,当时我的表情一定是最狼狈的。我怎么能让他看到我这个模样呢?
可能是看到我的样子很傻很呆,他忽然很和气地笑了,然后拍拍我的肩膀,笑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我现在就去找王爷跟暗影商量婚礼的事情。”
然后,他微笑着就出去了。
我每天做梦都想着能跟他成亲,能成为他的妻子。没想到,这一刻会来得这么忽然,而且会来得这么快。夏翎走后很久,我都没有回过神来。
我喜欢夏翎,从他来到小姐身边的那一天起,我就喜欢上了他。可是不管我如何暗示,他都没有接受我的好意。
其实我都知道,他心里喜欢的人是小姐。可是小姐喜欢的人是王爷,这只能说是造化弄人。虽然我不清楚夏翎为什么忽然决定娶我,但我想,应该也是小姐在一旁劝说的。尽管如此,可我还是很高兴,他最终还是决定娶我了。
只要能跟他在一起,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而且只要能跟他在一起,我就心满意足。
三天后,我跟夏翎就成亲了。
婚礼很简陋,亲人也就那么几个,大家都是熟人。小姐比我还要高兴,她的两个孩子也高兴得围绕着我们乱跑乱闹。
好不容易等到了入洞房。我紧张地等待着,终于迎来了夏翎的到来,他挑起我的红盖头,然后凝视了我很久,终于最后吹熄了蜡烛,把我压倒了。
他没有说一句话,那眼中的情欲却是深深地刺伤了我的眼睛。我知道,他心里想的人还是小姐。可是,我愿意当小姐的替身。于是,我第一次大胆地伸手将他抱住了。
那晚过后,夏翎对我的态度还算不错,他也挺照顾我的。跟他在一起,我只觉得很是幸福。
一个月后,我居然怀孕了。
当我从飘零嘴里知道这个消息后,我欣喜若狂,只觉得这真是喜事连连,上天终于给予了我最好的礼物。
夏翎知道后,也很高兴,张罗着小孩子的玩意儿。我笑他,这么早就准备,都还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不是白浪费力气吗?
可是他却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我们的孩子,我们一定要将最好的准备给他。
看到他这么在乎这个孩子,我激动得将他紧紧地搂住,终于流出了眼泪。其实我最想感谢的人,就是小姐。如果没有她,就不会有我跟夏翎的今天。
所以,小姐,谢谢你,将来我跟夏翎都会永远陪伴在你的身边。
第7卷第490节:【暗影篇】我喜欢守护着他们
眨眼间,夕影就去世了这么多年,这个难兄难弟真的很薄命,如果当时他能够活下来,能够见到王爷与王妃如今的幸福生活,那该有多好啊。
望着桃花纷飞下的墓碑,我抱着两坛酒和几样夕影爱吃的小菜,往前走去。
在墓碑停下,伸手触摸着冰冷的夕影两个字,我的心就禁不住一阵颤抖。他与我,都是王爷的影子,专门守护着王爷。
可是他却扔下我独自走了,去到了另一个世界。
我为他斟满了酒,然后为自己也倒上一杯,一口饮尽后,索性抱着酒坛子猛喝了起来。
“夕影,你如今也该放心了。她过得很好,与王爷过得非常好。”我看着墓碑喃喃自语,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夕影的心思,他喜欢上了一个不能喜欢的人。到死他也没有说出口,都没跟她说过。
这会不会是一种遗憾呢?而我要不要替他完成这个埋在心里的愿望呢?
“暗影叔叔。”一个身着锦衣玉带的小少年握剑向我奔来,他的眉宇间长得十分像王爷,是个翻版的小人儿。只见他气喘吁吁地向我跑来,然后一屁股就坐在我旁边,笑嘻嘻地看着我说:“你教我的那套剑法,我已经学会了。”
“是吗,那你耍给我看看。”我抚摸着小少年的小脑袋,放下酒坛子,微笑着望着他。
粥粥兴奋地爬了起来,拔剑出鞘,稍微对我点头示意后,就立马耍起了两天前我教给他的那套剑法。
一系列的动作如行云流水,在粥粥长剑的舞动下,舞出片片剑影。我看得吃惊,才两天时间,就练得如此熟悉,不愧是天才。待他收剑后,也只是气息稍微不稳,其他的没什么不妥。
我对他可是越发的佩服也是越发的喜欢。
“暗影叔叔,怎样?”粥粥收了剑,随手抹了抹额角的汗水,微笑着望着我。
“很好!”我拍掌赞叹道:“想当年,我也是花了两个月时间才学会,你却只花了两天,果然是人间难得一遇的天才啊。”
“呵呵。”粥粥谦虚地笑笑,将剑抛下,然后坐在我旁边。随后,他恭恭敬敬地给夕影上了一柱香,问道:“这里埋着的夕影叔叔是不是也很厉害?”
“是啊。”我点头:“比我还厉害。”
“哇。”粥粥两眼放光,忽又黯淡道:“可是他为什么会死啊?”
“因为他守护了最重要的人啊。”我说,看着这个小少年忽然问道:“粥粥,你最想守护的人是谁?”
“小若若。”粥粥毫不犹豫地说道。
若若是他的妹妹,兄妹俩感情好得要命,他会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那个小丫头长得粉雕玉遂,可爱得很,看到她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喜欢她。
粥粥很快就离去了。而我依然在喝酒。
一只纤细的手将我的酒夺了去,温柔的声音随之想起:“就知道你会在这儿,少喝点,明天一早就得回京城。”
是她,夕影最爱的女人,安念雪。
只见她恭恭敬敬地给夕影上了香,然后转头看着我微笑着道:“粥粥说你在喝闷酒,我看你还是少喝点吧。我知道你想念夕影,可他终究去了,你别太伤心难过。”
她转身离去的时候,我及时喊住了她:“王妃。”
“何事?”她回头专注地望着我。
那一刹那,我只觉得她身后的桃花成了背景,衬托出她的绝美,这样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子,夕影又怎么会不爱呢?
我望着她说:“夕影喜欢你!”
她盯着我看,良久,才轻笑:“你喝醉了。”
“醉了吗?”我喃喃自语,心想,好像是有点。但我喜欢这种感觉,就好比我喜欢守护着他们,守护着这很有爱的一家人。
第7卷第491节:【飘零篇】爱上一个不该爱上的人
我叫飘零,无父无母的孤儿,四处飘零,无处为家。
那年,当他将手伸到角落里的我面前时,问:“你愿意跟我走吗?”
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子,比我大不了多少岁,却长得俊美好看,一身锦衣玉带可看出他是富贵人家的孩子。
我无父无母无家可归,自然是非常的愿意跟随他走,他将我带到一座很大的府中,然后命人带我去沐浴吃饭。当我穿戴一新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微微吃了一惊,可能是不知道我装扮起来也会这么漂亮吧。
他喜欢皱眉板脸,小小年纪的脸上却是一片忧愁,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说:“我没有名字。”
我没有骗他,我是真的没有名字。
他微怔了一下,随后说道:“飘零,你就叫飘零吧。”
飘零,真好听的名字。这就是他给我取的名字,我十分喜欢。
后来,他送我到幽冥谷学医。他说他希望我能好好学好医术,将来能为他做贡献。
为了帮助他,我努力学好医术,将师傅所有的本领都学会了。他经常在有空的时候就会跑到谷中找我倾诉,那段时间,我知道了他的所有事情,他将我当成最信任的下属,有什么事情从不瞒着我。那时,我傻傻的以为他喜欢我。
而且更傻的是,我居然以为他会娶我。我从来没有想过,两人的身份非同一般。他是高高在上的天而我不过是卑微的粉尘。
后来传来他大婚的消息,我整个人都傻了。他大婚居然连正侧两妃都娶了,当那天夕影带着他与正妃来到幽冥谷时,我忽然就觉得,我输了,输得如此的彻底。
他的正妃长得是那么的漂亮与清灵,整个人能给予别人一种恬静与安定的感觉。
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他其实已经喜欢上了她。那个叫安念雪的女子,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占领了他的心。
他为了她,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皇位。别人问他值不值,他的回答就跟我所想的差不多。
如今,一眨眼,又过去了十年。这十年来,我们都在幽冥谷居住了下来。他与她也生育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粥粥若若,名字多奇怪,可大家却一致认为很好听。
粥粥长得跟他一模一样,我很喜欢他,把他当亲生儿子来看待。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嫁人,我就将粥粥当儿子,看着他长大,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飘零姨姨。”我正想到粥粥的时候,小家伙就跑出来了。他已不是小时候的那个小家伙,如今长得都快到我肩膀的小少年了。
他不过才十岁,却长得这么高。他轻轻地抱着我说:“等会儿我就要走了,你等着,我会从京城带很多很多的东西回来给你。”
“好。”我笑着拍了拍他的小肩膀。
望着马车离开了我的视线,我才回过头看着千缕说:“进去吧,你如今怀有身孕,还是别吹到冷风了。”
千缕笑:“我没有那么娇贵。”
我也笑笑,不勉强她,随后便走进了屋里。
因为千缕怀孕了,我与她都被留在幽冥谷,没法跟随他们去京城。其实我很想跟随他一起再去京城看看,可是王妃却不放心千缕一个人,他就将我也留下来了。
唉,没办法,只能听从他的吩咐行事。谁让我爱上一个不该爱上的人呢?
第7卷第492节:【周楚旭篇】十年不曾忘记
十年了,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她明天就会回到京城,我就要与她见面了。
安念雪,我一生最爱的女人。曾经一度以为等我坐上了龙椅后,我就可以完全拥有她,没想到,她并不属于我。在我登基为皇时,她却跟随着我的三弟,她曾经的夫君周楚暮走了。
从此,他俩再也没有回过京城,而我亦没有去找他们。我一直都知道他们隐居在哪,我曾经派了无数的人想将她绑回京城。可是我的人无论用尽何种方法,都不能接进幽冥谷。
周楚暮在那儿设置了很多机关,身边又有几大高手守护着。我当然知道,他这么做,无非就是为了防我。
其实我非常的嫉妒他,或者可以说是羡慕,他得到了父皇的宠爱和信任,他又得到了安念雪的信赖和爱。
十年了,我从来都没忘记过她,更没放弃过她。打从她走后,我才发现,我爱她是爱得如此的深。一直以来都以为等我坐上了皇位,我就能保护她,可是我错了。时间不等人,登基为皇后却彻底的失去了她。
念雪念雪,你是我最爱的女人。你明明爱的也是我,为何最后却要离我而去?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初见她的那一天,小小的她与小小的我初次见面,两人眼中都充满了惊艳。她望向我的眼神很炽热,我明白她对我有好感,而我亦对她一见钟情。我不知道当时我对她是种什么感情,但我绝对是喜欢跟她在一起。
我经常偷溜出宫,找她去玩。那段岁月,与她玩遍了京城所有地方,吃遍了各种小吃。如今,那段记忆将化为我最美的回忆。
案桌上堆积满了这几天大臣递来的奏折,自从收到他们愿意回京的消息,我激动得彻夜难眠,更是无法上朝处理事务。
十年,他俩终于愿意回来见我。而明天,我就会见到她了。
“皇上,夜已深,还请皇上保重龙体,为江山社稷着想,也为天下百姓着想,请就寝吧。”一道悦耳而恭敬的声音从殿门口传来,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头一看,一抹着繁琐宫装的倩影缓缓向我走来,那双眼睛很漂亮,漂亮的就像是念雪的眼睛。
这是我最宠爱的雪妃,就因为她眼睛长得像她,所以才得到我的宠爱。
宫里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宠爱她的原因,只因她眼睛长得像念雪,而我不过也是将她当成替身而已。
雪妃恭敬地跪在我的脚边,用最敬仰的眼睛爱慕看着我。望着这双像念雪的眼睛,想起明天就要见她,我忽然无法把持自己,一把抱起雪妃,进了内殿。
将她扔到床榻上,我便无情地压了下去。挺身进入她身时,我伏在她脖劲处喃喃自语:“念雪念雪。”
我一直都将雪妃当成念雪的替身,当初赐她称号时,便毫不犹豫地赐了她一个雪字。
无数个夜晚,抱着雪妃的身子,凝视着这双漂亮的眼睛。我都深深的幻想着,幻想着此刻接受着我恩泽的人就是她,我的念雪。
第7卷第493节:【周楚旭篇】想得都快疯了
我想她,想得都快疯了。所以才会找来她的替身,幻想着她就在我身边,就在与我共赴云雨,就在与我同床共枕着。
我想我今晚也许是疯了,我从没有这么疯狂过要过一个女人。女人对我而言,可有可无。后宫三千佳丽,我很少去碰。唯独雪妃,才是唯一能上得了我床榻的女人。
今晚的欲望就像小虫子钻进脑海中,令我失去了理智。第一次如此放纵,不知我索要了多少次,雪妃已完全昏迷在床榻上,望着她紧闭的双眼,这双漂亮的眼睛已失去了光彩和魅力。我忽然惊醒,觉得身下的这个女人很陌生,陌生得让我产生了心惊和厌恶的感觉。
我想,除了安念雪,今生我恐怕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心里的欲望忽然就像气球一样爆炸了泄气了,我快速地退出了雪妃的身体,令人将她送回了她的宫殿。然后再让宫女备来干净华丽的衣物,前往大汤池泡澡。
我挥退了一干宫女和太监,缓缓步入了浴池,泡了将近两个时辰,直到将近天亮。
黎明前的第一缕太阳升起时,依往常照旧上完早朝后,回到自己的宫殿,发现安念雨牵着一位长得很像我?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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