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远的距离后,林浩才在慕容雪的催促下跟上她。在慕容雪眼里,他是如此的听话。
两个人在一家酸面馆坐下。林浩不停地搅动着碗里的面,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怎么啦?我记得你以前最喜欢吃这家的酸辣面,不好吃吗?”沈丽不解地问。
“哦?”林浩几乎忘记了这家小面店,吃了一口面,又酸又辣,味道怪怪的,再也吃不出当初那种美妙的感觉。
小面店现在已经全面装修,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真的,好像一切都逃不过改变。
“我记得你以前吃东西时总喜欢看着我,好怀念那种感觉。”沈丽调皮地一笑,丝毫没有在意林浩脸上异样的神情。
“是吗?”林浩附和式地嘴角上扬,笑得很不自然。他仔细地看着沈丽那张白皙的脸,即熟悉又陌生,再也找不到当初那种单纯的甜蜜。
林浩放弃努力,无奈地低下头,继续吃着碗里味道怪怪的面条。
吃完面,两人来到花街。这条街两边全是出售各种花卉的商店,因此被人称作“花街”。前天,林浩就是在这条街上遇见李志勇的。
另一条街全是做花圈的,被人称作“花圈街。”两条街相隔不远,李志勇就住在那里。
沈丽在一家花店前停驻,出神地盯着漂在水中色泽艳丽的玫瑰花。
“你……”
“你有没有送我一朵玫瑰花的冲动?”
“我……”
“我还记得你第一次送玫瑰花给我的情景。你,还记得吗?”
第一次送玫瑰花,林浩费尽了心思。本计划在沈丽上厕所时中途拦截她,但他发现沈丽上厕所总会叫上好朋友,仿佛自己一个人去就不知道怎样解手。本想放学后,让她单独留下。只是每次沈丽走得总是那么急,计划总跟不上变化。林浩看着手中的玫瑰花,担心花会枯萎,就像他心中萌生的爱意。他终于决定豁出去,在第二天上早自习时下手。每天早上,沈丽总是第一个来教室,负责开门的林浩是第二个到。那天开门后,林浩偷偷拿出桌里的玫瑰花,十分犹豫地看着后面的沈丽。她正低头赶作业,林浩趁机迅速跑了过去。
“哎,你吓我一跳。”沈丽猛抬头,惊讶地看着比自己还要惊慌的林浩,他手里有一朵艳丽的玫瑰花。
林浩把玫瑰花递给她,深情注视着她,自我感觉相当好。只是这种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发现有同学进教室后,林浩逃似地离开,心里涌过阵阵甜蜜。
沈丽一直出神地看着玫瑰花,无论上什么样的课,无论遇见哪个老师,她都一直注视着它,仿佛眼里只有花。班主任经过身边,她也没太在意,直到班主任注意到她手里的那朵玫瑰花,叫她站起来。即使这样,站起来的沈丽仍然面带微笑,时而看看手中的玫瑰花,时而看看坐在前面的林浩,他不安地打量着班主任那张难看的老脸。
放学后,沈丽故意让好友先走,自己胡乱翻动着书本,借以掩饰内心的激动和欣喜。
果然,正如她想的那样,林浩傻笑着向她走来。
“玫瑰花好漂亮。”沈丽拿出那朵玫瑰花,低头嗅着它的芬香。
“嗯,其实,其实我想告诉你,我……我……喜欢你。”
林浩闭上眼说完后,害羞似地离开,他不敢确定沈丽当时听到后的反应。
“我当时大笑,你居然会喜欢我,真不可思议。现在想想真是有趣,不过,那朵玫瑰花真得好漂亮。那是我第一次收到男孩子送的花。”沈丽望着花店那簇玫瑰花,自言自语。
自从那次送花后,同学们经常看见林浩和沈丽在一起的画面。这瞬间引起班主任的注意。
“我后来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被他狠狠地批评。但是我一句话都没听进去。”
“嗯,那时的我,现在想想其实很幸福。林浩,我想要你再送一朵玫瑰给我,可以吗?”
“我……”
“就当我只是你一般的朋友,送给我一朵玫瑰花,好吗?”
“我从不给一般的朋友送花。现在最重要的是,我口袋里没带钱。”
爱情不只是一朵玫瑰花,林浩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以前的他胆子比较大,可以给自己喜欢的女孩送象征爱情的玫瑰花,可以小声地对她表白。现在的林浩,似乎人越长大,胆子越小,看见喜欢的梁婉婷就不敢说话,更别提送花表白。
“嗯,我不勉强你,你知道吗?我真想找回那个有你的从前,找回那个从前的你。”
两个人没有再说话,各怀心事地继续向前走,林浩默默地跟着昔日的恋人。
“我们去拍大头贴?”来到一家精品店,沈丽再次提议,整个人显得很高兴。
提起大头贴,林浩内心深处的一道疤居然还会疼痛。他们曾经照过一次大头贴,两人都显得很上镜,自然亲密地靠在一起,笑得很甜蜜。大头贴上的他们,犹如一对情侣。
当沈丽提出分手后,伤心的林浩把这些大头贴连同过去甜美的回忆一起用火烧掉。那是个除夕夜,他偷偷喝了一瓶白酒,父亲在看春晚时又睡着了,醒来后发现儿子倒在地上,惊慌地抱起林浩,闻到酒气才知道儿子偷偷把自己准备迎客的酒喝了,只是不明白林浩为什么喝得这么醉。
现在林浩完全没有这份心情。在照大头贴时,沈丽故意贴近他,让他笑,林浩只是机械式地嘴角上扬,没有任何欣喜的表情,和当初他照大头贴的表现截然相反。
“以前的大头贴,我还留着。现在的这些,都留给你吧。”照完后,林浩一直推说不要。
“嗯,好的。想你的时候就看看它。”沈丽笑得很灿烂。
“其实,沈丽,你要知道,活到今天的你和我,已经长大了许多,变化了许多。”
“嗯,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不过我仍然很感激,虽然已错过,虽然有点难过,但还是感激曾经遇到过你。有你的那段美好回忆,我会一直珍藏在我心里。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远方的你过得怎么样,或许你身边已经有人代替我。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我,我有,我大学同学。”林浩掏出手机,指着梁婉婷的照片说:“她就是我的女朋友。”
“哦?让我看看。嗯,有眼光,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叫什么名字?”
“梁婉婷。”
“梁—婉—婷—”沈丽按动手机,像在寻找什么。忽然,她上前紧紧地抱住林浩。
店主吃惊地看着眼前这对情侣,没想到现在的女孩子这么大胆开放。
“你不要这样,人家看着不好。”林浩想推开她,反而被抱得更紧。
“我就要这样抱着你,一直这样抱着你。”沈丽闭上眼,陶醉于这种感觉中。
“我们回家再说,回家再说。”林浩一心想离开这里,他受不了店主异样的眼神。
沈丽像听懂林浩话似的,突然松开手,笑着把手机递给他。
“不好意思,我刚才不小心拨通了她的电话。我们说的话,她应该都听到了吧。”
“你……”
林浩没想到沈丽居然会拨通梁婉婷的电话,厌恶性地看着她,气得说不出什么话。
“喂,婉婷,你听我解释,其实我和她,没什么关系……她只是我以前的同学,我们现在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嗯,刚才好像听见你和女朋友……算了,林浩,你和女朋友的事,为什么要向我解释呀,你糊涂了呀,真是的。”
林浩一下子怔住,梁婉婷根本不会在意他会和什么样的女人在一起,从开始到现在,她都是这样,从来都不在意。
“嗯,刚才不小心拨错电话。打长途好贵的,我挂了呀。”
林浩挂断电话后,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手机屏幕上的梁婉婷,依然在对他微笑。
“看得出来,你很在乎她,很紧张她。”
“在乎人家又有什么用,人家根本一点也不在乎我。”
林浩慢慢走出去,突然转身对跟在自己的沈丽吼道:“离我远点。”
【第三十四章】单纯的约定
听说后天有个同学会。林浩没有兴趣参加,就直接坐车回家。小镇相比县城,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在年末,街上才会比以往热闹许多,呈现出一时的繁华。每到这个时候,各种小商贩会伺机而动,林浩的父母也不例外。
父母做豆制品生意,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体力劳动。每天凌晨就要起床做事,把泡胀发软的黄豆放进那台老旧的磨浆机里,磨成豆浆,再滤去豆渣,煮开。这时黄豆里的蛋白质团粒被水簇拥着不停地运动,仿佛在豆浆桶里跳起了集体舞,聚不到一块,形成了“胶体”溶液。要使“胶体”溶液变成豆腐,就要用石膏,它能使分散的蛋白质团粒很快地聚集到一块儿,成了白花花的豆腐脑。再挤出水分,豆腐脑就变成了豆腐。
这就是豆腐的制作过程,小时的林浩经常看父母工作,亲眼见证他们如何把硬实的黄豆变成软软的豆腐这一神奇的过程。那时,他觉得父母真了不起。做好的豆质品,母亲会用小车推去菜市场卖。每当看到同学父母来买豆制品,或是母亲为了几毛钱和人讨价返价时,林浩又觉得父母的工作是如此的卑微。林浩就是在这种不断扩大的卑微感中长大的。
以前上语文课,从鲁迅的文章中知道“豆腐西施”,林浩一直都忌讳这个称号,他甚至怕在别人面前提起父母的工作。他怕被人瞧不起,说她就是豆腐西施的儿子。父母每天凌晨就开始工作,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他们只在过年时休息几天,几乎每天都从事同样枯燥繁重的工作,他们从来没有抱怨和后悔过,付出的一切只希望儿子有一个好的未来。这种平凡的伟大彻底打败了林浩心中的卑微感。现在,对别人说起父母时,林浩会感到万分自豪。他有两个了不起的父母,他们用平凡的手,辛勤的劳动,创造财富,支撑起一个幸福的家庭。想起现在的这几年,林浩就觉得自己有愧于父母,对不起他们粗糙的双手,对不起他们沧桑的老脸,对不起他们充满期待的双眼。
母亲从前是很漂亮的。家里保留着一张母亲年轻时的照片。她穿着短裙,靠在柳树边,十分清纯漂亮。这张照片下面的一张照片,是林浩小时候拍的。那时,小小的林浩已学会走路,正在和一只小小的狗狗玩。听说后来,这只小小的狗狗动口咬了小小的林浩,就因为林浩抢了它的小骨头。
“当时,那只狗咬了你,你就只知道哭,一个劲地叫爸爸妈妈。”
每提起这件事,母亲总是笑得合不拢嘴,关于林浩小时候发生的事情,母亲像一本发黄的记事本,记得清清楚楚。
林浩走进菜市场,在穿梭的人群中,搜索着母亲瘦弱的身影。
“林浩,这不是林浩吗?回来了,真好。”旁边一卖菜的婆婆热情地打招呼。
“哦,林浩呀,都长这么大了,来找你妈呀,她在那边。”另一个卖菜的老头子说。
林浩从小就跟着母亲在市场跑,这里一些人基本上都认识,他们都羡慕林浩的父母,有一个上大学的儿子。林浩这份自豪感在时间流逝中慢慢淡化,走出去后才发现,现在的大学生,比随处可见的垃圾还多。
现在想想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林浩当时考得并不理想,但还是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当这消息传来时,父母真是好高兴,见人就夸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多么的聪明,旁人也用羡慕眼光打量着他们。隔壁的张大妈经常对小女儿提起林浩,让女儿把他当成学习的对象,鼓励她好好发学习,考个好大学,光宗耀祖。
“妈!”
林浩顺着老人指的方向找到了母亲。原本清秀迷人的脸经不起岁月风霜的雕琢,母亲脸上浮动的是多少沧桑啊!林浩看着十分心疼。
母亲欣喜地看着林浩,问儿子喜欢吃什么,待会买回去,做顿好吃的。母亲的厨艺并不好,不过每次炒菜做饭都是那么的用心。林浩突然特别怀念母亲做的饭菜。
回到家,一家三口在小桌边相聚,温馨的画面让回家的感觉更加浓烈。
“你怎么越长越瘦了。”母亲抚摸着林浩的脸,她的手相当粗糙,这是常年劳作的结果。
“我是全宿舍最胖的一个。”
“现在找工作不容易,还好你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儿子,好好地工作。再大的委屈,咱也能忍。”
“嗯,还好当初听您的话,没有辞职。”
当杂志社没有一个稳定可靠的广告来源,发不出工资时,林浩曾经打电话向父亲抱怨过。父亲说这只是暂时现象,先好好工作,守得云开见月明。
好一个“守得云开见月明”,父亲书读得不多,却引用这句诗来鼓励自己的儿子。林浩咬咬牙,挺过去。现在工资加提成,最重要的是在酒桌上的表现让苏总特别满意。
“小林,我想这辈子,我都离不开你。”
两个人喝得红头满面,勾肩搭背地去上厕所,苏总解开裤带尿尿时,这样对林浩说。这就是林浩在酒桌上坚持的结果,希望苏总说的话不会随着他的尿流走。
“爸!我敬你一杯。”
林浩为父亲倒满酒。在林浩眼里,父母一直是他最亲最敬畏的人。如果慕容雪有这样的父母,她一定会很幸福。这种幸福是用钱买不到的。
父母对于子女的爱总是那样默默无闻,那样平凡而伟大。家里有思念你的亲人,疼爱你的父母,这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家。它不需要很大,不需要很奢华,只需要浓浓的亲情串联你我他,这就是一个幸福的家。
苏灿和叶夜,这两个有类似经历的人没有一个真正意义的家。他们没有父母,没有一个应该回去的地方,只能在城市里流浪。林浩在家的温暖中想起两个室友,过年这几天,他们会是怎样的生活,和以前一样吗?
“喝,接着喝。”喝醉的林浩被父亲背到床上,嘴里还在不停地要酒。
母亲轻轻抚摸着儿子红透的脸,为他盖好被子后,仔细打量着儿子。
“爸妈,有你们真好,你们是我的骄傲,我也想让你们为我骄傲。爸,妈……”
“这孩子长大懂事了?”父亲看着红脸的儿子,笑着说。
“嗯,一转眼,就长这么大了。刚回来,很累的样子,让他好好睡觉吧!”
父母轻轻地为林浩关上门,脸上带着欣慰的笑容,轻轻地走出房间。
林浩倏地睁开眼,借用醉酒来说出自己想说的话,感觉好爽。
他裹着厚厚的棉被,一觉睡得很舒服,起床时发现外面的世界白茫茫的一片。
雪,天空正在飘雪。林浩欣喜地叫出声来。好久没见的雪,像在为欢迎自己回来。一片片白色羽毛从天而降,洋洋洒洒地向大地奔来。雪花在空中飞舞,以轻柔舒缓的姿态向世人展示它的洁白无瑕。它们成群结队,你争我赶地从天上来,用自己的雪白的身体装点整个世界,让世界白得一塌糊涂,白得让人惊叹和羡慕。
这个冬天有点冷,冷冷的天气,带来雪的美丽。林浩万分高兴。
雪,雪,慕容雪。南方那座城市从来不下雪。慕容雪的名字带雪,可惜她从未见过雪。如果慕容雪处在这雪白世界中,在雪花中翩翩起舞,那是多么让人遐想和惬意的画面。
白,雪白的白。林浩突然想起那个白衣人,他的衣服白如雪。为什么他总穿着白色衣服,难道他见过雪,喜欢雪的颜色?”
「我们这下雪了,好开心。」林浩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给梁婉婷发短信。
「雪?我只知道怎么写这个字,还没有真正地看到过,都不知道它是怎样的。」
林浩笑着浏览着她回复的短信。每次给梁婉婷发短信,她回复总是特别快。
「有机会,来我家,我带你看雪。」
林浩这样回复,脑中构思的却是另一幅场景:那时漫天飞雪,林浩紧紧牵着梁婉婷的手,朝家的方向走,父母正在门口等候……
「这是你说的,记住哦,我以后要过来看雪的。」
「嗯,我说话算数,说到做到。」
林浩这种做事态度全得益于父母平时的教育。上小学时,父母曾答应林浩,如果他能考进全班前三名,就为他买个变形金刚,那是林浩每次都在商场凝望,极渴望得到的东西。林浩努力地读书,考完试居然是全班第二名。但是那个变形金刚却被别人买走,林浩当时就只要那个,哭得很伤心。为了买到同样的玩具,父亲特意休息一天,去县城为林浩买了个一模一样的。林浩至今还记得他当时高兴地摆动手中玩具的情形。
“儿子,做人就要敢于承担责任,为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负责。”父亲摸着儿子的头,这样说。
婉婷,我一定会带你看雪的,只要你愿意。林浩站在窗边,想着喜欢的人。
打开门,林浩在雪铺成的小路上奔跑,在雪花飞舞的世界里,自由呼吸,十分惬意。
“小浩,曾佳上个月结婚了,知道不?“
“哦,结婚……什么?结婚了?可是他比我还小一岁呢,我都没结婚,他就……对了,妈,他结婚,怎么不通知我?”
“他来找过你,你当时不是还没回来吗?”
“哦,可惜呀,我没喝到喜酒,却少了一个单身朋友。”
吃晚饭时,林浩听到这个消息,一脸惊讶。曾佳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高中毕业后就留在家里打点杂货店,没想到他会这么快结婚。
“我们以后一起结婚吧!”曾佳中学时向一直暗恋的女同学表白,被拒绝后,他这样对一直陪着自己的林浩说。
时间能淡化感情,距离能疏远关系。林浩寻思着,什么时候去见见这个老朋友。
【第三十五章】父母
回到家,林浩基本没有外出过,大数时间都是对着电视机渡过的。
家里的大彩电比出租屋的那台小型电视好看多了。这几天,苏灿和叶夜,他们在干什么?会不会也像我这样百无聊赖地找电视节目看?他们会不会偶尔想起我?林浩突然特别惦念远方的两个室友。
儿时的一些小伙伴,现在早已没有消息,尽管他们的家还坐落在附近,大数时间也只是一座空房子而已。高中的一些同学,大部分都在县城,他们会不会聚在一起,迎接新一年的到来?大学同学,散落在远方的城市,他们在想些什么?又是怎样过年的?
林浩一家是从外地搬来的,在这个小镇上还有一个大伯和大妈。他们就住在小镇的南边,每次吃年饭,林浩一家都会去大伯那边,这次也不例外。
团年那天,母亲还在菜市场守候了半天,在叔叔再三催促下,林浩一家才过去吃饭。
路过曾佳的杂货店,林浩特意停留片刻,只为看曾佳一眼。曾佳正在收拾杂物,估计准备收摊关门。柜台边有一个穿着红色羽绒大衣,面色红润的女人,应该就是他的妻子。她不停地对曾佳使眼色,以为林浩是个顾客,要买东西。
曾佳抬头看见林浩,一笑就露出他那两颗可爱的小兔牙。两个人没有说什么话,只是相识而笑,千言万语都淹没在这淡淡的笑声里。
起初,林浩还真不知道如何面对曾佳,也不知道昔日的好朋友今天会用怎样的眼光看自己。原来一些事做起来,并不是想象中的那般困难。
林浩指着走在前面的父母,示意自己要走了,快步跟上去。一切都在无言中进行。
大伯看上去比较虚弱,衣服穿得多,却一直说冷。喝了几杯酒后,就再也喝不下了。看这病把大伯折磨得不轻,和上次吃团年饭时的他,简直判若两人。这可怕的变化,不仅是疾病造成的,最主要是时间,大伯已经老了,父母也正走向苍老。
生老病死只是个过程而已,人为的干预并不能阻止死神的来到。林浩理想的一生是,在母亲一人的痛苦中坠地,在千万人的恸哭中离去。但现实与理想相隔甚远,这种事情或许只能想像,要明白的是,你只是一个凡人,根本没有资本让千万人为你落泪。
人的一生有限,我要抓紧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林浩想得入迷,回过神时,叔叔正在为他倒酒。
“小浩,在一个房地产杂志社工作?”
“嗯。”林浩点点头,回县城时就对叔叔说过,不明白他这样问的意思。
“是呀,听说他老板对他还不错,现在大学生找工作不容易呀。”
“在杂志社工作没有前途。你学的是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吧,那就应该去电视台和报社这样的地方混,那样才会有前途。”叔叔看着父亲说:“我有个同学,他老爸是县电视台台长,经常和我们几个人打麻将,什么时候我去跟他说一声,把林浩搞进电视台。进电视台总比呆在什么破杂志社强。”
原来,叔叔这番话是说给父亲听的。
“现在不论做什么,都要学会喝酒。老板上司要你喝,你不能不喝吧,想有前途就要和老板上司打好关系,就要能陪他们吃喝。”
“来,抽烟!”叔叔递给林浩一只烟。林浩看了一眼旁边的父亲后,伸手去接。
“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父亲皱眉问林浩。
“男人就应该会抽烟喝酒,儿子会老子不会的东西,这才叫有出息,是吧?林浩。”
叔叔说完,点燃自己手中的烟。大伯看着他,尽是责难的眼神。
“我没有说错呀,现在时代不同了。什么都要会点,不然怎么混。”
叔叔依然只顾自己说话,完全不理会他父亲看他的眼神。
“爸,他又喝多了,你别生气。”婶婶见情况不对,急忙劝说。
“谁喝多了,才喝这么点,怎么可能喝醉,我没醉……”叔叔笑着为大伯倒酒。
“真是越大越不像话。”
大伯气愤地离席,大妈紧紧地跟着他,走进房间。
这是次不愉快的团年饭。林浩一家三口走在雪地上,脚下的路已经被行人践踏得面目全非。纯白的冰雪在肮脏的路面上特别显眼和安静,几个好动的小孩子争先恐后地践踏路上残留的白地。
“儿子,烟不是好东西,尽量别抽。酒,也尽量少喝。它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嗯,知道了,爸。”
林浩当时被烟熏红眼睛,就像例行公事,没有半点特别的感觉。父亲是个好男人,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只是辛苦地工作,在平淡的日子里仿佛没什么奢求。
不,父母希望我能真正地独立,好好地生活。林浩踏着洁白的雪,想着自己不能让父母唯一的要求变成奢望。只是想努力,却不知道该怎样努力。
雪变小了,天空中零星飘荡着几朵轻轻的,似乎不愿掉下来的雪花。它们徒劳地挣扎,最终还是逃不过被人践踏的命运,在肮脏的路面上,化为伤心肮脏的泪水。
晚上,一家人围着电视看春节联欢晚会。母亲似乎对电视不感兴趣,和往年一样,早早地入睡,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父亲整个身体靠在床边,坚持和儿子一起看晚会。
“那个漂亮的女主持人叫什么名字来着?”
“董卿。”林浩答道,如果父亲再问几个类似的问题,他或许不会这么有耐心回答。
“哦,这个不怎么漂亮的男主持人叫,哦,想起来了,是李咏。儿子,他还没有你好看。当初看你选这个专业,还以为你毕业以后会像他一样当个主持人什么的,在电视上露露脸,这样该多好,我们逢人就可以说,我儿子当主持人经常上电视,这样我们多有面子。”
林浩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看着电视中的李咏,他正深情地对说着开场白。
这一年的春晚并不怎么精彩。父亲像往年一样,看到一半,就悄悄闭上了眼睛。林浩把电视音量调小,静静看着父亲那张满是沧桑的脸。父亲确实老了,头发掉了不少,耳边还有少缕白发。父母为什么这样辛苦,完全是为了儿子,辛勤的付出并不要求回报什么。
“爸妈,我说过要做一件让你们骄傲的事,我说到做到。”林浩在心里小声嘀咕着。
父母像是为自己而活着,一生为自己奉献,创造财富后却不享受生活。并不是他们不懂得享受,而是他们想把最好的都留给儿子。父亲为了多做点活,起早摸黑,常常顾不上吃饭,长年累月地没有规律的饮食起居,让原本强壮的父亲患上胃病。为了多挣点钱,他牺牲自己的健康,把时间和精力全投注在繁重的工作上。每天凌晨起床,重复同样的工作,他愿意吗?母亲,每天很早起来帮忙,到菜市场抢摊位,每天风吹日晒的站立,她退缩过吗?每次都是一二元钱的小本生意,有时还会因为几毛钱而争执,她抱怨过吗?这就是父母,即平凡又伟大的父母,他们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对得起〝父母〞这个称号。
就算是为了父母,我也不能再这样平庸地活着,我要做事,做一件让父母为我感到骄傲的事。林浩这种想法在清冷的午夜时分显得特别突出。
似乎什么都和往年一样。祝福短信一条接一条地光临,全是昔日同学发送过来的。林浩为他们能想到自己而高兴,一一回复。同时,给叶夜、苏灿还有梁婉婷送上自己的祝福。
此时,叶夜和苏灿正坐在大厅里喝啤酒,用自己的方式庆祝即将到来的新年。那台小型电视前几天彻底坏了,看不了春晚;梁婉婷正陪在爷爷身边看春晚,她起身为爷爷披了件厚厚的衣服;当春晚播放到歌舞节目时,白衣人优雅地起身,请身边的夫人跳舞……
【第三十六章】特别巧合
林浩在火车上想了好久。这次回去是有目的的,他不能再这样平庸地活下去。
“活着,就要经常问问自己为什么而活着。一个人平凡可以,但绝不能平庸……”
“我们都要工作,既然你要做,就要尽心尽力,把工作当成一种喜好来做……”
辅导员曾经在开会时说过这样的话,现在想想很有道理。
林浩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那是在临走时曾佳递给他的。曾佳以前是不抽烟的,现在居然没事就抽烟,可见他的烦恼之多。人是会变的,正如自己的一些变化,父母察觉得到,比如说抽烟,慕容雪教会他的;比如说对性的认识,邹益影响他的……林浩希望自己在父母眼中永远是那个听话的小孩子。如果他们知道自己已经和慕容雪发生过关系,一定会让儿子负责,一定会让他娶慕容雪。
两代人在思想上的差异是无法用时间来衡量的。
“儿子,做人就要敢于承担责任,为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负责任。”林浩耳边又想起父亲的话。
是时候做点有意义的事了。林浩怀着这种想法,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景物。可是如果时光能倒流,自己又能做些什么?老天给了我一颗跳动的心脏,却忘记给我飞翔的翅膀。
「我回来了。」林浩下车前给室友发短信。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他们是这样回应的。
下火车后,再次踏触这片熟悉的土地,林浩已经没有多少新鲜感,或许自己本身就属于这座城市。
“咦,老乡,怎么又是你?”一个扛着大皮包袋,裹着大衣的陌生人过来打招呼。
“你,你决定留在这边?”他就是林浩上次在火车上遇见的老乡。
“嗯,听你说它那么好,我再留下来找找。如果找不到工作,我就去找你。”
“哦?”
林浩笑着和他道别。想找我?你找得到吗?
火车站旁边,林浩在小店买水的时候,又看见那张熟悉的脸。偷东西的少年,他坐在另一个年老者身边,眼睛盯着刚下火车的旅客。年老者穿得比较随意,贼眼睛从一个人扫到另一个人身上。
他就是少年说的三叔公?少年穿着新衣服,只不过掩盖不了他骨子里的那股土气。
他们不会再寻找目标下手吧!林浩想起上次去火车站时,少年收回的那只手,还有那双冰冷无情的眼睛。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见到两个室友,林浩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兴奋。叶夜刚起床,正在洗涮整理。苏灿虽然已经醒了,整个人却像死鱼般赖在床上,不肯动弹。
“桌上有烧鸡。”在叶夜把牙刷放进嘴巴之前,他对林浩说。叶夜涮牙时很有意思,整个头一直左摇右晃,像陶醉在摇滚音乐中。
桌上很干净,小碗旁边有两包泡面,碗里盛着几块诱人的鸡块。桌下一片狼藉,横着竖着的空酒瓶,散落一地的花生壳,还有各色各样的垃圾。
叶夜用洁面|乳|洗脸,白色泡沫掩盖了熟悉的脸,看着他背影,林浩竟然感觉如此陌生。叶夜起床后的洗涮整理一般都花很长的时间,很注重自己的形象。苏灿则正好相反,宁愿赖在床上多睡会,宁愿独自站在天台痴痴地望着夕阳中的城市也绝不在乎自己的脸面。
林浩还记得苏灿起床后没有洗脸刷牙就急匆匆地出门过几次。
这此天,这两个看起来截然不同的人居然同在一个小屋过年,真难想象会发生怎样的事情。
“又煮面?”看着叶夜用电子锅烧水,林浩似乎看到苏灿的影子,想起桌上的那两包泡面。
“嗯,这些天都吃这个。等会陪我去买彩票吧!”
“为什么要我去?”
“因为有你陪伴,我有安全感。”
如果没有亲眼看到叶夜过街时被车吓到的样子,林浩一定会觉得这句话恶心。
“我的一个朋友的朋友的女朋友买彩票中了头奖,100多万呀。那男的本来想和她分手,听说她中大奖后,跪在地上求婚。两个人和好如初,一起跑到香港旅游。”叶夜笑着说:“这就是一直坚持的结果。我朋友的朋友的女朋友,她连续一年都买同一组号码。每天都买报纸看,就像我一样。那天看报纸上的中奖号码,感觉相当熟悉。这不是我的号码吗?整个人像疯了似地拿着那份报纸在街上跑,我似乎都能体会她那种突如其来的快乐。”
叶夜掏出一个钱包,发现里面没有零钱后,又从另一个口袋掏出另一个钱包。
“你怎么会有两个钱包?”
“这个,钱多了没地方放,要不要我送你一个?”看着林浩质疑的神情,叶夜拍打着胸膛保证:“这个钱包绝对不是偷的。”
林浩还记得他和苏灿第一次偷东西,偷的就是一个钱包。
“你们这几天都是怎样过的?”
“怎样过的?和平时一样没什么区别。不过,街上好多店都关门,什么东西都买不到。这一直在提醒我们,我们是在过年,可怜。”
“你们一直都在这边呆着?”
“我是没地方去,只好呆在这里。苏灿去他姑妈家吃过几次饭,说自己无法融入他们的家庭就溜回来了。这烧鸡就是他从他姑妈家带过来的。”
“哦,你们很可怜的。”
“那是。你一走,那台电视机就坏了,无论怎么打它,就是没有图像,只有声音。后来,苏灿生气了,对它脑袋狠狠地拍打,结果最后都连声音都没了。原来电视和人一样,经不起折腾。苏灿呀,他连续几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春晚那天听他说已经把小说修改好了,还准备让你当他的第一个读者。我觉得在这一点上,我们俩很像。”
“哪一点?”林浩没有听明白。
“就是对一件事,一个理想的坚持。我和苏灿都相信,坚持到最后一定会有收获。所以,最近我感觉那亲爱的500万正向我挥手。”
叶夜这种坚持不仅表现在买彩票上,还表现在对待朋友上。这是林浩感受最深的,日后发生的事情让他终身难忘。
苏灿睡醒后,看见林浩显得很兴奋。他紧紧按住林浩的双肩,激动地说:“你听我说,你听我说。”
或许苏灿兴奋并不是因为看见林浩,而是因为自己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我遇见她了,我遇见她了。”
“她?那个特别的女孩,你的女主角?”
看苏灿点头肯定,林浩问:“在哪里看到的?”
“在儿童广场,看样子还是你比较了解女人,她真的好喜欢小孩子。”
苏灿连续几天在儿童广场转悠,希望能够再次见到那个特别的女孩。这是他新年最大的愿望。那天,一大群孩子在广场上滑旱冰,苏灿坐在石凳上静静看着。一连好几天,他都是这样。一种强烈的预感使他坚持坐在那里。苏灿知道,她就要来了。
果然,一个窈窕的身影映入眼帘。苏灿起身看见那个穿着紫色套裙,黑色长筒靴的女孩正在用手机为滑旱冰的小孩子拍照。
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确定是她后,苏灿鼓起勇气,上前打招呼。
“好久不见!”
“你谁呀?”他的热情没有得到对方的肯定,女孩泠冰的语调比天气还要冷。
“我,那天,你在那边跳舞,下来后就拉住我,向我要了一根烟。然后,我们坐在那边,一起抽烟聊天。”
苏灿指指这边,又指指那边,不停地变换着手势和地点,企图唤醒女孩的记忆。
“哦?那你是谁?”
“想起来了吧!我叫苏灿,很高兴认识你。”
“苏灿?我想起什么了,我又不认识你?”女孩一脸不屑地说:“别影响我拍照,搞得像是我什么人似的,一边站着去。”
苏灿委屈地站在一边,静静看着她。女孩蹲下身,十分认真地捕捉着孩子开心的画面。
是你,我要找的就是你,没错!好不容易才遇见你,不能让你再溜走。
苏灿仔细端详着那张白皙秀丽的脸,更加确定她就是向自己要过烟,在酒吧陪自己喝过酒后,一起在公园睡的女孩。我都记得,你没有理由不记得?这些事对我来说如此难忘,为什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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