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枭侠

第三章 奇葩劫匪

    风菱城外,漫山都是四季常艳的风菱花,仿若是这天上的星辰下凡一般,星星点点的,煞是好看。

    风菱城这名字,怕也是因此得来。

    风菱花小,但奇特的是,每株只开一花,每花只得一瓣,虽不完满却充满极为奇特的美感。所以有文人赞这风菱花是世上“残缺的完美之花”。

    也有人说,风菱花是天上的仙子下凡,因羡慕人间的爱情而化作娇艳如花的美眷,哪知无价宝易求,有情郎难寻。便化作了这孤单之花,魂洒世间。

    风菱花也因为这凄美的传说而成了骚客们笔下常出现的,伴着轰烈爱情的角色,所以也被善男信女们称作“爱情之花”。

    风菱城外数里,一队人马蜿蜒慢行,气氛肃然,行人纷纷避让,偶有人驭马飞驰,也是远远的就紧勒马缰,慢速徐行。

    原因很简单,这队伍中尽是骑乘健硕骏马的彪形大汉,个个气息悠长,气势内敛,显然均是修为不凡。

    他们目光凌厉,前后共计十八骑,紧紧护卫着当中一架华丽马车。

    这马车整体由名贵紫芸木制成,不但坚固非凡,而且异常舒适,就算拉车马匹小跑前进,这乘坐之人也感觉不到颠簸,亦听不到任何轮轴的异响。

    能拥有这样的排场,马车中的人岂是一般?

    马车里,一只玉脂小手轻掀起车窗锦帘,露出一张不施粉黛的精致小脸,柳叶细眉,双眸似水,唇如丹果,唇角一粒美人痣,不显突兀却平添几分美色。

    十六七岁的年纪,已能看出倾城之色。

    似乎是被这到处都绽放着生命的风菱花吸引了,女子轻敲了敲窗楹,车驾便停下了,十八骑士变幻阵型拱卫着。

    女子轻步下车,却是一身男儿打扮,黑色劲装紧贴袅娜的身段,曼妙身姿可窥一角,脚蹬棕色马靴,干净利落的马尾发辫倒也显得英姿飒爽。

    她俯下身子,小心翼翼的轻摘下一朵风菱花,凑近琼鼻细闻:“阿大,你说这花像不像我?”

    被他唤作阿大的汉子在她身后三尺,正警惕的望着周围的草丛,闻言也是微微一躬身子:“这花儿美艳,倒与小姐相若。”

    女子听罢“咯咯”直笑:“阿大,你何时也如此贫嘴。”她将掌心的小花爱怜的插在头上,转过身子微笑着问:“你看,我戴着这花儿好不好看。”

    阿大只抬头望了一眼这如花笑靥,便又迅速低下头来:“这花儿本该与小姐相得益彰,可它太娇嫩,经不得风雨,戴在小姐发间却是黯然失色了。”

    女子脸上的笑容渐渐隐去,她将风菱花摘了下来,放在眼前:“这花叫‘爱情之花’,可这爱情却是世间最虚假的事。母亲当年若是不被这虚妄之事蒙了心,我又何须带着你们行遍天下,女做男装!”

    阿大心里微颤,不敢接话。

    三夫人柳依依虽出身普通,但当年乃是天下闻名的才女,追求者繁,更不乏挥金如土的公子和尊贵显赫的王孙,但却嫁与老爷甘愿为妾,伤了无数人的心,倒是传为一段佳话。

    三夫人年轻貌美,心思却玲珑剔透,她只是一心想着与丈夫长相厮守,从不争宠。只在别院中过着无争的生活。

    可老爷经常在别院过夜,引来其他妻妾的不满,她们都是出身名门,身后,老爷迫不得已渐渐冷落了三夫人。

    后来大夫人诞下嫡子,三夫人却生下一个女儿。

    慢慢的,老爷便不再去别院了。

    诗诗小姐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除了族中聚会,几乎没有机会见着父亲。不过,小姐天资聪颖,三夫人便将一生所学倾囊以授。

    小姐以为,自己学的本事就能得到父亲的关心。可身在这样的大家族,虽胜于老爷其他儿子许多,怎奈何女儿身,便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三夫人最终郁郁而去,落气的时候,身边只有小姐一人,她告诉小姐,这一生就信不得男人,便阖然长逝了。

    诗诗小姐一夜之间便变作另外一个人,也是从那以后,便是一直女着男装,不肯以本来面目示人。

    “阿大,这风菱城想来也叫‘爱情之城’吧。”她望着风菱城的方向,秀眉轻蹙,目光突地变得冷厉:“这虚妄的东西,便不该存在这世上!”

    柳诗诗将风菱花信手抛向空中,转身向座驾行去,不再看那刚刚似乎爱极的花儿……

    再说秦臻几人,三人两骑,因为秦臻从未骑过马,受不得颠簸,马儿行的不快。

    一路下来,秦臻和那个被唤作三冲的黑脸大汉倒是冰释前嫌。

    原来这三冲是武强的近卫,跟着武强多年,本来人就大大咧咧的,照秦臻的话来说,就是个现实版“李逵”。

    而且武强在战场上救过他的命,所以便见不得自家百户大人受一点委屈,这才出手伤了人。

    三冲本身就神经大条,秦臻也觉得这就不是个大事,说说笑笑也就过了。

    不过,至于他们为什么去风凌城,秦臻就很识趣的没有去问。不过武强不摆架子,秦臻也饶有兴趣的和他套近乎拉关系,言语中故意显露一点自己的本事。秦国以武立国,能结识这种级别的“军二代“,以后做什么也方便一点嘛。

    武强却是越聊越心惊,这娃的见识之广与年龄简直不般配,天下间的事,仿若什么都知三分,就连南疆边陲的那些个匪国也略知一二,有的时候甚至能提出一些别出心裁的见解来,弄的他一直觉得秦臻背后定有了不得的高人。

    若不是秦臻尚小,而且似乎没有从军的念想,他都想直接发出邀请,把他绑在自己的战车上。

    他要是知道这还是秦臻故意藏拙的表现,估计顷刻间就泪奔了。

    行了三四十里地,秦臻也慢慢适应了马背的颠簸,下面的路嘛,可以快些了。不过时至午时,骄阳当空,三人经过一条河谷,见风景秀丽,便停了下来,打算就着这美景吃过晌午再走。

    三人说说笑笑,谈些各自趣闻,气氛倒很和谐,期间三冲从马鞍上取下一壶烈酒,这军中是不得饮酒的,好不容易脱困,还不得喝个四脚朝天?

    两个汉子均是喝的眉开眼笑。

    见秦臻眼巴巴的,似乎也想尝尝,武强便将酒壶递了过去,秦臻抱着酒壶就是一大口闷灌,马上便辣的鼻涕眼泪直流,伸长舌头直呼上当。

    乐得两人是哈哈大笑。

    秦臻也是有些日子没有沾酒,本以为这酒可能就和老白干差不多,哪晓得一口下去,感觉这酒怕根本就是酒精吧,也不知这些汉子是怎么吞到腹中的。

    三人吃肉喝酒,聊的正酣,却没想到会被一群不请自来的客人打搅了雅兴。

    “呔!你们三个,看这边!看这边!”一个巨熊似得男人突然从树林里蹿了出来,带着十来个手持棍棒铁器的手下,人人面围巾布,只露出两个眼睛,煞有介事的站在离秦臻三人数丈的地方,还挥了挥手,想来是想引起三人的注意。

    秦臻很诧异,他原本以为这伙人蒙着面是来劫道的,不过这出场也太奇葩了,难道是饭后赠送的余兴节目?

    武强和三冲却是不着痕迹的对视了一眼。

    以他们的修为,老早就发现这伙人悄悄潜过来,埋伏在树林子里,显然来者不善。

    三冲故意取下酒壶,就是想,以为自己几个喝高了,好下手。

    那个巨熊似得男子见成功引起了三人的注意,似乎很是得意,不过,他接下来的动作却是让秦臻大跌眼镜。

    此男子先是脱了上衣,站在原地不断的秀自己的肌肉,又是握拳,又是曲臂的,比参加比赛的健美先生都专业。

    秦臻嘴巴张的大大的,能塞下一个馒头。

    这货身高起码两米开外,这全身鼓胀的肌肉有点吓人,完全就是个曲臂能跑马,胸口碎大石的主儿。后世那些什么健美先生,在他面前都是渣渣。

    可是,这是演的哪一出?

    武强也是一头雾水,他知道这伙人不怀好意,可这是个什么意思?

    熊男自顾自的展示了大概一分钟肌肉,见对面三人似乎都吓得说不出话来,高兴的嘴角都咧到后脑勺去了。

    当即从身旁一个小弟手里取过一把大刀,又在原地呼呼的耍了一通。

    秦臻头上数条黑线,这家伙,不会是跑江湖卖艺的吧?难道想表演一番然后强制收费?

    熊男气喘吁吁的耍完刀法,才擦了擦满头的大汗:“此路是俺开,此树是俺栽,要想从此过……要想……”说到一半似乎忘了,抓了抓脑袋,使劲的想。

    “王熊,最后一句你咋又忘了,是留下买路财。”旁边一个年纪稍大的人出言提醒。

    “你怎么的叫俺名字,叫旁人听了去怎么办!”熊男像是被踩着尾巴的猫,一蹦老高。

    秦臻手里的肉饼掉在了地上也浑然不觉,只是目瞪口呆的盯着对面的一伙人,尼玛,这就是传说中的绿林大盗,老子笔下有这么奇葩的物种?

    熊男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你们刚才也看到俺有多厉害了,俺也不为难你们,留下十两银子就走吧。”

    感情这货辛苦了半天,是在炫耀武力?

    武强被弄的哭笑不得,这家伙,卖力的表演了大半天,就为了十两银子?

    “傻大个,你为何只要十两?”武强微笑着问道。

    “俺不叫‘傻大个’,俺叫王熊,熊包的熊。”王熊一听有人叫他傻大个不乐意了,立即大声的解释道。

    “你这笨蛋,刚刚还说我呢,现在咋自己告诉人家你的名字!”刚刚提醒王熊的那个人一脚踢在王熊腿上,十分不满。

    “对啊。”王熊摸了摸脑袋,有点不好意思:“哎,俺不叫‘王熊’,也不叫‘傻大个’,你赶快交钱,然后就可以走了。”

    武强强忍着没笑出来。

    “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只要十两银子。”武强又问了一遍。

    “你这人,问题这么多,再不给钱,我就要打你了。”王熊似乎不愿和武强多作纠缠,把刚刚放下的大刀又提起来,还舞了一串刀花。

    武强见他不愿交流,便拉过三冲:“我对付这个傻大个,其他人交给你了,三息时间,做不到就军法办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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