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刚刚过去一年,伊拉克也已被美军占领,至于金总,他才刚从大学里出来,悠闲地过着日子,顺便找找工作。自从没有了学校学业的束缚,金总开始有时间去追寻自己的乐趣,自己的音乐梦。
在那段刚回故乡的日子里,金总发过传单,当过服务员,不过更多的时间是在游山玩水,当然,还有每星期两次的吉他课。
金总每次在吉他课上都会偷看一会那个14岁的小姑娘,虽然金总是一个25岁的成年人,但是每次看着这个14岁的小姑娘,他都会很紧张,手会微微地抖,连音都弹不准,这就难免在演奏时出丑。
一段时间后,金总终于发现了其中的原因。原来金总在那年求爱失败后,心还停留在了14岁,所以他会对14岁的小姑娘特别动心。换句话说,他心里最美的永远是初中的女孩子,再换句话说其实就是变态。
那段学琴的日子里,金总想法设法地讨小姑娘的欢心,给她买糖,给她讲笑话。在小姑娘的笑声中,金总发现自己年轻了许多。当然,金总内心是十分挣扎的,究竟应该是去喜欢这个小姑娘,还是和那几个暗送秋波的同龄女孩交往呢。这在常人眼中是很简单的问题——是做变态呢,还是做正常人呢。但是变态和正常人之间的界限在金总眼里已经模糊了。经过这么多年的死读书,金总已经能把变态一视同仁。如果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头戴三角裤的人,金总都会觉得很正常。换句话说,金总已经是变态了吧。
至于金总为什么喜欢吉他,那和金总的大学室友有关,那个室友是一个经常捧着吉他自弹自唱的风流才子,连老师都敢泡。金总的吉他启蒙老师就是他。金总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像那位室友一样酷酷地在吉他弹唱。
如今,硕士毕业了,金总的世界终于由书本转为了实体,再也不用看那几百页的公式电路图加啰里吧嗦的文字说明了。追寻音乐的金总就这样和14岁的小姑娘产生了交集。
究竟金总是恋童癖还是萝莉控呢。大概打死也会说是第二种吧,毕竟金总还不是精神病,只是重口味的变态而已。
不过,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喜欢14岁小女孩的人上就做出了解释。喜欢小女孩的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强者,已经厌倦了成年女性,并且对于稀缺资源的女孩有着疯狂的占有欲,这种人多数在社会的顶层食物链,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破坏了地球的环境,掠夺者稀有的资源。另一类则是弱者,出于病态的需求,认为小女生是纯洁的,并且出于报复社会的原因,对小女孩有着疯狂的需求。当然,都是变态,不过角度不一样而已。
那段时间,金总会在和周围人的对话中有意无意地插上一两句关于和14岁少女谈恋爱是否正常的话题。得到的答案无非是变态,畜生,人渣三选一。
金总曾经想尝试忘掉那个女孩,于是一个星期都不去见她。可是金总发现,自己的感情就像洪水,越堵越汹涌。压抑的感情愈发强烈。
为什么明明知道这样的感情为人不齿,而且女孩说不定连爱情是什么都不知道,却偏偏要这样去做呢?这难道是人类的本能里的逆反吗?故意要去触碰那些礼教禁忌吗?
于是金总开始泡图书馆,在关于爱情和人类本能的书中寻找答案。
无意之中,金总发现孙中山竟然在这一点和自己有相同之处。中山先生在日本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11岁的日本女孩,叫做大月熏,并且几年后就提亲,更加蛋疼的是那个时候的岛国的法律也就允许了。于是在念初高中的大月熏在15岁那年嫁给了孙中山,然而中山先生在结婚后一个月就离开了日本,金总看了一下大月熏生孩子的日期,竟然正好是结婚时,也就是说孙中山的确在洞房后上了大月熏,并且上完就走了。这令金总顿时舒服了很多,伟人况且如此,自己喜欢14岁小女孩果然也是正常的。再看到大月熏的照片时,金总顿时明白了,果然十几岁就美丽非凡了,难怪国父会这样,英雄难过美人关啊。金总不再迷惘,感到自己充满了力量。
接下来的五年里,金总先是在一家小的电子公司当技术员,然后跳槽进了刚刚崛起的比太,之后用了三年的时间终于到达了“金总”。至于那个小姑娘,在不明金总目的的情况下一直保持着交往,终于在18岁那年,当年的小姑娘嫁给了金总。
在新婚之夜,小姑娘说出了当年的自己的想法,原来小姑娘从14岁那时起就一直喜欢着金总,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两个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等到金总35岁的时候,小女孩也24岁了。金总有别墅,有汽车,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和一个顽皮的儿子。现在,有时会出现在公司里的那个给人端咖啡的24岁小姑娘,其实就是金总的妻子。
那天,小萝莉闯进公司找大叔时,刚好金总和他的妻子看到了。两个人不自觉地想起了当年夫妻两瞒着父母偷偷摸摸约会的事,不经有些羞涩。金总在大叔身上发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想想这几年大叔的工作。金总觉得是时候把大叔弄出去锻炼锻炼了。
时间回到现在,晚上10点。看着怀抱中熟睡的妻子那还有些稚嫩的脸庞,金总回忆起10年前妻子还是14岁时的样子。想起当年的点点滴滴,金总笑了,慢慢地,在过去的记忆中,金总一点一点沉了下去,睡着了。2k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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