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惬意的伸了个懒腰,刘逆天感觉仿佛是睡了一个世纪,心里说不出的畅快。当然,他并不知道,他的灵魂在时空乱流中锤炼,并吸收其中纯净浩瀚的能量,原本凡人的脆弱灵魂已经洗净铅华,蜕变新生。如今他的灵魂,堪比灵阶高等。
忘了介绍这个世界的修炼体系。不管修炼的是什么能量,都为五大阶段:凡、灵、玄、圣、神(仙)。而这里的凡,可不是地球上那些个娇柔的小年轻,因为习武修炼,所以至少也是黄飞鸿一级的。而所谓的方丈、掌门、大侠······撑死了也不过灵阶。
而在每个境界中各有十三重天。一至三重为初等,四至六重为中等,七至九重为高等。而再往上,十重至十三重,为巅峰!
一旦达到巅峰,即可突破下一阶段。然而,这巅峰四重中,越往上,所拥有的能量越强,为前一层的两倍,突破新境界的难度却也是两倍。所以,那些想要在同一阶无敌的家伙,要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了。毕竟就算同为十三重,战力也是不同的。一些妖孽、疯子,可以越级甚至是越阶杀敌。像毕血剑为圣阶八重,拉鬼克斯为圣阶十三重,相差五重天,但当初两人约战,在短短一刻钟内,拉鬼克斯却被打的泪流满面,铩羽而归,之后百年一直销声匿迹。现在才知道,原来是被毕血剑收服了。
据当时在一旁打酱油路过的李牛币同学称,拉鬼克斯全身的刺都被砍断了,活脱脱泪奔了十五分钟,那叫一个凄惨。可毕血剑却连剑都没拔,真是完虐啊。
传说,圣阶并不是终点,已消失数千年的神阶也不是,其上还有一个神秘的境界。但从世界诞生一直到如今,无数强者前仆后继的挣扎,却连半只脚都未能踏入其门槛,最终在寿元耗尽、大限之时含恨而终,就连神号称不朽的肉身、神识也终究灰飞烟灭。
当然,这对刘逆天那二来说,还早了点。他正一脸悲愤的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咒骂。“我日你…………靠!人家穿越都是牛叉天赋,变态能力,主角光环,劳资却变成这鸟样!”只见镜中,一只长得很“清秀”的大苍蝇矗立在高五米的镜子前,整个镜子都被塞满了。而他招牌的泼妇骂街式的向前伸出的手,竟有六只……还毛茸茸的。
连那两位圣阶强者都不知道,蝇族中巨蝇一脉的二世祖蝇乱天刚好醉死在他的房间里。要说这二货死了也就算了,偏偏刘逆天的潜意识里感觉到离他最近的地方有空的身体,便“意乱情迷”的窜了过去……夺舍了。
而此时刘逆天也接管了前任的记忆。这莫名其妙被穿越过来的地方叫安德森大陆,而蝇乱天是蝇族巨蝇一脉的老祖宗血魔的侄子,族长候选人。在他的记忆中,血魔毕血剑本是巨蝇,后来夺舍了一只重伤的吸血鬼亲王,才变成现在一身血袍的样子。巨蝇是蝇族肉身最强的存在,但因为苍蝇的本源级别极低,所以与其他种族相比资质不够看。但正所谓有优必有劣,蝇族的精神力极强,灵魂强大,并可汲取大陆上的恶念为火锤炼精神。虽然危险,但效果却极其诱人。蝇族也因此诞生了不少强者,虽然也曾有一些意志不够坚强的天才“香消玉殒”。
正在搜索着,一条消息让他眼前一亮:蝇族有许多强者喜欢或是曾经夺舍过天资极佳的各族后辈,一些体质特殊的更是“特别关照”,曾引起公愤。而蝇族的夺舍秘法————改天换命易体,可以融合原本储存于肉身内的力量,吞噬目标的灵魂,与寄生体完美融合。对于比自己弱小的存在,百分之百成功!即使失败,也能融入被选中者的灵魂。
本来因为变成苍蝇而心怀忧郁的刘逆天,小心肝再次心潮澎湃。“丫的!要是一不小心撞上一只刚出生的神兽,老子就牛了,到时候各族美女投怀送抱……”刘逆天无耻的意着,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嘭~!”突然一道狂暴的碎裂声猛的响起,精铁熔铸的门发出了痛苦的呻吟,轰然爆裂。刘逆天不由的精神一震,霎时警惕起来。只见一道闪烁着血红光芒的白皙手掌蓦然出现,裹夹着滔天气势眨眼间从几十米外的门口来到他面前,毫不犹豫的朝他的苍蝇头轰下。
刘逆天心中一紧,一股极其冰寒的恐惧漫上心头,幸好并未感觉到杀意。于是凭借学生时代的打架经验,就地一滚。管他好不好看,有用就行。但刘逆天闪过这必中一击后却没有再动弹。倒不是害怕……他抽筋了!“我勒个去!全身抽筋!这什么剧情!”刘逆天无奈苦笑。不过好在那人没有再动手的打算。
那人在见到趴在地上的“尸体”后,脸上抽搐了一下,倒没有说什么。如果这时候刘逆天能抬头看一眼,就会发现,这人竟是他的靠山————他如今的叔叔血魔。对于自己的攻击被这混小子“轻易”躲过,毕血剑很是意外。他刚刚正在气头上。哎,多好的祭品啊,一旦献祭成功没准他都能突破。可到嘴的鸭子就这么飞了,蝇族的称霸美梦……也泡汤了。而就在他有火无处发时,手下告诉他,蝇乱天(即刘逆天附生的这家伙)在喝了两缸巨蝇一脉秘藏五百年的美酒,并躲在房里三天后,终于……火山爆发。要知道,他才不过六百多岁,这两缸酒可花费了他不小的代价。而刚刚他含怒的一击,可是相当于玄阶强者的全力一击。虽说是随手打出来的。
“哼!给我起来!”毕血剑冷哼一声,旋即刘逆天便感觉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吊起扔到了床上。身体与床的剧烈接触使他发出了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毕血剑看着他那狼狈、颓废的样子,无奈的摇摇头。如果不是大哥临走前托孤,让他调教这小废物,并照料巨蝇一脉,而他虽已转化为血族之体,对蝇族的感情却未变,不然这没用的东西早就死了几百次了。只不过他并不知道,蝇乱天已经挂了,现在面前的是天命之子!
似乎是感觉到了血魔的不屑,刘逆天慢慢坐正。说实话,他都想鄙视前任这玩意儿。妈的,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在堡垒上建了这栋房子,仗着自己这位叔叔,变着法儿让在堡上的同族的人来他这作客,人家一到门口就要钱,拿完钱就让保镖把人打伤、打跑……这还没完,收到的大把的票子,他在堡垒每飘到一个地方购买补给时,就去该地妓院厮混,美其名曰采阴补阳。这几年下来,他把小半个大陆的妓院都逛遍了,臭名远扬。这一部分的记忆占了其脑容量的九成以上。
这时血魔已经平静下来,最起码表面上是如此。他不带丝毫感情的说道:“你小子牛啊,能躲过我的攻击了。既然如此,两个月后族内大比,就带着冠军来见我。若是我巨蝇一脉拿不到冠军,我就让那些忌恨你的族人,每人一刀把你砍成太监。”说完毕血剑飘然而去,只留下一脸愕然的刘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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