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翼翼地撕开信封,尽量保持信封的完整。这是欧阳一直以来所坚持的。他认为书信在百年之后会成为古董,那可是宝贝。若干年之后,这些来信中的某一位会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也说不定,那自己收藏着他们的信,不就发了?因此,每一封来信他都珍藏着,用他的话来说,这也是对来信者的尊重。欧阳的这一点,还是值得大家学习滴。这其中,乐素的来信绝对是占大头的。去年整理书柜的时候,他把这些来信分了分类,结果发现乐素这些年居然给他写了314封信,当然欧阳写给她的估计只多不少。这些都是爱情的见证,是一本比回忆录更有价值的东西。
展开信纸,就闻到了淡淡的清香,看来信的主人很有品位,连信纸都是如此的精美。看了抬头,欧阳就知道是谁写的了。因为信的称谓既不是欧阳,也不是欧阳晨光,更不是诸如尊敬的欧阳晨光先生之类的客套词,而是一个在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里一炮走红的英文字母——“q”。
与其说是“q”,还不如说是“q”的后代,因为根据达尔文先生的物种进化论的说法,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进化,不断演变的。这个“q”也一样,她是一个字母“o”再加上一个向左倾斜45度的“s”组成的。其中,“o”代表欧阳的“欧”,而“s”则代表乐素的“素”。这是欧阳有一天心血来潮设计出来的,让乐素感动了好几天。所以说,偶尔耍点小聪明的男生还是很受欢迎的,即使你长得比较抱歉。
继续往下看,却发现通篇书信,只有一个字——您,而署名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六点……
“你在我心上……”欧阳喃喃地说着这几个字,陷入了一阵回忆……
自己曾经也写过这么那么一封信,那是的乐素,还不是欧阳的女朋友。虽然欧阳的攻势很猛,送上鲜花,递上情诗,表达心意,直抒胸意……但由于乐素的矜持,而一直久攻不下。为了赢得佳人的芳心,欧阳博览情书,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男人的三种必备语言:花言巧语,甜言蜜语,还有胡言乱语。但依然只是东方不败他(她)哥——失败。虽然欧阳的心早就被乐素所俘虏,但人家乐素似乎对他这个俘虏并不怎么感兴趣。两人的关系也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状态。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是一个盛夏的下午,摄氏37度,没有电话没有传呼,寂寞的快要中暑!欧阳百无聊赖地在纸上爬着格子,不是为了投稿,而是在给乐素写信。欧阳坚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所以每天给乐素写一封信是欧阳的必修课,只是这些信都似乎石沉大海,了无音讯(对不起大大,这是错别字,明天改,嘿嘿。)写到一半的时候,隔壁王阿姨家的小孩跑来问欧阳“您”这个字怎么写。欧阳随口道:“就是你下面加一个心字。”“哦,那就是心上一个你了?”小孩接道。
“你,你刚才说什么?!”
“心上一个你啊。”小孩不解地道,心想,怎么问起我来了?
哈哈,我知道了!哈哈!欧阳得意地大笑。接着,又兴冲冲地跑出去买信纸了。
结果,欧阳就如法炮制了一封信,通篇书信只有一个您字。又故意通过某种渠道,让乐素知道了这是“你在我心上”的意思。结果,芳心动了,欧阳就顺利地抱得美人归了。
……
“可是,乐素今天的这封信,是想表达什么?”
书信寄来了,往事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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