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重生之辟三界

第六章 其实修炼不是太难

    与叶志、叶海喝完酒,叶枫就直接回了自己的院子,他要设计一个负重的东西。记得前世看的火影忍者里小李绑在自己身上的贴条,体积不大却有几百斤,现在叶枫就是要给自己设计一个那样的东西。

    “叶三少,您来了!您是要买兵器吗?小店的兵器任您挑,一律八折。”王成山的的铁铺在叶家管辖的地盘,看到叶家三少叶枫来了,所以极为热情亲自接待。

    店铺里的兵器满目琳琅,有刀有剑,有斧头还有锤子等等,做工也十分精良。看着这以前只有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景象,叶枫有一种梦幻般的。“王老板,今天我主要是来找你帮我打造东西的。”说着叶枫拿出了自己的设计图,吩咐他按要求打造并且越重越好。

    本来叶枫还想买一把佩剑装一下潇洒的,可是一问价格吓了他一跳,就算是最差的一把佩剑也要一百个金币。本来叶枫还是有点积蓄的,可是王成山说为了满足叶枫要求的重量最好用铁精,最后那个负重用的装备就花了叶枫五百金币,一下就让他彻底成了穷光蛋。

    其实叶枫还不知道,王成山打造的兵器只不过是普通比起中比较好一点点而已,如果要是是宝器的话,最差最差的也要上千金币。当然像王成山这样的也是不可能打造出宝器的,能够打造宝器的人在完美大陆上都有一个最贵的称号——炼器师。

    接下来的三天里叶枫并没有去锻炼身体了,而是在自己的院子里修炼,期间除了父亲叶浩来过一次并叮嘱叶枫尽量低调以外就没人来打扰过他了。作为黄级高阶功法,对叶枫还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按照功法上所说,一旦大成第七重时体内灵力完全变成红,那时的灵力就是纯粹的火属性了,具有十分强大的破坏力。至于武技叶枫还没急着修炼,而是打算半个月之后在开始修炼。

    三天后叶枫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能被称为清风镇最好的铁匠,王成山还是有点本事的。五十根十五厘米长、宽高个三厘米的铁条愣是有五百斤,就算叶枫使用全部灵力,这些铁条戴在身上也觉得十分沉重。

    “一百五十斤,这应该是不使用灵力时自己的极限。”带好铁条叶枫又开始练跑步了。这次的效果果然很好,到山顶的时候叶枫已近累得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回到院子里叶枫又开始尴尬地“强奸地面”了。

    这一次小翠可是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把叶枫扶进药水盆里泡澡,强忍着疲惫叶枫艰难地爬进了澡盆,他知道这时候是身体吸收药力的最好时机。虽然这一次的效果没有第一次那样明显,但叶枫还是感觉到了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像是饥饿的狼,在贪婪的吸收着药力。

    在澡盆里叶枫本没有闲着,而是在修炼。叶枫发现这时候自己吸收天地灵气的速度明显比前几天要快很多。“也许是因为身体快到极限了的缘故,除了自己修炼在吸收灵气,疲惫的身体处于本能的也在吸收灵气。”这是时候叶枫总结的原因,这也使他以后总是喜欢在身体快到极限时修炼。

    叶枫小心翼翼地控制着灵气在经脉里运行,现在他要尝试突破第二重。当灵力运行到一重及现代时候叶枫就明显感觉到了一阵阻力,像是有某种力量阻止了灵力的运转。一次、两次、三次,此时叶枫的额头已经渗出了汗水,但他并没有放弃。咬紧牙关,叶枫在心底怒吼:“给我破。”叶枫突然感觉身体一阵清爽,原本灵力滞涩的感觉完全消失了,吸收灵气的速度也比刚才快了一半有余,一瞬间,筑基第二层也突破了。

    突破了第二重,叶枫立即控制灵气在经脉内运行了一个大周天,然后注入丹田内,此时已经可以明显看到丹田内的气旋红色成分更多了。

    “看来修炼也不是太难。”如果让别人知道叶枫此时的想法,一定会有对其鄙视到死。这只是不太难?跟别比起来简直是跟没难度一样。一本黄级高阶功法只用了五天就练到了第二层,修为也只用了五天就从毫无修为练到了筑基第二层。想这样的妖孽级天才,别说是清风镇,就算是大秦国也是从来没有过的。

    叶枫并不知道自己的修炼速度有多么妖孽,他只是在默默的修炼,叶浩也叮嘱过他,叫他低调。半个月后叶枫已是筑基三层的武者了,而也修炼到了第三重。此时叶枫已经明显感觉到修炼速度比一开始慢了不少,当然这个慢也只是体现在突破之上,毕竟修为越到后面突破所需的灵气就越多。

    “现在身体以及修为都差不多了,是时候修炼了。”武技的修炼要比功法的简单一些。所谓技艺之道讲究的是孰能生巧。对于武技只要你适合修炼,只要你愿意努力,再没天赋的人也都能练出一些门道来。

    叶枫本来就是一个妖孽级天才,再加上他的努力,所以没用几天套套掌法就让他耍的虎虎生威了,美中不足的是最后一招他还无法使出。本是一套掌法,因为最后一招通过手掌劈处一道火焰刀气,而这一招又是整套掌法的精髓,所以才被命名为了。虽然叶枫还无法使出最后一招,但现在配合筑基三层的灵力使用掌法,也可以在青石板上留下一个清晰的掌印了,威力相当不俗。

    一个月后,叶枫的修为已经到了筑基三层巅峰,除了最后一招还是是不来外,其他的都已近相当熟练了,甚至有些地方经过他自己改动后更加协调更具威力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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