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他在江湖的日子

1-14节

    双蝶

    前言

    (这个东西的最初的名字是他在江湖的日子,发到网路上也是那个名字,有些象早前香港一部电影的名字,无论是纪念过去或者是就个人写作而言,改变由心,现在接着写下去后感觉名字并不是很适合这个故事,所以改为‘双蝶’了,也为了更加贴近故事内容。)

    1

    江湖是什么。

    如果单从中华汉字字面字意简单来理解,就是江河和湖泊之意。但‘江湖’两个字组合起来,却有了另番的意思,那他指的是什么呢?

    其实并没有很具体所指,‘江湖’可以远在天边,也可以近在眼前,可以伸手触及,又是虚无缥缈的。江湖应该是一个社会的组成,一个大的世界,一个人生的表演舞台,每刻每时都有各种各样的人物来登场表演的场所。

    许多人说过

    人生就是一场戏,台下台上都一样的。

    江湖也是,凡此种种组成成了所谓的“江湖”,有了江湖的组织,江湖的规矩,江湖的道义。也就产生了行走江湖,闯荡江湖,纵横江湖,浪迹江湖,江湖游侠,等等令人听了心生澎湃之感且富有想象力的词汇。

    江湖的概念已经泛指了许多不是简单字面所带有的含义。

    那么‘江湖’究竟是什么呢?

    江湖是个梦。

    他在每个人的心中。

    吴老六如此说,吴老六有过六年的混迹江湖经历,最终结果是瘸了一条腿回到老家种田,六年经历用他的话说就是,这他妈的六年,每时每刻都在提心吊胆,没睡过一次安稳觉,断了一条腿,倒成了一桩好事。

    吴老六没读过一本书,所以不识字,他家祖祖辈辈都是种田的,他是六个孩子中唯一离开家的,出去闯荡过江湖的,他说江湖不好混的。

    如果又重来选择机会,他宁愿作个农民。

    他没读过书所以不识字,但他很聪明,他听别人如何说话,学会一些文诌诌的用词,但终究还是个粗人。

    种田需要读书吗?

    那时不需要,不像现在是讲究科学种田,科学施肥。

    因为不识字还闹过一次笑话,

    吴老六的职业是什么呢?

    吴老六做的是没本生意,说白了就是强盗,他原本打算参加个名门正派,练成盖世武功,那样即可以光宗耀祖,自己又可很威风,可惜事与愿违,许多时候都是这样,或许人生就是无奈的,人家收弟子要交五十两银子报名费,他只是个农民的儿子,那有那么多的钱,那次拜师他只带了十个馍馍离开家上路,也于是做了抢劫这一行。

    抢劫不需要什么培训。

    不识字的人顶多是不会看书罢了,但都认识银子。

    吴老六做强盗的原因很简单也可以说很偶然,那天他下山后,他看到一伙孩子做官兵捉强盗的游戏,这令他大受启发,需要选择作个事情,作官兵虽然威风,但自己没有後台,没人推介,所以官兵是做不成了。而做强盗就没有任何要求,想抢就抢,没他妈的什么讲究,于是他就决定做一名强盗。

    这样子他就做了一个剪径的小匪。

    最开始的第一次成绩不错,他成功的得到了十两银子。

    那次的不幸者是个吃了劣质小饭馆变质饭菜而泻肚子的侠客,来自塞外。

    吴老六下手的位置就是离开镇子两里地的一块森林。

    他要先在林子地上挖了一个五尺深的大坑。

    然后在上面铺上树枝浮土。

    他先是花了五文钱从一个老百姓买了一把大刀。

    刀不错,可惜盛满了铁锈。

    老百姓告诉他,这把刀是以前某位大侠用过的兵器。

    于是吴老六先是找了一块石头磨刀,磨完刀发现那块石头也是不错的攻击武器,他拿着石头和刀来到深林,开始挖坑,坑没有挖完,有人来了。

    他只有藏起来。

    侠客肚子很不舒服,就急急忙忙的边脱裤子边往林子里跑,却一脚拌着吴老六掉在地上石头上,他摔了一跤。

    躲在树后的吴老六看到什么东西一闪,掉在地上。

    于是他就得到了十两银子。

    十两从侠客没有兜盖的兜子里掉下的银子。

    所以放钱的口袋一定要做的结实完美。

    不用动手,吴老六就得到一笔大的战利品。

    但这也是抢劫,至少动机如此,而且结果都是一样。

    侠客后来说,真他妈的倒霉,拉泡屎都会丢钱,倒霉,真他妈的倒霉。

    谁都会说脏话,丢了钱的侠客也一样。

    吴老六从此沦落到了黑道中,做了几次,一次打劫的对象居然是一伙专业的强盗,强盗头子见他居然有胆量一个人就劫这么大一伙人,很欣赏他的胆量。于是将他收到队伍里。他也就一名业余选手成为一名职业强盗。

    吴老六虽然胆子大一些,但决不会笨到一个人打劫一伙人。

    那是螳臂挡车的不明智做法。

    吴老六那次潜伏在树林里,因为太久没有人过来,所以他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接着连着过了两个旅客,但他还在睡梦中。所以那两人幸免于难,吴老六梦到自己正在一家饭馆吃热气腾腾白白的大馒头,饭馆的老板娘的胸部很大,令的他边吃边偷看,他吃了第十五个的时候,忽然一个人不知道过来让他赶快走,他就和那人撕打起来,那人一打就跑了。

    他大喊,站住站住。

    就从梦中醒了,看到过来的两个人,他就冲出去打劫,也就看到后面还跟了好些人。

    于是他有了给收编成为盗匪的经历。

    一旦起来发现专做打家劫舍的勾当居然很有意思,这就是的习惯成自然,有些东西顺手了,感觉也会很爽。那一次和官府交火,他一斧头砍在人家的屁股上,但也给那个一脸大胡子的官差一缅刀剁到了大腿骨上,那个透骨的的疼痛,血象和他有仇似的抢着往外淌,一下子就是一地,他知道这条腿废了。

    但他居然可以在这种情形下逃脱了,他拖着一条伤腿逃出了官差的重重包围,尤其是在轻功排名可以列到天下第八名的‘火狸鼠’钟天浩眼前,钟天浩事后回忆说,那个瘸子的轻功并不正规,简直可笑,但跑得却很快,快到我也追不上,我追了他差不多有半个时辰,结果眼看着他把我甩下,消失在远处。这个当然是他私下说的,这种事情不会当众公布的,有些丢人的事情没有人会自己公布出来作为吹嘘的。

    钟天浩一直想不出原因。

    甚至怀疑自己的轻功是不是后退了。

    吴老六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可以甩掉钟天浩,他也不知道追他的是钟天浩,回忆那时情形,他只记得自己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一个念头快点跑,玩命的跑,决不能给官兵捉着自己,于是他成功了。

    今天的吴老六走路时还是很慢,因为那一刀伤到了他的腿筋,虽然医治了,但这使得他的两条腿长度就是不一致,

    腿瘸远比比官府斩首的好,生命的总要在于存在,消失了还说什么,对于升斗小民而言,活着才可以享受生活快乐。

    一个这样的人可以甩掉一个轻功高手,没人会相信,但这是事实。

    看来轻功有时也是不济事的。

    有人就这事去问江湖中的‘百事通’,这是什么原因?百事通的回答是:“一个人在最危险最危急的时候,常常会有出人意料的表现,那是平时绝对做不到的,但这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

    用今天的话说,一个人有着潜藏未被发挥的潜力,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形说了一句话。

    腻歪,真他妈的腻歪。

    这是胡蝶说的很少的粗话。

    或许许多人不明白这句话,

    这至少证明一点,胡蝶是东北人。

    所以说东北话。

    你们明白这句话吗?

    五月初五。

    这个时候的气候不错。

    草很绿。

    天很蓝。

    寿千山。

    那天报名的人很多很多,‘寿千派’安排了五个人用五张桌子登记,五个人用五只狼毫,又有五个没入门的却交了钱的会来事喜欢拍马屁的家伙给研磨,五卷上好的绢纸写满了来自各地内心都充满仰慕之情的名字,上面没有胡蝶的名字,自然也没有吴老六的名字。

    胡蝶报名的情形基本上是这样子的。

    胡蝶去的很早,那时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寿千派’负责看门的张铁腿刚在床上梦着山下旖春楼的老鸨红姑迎他进门,他伸手去摸红姑的胸部…。就给咚咚的敲门声弄醒,红姑消失不见,他也没摸到什么,张铁腿十分生气,谁他奶奶的一大早就来敲门。

    他想这人敢是嫌活的太久了,张铁腿不是浪得虚名,他曾经一脚踢碎过四块摞在一处的磨盘,也曾经叫十个人拿着木棍打他的腿,木棍断了几十根,他的腿还是两条好腿。

    他出去时多会带着两块磨盘,表演给人家看自己的腿功。

    所以可以说他后来是以走江湖表演硬气功为生的艺人的始祖。

    他和人争斗时多会找石头等硬物多一些的地方。

    因为他不愿伤及无辜。

    他怒气匆匆的走出屋子,打开大门,他看见门外站了一只狗。

    一只穿了衣服的狗。

    那狗的耳朵很大,有些像是猪的耳朵,它穿了一套黄色的衣服。

    黄的很刺眼,似乎上面还刺了花。

    他大力睁睁眼睛,怀疑是否看错了,又用手捏了一把大腿根,很疼,并不是作梦。

    他四周看看,没有人。

    刚才敲门的莫非是这只穿了衣服的狗?

    不错。

    那只狗张嘴说道。

    张铁腿张大嘴巴,:”你……你…会说话?”

    :”哈哈,我当然会说话了,真是的你。反应正常。”于是一个人从狗的后面出现。

    张铁腿发现这是个年轻人。

    年轻人嘴角还带着一丝微笑。

    他穿着很白的衣服,背上背了一只包裹,手里还拿了一把纸扇。

    他在很奇怪的看着自己,但笑得很亲切。

    那狗也在看着自己,看得很认真。

    他发现那只狗其实很小,至少要比年轻人小得多,所以他立即有一个疑问,自己怎么会没看见狗后面的人,这太不合常理了?

    这件事情他始终没有弄明白过。

    但这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呢?

    事后据南宫家族以心理研究著称的专业人士分析,这一共有三个可能:

    分列如下:

    第一条,眼花。

    张铁腿睡眼朦胧,一般来说,早起的人视力尚未恢复正常,看什么都是梦里看花,朦朦胧胧,看不见狗后面有人也不足为奇了。

    第二条,心理影射。

    张铁腿开门见到一只狗,与他原本想像中的大相径庭,因此心理受到暗示,判断力大受影响,这令他产生幻觉,见不到后面有人,符合心理研究范畴内的合理解释。

    第三条,轻功高手。

    这轻功高手是谁呢?

    就是前来拜师的胡蝶。

    只有轻功高手才如此流畅的施展‘移形换位’来到狗的后面,而不会为别人发现,这样就是合理解释了。

    但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后来有人问胡蝶,你那时真的是施展移形换位的轻功了吗?

    胡蝶摇头,什么移形换位,我根本不会轻功。

    那么那时你在那里呢?

    所有人都最想知道胡蝶那时究竟躲在哪里?又不被张铁腿看见。

    这该是个石破天惊的回答。

    胡蝶的回答是……

    那时我就站在笨蛋后面。

    笨蛋是谁?

    笨蛋就是那条狗,我给它起的名字,胡蝶解释。

    因为叫它笨蛋,它却很聪明。

    就像是许多人家喜欢给孩子起个很滥的名字,向狗剩什么,他们相信那样可以养活的很好。

    女孩子当男孩子养到几岁再改回来,都是一样的道理。

    你真的站在笨蛋的后面吗,为什么他会看不到你?

    这个问题问胡蝶最有权威性。

    胡蝶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啊,他看不到我,但我却看到了他,如果想知道他为什么看不到我,你该去问他才对。

    胡蝶最后又说了一句话,张铁腿的眼睛很大啊~

    没人,明白这话有什么含义。

    有人猜测眼大无神,那是有病,张铁腿的眼睛有病也不是不可能的啊,一个眼睛有病的人偶尔看不见东西也很正常。

    这或者是答案。

    有时答案又不是答案。

    人生本就是矛盾的,答案也如此。

    张铁腿的胆子并不小,如果不是狗会说话的话。

    他问年轻人你有什么事?

    年轻人回答请问这里是寿千派吗?

    没错。

    张铁腿回答,指指门上的镶金大牌匾。

    又说这几天你在山下的镇子里可以买到详细的地图,你没有买吗?

    年轻人从怀内掏出一张纸来,有啊,五钱一张,我就是按照地图招来的,不过还真难找,如果没有地图的话,我想我会迷路。

    张铁腿暗忖,你怎么不迷路呢?

    年轻人又道听说在下寿千派在今天对外开放,广收门徒,所以我是来拜师学艺的。

    张铁腿气的想骂娘,真是拜师学艺的,他想起每年都是这一天。

    只为了拜师大清早来扰人梦,去年也有个讨厌的家伙来得最早了,年年如此,真他奶奶的……。

    他记得很清楚,但似乎去年做梦的情节不是今年这样的。

    他咳了一下,你来的早了,拜师请一个时辰以后再来,我们还没有正式开始开门呢,,我们升旗之后再来吧。

    他又伸手指指身后练武场中那高高竖向天空的光秃秃的旗杆。

    年轻人向他身后瞥了一眼,看见宽敞广阔的一片空场地,没有人,很静。

    张铁腿说完然后回手关门。

    关了一半,他探头问年轻人一句以后很多人都会问的话。

    :“你这只狗为什么要穿衣服?“

    胡蝶反问道,有什么不妥吗?

    年轻人当然就是胡蝶。

    张铁腿摇摇头,暗骂一句白痴。咣当一声把大门关的严严实实,隔断门外的那一人一狗。

    他想接着睡不知会不会接上刚才的梦,所以他更烦这时来打扰他的任何人。

    他当然没有听到关上门后胡蝶给他的答案。

    其实这只狗有病,它怕冷。

    这句话在一个时辰后他连着回答了五十四个人的五十五遍提问,其中一次因为对方没听清楚,他重复了一遍,于是他给了一个学过木匠的独眼汉子十两银子,对他说,大哥,你给我打一个宽一掌,长二尺的木牌,五两银子。

    十两。

    那汉子虽是来拜师的,却还带着他作木工活的家伙式,做块板子,对他来说,轻而易举,所以很愿意赚这十两银子。

    胡蝶很快拿到了木牌,在他回答完第五十八遍的时候。

    他在上面写了‘其实这只狗有病,它怕冷’。

    每当有人问他这只狗为什么要穿衣服的问题时,他就将那块十两银子打就的牌子举给那人看,那人看一眼多半‘呃’的一声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走开去。

    那汉子后来回忆当时情形只是轻描淡写的评价道,

    人长的一般,那狗不赖。

    结果挨了一顿打,大侠可以这么评价吗,人不如狗。

    那汉子在心中估量,还是感觉人是一般人,也不帅,但狗真的很不错,蹄大腿粗,腰长脑大。

    我虽然是小人物,但原则问题决不会退缩的。

    3

    大铁门关上了,胡蝶就觉得很无聊,他和笨蛋靠在门外唯一的一株老槐树上休息,这老树至少该有百年树龄了,树枝押上有一只鸦窝和一只老鸦,那许多干树枝一根根垒砌成一个小窝,也是点滴之水汇成大河之毅力,这和拜师也一样需要恒久之心,老鸦不啼该是还是睡眠当中,抬头看到还有半轮月亮挂在天上,再往东面看去,一轮红日已经升起,实在是不可思议的情形,日月其在。

    其实这种情形在北方的夏季很容易见到,天长夜断直至冷冬时节天短夜长之时。

    细心的读者朋友可以观察一下。

    胡蝶想像这‘寿千派’究竟是什么样呢?

    ‘寿千派’和‘福白派’还有‘谈武门’及‘手慧盟’分别占据武林四大门派。而这四大门派中又以寿千派为首,其他三派唯他马首是瞻。

    寿千派是以暗器功夫著称的,寿千派的暗器功夫天下独一无二。

    无人可敌。

    寿千派的掌门人是以暗器闻名武林的‘千手客’千无稽,其暗器功夫天下已经少有人及,据说一次千无稽和来自东瀛的忍术高手佐田对阵,佐田遁去身形消失不见,千无稽却转身离开了,没人知道他怎么想法,而佐田回到东瀛后在突发异症,周身肿大如猪,哀嚎七日死亡。

    后来由大夫解剖他的尸体后,

    胸内发现两枚细小的无影针,针上刻有一个‘千’字。

    他们当然不会对外说出此事,但没有人想去找寿千派报仇了。

    寿千派的啊,暗器功夫厉害由此可见一斑。

    因此学功夫只要学两样即可,其中一样就是暗器。

    试想和对手尚未近身,暗器已经出手,先发制人,实是治敌之良效妙方。

    后来的武林才子南宫潇洒编写的‘武林杂谈’一书中也说道,“暗器,种类繁多,于此不多举,争斗对阵之中虽有狡诈不甚光明之嫌,为真正之高手所不屑使用,但无疑却是一等一的防身制敌之好兵器,在最危险中有翻转乾坤之力,要知人性狡诈,武林争斗无所不用其极,撕杀当以性命为先,命在一切在,余者次之,暗器此时可助之,当用也,若给兵器排名,暗器当排头名……”

    只是暗器不是一样兵器,也是一门功夫。

    暗器包括许多种,如,飞刀、金镖、袖箭、背弩、铁菩提、飞蝗石、铁莲子、金钱镖等等。

    它既然是一种功夫,所以要学,要学就要找明师。

    所谓明师出高徒。

    不是百分百正确,但也占了七八成。

    另外一样就是轻功。

    学好暗器功夫攻敌于不备之际,若不得手,只需要用上绝顶轻功飘然逃逸,敌人徒唤无奈,这是何等畅快之事。

    所以轻功也是每个门派都要修炼的功课,如同暗器大家也都是练的,不过寿千派识专攻而已,轻功就也会有比较擅长的门派,有比较擅长的人。

    为什么说比较擅长呢?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最好的武功,山外有山,高手叠出,只会有更好的高手一代代出现。

    所谓的江山代有人才出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哈哈,广告辞语。

    4

    大约半个时辰后山路上满是络绎不绝的上山拜师者,这些人来得并不晚,在一个时辰后大门外布满了前来拜师的人,有骑马来的,有坐轿来的,当然大多数还是走路来的。大家伙有人站着,有人坐着,也有人躺着,有人夸夸其谈,有人一言不发,乱哄哄的很容易让人想起菜市场。

    院外唯一可以见到的是院内的那根光秃秃的旗杆,胡蝶在见着光秃秃的旗杆上多了一只飘动的大黄旗时,大门也几乎同时打开了。

    所有人的目光刷的望过去。

    走出来的是三个人,三个年轻人。而且其中有一个是女子,年轻的女子,这点尤为重要。

    男人的目光总是会先看到异性,然后才是自己的同性。胡蝶当然也不例外。

    看到异性,九成会先看胸部,只剩下一成却好似先看脸然后胸部。

    所以女人为自己有魔鬼的胸部而自豪。

    後世的广告说做女人‘挺’好。

    于是最好卖的就是丰胸药。

    胡蝶看到那个女人。

    胡蝶感觉心脏剧烈的跳了几下。

    美女。也可以说是个靓妞。

    让人有些想法的那种。

    笨蛋也汪了一声,不知是什么意思。

    好美。

    胡蝶喃喃自语,却听到声音,说话的不是他,是他身边的一个油头滑面的白脸小生。

    白脸小生却带了一把剑鞘很黑的剑。

    他看到白面小生咽唾液的声音。

    和喉结的蠕动,令胡蝶想起一头牛样的咀嚼动作。

    那少女穿了一袭浅绿色的衣裙。

    显得很秀气。

    许多人的目光都盯向那少女,少女立有感觉,胡蝶发现她的脸颊有些变红,但她仍是站得直直的,一双好看的大眼睛饶有兴趣的在人群中扫来扫去。

    胡蝶很希望她看到自己,但显然她没有看到。

    胡蝶在日后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如果说有一见钟情的话,我相信那就是,或者别人不那样认为,虽然我们之间没有开始就这么结束了,但世上许多东西不是一定要自己得到才是快乐的,有时我们不过要得就是看看而已,就这么简单。’

    胡蝶有记日记的习惯,这是个好习惯,可以记下许多当时的想法和当时的情性,以自日后回忆。

    每个人都应该来记日记。

    (我也记日记,不过是电脑日记,但没什么恒心,是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式的,所以我不适合习武,耐性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种最大的考验。)

    最先说话的不是那少女,虽然胡蝶希望听到她先说话,是她左边的男子先开口,有劳各位久等了,在下是寿千派大弟子韩语,今日是敝派今年的招收弟子的好日子,相信大家对于本派有一定的了解了,也看过本派散发的招生传单,待下大家到练武场内,那处会在有专门负责报名事宜的人员为各位服务,若仍有不懂之处,他们可以详细的回答你的任何相关问题,最后希望各位都可以加入到寿千派,为武林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有人拍起巴掌,甚至有人像现代的那些不良少年一样吹了口哨,掌声很稀疏。口哨很响亮,相信吹的人一定很勤奋的练习过,这也算是有恒心的人,但谁都可以看出,这多用在男人看到漂亮女子时才会用到,由此可以看出这厮不是什么好鸟,尤其是在这种场合,给好事的看到多是一顿痛揍。

    韩语邹邹眉头,说完一拱手,“请大家随我到练武场。”

    言罢三人当先回头走回去,大家伙也就一窝蜂的簇拥着涌向大门内,

    人潮汹涌就是这样子的,于是有的人鞋子给踩掉了,也有的人丢了钱包,还有人掉了帽子。接着就有拣到钱包的,戴了别人帽子的,还有人腰带给割断了,不知是意外还是别有用心,

    而笨蛋居然还叼了一只鞋子。

    后来的胡蝶回忆那时的情景说,那时候大家伙一团乱,心情既弥漫很久。

    当然后来改为了五张桌子五个人等,已经说过,不再重复。

    四周有许多腰间鼓鼓的青年弟子来回走动。

    韩语三人站在众人面前,他又开口道:”各位,既然是报名,当然要有个程序免得混乱,若有滋事生非者,一律驱出下山。请大家按照秩序分两队排好,一个一个过来填写报名表格。”

    立即有八个彪形大汉站在了四周。

    大家伙又是一顿混乱喧嚣过後,很快的排好了长长的两支队伍,胡蝶排在较后位置,笨蛋和他并行,蹲在他旁边。

    他来的最早,却排在了差不多最后面。

    看来有些事情不是人的力量可以左右的。

    但是胡蝶不在乎,胡蝶本来就是个别人无法琢磨的人。

    5

    韩语满意的看着面前的两对队伍,低声对另外年轻人说几句话,然后转身离开,进到后面的走廊一拐消失不见,这样只剩下那少女和另外一个年轻人,那少女表情认真的望着大家,忽的邹起眉头,那是胡蝶第一次听到少女说话:“你……说你呢?你为什么不排队。”

    声音很好听,像是春天的微风拂过面颊。

    她伸手指向一处。所有人都沿指望去,另外一人也望去看到那两对队伍之外孤零零的站着一人。

    胡蝶也四处张望,没有人啊。但那少女显然指的是自己的方向。

    他看到少女向自己方向走过来,他无由的感到有些紧张,少女很快走近过来:“喂……,说你呢,你没听到吗?”

    胡蝶看到少女的望着的目标了,不是自己是笨蛋。

    笨蛋还在得意的摇头皱眉,这刻许多人都看出少女为那是一只狗来的,有些人已经脸上挂笑了,有人说那是一只狗,少女也听到了,但她没有在意,那人仍就背对着她,一定要给他点教训。

    汪汪汪……

    那人突地转过头来向着她叫起来。

    她啊的一声险些叫出声来,是一条狗!

    一条穿着衣服的狗,她把目光慢慢的从狗的身上移开,望去手中拿了木牌的胡蝶,胡蝶向她微笑示意,是这人的狗!

    潜意识告诉她。

    后来她回忆那时的情景说,发觉那是一只狗,我很尴尬,我知道一只狗不会独自来的,随即我看到了那个像是白痴一样对我傻笑的家伙,我无法说清自己那时真正的想法,但我感觉,这人很讨厌,否则怎么会带着一只穿衣服的狗。

    有人就此事问胡蝶,胡蝶想想回答道,一个人应该有他的个性,带着穿衣服的狗,是一种人生经历,也是我的个性。你见过再有人带着穿衣服的狗吗?没有。这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你要有一条狗,你要训练它不为穿衣服而拒绝等等。至于殷梦梦说我很白痴,我并不觉得,其实我真的很真诚的笑,可能是因为我们还不熟的缘故,或者我那时的造型不好吧。

    而且作为名人说话有时也要有点噱头的,真假难分,这样谁知道了,就不多说了。

    (由此看来後世的贵妇人将宠物犬穿了衣服带了在大街上闲逛,已落了一乘,全无新意,前人胡蝶早有尝试。)

    她问道:“你的狗?”

    胡蝶笑着答道,是我的狗。

    接着她也问出了一据经典却陈旧无新意的话来,:“你这只狗为什么要穿衣服?”

    胡蝶依旧很无聊的再次举起那块牌子给少女看。

    少女一字一句念道:“其实这只狗有病,它怕冷。”

    眼睛却望着胡蝶。

    然后说出了还没有人问出的问题:“我看这只狗没有病,而是你有病。”

    胡蝶很认真的摇头:“你说错了,他真的有病。我怎么会有病呢。”

    少女一字一句的说道:“不错,你有病。而且病的不轻。”

    胡蝶又笑笑:“姑娘你真会看玩笑,我好好的怎么会病呢?”

    还潇洒的坦坦双手。

    这个动作最可恶,殷梦梦见过许多男人都是这样子和她说话的,自以为洒脱,但以眼前这人最为讨厌。

    胡蝶接着问了不该问的话:”那么你说我有什么病?“

    6

    少女转身离开时自樱唇内丢下五个字:“笨蛋,神经病。”。

    弄得笨蛋以为叫他,向殷梦梦看过去。

    众人发出轰然大笑,弄得前面报名的忙回头看,以为自己背上蹭上了什么,出了笑话。

    那个白脸家伙还笑的前仰后和,甚是开心。

    那把黑鞘的剑夜黄来晃去。

    显得动作很夸张,像是一只蜷曲起来的蟑螂。

    胡蝶就很生气,他大叫道:“笨蛋……”

    这声音很高,许多人都听到了,少女当然也听到了。

    他在骂谁?

    这讨厌的家伙要找揍,她在转身之前已决定无论他怎么解释都要修理修理这家伙。

    她回头,她看到什么呢?

    她看到那只狗在围着那讨厌的家伙摇尾巴,她也听到有人说话,那只狗的名字好怪啊~笨蛋~

    那只狗真的就叫笨蛋。

    胡蝶后来说,一个人漂亮的女孩子别说骂神经病,就算更严重一些骂我疯子呆子傻子,我也不会放在心上,何况一个女孩子又能骂出什么呢。咱是男人,这就叫作胸量气度。

    这绝对不是我给自己找台阶下,那时我的嗓门固然高了一些,但说话声高似乎不是错误,男人还是要有一些男人的脾气的。

    其实他不知道,有时候女孩子骂起人来男人都会脸红,如果胡蝶有幸来到他之后的几百年看看,就知道什么叫做女人的骂街了。

    难怪有些女人会得到泼妇这个荣耀。

    男人娶到一个泼妇,实在实在是太不幸了。

    为一个男人在地狱中能够生存下来祈祷吧~~

    殷梦梦改变主意,扭头回去报名处。

    既然那只狗叫做笨蛋,只是笨蛋叫笨蛋而已,和自己没有关系,和自己没关系就没必要去管了。

    只是这个讨厌的家伙加入到寿千派的机会几乎为零了,谁叫他得罪了掌门之女呢?

    用两个字形容,

    活该。

    但加不加入这个问题这不是由她控制的,她想收和拒绝与胡蝶的主动放弃有着天壤之别。

    胡蝶不想拜师了。

    原因很简单。

    个性。

    胡蝶绝对不是个吝啬的人,因为这次来拜师中有五个人是他给垫付的报名费,他和那五人素昧平生,他之所以那样做,他的回答是…

    我不报名是因为我看不惯他们的做法,拿钱给他们报名和这件事全不相干。

    胡蝶那天带了一千两银子去的,下山的时候银子少了许多,但已经和许多人成了朋友,即管这些人有的日后成了大侠,但现在他们还什么都不是,还要为三斗米折腰,而且胡蝶从未歧视过任何人。

    胡蝶是个可交的朋友。

    许多人如此说。

    他也拿许多人当朋友,尽管那些人或者不是这个想法。

    所以那天胡蝶是作为焦点人物离开的,唯一一个因为个性原因拒绝一次选择的,吴老六上山时曾和下山的胡蝶擦肩而过,大家互望一眼,象许多陌生人一样,各走各的,只是互不相识罢了。

    吴老六也是机缘失去,他不是由胡蝶给垫付银子的人。

    这也叫做无缘。

    胡蝶唯一感到遗憾的是,自己没有给殷梦梦留下好印象。

    对于没有拜师,他说,那是因为彼此没有缘分罢了,人生有许多擦肩而过的缘份,不过也仅仅是擦肩而过的缘份而已,别的什么都不是。

    胡蝶最初把四大派看得很高,就像高高在上的天宫一样。

    距离产生美。

    也产生猜测。

    上山后这念头消失了一半,另外一半就在这报名的练武场完全消失不见。

    寿千山的风景其实很单调,只有几颗树和一些石头。

    胡蝶如此说后,

    几乎没有人再选寿千山旅游。

    其实许多名山也不过如此,都是树和石头。

    不过胡堞的点评影响了别人而已。

    胡蝶看到许多人带着失望的表情,步态沉重的离开。

    一个愤愤不平的报名者的自语告诉他答案,:“50两报名费,那不是比抢劫还来得快,老子有钱去作大爷,学个狗屁功夫。”

    于是胡蝶对于名门大派的唯一一点崇敬之情彻底消失了。

    他甚至感到有些可笑。

    50两对于自己当然不是问题,但不是人人都有钱。

    这世界原本只有男人和女人。

    后来只分为有钱人和穷人两种了。

    7

    50两银子对于一个穷人而言是辛苦一辈子也赚不到的。

    所以很快就排到了胡蝶。

    因为没钱的就不用报名,有钱的报名速度又很快。

    胡蝶看到那少女一直站在桌子旁边,此时正冷眼看着他。

    兄弟,报名费是50两银子(匝)。桌子后面负责报名的人对他说。

    胡蝶发现这人没有门牙,所以说话的时候有些漏风。

    你没有报名费吗?

    胡蝶问站在身旁神态很沮丧的一个男子,那男子点点头,胡蝶伸手到包裹内取出50两银子递给他,拿去报名。

    那人愣愣的伸手接过,胡蝶发现他的衣服上还有好多补丁。

    那个…那个…,他呐呐的不知该说什么。

    去报名吧!

    胡蝶向他笑笑。

    我当时不相信这是真的,但这是千真万确的,而且他从未提过要人还钱。

    那人后来说,他日后做了寿千派很有出息的一个,他可以同时放出去一百二十八种暗器,而且他还娶了殷梦梦。在江湖上人们称他为大侠。

    虽然我们没有做成师兄弟,但我佩服他。

    胡蝶连续给了五个人银子去报名后,那负责报名的人已经认为这人一定会报名了,所以是满怀期待的看着胡蝶的善举。

    胡蝶给完五个人银子后,拍拍手转身准备走。

    那报名的最初以为他只是内急或者忘记了什么事。

    当胡蝶走出了七八步后。

    他开始觉出不对,忙召唤胡蝶,等等,你忘了给你自己报名啊!

    边自嘲的向他点头示意。

    胡蝶摇摇头,我不报名了。

    那人一愣,随即笑道,没关系没关系,这个报名只是个程序,你可以直接进到由师父面试这一关了。

    胡蝶望望他,再望望殷梦梦。说道

    对不起,看来你没听清我的话,我说我不报名了。

    那人皱眉,不明白胡蝶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是第一个有钱却选择退出的人。

    为什么?

    问话的不是他,是殷梦梦。

    她觉得奇怪,许多人抢着要加入,他却选择离开。

    她觉得不应该是胡蝶自己采取退缩,而该是他死痴白劣求自己的要加入,自己拒绝,他哀求不已,自己心情好了,放他一马。才符合自己的想法,但计划却完全落空。

    胡蝶耸耸肩,不为什么,来到这里后,我觉得很没意思,很乏味,于是就不想报了。

    胡蝶的理由简直不叫做什么理由。

    如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烦你就是烦你。

    我就是疙痒你。

    等等理由都是同样道理。

    但用在这里却令人很气忿,因为觉得没意思而拒绝。

    于是胡蝶就这样离开了寿千山寿千派。

    做了第一个以没意思乏味做理由而拒绝报名的人。

    对此后来知道原因的寿千掌门对此一笑,未置于否,不知何意。

    后来有许多事情胡蝶都是做的第一个,很另类理由的第一个。

    这让别人想不通,也不明白为什么胡蝶总是可以做到这些。

    胡蝶说每个人都不一样。

    当然会有不一样的经历。

    所以我是胡蝶。

    你是你。

    有人说寿千派的报名费不是人人可以拿得出的?

    寿千派的回答是…

    收报名费只是个形式,而且也是各派共同推出的,不好不收,至于收五十两,多吗?五十两就可以学一身好功夫……

    五十两银子=功夫

    不多。

    因为

    功夫=职业(可以作保镖,进官府当差,作私家护院,还可以路见不平救人,万一救着财主也能给个百八十两的,若是英雄救美,啧啧,不得了……)

    所以学功夫拿钱出来是应该的,天经地义。

    你你去菜市场买个萝卜还要给钱呢,何况学的是功夫。

    其实哪家不收钱呢?只是没有公开的秘密罢了。

    大家都心中有数。

    因此开门收徒,教人武艺是不错的致富路子。

    (难怪後世武馆遍布天下,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处处可见武馆的幌子,报纸杂志都是传授绝世神功开发特异功能的广告。

    其实又有几分真呢?)

    而且,寿千派的发言人解释,

    寿千派的弟子中有大半是家境贫穷的,他们当然不会有50两的报名费,但他们都顺利的进入了寿千派,学习功夫。

    什么原因,他没有说,所以没人知道。

    经历这次拜师后,

    由此胡蝶说过一句话,我将不会参加四大门派的任何一派的招生。

    因为他觉得自己和他们和不来。

    他说到也做到了。

    世上太多的人说了未必能够做得到。

    有时是心比天高,但现实却很残酷的告诉你,那是不可能的。

    非我不为,实乃无力,造化弄人。

    胡蝶不过是红尘世界万千凡人之一而已,他之所以闻名是他对于要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到。

    一个人若是想做成一件事,就一定会做到。

    这句话后来成了许多人的座右铭。

    8

    胡蝶的第一次拜师就这样的结束了。

    胡蝶说,其实每个人一生都会遇到许多不愿面对的事情,都会失败,甚至是很多次,会绝望,会迷茫,但也会真正的获得成功。我想我真正的江湖经历其实也是从那次拜师后开始的。

    我经历许多江湖人都经历过的,也经历了别人不曾有的经历。

    胡蝶在去寿千派的时候是个有钱人,所以有条件一掷千金,助人为乐。

    胡蝶在离开寿千山后进到镇上唯一的一家酒馆吃饭。

    他落座后对那瞪大眼睛看着笨蛋的小伙计说道,

    给我两碗米饭,一个鸡蛋炒辣椒,一个花生米,一碗汤,另外八个馒头包起来。

    胡蝶虽然有钱,但吃的却并不奢侈。

    他认为吃好就行,不是非要燕窝鱼翅才会吃得开心,那只是一种浪费。

    也是有钱人显阔的无知表现。

    客官,本店规矩是不允许将动物带进店里来的。

    小二笑笑指指也趴在凳子上将两只前爪搭在桌上正襟而坐的笨蛋。

    胡蝶邹邹眉头,你认为他是动物吗?

    小二看看笨蛋,惊讶的问道,虽然他穿了衣服,但它还不是一条狗吗?“

    胡蝶敲敲桌子,问道:”你见过会和人坐着来吃饭的狗吗?“

    小二摇头,那倒没有。

    胡蝶伸手示意,笨蛋抬起一只爪子向小二摆摆。

    所以他不是一只狗,那只才是。

    胡蝶伸手指向店门口,一只花狗正贼头贼脑的向店内张望。

    去去去。

    门口另一个伙计恐吓驱赶那只狗,那狗懒洋洋的转头离开。

    小二再看看笨蛋,转身离开。

    这时胡蝶有闲暇四下打量,酒馆内不只是自己一个客人。

    除了自己和笨蛋外还有三桌有人。

    一桌的客人显然已经吃完,桌上盆碗狼藉,三人已经站起准备结帐离开。

    另外一桌是一老二少。老人面对自己,虚发皆白,满脸皱纹。

    面目很慈祥,老人在慢慢的嚼着什么,很细心,似乎要用一生的时间来慢慢品味。

    另外另外两人背对自己,因此只可以见到背影,胡蝶感觉两人的身躯并不高大,甚至有些瘦削的印象。

    第三桌是个趴在桌面上睡着的客人,只可以见到一头乱发,和一坛打开封口的酒。

    看完这些,他的饭菜还没有上来,他就把目光望去窗外。

    窗外的景色很不错,从这里可以远眺到寿千山。

    远看的寿千山很有一些特色。

    有浮云绕于山腰间,使山有种飘渺的神态。

    不像山中的人那样没意思。

    胡蝶想起了苏轼的那首什么题西林壁诗句,他详细想内容的时候,他的饭菜就给端上来了,伙计把包好的馒头也放到桌上。

    于是胡蝶没有再想那诗的内容。开始吃热腾腾的米饭。

    胡蝶不喝酒。

    滴酒不沾。

    许多行走江湖的无论大侠还是枭雄都会饮酒,而且是大饮,否则很小家子气,会饮酒方显得出一种豪气。

    千杯不醉是何等爽气。

    但喝酒却会误事,也会害了性命。

    一个醉眼朦胧的高手遇敌时可以使出平素的五成功力,手法变化也会慢,慢就会给对手机会。

    胡蝶不喝酒,他也不是大侠。

    他不喝酒的原因是不喜欢。

    其实许多也是不喜欢喝酒的人在成了名后都很能喝。

    而且变得有瘾,似乎不喝就会无法活着。

    当然不会那样严重,只是说许多人会随环境地位的变迁而改变。

    9

    胡蝶和笨蛋都吃饭。

    只是胡蝶比笨蛋多了两个菜。

    胡蝶虽不是一个武功高手,但他可以感觉到有目光落到自己的身上。

    他吃得很快,笨蛋更快。

    胡蝶吃完饭的时候,笨蛋已经开始打哈欠。

    望他的目光已经收回,胡蝶知道是那和老人一桌背对自己的两人。

    他都奇怪自己会有这么准确的判断力,看来有些人有某些才能是老天注定的。

    这时店内只剩下三桌有客人。

    胡蝶即已吃完饭,就该继续上路,他就示意伙计过来算账。

    那伙计很高兴这说话奇怪还带着一条穿着衣服明明是狗却告诉自己那不是狗的客人要走,

    两人很快的结束彼此之间的公平交易,胡蝶起身离开,离开之前他再看了一样一眼那背对自己的两人,正巧老人太头看向自己,他向老人笑笑。

    转身向外走去。

    如果一切都依照自己的想法进行,这世界会有许多完美的故事,也会失去许多精彩。

    胡蝶想着自己像老人那么老的时候不知会是什么样子呢?

    所谓一心不可二用。

    胡蝶也没有练成分心各思的功夫,

    于是他就和正进来的人撞个正着。

    其实两个人撞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多吗,谁还不兴碰着谁呢?

    撞着了彼此理解多于冲动,化干戈于玉帛。

    但若是事情都如此,世上就不会有那许多故事了。

    但若是撞着一个女人,而且碰的是那时代女人的禁区之一的胸部,那可糟糕了。

    禁区之一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可以碰到地方之一,其实废话,你碰到人家姑娘家的哪里都不行的,只是说女孩子相对于男人更有诱惑力的区域罢了。

    糟糕的不止是这个,而是这个女人身后还跟了有许多人。

    而最糟糕的是这个女人很漂亮,漂亮的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想抓来做老婆那种。

    再用最百姓的说法就是有想和上g的念头。

    这么漂亮的女人如果未婚就会有许多的追求者。

    最最糟糕的是这个女人的准男朋友也在现场,说准男朋友是因为他得到了女方两个大姨子和三个小舅子的赞同,所以攻破敌人的堡垒要讲究策略的,对手后方匮乏,再攻主要目标就要容易多了。

    这家伙可以说是非常之精于此道,可谓初期泡妞高手。

    一个男人会容忍别的男人碰自己的未来老婆吗?

    答案是不会。

    这个时候的男人最善于找机会表现自己的一切优点。

    和自己对于追求目标的衷心不二的时候。

    何况还有另外七八个竞争者也虎虎欲视,不会放过这个一搏欢心的机会。

    最大问题是这个女孩子是个名人,有些象今日的那些演艺明星,当然不象这些女星那样的滥交,名誉很差。

    所以锺美美只是脸色羞红向后急退的功夫,胡蝶就给人包围个水泄不通。

    钟美美是江湖上有名的四大美女之一,许多人别说碰过她们地身体,连看到过她都没有,据说是很多少年男子的梦中情人。

    ,给胡蝶这样的脓包就这样轻易的碰了,那还了得。

    说他脓包是好多人的看法。

    许多人事后说那时的胡蝶真的很普通,普通的扔到人堆里找不出来,不像某些出色的人物那样有气质,

    身上带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韵。

    他这样的人扔到大街上随便都可以再找个几十个出来,都是这个德行。

    而且这家伙的嘴角上还沾着两粒大米粒。

    真是可恶之极。

    其中一个在场的青年才俊后来说,他老爹是个很有钱的吝啬土财主,但他却为人很豪爽,曾经捐款救助过灾民,颇为难得。

    他不愿公开姓名,其他人几人亦然。

    这是可以理解的原因。

    这个时候需要发生奇迹。

    10

    胡蝶绝对不是个美男子。

    他若是美男,那天下的男人个个都是潘安在世,宋玉再生了。

    从前文可以看出来,我虽然没有写他的相貌如何。

    人一定要有自知之明。

    胡蝶说。

    这又是一句经典的座右铭。

    虽然不是他首创。

    但给他说过就不一样了。

    如同一条毛巾放在澡塘子里就是一条大家都用的毛巾而已。

    这条毛巾给大侠xxx使用过,就有着非同一般的价值,它不是毛巾,它的价值因为人的视角而改变了。

    它可以卖出普通毛巾的百倍千倍的价格。

    会有人收藏他,文物的价值有时也是人为的吹捧和时间累计所至。

    和今天的明星拍卖签名物品雷同,偏有人喜欢,你奈之如何。

    胡蝶先生后来评介说,江湖就是一个是非圈,一脚踏入,不好脱身,原因是诱惑太多。

    江湖又是个泥潭,陷身其中,要不行之如履平地,要不就是埋尸潭底。

    他最后说,‘混江湖,不要期望奇迹会发生,那会送掉性命。’

    据说胡蝶曾经对着一面挂在墙上的铜镜看了很久很久,别人以为他神经不正常了。

    但他他在看了六个时辰后又说了一句话堪称经典的话语——————

    “男人一定要经常检查自己的鼻孔,看看鼻毛是否过长露在外面,那样会很难看的,要经常修剪,才好看。”

    但有时候就是会有奇迹的出现。

    至少是在胡蝶的身上。

    所以胡蝶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时时给幸运笼罩的幸运儿童。

    后来许多各派耆宿告诫门下弟子说,江湖上再大名头的人都可以去惹,不要怕他们的武功太高,但绝对不要去惹胡蝶。

    有人问,是他武功很高吗?

    不是,胡蝶的武功绝对是不入流的。

    只是因为这家伙太多幸运了。

    在他身上总会有奇迹发生,没人相信世界上有奇迹,但这话在胡蝶身上就要打住不说。

    真是个不可琢磨的家伙。

    为什么呢?

    不知道。

    没答案。

    但这次真的很危险,一个人给一群人围着,这些人想的是他所不愿见到发生的。

    但那可能吗?

    可能的。

    凡事都可能会有意外发生,一个意外的出现往往会改变故事发展的固定脉线。

    这回的胡蝶很冷静,冷静的不合常理,胡蝶不是绝世高手,没有那种渊停岳峙的大家风度,所以他这样才奇怪。

    胡蝶不过是觉得刚才那一次没有什么,觉得有意思,尚在回味那种感觉,一个男人碰到女人的胸部感觉一定不会很差。

    冲破这场紧张气氛的是自门外传来的急促的马蹄声。

    蹄声阵阵,至少有数匹在马同时奔跑,声音渐进,正是奔的这个方向。

    伴着蹄声还可以听到清晰的说话声音。

    周五,点了囚犯的肩井,中府两穴,进到前面酒馆休息。

    真正让几个人没有一根指头碰着胡蝶的身体的原因正是这蹄声中仍掩盖不了的说话。

    一听来的就不是江湖人物,而是官府人物。

    几乎所有人都望去店门,除却那一头乱发仍沉睡不醒的客人。

    蹄声近前息去时,已经有人挑开门帘当先走进店内,胡蝶可以透过人隙只见到一个高大的灰影进来。

    随即一个洪亮声音响起,官府办案,不要在这里惹事生非。正是那先前说话的声音。

    胡蝶等人正好处在道中央,挡着进来的人。

    一伙人悻悻地闪开,没人愿意和朝廷作对。胡蝶就想到要离开,走过去门口,却给正进来的

    一个官兵一把推开,闪到一边去。

    他一个趔趄倒向一边,随即看到一个带着脚镣手铐的女子走进来。

    那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

    女子面无表情看了他一样,给身后人推着向前去。

    这该是文中出现的第三个女性,如果没有记错的话。

    一个女人的美丽分为好多种,有的女人初看很普通,但却很耐看。

    有的女人平时看上去也没有什么,但化了妆就美的不得了,这种女人适合作演员,虽然美的不是很真实,但谁会在乎那,只要舒服就行了。

    还有一种女人需要衬托,如果先看九个女人姿色平平,再放一个好一些的在里面,会令人觉得很美。

    最后就是环境与地位,一个本身处于弱境的女人很沉着冷静,会给人不同的感觉。

    胡蝶知道不能久留,

    胡蝶再次起来想走的时候,发觉已经走不出去了。

    门口已经给官兵守着。

    胡蝶走到门口示意要出去、

    那守门的胖胖的官兵白了他一眼,没有理他。

    旁边一个官兵拔拉他一把,去去,别在这胡闹,没见着官府办事吗?

    胡蝶很无辜的解释,我要出去。

    出去?

    是啊,吃完饭就要走啊。

    别吵,现在你不能走,耽搁官府办事的罪责你担当不起。

    我……我……

    胡蝶再辩解已经没人理会他,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这进来的官方人物上,尤其是那美丽的女囚。

    11

    胡蝶这时是个无足轻重的微小人物,但他的三番五次举动却是店内唯一个连续作出引人注目的举动的人,所以那官差就多看了他几眼,便不屑于理他,

    蝴蝶无聊的和笨蛋在一张桌子旁面面相觑。

    笨蛋绝对是条好狗,它象主人一样的敛去眼中的锐气,这种目光常常是惹事的根由,许多人张扬的神气结果是得到一顿胖揍

    它懂得眉眼高低,所以它不会去做为主人出头的事,象许多狗一样的去惹事生非,希望讨得主人欢心,那样的狗在大街上可以随时见到,可以因为一块骨头追赶一个大侠,也可以没理由的在一条巷子里吓唬吃东西的小孩子。

    当笨蛋决不会有这样的举动,胡蝶也不希望自己的狗很笨,和别人的狗一样,还有什么意思呢?

    故此笨蛋是条很聪明而且独一无二的狗。

    蝴蝶出去的目的达不到,只有目睹屋内即将发生的一切,现在和未来的。

    胡蝶第一个看的对象是那官员,这人这时背对自己,只给自己一个没有表情的脊梁,胡蝶看到他腰上带了一把刀,刀鞘在轻轻的晃动,因为这人在大口的喝酒。

    胡蝶看的第二个人是那个女囚,女囚穿的是黄色的衣衫,胸部很高,这是男人看女人必看的位置,令人难以想象那碍手的铁镣物品给她的压力,她也坐到了一张桌旁,和她一座是三个青年官差,三人只是坐着,眼睛望的是那女囚,而那女囚的目光却是空洞的,似乎周围的一切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胡蝶都有一种很厌世的感觉浮出心头。

    胡蝶甩甩头,发现笨蛋在看着自己,他苦笑一下,笨蛋低下头去玩自己的爪子。

    店内人已经很多,很偏偏很静,这静静的不正常。

    寂静中酝酿着突变。

    或许有些东西是人们所期望发生的。

    有些过程是没有情节的,人们常常是为了结局而追求其前的所谓过程。

    过程令人讨厌,当却是不可舍弃的。

    这期间他们要了饭菜吃喝,当那官员只是喝酒,而那女囚则是静静的坐着。

    事后胡蝶也认为店内的其他人都不重要,真正当事的人只有三个半。

    押解官员。

    美丽女囚。

    常睡不起的的客人。

    半个就是笨蛋。

    笨蛋是条狗。

    所以算是半个人。

    这是胡蝶的解释。

    而钟美美一伙人在这里似乎不存在了,当然不可能消失,只是不是焦点而被忽略罢了。

    啊…………。

    常睡不起的客人发出人在睡醒后会发出的爽意哈欠。

    胡蝶也在睡醒后会发出这种声音,连笨蛋都会很拟人化的打个哈欠作醒後的总结。

    他的声音令的人们的目光都撇去他,他也不负众望的向每个人望去。

    胡蝶看到他的脸似乎有个八月没洗般污秽,但一双眸子却明亮的很,亮的发贼。

    他说话了,第一个对象居然是胡蝶,:“你的狗不错。”

    胡蝶看看笨蛋,笨蛋眼中现出知音难觅的神情。

    接着他又说道,但这世上为何有人连狗都不如啊。他的目光望去那官员。

    胡蝶立即明白这人不过是借狗来作铺垫开始他的下一步行动而已。

    你是来救风纤儿的?

    官差先开口道。

    这会胡蝶才有角度看到这带头的官差身材魁梧,大眼方脸。拳大臂长,神态不怒自威,天生的作官好材料。12

    于是胡蝶知道那美丽的女囚叫做风纤儿。

    这名字很美。

    也因此一共有五十五只眼睛望着睡醒的酒客。

    五十五只眼睛是说包括二十七个人和一条狗。

    笨蛋的鼻梁子稍高,加之它的位置关系,所以它只用一只眼睛看向目标。

    那官员接着说道,这一道上大约来救风纤儿的人不下于七十人,想不到这么多人来救她,但风纤儿还在我手上,你想不想知道原因?

    睡醒的客人轻轻的摇头,说道。:“我很是喜欢唐寅的诗,不知道你喜欢吗?”

    他说话的对象变为了胡蝶,

    胡蝶一愣,有些受宠若惊,但他虽然给人印象一般,但其实该是非凡人物才对,不过时机没有来到罢了。

    胡蝶点头。

    昨夜海棠初着雨,

    数点轻盈娇欲语。

    佳人晓起出兰房,

    折来对镜化红妆。

    问郎花好奴颜好?

    郎道不如花窈窕。

    佳人闻语发娇嗔,

    不信死花胜活人。

    将花揉碎掷郎前:

    请郎今日伴花眠!

    吟诗的是那睡客,并非胡蝶,胡蝶其实不是很爱读书,但这诗确实听过的。

    他吟完说道,我平生最恨催花之人,花本为怜爱之物,随季节而开败,今天我本要醉卧梦乡不再醒来,为什么总我遇到我不愿见到的事情。

    这莫非是天意?

    他嘀咕道。

    随即对那官员道,你还是放了那姑娘吧。

    你还是放了那姑娘吧。

    胡蝶在心中叨咕了一遍,但口气软软的,

    他看到自己一人傲立高山峰头,北风袭来将他衣衫和头发浮动,似乎随时可以飘然随风而去。他手指下面数百人,你们这些人是拦不住我们的,何必白白送死。

    他怀里抱着那美丽的风纤儿,风纤儿和他贴的很近,眼里尽是崇拜之色。

    他自信的要爆炸了。

    他感觉到了风纤儿灼热的目光,内容还很丰富。

    汪笨蛋的叫声将他唤回现实,是笨蛋热热的舌头舔在他的手上。

    他已经可以断言这人一定是个绝世侠客,爱喝酒,不修边幅,路见不平,

    该具备的都具备了,只差出手一试了。

    这个时候几乎所有得人都认定这里会有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要发生了。

    记着是‘几乎’而不是‘全部’,汉语言丰富的词汇意义广大博深,难怪一个字会有好几个读音,每个读音代表一个意思,这种文字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

    如同奇妙的功夫也只是在中国才会有。

    这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认为发生什么大事。

    至少有一个或者几个人知道不会发生许多人认定会发生的事情。

    太出人意料了。

    胡蝶在走出酒馆之后说道。

    这就是结局。

    什么结局?

    孩子他爹------

    汪汪汪…………

    再次接着说话的人不在屋内,而在屋外。

    发出汪汪汪的是笨蛋。

    酒馆门口出现三个人。

    说话的是站在中间的妇人,哭泣的是她一手拉着一个的七八岁孩子。

    孩子他爹你又来喝酒了,是不是,又惹事罢~~~各位大爷,大人大量,我家相公他有病在身,请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妇人躬下腰行礼。

    你干什么,你干什么,为什么我每次要有所作为的时候你就出现,罢了罢了,心情全没了,

    唉,知音难觅,世上的人为何没人理解我那?

    那睡客一脸痛苦表情道。

    爹爹……,两个孩童扑进他的怀里。

    睡客用手抚o两个孩子的头发,呆呆的,然后对押解官员道,世上的人与人相遇不外乎一个缘字,有缘把酒言欢,缘尽则散,看来我们还是没有缘分啊~

    那官员一言不发,看的是桌面上的酒杯。

    睡客一家四口人出门离店而去。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什么都没有发生,店小二似乎为了解除每个人心中尚在的疑惑,他说,柳秀才自幼就苦读书本,为了考的一官半职,他年年苦读,一共进京赴考了十年,但十年未得任何功名,就得了奇怪得病,见谁都说自己中了秀才,久而久之,人们就叫他柳秀才,他也变得一会清醒一会迷糊,作出出人意料的事来,没人知道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得的什么病。

    原来如此,胡蝶立即觉得很不舒服,很难受的感觉像是一丝麻痒在皮肤内涌动,却没有地方下手解除。

    结束了。

    就这样的结束了一场看似剑拔弩张的冲突。

    13

    胡蝶呆呆的,后来他对别人说,世上的事没有绝对的,总会有出乎意料的结果。

    正是常人所说的世事难料。

    胡蝶望着人家早已经远去的方向,想象这个该算是很勇敢的行为了,至少自己没勇气去作一遍,随即安慰自己,那人精神错乱,不好以常人的角度看他的举动,人谁还没有冲动的时候呢?

    但这时的他显然没有冲动,冲动有时就是不成熟的表现。

    没有人喜欢和一个好冲动得人在一起。

    因为危险性太大。

    冲动的人所以称之为冲动,就是没有考虑后果的人。

    交友也不要和一个冲动的人相交。

    写到这里发现忽略了一些人。

    一个美丽的女囚。

    一定有被抓起来的背景。

    那时候的天下很乱,可以说盗贼四起,难不成这个名字好听的风纤儿会是悍匪?

    不但胡蝶这样想。

    同在店内还有很多人。

    包括因为胡蝶碰到的天下四大美女之一的钟美美而和胡蝶结怨的那些少侠。

    一个这么美的女人和朝廷作对,可惜了。

    只是这么感叹一下而已。

    就像看一场秦香莲和陈世美的舞台戏,骂几句陈世美,然后生活中人仍就是声色犬马,花天酒地。

    说与做,永远是两个不同磁极的磁铁,不会相容,纵是靠近也只是假相,最终还是分离。

    店内除了他们还有别人。

    店主,

    小二。

    还有三座客人。

    一座是那三个吃完要走的。

    另外是一老两少。

    再就是钟美美一伙。

    那三个客人我没有说他们的容貌。

    是因为他们不是这场故事的主角,只是三个过客。

    就像每个主角都不会永远是主角,也会做别人故事中的配角和过客。

    那一老两少,我写过那老人的相貌,而没有写那两个年轻人,因为胡蝶的角度也无法看清他们的相貌。

    这里面莫非有玄机?

    答案是肯定的。

    小二转头离去。

    最先开口的是那美丽的女囚风纤儿。

    她的声音有种沙哑却散发出别种魅力,:“我要喝酒。”

    这是胡蝶第一次听到她说话,也是最后听到这名字叫做风纤儿的女子说话。

    胡蝶后来说,我和她素昧平生,但她给我的印象很深,深到有时做梦会梦到一个声音,我要喝酒。

    不过我也不知道那梦中究竟是谁,或者只是潜意识的反应。第二个说话的是那老人。:“天要黑了,我们也该上路了。”

    老人站起来,胡蝶发现老人个子很高,至少很少有人有这么高。

    高到某个高度说明一些问题。

    许多人都发现这一点。

    老人离坐,那两个背对胡蝶得人也站起转过身来,胡蝶感觉眼睛一亮。

    那两个人竟是相貌出奇的俊美,美到令男人妒忌的地步,两人只是身材高矮略有差异,决定是标准的美男,胡蝶是无法比的。钟美美也发现这点,她也呆呆的望过去,有些失魂落魄。那两人显然并不把众人目光放在心上,三人向门口走去,走到风纤儿近前时,一个开口道:“姑娘,你想不想和我们一起去别处继续喝酒。”

    风纤儿一愣,显是大出意料之外,抬头向他望去。

    脸上现出一丝羞涩。:“这位公子,我只是囚徒身份,哪有…………:”

    :“好了,只要你愿意就行了。

    另外一个开口道:“刘老,我们要带她一起走。”

    老人道:“随你们便吧。”

    随即老人回头对那官员说道:“你一定没有意见。”

    出乎大家意料,那官员道:“你要带她走,就带走吧。”

    胡蝶大惑不解。其他人亦然。

    不明白怎么会这样。

    其中一个低身伸手扶起风纤儿,四人向外走去。

    无一人拦截。

    转瞬间四人消失在门外。

    一阵马蹄声由近到远消失无声。

    一个坐到窗边的官兵叫道:“,他们骑走了我们的马匹!”

    那官员一口喝干杯中酒,站起身来:“我们也走吧。”

    一行人迅速离开酒店走到门外。

    胡蝶听到他们说话:“两人一骑,前面镇上再买马匹。”

    蹄声由近及远。消失不见。

    胡蝶和笨蛋面面相窥,心中疑团片片。

    结束了。

    又是结束。

    但这结束充满疑团,令人感觉就这样结束是实在不应该,应该有些想象中的精彩才说得过去。

    但没有。

    许多故事不是都精彩。

    有时现实远没有想象那样丰富多彩。

    或许这就是现实没有梦幻美丽的原因。

    最先说话的是钟美美,:“我们也走吧。”

    钟美美神态显得有些慵懒,不知因为什么。

    没人再理会胡蝶。

    钟美美再未瞧过胡蝶一眼,当他不存在一样。

    胡蝶再次遇到钟美美时候她已经嫁为他人妇,她的老公也是是出身名门望族的公子,胡蝶也是,不过他落魄了,就啥也不是了,朋友会躲着他走,如果抓住他有赏金可以拿,还可以举报他。

    故此朋友有时候比敌人可怕。同时不是美丽的女人都要一定会看中主人公,虽然胡蝶是这个故事当之无愧的主人公,

    他们也走了。

    胡蝶知道自己真的是进到江湖了,江湖神秘莫测,和一些人一样的,

    这样才更有意思。

    但为什么会有峰回路转的改变,胡蝶不知道。

    或者只有当事人知道。

    胡蝶在两年后遇到那官员,他已是给贬到一个小城做一个抓贼的捕快,他做的很勤力,在附近很有名气,老百姓都知道他是个好捕快。

    好的‘棺材’越来越少了。

    几乎都是朽木了。

    胡蝶没有问他原因。

    因为知道与否并不重要了。

    有时我们要得只是结局而已。

    干吗还要知道真相呢?

    之后不久胡蝶再次遇到那个老人,老人认出了他就是闯荡江湖唯一带着一条穿衣服的狗的人。

    老人说他行走江湖40载还是第一次遇到胡蝶这样的人和笨蛋这样的狗。

    胡蝶没有带着狗,老人问他,胡蝶笑笑:“和久必分,分久必合。”

    他借用了罗先生的话。

    老人也没有再问。

    他也没有问老人从前的那桩事情。

    他还是不知道老人的身份,这世界有许多人是神秘的,也有许多事情是我们一生都不知道的。

    当然还有那两个俊美不得了的公子,还有为什么那么多人要救风纤儿,她是什么人等等,其中故事后面展开。

    胡蝶并没有马上走,他在想他想不透的问题,时间过得很快,很快就是掌灯时分,店小二端着油灯过来:“客官,天黑了,要住店吗?”

    胡蝶点点头,真的该休息了。

    躺在床上,望着外面黑黑的夜色。

    胡蝶想到许多,渐渐的他进入到梦乡之中。

    他梦到自己变成了一个穷光蛋,有很多人不知为什么拿着刀子棍棒大喊大叫着追赶自己,他跑的很心苦,还跑不快。

    据说作梦时双腿没有伸展开蜷着而在作奔跑的梦时是跑不快的。

    不知真假。

    一人一棒打到他的脑袋上,他大叫一声

    突然醒过来,发觉自己滚到了床下,头很痛,因为撞到地上,他伸手发现脸上尽是汗水,他自嘲的笑笑,原来是个梦。

    那真的是梦吗?有时梦境就是另一种现实,胡蝶后来说道,夢是神秘莫测的,有时征兆的准确令你大呼奇怪。只此而已。

    14

    不久他就证实了一件事情,他真的成了一名通缉犯,确切的说他全家被抄了,这就说明一点他的出身了,非比寻常。在外的他为官府通缉追杀,他家里所有的财产全部充公,他成了唯一的一个漏网之鱼。

    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也没办法知道真相。

    直到后来他与一把手的当今皇上一起喝酒吃肉时候,才知道那是一场冤假错案,他得到平反了,他什么也没有说,因为这世界就是这样不公平合理的。

    他成了落魄的公子哥中一族。

    他由有钱人变成穷人。

    他持有的银票无法在各大钱庄拿取,因为钱庄会报官抓他。

    那给出的几个五十两银子使他成了真正的穷光蛋。

    他立即变得身无分文,

    但至少有一点,没有钱有没有钱的活法。

    世界上有许多人一夜之间暴富,过起了富裕的生活,也有另外一些人一瞬间几乎将身家性命都一并失去。

    这就是命运的不同。

    胡蝶和许多富家子弟一样会花钱,会想着法子烧钱玩,和胡蝶一样身价的风大小姐是玩起来最凶的一个,她爹是个高官,所以很有钱,奇怪了,为什么当官的都会很有钱呢?

    原因是只要你当了官,自然会有钱。

    因为在下是一介平民,没有做官的命,所以也就没有啥钱。

    那么要如何要有钱吗?

    抢劫钱庄,入室偷盗,那是非法的。

    其实还有一个最好的选择,“去做官吧,一定会发财的。”

    这话几百年之后都会成为经典,而且决不会过时。

    尽管我们老百姓希望这句话是错误的,可惜错误的是我们。

    所以一定要会花钱。

    风大小姐的回答是,只是因为钱多啊,钱不就是用来花掉的吗,不然放在那干什么,看着它吗。

    是啊,钱就是用来花掉的,否则和一堆废纸垃圾有甚么区别。

    胡蝶曾经也是这一观念的宗师级信奉和执行者。他也是那个圈子里公认的会花钱会玩,一个最有意思的,所以他的朋友很多,多到有时候遇到都想不起对方的名字。

    直到有一次他走在大街上,看到好多人围成一圈,他知道一定有甚么好玩的玩意,他就凑过去挤开人群进去看,就看到人群内一对父女在走江湖卖艺,那少女耍的一手好刀,只可以看到刀的影子,也看不到人,就是所说泼水难浸的地步了,胡蝶认为真的很不错,瞪大眼睛观看,但少女耍完以后,老人拿着盘子走到大家面前时,大家立即一同越好一般,一哄而散,走的好利落,除了胡蝶外没半个人留下,当然不会有半个人,只是说人走的彻底罢了。胡蝶看到那舞刀的少女呆呆的站在那里,一言不发,胡蝶感觉到她很孤单,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对于她有着极不协调的色调。

    胡蝶第一次感受到为命运所摆布那种无可奈何。

    尽管这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这震动来得如此措手不及,就在这突然之间令他感悟到以前从未感悟到的东西。

    他也呆呆的,有些失魂落魄,于是整条街道上只有他默默的感悟突来的心绪,还有那父女两个为生计奔波而无奈的动作,接着他看到父女两个默默地收拾东西,两个人都不说话,再接着胡蝶看到一个小孩子跑过来,

    那孩子把两个馒头递给少女,胡蝶又看到那少女在偷偷的伸手擦去眼中的泪水,看到那孩子跑开。

    接着父女两个由他身边走过,那老人甚至冷漠带有蔑视的看了他一眼,望着那父女两人消失在远处人流中的身影,胡蝶忽的感到一种痛苦,一种无可言诉的东西涌遍全身各处。

    那让他想到了许多,贫困的百姓不象他这样自由生活,无所事事,或许这也是他想去闯荡江湖的原因吧。

    接着胡蝶听到一个声音————

    汪汪…………

    是狗的叫声。

    不错不错,学的很好,这样就可以吃到这些包子,是不是很容易啊……哈哈……

    胡蝶沿声音看去,并没有看到狗,却看到四个穿的和自己一样溜光水滑的家伙,他们趾高气扬的站着,还有一个趴在地上的人。

    再叫几声。

    一个穿着蓝色长袍的年轻人说,他手上带了一个明晃晃的戒指。

    地上趴着那人立即汪汪的叫了几声。

    胡蝶看到他的眼中有泪,衣服破烂不堪。

    学的不太像啊。另一个同样趾高气扬的家伙说道。

    不是啊,公子,我再叫几声你听听,汪汪…………。

    地上那人忙抬头辩解道,脸上神情可怜。

    大爷,可以吗?可以吗这回像不像?

    他一脸阿谀巴结表情。

    胡蝶看到这人年龄和自己差不多。

    四个家伙哈哈大笑,胡蝶感到自己都有一股难堪,他跑过去一把拉着那趴在地上学狗叫的人的胳膊。

    起来起来。

    那人惊异看着他,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胡蝶对他道,你是不是男人,为了几个包子就给人跪下学狗叫,值不值得?

    那人好像听明白了他的话,又好像么有听懂,他看了看胡蝶,就用力伸手推开他。

    仰头对站着四个人说,四位大爷,可以把包子给我吗?

    可以,可以,看你学了这么半天的狗叫,也挺辛苦了,给你罢。

    一袋包子给丢在地上。

    其中一个包子还故意滚出来沾上尘土。

    然后那四人扬长而去。

    这人捡起包子后,也从地上爬起来,胡蝶发现他的身材比自己还要高大。

    他拿着包子准备离开,离开前他对蝴蝶说,有钱就有自尊。没钱就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自尊算个屁,你老娘没饭吃,你还会有自尊吗?

    胡蝶没有看到他脸上的痛苦。

    但胡蝶感觉到对方的心在流血。

    这样胡蝶原本要对他说的人要有自尊的话就说不出来了。

    我们平民百姓不像你们有钱人,可以随心所欲的吃想吃的,

    玩想玩的,我们能够活着就很开心了。

    他在蹒跚着离去前又说道。

    他真的很开心吗?只为能活着就会开心的要求有多低,又有多令人不愿去想原因。

    为能活着作什么都可以理解,因为无奈,命运中有太多的无奈,有时是凭人力无法抗衡的。

    人要有自尊,但要看你的处境。

    这句话要这么说才合适。

    胡蝶从此改变了许多。

    有时只是一件事或者一个瞬间都可以改变一个人做人的准则。

    无论好坏善恶,都如此。

    这回胡蝶也知道了钱财有时的特殊魅力了,也知道了没钱人的心态。

    胡蝶又说过一句话

    不要把别人看的太高尚,谁比谁高尚多少。

    “谁也不比谁高尚”。

    把别人看的高高之上,就是无形中贬低自己,其时大家都是一样的人,不过有人幸运罢了,出生就是个有钱人,因为有个好爹给他铺道作奠基,又或者有个好亲戚,有钱打通种种关节,反正就是单纯要靠真学实才很少有机会的。

    这个在今时也是普遍流行的。

    权势是任何一个朝代都最具诱惑和行事的倚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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