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市,一个三线城市,经济并不发达,市区里显得也没那么拥挤,相对于其他城市来说是一个比较安静、悠闲的地方。
所以h市的学校特别多,尤其是大学。
小莫是一家师范大学的大四学生,长相清纯,喜欢梳一个马尾辫,带着一副眼镜,穿一件格子衬衫,再配上一条牛仔裤和一双帆布鞋。
整个人看上去简单、阳光,令人神清气爽,属于氧气美女一类。
大四是一个人在求学生涯时最为特殊的一段日子,因为大四一过就意味着要步入社会,实习或者工作。
每个大四的学生状态都不一样,有的人很清闲,因为家庭会为他解决一切,有的人会很忙碌,因为他自己必须为自己解决一切。
小莫就属于自己为自己解决一切的那一类人,但她并不忙碌,生活得很轻松也很有规律。
小莫的课很少,所以她选择了课余时间打工赚钱,她这样有学历的美女,去哪里面试都不会被拒绝,起码不会被拒绝得太惨。
但她并没有选的多么了不起的工作,而是选择了一个很不起眼的工作——书店管理员。
小莫之所以选择这份工,是因为她被书店里的人所吸引,这个人是书店的老板。
像小莫这样的女孩,就算隐藏得再深,也不会缺乏追求者,但小莫在大学四年里一次校园恋爱都没有经历过,因为她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业上。
她出现最多的地方不外乎教室、寝室、校内图书馆和校外的书店。
小莫打工的书店是三年前开张的,老板是一个北方人,听口音像是首都人,但老板从来没向小莫提起过自己的身世,甚至是自己的家乡。
小莫觉得书店老板身上有种和普通人不一样的气质,所以一年前小莫决定到书店里打工。
在打工的日子里小莫渐渐发现她的老板一定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因为她的老板很淡定。
淡定的人有很多,但像小莫的老板这样淡定的人却不常见,就好像任何事情都无法让老板大惊小怪一样。
有一次小莫不小心碰倒了一个书架,架子被摔坏了,书也掉得乱七八糟,但是老板什么都没说,只是跟着小莫一起收拾着她不小心造成的后果。
老板的这种反应让小莫有一种自己根本没有做错什么的错觉,所以小莫很喜欢她的老板。
还有一次小莫早上来到书店,打开店门的一刹那,她看到了另她此生难忘的场景。
她的老板只穿着一件裤衩,站在书店里刷牙,小莫是第一次与一个几乎裸体的男人独处一间,但小莫并没有被老板身上露出的春光吓到。
吓到她的是老板背后的伤痕,像是一张张可怖的怪脸,爬满了老板整个后背,看上去触目惊心。
后来老板解释说,因为他以前是军人,在南方负责边防,有一次与贩毒分子遭遇,展开了枪战,很不幸地中枪,而且一中就是很多枪,所以就成了这个样子。
小莫这才知道老板背后的是枪伤,但小莫并不知道老板的话是真是假,因为老板这个人总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仿佛没有人能够触碰道老板的内心。
至于小莫为什么会清晨出现在书店,而且还有书店的钥匙,她的老板又为什么会在书店里洗漱?
那是因为小莫的老板就住在书店里,老板没有家,吃饭、睡觉所有的生活都在书店。
但从小莫上班的那天起,老板就交给小莫一把钥匙,因为老板经常把小莫一个人丢在书店,自己不知去做些什么,有的时候一去就是好几天不见人影。
在书店不忙的时候,小莫会一个人静静地想,她在想老板到底去做什么了,为什么这个男人会像个谜一样。
谜一样的男人深深地吸引着小莫。
但有一天隔壁商店里的老板却想为小莫打开这个谜团,他对小莫说:你老板去赌博了,我亲眼看见的,还能有假?
这么说的不只隔壁商店吧的老板、另一边隔壁里理发店的老板……
但小莫觉得她的老板不像个赌徒,她从来没见过像老板这样温文尔雅的赌徒,事实上,小莫连不温文尔雅的赌徒都没见过,她以往的生活中根本不会出现赌徒。
总之小莫觉得她的老板既成熟又神秘,令她痴迷不已,一年间小莫感觉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老板,她甚至有想升职的冲动,最好能够升职成书店的老板娘。
小莫的“野心”不小,可她的老板似乎并不太关心这个唯一的员工的工作调动问题,这让小莫很纠结。
小莫一度闹过情绪,发过脾气,甚至暗示过老板,对老板的生活也照顾的无微不至,可以说已经开始履行起身为老板娘的义务了。
但正如小莫了解的那样,她的老板很淡定,淡定到理所应当般享受着小莫的照顾,却丝毫没有改变对小莫的态度。
小莫觉得老板对自己就像是对待一个妹妹或者是一个未谙世事的小姑娘一样,所以小莫有的时候会因为老板的这种态度而生气,生老板的气。
至于这个让小莫又爱又气的老板,他的名字叫高胜。
是的,得到了恶魔力量的高胜。
高胜没有死,即使中了那么多枪也没有死。
那晚他到小溪边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体内的子弹已经消失不见了,高胜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只知道这一定与自己体内恶魔的力量有关。
这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三年前,高胜带着满身的伤痕和一颗疲惫的心逃到h市,不久后就开了这家书店,书店的名字叫“盛华”,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高胜蛰伏在这个三线城市的书店里,探寻着自己体内的秘密。
对自己体内的力量了解得越深,高胜就越能感觉到它的邪恶、它的野心。
高胜曾无数次从恶魔中惊醒,在梦中,他似乎看到了一个恶魔,一个蓝色的、婴儿一般的恶魔,高胜知道这个家伙就在自己的身体里,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它在等待,等待着吞噬高胜的那一天。
每当这个时候高胜总能想起白雪的话:不要再使用恶魔的力量,更不要去研究这股力量,千万不要让你的力量变得越来越强大,否则总有一天你会被恶魔吞噬。
每当想起飘雪的话高胜总是有一种放弃体内这股力量的冲动。
但渐渐地高胜发现,想要对体内恶魔的力量置之不理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的每一个动作,大到奔跑、跳跃,小到动一动手指,甚至是心跳,都在使用着恶魔的力量,换言之,这种力量已经和他容易为一体。
他没有选择的余地,只有接受这种力量,承认它的存在,去面对它,探寻它,了解它,高胜最终的目的是征服它!
高胜要使用这种力量回去!
回到哪里去?
高胜现在也不知道,是回到b市?回到白雪身边?回到当初平凡的生活里去?
高胜不确定是哪一个,但高胜知道自己一定会回去,他不想一辈子都藏在h市,或许以前的高胜会,但现在的他绝对不会。
因为现在的高胜变的不止是身体,还有性格。
他不再是以前那个混吃等死的烂赌徒,他变得不再浮躁,不再堕落,现在的他成熟、睿智、拥有理想,拥有希望,高胜最害怕的是绝望,希望使他坚强,使他变得强大。
所以终于有一天,高胜看到镜子中自己的眼睛变成了蓝色!
那是在他使用蓝色火焰的时候,眼睛的颜色和火焰的颜色几乎一模一样,高胜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另一个级别,也就是说他所能掌握的恶魔力量更加强大了。
高胜觉得是该做些什么的时候了,所以他雇佣了一个店员,一个美女店员。
这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店员叫小莫,高胜雇佣她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是在高胜外出“做些什么”的时候,小莫可以帮他看店。
第二个,就是小莫和白雪一样都是美女,都有一个马尾辫,高胜看着她觉得很舒服,所以高胜毫不犹豫地雇佣了她。</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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