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淳良。内藏奸狡。并不约束属下人等。纵恣骚扰民间。朕曾令楚宗来京。今不必来京。著往允禟处、约束其属下人等。如有扰乱等事、即行拦阻。允禟如不听从。即行参奏。楚宗若不严行约束。事觉一并治罪。
(啊~外饰淳良~老四的用词总是这么美丽)
我是淳良的分隔线
令狐士义的记载:
(1)刑部议奏。山西猗氏县奸民令狐士义、因受塞思黑资给还乡。志存叛逆。挟禀远赴西宁。语名狂悖。合依大逆律、凌迟处死。得上谕日、令狐士义、著改为立斩枭示。(还是被处死了……)
(2)及到西宁之后。寄与允礻我书信。有机会已失、追悔无及之语。又十数年前。有一山西无赖生事之穷民。流落在京。塞思黑欲收为心腹。令伊太监、帮助银十两。其人感激私恩。及塞思黑居住西宁。其人公然到伊寓所。投递书帖。称愿辅有道之主。不附无道之君。欲纠合山陕兵民、以救恩主等语。乃塞思黑闻此大逆无道之言。不但不行出首。且向其人云、我兄弟无争天下之理。并嘱咐勿令楚宗知之。唯恐其人受累。似此狂悖妄乱。包藏祸心。日益加甚。其罪难以悉数。
我是唯恐其人受累的分隔线
按理说,老四派去看管小九的,应该是自己的亲信之人,但实际上,作者觉得楚宗心里是体谅小九的——
朕将塞思黑之事。交与楚宗。楚宗始初所奏一二事件。尚有实心黾勉效力之意。朕料伊久在军前,年齿加长,必能改易前行,用加信任,畀以殊恩。乃楚宗将一二事件、致朕信任。未久、遂奏称塞思黑邀买人心,大有关系,断不宜处之极边,应拏送京城禁锢等语。似此明系见民人令狐士义之投书流言,因而具奏,恐吓朕躬。楚宗系专守塞思黑之人。将令狐士义之投书流言。并塞思黑与西洋人穆经远、从窗牖出入、时常计议。如许事件。妄乱行为之处。尽为隐匿。不行奏闻。
楚宗虽然说了小九不宜处之极边,却没有具体说令狐士义的事情,所以老四觉得楚宗“恐吓朕躬”嗯……
虽然后来令狐士义的事情,还有穆景远与小九的住处打通了的事情,老四都知道了,但并不是楚宗说的。
我是恐吓朕躬的分隔线
关于给老十的信:
又如允禟、曾寄信允礻我、有事机已失之语。洵足骇人听闻。当时幸邀天祖皇考之灵。伊等不得肆其奸谋。乃伊等之福。傥若机会不失。伊等首领、尚得保乎。
又私与允礻我允禵相约。彼此往来密信。看后即行烧毁。图谋不法之处显然。众所共知者一也。圣慈曲加保全。发往西宁居住。伊屡次延挨日期。既到西宁。寄书允礻我。内称事机已失。追悔无及。逆乱之语。公然形之纸笔。众所共知者一也。(28罪之一)
这事儿老四反复提了n遍,懒得列完了,但是始终没说清楚这封信具体内容,只说信里有……等语,其实这个“等”字很微妙,也许历史记下的只是部分真相?私心里我肯定倾向小九没有要反的心思(废话他是男主),否则令狐士义来找他,他直接答应不就完了,不过能“纠合山陕兵民”,大家到底是多喜欢九王爷呢55555
ps:早在雍正元年,老四就说过如下的话:“而允禟怠慢、不肯起程。奏云俟过百日。又云俟陵寝回来。屡次推委、耽延时日、诚属何心。且允禟之太监何玉柱、一至微至贱之人。而使有家赀数十万。伊府管领、何人不可用。而用一汉给事中秦道然。岂非欲耀内廷太监以财利。而要外廷汉人之称誉乎。如此作为、朕犹并未革其贝子、降其俸禄、撤其家奴、所惩治者、特一二奸恶太监耳。而遽谓朕陵逼弟辈。扬言无忌。悖乱极矣。”
可见那个时候,朝野内外就有“陵逼弟辈”的说法,但是考察一下时间,老八封亲王居高位,老十护送法师的骨灰去蒙古(送完就回来的那种),老十四守皇陵,因为德妃的去世,甚至加封了爵位,看起来每个人都并不惨,除了被流放的小九……所以我总感觉,这个“陵逼弟辈”的说法,主要是因为小九而引起的……
28罪中的两条:
1在西宁时、于所居后墙。潜开窗户。密与穆经远往来计议。行踪诡秘。众所共知者一也。
2又向穆经远云、前日有人送字来。上写山陕百姓说我好。又说我狠苦的话。我随著人向伊说。我们兄弟、没有争天下的道理。穆经远劝将此人拏交楚宗。塞思黑纵之使去。身在拘禁。尚为此悖逆之语。众所共知者一也。
其实细看这28条大罪,更像是欲加之罪的感觉……
顺便,后面不会有糖了。
第64章 生当复来归
三年七月,楚宗终于捧了一道圣谕上门。
“贝子允禟,妄行悖乱,自往西宁,毫无悔改,外饰淳良,内藏奸邪,以至地方人等,僭称九王,实为无耻。今夺其爵位,撤其佐领家人,即西宁幽禁。并晓谕山陕督抚,仍有擅称允禟为九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