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昨天恰恰是我的二十岁生日,只是父母按照老家的习惯不给我过生日,我只能在野外和哥们儿铺席畅饮,喝得烂醉如泥,直到今天中午两点钟才醒。
天空像个刚刚洗完澡的孩子,干净得一丝不挂。醒来的我整个一睡美男,慵懒得牙不刷、脸不洗,胡乱找了些喝的吃的。吃饭的时候,我的爱犬——小狂从沙发上一跃而起,跑到我的脚跟前,扯起我的裤边硬要我喂它些吃的。没办法,谁让我善良得连每次到超市里买肉都还为那些死去的家禽念几句阿弥陀佛呢,我拣了几片自己吃不下去肥肉放到小狂的专用碗里,小狂喜得眉开眼笑地吃了起来,吃完又趴在沙发上懒懒的乜斜着双眼睡觉。
饭罢,我精神百倍,坐在电脑桌旁,轻轻启动电脑,上了几个小时的网,门铃突然一下响了,我立刻起身去开门,几个人高马大的朋友,不,应该是哥们儿站在门口,其中一个还抱着一个篮球,我细细看了看他们各色不一的球服,立刻明白了过来,道:“你们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来。”
“快点啊,我们在楼下等你。”那个抱着篮球一身蓝色球衣的男子道。
我马上回到自己那比狗窝还乱的房间,在成山成堆的衣服中寻找那套紫色的球服,找了老半天,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再套上球鞋,顺便关了电脑,走出房门。临行前,小狂跳下了沙发跟了过来,我可不敢带着他和哥们儿在球场上左冲右突,搞不好一条狗命就此呜呼哀哉,马路上就时常有被车压死的刺猬,我看了那叫一个悲天悯人。我做了个怪脸把小狂吓回去,顺手关了门,飞也似冲到楼下。
我家的楼正对着西面,我才一出去,太阳恰好在球场边缘的柳树上端徘徊,柔和地阳光让我那缺乏生机的脸一下子就生机勃勃了起来。
“谷风雨,咋恁么磨蹭,九缺一的事儿,没你就玩不成。”一个肩膀宽绰的男子道。
我冲着他傻笑了几声,无条件地朝他们奔去。阳光拖着我们的影子渐渐朝着球场中心走去,橙红的篮球向天一抛,一场殊死拼搏就此拉开了帷幕。说句实话,我的球技在这十个人中是烂得数一数二的,一年前的我还是个带球带不稳、传球被人断、投球连篮板都沾不到的球场二五眼,可在同伴的鼓励下,我在大学有关体育的一切都报了篮球,经过这一年的努力学习,终于有了被高手盖帽的资格,以前别人跟我打篮球都嫌我太垃圾。(本章节由网网友上传)
显然这是一场精彩纷呈的球赛,尽管没有裁判,没有拉拉队,但队友和对手都打得不遗余力。球场周围渐渐聚集了不少的观众,令我也热血澎湃的是,在一群女观众中,竟然有我追了三年都没有追到手的女孩。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我有必要表现一下自己,要让她知道她不接受我是一个多么愚蠢的选择。对手们也真给面子,对我竟然不予以阻挡遮拦,趁这个机会,我向抱住篮球的队友一招手,他把球死命一推,篮球倏忽一下恰恰卡在我两手之间。我运起球,转身一投,篮球以一个完美的弧度命中篮框。
篮球进了,掌声与欢呼声却小得可怜,没有掌声与鲜花陪伴的胜利显得十分空洞,最可悲的是,那个女孩竟对我不屑一顾。草,你知道吗,这年头,能有我这么痴情的男子已经不多了,你就不能把我当一珍惜动物吗?
去了吧,狂蜂乱蝶自有意,红蕊鲜花只无知。经过这几年的折腾,我那“我自立意做蜂蝶,不取芳心不肯休”的坚定决心也早飞到九霄云外去了,但是我敢肯定,她很难找到一个像我这么爱她的人了。
尽管我孤注一掷的爱情老是受挫,可我从来没有像别的男子那样,追不上一个就降低自身的价值去追另一个。我明白有很多事情是要为自己而奋斗的,就像我现在打篮球,如果时时刻刻都依靠别人给点儿残羹剩饭,那我的价值就和我的爱犬——小狂差不多了。这样想着,我已经跃身到篮板下,跳得老高伸手去抓篮球,球没抓到,却一脚踩到了别人的脚背上,别人一抽脚,我的脚便到了大霉,咯吱一身,脚崴了。我当时就一屁股坐在地上,抱脚呻吟。
几个兄弟围过来,一身蓝衣的林枫道:“小谷,怎么了。”
这一崴崴得不轻,我连回答他的力气都没有了,额上冷汗涔涔,只是抱着脚欲哭无泪。
“这小子脚崴了,第一次崴脚就跟破处一样难受,我们扶他去旁边休息一下吧。”块头老大的吴忧道。
几个人抬着我这个伤员到场外的一把塑料椅子上,叮嘱了几句体己话儿,就又去球场上挥汗洒泪了。
我看了看自己的脚踝,肿得比左脚大了一圈,幸而疼痛减轻了几分,在大学里我也学会了一些关于这种问题的对策,最好用冷水冰一下。
我安静地面东坐着,只见楼顶的天空上出现了波纹一样的黑色云气,淡淡的,甚至能透视到它后面的蓝色天空。我有些纳闷了,我们这一带有个什么风雨天气,首先对乌云发号施令的都是西面,然后再包围整个天空。
天上的淡淡黑云还在缓慢地向西边铺天盖地地蔓延,整个天空看起来就像一个一半蓝一半黑的圆,很是壮观。那些娇贵得连被一只蚊子咬都会叫疼的女生纷纷掏出了手机,对着天空一阵狂拍,搞得好像几百年身处黑暗没见过天日一样。
不过今天的天空也着实奇怪,那些淡淡的黑色云气像是乌纱一样,经风一吹,波纹似的轻轻晃动了起来,半个天空跟个乌水海洋似的。
“这莫不是风雨欲来的征兆,真他妈的邪门,西边日出东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不远处一个小伙子忍不住嚷嚷了起来。
看到这种情景,我想象起了在战场上一方长驱直入而另一方节节败退的壮观场面。
阳光在我的背后把柳树照得疏影横斜,柳枝在背后卖弄起婀娜的身段。而球场周围围观的人们关注更多的还是那场精彩绝伦的球赛,毕竟自然景观今日去了明日来,可是球赛却是今日有明日无。
我站起来,试着走走,还好,虽然有些疼痛,还不至于妨碍走路,这时,乌云已经进军到柳树上空了,阵阵阴风从东边刮来,给这个炎热的下午增添了几许凉意,几乎所有的人都倍感惬意。不知道是我身上的冷汗带走了我体内的热量,还是我的感觉细胞出了什么问题,我却觉得这风刮得不正当,先不说它的刮向,它给人的感觉有甚于冬天的寒风,直凉到人的心眼儿里,真有种剜心割肉的感觉。
伴随着乌云的入侵,天空开始有闪电出现,一记惊雷訇然炸响,真他妈的是晴天霹雳。随后,天空的乌云越来越厚,头顶上空,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逐渐成形,宛如一张巨大而可怕的兽嘴。旋涡周围,闪电频频亮起,雷声不断。这个旋涡还在缓慢地旋转,把周围的黑色云气都裹入其中。看起来又深邃又恐怖,宛如传说中的黑洞。
在狂风的袭击之下,球场周围的人已经十去了。风吹得我挣不开眼,我回身看了一眼西边,天空已经被黑云占领。太阳周遭出现了我有生以来的奇特景象,只见以太阳为中心、直径两三米的一个圆上出现了一圈彩虹,远远看去,有似一个七彩花环。
闪电打雷,刮风下雨,这都是常识,体育场上连打篮球的人都走之夭夭了。我也拖着残躯不紧不慢地朝家走,一转眼,恰好看到我的那个她竟然和一个男孩勾肩搭背地走去,我的心一下子掉到了冰窖里,冻成了冰疙瘩。如果不是这天气,不是我这脚,我一定冲上去把那个男的痛打一顿,在她面前充一回英雄。
一阵狂风携带着泥沙从我跟前吹过,我真不知吸进去了多少沙子,赶紧冲进楼道。
回到家,真是奇怪,外面还凉飕飕的,里面却热得跟个蒸笼似的,窗外闪电四起,雷声隆隆,风吹得窗户呜呜作响。
老爸坐在沙发上吸烟,看见我行动不便,问道:“风雨,你怎么了?”
我没听清,随意回道:“外面天气奇怪,不敢久待。”
我洗了脚,往被窝里一钻,晚饭都不吃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尚未破晓,天际一记惊雷訇然炸响,即使是在这个封闭的小屋子里都听得十分清楚。我坐起来,一摸身边,被单都被我的汗水浸湿了,身上湿乎乎的,非常不舒服。我简单地套上球衣,大拖鞋一穿,很有一派火云邪神的模样,一开门,惊醒了睡在箱子里的小狂。
我和小狂下了楼梯,乍一听,外面风平浪静,早已没了电闪雷鸣,早间固有的凉意扑面而来,果然是凉爽得很。
四周只有恰恰能看清地面的那么一丝光明,天上有那么一丝蟹壳青,偌大的一个体育场就我一个人,安静极了。
“汪汪……”小狂对着天空直吼。
我抬头一看,昨晚的那个巨大漩涡还在,并且在规模上还有所扩大,在这个不甚明朗的黎明都这么清清楚楚。我静静地看着,观望ufo似的。却不知,昨天那一圈彩虹的天上开了一道金潢色的门,门中射出了一丈见方的光芒,迅若闪电扑向地面,我和小狂都被光芒罩在其中,小狂禁不住连连叫了几声。
真是奇观,太阳系竟然不需要太阳就可以发光。
我只觉得我的双脚似乎已经离地而去,离天上的那个金色大门以光的速度靠近,我甚至都来不及叫上一声就淹没在光芒之中,这个世界从此就失去了这微不足道的一人一狗。
公元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昨天恰恰是我的二十岁生日,只是父母按照老家的习惯不给我过生日,我只能在野外和哥们儿铺席畅饮,喝得烂醉如泥,直到今天中午两点钟才醒。
天空像个刚刚洗完澡的孩子,干净得一丝不挂。醒来的我整个一睡美男,慵懒得牙不刷、脸不洗,胡乱找了些喝的吃的。吃饭的时候,我的爱犬——小狂从沙发上一跃而起,跑到我的脚跟前,扯起我的裤边硬要我喂它些吃的。没办法,谁让我善良得连每次到超市里买肉都还为那些死去的家禽念几句阿弥陀佛呢,我拣了几片自己吃不下去肥肉放到小狂的专用碗里,小狂喜得眉开眼笑地吃了起来,吃完又趴在沙发上懒懒的乜斜着双眼睡觉。
饭罢,我精神百倍,坐在电脑桌旁,轻轻启动电脑,上了几个小时的网,门铃突然一下响了,我立刻起身去开门,几个人高马大的朋友,不,应该是哥们儿站在门口,其中一个还抱着一个篮球,我细细看了看他们各色不一的球服,立刻明白了过来,道:“你们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来。”
“快点啊,我们在楼下等你。”那个抱着篮球一身蓝色球衣的男子道。
我马上回到自己那比狗窝还乱的房间,在成山成堆的衣服中寻找那套紫色的球服,找了老半天,总算功夫不负有心人,再套上球鞋,顺便关了电脑,走出房门。临行前,小狂跳下了沙发跟了过来,我可不敢带着他和哥们儿在球场上左冲右突,搞不好一条狗命就此呜呼哀哉,马路上就时常有被车压死的刺猬,我看了那叫一个悲天悯人。我做了个怪脸把小狂吓回去,顺手关了门,飞也似冲到楼下。
我家的楼正对着西面,我才一出去,太阳恰好在球场边缘的柳树上端徘徊,柔和地阳光让我那缺乏生机的脸一下子就生机勃勃了起来。
“谷风雨,咋恁么磨蹭,九缺一的事儿,没你就玩不成。”一个肩膀宽绰的男子道。
我冲着他傻笑了几声,无条件地朝他们奔去。阳光拖着我们的影子渐渐朝着球场中心走去,橙红的篮球向天一抛,一场殊死拼搏就此拉开了帷幕。说句实话,我的球技在这十个人中是烂得数一数二的,一年前的我还是个带球带不稳、传球被人断、投球连篮板都沾不到的球场二五眼,可在同伴的鼓励下,我在大学有关体育的一切都报了篮球,经过这一年的努力学习,终于有了被高手盖帽的资格,以前别人跟我打篮球都嫌我太垃圾。(本章节由网网友上传)
显然这是一场精彩纷呈的球赛,尽管没有裁判,没有拉拉队,但队友和对手都打得不遗余力。球场周围渐渐聚集了不少的观众,令我也热血澎湃的是,在一群女观众中,竟然有我追了三年都没有追到手的女孩。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我有必要表现一下自己,要让她知道她不接受我是一个多么愚蠢的选择。对手们也真给面子,对我竟然不予以阻挡遮拦,趁这个机会,我向抱住篮球的队友一招手,他把球死命一推,篮球倏忽一下恰恰卡在我两手之间。我运起球,转身一投,篮球以一个完美的弧度命中篮框。
篮球进了,掌声与欢呼声却小得可怜,没有掌声与鲜花陪伴的胜利显得十分空洞,最可悲的是,那个女孩竟对我不屑一顾。草,你知道吗,这年头,能有我这么痴情的男子已经不多了,你就不能把我当一珍惜动物吗?
去了吧,狂蜂乱蝶自有意,红蕊鲜花只无知。经过这几年的折腾,我那“我自立意做蜂蝶,不取芳心不肯休”的坚定决心也早飞到九霄云外去了,但是我敢肯定,她很难找到一个像我这么爱她的人了。
尽管我孤注一掷的爱情老是受挫,可我从来没有像别的男子那样,追不上一个就降低自身的价值去追另一个。我明白有很多事情是要为自己而奋斗的,就像我现在打篮球,如果时时刻刻都依靠别人给点儿残羹剩饭,那我的价值就和我的爱犬——小狂差不多了。这样想着,我已经跃身到篮板下,跳得老高伸手去抓篮球,球没抓到,却一脚踩到了别人的脚背上,别人一抽脚,我的脚便到了大霉,咯吱一身,脚崴了。我当时就一屁股坐在地上,抱脚呻吟。
几个兄弟围过来,一身蓝衣的林枫道:“小谷,怎么了。”
这一崴崴得不轻,我连回答他的力气都没有了,额上冷汗涔涔,只是抱着脚欲哭无泪。
“这小子脚崴了,第一次崴脚就跟破处一样难受,我们扶他去旁边休息一下吧。”块头老大的吴忧道。
几个人抬着我这个伤员到场外的一把塑料椅子上,叮嘱了几句体己话儿,就又去球场上挥汗洒泪了。
我看了看自己的脚踝,肿得比左脚大了一圈,幸而疼痛减轻了几分,在大学里我也学会了一些关于这种问题的对策,最好用冷水冰一下。
我安静地面东坐着,只见楼顶的天空上出现了波纹一样的黑色云气,淡淡的,甚至能透视到它后面的蓝色天空。我有些纳闷了,我们这一带有个什么风雨天气,首先对乌云发号施令的都是西面,然后再包围整个天空。
天上的淡淡黑云还在缓慢地向西边铺天盖地地蔓延,整个天空看起来就像一个一半蓝一半黑的圆,很是壮观。那些娇贵得连被一只蚊子咬都会叫疼的女生纷纷掏出了手机,对着天空一阵狂拍,搞得好像几百年身处黑暗没见过天日一样。
不过今天的天空也着实奇怪,那些淡淡的黑色云气像是乌纱一样,经风一吹,波纹似的轻轻晃动了起来,半个天空跟个乌水海洋似的。
“这莫不是风雨欲来的征兆,真他妈的邪门,西边日出东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不远处一个小伙子忍不住嚷嚷了起来。
看到这种情景,我想象起了在战场上一方长驱直入而另一方节节败退的壮观场面。
阳光在我的背后把柳树照得疏影横斜,柳枝在背后卖弄起婀娜的身段。而球场周围围观的人们关注更多的还是那场精彩绝伦的球赛,毕竟自然景观今日去了明日来,可是球赛却是今日有明日无。
我站起来,试着走走,还好,虽然有些疼痛,还不至于妨碍走路,这时,乌云已经进军到柳树上空了,阵阵阴风从东边刮来,给这个炎热的下午增添了几许凉意,几乎所有的人都倍感惬意。不知道是我身上的冷汗带走了我体内的热量,还是我的感觉细胞出了什么问题,我却觉得这风刮得不正当,先不说它的刮向,它给人的感觉有甚于冬天的寒风,直凉到人的心眼儿里,真有种剜心割肉的感觉。
伴随着乌云的入侵,天空开始有闪电出现,一记惊雷訇然炸响,真他妈的是晴天霹雳。随后,天空的乌云越来越厚,头顶上空,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逐渐成形,宛如一张巨大而可怕的兽嘴。旋涡周围,闪电频频亮起,雷声不断。这个旋涡还在缓慢地旋转,把周围的黑色云气都裹入其中。看起来又深邃又恐怖,宛如传说中的黑洞。
在狂风的袭击之下,球场周围的人已经十去了。风吹得我挣不开眼,我回身看了一眼西边,天空已经被黑云占领。太阳周遭出现了我有生以来的奇特景象,只见以太阳为中心、直径两三米的一个圆上出现了一圈彩虹,远远看去,有似一个七彩花环。
闪电打雷,刮风下雨,这都是常识,体育场上连打篮球的人都走之夭夭了。我也拖着残躯不紧不慢地朝家走,一转眼,恰好看到我的那个她竟然和一个男孩勾肩搭背地走去,我的心一下子掉到了冰窖里,冻成了冰疙瘩。如果不是这天气,不是我这脚,我一定冲上去把那个男的痛打一顿,在她面前充一回英雄。
一阵狂风携带着泥沙从我跟前吹过,我真不知吸进去了多少沙子,赶紧冲进楼道。
回到家,真是奇怪,外面还凉飕飕的,里面却热得跟个蒸笼似的,窗外闪电四起,雷声隆隆,风吹得窗户呜呜作响。
老爸坐在沙发上吸烟,看见我行动不便,问道:“风雨,你怎么了?”
我没听清,随意回道:“外面天气奇怪,不敢久待。”
我洗了脚,往被窝里一钻,晚饭都不吃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尚未破晓,天际一记惊雷訇然炸响,即使是在这个封闭的小屋子里都听得十分清楚。我坐起来,一摸身边,被单都被我的汗水浸湿了,身上湿乎乎的,非常不舒服。我简单地套上球衣,大拖鞋一穿,很有一派火云邪神的模样,一开门,惊醒了睡在箱子里的小狂。
我和小狂下了楼梯,乍一听,外面风平浪静,早已没了电闪雷鸣,早间固有的凉意扑面而来,果然是凉爽得很。
四周只有恰恰能看清地面的那么一丝光明,天上有那么一丝蟹壳青,偌大的一个体育场就我一个人,安静极了。
“汪汪……”小狂对着天空直吼。
我抬头一看,昨晚的那个巨大漩涡还在,并且在规模上还有所扩大,在这个不甚明朗的黎明都这么清清楚楚。我静静地看着,观望ufo似的。却不知,昨天那一圈彩虹的天上开了一道金潢色的门,门中射出了一丈见方的光芒,迅若闪电扑向地面,我和小狂都被光芒罩在其中,小狂禁不住连连叫了几声。
真是奇观,太阳系竟然不需要太阳就可以发光。
我只觉得我的双脚似乎已经离地而去,离天上的那个金色大门以光的速度靠近,我甚至都来不及叫上一声就淹没在光芒之中,这个世界从此就失去了这微不足道的一人一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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