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妃无端动了胎气,皇帝调查出来的结果是清河县主克了淑妃,化解之法是清河县主必须离开长安。于是,皇帝正大光明地把武状元陆乔调去了北境,无召不得回京。
怕被说闲话,皇帝大笔一挥赐了陆乔正四品的归德中郎将。要知道往年的武状元最高不过六品下,钟朗熬了许多年才熬到归德中郎将的位置。
楚歌觉得自己连累了陆乔,羞愧得差点要上吊,吓得陆乔赶紧哄。
“这是好事啊,正四品呢,我要少熬七八年。而且边境没人认识咱们,你可以穿回男装,日日随我到处走,我们朝夕不分离,多好?”
听到后一句,楚歌哭肿了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真得?我可以时时刻刻守着你?”
“当然是真得。”
陆乔早就想好了,去边境不是件坏事。虽然条件差了点,没有长安繁华,却也没有长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关系,她完全可以谎称楚歌是她亲戚,带他出去玩。
“我是你的什么亲戚?”
陆乔把人压在身下,揉着小小鸽说:“弟弟。”
半月后,陆乔和楚歌将长安城的产业和仆人安置好,托镇国公照顾。陆乔在殿试上救了楚星泽的命,镇国公一家对陆乔满是感激,自然尽心尽力。
安国公屡屡想侵占陆家产业,都被镇国公顶了回去。徐明哲被楚星泽整治得错过了科举,镇国公夫人设计安国公娶了平康坊的女子,闹得安国公府后宅不宁,传出了宠妾灭妻的丑事,安国公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败落下去。
而在北境的陆乔和楚歌,却过得很是不错。
长安城是秋天,北境却已经入了冬。陆乔带着楚歌到北境的第一天,在平野城最好的客栈里,楚歌穿上了男装,是陆乔的衣服。
黑夜降临,窗外飞舞着漫天大雪。客栈后院宽大的屋里生了地龙,热气蒸腾,烛光很亮。
清瘦郎君穿了一袭月白色长袍,玉冠束发,腰缠鸦青色荔枝纹犀带,勒出盈盈一握的窄腰。挺秀高欣,齿白唇红,袖口露出一寸纤细的手腕,莹润如玉的光泽让人很想摸一摸。
“好看吗?”
楚歌照着铜镜,忐忑地问沉默不语的陆乔。
“好看,好看得让我想”
陆乔用行动回答了他。
陆乔的官职比平野城的知州还高一些,她接管得很顺利。
入了冬,匈奴犯边的频率很高。每有战事,陆乔都身先士卒。她带的队伍百战百胜,伤亡最少,“战神”一名逐渐传开。
匈奴大将乌拉卓然不服气,带了三万兵将攻打平野,却反被陆乔打得溃不成军,抱头鼠窜。
经此一役,战神名号彻底打响,平野成了北境最安全的地方,许多人专门迁来。陆乔因地制宜,在平野实行屯田民兵制。
无战时,军士就是普通人,种田、打猎、做生意。有人犯城,丢下锄头就可以扛刀卫城。
与此同时,楚歌居然也有了拥簇者。
起因是楚歌替陆乔画的地图被其他将领看到了,其精美绝伦,令他们纷纷垂涎。得知是她的“弟弟”楚歌画的后,将领们改为讨好楚歌。
楚歌肯定不会白给,就问他们要兵器、要粮草等等。他会说,擅算计,有两个将领让他算计把自家城池送给了陆乔,从平级变成了下属。
因此,楚歌在北境众将领和官僚间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玉雁”。提起他,大家的印象就是:人如玉,雁过拔毛。
在楚歌孜孜不倦的盘算下,平野的规模扩大了两倍,成为了北境最繁华富庶的城池。老百姓以为“玉雁”是个好称呼,也跟着叫起来。
在陆乔忙着打匈奴的时候,楚歌忽然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一个绝对不可能的人寄来的,信上写了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还许了一个看起来很不可能的诺。
作者有话要说:
我没有鸽啊!!!
我只是卡了重写,你看我这一章写了好多好多啊!
相信我的坑品啊仙女们。
我大半夜不睡觉都在写文的。
第64章 倒计时
楚歌毫不犹豫地把信件内容告诉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