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锐少爷讨媳妇记

第三十五章 增肥2

    俺总是感慨自己

    “生不逢时,命运多砍”,当下像俺这样的排骨男确实是残花败柳,不中看也不中用,但这要是生在原始社会,那俺可是香饽饽呀,那时候女人是老大,母系氏族嘛,他们选

    “嫔妃”的时候俺是首选,因为农耕文明,主要靠打猎为生,追赶动物得奔跑吧,被动物追赶也得奔跑吧,体重一百七八十斤肥肉乱窜的身躯怎么跑呢,只有像我这样骨瘦如柴、身轻如燕、动作敏捷的排骨男,才能在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搏斗中获胜,顾原始社会是俺的爱情黄金时代,而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是俺的冰点,不,是冰期,只要我不增肥,只要我还喘气,在我一生中我都难逃被广大女性抛弃的厄运,他们一致的结论是跟着俺没有安全感,一阵风就可以将我带走。

    不过俺确实拥有着令无数少女羡慕到淌孩拉子魔鬼般纤细的身材,腰围才2尺啊,三围均可忽略不计,买衣服得特做,没有这么小号的,记得有一次我洗澡我那身段真把自己吓坏了,那瘦的,肋骨根根的,跟洗衣板似的,瘦的像麻杆有点夸张,但像烧火棍一点不为过,幸好我能自由行走,要不然肯定都误以为我小儿麻痹呢,有人以为我是乙肝,也有人以为我抽鸦片。

    要我就说现在这女生啊不行,浮躁,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正确的运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眼光看事物,其实他们应该

    “慧眼识英男”,像俺这样视爱情如生命的排骨加丝男正是少有之物啊:真实,诚恳,就像一杯白开水,一眼就能把我看透,看穿,看到底,搭眼就能把我看个精光,屁股上的胎记都能看到,虽然无色、无味但最真、最存、最解渴啊,要是把俺娶回家,必定把她伺候的跟老佛爷似的,我的爱情宣言就是老婆比天大。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要赶上战争或饥荒俺肯定第一个先死,据

    “孔子兵法”记载:一场战争的胜负不一定取决于团队中最强的那个人,也可能由最弱的那个人决定,因为打仗士气很重要,刚比划两回合就让人家干倒了,士气大挫呀,能胜利嘛,记得高中打群仗那会,我在哪个团队,哪个团队必输,每一场战争都随着我的倒下而迅疾结束,关键是这帮家伙掐柿子也真挑软的呀,只要把我干掉基本就完事,所以我当时没有帮派,因为无人收留,江湖外号

    “淑男”,

    “车”字旁的输,为了改变历史评价每次打仗我都冲在最前面,一马当先,但也一拳搂倒,我不是不想起来,是真起不来,一个60公斤重的男子,拳头的力量足有80牛顿,一般的人有强壮的身体保护顶多有点疼,但打到我身上五脏俱裂,根本原因我太弱了,不但弱,长的还小,个头能不能到一米七还得取决于鞋底的高度,我内心无比强大,外表却弱不禁风,内心温柔如丝绸,外表粗糙如树皮,所以高中那会我就充分发挥了俺柔情似水的魅力,放弃

    “大棒”的外交政策,转而充当各个帮派的外交官,穿梭与各个大帮派之间,缓和矛盾,调节纠纷,纵横捭阖,如入无人之境,如鱼得水,据不完全统一,我毕业之后俺们高中群殴发生率环比增长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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