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程永元停了下来,将许乐轻轻放在地面上。
而许乐的伤早在程永元去法光寺就治好了,许乐的手脚处,丝毫看不出一点受伤的痕迹。
程永元掏出,翻开看了看,似是要检验真伪。
过了一会,程永元将说:“这个东西我也看不出来是真的还是假的,还是你自己看看吧!”
许乐很不好意思地说道:“可是,我,我不认识字呀!”
“不是吧!”程永元惊讶地道,“看来这本就是给你设计的,上面全是画。”
“啊!”许乐朝着那本上看了看,可不是,那就是画,至少,他看的那一页是的。
程永元想到许乐手脚不方便,便过来,蹲下来,用手翻着的页面,翻到第一面,然后将许乐的身体摆的跟书上画的一样。
然后,程永元便坐在一旁,帮着许乐护法,也就是观察着许乐的身体变化。
许乐闭上眼睛,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书上没有说,但是别人注视着,许乐始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他就闭上了眼睛。
只是,他并没有料想到自己这一闭上眼睛,就睡着了。
程永元注视着许乐,看得他自己都有些烦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许乐身体表面浮出一层淡黄色的光晕。
看得程永元精神一振,心道原来这是真的。
于是忍不住心痒痒,他也想看看这本被武林界无比推崇的武学秘典到底是什么。
于是,他就拿过来看了看,不过带他看到一半是,顿时爆了依旧粗口:“去你娘的,这么小的子,还在中间,谁能看得到!”
原来,程永元看看到一半是,上面写着一行小字:“前文乃正文部分,以次向后推三张,乃是辅助部分,为疗伤之用,名作”
“唉!”程永元想叫起许乐,可是又怕他走火入魔。
而在灵剑院的议事厅里,也有几个人深夜未眠。
“二师兄,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开口的是月阴。
“这件不太好办,需要从长计议。”月明说道。
“二师兄,你一定要为我哥报仇呀!”说这话的是月青,也是唯一个为月痕流下眼泪的人。
没错,月青正是月痕的妹妹,其实两人都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心狠手辣。
以前,在门下弟子面前,月青总称呼月痕“掌门师兄”,而在他们五个在一起时则称“大师兄”,现在她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口口声声呼起了“我哥”。
“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至少在没查出凶手时,不宜声张。”月明说道。
“查什么,一定是他因为我哥骂了他两句而怀恨在心,不顾师兄弟之情,狠心将我哥杀害的。”月青带着哭腔,还用手指着一直未说话的月阳。
“喂,小王八蛋你说谁呢,你可不要含血喷人哪!”月阳听了这就话顿时拍桌而起。
岳阳暴躁的脾气始终没有改,丝毫不给乐青颜面。
“含血喷人,如果不是这样,那你怎么会这么晚回来,而且还带着我哥的尸体,我哥可是叫你回门派的!”月青说道。
这可是“黄泥落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我,我只不过下山到哪个小镇子里玩了一会而已。”月阳道。
“玩一会,玩一会怎么会见到我哥的尸体,不会有人在镇子里把我哥杀了吧!”月青得理不饶人。
“我,我……”月阳实在不明白自己明明没有杀人,却那么那解释。
俗话说“一句谎话,需要十句话来圆。”可是自己说真话,却怎么解释不通呢?
“好了,别吵啦,你们以为这是夜市呀!”月明大喝道。
“那二师兄,你说我们现在需要做些什么呢?”月阴问道“做什么,什么都不做,都回去睡觉,这件事明天再议。我需要好好想想,明天老地方见。”就这么一句话,打发了三人。
于是,四人一同离去,走出了议事厅门口。
月阳“哼”了一声,朝一个方向走了,月明与月阴也走了。只剩下月青在原地咬牙切齿地看着月阳的背影。
次日凌晨,许乐从睡梦中醒过来,睁开眼看看四周,发现程永元正在看着自己。
许乐,下意识动动自己的手,可是,手丝毫没有动静。
“叔叔,我……”许乐想的说话被程永元打断了。
“喂,我们昨天晚上练错了,哪,这才是‘续筋接脉’的。”说着,程永元还将篇给许乐看。
“可是,叔叔,其实我昨天晚上,睡着了,根本没验出来这本书的真假,而且,书上只给了个姿势,并没有说怎么做,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许乐无辜地说道。
“不用知道怎么练,睡觉就行了!”程永元说道。
“啊”许乐不禁大为惊讶。
“昨天晚上,你睡着以后,我发现,你身上有淡黄色的光晕浮现,由此看来,这本应该是真的,据我的估计,修炼的方法可能就是睡觉。”程永元说道。
听完这话,许乐,张大了嘴,心道:天哪,这是什么情况,睡觉都能练功了。
“快,你现在快点练功,抓紧点时间,教主去办事,估计两天就回来了,这三张不知道要练多长时间,我逮带个完好的你回去见教主。”说着,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许乐成到那个姿势。
许乐有些无语了,自己刚睡完觉起来,现在又要自己睡觉,哪有那么容易呀!
于是,许乐不得不闭上眼睛睡起觉,也好在,许乐心中没有想什么,心无杂念,一会便睡着了。
于是就这样,许乐一直练功,程永元,一直帮许乐护法。
一个亭子里,四个人为着一个梅花桌而坐。
那桌是圆的,四周有五个小圆座,整体看起来像一朵梅花,所以叫它梅花桌。
那桌子上黑白分明,是一个太极阴阳鱼图案。
五个座位却坐着四个人,明显少了一个人。
这四个人正是月明四人,而少的那个人正是被杀的月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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