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最寒冷的爱情

第四十五章 欧江

    我紧紧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流出来,“没想到你不但小次老,还有点小女子主义。”

    她看着我的眼睛,“阿文,你再送我一条围巾,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以前那条不好吗?”

    “好,就是太短了一点,我脖子比较长……好像也薄了一点,你知道我们那里冬天冷得要命。”

    现在买不到“一定买得到的,”她也变得孩子气起来。“不跟你烦了,你现在怎么这么多话。”

    她捧着我的脸,看了半天,认真地说:“等会儿海燕回来我去跟她说,她想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在她的手掌里摇摇头,“我都跟她结了一半婚了。我对她老是说话不算数,这一次,我,我不能再不算数……”

    “阿文。”她哀求我。

    “不要。”我也哀求她。

    我们久久地凝视着对方,直到把彼此眼睛里的痛苦都看了个透透彻彻,又变成一种凄凉回到心里去。突然间,我抱住她,把头紧紧地贴在我的胸口,因为我体会到了那次陆丰说的感觉: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她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是麻辣辣的痛。原先或许不用告别的,总是一个先去买了船票要走的,或许也挽留过,也哀求过,然而终于还是走了;到了此刻,真要拼了命,跳下水去或许也能游回岸边,然而船开都开了,渐行渐远,有多少人会那么做?历来不是只有泪眼相对、无语凝噎的吗?

    陆丰没说错,最坚决的告别是在床榻之间,在本该最最亲密的时候。这样的告别,连后路都一起切断了。我,放弃了她。

    吴丽又抱了我很久很久,终于慢慢放开。我穿好衣服,我掏出一支烟,又放了回去,“带你去看样东西。”

    半个小时后,我叫她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不去了。”

    “我答应过要带你看欧江的。”

    “我不要看了。”

    “那好,”她沉默良久,把车门打开一点,让灯亮起,然后把那个玫瑰花纹的戒指递过来,“帮个忙,把它戴上,让我看看,好不好?”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那颗小小的钻在暖融融的灯光下微笑,她脸上露出一种满意的神情。戒指稍微大了一点,我说:“总比太小好。”

    我把戒指拿下来还给她。她把它放进盒,看了一会儿,摇下车窗,猛地把它扔出窗外。盒子在夜色中划了个弧线,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惊愕地看着她。

    她转过头来,“这样也好,以后就可以不想你了。再也——不想你了。”她垂着眼睛,语气却又坚决了起来。

    我的心里一阵痛,“你,你要给我好好的。”

    她点点头。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她说:“走,送你回去。”

    我叫她在离我家一个街区的地方停下来,“我自己走回去。”

    我伸手过去轻轻抚摸了一下她的头发,“小次老,好好过日子吧。”

    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无声地往下流。过了半天,我哽咽着说:“我希望你也幸福。”

    她点点头,淡淡地朝我微笑一下。

    终于有机会说“希望你幸福”。只是,我们之间,已经分不出谁是浪子,谁是倒霉蛋。

    我们都那么辛苦地辜负过,也守候过对方,到头来却是这样。

    我站在街沿,看吴丽的车亮起红灯,缓缓开动,喷出一股白汽,散进夜色,像一声叹息。

    我回到家,海燕正站在冰箱旁边喝一杯牛奶。她问我哪里去了,我说出去随便走走。我脱下鞋,光着脚走到她面前,“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她正舀起一口牛奶,停在嘴边,又送到我面前,“要不要吃?”那是我最喜欢的牌子中最喜欢的口味,上星期她去买菜时忘记了,回来后想起又专门跑了一趟。

    我点点头,张开嘴,她把牛奶送进我嘴里。凉凉的。

    她自己也吃了一口,“你吃东西怎么总喜欢舔勺子?”

    “不浪费啊。”

    她又舀一口送到我嘴里,“傻瓜,又少不了这么一点。”

    刚才进门前的刹那,我的确闪过念头,把下午的一切都告诉她,然后去找吴丽。可是,那个念头像霉菌一样被一杯牛奶消灭掉了。牛奶杯对面的人,跟我相依为命。

    2013年九月的某个星期四下午两点三十分,我和海燕结婚。我穿着上次去参加陆丰婚礼时的那条裤子,那是我来温州后买的最像样的衣服——其实是陆丰替我买来衬他的新朗装的,婚礼结束后就送给了我。

    陆丰和他老婆当证婚人。他很担心,在洗手间里对我说:“这样的话,你的负担就重了。”

    我淡淡地说:“会过去的。”

    临近年底,陆丰辞职,因为他老婆怀孕了。我有点失落:刚刚有了那么一丁点儿“拉帮结派”的可能性,“帮派”却扔下我走了。

    我们公司在高科技泡沫期间的最后一次“资源重组”进行得相当丑陋。2014年二月,一批重要项目完工后,好几个测试和客户服务部门被连窝端掉,一间间空旷的办公室像一个个被拔了牙的牙洞,看得人心里发涩。几年来,我们所有人像参加了一整套心理训练,由手忙脚乱、惊慌失措变得训练有素、沉着冷静,真正做到“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人不动声色端起他的枪接着往上冲”。如果大家集体度假,完全有实力组团去非洲原始森林探个究竟,什么食人部落,发扬团队精神,三下五除二把部落酋长捉来,然后就地开会讨论怎么个吃法,清蒸还是油炸,刺身还是叉烧。吃得饱饱的,回来以后,用软件画出电子版路线图贴到内部网上,推荐别的部门去。

    2014年初,海燕收到温州一家公司的信。她说:“真好笑,我天天开着车去工作。”我听得出她声音里的苦涩,生活中有些圈子实在兜得莫名其妙。

    海燕的公司在市中心,她每隔几天回一次家。海燕对我很好,记得我喜欢吃什么,记得给我带她们公司附近某种很好吃的东西回来,记得天天打电话来说“晚安”。正当我们开始逐渐习惯婚姻和各自的角色时,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五月的一天,我出差回来,不知是不是在外面吃错了东西,我的手臂上长出一些小小的红水泡,根据经验,那又是过敏反应,我立刻拿出一颗抗过敏药吃下去。

    可能是舟车劳顿加上抗过敏药的作用,不到十点钟,我就昏昏沉沉了。那天,海燕回到家,我们之后,她突然问我:“刚才你在想什么?”

    “什么?”我迷迷糊糊地问。

    她打开台灯,“我是说,刚才,你在想什么?”

    “我没想什么。”

    “你好像……很不起劲。”

    “我累了,坐了几个小时的车。”

    “我也累了啊,开了几个小时车。”

    我睁开眼睛,“你到底想说什么?”

    她咽下一口口水,“也没什么……我刚才看你那么冷淡,以为你想起了她……”

    “活见鬼!”我抓起枕头朝她打过去,一面打一面开始难过,“你冤枉我,你冤枉我,你冤枉我……”

    夹在嘴里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你冤枉我”。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委屈:我知道她以为我想起了吴丽才表现冷淡,其实,我刚才什么也没想,真的什么也没想,我只是吃了一粒抗过敏药而已。

    她到底还是介意的,因为吴丽是我第一个女人。她或许以为我冷漠的时候是在想吴丽,我热情的时候是把她当成了吴丽,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也并没有完全冤枉我,无论怎么刻意遗忘,回忆中的一个片段常会猝不及防地浮现在眼前:雨夜里,她温柔地抱着我,轻轻解开我胸前的一颗纽扣,手指触到了我的皮肤,犹豫了一下,又轻轻地把纽扣扣了回去,然后摸摸我的头发说‘睡吧’,我的心在她的掌心上跳动。捧着我的心睡着的女人,我能忘记吗?

    我很想忘记,也忘得差不多了,可是,很不巧,这个片段偏偏从记忆的墙缝里漏了下来,能怪我吗?

    我难过了整整一夜,毫不怯场,海燕一个劲地在旁边认错。以前我说过每人身体里都有个孩子,现在我身体里的孩子不知是饿急了还是尿湿了,哇啦哇啦哭个不停,我根本无法控制。真的,不是我想伤心,我管不了他。

    海燕给我倒了一杯水,我喝下去,接着不语;她又倒来一杯,我又喝下去,接着不遇;最后她拿来一整瓶矿泉水,我“咕咚咕咚”灌下半瓶,还是接着不说话。好像已经没别的事情可以做,只能伤心它个地老天荒。

    海燕把一条毯子盖在我身上,央求我不要难过。

    那是一种很苍凉的感觉:你要问我人与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是什么,我会说,就是一条百货商店买来、几十块的毯子的厚度。

    快天亮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穿上衣服出去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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