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个这样的女人,我想,我也会对她好。我又不是傻瓜。怎么对她好?让我想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大概会送她很多东西,我会走很远的路去看她;在天晴或者下雨的日子里惦记她,帮她着想;会给她买她想要的东西;会给她做饭、做菜、做汤;会给她讲故事;会把她的头发弄弄乱然后说“土包子”。好像,好像,也就这些了吧。
圣诞节前夕公司搞活动,有一个节目,各部门编成组,抢答不同门类的问题。那些问题我大部分连听也没听说过,却在最后一轮中回答出一个关键的地理问题,四两拨千斤,我们部门赢得了一棵小圣诞树。
今年冬天,我偶然在一个商场角落的一家纺织品商店里找到了围巾,杭州的冬天,比较冷。
新年前一天,我去市中心买了点东西后在联荷广场搭车,一个个子高高的女人远远地朝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那个女孩子,但是刹那间,某些久远的回忆扑面而来,让我不由自主地也还了她一个微笑。她擦过我身边,礼貌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兴高采烈地朝我身后墙上的换钞机奔去。原来,她不是在对我笑。
我立刻跑回去,穿过好几个街区,走进图书馆。我找遍了书架都没有找到我要的书,肯定卖掉了,几年还卖不掉一本书,叫什么书店?
2013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我在一家超市里看见红酒买一送一,立刻买了两瓶。拿回家之后,我喝光一瓶,脑袋开始有点发晕,不知怎么搞的,把另一瓶也给打开了,才突然想起,这种酒开了瓶就要喝完,否则会变成醋,于是,我把它也喝了。慢慢的,我眼前的酒瓶和酒杯悠悠地跳起了舞。
记得陆丰说过,我们的恋爱是虚度青春。好像是这么回事,但是,再想一想,那些青春,如果不虚度,岂不是连回忆都没有?
陆丰和泽西一有节日假期就叫我去吃饭,“感受一点家庭的温暖”。他们大概认为自己在做善事,我却觉得好像在受罪,因为我和他们之间的共同语言已经越来越少了。农历新年,我们几个人在陆丰家里吃饭,都是他们说话。
我没什么好抱怨,也没什么好叽喳,刚巧坐在酒瓶旁边,就一杯杯倒来喝。那天开的都是法国的红酒,好酸。突然,周围没声音了,我抬头一看,八只眼睛正注视着我用做科学实验的标准手势把白糖倒进酒杯。
我对他们傻笑一下,“这样,酒就不酸了。”
那四个人停止叽喳,把杯子挪开,开始教育我,人有了孩子以后大概就会不由自主地倚老卖老。陆丰说“你就不能积极一点”,泽西说“你应该适当扩大社交面”,“天涯何处无芳草”,“我手下有个人不错,要不什么时候见一下”,没一个讲到点子上。他们大概觉得我在借酒浇愁,其实,我真的只是想把酒变甜一点罢了。少见多怪,啰什么嗦。
我酒没喝过瘾,回家以后,又跑出去买了一瓶,对着瓶子喝。喝到飘飘然,做起白日梦来:如果我和吴丽生个孩子,会长得像谁?如果生个女孩,应该比较像她,那很好,不过,个子不要太矮,太矮了将来选择结婚对象余地就小,当然也不能太高;如果生个男孩,应该像我,否则,将来打架怎么打得过人家?
我趴在桌上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看见还剩下小半瓶的酒,立刻把它喝完。
有时候我有点担心,怕哪天吴丽真的看见了,也不喜欢,便又想悬崖勒马把她挽救回来,又不知该怎么挽救,绝望之际,却突然意识到,还挽救什么,我的所有缺点、毛病、错误,其实,她都是知道的呀!她又不是因为我有多好才爱我的,她爱我,是因为我把她“当回事”,是因为我和别人不一样,是因为我,是我。那,我还怕什么呢?
我又高兴了。不改,打死不改,我要让她一眼就能认出我来。
我对骂和夸都已经习惯,心情有点像看一部自己导演的电影,是午夜场,坐在最后一排,回放那些过去的日子,那些聪明和愚蠢,那些错失的缘分,看着观众或感动、或欣喜、或悲伤。他们的感动、欣喜和悲伤,其实都不是给我的,是给他们心中的那个人;他们的感动、欣喜和悲伤。
电影总会散场,等那个大大的“完”字打出,灯光亮起,不得不走,或许有人会对我说“真不错”,“谢谢”,但是,没有人会来温柔地拍拍我的肩膀,接过我手里的可乐,说“阿文,我们回家”。没有。
我害怕那种曲终人散的凄凉:此刻再感动,时过境迁,可还有人记得我?我要一个记得我的人。
月底,泽西临走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凑在一起吃了一顿饭。
我们叫服务员替我们拍了一张照。泽西看着数码相机上的照片,皱皱眉头,很不满意,“好像又胖了。”说的当然是他自己。
“气我是不是,我比你还胖,”陆丰瞪他一眼,然后发现新大陆一样地叫起来,“你有没有发现,我们三个人里面,阿文变化最小了,还是跟以前差不多。”
我们凝视着照片里的自己,骤然发现,几年的时光已经飞逝而过。几年毕竟是很长的时间,何况青春岁月。几年前,还不流行数码相机,那个时候,拍了照片得过几天,等冲出来,才能看见,想多要一张,还要拿底片去加印——我就拿着一张照片的底片去加印了寄给吴丽的。
“你辞了工作不觉得可惜吗?”陆丰把菜塞进嘴里。
“当然有点可惜。临走的时候,我老板还说我干得很不错,本来有打算明年给我升一级的。”
“那你还辞?”
“没办法,想来想去,还是她更加重要,她不在,我一个人待在温州有什么意思?”泽西对着汤碗甜丝丝地笑起来,“人嘛,总要回归家庭的。”
“说得像真的一样,”陆丰嗤了一声,“我看你是不是担心她‘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弄出点花头来?”
泽西眼一翻,轻轻敲了一下桌子,“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煞风景。”
“你真觉得女人比事业重要?”陆丰问。
“那当然。”泽西毫不犹豫。
陆丰撇撇嘴。
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很佩服泽西。几年前,他为了一个女人来浙江,现在又是跟着另一个女人回去。他的坚强依然无人可比。
也是那一次,泽西告诉我,前些日子见到了海燕。她又结婚了,嫁的是她的一个同学。
“长得怎么样?”陆丰起劲了。
泽西看看他,又看看我,犹豫了一下,“黄彗英看上去挺贤惠的。”
我笑笑,“那很好。”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有点失落,却并不后悔。
时间过得飞快。好像所有的人都已经抛开过去,向未来进发,除了我。好像是不太好,可是,我的生活是我自己的,关人家什么事呢?
那天下午,下了一场大雨,我在公司底楼的图书室里还参考书,无意中透过两道玻璃窗看见一道斑斓的颜色轻轻柔柔地搭在对面楼外一个转弯角里,直扑入眼。那是一条彩虹,像座小小的桥梁在草坪上凭空架起,让人看着心里又踏实又舒服,宛如哭过的天空还给大地一个微笑。有这么一道彩虹,下多大的雨都值得。
我叫住几个同事,叫他们看,他们也微笑着赞赏一番,但我相信他们并不明白我为什么如此兴奋。后来,彩虹慢慢散掉,我却高兴了整整一下午,因为,我终于见到了真正的彩虹,它比装在心里的好看得多。
陆丰知道我调去杭州,难过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说舍不得我,“你一个人跑到得金华去干什么?”
“那么远,气候又没这里好。”他嘟起嘴,“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你一个人跑那么远,心里就难过,难过得要命。他妈的!”
我搭住他的肩膀,眼睛也有点酸:十几年了,我和陆丰几乎就没有怎么分开,见他的时间比见我爸还多。我们从天那边到天这边,一路手牵手磕磕碰碰地走来,在中国都大大方方枕一个枕头睡觉,在街上勾肩搭背,见识过彼此最最尴尬难堪的时刻,我骂过他的女朋友,他也骂过我的女朋友。都不信奉什么两肋插刀,却差不多做到了肝胆相照。然而,千里搭长篷,哪有不散的宴席?
他告诉我,“那边大概比这里更加好找女人。”
我说:“不一定要急着找女人啊,玩几年也好。”
他看看我,突然问:“你是不是还在想着她?”
“没有。”
“骗人,你心里的那个人就是她。”
“我只是有时候会‘想起’她,不是在‘想着’她。你难道不会偶尔想起从前的人吗?”
回家的路上,我望着车窗外的高塔,不由也难过起来。刚来温州,看见高塔,大惊小怪了很久,现在看惯,却又要走了。
杭州我去过一次,是拜访一个客户,匆匆忙忙停留了三天,不久,我又要去那里,住不知多少时间,然后说不定又会搬去另一个地方,然后说不定还有下一个——谁知道呢?
其实,刚才我没有说实话。我并不喜欢杭州,没有我认识的人——连个朋友都没有。跑那么远,会孤单的。对了,吴丽一个人跑来跑去,她也曾觉得孤单吗?
我想起泽西发现李素秋结婚时的歇斯底里,不由倒吸一口凉气。现在,没有人陪在我的身边安慰我。
以后的日子飞快地过去,我忙着和温州的朋友告别,整理东西,把不多的家当能卖的卖、能送的送,余下的打好包带去杭州。十月初,房子租约到期,陆丰又正好回家探亲,我便带着不多的行李搬到一个同事家里的客房暂住。
离去杭州上班还有几天,我决定再好好看看温州。
现在我每天有大把时间在街上闲逛。我不是个很有想像力的人,所以逛来逛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
温州的天空总是那么蓝。相信将来走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怀念这样的蓝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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