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时间紧迫,来不及细细处理,林凡提起整张野驴皮,平铺在地上,蹭掉上面的血迹随后后,卷起来用绳子扎紧,挂在背包上。
随后,他率先用刀,将野驴的两只眼球剜了出来。
“在一些寒冷地区的少数民族中,有吃掉野生动物眼球的习惯,这是因为眼球中通常含有丰富的高蛋白,维生素a和,以及大量的水分,这些都是对你的身体十分有帮助的东西。”
说着,林凡用手捏起一颗枣子般大小的驴眼球,放在眼前。
“窝草!生吃眼球,这样太刺,就能明明白白的感受到这味道究竟是有多么的恶心。
“卧槽!要吐了!太恶心了!”
“完全无法想象这东西有多难吃,吓尿了。”
“我能感觉凡爷都恶心的忍不住想吐,但能看出来还是舍不得,心疼。”
“凡爷真是太可怜了,吓得我都猛灌了一口放在桌上的雷碧!”
“我觉得还好啊,我们这烧烤摊上就要烤羊眼睛,味道还挺不错的。”
“楼上也是个狠人,要不你也学着凡爷一样生吃个眼球试试。”
艰难的吞下眼球,林凡脸色看起来有些难看,他擦了擦嘴,打开水壶灌了一口,缓了足足半分钟之后,这才拧着眉头,看了一眼镜头,道:“我知道大家好奇生吃这东西的味道,不知道你们是想听简短,还是详细的回答?”
“简短的说,这东西难吃死了!”
“详细的,这绝对是我在野外吃过的最刺况下,能从百十斤中的幼驴身上取下三十斤左右的驴肉,已经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了。
将小黑锅里的驴血全部灌进水壶里之后,林凡到水潭里洗干净了身上沾到的血渍。
随后,他来到刚才处理野驴的地方,用土将地上的血迹掩埋干净。
“耽误了这么久,我们也该出发了!”
镜头下,只见他头裹背心,背上背包后,拎起’头颅破坏者‘骨棒,满足的离开了这里。
时间来到下午,
此时的林凡已经走出了峡谷的范围,重新踏上了荒凉的戈壁滩。
与之前不同,当他走出峡谷之后,眼前开始变得更加的荒芜,脚下的戈壁地也逐渐朝着沙漠转变。
自从罗布泊干涸后,曾经生机勃勃的地方如今成了一片荒芜的死地。
缺少了植被的覆盖,狂风将塔克拉玛干的沙尘带进了这片死地,越往里走,风沙化的情况就越发严重。
这是大自然的力量,虽然过程非常的缓慢,但仍旧势如破竹的以缓慢的速度在吞噬着脚下的这片戈壁。
“兄弟们,真正的挑战终于要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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