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少侠有所不知,正是这把刀,才使得张家走到了如今这一步,全家老小几乎性命不保啊!”
张啸龙十分可怜的说道。
林平之道:“老丈且慢说来,为着这把刀究竟生出了何事?”
张啸龙叹了一口气,说道:“晚辈的先祖,正是前朝大将张弘范,武功盖世,凭借这把屠城黑金刀南征北战,斩杀无数高手于刀下。而后终因杀戮过盛,最终落得惨死。正如少侠所见,这把刀杀气太重,皆因杀人过万,刀下亡魂无数,才会如此。”
林平之心道:“这把刀可不只是杀气重而已,还有浓郁得化不开的邪气与死气,这并不是单纯的杀戮而造成的,而是和这把刀本身有关。如果自己没猜错的话,这把刀在成刀之处,并未见血的时候,就是如此的邪气与死气浓郁,不可化解。世界十大凶刀,并非浪得虚名。”
张啸龙继续道:“后来先祖去世前立下族规,后辈族人不得习武,然后将此刀雪藏,一代一代传承至今,但是我张家这几代以来,确实没人习武,只做点文职的官吏,私底下经商而已。先祖的盖世武学也都失传了。也该我们有此一劫,不久以前我宴请一位大人,这位大人是爱刀之人,重金购得了一把宝刀,据说是几百年前某位梁山好汉之物,名为‘朝露宝刀’,杀人不沾血,一直展示炫耀。当日有些酒醉,我一个没注意就夸下了海口,说朝露算什么,我张家有一把祖传宝刀,胜过此刀十倍!”
“当时本来是醉话,无人肯信,但是几天之后,本城最大的恶霸头子,黎勇带人找上了门来,说要购买张家的宝刀,他说要献给知府大人。我肯定是不肯,就说那日不过是饮酒过多,胡言乱语而已。但是黎勇坚信此刀的存在,并且给予七天时间让我们考虑,到时候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否则当心我张家鸡犬不留!”
“黎勇这人欺行霸市,欺男霸女,杀人如麻。在这怀庆府中,势力大得吓人,几乎算得上是只手遮天了,与知府关系密切,官府都管不了他。我知道他觊觎我张家的产业已经很久了,就算是我乖乖让出了宝刀,不但收不到钱,他肯定还会得寸进尺,最后就是要我的全部财产了!”
“我本来想偷偷遣散下人,带着细软逃走,但是黎勇却派人一直跟随着我们,让我们无法逃离。今天上午被少侠教训了的那两个,正是黎勇今天派来监视我的刘老三刘老四兄弟。”
“少侠,请救小老儿一命啊!”
林平之一拍桌子,义愤填膺站起身道:“还有如此恶霸,当真是无法无天了!老丈放心,这事我管定了。”
当然这种义愤填膺是装出来的了,林平之看惯了厮杀,这种惨烈不平之事,比比皆是,这具身体的前任主人——真实的林平之,就是全家遭受了巨大的磨难与杀戮。
现在做出这么一副愤怒的姿态,不过是为了宽张啸龙的心,表明一个强烈的态度而已。
张啸龙感解决之后,小老儿愿再谢少侠黄金千两!”
林平之对黄金什么的毫不感兴趣,但是对这把剑,却起了浓厚的兴趣。
噌!
一声脆响,长剑出鞘。
“好剑!”
剑身不知由什么材料打制而成,通体火红色。握着剑柄,立刻生出一股血脉相连的感觉来。
“不愧叫南离炎阳剑!”南方属离火,此剑正是蕴含了离火之精,炎阳内敛,形于外而成火红色。九阳真气乃是至阳至刚,输入剑中,剑身立刻泛起尺长的红芒,灼热的气息散发出来,几欲熔化钢铁!
对林平之来说,这把剑的珍贵,犹在屠城黑金刀之上。
当然,这把剑与屠城黑金还是有着差距。屠城黑金已经超越了普通刀剑的定义,它自身所蕴含的那股魔性,应该归结于灵器一类了。可以称之为具有灵魂的魔刀。一件死物,一旦具有了灵魂的特征,那就可怕了,是不该存在于这个世上的。
在林平之的认识里,还有一把著名的魔刀,可以与屠城黑金比肩,那就是“小楼一夜听春雨”,这把魔刀同样是具有魔性灵魂的存在,是本不该存在于世的。
这样的魔刀,都在不知不觉中会吸收主人的灵魂力量与气运,最终使得持刀之人不得善终,没有好下场。
张家也是因为一直保存此刀,虽说深藏于地下,但也对张家历代都造成了影响,最后使其越来越走下坡路。本来先祖张弘范是著名大将军,武功盖世几乎天下无敌,但是到了张啸龙这一代,居然只能做个普通富家翁,而且朝不保夕,竟然差点就被当地流氓头子谋财害命了。
“放心,解决黎胖子不过是件小事而已。不过这把刀本身,才是真正的事关重大!此乃是千古大凶之器,不详之物,有它现世的地方,必定将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哀鸿遍野!我建议你最好将之深藏于地下,放置入墓中用作震墓之用。当然,地点一定要保密,否则全天下都会因此掀起一场腥风血雨!慎之,慎之!”
林平之从来没有如此郑重的说过话,但是看着把刀,他仿佛看到了更多的场景,隐藏在刀的灵魂之中的,杀戮无疆,伏尸处处的可怕场景,那仿佛是将地狱带到了人间!
交代清楚之后,张啸龙任然将屠城黑金刀摆放在了原处,接着将南离炎阳剑交给了林平之,两人出得了密室,到了外面。
饭厅里,刚刚坐下,筷子还没动,有下人来报,说黎勇亲自来了,还带着一大队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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