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工作细则的印刷纸:“你看好,”他细长的手指指着那些油印文字,“晚上你可以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但是我们有权利检查一切我们认为是可疑的人!”
“我可疑?”
“你在街上走,为什么看见我们就跑?今天晚上你都干了些什么?”
“我刚离开家,想走走。”
三个年轻人中的一个开始不耐烦,点了支烟,对其他两个说:“如果你们没有手痒的话,就先关起来吧,肯定是北方来的无业游民,一时没有着落,到处乱撞!或者,就是想弄点钱再回家。”
另一个说:“是不是神经病?”他问罗滋:“你没受什么刺激吧?”
“你们使我觉得有点点刺激。”罗滋调侃。
他们不理他,其中一个强调“先关起来!”
罗滋笑了:“要关我?先给我弄点东西吃吧,我今天可是没吃饭呢,饿了!”
“没吃的,什么吃的都没有!”
那个一直没有吭声的年轻人这会儿说:“我看这人面熟。”
他们带他走。
第十八章在街市上,在宽阔处
六十六
罗滋不知道他们会将他带去什么样的地方。不过,他并不担心。自从事件后,他们已经十分收敛,不可能把他送去收容所。这些人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相信任何人,看见谁都是嫌犯。并且,他们其实才真正是一些有暴力倾向的人,要是一天不抓人打人,他们挺无聊挺失落的。这,也算是职业病吧。
罗滋跟在那年轻人的身后,即使是冬天,隔着半米远,隔着厚厚的警服,他的狐臭也如此强烈地散发出来,可见青春期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年轻警察,体温有多高!
在他们办公的灯光黄黄的屋子之后,原来还有曲曲折折的走廊,还有很多的房间像地道一般隐藏在里面,是临时关押嫌犯用的。他们打开了其中的一间,将罗滋推进去:“在这里呆着吧,等我们的队长来处理你。如果打人或者乱来,我们就要拷你!”
他们随即锁上门离去。
这是一个大通间,天花上的吸顶灯大概时间太久,灯管已经老化,所以灯光半明半暗。罗滋过了好一会,才适应这里的光线,看见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些长短不一的男人,像酒醉了一般睡着。他想眯一下眼,但水泥地实在冰冷,便袖着手蹲了下来。旁边一个政府公务员模样的男人仰起头来,问他:“哥们,犯啥事儿了?”
“不知道。”
“不知道?哈哈!”公务员笑起来,“你真逗。”
“真的,我不知道。我只是出来散散步而已,就被他们撵上带这儿来了。你呢?”
“我呀,倒霉!撞枪口上了:酒后驾车,简称‘酒驾’。我堂堂处长嘢!”
“哦,处长先生,你给秘书或者秘书长打个电话,来把你捞出去,不是小事一桩吗?”
“你在政府部门待过?”处长好像找到了知己,“他妈的,这些王八蛋,把我的手机都收走了,要不我会待在这里?哥们,借你手机用用,等我的人来了,看我怎么收拾这几个王八羔子!”
罗滋这才想起自己的手机来,浑身摸了个遍,也没找着。
“你的也被搜走了?他们这是执法过度,暴力执法!回头出去以后你要给我举证!”
罗滋笑笑:“不是他们搜走的,可能是我没带出来。”
“你确定?”
“反正今天晚上挺怪的,我是手机没了,钥匙也没了,我真是家也回不了啦,就在这里陪你一宿吧。”
“你这人倒蛮有意思哦!”处长讽刺罗滋。
地上的男人堆里,有一个人是醒着的。那个醒着的男人,穿一件褐色的廉价化纤夹克,一直偏着头听罗滋和处长讲话。罗滋讨厌褐色,这种介于泥土和咖啡之间的褐色,他认为是最丑陋最没有表现力最让人不舒服的颜色。即使是在半明半暗的夜里,这种褐色也是让人十分不痛快的。等他们没有声音了,褐色夹克这才抬起头来,鬼鬼祟祟地东瞅瞅西瞅瞅。罗滋清醒得很,看见这人的模样,觉得他像要干什么事,就假装用手支着头睡觉,眼睛却悄悄观察他。
褐色夹克轻手轻脚地,跨过熟睡的人的身体,朝房间西边的角落走去。罗滋的目光扫过去,看见那角落里隐隐约约坐了个长头发的女人,乱乱的长发遮住了她的面孔。褐色夹克开始去解那女人的衣服。女人发出咿咿唔唔的声音,身体在地上扭动着反抗。她显然想站起来,却被褐色夹克扑倒了。她奋力滚到另一边,褐色夹克伸出手臂,将她钳住。
罗滋看清了,也听清了,迅速跳将起来,跨栏一般越过地上的躯体,朝西边角落冲过去。他一把拧起褐色夹克,照着褐色夹克的脸就是一拳。褐色夹克愣了一下,从地上爬起来,迅速扑过来,和罗滋扭打在一起。
但他很快再次被罗滋打倒在地上。
褐色夹克滚到离罗滋稍远的地方,用衣袖擦嘴角的血。
罗滋在那女人面前蹲下来,伸手拨开她的头发,露出一张苍白而美丽的脸,似曾相识。
女人的视线若有若无,落在她自己的脚上。一双光脚,脚趾甲上残留着银红的油彩。
再仔细看看她,罗滋轻轻惊叫起来。
“阿琳?”
他拉她,女人软绵绵地,一动不动,也不看他,好像她正在沉沉的梦中。
他抓住她薄薄的双肩:“阿琳!”
女人依然不动,但是突然一挥手挡开了他的双臂,将她那忧郁苍白、缺少营养的脸别过去。
“阿琳,我是罗滋啊,你不会忘了我吧?康总,他们把你怎么啦?”
女人麻木着,不吱声。
“阿琳,你怎么会在这里?你快说,我好帮你啊!”
女人表情阴郁,不理他,将头垂下去。
他拨开她的头发,将她的脸转过来,捧在手里。
她说话了:“给我——”她的声音很虚弱。
“什么?给你什么?”
“给我!”她突然大声嚎叫起来,同时拼命撕扯自己的头发和凌乱的衣服。“快点,快给我,你听见没有?”她抓住他的衣领,使他趔趄着坐到了地上。
罗滋去抓她的手,她就用头朝后往墙上死命的撞。
他将她抱住,她挣扎着。房间外面传来“哐”的一声,另外一个房间被打开了。
褐色夹克乘机大叫:“打死人了!出人命了!有人要杀人啊!”
外面的警察闻声,挥着电棒冲了进来。
狐臭警察大叫:“谁?谁敢动手?”
褐色夹克指罗滋:“他,他像杀人,想杀我,他侮辱那个女人!”
罗滋说:“他胡说!”
狐臭警察不由分说,立刻给罗滋一棒,罗滋就倒到地上去了。地板上死睡的那些人都坐起来。
处长叫:“警察乱来啊!”
他一叫,那些坐着的人又都站了起来,涌向门口。
狐臭警察慌了:“你们,都不许动啊!谁动我就当谁袭警!”他同时扭头朝身后大喊:“来人啊,他们要搞事啊!”
一群警察闻声冲了过来,为首的小头目把手枪的保险也打开了,大声喊:“谁?谁要领头搞事?”
罗滋站起来,挥舞双手:“误会!误会!”他又回头对里面的人喊:“别动,别乱来,会伤了自己!”
小头目看看他们,看看罗滋。小头目警察指着他。
罗滋走出来,他们立刻把他铐上了。
“你们干什么啊?这不是非法拘禁吗?”
“少废话!”
他伸手去拉阿琳:“我认识这个女人,我要带他走。”
“你别管,出来!”
他只好放开她,跟着他们出去了。门在他的身后被咔的一声锁上。
他们把他带到一间小办公室。
小头目说:“你是什么人?你想干什么?”
“我就是个普通的海城市民,我不想干什么,只是想出来散散步……”
“你刚才在干什么?”
“我把那个又喊又叫的家伙打了,因为他想伺机侮辱那个女人。”
“你说的是真话?”
“我认识这个女人。你们为什么抓她进来?她是个著名的模特……”
“我们不管她是谁,抓她,是因为她涉嫌吸毒,我们的人就在大街上抓到她的,证据确凿!”
“不要把她关在这里,好吗?”罗滋喘息着说。
“这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小头目说。
一个警察进来对小头目说:“队长回来了,叫你带这个人过去。”
“走!”
罗滋又跟他们回到那间灯光黄黄的办公室。一个有络腮胡男人在大口吸烟,大概就是刚刚回来的队长,等着他。
“叫什么名字?”
“罗滋。”罗滋一边说,就在桌上的一张大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啊,是你!”那人看了他的字,叫起来,随即笑笑:“你的吉普车,今天怎么不开出来?”
他笑笑:“不知道。”
“他就是那个开吉普车的画家。”队长对他的部下说,“全城的警察都认识他,你们不认得?”
几个警察相视一番,连声说:“误会!误会!”
“赶快开锁!”
小头目把罗滋的手铐打开了。他按摩着手腕:“这东西还真是不舒服啊!”
小头目又是鞠躬又是倒水:“大画家,你可千万不要投诉我,兄弟有眼不识泰山,你多多谅解哦!”
“没事没事!”
“嗨,你今天开车出来就好啦,我们只认得你那破车!”
他们将手臂搭在他的肩上,簇拥着他往外走。
他讲了一个什么笑话,他们呵呵笑着,好像醉得东倒西歪的样子,大伙一起去附近一个罗滋不熟悉的地方吃宵夜。
天快亮了,城市的灯火有些疲惫,快要闭上朦胧的睡眼。
他们中的一位,驾摩托车送罗滋回家。年轻的骑士勇往直前,穿越夜的城市。柔软的风像毛刷一样拂扫罗滋的脸颊和脖颈。
罗滋突然想起什么,抓住车手的肩,要他停下。
年青警察刹住车:“有什么问题?”
“那个女人,我要带她走!”
“你是她什么人?”
“朋友。”
“不行。天亮她就要被送走。”
“送去哪里?可不可以不送走?”
“除非你是她的家人。我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无法联系到她的家人,也不知她还有什么亲人,在什么地方。她已经被抓过好几次了,这次是我办的。傍晚时我在海城大剧院一带巡查,转身就听见树荫里有个男人问:‘有无花果吗?’树下有个女人就回答:‘有啊!’那男的又问:‘新鲜吗?’女人马上说:‘刚刚下树!’我跑过去,男人骑摩托车溜掉了。”
“她会被治罪吗?劳教,或是别的?”
“是的,她再次涉嫌卖滛、吸毒。”
“我能帮她什么?”
“眼下不行。她明天就要被送去戒毒所!”
第二十章歌声自远方而起
琼不能忍受这种疲惫和冷漠的吞噬,她要穿上她喜欢的各种颜色的衣服,要它们在优美地包裹她的身体的同时,传达出她每一缕流动的情绪。对她来说,每一种颜色的存在,都是心情的流露和愿望的表达,它如果不是取自人们所怀念的大自然的图景,就一定是表露了某种幻想和秘密心情。
而她日日在毫无意义的劳碌和往返之中,就靠了它们来维系自己存在的g情。
在海城的街头,偶尔会晃过这个窈窕女人的身影。
她如此引人注目,精致而美丽。
她那种海水蓝的衣裙,看起来新鲜得如同古典油画中的维纳斯;而有些宝石蓝,则令人想起海盗时代的奇遇。
还有那种紫色和米黄的搭配,非常欧化,并有浓浓的宫廷气息,那么独一无二,那么高贵!
还有米黄和粉红相间的手袋,还有一枚玫瑰花胸针,和像牙雕刻而成的耳饰;还有她有小朵绣花的遮阳伞,还有她细细的皮腰带,以及在简约当中蕴涵繁复、拥簇着绿色的小叶鹅黄的花骨朵的夏鞋:除了冬天著靴,她几乎从冬末就直接进入夏季,所有时间都著这样的鞋。它简洁的线条,使她的足部近于完美。
所有的细节,在看似随意之中别有深意,优雅不俗。她是极其古典的人儿,她又是完全现代的女性。她呈现的所有,皆巧妙地令人品味她的装扮和一颦一笑之间的个性,分享灌注于她一身的时尚、文化元素。
这个娇小的女子,沉默的女子,以这样的方式来释放她自己。
在工作以外的所有时间展示自己的个性,她虽无言却把一切场景当成了自己的舞台。
只是,她目光虚缈,略有忧伤,脚步急促,好像正飞翔在半空之中。
有什么样的手,才能将她捉住?
七十五这是灰朦朦的最后的冬日,乍暖还寒的日子。
无雪的南方的冬季,看看似要暖和了,结果还是寒冷和灰暗。
琼走在小镇西乡街头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加强烈。眼前的一切,那些香港人开的小加工厂,在堆满乌云的天空的笼罩之下,就像裹着破旧而暗淡的冬衣,不知如何挣脱,或根本就不打算挣脱。
这个异乡女子,著一身粉色的大套头毛衫和毛裙,面容平和,内心汹涌激荡,看一片工业废墟,看云雾散漫的天空。
这等空茫和虚无,似是上天有意安排的幕景:与其眼瞅花开花落,不如这样无花无草,不回忆也不思想。
是这样吗?
罗滋说,要画花,我要画花,花才快乐;琼想:我心里没有欢乐,这天空、这人间景色才如此惨淡。
她姗姗独行,为什么会来到这个远离海城市区的地方?好像是越走越远了,却由不得自己,依然是继续走着。
这个一生都想逃跑的女人,这个一直无路可走的女人,走在一条流动的小河边上。回顾自己的生命,总是陌生的城市和陌生的人群,旅人商贾,有心无心,谁会似汝这般茫然?虽说人生如旅,芸芸众生皆是过客,实不忍看那疲惫的身影,睹这失意憔悴的面色。
她脚步轻飘,看人间事,听城市的声音,没有图谋所求,没有急欲奢望,与歌同留,与风同逝,随存在之自然,进入生命之旅。
我们从何而来,要去向何处?这样的追问在今天已经无法打倒人,但毕竟人生充满机缘,世事如隔纱看影,执着的人,自然得忍受执着的痛,这痛无人分担,无药可医。
她是追逐一个人的步履而来,是他的爱对她的催促和牵引。
他说过:“我的心居无定所,我渴望一个朴素温馨的城市,它传统而不迂腐,优雅而不浅疏。在这样的城市里,生活着慈祥的老人、可爱的儿童、美丽的妇女和无数的艺术家。“他说话的时候,不时吻一下她的额头。那些语言从他的嗓子里流动而出,像清澈的泉水令人心旷神怡:“窗口飘出音乐,街头洒满阳光;屋檐下的人们讲述民俗风情;他乡之人,脚步迟缓,睁着他寻梦的眼睛……我的心,它要去这样的地方……”
在他的声音里,她微眯了眼,她的心已经去向他描述的地方。
小时候在山洼里看露天电影,什么都忘了,就只记得一群流ng儿唱的歌——克玛河一座城在哪里我也不知道走也走不到,摸也摸不着克玛河一座城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也许此生,我们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克玛河城。
七十六一群群下了班的打工仔迎面而来,又擦肩而过。
他们因为疲惫而面无表情。
这些年轻的人啊,这城市供养着他们,蛊惑着他们,也吞噬着他们的青春、梦幻和个性。
克玛河,克玛河一座城在哪里?城头是否有旌旗?城内是否有歌声?指示你的道路吧,开启你的城门吧!将你幻想的灯,照一照这个失去了家园的女人!
狭窄的河面上翻腾着热蒸汽,它们被冬天冷的手把把抓住,拽走……
不断的有人注意她,打量她。
永远都是陌生的人。
她仰起脸,半闭着眼,感觉冷空气在面颊上的摩擦。
她的脸颊和鼻头,都给冷风吹得发红了,风掠着头发,露出她略显瘦削的脸和饱满的额头。
有人打量,有人再次回头张望。
她轻飘飘地掠过人群、汽车和店铺。
怅惘就如同柔软的衣裙,想把它攥在手里,使出劲来,紧紧的不要放松,让这粉色的柔软装进自己心的空间……她感到自己和这天空,和这季节是如此的贴近,惟独在人群中,她永远是游离的。
和在任何地方一样,她也会被一些外型刚健、形像突出、或举止优雅的男性吸引,但每每惊恐的收回自己的目光,仿佛他们每一个,都是他的替身,或是他将出现的先兆。
如果彼此偶然相遇,如同那个黄昏重演,那将会怎样?
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永远都没有回答。
她好像是为了寻找他而来,又张惶地四处躲避着他;她知道他在身后那座城市的什么地方,却又感到无从寻觅。
七十七直到深夜,她才搭上一辆的士,返回海城。
回到冷清的家,躺在冰冷的床上,她全身颤抖,好几个小时以后才暖和过来。
闭上眼睛,在黑暗之中,却看见自己,看见西乡灰茫茫的街头游走着的粉色的女子。
原来那是他的双眼,是他借了她的眼睛,在看那粉色的女子。
她猜测着他的内心:爱?茫然若失?回忆?渴望?等待?
事实上,不止是这样一个冬天的夜晚。事实上无时无刻,她都在以他的目光来看自己,以他的态度,以他的心情,思考一切,对待一切。而这些,都是在对和他共处的所有细节的回顾之后,他在她心中的再造。
在爱情当中,她已经分不清何时是明晰、独立、冷静的自己。就像北方的白杨树,树身上有无数的眼,它不知道哪是自己的眼,哪是别人的眼。
如果没有了爱,生命因何而存在?生命负载着漫无边际的痛苦,痛苦吞噬着血液,像孩子吮尽了冰砖的甜而留下白冰,失血的生命苍白而透明。爱啊,像回忆的音乐,忧伤,若有若无。那是忧伤的人才会感受得到的忧伤,是梦幻的人才会睁眼看无、闭眼看有的梦幻。
她再次裹紧被子,头低俯着,倦伏着,像童年时倒躺在青草山坡上一样,身体的微痛渐渐消失。
这栋楼里还有深夜不眠的人,钢琴声隐隐约约地传进了琼的耳中。
音乐似曾相识。
人对一切音乐都是熟悉的,就像他们熟悉大自然一样。不同的人喜欢不同的音乐,因为,音乐就像他们内心的疾病,它一拨响,他(她)的心弦就开始颤动,或甜蜜,或疼痛。
这音乐,将轻轻入睡的她带进梦乡:远处的山青翠而丰满,天空白云飘浮,洁净无比,风儿清凉柔和。这样的时候,从前恋人的那一番痴心妄想、心醉神迷,才如此清晰的被反复回忆。真是不可思议,谁能几次三番那般?世上所有,谁能如彼天真无邪、如彼有灵有肉?我的爱啊!
她看见他从山上向她飞奔而来,她的心跳得快要蹦出了胸。
“罗滋——”
她全身无力,仿佛那已经不是她的身体。
但她努力挣扎着,要向他奔去,她要结结实实的扑进他的怀里。她要在他的怀抱中哭泣,她要呼唤,要向他倾诉,向他求救:“救我,罗滋!我是从自然中来的,人世的一切都叫我吃力。我惶恐又孤独,永远如此!罗滋,只有你能够救我,只有爱能够救我……”
这个时候,她听见了远处的电话铃声。
电话铃声溶蚀梦魇,从地狱底层上升,由远而近,抵达她的枕畔,将她震醒。
它又一次急促地响着。
她迟疑着,想继续做自己的梦。但是电话铃声一直坚持不罢休,越来越响,固执地尖叫着,直到她完全回到这个深夜黑暗的现实。
铃声停止了,黑暗中一片空寂,它的余音退后,回到那些更加黑暗的角落,如猫咪一般,睁着眼,看她。
她抓起话筒,摸索着在键盘上,凭着本能的记忆,胡乱按了8个号码。
“喂,亲爱的,你听我说,创业板它怎么就跌了呢?气死我了!”
一个陌生的经济动物的声音。
她赶紧挂掉,准备再次沉入梦乡。
她掖紧被子,电话铃声突然又惊心动魄地响了。她突然心跳,似有某种预感,拿起话筒,轻轻地问:“喂?”
“我是shyly。”一个腐烂的声音。
她刚要挂掉,shyly急促地叫:“你不要挂,听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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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它们终于轻盈起来
琼不能忍受这种疲惫和冷漠的吞噬,她要穿上她喜欢的各种颜色的衣服,要它们在优美地包裹她的身体的同时,传达出她每一缕流动的情绪。对她来说,每一种颜色的存在,都是心情的流露和愿望的表达,它如果不是取自人们所怀念的大自然的图景,就一定是表露了某种幻想和秘密心情。
而她日日在毫无意义的劳碌和往返之中,就靠了它们来维系自己存在的g情。
在海城的街头,偶尔会晃过这个窈窕女人的身影。
她如此引人注目,精致而美丽。
她那种海水蓝的衣裙,看起来新鲜得如同古典油画中的维纳斯;而有些宝石蓝,则令人想起海盗时代的奇遇。
还有那种紫色和米黄的搭配,非常欧化,并有浓浓的宫廷气息,那么独一无二,那么高贵!
还有米黄和粉红相间的手袋,还有一枚玫瑰花胸针,和像牙雕刻而成的耳饰;还有她有小朵绣花的遮阳伞,还有她细细的皮腰带,以及在简约当中蕴涵繁复、拥簇着绿色的小叶鹅黄的花骨朵的夏鞋:除了冬天著靴,她几乎从冬末就直接进入夏季,所有时间都著这样的鞋。它简洁的线条,使她的足部近于完美。
所有的细节,在看似随意之中别有深意,优雅不俗。她是极其古典的人儿,她又是完全现代的女性。她呈现的所有,皆巧妙地令人品味她的装扮和一颦一笑之间的个性,分享灌注于她一身的时尚、文化元素。
这个娇小的女子,沉默的女子,以这样的方式来释放她自己。
在工作以外的所有时间展示自己的个性,她虽无言却把一切场景当成了自己的舞台。
只是,她目光虚缈,略有忧伤,脚步急促,好像正飞翔在半空之中。
有什么样的手,才能将她捉住?
七十五
这是灰朦朦的最后的冬日,乍暖还寒的日子。
无雪的南方的冬季,看看似要暖和了,结果还是寒冷和灰暗。
琼走在小镇西乡街头的时候,这种感觉更加强烈。眼前的一切,那些香港人开的小加工厂,在堆满乌云的天空的笼罩之下,就像裹着破旧而暗淡的冬衣,不知如何挣脱,或根本就不打算挣脱。
这个异乡女子,著一身粉色的大套头毛衫和毛裙,面容平和,内心汹涌激荡,看一片工业废墟,看云雾散漫的天空。
这等空茫和虚无,似是上天有意安排的幕景:与其眼瞅花开花落,不如这样无花无草,不回忆也不思想。
是这样吗?
罗滋说,要画花,我要画花,花才快乐;琼想:我心里没有欢乐,这天空、这人间景色才如此惨淡。
她姗姗独行,为什么会来到这个远离海城市区的地方?好像是越走越远了,却由不得自己,依然是继续走着。
这个一生都想逃跑的女人,这个一直无路可走的女人,走在一条流动的小河边上。回顾自己的生命,总是陌生的城市和陌生的人群,旅人商贾,有心无心,谁会似汝这般茫然?虽说人生如旅,芸芸众生皆是过客,实不忍看那疲惫的身影,睹这失意憔悴的面色。
她脚步轻飘,看人间事,听城市的声音,没有图谋所求,没有急欲奢望,与歌同留,与风同逝,随存在之自然,进入生命之旅。
我们从何而来,要去向何处?这样的追问在今天已经无法打倒人,但毕竟人生充满机缘,世事如隔纱看影,执着的人,自然得忍受执着的痛,这痛无人分担,无药可医。
她是追逐一个人的步履而来,是他的爱对她的催促和牵引。
他说过:“我的心居无定所,我渴望一个朴素温馨的城市,它传统而不迂腐,优雅而不浅疏。在这样的城市里,生活着慈祥的老人、可爱的儿童、美丽的妇女和无数的艺术家。“
他说话的时候,不时吻一下她的额头。那些语言从他的嗓子里流动而出,像清澈的泉水令人心旷神怡:“窗口飘出音乐,街头洒满阳光;屋檐下的人们讲述民俗风情;他乡之人,脚步迟缓,睁着他寻梦的眼睛……我的心,它要去这样的地方……”
在他的声音里,她微眯了眼,她的心已经去向他描述的地方。
小时候在山洼里看露天电影,什么都忘了,就只记得一群流浪儿唱的歌——
克玛河一座城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走也走不到,摸也摸不着
克玛河一座城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也许此生,我们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克玛河城。
七十六
一群群下了班的打工仔迎面而来,又擦肩而过。
他们因为疲惫而面无表情。
这些年轻的人啊,这城市供养着他们,蛊惑着他们,也吞噬着他们的青春、梦幻和个性。
克玛河,克玛河一座城在哪里?城头是否有旌旗?城内是否有歌声?指示你的道路吧,开启你的城门吧!将你幻想的灯,照一照这个失去了家园的女人!
狭窄的河面上翻腾着热蒸汽,它们被冬天冷的手把把抓住,拽走……
不断的有人注意她,打量她。
永远都是陌生的人。
她仰起脸,半闭着眼,感觉冷空气在面颊上的摩擦。
她的脸颊和鼻头,都给冷风吹得发红了,风掠着头发,露出她略显瘦削的脸和饱满的额头。
有人打量,有人再次回头张望。
她轻飘飘地掠过人群、汽车和店铺。
怅惘就如同柔软的衣裙,想把它攥在手里,使出劲来,紧紧的不要放松,让这粉色的柔软装进自己心的空间……她感到自己和这天空,和这季节是如此的贴近,惟独在人群中,她永远是游离的。
和在任何地方一样,她也会被一些外型刚健、形像突出、或举止优雅的男性吸引,但每每惊恐的收回自己的目光,仿佛他们每一个,都是他的替身,或是他将出现的先兆。
如果彼此偶然相遇,如同那个黄昏重演,那将会怎样?
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永远都没有回答。
她好像是为了寻找他而来,又张惶地四处躲避着他;她知道他在身后那座城市的什么地方,却又感到无从寻觅。
七十七
直到深夜,她才搭上一辆的士,返回海城。
回到冷清的家,躺在冰冷的床上,她全身颤抖,好几个小时以后才暖和过来。
闭上眼睛,在黑暗之中,却看见自己,看见西乡灰茫茫的街头游走着的粉色的女子。
原来那是他的双眼,是他借了她的眼睛,在看那粉色的女子。
她猜测着他的内心:爱?茫然若失?回忆?渴望?等待?
事实上,不止是这样一个冬天的夜晚。事实上无时无刻,她都在以他的目光来看自己,以他的态度,以他的心情,思考一切,对待一切。而这些,都是在对和他共处的所有细节的回顾之后,他在她心中的再造。
在爱情当中,她已经分不清何时是明晰、独立、冷静的自己。就像北方的白杨树,树身上有无数的眼,它不知道哪是自己的眼,哪是别人的眼。
如果没有了爱,生命因何而存在?生命负载着漫无边际的痛苦,痛苦吞噬着血液,像孩子吮尽了冰砖的甜而留下白冰,失血的生命苍白而透明。爱啊,像回忆的音乐,忧伤,若有若无。那是忧伤的人才会感受得到的忧伤,是梦幻的人才会睁眼看无、闭眼看有的梦幻。
她再次裹紧被子,头低俯着,倦伏着,像童年时倒躺在青草山坡上一样,身体的微痛渐渐消失。
这栋楼里还有深夜不眠的人,钢琴声隐隐约约地传进了琼的耳中。
音乐似曾相识。
人对一切音乐都是熟悉的,就像他们熟悉大自然一样。不同的人喜欢不同的音乐,因为,音乐就像他们内心的疾病,它一拨响,他(她)的心弦就开始颤动,或甜蜜,或疼痛。
这音乐,将轻轻入睡的她带进梦乡:远处的山青翠而丰满,天空白云飘浮,洁净无比,风儿清凉柔和。这样的时候,从前恋人的那一番痴心妄想、心醉神迷,才如此清晰的被反复回忆。真是不可思议,谁能几次三番那般?世上所有,谁能如彼天真无邪、如彼有灵有肉?我的爱啊!
她看见他从山上向她飞奔而来,她的心跳得快要蹦出了胸。
“罗滋——”
她全身无力,仿佛那已经不是她的身体。
但她努力挣扎着,要向他奔去,她要结结实实的扑进他的怀里。她要在他的怀抱中哭泣,她要呼唤,要向他倾诉,向他求救:“救我,罗滋!我是从自然中来的,人世的一切都叫我吃力。我惶恐又孤独,永远如此!罗滋,只有你能够救我,只有爱能够救我……”
这个时候,她听见了远处的电话铃声。
电话铃声溶蚀梦魇,从地狱底层上升,由远而近,抵达她的枕畔,将她震醒。
它又一次急促地响着。
她迟疑着,想继续做自己的梦。但是电话铃声一直坚持不罢休,越来越响,固执地尖叫着,直到她完全回到这个深夜黑暗的现实。
铃声停止了,黑暗中一片空寂,它的余音退后,回到那些更加黑暗的角落,如猫咪一般,睁着眼,看她。
她抓起话筒,摸索着在键盘上,凭着本能的记忆,胡乱按了8个号码。
“喂,亲爱的,你听我说,创业板它怎么就跌了呢?气死我了!”
一个陌生的经济动物的声音。
她赶紧挂掉,准备再次沉入梦乡。
她掖紧被子,电话铃声突然又惊心动魄地响了。她突然心跳,似有某种预感,拿起话筒,轻轻地问:“喂?”
“我是shyly。”一个腐烂的声音。
她刚要挂掉,shyly急促地叫:“你不要挂,听我说……”
第二十一章佳偶
(我的佳偶在女子中,
好像百合花在荆棘内;
我的良人在男人中,
如同苹果在树林中。
我欢欢喜喜坐在他的荫下,
尝他果子的滋味觉得甘甜……
我指着羚羊或田野里的母鹿
嘱咐你们:
不要惊动
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圣经》:雅歌第二章)
七十八
琼一辈子也忘不了罗滋看见自己时的那种惊喜,仿佛她真是他的荒漠甘泉。
病中男人的衰弱,会比女子更为突出,因为他曾经那么强悍。他的活力似溃堤的河水,很快就流干了,所以,他苍白、瘦削,下巴薄薄的皮肤上,青色胡茬密集。
而且,长久卧床,长时间看病房苍白空洞的墙,也几乎使他的目光空洞起来。
琼轻手轻脚地出现,她不知道他是不是睡了。她伸脖张望的那一刻,他也几乎同时发现了她,他的双眸立刻像春天的湖泊一样明亮,并涌溢出暖潮。随即,湖面澄清,水波盈盈,可爱的女子姗姗来临,映入波心。还是那张光滑洁白的面孔,柔软卷曲的头发。神情有些不安,有些忧虑,睁大了双眼寻找他,目光中似有不尽的询问……
“哦呵——”
他几乎一跃而起,压抑不住自己,发出这样的叫声。
如果是在他的青年时代,他会用热情洋溢的歌唱,来欢迎他的所爱。
他想伸出双臂将她拥进怀里,但眼下他做不到。直到她轻轻伏进他的怀里,他才发出颤抖的问候:“爱人,你总是要在我受伤之后才会出现吗?”
他的声音很低,有些呜咽。
但她听见了。
她以为那是因为他太虚弱的缘故。
她不言语,只是不断地抚摸他的头发、脖颈,像一个母亲所做的那样。他一动不动,愿意承受这份柔情,紧紧地贴着她,缓慢而深长地呼吸,将她的气息一点一点地注入自己的灵魂之中。
她为了看他,轻轻推开他,抓紧了他的手,在床沿坐下来,倾身向前,尽量离他更近些。
她真的像个母亲,而不是情人。原来,真正来自爱人的那种爱,是复合的,她给他的,永远不会是一种,而是很多,就像他所需要的那些药丸,什么是对他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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