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爱你不简单

爱你不简单第4部分阅读

    些数着铜钱过日子的穷老百姓是活该受他们统治、压榨,谁叫他们没本事,祖上不积德嘛!直到碰上一位真正的高手,三两下便给打得鼻青脸肿全身瘀伤,连滚带爬,哭爹喊娘,好比英雄落难;为求明哲保身,马上见风转舵,甘愿跟人家出来见识一下大千世界,像两只伏在主人脚边,对弱者张牙舞爪的忠狗!

    因为受到主人的冷眼和蔑视太多了,所以他们对主人的一举一动处处留神,对自己安危时时留心,有点像狗似的把尾巴藏在两脚间,永远留一手,忠心可矣,卖命免谈。

    所谓的荣华富贵,也得有命享用才行。

    在这方面,他们是不大贪心,甚至有些懒惰,不肯卖力去追求,只愿寿比南山,又能像老鼠一般到处都有得吃,即使检主人吃剩的,也足够饱得打嗝。

    对于乡间生活,可以想见他们很感厌烦。

    “鸟个梧桐镇,果真比鸟肚子还小,只塞得下一群乡巴佬。土蛤模,连一间赌坊、窑子都没有。”胡地实在是累了,没有消遣娱乐不讲,一上午就浪费一个糟老头,还没完没了,有够烦的。

    风像死灭了,一草一叶都动也不动,人的火气蒸腾。

    “咦,等等。”胡天突然道。

    “什么啦?”

    “你自己看。”

    他们正穿过一条漫长的小道,突然看见路边的尽头有一匹.黑色的骏马拴在一棵树上。胡地正感疲累,出现一匹代步工具他喜出望外。

    “阿哥,动了它如何?”

    “这是一匹好马,”胡天走近细看,犹豫道:“这马牵到外地去卖,少说能卖百米两银子,它的主人不可能走远,想必在这附近。”

    “所以我说用劫的嘛!骑上去就是咱们的,鬼才追得到。”

    胡地说完,欢天喜地的解了缰绳,那黑马嘶鸣两声,跑了。

    “喂——回来——”

    两兄弟鼓足脚劲刀直追,都财迷心窍,意图先赚上百两银子好落袋为安,没去想那马儿会投奔何处?自然是回到主人身边。

    附近有一条溪流,在阳光照耀下,好像银河似的闪着光。林地里是这样的寂静,但给一阵阵的阳光照得惴惴不安,不再圆寂无声,马在喝水,一串银铃的笑声,划破了天地的沉默,加上一名年轻人躺在少女的脚边,构成一幅生动的画面。

    胡天、胡地都傻了眼,以为自个儿看花了眼,要不然,这乡下土蛤螟窝哪来的一对金童玉女?

    少女摘了一朵花柄短短的不知名野花,它临水自恋、顾盼生姿,即使失去了根生地,亦不忘在少女的指间轻轻摇摆着它光洁骄人的小花瓣。

    “老天,是仙女哩!”胡地用沉浊的嗓音说。

    “笨蛋!仙女需要骑马吗?不过是个标致的小妞。”

    “你看过这样标致的小妞?”

    “是没看过。”

    胡天不得不承认,这小妞可以卖到更好价钱,比黑马值钱多了。不过,他们偷抢拐骗坏事干尽,就是不曾逼良为娼,说啥也不愿愈况愈下流,干强盗可上流得多,勉强称得上好汉,因此决定把马抢到手,便放人家一马,了不起再搜一搜他们的行囊,顺手牵银,当然,少不得施舍些许碎银渣,给人留条活路。

    总之,这一狼一狈是很讲江湖道义的。

    不管是白道、黑道或绿林道,不管是大魔头还是小无赖,都有些不成文的江湖规矩须遵行,帮有帮规道有道条。

    就不知那一对金童玉女同意不同意?

    这对金童玉女自然是卫紫衣和秦宝宝。吃够了苦药,又塞了一肚子的补品,好不容易养足力气,她可是一日也待不住了,只想往外跑。卫紫衣很乐意带她出来透透气,尤其经过一段担心受怕的日子,他亦极需调剂身心。

    虽然气候并不理想,但能够出来走走,他们已甚为满足,感到青春的沉醉,生命的幸福。何况只要躲开正午的酷热,在溪边、在树荫下,他们几乎什么也不想,紧握着双手,有时说说话,大多时候只是静默的,然而,心灵仿佛脱离了形骸,舒适甜蜜的和大自然合而为一了。

    这时有了闯入者,且用一种骤然的威吓架式靠近,似乎要向他们攻击的样子。

    卫紫衣坐起身来。他穿着一袭普通通的玄色长袍,像个斯斯文文的书生,而他的神情像个游走各州县大客商。

    胡氏兄弟互使一个眼色:看来是头肥羊。

    胡地发言了:“喂,识相的叫那匹黑马跟我们走,就放你们一条生路,要不然,嘿嘿,可是劫财又劫色——唉哟!”

    不知什么东西划过他的脸,左额遗下一道血痕,而他什么也没看清楚。

    “谁——是谁?”他粗哑的怒吼。

    “闭嘴!快走!”

    “搞什么玩意——”

    “少罗嗦,走啦!”

    胡天死推活拉地带走胡地。他可是看清楚了,那只是一片叶子,由那对男女所在的方位射出,他不确定是哪个,但肯定遇到啃不下去的硬货。

    有道“飞花落叶均是杀人利器”,那种人的武功莫测高深到让他们无法想像,从前只当是神话,今日亲眼目睹,好似阎王的魔爪直逼而来。

    唉,不逃行吗?识时务者为俊杰,光拣软的来生吞活剥,保证撑死、醉死、乐死,就是不会被杀死。此乃龟缩大法。

    不一会儿,两人已不见踪影,实乃真俊杰也。

    “真带种!喝口茶的时间都不到便脚底抹油,一点也不好玩。”秦宝宝有一段时间无聊得只能玩自己的手指头,而今正好大显身手,谁知那两个是孬种。“都是大哥不好,把他们给吓跑了。”

    “哪里是我不好,怪那赋子出言不逊,不给点颜色怕要愈说愈不堪了。”那不知死活的东西竟敢要“劫色”,卫紫衣岂会不闻不问。“去瞧瞧那老丈醒了没?也许从他口中说出的遭遇,将使你不再无聊。”

    “大哥不好奇吗?”她两眼水盈盈的朝卫紫衣望过去。

    “真心讲,我希望什么事也没有。”

    “怎么,你不怕无聊吗?”

    “无聊才好,表示那老丈没遭到什么恶运,不需我们插手。”

    宝宝不以为然地耸耸小鼻子。“他若发生什么恶遭遇,也是在我们之前便发生了,不会因我们的出现而抹杀掉。反的,大哥是极有能力的掌权者,那老丈能被大哥所救,或许这是老天赐给他一次扭转恶运的机缘。”

    “你少给我戴高帽子,我身上可没有解毒丹。”

    她嘻嘻一笑。“我的不就是大哥的嘛!”跃身而起,走到树后去探视恰巧被他们救下的老人,也是有缘,宝宝身上还有一瓶解毒丹。

    他的眼神爱慕地追随着她。他如今简直不放心她远离他的视线,因为他发现危机无所不在,黑白无常的鬼扭身影总是不打招呼便出现,他不得不严加防备,他的心并非铜墙铁壁,并非不会心碎。

    而这次的劫难,也使得他抛开礼教的禁铜,两人更加的不拘形式,心里也不再避忌。现在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他俩在一块就够了。

    是以,他喜欢无聊,渴望无聊。

    无聊,表示周遭没发生什么惹人心烦、招人忙乱的事;无聊,表示平时该做的事全做完了,空出一段浮生半日闲的光阴,不正可以多陪陪她,多与她相处吗?尤其像他这样跺一脚而震江湖的大人物,还是多多无聊的好,江湖会太平得多。一旦他不想无聊,则不知又会发生什么使人传诵的大事。

    “只有少男少女最怕无聊,等有一天她领悟‘无聊’也是一种福分时,则表示她年纪不小了,遭遇生活中种种责任、义务的束缚与压迫。”他心潮起伏,眼中的神情十分复杂难解。“如此想来,还是希望她怕无聊的好。”

    “大哥,大哥!”宝宝的呼唤中断了他的思潮。

    他来到她跟前。

    “我探他脉息,脉息已平稳,怎么还不醒来?”

    “他年老力衰,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

    “这可怎么办?”

    他早已想妥应对之策。“前头不远便是守林人的住处,如果没换人,我和沈再山有数面之缘,可将老丈安置他家中静养,补贴他一点银两便成。”

    “这倒使得。”

    卫紫衣把老人抬上马背,由马驮着。秦宝宝戴上遮阳斗笠,很漂亮的款式,前面有一幅白纱挡住刺眼的烈阳。

    她不愿再去想差一点死于蛇毒的不幸,至少暂时不要去触及,所以她很乐意去帮助一个正遭受恶运打击的老人,将心比心,把他从阎王手里抢救回来。

    这是太阳光耀的一天,足以遗照任何一处阴暗的角落。

    卫紫衣以惊愕的眼光凝视着沈怡萍。

    由小孩子的成长,最容易感受到光阴的流逝。

    五年不见,足以使一个小姑娘成长为可以出嫁的大姑娘,即将成为妇人的成熟体态表示她能孕育出健康的下一代,要托人说媒是极容易成功的。令卫紫衣惊愕不已的倒非如此£?而是她的气质变了。记得当年,小怡萍是个见了生人便害羞不说话的村姑,腼腆、朴实,很乖巧的从早忙到晚,挑水、种菜、洒扫做饭、纺纱、制鞋,十二、三岁的年纪已然看出是一朵美丽的小花,封闭的生活环境使她不以自己的美丽为傲,能挑动一担水比水当当的面孔重要得多。

    今日的沈怡萍,像个大小姐,身上穿的不再是花布衫,而是昂贵的丝绸,还涂脂抹粉,用芳香的头油把秀发梳得油亮,当然,她那双嫩白的小手已做不来粗活,只拿得动一香茗£?作张作致的嫌茶叶不够好。

    若非沈再山介绍,卫紫衣简直认不出她来。

    “真是女大十八变。”他只能这么说。

    沈再山有点得意,又有掩不住的感伤。“你觉得她不像是我这个山野村夫的妹妹了,是不是?也难怪,我自己都差点不敢相认。”

    秦宝宝头一回见到沈恰萍,感受不到前后差别,只觉此女的态度未免骄傲,见到客人也不知起身及回避男客。

    “你这妹妹怎么回事?”

    沈再山对着戴面纱的女客人感觉很不自在,虽然看不清楚她的花容月貌,可是他感觉得到她才是出身高贵的千金贵女,不是他妹妹花几年工夫所学的皮毛所能比较。这是下位者面对上位者的根深蒂固的卑怯。

    “恰萍的命太好了。上次卫大爷离开后不久,我有一位堂叔突然回乡来,他从小便跟随掮客到外地做生意,三十多年没回来过,据说发了大财,在城里置下了许多产业,店面连着整条街,富得流油。这次突然返乡,听说他们夫妻仅有的一个女儿突然病逝,伤心得要命,回乡想认养一女陪伴老妻,也是恰萍长得漂亮又有福气,堂叔夫妇一见便喜欢,带她到城里当千金小姐。恰萍这次回来,说是想帮我成亲。”看得出来,土气老实的沈再山还是很高兴妹妹能提高地位。

    “是嘛,长兄不娶,小妹怎敢僭越?”沈恰萍读了几本书,也能咬文嚼字了。“父母早逝,我不帮他谁帮他?那些势利眼的村女,总不会嫌我哥哥穷了吧!爹娘已答应我,让哥哥到城里帮忙生意,当名伙计也比当奴才好。”

    “我不是卖身的奴才。”沈再山有点难堪。

    “也差不了多少。”沈恰萍不屑的撇了撇红唇。“一日劳苦只换来三餐馆饭,即使做死累死,田主教人用草席一床把你捆了去埋,连替你掉眼泪的人都没有。人家还会夸赞房老爷有情有义,而房老爷呢,另外派个人管林地,有你没你并无差别。”

    卫紫衣听了直皱眉,即使她说的全是事实,也不该说出来伤老实人的心。沈恰萍的改变太厉害了,不只外表变得崇尚华美,观念上也变得现实功利。他宁愿她仍是当年那位知足勤劳的村姑,当然,沈治萍绝不愿再回到烧水煮饭夜纺纱的过去。

    他不便多管别人的家务事,事实上,也没有那交情。

    沈再山答应收留那位老人,收下十两银子和宝宝开出来的药单,说等会儿便去抓药,顺便买点鱼肉给老人滋补。

    沈怡萍不悦的噘起嘴。“哥,你怎么这样多事,万一他老命不保,死在咱们家多晦气,你还想不想讨老婆啊?”

    “这……”沈再山犹豫了,有些事不能不忌讳。

    卫紫衣心平气和的说:“两位请放心,那位老丈只是病了,不是绝症,只要按时服药,没有生命的危险。”

    “真的?那就好。”沈再山很单纯的相信了。

    沈怡萍白了她兄长一眼。“万一他死了呢?我看他老得该进棺材了。”

    “恰萍,你怎么这样说话?你难道不相信卫大爷的话?”

    “不打紧。”卫紫衣不生没营养的气。“俗话说,棺材装的是死人不是老人,说不准那老人家比我还长命。这样姑娘可放心?”

    沈怡萍望着他,看到他的眼里有一种讽刺的精光,不由暗中生出征服他的欲望。他凭什么以那种目光看人呢?她不再是怯生生、一无所有的村姑,她从头到脚整个儿变了,变得高贵、华丽、富裕,她的地位已高过田主房老爷,她相信也是高过卫紫衣的,他不过是一个四处谋生的商人罢了!他的养父人人尊他为“沈大老”,她看惯了他颐指气使的威风£?也学了不少,再也不要忍受一点儿闲气。

    可是,不如怎地,他那一派成风凛凛的模样又不像出于矫揉做作,既自得自重又温文有礼,他打哪儿来的自信?沈怡萍觉得疑惑,也有一点激赏——只有一点点,她必须确定他是深藏不露,还是如他那件长袍一样普通。养父不会允许她喜欢一个没身分的人。

    她抛出一个媚眼。“我哥这屋子不过三间房,我用了一间,婢女用一间,再加上我哥,哪里还能安置人?”

    沈再山插言道:“他可以睡我的,我睡地下。”他急着想赚几两银子好作聘金,再加上多年积下的,不想连讨老婆都靠妹妹,那会使他更加没有说话的地位。

    有十两银子不怕讨不到老婆,若有二十两,还可以挑一个略有姿色的。

    沈怡萍低声骂道:“好没出息的哥,丢我的睑嘛!”一扭身,回房里去了,传来她呼叫的声音:“画眉、喜雀,还不过来!”就见两名小丫头由一帘后快步而出,几乎用跑的跑进小姐房里,那是唯一有木门的一间房。

    沈再山苦笑。“过惯了好日子,人也娇了。”

    卫紫衣笑道:“那也不错啊!若能一辈子娇生惯养、呼奴使婢,可是难得的福分,难怪她要看轻自己出生的地方,跟她目前的身分太不相配。”

    “我知道,我知道,我也希望她一辈子都能过舒服日子,胜过我窝在这里,每天劳动四肢才有饭吃。”

    “看样子,你不打算到城里去?”

    “我能做什么?写字、算帐、招呼客人?我没一样伶俐的?这里才是我的根,我的故乡,无生蹲家窝的料,何苦学老鹰四处飞?”

    卫紫衣的面庞浮起淡淡的笑容。

    “听你这么说,可想见你比令妹高明得多。”

    “不,不,是我自知没那个命,不想怡萍被一门穷亲戚拖累。她嘴里不说,我心里很明白她也难做人。她如今人在高处,嫉妒她的人也多了,又是人家的养女,不是亲生的,更想争一口气。把我带进城,不是让城里的人知道她原来出身不好吗?只要她过得好,我也对得起死去的父母,这已足够啦!”沈再山洒脱的说。

    这是真的,离开根生的故土和熟悉的生活步调,不是那么轻易使能下决定心。没有冒险精神的人,还是老死故乡的好。

    他突然拍了一下脑袋。“哎呀,我多粗心,忘了给两位倒杯水润润喉。”

    “你别忙,我们马上要走。”卫紫衣客气的说。

    “啊,对,房老爷正等着你吧!上次他打猎经过这儿,说你派人送信给他,他很开心呢.想亲自去接你们,只是你派去的人给挡掉了,他怨你过分客气。”

    “那是马泰,他不过遵照我的嘱咐。我等行程不定,不愿劳累房兄白跑一趟。”

    沈再山明白了,不敢留客。

    卫紫衣向他告辞,携同宝宝跃上马背,朝梧桐镇而去。

    “人生命运的转变有时真是难料。”他以低沉的语调说。

    “大哥是说沈恰萍吗?”

    “可不是。虽说女大十八变,但她也变得太厉害了”

    “我以前没见过她,只感觉他们兄妹不甚搭调。”

    ‘你只是看看他们所住的那间茅房,就可以想见沈怡萍过去淳朴土气的模样.再比较今日的她,差别之大,不可谓不惊人。”

    “大哥干嘛老是提她.因为她是美人吗?”王宝直觉地反问。

    “又是胡说八道!”卫紫衣立刻辩驳。

    “可是你明明一直在谈她嘛!”她近乎稚气的说。

    他大笑了起来。

    “你是要我对每个女人都抱着眼不见为净的态度吗?”

    她听出了他挪揄的口吻。立刻解释说:”你别取笑我。身为小妹的我,不过想提醒大哥.就算你不亮出你的身分地位,光凭你俊逸的面孔、英姿飒爽的精神、温文儒雅的态度£?很容易迷倒一票闺中少女和寂寞少妇;要是你再多假以颜色,语出关怀,人家就要以为你已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作不二之臣”

    他哈哈大笑,笑得直向后仰,好像真有那么好笑似的。

    “承教,承教。”

    “不敢当。前车之鉴太多太多,小妹不得不提醒你。”

    他抑止了笑声,眨了眨眼,揶揄道:

    “得了。你这得了便宜又卖乖的小姐子,安静不了半刻钟又来翻倒醋坛子。”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如银铃灌耳,似珠落玉盘。

    “一个沈怡萍还不值得我吃醋,若硬要指派我这点罪名,倒显得大哥品味低落,对自个儿没信心了。况且,我凭什么捻酸吃醋呢?我不过是你的义妹。”

    这话倒提醒卫紫衣,他该如何向房明德介绍秦宝宝,只是义妹吗?那未免太亲昵了。“金龙社”上下均对他和秦宝宝的关系心照不宣,他从来不需解释什么,也容不得有人多嘴。但对于乡绅房明镜,只怕不易心领神会,吃他直来直往的一问,该如何回答?

    卫紫衣沉默不语。

    两人之间安静了一阵子,才听他沙嘎着嗓子说:

    “说你是我小妹,恐怕没人相信。这样吧,说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正预备带你回家乡成亲去!宝宝,你可同意?”

    她没有作声,他忍不住扳过她的面孔,掀开她的面纱,但见一抹红霞在她脸上升起,灼灼的眼眸中流露着奇异的光辉,好像难以相信她所听到的。

    “怎么样呢?”他迷醉于她那张令人忘忧的小脸。

    黑马仿佛也懂得主人的心思,安静的在乡间小路仁立。

    “为什么不说话?”

    “你能肯定……你真的…想成亲?”少女的心惴惴不安。

    “过去,确实想都没想过要娶妻,或许应该说,一直没遇上令我心动莫名、害怕会失去她而非娶之过门不可的女孩。直到遇上了你!”他把她搂进怀里,轻轻抚摸她的秀发,他的气息近得就在她耳际。

    “有你在我身边,让我头一次尝到为女人提心吊胆、担惊受怕的滋味,我懂得了什么叫欢喜莫名,什么是锥心人骨的伤悲,然后我终于明白,我已经爱你爱了一辈子,好像我命中注定就该爱你。我的小人儿,你可爱我?”

    啊,她从来没经验过这种全身都感到马蚤动的震撼,她就像一把琴,轻轻被他拨动出如痴如醉的乐音,然后娇羞地把脸儿埋进他怀里,斗笠掉了也不自知。

    我已经爱你爱了一辈子!这是他内心深处的誓言,天上的流云听见了,地上的凤仙花也笑了,大自然是最干净不伪的媒证。

    她悄悄的说:“我早已下决心要一辈子和大哥生死不离。”

    他低下头去注视着那张昂起的小脸,她浑然不知自己此刻着来有多美,粉颊上透着红晕,圆睁的杏眼盈满了喜悦的光彩,樱桃小嘴又软又甜,还微启抖颤着;他愣愣地看了她好久好久,然后漫漫的,非常慢的,他的唇吻上了她的。

    两颗心骤然相触相亲,立刻进出生命的火花,一股微妙的热流使两颗心交融在一起,那是一种狂喜的感受,不可捉摸,亦难以形容。

    两人沉醉在幸福里,除了彼此的音容笑貌,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他们被一种细腻的柔情缠绕着,只觉得心旌摇荡,只愿在柔情蜜意的情境中沉醉着,只感受到对方的呼吸。

    “宝宝,宝宝!”他的声音低沉,纯然发自内心深处。“天知道我差一点失去你,那是一段我有生以来最感到痛苦、无助的时光,如今想来仍教我不寒而票。那时,我不断向上苍祷告,拿我的寿命和你均分吧,不求同生但求同死!只要你能逃脱死劫,要我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心甘情愿,我已经不能没有你,我要霸住你这一生!你会害怕吗?我是下定决心不再放开你,我要爱你一辈子,也要你爱我一辈子。”他的眸光诚恳而温柔,真挚而热á摇£

    “宝宝,我的小人儿,你可同意?”

    她拍了一口气,一下子倒向他怀里。“都被你说完了,我还说什么呢?我同意!我同意——这样一来,其他的女妖精就不能抢击大哥的心了.多好啊!”她幸福的语无伦次,用手臂紧紧的环抱住他的腰,只觉得无边无际的幸福像长江上的波涛般包围着她,淹没着她,眼眶也潮湿了。

    卫紫衣怔了怔,刹那间仿佛坠入万里迷雾,怎么着说着又扯上什么女妖精?然后,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又吃起干醋来了?真是个多心的小东西。”

    就这样,他们以天地为媒、万物为证,订下了终身大事。

    “这真是可爱的一天,凤仙花开着醉蝶迎蜂的艳采,野地石竹是那么的五彩缤纷,有些还镶着雪白的花边。这种明艳的色彩,是夏季才有的颜色。且看,石榴花喷火似的盛开着,花枝招展的野蔷薇更是生命的突跃。

    爱在他乡的夏日里绽放着,比之夏花更是艳夺明霞,使人心魂俱醉。

    “真想永远留住这一刻。”

    两颗心默默地交流,心有灵犀一点通。

    梧桐镇已在眼前,他们却留恋这块清静的寸土。

    他捡起她的面纱斗笠,再一次凝视她美丽可爱的脸庞,眼里漾满着爱恋,最后,为她把斗笠戴好,让白纱遮住她教人无法抗拒的美丽。

    “别再那样看我,那会使我一步也走不开了。”

    此时无声胜有声,再也不必多说什么了。

    爱,贵在真心,不需叨叨絮絮。他重新上马,双腿一夹马腹,达达的马蹄声敲醒了两颗痴心。前程命运未卜。

    第五章

    梧桐镇是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小镇,说实在的,只是个规模较大、南北货较齐全的农村罢了。它平静宁和,只有一条呈十字型的店面街道,包括世代行医的药铺、布庄、油坊、南北货、打铁铺、卖猪肉的等等十来间做小本买卖的商家,其他的大都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和地主。生活在这里不比城市那样繁华,但一般好人家的妇人和姑娘们很感满足,因为每月有货郎会来上两次,她们需要的针线市尺、胭脂花粉、桂花头油、零碎花布、妇人的包头巾、姑娘的木梳和头花,还有纺纱用的车辫车蕊等物是应有尽有。

    人生所求的不过是顺心如意嘛,这对于野心不大的村民而言已是足够,虽说,两肩挑的担子未免重些,纺纱织布使两手都生出厚茧,不过大伙儿全是这么过的,便觉得这点劳苦不算什么,反而要羡慕谁家纺的纱密实,谁家级的布漂亮。

    常言道:男勤耕,女勤织,足衣又足食。

    不过,近日里风气有些改变.家有漂亮闺女的都会发现,自家的女儿姊妹们近来懒于纺纱,反倒浪费光阴在新衣上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呀蝴蝶的,连鞋子缝上两个花球,那货郎带来的绣线一次卖个精光,倒便宜他赚得笑呵呵。

    奇怪那些平日治家严谨的爹娘们,任由闺女荒废正业,对她们突然花枝招展的举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如为何?

    原来,梧桐镇上出了件大喜事,镇上唯一的私塾先生李秀才的独养儿子李纯孝,今年大比中了进士,真个是:

    一举登科日,双亲未老时。

    锦衣归故里,端的是男儿。

    李老秀才一生抑郁不得志,今朝总算吐气扬眉:看吧!老夫能教出一位名满京师的进士公,可见老夫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是那群不长眼的主考官不识货,非但误了老夫一生,也使朝廷损失一位有用之才。

    李纯孝回乡省亲,这是轰动小镇方圆百里的一桩大喜事,当他的官轿出现在镇上,真个户户皆空,人人争看李家郎。

    后来也不知从哪里传出话来,说李纯孝将迎娶故乡的良家子为夫人,传到后来,说他要娶一个最美的梧桐镇之花。是以,未婚的闺女们莫不春心大动,开始注重打扮,心想一朝飞上枝头作凤凰,也算是郎才女貌的天作之合。

    当卫紫衣和秦宝宝顶着夕阳余晖踏进梧桐镇,看到出门买把青菜、买块猪肉的姑娘们均打扮得十分整齐,连卖豆干豆腐的林家粗鲁妹妹都突然细声细气起来,总之,整个小镇浮现一股马蚤动的气氛。

    “有点怪,不大对劲。”卫紫衣嗅出那股不寻常的气氛。

    “怎么啦?”她倒没去注意,事实上,她全副心思因为塞了满满的爱,感觉有点慵懒,再加上长途骑马,更是困倦不已。

    “没什么,大概有什么喜事吧!”他不再多想,听到宝宝那没气力的声音,心疼的说:“你累了吧,应当让你坐马车才对。”

    “不要,我要和大哥在一起。”

    “任性的孩子,所以你要吃点苦头了。”

    宝宝轻声一笑。“我吃苦头,大哥的心又要疼了,扯平!”

    “我但愿能保你一生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那恐怕要遭天妒呢!”宝宝抬起自己的右手,看向手腕处,被蛇咬过的痕迹清晰可见,耸了耸小鼻子,说道:“破相了,也好。”

    “宝贝,别难过。等回家后,大哥找来最高明的金匠,为你打造一对金手镯、一对银手镯、上头还要镶些宝石、翠玉或珍珠.让你套在手腕处.正好可遮住伤疤。”

    “有长袖遮掩,其实也瞧不见。”

    “但你心里总是想着它,你以为我没注意到吗?你伸手去拿筷子,眼睛也看向那里,怕它从袖子里显露出来。”

    “我真是这样?”她自己倒没发觉。

    “宝宝,我很高兴呢,这表示你已下意识的认定自己是女孩子,晓得爱漂亮了。”卫紫衣双眼的看着她,笑嘻嘻的。

    “你取笑我?好没道理。”她嗔道:“我若不是女孩子,能当大哥的未婚妻吗?除非你有断袖之癖。”

    “胡说八道,小心我打你屁股。”

    宝宝吐了吐小舌头,可惜她坐在前头,又有面纱覆掩,他没瞧见。

    到了房明镜所居的任院,正是夕阳西下,把每个人的影子拉得长长,晕黄的余晖使他们的发、他们的衣都染上一道金色光芒,晶晶亮亮的流波令人怦然心动。

    “大爷和小姐来了。”马泰和小棒头欢然迎接他们到来。

    房明镜胖胖的身影很快出现在大门前,首先映入他眼帘便是一幅生动的图画,驾驭着神驹的金童玉女是那样的美丽,存心教人难忘,久久闪烁在记忆里。

    “房兄!”卫紫衣跃下马背,握住他胖胖的双手。“几年不见,你看起来红光满面,更加健旺,想必家居生活如意。”

    “托福!托福!”房明镜把惊讶的神色明摆在脸上。“我五年前见到你是这么年轻,五年后的今日再见到你竟然没有丝毫改变,卫兄弟,你是怎么办到的?”

    “我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来,我为你介绍———”他返身将宝宝扶下马背,眼底浮起一丝笑意。“宝宝,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过,对我有救命之恩的房明镜房兄。”

    “房大爷。”宝宝微微行礼。

    “房兄,她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姓秦。”

    房明镜喜形于色。“原来是秦姑娘。你能与卫兄弟结亲,真是太好了。”

    最感惊喜的莫过于马泰和小棒头,很快的互看了一眼:大当家与小姐终于大事底定了!他们的眼睛在笑,嘴巴都笑咧开来。

    房明镜领着客人走过宽敞的晒谷场,一面对身旁的卫紫衣埋怨:“你好多年不来梧桐镇,怎么人还没到,就先遣家人送了许多礼物给我,你太客气、太见外了!”

    “房兄此言有误,些许薄礼是送给两位嫂子和贤侄。”

    “即使如此,也太贵重了。”

    卫紫衣又说了好些话,使房明镜觉得不收礼反倒失礼了。

    原来,卫紫衣心里很明白,房家在本地虽是富户,但乡下人节俭成性,日常煮茶多用点油都舍不得,以杂粮为主食,除了老人和坐月子的妇人才有特权多吃些滋养食物,遇到贵客光临,顶多宰只鸡或煎一尾活鱼,了不起捉几只野味回来烧烤,总之,以不奢侈浪费为人生宗旨。卫紫衣晓得这是他们的天性,即使真有心煮一桌山珍海味来待客,你替他把材料买齐全了,他家的老厨娘依然煮不出来,是真的不会。

    卫紫衣从不为难朋友,他可以用两个窝窝头填饱肚子,但宝宝不行,她身子骨差,药补不如食补,于是,他先遣马泰和小律头备下干货。烧腊、火腿、茶叶、十全大补药材等等,另外准备几件适合妇人和小孩子用的布料,当作宝宝送的见面礼。

    卫紫衣和房明镜到前厅喝茶话旧,饭要等天落黑了才开出来。小棒头晓得宝宝困倦,乘机引领她到已预备好的客房,洗了脸,喝口茶,换件宽松的衣物,躺下来休息,很快她就睡着了,睡了将近一个时辰,等醒来时,看到小棒头和小萱正在为她准备洗澡水,并从衣箱中取出她换洗的衣物。

    外头已然一片沉黑,今晚的星月均黯淡无光,但卧房里已点上两根蜡烛,洗澡用的水,也洒了几滴江南来的香油。

    治毕,宝宝感到通体舒畅,仿佛又活了过来。

    小棒头为她梳头,鼓着勇气询问她:“小姐,你行行好.告诉我吧,你什么时候和魁首订了亲?我们都蒙在鼓里。”

    “就要踏进梧桐镇之前!”宝宝轻描淡写的说。

    “怎么……怎么……这样突然?”

    “大哥说乡下民风守旧,一对年轻男女,既不是兄妹,又没个名分,只怕招人议论,麻烦得很,干脆说订亲了吧!”

    “就这么简单?”小棒头困惑的说。

    宝宝颔首。“是这么简单。”至于两人剖心缠绵,千言信誓,万句盟约,依然回荡于心,却是不便与人诉说。

    小棒头总感觉好像短少了什么,不过她那颗老实简单的脑袋无法想得太深远,半晌,才又悄悄偷闲一句:“这样子,到底算数不算数?”

    宝宝笑了笑。“‘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没听过?”

    她这么说,小棒头便放心了,全心全意的代主子高兴。至于中间少了仪式或少点什么,她不以为那很重要,只要大当家珍爱她的宝小姐,便算十全十美啦!

    姑娘家坐在铜镜前的工夫硬是比男子多些,好在宝宝天生丽质,正当妙龄,不须涂脂抹粉,用不了太多时间便理齐云鬓,不过也饿得前心贴后背了。

    “我看小姐睡得那么甜,真的是倦了,去回禀魁首,魁首叫我们别吵你,等你醒来饿了再吃。”小棒头报流水帐似的道。“因为要照常熬参汤、炖补品,依礼我到厨房去知会一声这家的老厨娘。顺道瞄一瞄今晚的菜色,还算过得去,魁首命我们先来送礼可没白送。不过,小姐若吃不惯此地的口味,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