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冲来,看看到了攻击范围,猛的跃上半空,从上而下的向两个人斜劈过去!
一股邪风威力凶猛的向著两个人卷去,兰若云赶紧双手放出一片紫气向著刀气推过去──“轰”的一声,那人从半空中被击落,大刀前伸,身体却不受控制的向後退去。
兰若云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手腕发麻,而离人倾则把身体放成风筝向空中跌去,体验了一回当“飞人”的感觉之後,重重的摔在黄沙上,痛得他一个劲儿的翻滚。
“桀桀桀~~~!”冷森森阴惨惨的笑容让兰若云心里一寒,而那柄大砍刀又已经在头上三尺处砍了下来。
兰若云不再和他硬拼,长剑绕了个剑花把他大刀粘住,自己收刀向旁边退去。
“叮叮当当~~~!”一阵清脆的铁剑撞击砍刀的声音在大漠上回响。
而那被狼克称作“鹰”的怪人,不但内功深厚,武功招式更是精绝,竟然把战场上使用的长武器耍得变幻莫测,灵活异常。
一红一白两条身影在大漠上缠斗起来,离人倾和黑衣人们看得目眩神迷。
“他怎麽变得这麽强大,连鹰先生都只能和他拼个平手!?”狼克喃喃的说道,他向离人倾招了招手。
离人倾吓了一跳,抽出短刀戒备──现在可打不过他们。
“过来,我不会杀你!”狼克说道,“这次任务是鹰先生的,我们不会再插手,这是杀手的原则!”
想了一想,离人倾走过去,坐在他们身边,疑惑而有点胆突的看著狼克。
“他不是被鬼附身吗?”狼克指著兰若云问道。
离人倾摇头。
“好小子,一直深藏不露,肯定是来刺探杀手营秘密的间谍!”狼克自以为是的推论。
离人倾浑身一颤,知道“间谍”这个名声一成,杀手集团肯定追到天边也不会放过他们的,赶紧辩解:“不是不是,您老误会了,他只是机缘巧合,呵呵,巧合而已!”
狼克不信任的看著离人倾:“杀手是不说谎的!”
离人倾心里骂著:“老子才不想做杀手呢,还不是你逼的!”脸上却做了个坚决的表情,任何人看了这副表情都会对他的话确信不疑的。
狼克冷笑一声,忽然紧张得站了起来──场中兰若云大发神威,正把鹰先生逼得後退连连。
紫气大盛,兰若云的身影瞬间消失在紫气里,一股紫风从那团紫气里分散出去,向著鹰先生暴卷过去,将他裹住猛地抛上半空。
“桀桀桀~~!”怪人忽然在半空中使出了个怪异的身法,似滑行般飘落地面。
“轰呢波罗!”怪叫一声,举起大砍刀,激射起一股!气,向著沙漠砍了下去,一道黑色的怒光带著黄沙在地面上向兰若云涌了过去。
兰若云忽觉得心里一阵烦躁,类似於少年时初见到谷中怪兽的感觉。
知道这是怪人的绝招,不敢轻视。
双手交接,把全身紫气尽可能多的聚在双手,凝结凝结……渐渐成了一个结实的如有实质的紫色波气球体,运足劲力向著那道地面黑光抛去──“轰隆~~!”
巨大的响声震撼著大沙漠,围观众人耳鼓一痛,声息全无,片刻才从失听中重新新获得声音。而被劲力碰撞激起的黄沙几乎将众人掩埋。
黄沙散尽,兰若云意气风发的站在战场上,脚旁边赫然现出一个三丈长宽一人多深的大坑,而那个红衣怪人鹰先生却影踪全无。
“任务失败,全体撤退!”狼克跨上马,下达命令,回头看了一眼兰若云,“我是一个杀手,你虽不杀我,但我却不会放过你,从此後杀手集团将天涯海角的追杀你,好自为之吧!”
一队黑衣人绝尘而去。
“为什麽不把他们解决掉?”离人倾挥手做了个“斩”的姿势。
“我总感觉狼克在特意维护我!”兰若云喃喃的说道。
“别自作多情了,你没听他说不会放过你吗?”
“算了吧,毕竟他教给我们很多东西,也算是我们的老师了!”
“你总是心太软,早晚会吃亏!”离人倾嘟囔著,忽然惊奇道,“咦,那个怪人跑哪儿去了?”
“笨蛋,当然是被本高手打跑了,否则狼克他们怎麽会後撤!”笑了笑,捂住胸口,一丝血迹出现在嘴角……
“你~~?”离人倾大惊。
“好霸道的刀气,他绝对不是人类!”看著离人倾关注的目光,拍了他肩膀一下,“走吧,没事,只是被震了一下!”忽然面现痛苦之色:“呜呜……不小心咬到舌头了──!”
离人倾:“……”
※※※
从来没想到马忒地能喝水,两人由於携带清水不足,在懒惰於饥渴之间选择了懒惰,把水都饮马了,结果两人虽然能骑马,但嗓子已经渴得冒烟了。
还好只有一天,终於到了灵光城,不顾一切的寻找水源。
於是,灵光城的居民看到两个青年为了争一口水井谁先来喝水而大打出手,最後一起渴的晕了过去……
两人走在灵光城的大街上,先前因为找水而没有注意这个城市的异常,现在看看,发现往日那种各个种族和平共处熙来攘往的繁华局面不见了,更没有商旅和小贩在那里讨价还价的做贸易。
许多人背著包袱匆匆的往城外赶著,更有许多居民院落是铜锁守门。
两人对看了一眼,都感觉事不寻常。兰若云忽然想到堂潇,三年来不知这小丫头怎麽样了,还真挺想念她的,他决定去“剑气道门”看一看。
人去楼空。
兰若云呆呆的站在空旷的“剑气道门”的演武场上,一股不祥的预兆拢上心头:萧秦一向被人们称作灵光城的守护者,现在连他都离开了?
“抓一个人来问问不就行了!”离人倾提醒道。
“那你还不快去抓~~!?”兰若云气苦道。
离人倾“哼”了一声,转身出去,兰若云跟上,看见一个长吁短叹的人类文士,知道这类人一天就喜欢向陌生人畅谈高论、慨叹时世、诉说失意……
一问果然:
“两位还不知道吗?哎,完了,完了~~完了!两百年的和平完了,繁荣昌盛的灵光城完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想我等大好男儿,身怀大志,生於乱世,自应投笔从戎,报效国家,学那一代战神格丽丝。兰争战沙场,虽死也荣。正所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於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而究竟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而什麽又是死亡呢?什麽又是──?”
“究竟什麽完了?”离人倾打断他关於哲学的思考,离人倾狠狠的搓著拳头。
“聪明如两位者自然明白,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窝窝里还能飞出金凤凰呢!别看著灵光城虽小,总有一日会因为我等三人而名扬世界,我看两位孔武有力仪表堂堂,而兄又长服“乌鸡肾仁宝”,近日来尿频次数已有减轻大见好转,全身也充满了力量,睡觉也踏实了,吃饭也香了……“
“我问你,究竟发生了什麽事情──!”兰若云闭著眼睛怒道,离人倾已经咬牙切齿的举起了拳头。
“两位果然是性情中人,喜怒於色,此等性格用之於战场必将威慑敌胆、旗开得胜,有鉴於此,更加大了我和两位结纳的决心。灵光城东有一桃园,不如我等三人於桃园中设一祭台,焚香点烛,对天叩头结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愿同年同月死。说到那个桃园呢,啊,今日春光灿烂,微风和煦,万里无云。而桃花园的桃花开了吗?那如桃花般的姑娘又在哪里?斯人已去,怎不愁煞我等,相思断肠啊……!”
“!~~!”
“我已忍无可忍了”,离人倾上去一拳将文士打倒,兰若云也跳了过来,一顿拳打脚踢。
“说,到底发生什麽事了?”两人一起咆哮道。
“神族,神族要接管灵光城,进攻裸兰大陆,#¥#◎%!”
☆☆☆
灵光城外,三叉路口。
“兄弟,人生中为什麽总有这麽多的不如意呢?为什麽就不能让我们快乐的生活呢!”离人倾沈重的说道。
“快乐,很快就过去的乐趣,短暂的,虽永驻於心间,却无法减少人生中一丝一毫的痛苦,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我们才能发出会心的一笑──快乐不是让我们去体验的,而是去让我们回忆的!”兰若云惆怅的望著远方,感慨万千。
“我现在忽然觉得永远留在大漠里也是一种幸福,在夕阳的黄沙下,我们兄弟舞剑弄影,把酒言欢,不也很惬意吗?”
“可是我们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还有许多人在想念著我们──你能忘记自己的仇恨吗?你能放弃那个你喜欢的姑娘吗?人生总是这样无奈,我们不是在为自己活著,我们孤独,同时,我们放纵,总是因为我们无法主宰自己的人生!”
“在杀手营里的时候,我们忘记了自己的种族,直到刚才那个疯颠颠的人类文士让我猛的惊醒,他的豪言壮语都是为人类而说呀,如果他是一个神族,肯定会说出另一番话来!”
“我没有选择!”
“我也没有选择!”
“神族侵略我的国家,我只能奋起抗争!”
“我要想报仇,也必须要积累战功获得高位,而且,我的家族必须有人来振兴,我不能让那些卑鄙小人一直猖狂下去!”
“在杀手营里,我就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狼克教给我们的──适者生存!普遍到整个国家,神族要消灭人族,也是这条规则的运用。而你,作为神族的一员,为神族尽力,我不会怪你!”
“为什麽要有种族之分呢,全世界的人和平生活在一起不好吗?”离人倾向往的说道。
“就因为有国家利益的存在。人民是国家吗?只有统治者才是国家,统治者的一个念头就可以导致战争的发生和中止!我就不相信你们所有的神族百姓和军队都喜欢打仗?!如果你能参与到国家之中,有可能的话,我希望你能给人类一个和平的环境!”
“我会的,如果有一天,你带领著军队打到了望天城下,我也希望你能放神族一马!”
“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我也不会放过你!”
“……”
“……”
“哈哈哈~~!“两人同时大笑起来。
“我们永远都是兄弟,我不会让你死!”拥抱在一起,两人的眼圈都红了,紧紧的把手握在一起,同时这样重复著他们的诺言。
就为了这一个诺言,日後,他们所要经受的考验,难度何止千倍百倍呀!而他们永远没有忘记──他们是兄弟,他们会为对方而牺牲自己!而今天,身为不同种族的两个朋友,却不得不各自为自己的国家尽一番力,毕竟,哪一天依然有“国家”这个名词的存在,就依然会有“国民”身处其中而无法自拔。
历史的经验,生命的苍白。
离人倾转头跨马而去,大陆上的风尘扬起一条灰色的烟雾,将他愈见远去的身影遮住!
“珍重,兄弟!”
兰若云挥舞著手,久久不愿离去,他知道此刻的离人倾一定眼角湿润,而他自己,也想找个地方哭泣一次。
分手──是否还有重逢的那一天?
“一定会有的──!”他喃喃的说道。
第十九章裸兰,我回来了
“吭~~邦~~嗯噅~~!”
一辆马车倒在路旁,发出一系列的怪声:车辕折断声,车轮陷地声和马匹悲嘶声!
“这是谁干的?真是缺德啊!我~~◎#¥!※¥#!”
一个老头愤怒的看著路中间那一个深深的大坑,叉腰大骂。
“爷爷,别生那麽大的气,伤身的!”一个身形尚幼的小姑娘过去拉著老头的胳膊。其实她是看路上好多人都在对他们爷俩行注目礼,感到不好意思。
可是老头看著折断了腿的马,知道这辆车是没法移动了,而且:“黑子,你怎麽样啊?噢黑子,你跟了我几十年,没享过什麽福,却遭受这无妄之灾,我是没法活了,噢哦~~我可怜的黑子!”
老头抱著那头其实说黑不黑、灰不啦叽的笨马大哭起来。急得小姑念一个劲儿的蹦来蹦去,不知道该怎麽办才好。
这老头也有六十多岁了,放声悲哭之下,立时招来了很多看热闹的人,毕竟这麽大年龄的人哭起来也是蛮有特点的。
“哎,老爷子,我看你这匹马是废了,不如卖给我,杀了卖给路人,还不至於浪费!”一个屠夫挥舞著屠刀说,他在那面开了个肉摊子,为过往的行人提供蛋白质和脂肪的补充。
“是啊,是啊,爷爷,赶紧把马卖了给他吧!”小姑娘觉得赶紧脱离众人的目光才好,她都害羞得想跳进那个大坑里了。
“我不卖黑子,黑子在我在,黑子亡我也亡。没有黑子,这辆车可怎麽拉啊!”老头哭声不断,却,像是在唱一种奇怪的戏。
“我在前面拉,您老给後面推,反正都是干货,也不重!”小姑娘认真的说,人群里一阵小,她那矮小的身材让人实在无法和那一大车的货物联系上。
“你又逗我开心,不干,反正我死也要和黑子在一起……!”老头不依不饶。
“你把你那匹马卖了,我这匹给你!”兰若云啼笑皆非的看著哭泣的老头说道,其实他是佩服小姑娘的胆气,可怜老头的爱护动物的环保意识,不由得使他想起自己的独角兽来。
那哭声在天上拐了个弯,猛的掉了下来,老头转过身,看见一匹马就在自己眼前:“你,你是说,把这匹高大英俊气色非凡的马送给我?”老头止住哭声,抹著鼻涕望著兰若云问道。
“不错,不过你得现在,立刻,马上把你这匹黑子卖了,带著它怎麽上路啊!”兰若云是想坐他的马车,但是拉著匹伤马那就没法走了。
“屠夫,过来把黑子拉走,卖给你了,五个金币,少一个都不卖!”老头立刻把黑子卖了,使兰若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村委戏班子的业余演员”了!
人群散去,修好了车辕的马车很快上路了,老头摸著这匹曾经跟著狼克走遍天涯海角的大马的屁股,口水不停的流了下来,早忘了十分锺前还为黑子哭得要死要活呢!
兰若云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听见,最後还是那小姑娘告诉他:“他们是灵光城杜姓人氏,眼看战争爆发,准备迁到裸兰城去。带了一车的山药,准备在裸兰城里卖了之後,用所得的钱加上以前积攒的一些,也能安家落户了。小门小户,也没什麽奢求。
兰若云再问她父母时,杜小妹鼻头一酸,掉了个眼泪疙瘩。原来两年前,贩卖山药的杜氏夫妇遇到强盗,货被抢了,连命也丢了──这一老一少真的是相依为命了。怪不得为了一匹马老头会哭得那麽伤心,没有这匹马,他们什麽也做不了!
杜老爹终於把目光转到兰若云身上了,开始用笨拙的赞扬话夸奖兰若云:您先生肯定生了十个大胖儿子了!
兰若云脸孔一阵泛红:我还没有孩子。
杜老爹:您一定有个漂亮的小媳妇。
兰若云脸上开始发热:我,我还没成家!
杜老爹讪讪的笑了一下:你老有这麽神俊的马匹,肯定是个富贵的大老爷。
兰若云空著双手耸耸肩:我刚从大漠回来,实话跟您说,除了这匹马我身无分文。
杜老爹有些失望,惊讶道:哎哟,那您怎麽吃饭啊!
兰若云:……
杜小妹不满意的看了爷爷一眼:瞧您说的,我们吃什麽只要大恩人不嫌弃就一起吃呗!
杜老爹失笑道:那有什麽问题,这匹马够吃十年了!
兰若云窘笑道:我家就在裸兰城里,回去我就拿钱还你们,还有,别叫我大恩人,我叫兰若云。
杜老爹豪气的说道:您看,还什麽呀,几顿饭能花几个钱儿?不过,府上缺管家吗?
杜小妹窘得满脸通红,她感激兰若云以马相赠,很尊敬他,偏偏自己的爷爷老是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她不好意思的看了兰若云一眼,兰若云笑了笑,示意无防。
狼克这匹马真是神俊异常,在大漠里奔跑如飞,拉起马车来虽不习惯,却也将其他马车远远的甩在後面。
杜老爹这一路简直合不上嘴了,高兴得就差亲兰若云一口了。
他还喜欢飙车,而狼克的马也为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每超过一辆马车他就像年轻人一样站起来,冲著对方吹口哨、做鬼脸。
杜小妹这一路也不好过,因为爷爷的兴奋她往往羞个大红脸,刚刚红潮褪尽,杜老爹又超过一辆马车,於是杜小妹的脸又红了。因此,这一路上她的脸几乎就那麽红著过来了,连兰若云都有点於心不忍。
忽然想起,三年前自己离开的时候,清影秀也就是这个年纪,不过那个野蛮的丫头可不太会脸红,她就会举著一条火焰来把自己的屁股烧红,想到这里,他轻轻的笑了。
杜小妹看著兰若云的笑容,心里禁不住想到:“兰大哥笑起来更好看了!”没来由的脸上又是一红,不过这次杜老爹可没超车。
由於他们的马车较其他马车为快,而杜老爹又喜欢飙车,所以本应该走四五天的路程他们三天就到了,从黄湖壁垒涌进来的难民很多,大多是拖家带口赶著马车的。愈接近裸兰城路上愈拥挤,杜老爹因此而无法再发飙,怨声载道的抱怨裸兰市不注重市政建设,道路修的也忒窄了。
慢慢的兰若云发现了很多携刀带枪的江湖人士,当然都是人类,黄湖壁垒那里盘查的很严,生怕混进j细来。这些人一个个热血上涌,大步挺胸的在道路上走著,别人让坐车也不坐。其实是在卖弄著自己的爱国之心──看看,我可是为了人类解放运动而特意赶回来的,看我这一身肌肉,结实吧!清纯美女,觉悟吧,快来献花──清纯美女马上跑了!
兰若云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裸兰城的城门近在眼前!
裸兰啊,我的故乡,梦里多少次为你而哭醒啊!在那一望无际只有黄沙的大漠里,我无数次的怀念著家乡的裸兰花。不止一次的想扑入原野的怀抱呼吸裸兰的香气,也想在秋日里站在梧桐杉下托起一枚落叶……
裸兰啊,我真的又回来了吗?含辛茹苦的老爸,他的身体可好?是否以为我已经死了,在为我伤心!还有那些儿时的夥伴儿,可曾把我忘记,那擎火无数次追杀我的少女,是否依然记得当初的柔弱少年?
而裸兰的大街小巷,青石板上是否还刻著我旧日的痕迹?童年的稚声是否依然回荡在街头巷尾?
一直寄我以重任的远瞻大人,一定为了神族的进攻而心力竭瘁吧?
帝国的将领们,是否团结在以清影远瞻大人为中心的议事厅周围,高举裸兰花的伟大旗帜,坚持人神互不侵犯的基本原则,建设有裸兰特色的人类伟大事业呢?
而巴图林是否还坚持著神秘学研究小组的日常课程?我走以後,那批无人带领的研究经费是否有人替我存入了户头?
“裸兰,若云终於回来了……!”
※※※
马车终於进了裸兰城。
兰若云放眼望去,不禁为眼前所见到的一切惊呆了半晌:
整个裸兰大街,摆摊的、卖货的、打尖儿的、看热闹的、投机倒把的……放眼望去竟然看不到尽头,更有甚者就当街扎起了帐篷,准备常住了!
不仅是灵光城的人类,就算是黄湖壁垒内外的居民也怕战火蔓延到家乡而暂避到裸兰城来。
难民的拥挤而入,带动了裸兰本地经济的发展。旅馆、茶馆、驻马店、饭庄等等能容纳人的地方差不多都人满为患了。
而外地人带来的诸如山药、矿石、珍禽异兽、皮毛茶叶等等也满足了裸兰人回归大自然的部分心里。
更有一些不含化肥的绿色食品深受市民喜爱,有一种山民自己培养的高山参已经打出了广告: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高山参!
还有一个猎户自己杂交成功一种新型的猎鹰,也在贵族当中传开了:送礼认准这只鹰!
但是随著难民的涌入,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治安问题,这个时候最忙的是小偷和治安巡逻队。经常听到对面猛的喊了一嗓子:“抓住他!”於是热心的外地人“呼啦啦”的围了上去,将治安巡逻队队员全部“抓获”。
当然了,另一种职业在这个时候也分外惹眼──媒人。外地人为了早日在裸兰立稳脚跟,纷纷托媒人为自己的女儿和儿子物色对象。很多裸兰城里著名的光棍也组成了一个光棍军团,专门负责对外地女子的侦察和联系工作,多年的铁树盼开了花,一刹时多年的愁眉被欢喜所代替。
总的来说,热闹的裸兰城更加热闹了,不安分的人群也更加不安分了。
为了维续难民的秩序,保证裸兰城的社会治安,帝国特意成立了以後勤处长浅靖文宇为代表各部派成员参加的“裸兰难民慰问团!”赴裸兰城各大主要街道进行慰问演出活动,演出成员主要是裸兰军事学院的同学们。
演出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唱支山歌给你听第二部分:劲歌热舞,欢迎难民第三部分:难民大派送,快乐一百分兰若云在演出队伍中竟然发现了明西院长,他唱了一首歌:《明明知道我难过》。
可惜并没有看到那些熟悉的身影,因为是战时非常状态,堂天他们早已经提前毕了业加入到了军队里,大多数已经成了很重要的领军将领。
兰若云和杜小妹已经把山药全都拿出来摆好了摊子,杜老爹却跑去看热闹了,这让兰若云只好推迟回家的时间。其实这不是主要原因,他现在终於知道什麽叫做“近乡情更怯”了!
“摆好,摆好,你这个摊子太往外了,会影响行人走路!”一小队巡逻兵走了过来,挨个儿的把一些不规则的摊子侍弄好!
他们显然是从大街的尽头一直这麽规整过来的,士兵们已经汗流浃背,还要跟这些外地人纠缠不休。有的人干脆就放挺,完全不知道“配合”是怎麽一回事!
这时,一个士兵正在和一个卖皮张的猎户大吵。
士兵:你这些皮张占地面积太大,赶紧撤回来,你没看大家走路都要绕道吗?
猎户:可是,这张皮就这麽大,你应该怨这只动物,跟我可没关系。
士兵:你不会把它卷起来?
猎户:卷起来谁知道它有这麽大呢?谁还会买呢?
士兵:不行,让你收就收。
猎户:我找你们老总去,看你这麽不讲理!
他巅巅地跑到那个骑马的领队那里,偷偷把几个金币往他手里塞去,意欲贿赂。
“把他给我抓起来,竟敢当街贿赂本统领!”那人气势朗朗地说道,不吃他那一套。
兰若云浑身一震,向著声音来源之处看去,一个高大魁梧的状硕少年正指挥著手下把那个愁眉苦脸地猎户抓起来。
竟然是堂天,虽然过了三年,他也变得更为高大魁梧了,但那副浓眉大眼的国字脸,那副不屑一顾的傲然气势却是兰若云再熟悉不过的了!应该是市长堂峦派他出来配合後勤处安置难民吧!
兰若云微笑著看著他,却不敢过去相认──自己的样子变得……他还会认识自己吗?
“哥,不好了──!”一个少女的声音混杂著急急的马蹄声从长街尽头传来。
兰若云望过去,看见一个绿衣少女,骑著匹高头大马飞快的驶了过来。
“那,那是堂潇吗?”兰若云惊奇的看著不断接近的少女,她的样子依稀还残留著当初的娃娃脸,只是秀丽之色却远非当日所比,某圣人诚不我欺呀: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慌慌张张的干什麽?”堂天看著妹子著急的脸色,让士兵先把犯法猎户候监受审。
“迪斯番那家夥来找你算帐来了!”堂潇急著道。
“在哪里?”
“他到家里没找到你,可能,可能──!”堂潇话还没说完,马蹄之声又再响起!
“堂天小贼,夺人之爱,我要和你决斗!”一身黑衣的瘦高青年来到堂天面前,翻身下马,抽出长剑,不用看正是迪斯番。
“你把话说清楚点,什麽夺人之爱?”堂天不舒服的看著迪斯番,冷冷的说道,为了三年前迪斯番不肯回军去救兰若云,两个人一直嫌隙很深。
“小贼,你还装,我们迪斯家已经去提过亲了,干嘛你们堂家还要横插一腿?”迪斯番怒气冲冲的说道。
“呵呵,你说这件事情啊,这叫什麽夺人所爱呀,人家接受过你吗?”堂天嘲笑的看著迪斯番。
“废话,我和阿秀两情相悦!”迪斯番得意的说道。
“阿秀!?”兰若云的的心里忽然隐隐有些伤痛的感觉,“难道会是那个野蛮女人?”
“别自作多情了,不就是去年新年的时候给你切了块蛋糕吗?”堂天忽然温柔的笑了,“第四次劳森会战我受了伤,她可是亲自为我上药啊!幸福死了~~!”一脸的陶醉。
迪斯番咬牙切齿的痛恨道:“反正既然我们家去提了亲,你就不该再来破坏人家的好事,我一定要教训你!”他看著渐渐围上来的人群,觉得不方便动手,又大声道:“你和我出城来,是男人就不要躲!”
堂天毫不动气,心平气和的说道:“方家和望川家也都去提亲了,难道每个人你都要决斗吗?你有把握把我们都赢了吗?你真是个蠢材,何不来个兵不血刃的方式定胜负呢!”
迪斯番冷冷道:“你想怎麽样,告诉你,我是绝不会放手的!”
堂天笑了一下:“情场上一争高下吧,不过注定失败的你一定要退出的!”
“你──!”迪斯番刚要发作,人群忽然分了开来,又有两个年轻人挤了进来,如果他们是在其他场合出现,兰若云还真不一定能认出来,两人变化很大。但是这个时候,无声息的来凑热闹,那肯定是望川北和方更了。
“我觉得堂天的见议很好,既然阿秀现在还没有对任何人表示过爱意,我看我们就在情场上分个胜负好了!”望川北昂声说道。
“望川兄此言差矣!”堂天不满意的说道,“在战场上她可不是给谁都亲自上药的,我可没记得她给给你治过伤!”
“我也没受伤啊!”望川北气苦道,早知受伤好了,这时候就有话说了,不过他还真不敢肯定她会不会也亲自给自己敷药。
“那我那块蛋糕怎麽解释!”迪斯番既怒又喜的嚷嚷道。
“咦,迪斯兄,要知道,那次她切给我的蛋糕可比你那块大啊!”方更忽然面有得色,为自己在“蛋糕事件”中拔得头筹而兴奋不已。
场中四个人怒目相向,旁观众人嘻嘻哈哈的看著热闹,形势尴尬有趣。
“让开让开,都在这里闹什麽?”一队士兵过来疏散围观群众,浅靖文宇大步走了进来,身旁傍著两个少女,让兰若云眼中一亮!
当然不是为苍老的浅靖文宇,虽然他为帝国的後勤工作鞠躬尽瘁以至未老先衰的精神值得敬佩。但能让青年男子眼亮的却是他身边那两个充满了青春气息的女子,依稀有浅靖羽和斯菲年少时的影子。此刻她们两个正冲场中四个争风吃醋的家夥指指点点,同时嘻嘻哈哈的笑著!
似乎已经没有必要看下去了,知道有浅靖文宇这个前辈在他们是不会械斗的。而这种尴尬的场合,也许自己不出现才是明智之举。只是,没想到这麽快就见到了这麽多的熟人,也勾起了他对父亲的想念,已经到了非立刻回去不可的地步──他决定马上回家去看看,尽管父亲很可能还在开会,但是,不管了,这时候家是最能吸引他的地方。能在家里等著父亲,然後看著他惊喜的样子,那也是一种幸福吧!
他和杜小妹说了一声,又把满脸不愿意的杜老爹找回来,才挤在人群里,归心似箭的向著家的方向走去……
第十九章裸兰,我回来了
“吭~~邦~~嗯噅~~!”
一辆马车倒在路旁,发出一系列的怪声:车辕折断声,车轮陷地声和马匹悲嘶声!
“这是谁干的?真是缺德啊!我~~◎#¥!※¥#!”
一个老头愤怒的看著路中间那一个深深的大坑,叉腰大骂。
“爷爷,别生那麽大的气,伤身的!”一个身形尚幼的小姑娘过去拉著老头的胳膊。其实她是看路上好多人都在对他们爷俩行注目礼,感到不好意思。
可是老头看著折断了腿的马,知道这辆车是没法移动了,而且:“黑子,你怎麽样啊?噢黑子,你跟了我几十年,没享过什麽福,却遭受这无妄之灾,我是没法活了,噢哦~~我可怜的黑子!”
老头抱著那头其实说黑不黑、灰不啦叽的笨马大哭起来。急得小姑念一个劲儿的蹦来蹦去,不知道该怎麽办才好。
这老头也有六十多岁了,放声悲哭之下,立时招来了很多看热闹的人,毕竟这麽大年龄的人哭起来也是蛮有特点的。
“哎,老爷子,我看你这匹马是废了,不如卖给我,杀了卖给路人,还不至於浪费!”一个屠夫挥舞著屠刀说,他在那面开了个肉摊子,为过往的行人提供蛋白质和脂肪的补充。
“是啊,是啊,爷爷,赶紧把马卖了给他吧!”小姑娘觉得赶紧脱离众人的目光才好,她都害羞得想跳进那个大坑里了。
“我不卖黑子,黑子在我在,黑子亡我也亡。没有黑子,这辆车可怎麽拉啊!”老头哭声不断,却,像是在唱一种奇怪的戏。
“我在前面拉,您老给後面推,反正都是干货,也不重!”小姑娘认真的说,人群里一阵小,她那矮小的身材让人实在无法和那一大车的货物联系上。
“你又逗我开心,不干,反正我死也要和黑子在一起……!”老头不依不饶。
“你把你那匹马卖了,我这匹给你!”兰若云啼笑皆非的看著哭泣的老头说道,其实他是佩服小姑娘的胆气,可怜老头的爱护动物的环保意识,不由得使他想起自己的独角兽来。
那哭声在天上拐了个弯,猛的掉了下来,老头转过身,看见一匹马就在自己眼前:“你,你是说,把这匹高大英俊气色非凡的马送给我?”老头止住哭声,抹著鼻涕望著兰若云问道。
“不错,不过你得现在,立刻,马上把你这匹黑子卖了,带著它怎麽上路啊!”兰若云是想坐他的马车,但是拉著匹伤马那就没法走了。
“屠夫,过来把黑子拉走,卖给你了,五个金币,少一个都不卖!”老头立刻把黑子卖了,使兰若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村委戏班子的业余演员”了!
人群散去,修好了车辕的马车很快上路了,老头摸著这匹曾经跟著狼克走遍天涯海角的大马的屁股,口水不停的流了下来,早忘了十分锺前还为黑子哭得要死要活呢!
兰若云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听见,最後还是那小姑娘告诉他:“他们是灵光城杜姓人氏,眼看战争爆发,准备迁到裸兰城去。带了一车的山药,准备在裸兰城里卖了之後,用所得的钱加上以前积攒的一些,也能安家落户了。小门小户,也没什麽奢求。
兰若云再问她父母时,杜小妹鼻头一酸,掉了个眼泪疙瘩。原来两年前,贩卖山药的杜氏夫妇遇到强盗,货被抢了,连命也丢了──这一老一少真的是相依为命了。怪不得为了一匹马老头会哭得那麽伤心,没有这匹马,他们什麽也做不了!
杜老爹终於把目光转到兰若云身上了,开始用笨拙的赞扬话夸奖兰若云:您先生肯定生了十个大胖儿子了!
兰若云脸孔一阵泛红:我还没有孩子。
杜老爹:您一定有个漂亮的小媳妇。
兰若云脸上开始发热:我,我还没成家!
杜老爹讪讪的笑了一下:你老有这麽神俊的马匹,肯定是个富贵的大老爷。
兰若云空著双手耸耸肩:我刚从大漠回来,实话跟您说,除了这匹马我身无分文。
杜老爹有些失望,惊讶道:哎哟,那您怎麽吃饭啊!
兰若云:……
杜小妹不满意的看了爷爷一眼:瞧您说的,我们吃什麽只要大恩人不嫌弃就一起吃呗!
杜老爹失笑道:那有什麽问题,这匹马够吃十年了!
兰若云窘笑道:我家就在裸兰城里,回去我就拿钱?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