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律政风流

律政风流第15部分阅读

    矿区和城关镇之间,处在交通要道国道上上。长坡矿的很多工人和家属,因为无房子居住,就在仙湖附近山上违章建房,长坡矿虽然有公安处,但管不到城关镇的辖区;城关镇警力不足,也管不好那些流民,所以两头不到岸,仙湖一带成了三不管地带,也成为江宁市的“金三角”,黄、赌、毒、违法犯罪无所不有。

    国道从仙湖村穿过,也造就了仙湖村吃喝玩乐各种服务业的发展,长途车司机从广州开车到仙湖,正好应该休息吃饭,所以那一带的路边店比皆是。

    仙湖村有一帮吃“车饭”的人,专门敲诈勒索过住司机的财物,基本上都是仙湖本地人。识相点的司机被勒索了,就丢一点钱保平安,硬一点的司机不买帐,常常被打、甚至被刀砍,轮胎被扎破,货物被抢。

    这些吃“车饭”的人以马全所在的马家村居多,素有“野马帮”的说法,马一英是这些吃“车饭”的人当中最能打、最有名的。

    仙湖村本来就是马家的地盘,但自从仙湖村有了“吃车”这条财路,江宁市各地的黑帮都把眼睛盯住这块肥肉,在这里,不用劳作,就能有吃有喝有玩有乐有钱,又是三不管地带,呵呵,真是一块地痞流氓的乐土。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仙湖更不可能例外,打砸抢偷、敲诈勒索、帮派火并更是层出不穷。

    虽然是三不管地带,但毕竟还是在共和国的疆土,就会有政府管的那一天。

    马家的人好战是出了名的,谁来到仙湖抢他们饭碗,日子久了都不免有争斗。今年3月,马家的小流氓们遇到了劲敌,一伙县衙门的公子哥们来仙湖找乐争雄,其中两个被马家小流氓们打残废了,“野马帮”的好日子就到头了,警方强力清扫,马姓的流氓被抓了近30个,马一英就是其中一个。

    在起诉书上,马一英列第一被告人,起诉书称马一英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流氓罪,其中认定马一英为“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

    认定马一英故意伤害两次,一重伤,三轻伤,认定敲诈勒索两次,数额不到2000元,马一英都不是主要实施人,但认定马一英为“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

    其他被告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抢劫总件数达20多起。

    按照79年《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这两条规定,马一英前两个罪怎么判都不会超过14年有期徒刑。

    但根据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于主犯,除本法分则已有规定的以外,应当从重处罚。

    一旦马一英被认定为“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因为他要对整个团伙所有犯罪负责,按司法经验,马一英可能会被死刑。

    第六十章大案开庭(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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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一英等流氓团伙犯罪案件定于12月10日开庭,现在离开庭时间不到10天,雷鸣把情况向所领导黄耿、主管领导田副局长作了汇报,要求支持调查应诉。~~~~

    现在雷鸣已经是全县的名人,况且有恩于田佳玉副局长,律师事务所是自收自支单位,本来就应该自主管理,唐九安当时拿雷鸣违反考勤纪律要处分,本来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唐九安当时说以前规定不清楚,一定要处理。田副局长事后表态:如果你唐九安认为我管理律师事务所不行,那你来管理!唐九安想都没想到他因为整雷鸣而得罪了田副局长。

    一连几天,雷鸣带了一个去年刚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助理,开着摩托车,在市中级法院、武县看守所和仙湖村等处奔忙,笔录做了上百份,阅卷笔录也做了厚厚几大本,每天早出晚归,甚至加班到凌晨。

    马一英的案件,马全等人先前已经委托了本家族在江宁市的一个律师,这个接到起诉书后,就给马一英“盖棺定论”:十有会判死刑,没有什么可辩护的!

    马家村的人一下子就炸开了,正好雷鸣把新生村的陈年大案给办妥了,全县轰动,马全就找上门来了,但时间已经相当紧张了。

    确实,如果在“严打”时期,象马一英这种情况,会在一个月内判决并枪决。

    因为正在修订刑法的缘故,雷鸣已经对流氓罪有了深入的研究,他想让马一英成为第一个享受新刑法思想好处的人。

    作为一个律师,谁不想打赢官司、扬名立万?

    马一英等流氓团伙犯罪案件终于由江宁市检察院起诉、江宁市中院审判,在武县法院第一法庭开庭了,被指控被告人达26个、认定外逃嫌疑犯13人,涉及罪名是流氓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抢夺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加上属于流氓罪的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罪名就达7项;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达37件。

    起诉队伍也空前庞大,市检察院起诉处一正一副两个处长以及三个业务骨干都上阵,起诉处的铁嘴、“十佳检察官”也亲自上了,而杜兰则作为起诉方的书记员也坐在公诉人席上,不过她是负责记录。

    杜兰穿着草黄|色的春秋检察制服,衣服很全身,人很精神,加上容貌秀丽,强烈吸引了在场人员的目光。

    见到雷鸣坐在辩护人席上,杜兰觉得有点意外,因为她也是办案组人员之一,她和雷鸣说起这个案件,但雷鸣没什么反映,她并不知道雷鸣刚刚得到委托。

    审判长由中院刑一庭庭长亲自担任。

    辩护人也多达23人,其中有从江宁市请来的高级律师,也有被告人的直系亲属。

    而雷鸣只是马一英两个辩护人之一,马一英另外一个辩护人是他的堂叔、省司法厅第三律师事务所马建忠律师。

    但两人几乎没有沟通过。雷鸣和马建忠联系过,但马建忠只表态会尽力而为,硬是没有给雷鸣交流的机会。

    此外,庭上还有两名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是两个被害人要求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代理人。

    法庭上还有几个很特殊的人:三个爷爷级鹤发童须的老人。这三个人是马家村的元老级老人,年轻的都已经80岁了。村里的年青人一下子就坐牢的坐牢、逃跑的跑,他们能不急吗?

    马一英长得一表人才,身高近一米八,也许是被关时间久了,长得白白胖胖的,26个被告人坐了两排,马一英被安排从在一排中间位置。

    现在的马一英走在街上,你绝对不会把他和流氓两个字联系起来。他的家人全部来了,他老婆颇有姿色,看见他就悄悄眼红掉泪。

    能容纳200人的审判大厅坐满了听众,还有各路新闻记者也来了。

    听众中有被告人的亲友,也有被害人的亲友,还有西江省大学政法学院的几十名学生以及一些政法机关的干部。碰到大案开庭,政法机关都会组织业务人员去旁听助威。

    起诉书长达40多页,公诉人念完起诉书,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雷鸣还没有整理好材料,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他还在整理材料。

    第二天,江宁市各路媒体就全方位报道此案,什么:“我市建国以来最大流氓团伙案开庭”、“野马帮覆灭了!”、“江宁市打掉巨大流氓犯罪团伙”等等,一时间,野马帮成了江宁市乃至江南省茶前饭后的谈资。

    第三天,一些全国性的政法类报纸也有了想关报道。

    法庭调查足足用了五天,有两个公诉人的声音已经沙哑。

    为了庭审的连续性,周六周日也没有休息,继续开庭。

    在法庭调查阶段,雷鸣就有意往他辩护的方向进行了调查核实,也取得了较好的基础。

    在会见马一英时,雷鸣把流氓、团伙两个概念向马一英作了说明,也告诉他,流氓团伙的头目可能要判死刑的,马一英也意识到雷鸣的意图,配合较好。

    被告人的看守所中,有权从管教人员咨询法律问题,看守所中的很多被关的人法律知识不低。

    在法庭辩论阶段,因为马一英是第一被告,所以马建忠和雷鸣可以第一个发言。

    当审判长说:“请被告人马一英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时,马建忠向坐在他旁边的雷鸣看了一眼,雷鸣会意,向他作出了一个“你请”的手势。

    马建忠梳了一个大背头,开庭第一天后,就没有来了,直到昨天下午又来了,雷鸣怀疑他请人在现场观察,能那么安心地,庭审调查阶段竟然不来。

    马建忠也不客气,就发表辩护意见。马建忠的意见很绝对,全盘否定起诉书对马一英的指控,但就是没有相应的证据。

    审判人员也许也习惯了马建忠的做派,只问了一句:“有什么新的证据吗?”得到马建忠基本上是否认的答复后,就不再问他。

    接着,审判人员说:“请被告人马一英的第二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雷鸣不卑不亢地环视了审判庭一圈,然后向审判席示意一下,当庭下各种杂音明显低下来时,雷鸣才对着话筒发表他的辩护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以及到庭旁听和采访的新闻媒体朋友,受本案被告人马一英配偶的委托以及武县律师事务所和指派,我出席今天的法庭为被告人马一英进行辩护。

    通过几天来的法庭调查,以及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的对照核实、对案件相关事实的调查,我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对被告人马一英所涉嫌的犯罪事实作如下五点辩护意见:

    第六十一章谁是流氓?(求票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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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第一个辩护意见是;不存在26个人犯罪团伙的事实。~~~~

    理由是:1、本案26个被告人,如果以共同作案为要件,应该分成四伙人,而不是一个整体;”

    雷鸣说完拿出一张八开纸,上面列出26个被告人的姓名以及37个案件事实,用红线把人名与案件事实连接起来,经过整理后,很显然,26个人分成四个团伙,所作案件也基本上分成独立四个组团,四个组团间仅仅有两根红线连接,而雷鸣所参加的的案件全部在一个组团内。

    雷鸣把图上的内容解释一遍,然后把图交给司法警察,让他们交给审判席。

    当雷鸣拿出图纸时,审判大厅内的大多数人都精神一振,因为这种辩护方式很少见。

    事实证明,雷鸣此举效果不错。

    雷鸣继续发表意见:“我的第二点理由,是没有组织者,至少是没有人组织成立所谓的26个人的流氓团伙。这些人都是马家马姓的人,平时都生活在一起,从他们的陈述材料中,没有发现谁组织了这个26人的团伙;

    第三点理由,是所谓的26个人的流氓团伙没有组织宗旨以及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内部分工。这些人都是见财起意,有超过一半的案件实施前没有经过商量,也没有向所谓的头目汇报请示;

    第四点理由,是所谓的26个人的流氓团伙没有严格而残酷的组织纪律。

    这几点理由,不仅仅是我所调查的材料可以证实,案卷中的证据也可以证实。”

    接着,雷鸣又发表第二个辩护意见:马一平不是流氓头目。理由是:1、马老大的称呼是家族排辈称呼,因为他是这一排辈中的老大,所以称老大,这个称谓从小就叫了,有出生证和广大村民的证人证言证实;2、马一平没有组织过团伙,除开他自己参加实施的一起案件外,他都没有组织过人实施犯罪,其他被告人都已经证实;3、这群人不是严密组织,根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头目;4、别人犯罪时也没有向马一英请示汇报和分赃,其他人犯罪得逞后请马一英吃饭喝酒是普通的请客,并没有因为他是流氓头子才请他消费,他也自己掏钱回请别人,甚至偷老婆和父母的钱去请客,这是礼尚往来,并不是进贡或者分赃,这个有相关人员证言证实,酒店老板还可以证实他从家里拿钱请客后被他老婆追到酒店闹事的事实。

    从雷鸣的辩护意见中,可见马一英是个“妻管严”,这平时是个笑料,但现在根本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好笑。

    雷鸣的第三个辩护意见是:马一英在酒家前对李金龙的行为是防卫过当而不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理由是:被害人李金龙在路边酒店(带se情服务的酒店)消费时,要求服务员给他提供服务,在服务员声明自己不从事se情服务的情况下,李金龙强行拉扯服务员上楼到客房,被告人马一英正好与另一被告人路过,就对服务员进行解救,在解救过程中,将李金龙的腿骨打折。李金龙正在实施犯罪时,马一英实施解救,属于正当防卫,但过当。有当事人当时的服务员、酒店老板、其他员工可作证。

    雷鸣的第四个辩护意见是:马一英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危害不大、社会影响不大,而且身体有病,应该判处缓刑。

    确实,单单从马一英的行为来说,他牵头的一起案件给雷鸣说成是防卫过当,他参与的其它案件都是从犯,而且出过车祸,曾经两腿骨折,算是个残疾人,不至于判重刑。

    雷鸣的第五个辩护意见是:被害人李金龙因为实施犯罪,而马一英实施正当防卫,李金龙受伤是咎由自取,不应该得到补偿。

    雷鸣发表辩护意见时,他不求速度,而是慢斯条理,让在场每一人特别是那些被告人和记者听清楚。

    而其他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好象听到了进军的号角,不少律师当场就修改即将发表的辩护意见。

    马建忠是最倒楣的人了,族人找到他时,他根本不想接这个案,因为他最喜欢也最擅长办经济案,但碍于面子,只好接下来,他手上积压几十个案件,根本就没用心去调查,他听完雷鸣的意见后,就发觉自己太草率了,他发现意见只用不到二十分钟,而雷鸣足足用了近三个小时,论证极为详细。

    如果雷鸣的观点被法院吸收,马一英不被判重刑,以后马建忠在马家村的地位可想而知。

    听了雷鸣的意见,几个公诉人的脸上都布满了凝重的云,雷鸣确实说到点子上,也怪他们没有认真审查,以前办理流氓团伙案件,也是这么办过来,也没有发生什么波折,更没有哪个律师象雷鸣这样认真过。

    新刑法修订草案出台后,流氓团伙罪名的认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干脆取消了,雷鸣已经注意到了。雷鸣没有提出他是依据新刑法的立法意思作出的,如果他自己说出来,反而让别人抓住把柄。

    雷鸣把相关证据当庭一一移交给法庭。他的证据材料装订工整,目录全面,比女孩子做的更加好看。

    根据公诉人的要求,在其它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意见前,首先对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进行辩论。

    雷鸣的意见是对公诉机关的一个巨大打击,他们哪里容得下这种观点蔓延下去?

    公诉机关马上对雷鸣的观点进行猛烈反扑,但雷鸣反复陈述,咬定五点说法不变。

    公诉人的几个问题分别是:

    为什么马一英被称为“马老大”?

    雷鸣从家族排行方面进行解释。

    为什么所有被告人都有请马一英吃喝的行为?

    雷鸣还是从家族排行方面进行解释,同时将这种行为定位为“礼节”,因为雷鸣也全部掏钱请过这些人。

    为什么李金龙被殴打致伤案的被害人服务员当时没有报案?

    雷鸣说她不报案的原因是害怕,还当场请被害人服务员当场作为证人说明。

    当公诉人问道:“被告人马一英为什么得到那么多被告人的尊重?”时,雷鸣恢谐地说:“不知道,但可以证实,被告人马一英并不是因为能打架或者能犯罪帮被他们尊重,可能他是怕老婆,所以别人就尊重他。”

    听众哄堂大笑。

    公诉人有点脑火,但也不好发作。

    从雷鸣这里得不到便宜,公诉人就被动了。其他被告、辩护人和证人在随后的辩论中全力支持雷鸣,大有一边倒的势头。

    杜兰一边做庭审笔录,一边用眼睛注视着雷鸣,眼睛里有一丝崇拜,有一丝迷恋,还有一丝失落,这个男人,太强了,但自己和雷鸣之间,似乎没有一丝圆满结果的可能性。但作为雷鸣的情人,她从上、精神上乃至经济上都得到满足。有时候杜兰也怪怪地想:是不是自己天生就是雷鸣的编外妻子?

    杜兰不是不对雷鸣产生幻想,但她心中还是去不掉前男友的影子,一段时间以来,有几次杜兰虽然和雷鸣同床,但她在时叫的还是前男友的名字,这让杜兰很崩溃,也很无奈,虽然她已经摒弃了前男友,但从心理学的客观规律来说,她要真正地忘记他,尚需时日。

    辩论进行了两天,雷鸣的嘴巴因为讲话太多都起泡了。以至于最后陈述时,只说了“我坚持我所说的五个观点,”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李金龙是谁呀?就是武县县长李为民的儿子!你雷鸣说马一英不是流氓,是正当防卫,那不等于说李为民的儿子是流氓?

    到底谁才是流氓?

    第六十二章狂风暴雨(求票票0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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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铺垫依然很大,我这部作品,原计划很宏大,现在依然往大作品努力,草根的成长过程中,有适度的yy,个人认为不缺乏可读性)

    已经是中午了,雷鸣还懒懒地躺在父亲单位住房自己房间的床上,大门已经反锁,雷鸣的父亲也进不来。-====-

    杜兰躺在雷鸣的怀里,象一只猫,任由雷鸣粗大的手在她身上轻薄。

    杜兰已经完全放开,她需要一种态度,用行动刷洗过去的痕迹。整整一个晚上,杜兰恨不得敞开自己每一个细胞,让雷鸣去撞击,让雷鸣把以前的杜兰撞得消失掉。

    昨天审理马一英等流氓团伙犯罪案庭审完毕休庭后,雷鸣在法院的庭审笔录上签完字,就去市里。法庭上,他已经从杜兰的眼睛中读到了她强烈的,雷鸣也象一匹禁欲多年的公狼一样,两眼充满了欲火,他料定杜兰会找他,果然,杜兰回到市检察院处理了相关材料,就打雷鸣的传呼,不一会儿,雷鸣就出现在她面前,两人找一个小餐馆吃了饭,就去长坡矿务局过两人世界了。

    杜兰的手从雷鸣最敏感的地方抽出来,忧心忡忡地说:“李金龙是李县长的儿子,你知道吧”?

    雷鸣为这个案件调查了那么多人,怎么不知道呢?他知道杜兰担心什么,只好安慰她说:“没问题,还原案件真相是我们的本职,你不用担心,我们担心也没用,吃我们这门饭的,少不了得罪人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领导不会那么小气的”。

    雷鸣在杜兰的额头上吻了一口,说:“你明天就报名要房子吧,要是能买房,我再慢慢找钱,你父母艰苦了一辈子,应该享福了”。

    雷鸣昨天风风火火地开着摩托车去市检察院去接杜兰时,发现检察院大院的公告栏上帖了公告,说单位的全额集资建房还有一些房子可供干警选择。

    1991年12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1994年7月,国务院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肯定了国家对个人集资建房的鼓励与支持。市检察院的这批房子是全市第一批个人全额集资建房,成本为300多元每一平方,相对差额或者半产权房产,属于价格较高的房子了,所以房子已经建成,但还有相当多的房子还没有主人。~~~~公告已经帖了好几次,但没有什么效果,相反有的人已经交房款的,还退出来不参加集资建房。

    雷鸣和杜兰分析了杜兰的情况,杜兰刚刚参加工作,资历不老,不可能分到别人退出来的好房子,只能住一房一厅的老房子,以后单位也不可能再给职工建福利然后分给职工住,所以杜兰只有自己掏钱买,才能住上好房子。

    杜兰寻思她最近几年能不能嫁人,从目前她的情况分析,她还不适合和别人结婚,一是事业上需要她努力拼搏,二是感情上还不平稳,反正雷鸣她和雷鸣同床共枕已经多次,这男人也有钱,况且是他先提出来给钱给她买房子,又是她档案上所谓的对象,所以杜兰虽然心里矛盾,但还是倾向用雷鸣的钱买房。

    雷鸣则打心底里想帮杜兰一把,让他心里更好受一点,少一些负罪感,另外,纳怀药店开张以来,雷鸣已经赚疯了,根本不在乎这几万元钱。

    刚刚参加工作才几个月,杜兰还经受了一次金钱的诱惑,让她更坚决了买房子的决心。那是她刚刚上班不久,单位一个副处级领导以请她到家里参观为名,把她请到新建的集资房里,然后以居高临下的口吻对她说:“这房子不错吧,我欢迎你成为这个房子的女主人”。

    杜兰一下子被雷倒,自己竟然遇到了这样霸道的求婚者,她话也不说就跑了出来,心里狠狠地想:“有一个破房子就了不起吗,以后我要买比你大的房子!!”

    她的愿望马上就可以实现了,因为单位有厅级领导,所以按厅级待遇标准起了一个单元,一共12套房子,一百二十平方的四房两厅,因为面积太大,集资款也多,所以有几套还没有主。

    但杜兰还是不想用雷鸣的钱去买房子,这让她有一种卖身买房的感觉。杜兰说:“我和你好不是为了你的钱,我不能要你的钱”。雷鸣笑着说:“我也不是出钱买春的人,你首先是我的爱人,然后我才资助你的,别想那么多”。又说:“我也给钱给黄新龙买地,那你说我们是什么关系?”

    确实,杜兰和雷鸣开始密切交往时,雷鸣连生活费都没有。

    天下没有几个不喜欢钱的女人,何况这是让自己带来愉悦的男人给的钱,杜兰那兴奋劲就别提了,她也知道雷鸣注意到了她在时呼叫别人名字的事,这让她更加拼命地用去取悦雷鸣。

    下午两点多,杜兰挣扎着起床,去煮了一锅面条,煮了几个半生的鸡蛋,然后端到雷鸣的房间,两人狼吞虎咽进来。

    吃过面,两人洗过澡,雷鸣就送杜兰去单位,雷鸣顺便去十里亭察看公司情况。

    雷鸣对公司的管理胆大而心细,他这个老板几乎没给自己留下什么权,除开重大的事情他会拍板外,公司运营的事他几乎都不管。

    李玉梅和卢建东配合得天衣无缝,当然雷鸣给他们的激励机制是关键,在相对巨大的利益面前,两人对事物的不同理解都已经忽略,只要对药店有利的,两人都拼命实施。雷鸣还玩了一个先打款再进货的招,他要求公司先把30万元的款项打到省医药公司帐户上,然后再分批次进货,累计进货接近30万元时,又继续汇款,如此三次,才慢慢先进货,后付款,反正有李志南做内应,现在公司已经欠省医药总公司一百多万元货款,但谁也不敢来催款。

    药店和超市是同时开张的,李玉梅从广州请来的伙伴按照广州的促销做法,搞特价、送礼物、抽奖、还请来艺人演出,轰动了半个江宁市,开业当天,顾客多达数万人,两个门店多次补货才能满足需要,一天营业额合计就达70多万元,除开活动的开支,纯利还近10万元,把雷鸣乐得不行,马上就交待李玉梅和卢建东筹备开分店,这几天来,另外三个药店分店的门面已经基本落实,正在抓紧装修备货中。但还没有找到大一点的地方开大超市。

    当李玉梅汇报公司这几天的利润都达每天万元以上时,雷鸣没有喜形于色,勉励他们几句后,就由李二强带路去巡查新分店的装修情况。

    西江省医药零售刚刚向民营放开,纳怀公司作为第一批进入医药零售市场的企业,因为有了李志南的内应和李玉梅等人的现代营销手段以及卢建东的管理,迅速抢占了市场,站稳了脚根,表面上看有些偶然,但也是多个有利条件叠加的必然结果。

    西江省医药零售业务向民营企业放开,最大的压力来自医院和国有药材公司,可谓是阻力重重。但医院和国有药材公司的弊端是明显的,在周边省市已经放开药品批发和零售的时候,西江省才迫不得已放开医药零售市场。

    李志南向雷鸣介绍这些情况时,雷鸣就感觉,这是和英国“圈地运动”一样的过程,只有占尽先机,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他要求李二强全职开新店,能开多少就开多少。好在开药店需要场地不大,药品管理局和工商局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每两个药店间的距离不能小于100米”。

    就在雷鸣优哉游哉地巡店时,武县政法委书记下令:由政法委、纪委、监察局、司法局组成联合工作,对雷鸣涉嫌在马一英流氓团伙案件中作伪证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

    随即,联合工作组马上分成三个工作小组,定于第二天分别到仙湖村、武县看守所等进行全面调查。当然,雷鸣也不能例外,将由政法委一位副书记亲自带队找雷鸣谈话。

    雷鸣在马一英流氓团伙案件中所发表的辩护意见,一经个别媒体披露,武县就掀起掀然大波,这不仅仅是对武县对此案的宣传提纲的否定,要知道,这个宣传提纲是经过县委宣传部审核的,同时也是对武县乃至江宁市政法机关办案质量的否定,当然,雷鸣的意见还冲击了县主要领导的子女。

    武县县长李为民因为儿子李金龙被打致重伤,但他心里知道自己儿子的底,儿子从小到大没做过什么好事,他脑怒儿子的胡作非为,但他对雷鸣的揭露也不可能全盘接受。但他不至于迁怒雷鸣,毕竟他从一个生产队长做到县长,一点后台也没有,他还是有一些能耐的。雷鸣被调查,源头还是主管司法局的米建国副县长的提议,政法委书记得到副县长的提议,又事关李县长声誉、县委宣传部和县公安、检察院的威信,哪有不作为的道理?

    一个工作不到半年的年轻人,被政法委牵头、组成三个调查组进行调查,在武县还是第一次,在调查过程中,还根据某些人的提议,对雷鸣的经济来源进行了调查。

    雷鸣在调查中没有经过多大压力,因为政法委副书记知道雷鸣是调解新生村重大纠纷案的功臣,而且在办理马一英案件中,也表现突出,他本着“宁得罪十老、不得罪一小”的态度,没有给雷鸣很大的压力。

    雷鸣虽然很郁闷,但还是很配合调查组的调查,不过话不多,有问则答,无问不答。

    只用两天时间,结果就出来了,雷鸣没有问题。但调查组没有公布调查结果,也没有形成书面结论。他们没有脸公布调查结果,只口头报告给米建国副县长和政法委书记。

    县委于书记早就得到了雷鸣被调查的小报告,他得知调查已经结束时,就等结果公布,但迟迟没有得到调查结果,就给政法委书记打了一个电话,问了调查结果。

    李为民县长从政法委书记口里得知于书记电话询问调查结果时,心里把米建国、雷鸣以及他儿子都骂了个遍。

    第六十三章一英出狱(演绎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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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一英是好人吗?

    答案不可能是肯定的。马一英确实是村里那些年青人的精神领袖,他做事很够义气,也很绝,他有一点反侦查能力,加上他有“好兔不吃窝边草”的原则,他参加的案件当事人大多不是本地的,外地人报案不多,所以他没有暴露出来,加上雷鸣有意识地挖掘材料,其他马仔和他们的律师也附合雷鸣的意见,所以,这个马家村上百号流氓的头子竟然有了一线生机。

    不过马一英真的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流氓,他的原则性还是很强的,不同于一般混混。他一不抢、二不偷、三不欺负女人,平时就收几个店面的几个保护费,然后保护他们,再就是为受欺负的小弟们或者弱者出口恶气,其他真没做过什么坏事。因为太爱面子,又守原则,所以经常从家里偷钱去回请兄弟们,还被他妻子哭闹多次。再加上马姓家族等级森严,排名这一辈老大的马一英又占了辈分上的便宜,所以马一英得到大多数马姓年青人的拥戴。

    江宁市中级法院主管刑事审判业务的副院长刚刚从西江大学政法学院调来半年,他不仅对马一英流氓团伙案件进行全案跟踪,还对雷鸣等人的意见进行了深入地判研,主审法官写的《审理意见书》上,他写了很多问题,要求合议庭法官进行研究,以至于《审理意见书》数易其稿,才提交到审判委员会讨论,而在审委开会讨论时判决书草稿还没有撰写,这是以往所没有过的。

    合议庭在“审理报告”上的“处理意见”上称:“被告人马一英的行为是否构成流氓罪,合议庭不能确定”。

    按一般的情况,合议庭是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的,但现在这种情况也是非常的少见。

    审判委员会有11人,为研究马一英判决问题,已经讨论一天了,但意见还是不一致。

    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为首的五个人的意见是,马一英不是团伙主犯,也不犯流氓罪。原因如雷鸣所述。

    而以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为首的五个人的意见是,马一英犯流氓罪,而且是团伙主犯。原因主要有:被人称老大,每个成员犯罪得手后都请他吃喝。

    双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都有不同意见,而且没有公布的新刑法精神也拿来讨论。

    审判委员会有11个人,目前形成1比1的格局,院长没有发话,他感觉情况有点不妙。

    在这个案件中,审委个人感情成份不多,双方都是学术上的争议。

    院长是从政府过来的,业务水平有些浅,但这个人有个优点,就是不独断。他看到主管业务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两个他最倚重的人意见相左,双方又形成平局,所以,按法院组织条例规定,他那一票到关重要。

    从早上讨论到下午七点多钟,双方还是闹得不可开交,院长悄悄出来,向原来的院长、现在的政协副主席电话求教。

    不一会,院长宣布,由审判委员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请示中要把讨论的经过和双方意见说清楚,由院长和主管副院长、专职审委共同向高院专职审委当面汇报。

    几天后,中院审委重新召开会议,会上,院长和专职审委也同意了分管副院长的意见,只还有一个副院长坚持要判决犯流氓罪并认定他为团伙头目。

    没有通知任何一家媒体,马一英流氓团伙犯罪一案的宣判悄悄进行,马一英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引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其他被告人有7人被判处犯流氓罪,其中两人因此被判处死缓。

    因为马一英已经被羁押一年多,剩余刑期不到三年,所以他可以留在武县看守所服刑。

    马一英小腿曾经骨折,他签领判决书后,惊喜若狂,眼泪都流出来了。他脑瓜一转,就装病起来,说小腿原来骨折过的地方痛。看守送他到武县人民医院检查几次,他都说没有效果,武县医院只好建议转院。

    看守所哪里有钱给他去市里看病,狱医报告公安局和检察院领导同意后,通知他家人来办理保外就医的手续。

    马一英出狱当晚,马全就请雷鸣到仙湖最大的酒家仙湖大酒楼去,雷鸣刚刚走进仙湖大酒楼最高档的包厢“北京”厅时,马一英的老婆和他五岁大的儿子就“扑咚”地给雷鸣跪下。

    马一英、马姓家族的三个元老、马一英的父母、妻儿、大叔马齐、二叔马全都在。马一英的大叔马齐是仙湖村的村长,真正的地头蛇。

    感谢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酒喝了一杯又一杯,

    马一英的叔公对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