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甜妻驯爱:老公...

甜妻驯爱:老公...第8部分阅读

    “以前住在这里,上大学后就搬出去了。”

    “哦”,任心悠点点头,“毕业了吗?”

    “刚毕业,现在在一家金融公司。”

    任心悠想起自己甚至没去参加大学的毕业典礼,而现在又直接进入了婚姻家庭,她羡慕地说道:“金融公司,很有前途!”

    马绍岩似是苦笑了一下,将视线调回舞池中央,乐队正在演奏一曲优美的华尔兹,浪漫的月光下,优雅的男男女女,衣香鬓影,翩翩起舞。

    第三十九章洞房花烛夜

    “她很美,对不对?像个公主”,马绍岩喃喃自语。

    任心悠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耿之君,她穿着白色花苞状的小礼服,在男伴的带领下随着节奏的变换,时而快如疾风的旋转,像洁白水鸟在宽阔湖面欢快的嬉戏;时而舒展起伏的款款踱步,像幸福的情侣在水杉树林中穿行。

    “的确,她很美”,任心悠笑着又看向他,发现他的眼睛一直追随着耿之君,热切渴望又夹杂着难以名状的痛苦。怎么回事?

    “小悠”,不知什么时候耿夫人走了过来,她温暖的笑容带着宠爱,“时候不早了,明天还要乘早班飞机开始你们的蜜月之旅,今天还是你们的洞房花烛夜哦。”

    被调侃,任心悠好窘,嫩白的脸上透出红晕,“谢谢你,伯母,婚礼举办得太棒了!”

    “嗯?还叫伯母?”

    “哦,谢谢妈。”任心悠脸上的红晕更深了。

    新房把耿之硕的卧室与相隔的房间打通,空间有原来的两倍大,中间没有隔断,只用一组欧式高靠背的沙发分成娱乐区与睡眠区,娱乐区有高级的音响、最高端的液晶电视;而睡眠区帝王号的大床则是最引人注目的,尤其上面还撒满了玫瑰花瓣。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任心悠一看见床就紧张,趁着耿之硕还没有进来,她草草地冲了个澡,换上卡通睡衣,忙不迭地先坐到沙发上。

    这个沙发够大,够宽,最关键靠背够高,如果躺下,那边大床上应该看不见这边。耿之硕说过,他们是有名无实的婚姻,既然如此,当然应该分开睡,而且总不能让大块头的耿之硕睡沙发吧?这一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可是,她还是紧张的坐立难安,她一边啃着指甲一边安慰自己,有什么好紧张的呢?又不是没在一个房间睡过,日本出差的那几个晚上不也是过来了吗?可是,那毕竟是套间啊,中间还有一道门

    她正在思前想后,新房门突然被推开了,耿之硕走了进来,她停下了咬指甲的手,心跳加速,只能呆呆地看着他。

    耿之硕扯下领结,脱下外套,然后他开始解衬衣的扣子,任心悠连忙低下头,假装研究她的手指甲,这一看不要紧,糟糕,指甲又咬秃了,那可是化妆师好不容易给她做的漂亮的美甲。

    耿之硕一边脱着衬衣一边对她说道:“到了巴黎,我还有许多工作,你想干点什么,自己安排时间。”

    原来他们的蜜月安排在巴黎,不是因为那里是世界上最浪漫的城市,而是因为耿之硕要到那里出差。当然这个秘密除了他们俩个,别人谁也不知道。

    他已经把衬衣完全脱下来了,又开始解皮带,他就不能到浴室去脱衣服吗?任心悠羞得不敢抬头,低声答道,“好。”

    耿之硕见任心悠一径低着头,问道:“你觉得很委屈是吧?没办法,这是你的选择,我可不欠你真正的蜜月!”

    终于他走进了浴室,任心悠松了口气,她现在可以睡觉了吗?在别人屋檐下讨生活还真是很不容易呢,连睡个觉还要看时机对不对。她打了个哈欠,从衣柜里找出夏凉被,钻进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昨天晚上没有好眠,今天又结结实实累了一天,她真是困极了。怪不得好多人都说新婚之夜没有洞房,现在她才有体会,就算他们不是假结婚,她也实在是没有力气洞房啊!

    耿之硕裹着白色的浴袍从浴室里走出来,借着昏暗的壁灯,他打开电视,往沙发上一坐打算看会财经新闻。

    啊,这是坐到了什么?他反射性地弹跳起来,打开吊灯一看,原来是任心悠猫咪般蜷在沙发上睡着了,怀里抱着一个黄头发的洋娃娃,鼻子中发出非常均匀的呼吸声。她倒是有自知之明,知道选择沙发做为她的床。耿之硕为省去被纠缠的麻烦感到庆幸。

    他粗鲁地将她的腿往里挪,腾出地方来坐下,将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大,但是任心悠竟然睡得很沉,没有醒。“猪啊,睡这么死!”他骂她。

    空间被缩小,任心悠腿部以下都蜷在耿之硕的身后非常不舒服,她咕哝着翻了个身,睡梦中伸展四肢,一支柔白的小脚伸出来,划了个弧线打在耿之硕的身上。

    耿之硕正看新闻看得入神,猛然被打了一下,吓了一跳,“搞什么鬼?”他拎起她的脚往身后一扔。“连睡个觉也不老实。”

    熟睡中的任心悠在做梦,她梦见和许姗姗一起乘地铁,车厢里人挨人,人挤人,她都快被挤成纸片了,有一个猥琐的大叔一直在身后紧紧贴着她,她往前,他也往前,她往右,他也往右,她扭头给猥琐大叔一记凌厉的眼神,可是这个色狼装作没看见。

    任心悠使劲儿瞪了他一眼,严重警告过他之后,她尽量收缩身体避开他的碰触,但他又如影随形贴上来,从他身上散发出勃勃的热气穿透衣服烘烤着她,更过份的是,他还贴在她的耳边哇哩哇啦说上一大堆她根本就听不懂的语言,太过份了,她实在是受不了,不给他点教训,看来他是不会罢手的。

    于是,她咬紧牙关,攒足全身力气,狠狠地来了个单脚旋风踢。

    “啊——”耿之硕惨叫,猝不及防,一下子被踹到了地上。他气坏了,像条喷火的暴龙直接从夏凉被中拎出任心悠咆哮,“棒棒糖,你想干什么?谋杀我?”

    任心悠从睡梦中惊醒,出了什么事,谁在大吼大叫?她发现自己被耿之硕拎着耳朵光着脚丫站在地上,而地板上躺着她心爱的洋娃娃,天呀,他怎么能伤害她最珍爱的礼物,她推开耿之硕,从地板上捡起来洋娃娃,怒瞪着他:“我的安娜怎么了?你为什么要把她扔到地上?”

    “你还冲我发火?”耿之硕简直不敢相信平常对他唯唯诺诺的任心悠现在正对他大发雷霆,难道说结了婚,原形立刻暴露出来了?这也太快了吧!

    第四十章感恩

    “可是,安娜对我很重要,谁也不能将她扔到地上!”任心悠毫不畏惧,将洋娃娃抱在胸前,活像一个被惹毛的母亲护卫她的婴儿。

    “你也太夸张了吧?”耿之硕一副想杀了她的模样,“那只是个玩具,而且是个老掉牙的破玩具,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你用你那倔驴一样的蹄子狠狠地踹了我一脚,把我从沙发上直接踹到了地上!”

    “啊?”任心悠捂住嘴,她回想梦中那个色狼,难道,他对她,“你,你,你有没有马蚤扰我?”

    耿之硕大吼:“马蚤扰你?你自以为很有魅力是吗?我在看电视,你给我听清了,我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你也太怀疑我对女人的品味了!”

    任心悠心虚地垮下脸,“对不起,我在做梦,以为遇到了色嗯,坏蛋,所以,嗯,对不起”

    哼,耿之硕仍然火大,他只是看个电视而已,竟然受到这样的荼毒,结婚真是一个最错误的决定!他拿起遥控器狠狠地按了关闭按钮,有她在这里,他能安安静静地看电视才怪。他余怒未消往大床上一躺,这个女人真是气死人了!

    任心悠不知所措地站在地上,他看来是气坏了,怎么办?

    耿之硕看她磨磨蹭蹭的样子更来气,“还不关灯睡觉?”

    “哦”任心悠乖乖地关了灯,蜷在沙发上,黑暗中她瞪着眼睛,没有了一丝的睡意。

    就在耿之硕朦朦胧胧要睡着的时候,一个细小的声音打破了平静,“我知道我做错了,但是,你以后也不可以扔我的安娜。”

    “睡觉——”耿之硕咆哮!

    经过十多个小时的飞行,飞机降落在巴黎,因为有六个小时的时差,所以起飞的时候是中午,降落的时候巴黎却依然是白天,这让任心悠感到好象上帝多给了她一天。就在她跟着耿之硕穿过机场大厅的时候,一个深栗色头发的美女“波涛汹涌”地飞过来,她热情地拥住耿之硕,眉飞色舞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法语,耿之硕绽开笑容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美女趁抛在他的脸上印下许多个吻。

    任心悠呆住了,慢慢地,心底有莫名的情绪升起来,她猜测两人的关系,生意伙伴?也太热情洋溢了点,应该不是。

    情人?有可能,瞧那女人看耿之硕的目光,带着欣赏和迷恋,而她的身材又是耿之硕喜欢的典型。

    不过,朋友也有可能,因为西方女人都很热情,拥吻也不算什么,她开始为他们俩人的亲密找借口。

    他们的语速很快,当然语速慢,她也听不懂,在他们俩人尽情表达了欣喜之情后,耿之硕指着任心悠对“波涛汹涌”的女人说了句什么。

    “波涛汹涌”的女人挑了下眉毛,“哦,你好”,她说了句英文,对任心悠礼貌地伸出手。

    “你好”,任心悠连忙握住,耿之硕的任何朋友,即使是情人,她也不敢得罪。

    “我说你是我的助理”,耿之硕对任心悠冷淡地解释了一句。

    “哦。”他都不愿意对外承认,她是他的妻子吗?即使名义上的妻子也是妻子啊。挫折感使任心悠更沮丧了。

    在耿之硕和“波涛汹涌”的女人连连吻了好几次,依依惜别之后,他带领任心悠离开机场乘车向酒店而去。

    虽然是第一次到巴黎,但是一路上,任心悠完全没有欣赏外面的风景,知道他有女人是一回事,当着面亲热又是另一回事,尤其是就在昨天,他还吻得她快要融化。

    酒店位于巴黎的第二圈,环境非常好,而且酒店附近有一个古堡,非常气派。据说酒店曾经也是古堡的一部分,拥有200年以上的历史。耿之硕扔给任心悠一把钥匙,这是你的房间,原来耿之硕订了两个房间。

    任心悠进入自己的房间,房间不大,却布置得温馨舒适。经过十多个小时的飞行,她还真是累了呢,她把大箱子往行李架上一放,将自己顺势扔到大床上,她不雅地大字形躺着,乌黑的眼睛瞪着天花板,分成两个房间也不错,至少睡觉的时候不会那么尴尬。

    任心悠正在胡思乱想,耿之硕推门进来,“我晚上有约,你有紧急事可以打我手机。”

    任心悠腾地一下坐起来,手忙脚乱地理了理裙子,“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出去,你有紧急事打我手机。”不光是笨手笨脚,脑袋还不灵光。

    “哦”,任心悠呆呆地点了个头,他是和那个“波涛汹涌”去约会吗?

    耿之硕走了,任心悠叹了一口气,她漫步到窗前,远眺历史悠久的古堡,可是美丽的古堡只在她眼前飘浮,却进入不了她的眼中、心中,她满脑子都是那个“波涛汹涌”的女人和耿之硕在一起的画面,越想越心乱,越想越烦闷,不行,她得出去走一走,透透气。

    可是任心悠对巴黎一点也不熟悉,再加上完全不会说法语,所以只好在酒店附近的大街小巷里闲逛,她买了个大杯的香草果仁冰激凌,一边走一边吃,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会想吃甜点。

    街角有一间不大的教堂,任心悠看到门虚掩着,就走了进去。古老的教堂里,只有一位神父一个人在安静地百~万\小!说。她悄悄地走进去,静静地坐下来,圣歌声音很小,仔细听才听得见。

    这是城市中的一片净土,关上厚重的门,就将尘世的喧嚣关在门外,恢弘的建筑让任心悠感觉自己的渺小,安静地坐一会儿,圣歌的声音越来越清晰。神父读自己的书,没有因为她的进入而抬头。

    在这样神圣的气氛里,任心悠的心慢慢地沉静下来。她有什么好报怨,又有什么好失望的呢?她应该感恩,感谢父母给了她生命,还给了她最无私的爱;还要感谢耿之硕肯和她结婚,虽然他非常的不情愿,但是他毕竟帮助她达成了最重要的心愿:父亲终于愿意伸出手接纳她,这不是她日夜企盼的吗?

    所以,主啊,帮助我吧。

    第四十一章一个人的旅行

    第二天,耿之硕还是不见踪影,也没有任何口信,任心悠怀疑他昨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回来。她不允许自己有失望之情冒出来,来之前,耿之硕不是说过吗?他会很忙,要她自己安排时间。那就自己安排好了。经过昨天的外出,她对自己有了些许的信心,她这个路痴竟然可以很顺利地回酒店呢!于是她买了张地图,要到远一点的地方看一看,毕竟这里是巴黎呢!

    巴黎是个古老的城市,四处弥漫着艺术的气息,满眼所看到的古老建筑每一个细节都精雕细琢,无比震撼。任心悠虽然没有进卢浮宫和那些排着长队的美术馆,只是沿着塞纳河一路从左岸到右岸,就已经陶醉其中。

    早就听说巴黎的跳蚤市场非常繁荣,任心悠决心去看看,为家人和朋友买点小礼物。

    地图显示可以坐地铁1号线转到4号线,可是在转4号的站台,任心悠发现4号地铁的通道被封住了,问站台里的工作人员,他们法语夹杂着英语,说了半天,任心悠也是似懂非懂,总之,是坐面前两条线路,一条是蓝色线,一条是绿色线。

    任心悠决定赌一赌,于是她拿出一枚硬币,正面就坐绿色线,反面就坐蓝色线,结果她坐了蓝色线,可是做了几站地之后,忽然发现有点不对,车快速地驶向郊外。糟糕,坐错了,她只好在下一站赶快下来,在站台上等回程的车。

    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车,任心悠有点着急,看来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没有那么简单呢。她告诫自己要静下心来,不许慌乱,重新拿出地图来查看,其实这里离她想去的跳蚤市场不是很远,不知道是不是有公共洗车可以到达。

    总要试试运气,于是任心悠出了站台,去附近的公共汽车站。可是那些弯弯绕的法文看起来真费劲,半天她也没看明白。而这个区黑人渐多,以前在国内看报道,说黑人和阿拉伯人很危险,他们偷东西,甚至抢游客的包。看见他们搭讪一定不要搭理。

    可是,如果不问路,她能怎么办呢?退,退不回去,去目的地,也不知道路线。要不要向耿之硕求救?可是她又不想让耿之硕将她看扁!任心悠心一横,我就不相信我这么笨,痴长了二十一岁,连跳蚤市场都找不到。

    于是她鼓起勇气,主动问公共汽车站旁等车的黑人小伙子,幸好,他懂一点英文,非常热情地帮任心悠看地图,用蹩脚的英文连说带比划讲了一大堆,但是看任心悠一脸懵懂,直接带她到了一个地铁口,指给看站台,告诉她一共坐几站,在哪里下车。

    任心悠好感激,绽开大大的笑容,谁说法国人对中国人不友好,明明是热心的好人多嘛!

    几经周折,终于到了那一站,出了地面任心悠傻眼了,这哪里有什么跳蚤市场啊?明明就是普通的街道啊!

    难道那个老黑故意骗了她?刚才温暖的心情瞬间降到冰点,任心悠沮丧透了。是要回去,还是要坚持?

    任心悠看着不断涌出地铁口的人群,果断地决定,跟着人群走,一定会找到跳蚤市场。

    于是东张西望走过了两条街,过了两个红绿灯,果然看到了庞大的市场!哈!任心悠为自己喝彩,我很能干呢!

    她高兴地调整了一个背包的肩带,信心满满地向跳蚤市场进发。

    跳蚤市场有类别区分,有在路边摆摊的,有固定店面的,有以卖二手衣服为主的,有以家具等为主的,也有以书籍古画 首饰及林林总总的旧物杂货为主的,非常热闹。

    虽然集市中横街窄巷密如蛛网,但每间店铺的别致装饰、街头巷尾的古董家具,以及被粉饰过的墙壁,感觉就像置身在街头艺术馆。

    任心悠对老旧的东西有一种热爱,因为新物品是没有散发出来的那种浓浓的岁月沧桑感的。所以置身其中,她沉溺而忘情,这个看看,那个摸摸,爱不释手,不知不觉就到了下午。

    有些店家很热情,主动把标价给降下来,也有些很固执,一点都不肯便宜。但大多店家都上了年岁,看起来很有气质。特别是女性,打扮的一丝不苟地坐在那里。有些会讲英文的店家还会给她讲讲物品的历史。让她感到甭管买了什么,也甭管买的东西有多么小,这些物品都有自己的故事,买走了它也就把这个故事带走了。所以任心悠一下子收获了不少东西。

    在一家银器店铺她遇到一位热情的阿姨,是位上了年纪却依然美丽的女子,银色短发,脸上虽然已布满皱纹,但是涂着亮红色的口红,身上穿着鲜艳醒目的民族服装,她有最开朗阳光的笑容,让任心悠感慨希望老了也能像她那样。

    在她买了她店里的两件宝贝后,她竟然破例又送给任心悠一件!而且听说她从中国来,非常高兴,用英文大声说,“我喜欢中国,我儿子现在在中国,希望你回去后能跟他做朋友。”走之前她紧紧搂住任心悠拍了张合影,又给任心悠写下了儿子在中国的地址。

    呵呵~~,原来一个人的旅行也是件这么好玩的事。因为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人,看到什么风景。一切都是未知,一切都充满刺激和期待,而陌生的人善意就是期间最温暖的地方。

    经过这一次的独自出行,任心悠变得大胆起来,回去的路上,她不再犹豫,主动求助于路人,问清了回酒店的路线,找到了地铁站口,就在她打开沉甸甸的包包,准备掏出钱夹的时候,她神采飞扬的脸僵住了,她的钱包不翼而飞。

    不会吧?任心悠额头冒出一层细汗,她将手伸出背包,里里外外翻了个遍,没有;她又将背包里的全部东西哗啦啦倒出来,一件一件翻找,还是没有!

    她懵了,再一次傻了眼。没有钱可怎么回酒店?

    第四十二章对不起

    万般无奈的任心悠只好选择向耿之硕求助,可是她发现她的手机也不见了踪影,幸亏她的护照等证件没有放在包里,不然真是麻烦大了。

    跟路人借了手机,任心悠灰头土脸对耿之硕说明情况,果不出所料,耿之硕发火,“棒棒糖,你一天不给我找麻烦,你就过不去是吗?你给我呆在原地,哪也别去,我立刻去接你!”

    任心悠沮丧地坐在路边,一整天独自出行的好心情全被这不堪的结尾破坏一空。此时的巴黎美丽的夜景也黯然失色。

    真是蠢,真是笨,一件事也做不好!任心悠深深地厌恶自己。人家许多女学生都可以一个人背包走天涯,或是去偏远的地方旅行个一年半载,她只是在巴黎,还没有出市区就状况连连,太没用了。

    怎么那么不小心,丢了钱包和手机,如果不是和耿之硕一起来,不是要露宿街头,回不去了吗?

    任心悠正在自怨自艾,一辆高级商务车飞速驶来,吱地一声停在面前,车上走下了耿之硕,他穿着雪白的衬衣,手工缝制的hhuntn西服,挺拔的身材,独特优雅的气质在一众法国男人面前也是鹤立鸡群,只是英俊的脸庞太过阴沉。

    任心悠知道自己是个麻烦精,她先道歉,“对不起”

    “就会说对不起,你就不能变聪明一些,你是猪吗?不长脑子的?既然要出来逛,为什么不看管好自己的物品?”耿之硕火大,这个女人要是哪一天不出意外,才真是新鲜事呢,她以他很闲吗?整天围着她转?他是来洽淡公务的,不是来伺服她的。

    偏偏他们名义上是蜜月,又不能带公司人员,早知道如此,还不如把邬秘书带来,可以帮他看着这个小笨蛋!这在巴黎还有好几天的行程呢,又不能扔下她不管,回头真把她弄丢了,他老爸老妈还不掐死他?

    想到父母总是偏袒她,他更来气,借此好好发泄他的不满,“这是哪儿你知道吗?是巴黎,不是在国内,不是在你家,你以为凡事只要你大小姐动动嘴,别人就替你干得妥妥贴贴?如果我刚好手机没电,或是没听见怎么办?你说你要怎么办?”

    任心悠被耿之硕骂得不敢抬眼看他,也不敢回话,她深深地低着头,乌黑的短发下露出一截雪白柔腻的脖子,有一小绺秀发卷卷的贴在耳边,稚气地楚楚可怜。说实话,他也知道被偷不全是她的责任,这一带的确很乱,小偷专找亚裔人群下手,警察都拿他们没办法。

    “你说话呀,我问你呢?” 虽然耿之硕还很生气,但是声音却不自觉地降低了几度。

    任心悠鼻子一酸,她已经很努力地不给他添麻烦了,可是,还是……要是把钱多分散在几个口袋里装就好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所以她还是只有三个字可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对不起,要报案,让警察把你送回酒店,笨!”她连一点生活的常识都没有,“我说的你记住没有?” 耿之硕所说的话字面上是责备,但是语气上近乎于唠叨了。

    “记住了。”她的声音有些鼻音,似乎掉泪了。

    耿之硕见状叹了口气,没好气地拉起她的手,“还不上车?今天是法国的假日,餐厅关门很早,你想害我没饭吃!”

    手被耿之硕有力的大掌握住,不知道为什么,任心悠的眼泪更是稀里哗啦掉下来。

    耿之硕一边驾驶着租来的商务车一边瞅着她,“哭什么哭?又不是没接你,把你扔这儿不管?”女人真是麻烦,看着她哭,没来由地让人心情烦躁。

    任心悠擦擦眼泪,极力忍住抽泣,不使自己看起来更烦人。

    耿之硕将任心悠带到一家很有情调的法国餐厅,来巴黎后,任心悠一直一个人,只是买些面包或是三明治凑合,今天晚上终于吃了一顿地道的正式大餐,有头盘,主菜,甜品和酒。

    点餐当然是耿之硕一手包办,任心悠猜想他肯定是怕她又点出什么牛睾丸之类的菜弄出尴尬。

    头盘里面是蘑菇之类的菜,味道很不错,任心悠逛了一天,又累又饿,很快就消灭干净。主菜是一种任心悠叫不上来名字的鱼,整齐的一大块和配菜一起漂亮地摆在盘子里。

    耿之硕为任心悠点了一瓶酒,“你尝尝,这种鲁赛特干白葡萄酒与新鲜海鲜或是鱼类搭配口味绝佳。”

    啊?喝酒啊?任心悠对酒的概念只局限于很小的时候偷尝爸爸的白酒,呛得她掉眼泪,不知道为什么男人还那么爱喝它。她望着酒杯中清雅的淡绿色液体,踌躇,“我不太会喝欸。”

    “试着品尝一下,这酒不错,有成熟水果和花卉的香气,口感细腻、清新,很适合夏天喝。”

    “哦”,任心悠虽然不想喝,但仍顺从地举起酒杯品了一口,虽然她尝不出成熟水果和花卉的香气什么的滋味,但是的确口感不错,至少不呛。

    “怎么样?”耿之硕一直盯着她的反应。

    “不错。”任心悠心虚,她实在是给不出什么意见。

    耿之硕主菜是牛排,因此他点的是红酒,耿之硕给任心悠介绍,“这是chteu hut brion,颜色至美,具有全波尔多最复杂的香气,丰富的黑加仑子香气、烟草味、烟熏味、杉木味和高级的松露香气,入口有肉感。”

    一瓶酒也能品出这么味道,任心悠自叹不如,她尴尬地傻笑,“嘿嘿,我是酒的文盲。”

    “我打算在法国投资一家酒庄。”耿之硕深吸了口红酒的香气,举起酒杯,又仔细品尝了品尝。

    “投资酒庄?”这不会就是他口中说的公务吧?

    见眼中的猜测,耿之硕大方的承认,“对,这就是我此行巴黎的目地。”

    任心悠看着耿之硕刀劲俐落,自信而优雅的切着牛排,感叹:他和女人调起情来,可以懒洋洋带着坏笑,痞痞的勾引起女人全部的好奇心,谈起公事来却是另外一副坚决果断,霸气十足的样子,这样的男人怪不得吸引所有女人的目光。

    第四十三章酒的神奇

    回到酒店,临进房间前,耿之硕在门口对任心悠说道:“明天跟我去参观酒庄,省得你到处乱跑,这回把东西丢了事小,明天把人丢了,我看你是别想回家了。”

    他训她就像训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任心悠很窘,他非要再提醒她一次吗?

    话说经过晚餐耿之硕对酒的介绍,任心悠还真对酒庄充满兴趣呢。

    第二天他们要参观的是久负盛名的布里昂庄园,它与拉图尔、拉菲特、玛尔戈园共享一等顶级酒的荣耀。

    这一片土地从十四世纪已开始种植酿酒葡萄,开辟葡萄园,几个世纪,它一直赫赫有名,一级酒庄排行榜上如果少了它,权威性就要受质疑。

    酒庄位于两个平缓的小丘之上,海拔仅20余米,所种植出的全部葡萄经过手选,除非是一流的葡萄,否则全被淘汰。

    酒庄的高级经理得意地介绍他们的庄园虽然采用现代化的手段培养葡萄种圃,利用的科学的方式精细监控酒的发酵,但是酿酒的方式仍遵循古法,他们聘请的酿酒大师一家三代七十多年来一直照顾此园,所以对园区葡萄特性了如指掌,因地制宜,终于在1989提酿出此园30年来的“冠军”酒,该酒在世界上被公认为几近满分的“奇迹酒”。本年份的“得意之作”在市面上已经绝迹多时了。

    耿之硕和任心悠随着酒庄的经理参观他们的酿酒技术,原来庄园的酒经发酵后被泵入全新的木桶中,并以一种于17世纪所开发的方式多次换桶,一旦在木能内醇化约24-36个月。

    经理笑着说,这种酒属于美女酒,孤芳自赏,气质逼人,越陈越美。年轻时清纯可爱、淡雅芬芳、平宜近人,颜色不太深;中度陈年后,她既有少女的可爱,又具备成熟女人的魅力;成熟后,热情大方,洋溢着烟草味、焦糖味、黑草莓味、咖啡味和少许的松露味,魅力真是没法挡!

    任心悠简直听得入了迷。经理将酒倒入精美的醒酒器中,经过十分钟的醒酒后邀请他们品尝,耿之硕先教给任心悠怎么观酒。斟酒时以酒杯横置,酒不溢出为基本要求。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将红酒杯横置在白纸上,观看红酒的边缘就能判断出酒的年龄。层次分明者多是新酒,颜色均匀的是有点岁数了,如果微微呈棕色,那有可能碰到了一瓶陈年佳酿。

    然后耿之硕又教任心悠怎样品酒,酒入口之前,先深深在酒杯里嗅一下,此时已能领会到红酒的幽香,然后将酒杯举起,杯口放在嘴唇之间,并压住下唇,头部稍向后仰,把酒吸入口中,轻轻搅动舌头,使酒均匀地分布在舌头表面,然后将葡萄酒控制在口腔前部,稍后咽下。入口圆润,咽下后留在口腔中的醇香和微涩的感觉较长的为好酒。

    品酒的顺序是新在先陈在后、淡在先浓在后。

    任心悠依照耿之硕的指点,跃跃欲试先品尝一杯较年轻的葡萄酒。她让红酒在口腔内多停留片刻,舌头上打两个滚,充分体验它,最后全部咽下,一股幽香立即萦绕其中。

    “怎么样?”耿之硕问她。

    任心悠细细回味,“很柔和,有股说不出来的香气,还有酒的涩味”

    “这就对了。”耿之硕很满意,“孺子可教也。”

    在耿之硕的称赞下,任心悠越发用心,品了好几支酒,她发现酒的味道真的不同,这很神奇,入口的感觉是一种味道,在舌尖上是一个味道,然后一层一层展开又是各种不同的味道,虽然她说不出来那是什么味道,但这的确是奇妙的体验。

    在品了几杯之后,任心悠开始兴奋起来,晕晕乎乎,飘飘欲仙,话也多了,胆子也大了,她红着脸蛋,醉态可掬,挽着酒庄经理的胳膊,用英文比划着要去看看怎么种植葡萄。

    耿之硕地将任心悠的手从酒庄经理的手臂上拉开,然后用法文解释,“她平常不喝酒,所以有点失态”。

    “我觉得她很可爱,走,我带你们去参观。” 酒庄经理很是热心。

    “耶,”任心悠欢呼,“我太高兴了,我要学怎么种葡萄,我们要买下这里,是不是?之硕,这里很美,我们买下吧,我喜欢,我喜欢!”

    耿之硕庆幸任心悠说的是汉语,酒庄的经理听不懂,不然他真是尴尬死了。买下布里昂庄园?人家经营得这么好,为什么要卖?她真是太天真了,以为他说投资酒庄,就是要来买下这里,他是来参观学习的好不好?不是他买不起,是人家根本就不会把这么历史悠久的家族产业卖掉!

    酒庄的经理见任心悠这么兴奋,也特别高兴,“走吧,我现在去种植区。”

    “哦,谢谢你,不用了,我们今天很尽兴。”耿之硕婉谢酒庄经理的好意,准备打道回府,留在这里,不知这个专会闯祸的女人又会干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事。

    近几年买葡萄酒收藏升值的中国人越来越多,酒庄的经理把耿之硕当做一个大客户,尽心尽力的挽留,“我们的种植可是一流的,我们对品质有着不懈的永远的追求,相信高的质量来自低产量,所以我们的酿酒师采取剪枝法,将每株葡萄仅留一芽,使果实尽集精华。你们真的应该参观一下,我相信一定会让你们印象深刻!”

    任心悠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怎么他们停在这里不走了呢?“go,let’s go!”她很有感染力地号召大家。

    “棒棒糖!”耿之硕蹙眉,“我们现在回去!”

    “回去?可是我还想参观他们的种植园,还想学学种葡萄。”

    “我说回去,你听到没有?”耿之硕完全沉下脸。

    “好嘛,好嘛,回去就回去,我要拿一瓶那个酒,”任心悠拿起桌上一瓶刚品过的酒搂在怀里,“这瓶酒有焦糖味,很好喝。”

    耿之硕失笑,她还真会挑呢,这个一瓶好价格不菲。不过,他本来也打算买些不同层次的酒回去,于是他向酒庄的经理订了几十瓶他需要的酒。

    第四十四章醉酒

    回去的路上,任心悠坐在副驾驶坐上,一路高歌,把会唱的歌一首一首唱了个遍,后来干脆脱了鞋子,两支嫩白的脚丫翘起来,搭在真皮的控制台上摇啊晃啊,兴奋得不得了。

    后来会唱的歌都唱完了,她开始高声朗诵古诗,而且声情并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棒棒糖,闭嘴,你吵死了!”耿之硕实在是忍受不了她不停的呱噪。

    “让我背嘛,我今天好有诗性”,任心悠扁嘴。

    “不行!”耿之硕一口否定。这丫头发酒疯没够,好容易唱完歌了,又背唐诗,真亏她想得出来。

    任心悠放下脚丫,扑过去搂住耿之硕的手臂,可怜兮兮地看着他,“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你喝多了,我在开车,别动我,老实点!”她有没有点常识,这个时候还敢动驾驶员?

    “求你了,让我背好不好?”

    “不行”耿之硕一点不通融,她吵得他头疼。

    “求你了嘛,不背我憋得难受,好不好嘛,好不好嘛?”任心悠变本加厉,开始摇晃耿之硕的肩膀。

    “我在开车,女人,你这样我们会出车祸的!”耿之硕吼她。

    “那你让我背,让我背,我就不动你!好嘛,好嘛?”任心悠嘟起嘴撒娇卖萌。

    “真服了你了!背吧,背吧!”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和这么个麻烦的女人绑在一起。

    “耶,好欸,你想听什么?”任心悠的双眼亮晶晶一动不动地瞅着耿之硕。

    “随便!”耿之硕没好气。

    “不嘛,你要说一个!”

    耿之硕见任心悠又准备上来撒娇,他先伸出食指警告她,“我告诉你啊,不许再动我。”

    “好嘛,我不动你,你说一个,你想听什么?”

    唐诗?那是哪辈子才看过的玩意,现在他脑子里装的都是财经,“嗯”,他沉吟了一会儿,看到路两边不断后退的一排排笔直的树木,随口说了句,“树林的诗。”

    “树林啊”,任心悠咬着手指在脑海中搜索,“有了,你听好哦。”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怎么样,有林吧,美不美?”

    还别说,真有意境,好吧,“车,关于车的诗”

    “车啊,古?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