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浅爱,深喜欢

浅爱,深喜欢第11部分阅读

    ,和眼前这些迷你的小香薰瓶长得很像。

    问了问价格,二十五块一个。

    熊橙在一堆漂亮的香薰瓶中挑来挑去,自言自语:“哪个颜色好看呢?”

    “你在看什么?”身边冷不丁冒出一个疑惑的声音。

    熊橙侧头一看,竟是贝翊宁掉头来找她了,于是把掌心里的四五个香薰瓶一起举到他面前:“你觉得哪个颜色比较好看?”

    “有什么区别吗?看起来差不多。”

    “怎么会没有区别?这个是蓝紫色的,这个是粉紫,这个是粉蓝,这个是西柚粉,这个是葡萄紫……我想买一个,你觉得哪个好看?”

    贝翊宁目光敷衍地一扫,直接问卖家:“多少钱一个?”

    卖家郑重出声:“二十五块一个,不还价不抹零,今天就是亏本甩卖,要就要,不要就算了。”

    “还价?这二十五块钱的东西?”贝翊宁的目光由从容转向淡淡的倨傲,“麻烦你把她手里的几个东西都打包。”

    卖家立刻换了一张面孔,笑嘻嘻地点头。

    “我又不需要这么多。”熊橙提醒他。

    贝翊宁没有理会她,取出皮夹,掏钱买下了五个,一眨眼,就把包装好的小袋子递给熊橙:“送给你。”

    熊橙迟疑几秒钟才接过,说了声谢谢。

    “这个到底是做什么的?”他问。

    “把香水灌到小瓶子里,再把小瓶子串在项链上,可以挂脖子上。”熊橙说,“其实我只要一个就够了,你买太多了。”

    “你可以一天换一个挂在脖子上,这样不是更高兴吗?”贝翊宁说完迈开脚步往前走。

    熊橙在原地困惑了一会,随即跟上去。

    长街走到了尽头,两人又折身而回,因为贝翊宁的车停在影院附近,走了一半,天下起了毛毛细雨。幸好熊橙包里有一把折伞,她立刻拿出来撑开,递给贝翊宁:“你个头高,你来撑。”

    贝翊宁接过伞,看了一眼伞面上的碎花,悠悠地转了转伞柄,撑在两人头上。

    过了一会。

    “你的肩膀不冷吗?”某人淡声。

    熊橙瞧了瞧,果然右肩膀被雨水打湿了。

    “你好像越走越远了。”某人的声音更淡了一分。

    熊橙悄悄走近了一点。

    贝翊宁把伞往她的方向斜了一斜。

    ……

    雨势没有加大,但也没有小下去,一直淅淅沥沥,夜幕中,湿漉漉的路灯晕开一圈圈金色光环,从半空俯视,朵朵伞花起起伏伏,汇成了好看俗气的花海。

    贝翊宁放缓脚步,完全和熊橙一致。熊橙低头的时候,发现当自己迈开左脚,他也是,她迈开右脚,他亦然,不会快一步也不会慢一步。

    直到他突然一停,她立刻刹车看他:“嗯?”

    伞下的他眉眼如画,黑眸沉静,冷瞳映照出她的脸,缓缓地说:“你是真的不愿意和我试试看?”

    熊橙的心咯噔一声,快速镇定了自己,又问了一次:“那你呢,你究竟为什么要选择和我试试看?”

    “你想要什么答案。”

    他倒直接。

    熊橙无奈地一笑:“好吧,我承认你上次说的没错,我对你有感觉,但是不算很强烈,我也不确定这是不是错觉,但我不会仅凭短暂的心动就和你开始,还有……”

    她还没说完,嘴唇沾上和雨一样的凉意,垂下眼睫,入眼的是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按在她的唇上,阻止了她说下去。

    他无师自通一般,手指沿着她的唇廓描摹,然后缓缓分开她的两瓣唇,在她欲退缩的时候,直接俯下身来,她吓了一跳,张口就咬住了他的手指,他蹙眉,却没有动弹,任由她咬着。

    等她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很奇怪,赶紧松开他的手指,他犹豫了01秒,脸继续靠近她,在她要躲的时候,突然覆盖上她的唇,同时垂下眼眸把她脸上一切的细微变化收入眼底。

    他的初衷并非逗弄她,就算要逗弄也不是这个时候,于是,等要到答案后就撤了攻势。

    很轻很凉的一个吻,是他的试探,是他的挑衅,也是他的最后确认。

    只不过,熊橙的脸颊立刻成了火烧云。

    说起来,和叶闻隽谈恋爱的那会,他每每施展高超,精湛又持久的吻技,她最多也只是红一红耳朵,总的来说也能从容应对,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被一个轻吻弄得溃不成军,整个人像是被电流击中一般,一动不能动。

    她激烈的生理反应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但他显然对此表示满意,继续注视她,冷声:“这就是你所谓的对我没有强烈的感觉?还是你一贯喜欢口是心非?”

    “……”

    “对你而言,和我试试看是那么可怕的事情?”

    “……”

    “你要的答案,我上次说了,你让我感觉很熟悉。”他微微沉思,坦然地说,“就像是一个故人。”

    这一刻,熊橙的心弦被眼前男人的这句话打动了,以前读书的时候,在一本诗集上读到那首诗“白首如新,倾盖如故”,她觉得很心动,誊抄在小本子上,每每翻看都会觉得这句话美好又实在。

    很多人相交已久,还是和初识一样,但又有一些人,刚刚见面就像是认识了很久一样。

    她没有想到有生之年,有一个男人会在雨天,亲了她之后说出这句令她欢喜的话。

    他站直,挪了挪手里的伞,遮住她整个人,不让雨水淋到她半点,声线低而缓:“既然你不排斥我的亲近,表示你愿意和我试试看,我这样理解有问题吗?”

    熊橙长久地沉默。

    “你不说话是什么意思?”他说,“这样吧,我给你半分钟,你如果一直不说话,我就当你是愿意的了,相反的,这半分钟内,你随意发出一个音节,我就算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直到第三十秒,熊橙还是保持沉默。

    他很娴熟老练地握住她的手,往自己的方向一拉:“走了,我送你回去。”

    “我……”

    “我知道你的答案了。”

    “我……”

    “我没有和人讨价还价的习惯,男女都一样。”他的手掌不经意地摩挲她的手背,黑眸如一个深渊,口吻很平静,“熊橙,我刚才给过你逃跑的机会,你没有抓住。”

    “……”她终于不再说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贝在黑色的荆棘林中面无表情地收网,逮到了肥美的小熊,为小熊默哀一分钟。

    白首如新,倾盖如故,真的是这样,很多人见一次面就觉得是他了。

    开始恋爱了。

    恋爱中的大贝不知道会是怎么样子的,表现必须要好,否则以后会得到惩罚。

    撒花庆祝逮到小熊回家的大贝,开锅生火~

    ☆、第二十九章

    很多时候,我们清楚自己的想法,但搞不清楚自己的行为。譬如熊橙,在贝翊宁提出试试看后,她考虑过也纠结过,心中的天平慢慢向“不愿意”那边倾斜,原因很简单,她琢磨不透他的真实想法,以及,他还带着一个贝思哲。

    这些都是实实在在,摆在眼前的问题。

    但现实是,她没有在这半分钟里说“不”,鬼使神差地任由时间一秒一秒过去,贝翊宁拉过她的手,带她回家。

    这个夜晚,路灯一直泛着湿漉漉的光晕,飘浮在空中的伞花一朵朵地浮浮沉沉,在半清明半迷惘的状态下,熊橙默认了和贝翊宁的关系。

    很久以后,她回忆起当年怎么会栽在贝翊宁手里,那就是从“搞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开始的。在这个男人面前,她总会出现一些不太合理的行径。

    ……

    贝翊宁工作很忙,到了下一个周末才联系熊橙,他在电话里言简意赅:“我今天有时间可以带你出去,你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熊橙正准备出门去天鹅广场shoppgall的进口超市,恰好接到贝翊宁的电话,邀她出去,冷不丁地想起答应和他试试看的事情,说:“我正打算去超市买东西。”

    贝翊宁很快开车来接熊橙,当熊橙问起贝思哲,他说丢在奶奶家了。

    她还想问,贝思哲知道我们现在的关系吗?不过看了看贝翊宁无风无浪的表情,她摸了摸鼻子,把问题藏在心里。

    对于把第一次正式约会的地点选在超市,熊橙表示她没有想到,在她的印象中,超市这种太食人间烟火的地方不适合贝翊宁,还有,依照传统惯例,不是只有深入交往一段时间的男女才会携手来超市吗?

    此刻,熊橙看贝翊宁站在冷冻蔬菜区前,手握一个卷心菜,面露似研究似摸索的神情,熊橙觉得匪夷所思。

    不消片刻,贝翊宁做出了决定,把手里的卷心菜丢进购物车,又看了看牛蒡,芦笋,甜椒和朝鲜蓟,纷纷拿起丢进购物车。

    熊橙低头扫了扫满车的绿色蔬菜,好奇:“你就没有想吃的荤菜?”

    “多吃蔬菜有益身体健康。”贝翊宁沉吟后说,“荤菜的话蒸鱼和排骨汤不错。”

    两人转而去买鱼和排骨。

    在超市买东西对贝翊宁来说是一件不含娱乐性的事情,他锁定目标后迈开长腿前去鲜肉区,迅疾利落地拿了需要的东西丢进购物车,全程面无表情,更别说看闲杂人等一眼。

    待他回过头看,看到熊橙目光略有茫然地盯着自己,淡淡地问:“你有什么问题吗?”

    熊橙无语,周围的夫妻和情侣都是边聊边逛,挑来挑去,十足的悠闲,只有眼前这位大人急着要去投胎。

    “你还需要买什么?”他问得很直接。

    “给我弟弟买点零食。”熊橙推车走向零食区。

    到了零食区,熊橙从货架上拿下熊晖喜欢吃的饼干和巧克力,回头丢进购物车,却意外发现购物车里有五袋棒棒糖,仔细一研究,全部都是山楂味的,她很疑惑,抬头问贝翊宁:“这个都是你放进去的?”

    玉树临风的贝翊宁看了她一眼:“嗯,你不是喜欢吃糖吗?”

    熊橙反应过来,难不成是上次她和贝思哲一人一串糖葫芦吃得很开心,他认定了她喜欢吃糖果?

    “难道不喜欢?”

    “……是喜欢,不过要换换口味吧,别全是山楂啊,有苹果,芒果和荔枝的吗?”

    “我看看。”贝翊宁又凝眸在货架上,修长的手捞起一袋,“凤梨的喜欢吗?”

    “嗯,凤梨也喜欢。”

    贝翊宁又拿了五袋凤梨口味的棒棒糖。

    熊橙这下忍不住笑了,这人的思维是多么直线。

    “还需要买什么?”他问。

    熊橙耸肩:“不需要买什么,我们随便逛逛。”

    “随便逛逛?”他反问,似乎觉得这是浪费时间。

    “随便逛逛怎么了?我们又不赶时间。”熊橙用眼神示意不远处,“应该像他们一样。”

    贝翊宁抬眸望过去,一男一女正在各色马克杯中进行挑选,还时不时地耳语,看起来无聊又愚蠢。

    她喜欢那样?他若有所思。

    五分钟后,熊橙指着挂起来的两条围裙,问贝翊宁:“哪个比较好看?”

    贝翊宁没有什么兴趣:“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一个有荷叶边,一个没有荷叶边。”

    “我问的是,它们的功能性有没有差异?”

    “没有。”

    “那有什么值得挑选的?随便拿一个就是。”

    “有荷叶边的代表田园风,没有荷叶边的偏向简约风,当然值得挑一挑。”

    贝翊宁沉默,目光露出五分不解,五分不屑,淡淡地敷衍:“选简约风。”

    “啊,但是我比较喜欢有荷叶边的。”熊橙失望,他怎么没和她的答案保持一致。

    贝翊宁黑眸无波澜,语气微冷:“你既然早有了答案,为什么还要让我选?”

    “……”熊橙和他对视十秒钟,没好气地回答,“因为女人都是这样的。”

    “无聊,浪费时间,毫无意义。”

    “……”

    下一秒,贝翊宁直接拿下两条围裙,丢进购物车,推着走了。

    熊橙待在原地,顿悟一个事实,如果说女人来自火星,男人来自金星,那么她和贝翊宁就是火星的南端和金星北段的距离。

    结了账,两人走出超市,当路过一楼的某家发饰专柜,熊橙立刻说我要看看这个,便走过去挑漂亮的发圈。

    早到了夏天,她一直想买一个发圈扎头发,此刻刚才路过这里,当然要好好看一看。

    当服务员把一个网纱刺绣的粉色花朵发圈拿出来给她,她刚要试戴,一直在旁边安静等待的贝翊宁突然出声:“等等。”

    “嗯?”熊橙停顿了一下,微笑地看他,“干嘛?”

    “我来帮你戴。”贝翊宁拿过她手上的发圈,低声,“你把头发放下来。”

    熊橙解开了马尾上的头绳,束缚的黑发顷刻释放,披散在肩膀,如同一匹上好的绸缎,在灯光下泛着动人的柔亮,仿佛被晨露沐浴过。

    贝翊宁的黑眸注视着熊橙的长发,很本能地伸出手轻轻地拢了拢,享受那蓬松如云的柔软。

    “你会吗?”

    “这有什么难度?”他说着,把她的所有头发,包括耳朵边碎发一丝不苟地顺过来,一点点地拢在掌心,再箍上发圈,轻松地扎了两圈就成功了。

    “好看吗?”熊橙照着镜子,心情愉悦地问。

    贝翊宁认真地欣赏,然后评价:“颜色花哨,款式太俗。”

    “……”

    “换一个。”贝翊宁吩咐专柜服务员,“拿那个紫色的。”

    当熊橙戴上紫色的发圈,贝翊宁看了后淡淡地说:“不适合,再换一个。”

    于是,一连换了九个,贝翊宁一次次地帮熊橙梳理头发,手在她的头发上摸来摸去,最后她的头皮都出汗了,他终于对她头上那个黑色镶钻的丝绒发圈表示满意:“就这个。”

    “你比我还挑剔。”熊橙嘟囔,“早说你喜欢这个黑色的不就好了?”

    贝翊宁听清了她的抱怨,但没加理睬,一手从容地整理着她的发尾。

    “哥?”

    身后传来一个讶异的声音。

    熊橙回头,错觉一般地看见叶闻隽和他的未婚妻,如偶像剧的男女主角一般手挽手地站在离自己和贝翊宁不到十米的地方,重点是,叶闻隽的未婚妻开口喊的对象似乎是……她身边的男人。

    阮羽萱早想不起和熊橙在艾朵的一面之缘,此刻她惊愕多于惊喜,贝大哥竟然带一个女孩来这里,还在大庭广众之下,旁若无人地摸她的头发,姿态亲昵甚至有些轻佻。

    果然,女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的,她之前就隐隐猜到贝大哥有心上人了,现在看来完全没错。

    相比阮羽萱面上的惊讶兼惊喜,叶闻隽的脸色就简单多了——难看之极。

    阮羽萱松开叶闻隽的手,快步上前,主动问贝翊宁:“哥,她是你新交的女朋友?”

    贝翊宁承认得很直接:“对。”

    阮羽萱心头一喜,转而微笑地打量熊橙,有礼貌地打招呼:“你好,我叫羽萱,是他的妹妹,很高兴认识你。”

    熊橙强笑了一下:“我姓熊,单名一个橙字,我也高兴认识你。”

    “你看起来年纪好小,还很可爱。”阮羽萱嘴巴很甜,“和我哥认识多长时间了?”

    “我们认识没多久。”熊橙实话实说。

    “那就是一见钟情了。”阮羽萱说着朝贝翊宁眨了眨眼睛,“哥,没想到你挺有效率的,准备什么时候带回家给素阿姨看看?”

    身后的叶闻隽面色已经铁青,目光铮铮地看着熊橙。

    贝翊宁的手臂很自然地落在熊橙的肩膀上,对此简单地表态:“我不会给她压力。”

    “那我先不多嘴告诉素阿姨了,等你的好消息。”阮羽萱语调俏皮,表现却很识相,“不打扰你们了,我和闻隽上楼买衣服去了。”

    当阮羽萱挽着叶闻隽的手臂离开后,熊橙终于明白为何那日在艾朵门口,贝翊宁会为她解围,还警告她离叶闻隽远一点,原来他们之间有这一层关系。

    传闻中,叶闻隽的未婚妻,身价几十亿的百货大亨的千金,竟然是贝翊宁的妹妹。

    “她是你的亲生妹妹?”熊橙问。

    “不是,她是我继父的女儿。”

    “那叶闻隽是她的未婚夫,也就是你的准妹夫?”

    贝翊宁看了她一眼,口吻十分淡漠:“谁告诉你我会和他有这一层亲戚关系?”

    熊橙默默点头。

    “你在意他?”贝翊宁突地反问,语气更淡一分。

    “没有,我在意他干嘛?”熊橙看着他有些意思的眼眸,轻声戳破,“好像是你比较在意他。”

    同一时间,阮羽萱挽着叶闻隽,一边逛一边不停地说:“真没想到贝大哥会交一个这么可爱的女朋友,我一直以为他会喜欢御姐型的,没想到我竟然猜错了,他原来喜欢这样的。对了,你看见他刚才摸她头发了吗?他会做那些,真的太意外了……”

    叶闻隽耐心地听着,等她全部说完了,微笑地回应:“那个女孩很可爱吗?我看很普通的,根本不及你的十分之一。”

    阮羽萱瞪了他一眼:“你这话哄哄我就可以了,千万别在贝大哥面前说。”

    叶闻隽懒懒地“嗯”了一声,又道:“你不觉得她有些面熟?”

    “面熟?”

    “好像在哪里见过。”叶闻隽试探。

    阮羽萱认真地想了想,还是摇头:“没有啊,难道你见过她?”

    “没有,可能她太大众脸,我把她和某个客户的助理搞混淆了。”

    “你怎么对女孩子那么刻薄?”阮羽萱伸手捶了他一下。

    叶闻隽扣住她的手,挪到唇边轻轻一吻,眉目流露倜傥之意,笑容越发迷人:“我对别的女孩子刻薄,只对你一个人温柔,你不喜欢吗?”

    阮羽萱垂下眼眸,脸有些热热的,也是,叶闻隽在处理异性关系这方面做得非常好,他从不和女下属,女客户有任何纠葛,甚至连她们发过来的暧昧短信,他都会第一时间拿给她看,以证清白,更严肃拒绝,划清界线,这也是他当初打动她的一个原因。

    “羽萱。”叶闻隽突然提议,“我们尽快完婚,怎么样?”

    “我们不是说好订婚后至少三年才考虑完婚的吗?”阮羽萱斟酌道,“至少要等我研究生毕业。”

    叶闻隽的手掌搂住她的纤腰,低头在她的额头上印上一吻:“可是我已经等不及了,怎么办?你要不要答应我,现在开始考虑正式成为叶太太?”

    阮羽萱看着他炽热执着的眼神,心中一动,点了点头。

    之后,阮羽萱在试衣间里换衣服,叶闻隽坐在外头的沙发上一边等她一边以手支颐思考某个问题,直到“叮”的一声,手机跳出一条新短信。

    叶闻隽摸出来一看。

    “尊贵的叶总,我最后一次提醒你,再不汇款到我账上,我会把那晚我们俩的禁照全部发给你的宝贝未婚妻,让她欣赏一下你的好身材。”

    叶闻隽勾唇一笑,片刻后回复:“我没忘记,你别胡闹。”

    “说着玩的,给我十个胆子都不敢那么做,大人您行行好,快快汇钱给我,快快快。”

    “知道了。”

    而后,修长的食指一按,冷峻的容颜无一点慌张和忐忑,果断地删除了这条短信。

    ☆、第三十章

    和一个知名建筑师“谈恋爱”是一件不太爽快的事情,原因很简单,他很忙。

    这不,两人走出天鹅广场,贝翊宁接到事务所的电话,要赶回去和一位刚飞来的加拿大客户洽谈新项目合作的事宜。

    一边是工作,一边是首次约会,孰轻孰重?

    不用考虑,贝大设计师的选择自然是前者。

    于是,熊橙看着贝翊宁的车子消失在视野内,拎着两袋东西转身上楼。

    失望么?好像有一点,但也不太强烈。

    她推开门,放下手里的东西,脱了高跟鞋发现小脚趾的右边有两个晶莹剔透的泡泡,她想自己果真是不适合穿这样尖头高跟的鞋子,还有身上这件掐腰的牛仔连衣裙,穿得时间长了,胸口有些气闷。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谁刻意把自己打扮成十八岁的少女模样,结果呢,某人对他的衣着打扮没有一句好坏评价,好似她穿漂亮的连衣裙和穿白色的厨师服对他而言根本没有区别。

    这一些她在出门之前就隐隐料到了,她没有天真到认为贝翊宁会突然变成体贴,细心,浪漫嘴甜的谈情高手。

    熊橙盘腿坐在沙发上,用酒精棉花球擦过的银针小心翼翼地把脚上的泡泡挑掉,耳边听到手机铃声,随手拿起一听,竟然是叶闻隽。

    “你竟然和贝翊宁好上了。”叶闻隽开门见山,“那他知道你和我以前有一段吗?”

    “我干嘛告诉你?真无聊,没要紧事我挂了。”

    “熊橙,我给你一个忠告。”叶闻隽不急不缓道,“如果你想和他顺顺利利的,就不要和他提及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熊橙冷笑:“谢谢你为我操心,不过没猜错的话,你更担心的是他妹妹会清楚你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叶闻隽轻不可闻地笑了一下:“关于这点,我还真的不担心,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羽萱在认识我的第一天就清清楚楚了,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不会受一些流言蜚语的影响,反倒是你,我和你直说,我和羽萱她哥,你现任的男朋友一直不太对盘,如果被他知道我们曾经热恋过,你觉得他还会像现在这样对你好?”

    “我不屑去说你的那些事,怕脏了我的嘴,至于我的感情更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熊橙挂了电话。

    过了一会,熊橙又收到叶闻隽的一条短信:“如果你还有点脑子,应该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别总想记恨我,最后把自己拖下水,亲爱的橙橙,看在我们过去的情分上,我再警告你一句,贝翊宁那种眼高于顶的男人怎么可能真的看上你,你不小了,少做灰姑娘的梦。”

    熊橙干脆地回了一句:“你去死吧。”

    丢开手机,熊橙懒懒地闭上眼睛,打起盹来,出去了一趟让她很疲惫,很快就睡了过去。

    这一觉她睡到了傍晚,醒来后神清气爽地去厨房做了一个打卤式凉拌面,吃完后回房看下载的泰剧,直到七点多,听到门铃响了。

    “是我。”

    当电子对讲器传来贝翊宁低而清晰的声音,熊橙意外:“你?”

    “刚才事务所回来,还没有吃晚饭。”他语气十分从容。

    “……”每每大晚上出现在她家门口,都是为了蹭饭。

    贝翊宁进门口,闻到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问:“这是什么味?”

    “什么味?”熊橙吸吸鼻子,恍然大悟,“我吃了打卤面,盘子还没洗。”

    “打卤面?还有吗?”

    “没面条了。”

    贝翊宁看着她,英隽的眉间无声地透露一个疑问“那你打算做什么喂饱我?”

    “我们在超市不是买了鱼和排骨吗?我可以做给你吃,不过需要等一个多小时,你等得了吗?”

    贝翊宁拉开一张椅子,淡定地坐下,淡定地说:“我有什么等不了的。”

    说完,他坦然自若地低头看了看腕上的时间,漫不经心地说:“现在是七点十六分。”

    熊橙立刻钻进厨房。

    一个小时后,熊橙上菜,清蒸柠檬鱼,陈皮排骨,调味肉酱卷心菜,蛋黄芦笋,翡翠虾羹。

    坐等伺候的贝翊宁气定神闲地扫了一眼满桌的菜,低声说:“一个小时十一分钟,效率还可以。”

    熊橙瞪了他一眼,递给他碗筷。

    清蒸柠檬鱼拌以鱼露和些许白葡萄汁,配上切好的柠檬片,撒上的香料,色香俱全,一筷子戳下去,鱼肉如白雪,尝一口,鲜嫩饱满,没有一点腥味。

    陈香排骨外酥里嫩,甜味不重,咸味刚好,中和陈皮的酸涩,很易入口。

    调味肉酱卷心菜,把卷心菜掰片,简单地炒热后把自调的肉酱浇在其上,看起来非常有食欲。

    蛋黄芦笋,把芦笋拦腰截断,只取最嫩的部分,切整齐后下锅煮熟,再剥开煮熟的鸡蛋,取出蛋黄,与之拌在一起。

    翡翠虾羹,把菠菜用沸水烫过后榨汁,和调过味的蛋液搅拌在一起,蒸六分钟再加入早腌制好的有胡椒味的虾仁,继续蒸十分钟,成品色泽如翡翠,口吻清爽,很适合夏天。

    ……

    “好吃吗?”熊橙托腮看着贝翊宁不紧不慢的优雅吃相,他淡着一张脸,根本无法琢磨这些菜合不合他胃口。

    他停了停筷子,评价:“就一个小时十一分钟来说,你做的算不错。”

    “你的夸奖一定要留有余地吗?什么叫做就一个小时十一分钟来说,我做的算不错?”

    贝翊宁反问:“那你还想要什么评价?”

    “……”算了,不指望他会说出什么好听的。

    贝翊宁这回放下筷子,认真地看她:“如果每个人都和贝思哲一样,对你做的菜赞不绝口,夸张地吹捧,时间长了,你不会有任何进步。”

    熊橙佯怒:“你大晚上来蹭饭,我大晚上牺牲休息的时间伺候你吃的,你竟然一句好话都没有?!”

    “原来想听好话。”贝翊宁收回目光,极为不诚心,敷衍地夸了一句,“你做的菜味道不错。”

    怎么一点被夸奖的喜悦都没有呢?好像是自己硬讨来的一句夸奖。

    “不过,你本职是厨师,会做菜是理所当然的。”他补充完整。

    “……”

    为了让自己保持心情舒爽,熊橙拒绝和贝翊宁交流。

    贝翊宁吃完后,熊橙把盘子和碗端到盥洗盆,正对着唉声叹气,身后的男人已经走进来了,问道:“手套在哪里?”

    “手套?”

    “我来洗碗。”

    “……”熊橙震惊,她没听错吧?这位大人要屈尊洗碗。

    贝翊宁对此的解释:“有什么可惊讶的?之前你做菜,我都付钱,没有欠你半点。”

    熊橙明白了,他的意思是,以他们现在的关系,不适合再有金钱交易,而他又有一副风光月霁,不喜欢亏欠人的品性,因此他用刷碗来抵钱。

    “问题是你洗得干净吗?”熊橙担忧。

    贝翊宁仿佛没听到她的质疑,又问:“手套在哪里?”

    熊橙只好从抽屉里帮他找出了一双手套,他戴上后,侧头看她,简洁地下了命令:“出去。”

    熊橙更纳闷,又不是洗澡,为什么怕她窥视?不过既然他已经准备洗碗了,她应该见好就收,走出了厨房,悠闲地坐在沙发上啃苹果。

    等贝翊宁洗好了碗,熊橙才走进去,检查他洗的情况,不检查不知道,一检查吓一跳,他洗碗的功力很强,每一只碗都锃亮发光,在灯光的照耀下,如初雪一样清澈干净。

    “你好像洗得比我还要干净。”熊橙惊叹。

    贝翊宁:“洗碗向来不是什么难事。”

    熊橙把碗盘碟放进消毒柜,而后削了水果,泡了茶招待贝翊宁,贝翊宁象征性地吃了一口梨,目光顺着熊橙穿居家衣的上身蔓延到她的腿,最后落在她的脚趾上。

    “你的脚趾怎么了?”

    “穿高跟鞋时间长了,多了两个泡。”

    “既然不会穿高跟鞋,为什么要逞强?”

    熊橙无言地看着这不解风情,不怜香惜玉的男人,片刻后用很自然的口吻解释:“穿高跟鞋比较有女人味。”

    贝翊宁一手搁在膝头轻扣,另一手放在沙发背上,黑眸专注地凝视熊橙,直到她感觉脸颊要被他的眼神戳出一个洞,他才开口:“你穿了高跟鞋也没有增添女人味,以后别自找麻烦。”

    熊橙暗暗一惊:“你觉得我没有女人味?”

    贝翊宁有意无意地扫了扫她身上那件宽松到他都能穿的居家t恤,左胸口还印着一只滑稽可笑的黑熊,目光淡了两分,语气稀松平常:“不然?你不会以为自己是性感的吧?”

    “……”

    贝翊宁放在沙发背上的手轻轻挪了挪,在灯光的照耀下,俊颜如玉,声音是惯有的低沉动人,说出的话却反之:“你没有必要刻意追求那些,因为你本来就和那些不搭界,勉强为之不伦不类,不如维持自己原来的风格。”

    熊橙一口气就憋在胸口,提不上来,原来他早注意到她初次约会的穿着打扮,没评价只是觉得她东施效颦,最后搞得不伦不类,滑稽可笑。

    就算她没指望他深情款款地看着自己,说一句“宝贝,你今天非常美丽,让我心动”,也没料到他会全然否定她的一切。

    “既然你觉得我没有女人味,为什么还要选择我?”

    贝翊宁蹙眉,不解状:“你觉得我选择你,是为了要那些?如果是那样,我找谁都不会找你。”

    “……”

    贝翊宁拿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

    幕后小剧场:

    肥很困惑:大贝贝,为什么你明明很喜欢小熊今天的穿着,恨不得把她抱在怀里做点什么偏偏要傲娇嘴硬?

    大贝面无表情。

    肥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你是不想别的男人看见小熊如此女人味的一面,她今天的裙子没有到脚踝,高跟鞋还拉长了她小腿的曲线,衬托出她曼妙的身材,青春四溢。

    大贝面若冰霜:以后不许她穿裙子。

    肥点头:谨遵你的命令,我会把小熊包得严严实实的。

    大贝:这个倒可以有。

    ☆、第三十一章

    鉴于他身体力行地洗了碗,熊橙表示不和他计较。

    “痛吗?”贝翊宁又看了一眼她的脚趾。

    “用针戳破的时候有点痛。”

    贝翊宁想了想说:“如果你一定要穿高跟鞋,就在磨脚的地方涂点白酒,会有软皮的效果。”

    熊橙有点意外,她当然也知道这个小贴士,意外的是贝翊宁怎么清楚这个。

    “你怎么知道?”她问的同时,心想八成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教他的。

    “我妈告诉我的,她每次买新鞋都会这么做。”

    “骗人吧,是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告诉你的?”

    贝翊宁把目光挪到清茶上,否认:“不是。”

    “对了,我还没问过你,你交过几个女朋友?”

    贝翊宁连眼皮都没抬:“你问这个干什么?”

    “互相交代情史啊,那我先说好了,我交过两个男朋友,一个是初中时候的同伴同学,还有一个是你知道的。”熊橙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该你说了。”

    他的手掌按在杯口,安静地看着热气袅袅上升,微微的湿气熏热了他的指端。

    “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是不是交过一打女朋友?”

    “交过一个。”

    “贝思哲的妈妈?”

    贝翊宁抬眸,清黑的眼眸凝视在熊橙的脸上,淡声:“你怎么知道?”

    “你上次说贝思哲是你已故朋友的孩子,我就隐隐猜到了,你和那个朋友的关系一定不一般,否则怎么会把贝思哲留在身边?”熊橙有条理地分析,“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他蹙眉:“什么小说?”

    “你没看过的爱情小说。”

    他保持安静。

    “我猜对了?”

    “你猜对了。”他倒承认的直接。

    熊橙还有一堆疑问,但看出贝翊宁神情安静得有些诡异,觉得不该在今晚刨根究底,于是转移了话题:“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在家百~万\小!说,去图书馆查资料,爬山和钓鱼。”

    “除了这些就没有了?”

    “差不多就是这些。”

    “你的爱好和楼下的薛大伯一模一样。”

    他没什么情绪地看了她一眼,反问:“那你又有什么高雅的兴趣爱好?”

    “我喜欢逛街,尤其是去夜市淘小东西。”

    “真是不错。”他略带讽刺地夸了一句。

    熊橙瞪了他一眼:“你一定没去过夜市,所以不懂领略其中的趣味。”

    “我不觉得那里会有什么趣味。”

    “你又没去过,凭什么下定义?”

    “那改天你带我去。”

    熊橙一楞,确认道:“你真的要去?我提醒你,那里人很多,你可能会不习惯。”

    “不是你建议我去领略一下那里的趣味吗?”他反问。

    “好,那要不要带上贝思哲,那里有好多小吃,他一定会喜欢。”

    “再吃他体重就要超标了。”他立刻否决了带上贝思哲,思考过后说,“到了那天,我把他丢去奶奶家。”

    “可以让他少吃点,多玩玩啊。”

    “我们的约会,为什么要带上他?”

    “……”好吧。

    这晚,贝翊宁走之前,熊橙多嘴问了他一句:“你真的确定了?”

    “什么?”

    “我问你说的和我试试,有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也不是,我就是觉得怪怪的,说不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