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橙瞟了一眼碗面上叠起来的猪肝,嘴上没说,心里有些无语,她其实不太吃猪肝,小时候有段时间她贫血,妈妈总是炒猪肝给她吃,她嫌有股味道,口感涩涩的,总是当着大人的面吃几片,趁大人不注意,偷偷扔掉。
现在贝翊宁就坐在面前监督她吃,她有点压力。
“你怎么还不吃?”他问。
“嗯。”她夹起一片咬了一口,口感香嫩滑溜还不错,咽下去没有困难。
“全部吃完,一片也别剩下。”
“……”她反诘,“那你也不许剩着。”
两人吃完后都有些热,出了面馆,在对面的饮品店买了一杯冷水和一杯冰镇酸梅汤。
贝翊宁把酸梅汤递给她,顺便问:“你接下来准备带我去哪里?”
“本来安排一起去打网球的,现在天气这么热,没劲了,我们找一处安静的地方看百~万\小!说怎么样?”
说出口的瞬间,熊橙也意识到找地方百~万\小!说好像有点无聊,不过贝翊宁的反应出乎意料,他几乎想也没有想就说:“那我们快出发吧。”
直到两人坐在“非书店”二楼里头靠空调的卡座上,熊橙随性地翻着一本英文漫画,偶尔抬头看贝翊宁,他微微低头,很认真地阅读放在膝头的一本创意设计书,姿态轻松惬意,她才顿悟:原来他喜欢的约会方式是这样的。
找一处安静,有冷气的地方,有一杯咖啡,一份能填饱肚子的小吃,一本书,然后两人各看各的,互不打扰。
熊橙轻叹。
“为什么叹气?”他问,眼皮都没抬。
“原来你还是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百~万\小!说,我真是多余。”
“谁说你是多余的?你不是正陪着我百~万\小!说吗?”
原来她的功能突出在这个“陪”字上。
贝翊宁调整了坐姿,又微微陷进沙发一点,修长的手指翻了一页书,神情更放松,随意地说:“我喜欢女人陪着我百~万\小!说。”
她有些愣怔,反应过来后觉得他的癖好实在有些沉闷,不过倒也符合他的性格。
“你以前和女朋友也是这样?两人什么也不做,面对面地百~万\小!说?”
贝翊宁抬头,略略思考:“印象中只有两次,因为她坐不住,喜欢跑去外面玩。”
“那她想去外头玩的时候,你会陪她吗?”
“不会,我当时还不懂得迁就人。”
“听起来你现在懂得迁就人了。”她的语气略带嘲讽。
贝翊宁又低头专注在书上,语气平平,却带着理所当然:“如果不是迁就,我今天会陪你做那些幼稚无趣又没意义的事吗?”
“……”好吧。
他修长的手指又翻了一页书,漫不经心地问道:“怎么总是让你来问我,你自己呢?你以前的男朋友会陪你做什么?”
“他们啊,我想想,嗯,基本上我提出的任何要求他们都会无条件满足。”
“是吗?”他手指略略停顿了一下。
“我说实话,绝对没撒谎。”
贝翊宁合上手里的书,起身走到书架前,放回去后又挑了另外一本,回座后继续安静地阅读,再也没有说一个字。
熊橙明显地感到气氛一点点地冷了下去,瞅瞅他的神情,不似刚才的轻松惬意,变得难以琢磨。
她喝了口抹茶雪芙,悠悠地补充了一句:“不过,他们后来一个主动说厌倦了,另一个呢一直在骗我,我从中得出了经验,在热恋中对你百依百顺的男人不一定是靠谱的。”
贝翊宁再一次合上书,抬头看她,眉目舒展,略带愉悦,而后投以肯定的目光:“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你总结得非常好。”
熊橙无奈一笑,在座位上伸了一个懒腰:“我昨晚没睡好,现在有点困了,先补个觉,你继续百~万\小!说,不用理我。”
说完,她双手枕着脑袋,趴在桌子上闭上了眼睛。
这一觉睡得很酣甜,朦胧中,她感觉有暖暖的掌心覆盖在自己的头顶,很轻柔,孜孜不倦地抚摸,就像是主人在抚摸自己心爱的小猫一样,后来还沿着她的头发往下,掌心贴在她的脸颊上,许久没有离开。
等她睁开眼睛,发现肩膀上多了一件东西,仔细一看,是一条柔软的毛毯,哪里来的?她不知所以地问贝翊宁。
贝翊宁的注意力还集中在书上,听到她的问题,简单地回答:“我问服务员拿的,这里冷气太强,对着风口一直吹会得偏头痛。”
她摸了摸肩膀上的毛毯,心里暖暖的,想到刚才做的梦,又问:“对了,我睡觉的时候你是不是对我做了什么?”
“我对你做了什么?”他很淡定。
“你是不是一直不停地摸我脑袋,额头还有脸颊?”她说话的同时随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竟然有些热。
“没有。”
“难道是我做梦了?”
他又翻了一页书,表情无波无澜,整个风光月霁,与此事划清界限:“准确地说,还是个白日梦。”
恰好,端着托盘上楼的服务生微笑地走过来,帮他们桌子上的茶壶蓄热水,熊橙说了声谢谢,她轻声说不客气。
又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贝翊宁,脑海浮现的是刚才自己上楼的时候,看到他一手摸着女朋友的脸颊,一边低下头研究似地盯着女朋友的睡颜,神情颇为冷肃,正误以为他要杀人灭口的时候,他竟然直接贴过去亲吻女朋友的额头,那画面真是有点诡异。
亲完后发现有人在偷看,他完全没有被窥视的不好意思,反而从容地吩咐:“请帮我拿一条毛毯给她盖上。”
然后又低头注视他女朋友。
☆、第三十七章
他们在“非书店”待了很久,等吃完简餐后才离开,出门暮色正浓。
按熊橙的约会行程,晚上这一站是蓝之船酒吧。
蓝之船作为本市环境最好的慢摇吧,既不同于迪斯科的喧杂,也不同于静吧的清闷,里面有柔和浪漫的蓝紫光线,也有温柔沙哑的爵士女伶,重点是有专为女士特调的各色果酒,果香浓郁,绚丽多姿,酒精度很低,喝多了也不会醉。
熊橙很向往。
当两人坐在吧台前的座位挑选酒单,熊橙问贝翊宁要不要尝一款含少许酒精的果酒,贝翊宁拒绝:“我不喜欢喝酒,喝了会不舒服。”
“酒精过敏?”
“和过敏无关,不喜欢喝而已。”
于是,熊橙椰子力娇酒,贝翊宁点了一杯柠檬汽水。
椰子力娇酒端上来的时候有一股淡淡的面包烘培味,上面浮着一个草莓味的冰激凌球,很讨女孩子喜欢,熊橙先喝了一口,品了品:“嗯,味道不冲,甜甜的,和饮料差不多。”
“肯定有酒味,你比较迟钝。”
果不其然,贝翊宁的话落下,熊橙的舌根就窜上一阵淡淡涩涩的酒精,她张嘴吸了口气又呼出,果然有点酒味。
贝翊宁悠闲地喝了口汽水。
不远处的小舞台上有穿着性感的女人慢舞,姿态撩人,熊橙都看得目不转睛,贝翊宁全程都没有多瞄一眼。
“你怎么都不往台上看看,这么难得又精彩的表演?”
“精彩?”他淡声,“我看非常普通。”
“难不成你看过更‘精彩’的?”
他平静地反问:“在你看来,我的品味如此低俗不堪?”
熊橙自讨没趣,又转过头看了。
因为喝完了大半杯椰子力娇酒,熊橙的脸覆上了一层薄红,有点“林花着雨胭脂湿”的感觉,她一手托着脸颊,看着舞台上的表演,贝翊宁悠悠地转着玻璃杯,目光从头到尾没有挪开她的脸。
直到手机响了,他接起电话,伸手拍了拍熊橙的肩膀,示意这里太吵,要去外面说话,熊橙善解人意地点了点头。
熊橙一个人坐在原位,一边吃着鱿鱼干,一边看向台上。
正好一曲结束,台上的女人款款走下去,曼妙的身姿最终隐没在暗下去的光线里。
熊橙刚打了一个哈欠,背后有人叫了她的名字。
她转头一看,竟然是叶闻隽。
叶闻隽近日春风得意,亲自出马为阮氏拿下了一个大项目,博得了几个老股东的青睐,加上和阮雨萱的婚事已定,公司上下的人对他尊敬有加,连以前爱给他使绊子的几个小人也开始对他忌惮几分,他日子过得不能再舒坦了。
今天他结束会议,一个人惬意地用了晚餐,独自来这里放松,刚从洗手间出来,回座的途中看见了吧台前的熊橙,她是一个人。
“没想到你会一个人来这里,怎么,心情不好还是单纯地寂寞了?”叶闻隽眉眼含笑,声音有些温柔。
熊橙觉得这厮太无聊,转回头不理会。
叶闻隽无所谓她的态度,语气很亲切:“你最近还和贝翊宁在一起?”
熊橙用手指弹了弹玻璃杯的杯壁。
“作为你的‘老朋友’,有些话我知道你不爱听但还是得说,你觉得贝翊宁他看上你什么了?橙橙,虽然你不差,但也没有特别的过人之处,他看上你,我总觉得没那么单纯。”叶闻隽语气慢条斯理,“你说呢?”
熊橙还是没说话。
叶闻隽一手撑着吧台,一手扶在熊橙的椅背上,低头靠近她:“算了,我不多说扫兴的话了,最后提醒你一句,真的想攀上他,你应该懂得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尤其是,”他说到这里有意地停顿,而后语气暧昧了几分,引人遐思,“尤其是我们以前的那段情。”
熊橙抬头:“你少再来提醒我就可以了,以前的那些破事我忘得差不多了。”
淡雅的灯光下她的脸绯红一片,一向清澈的眼眸添了几分醉意,吐气间有股淡淡的奶油味,叶闻隽看着有些心生涟漪,黑眸出现细微的破绽,忍不住想用语言逗她:“宝贝儿,原来你比我还薄情,连我都会在晚上回忆我们之间的那段情,你全部不记得了?需要我来提醒你一下?呵呵,你以前总是亲自下厨给我做吃的,我带你骑车环湖,我们去烟泷山上野营,你生日我带你去绿茵路买小礼物,这些你现在想起来了吗?”
他说话的同时身体越贴越近,缓缓松开扶在她椅背上的手,探向她的头发。
只是还来不及触碰到她,他的肩膀被身后的人按住。
叶闻隽回头,看见是贝翊宁,眼眸划过惊讶,镇定微笑:“好巧。”
“巧”字落下的瞬间,他的脸猝不及防地被挨了一拳,吃痛得很,颧骨处像是要裂开一样,紧接着整个人连带身侧的高脚椅滑落下去,若不是他及时用一手撑地,就会彻底倒在地上。
贝翊宁上前一步,黑眸覆盖上一层冰霜,轻声警告:“不想死的话就离她远一点。”
叶闻隽尝到嘴角的咸味,擦了擦血渍,慢慢地站起身,掸了掸自己衬衣和袖口,对贝翊宁说:“你误会了,我和她根本没什么,既然你这么介意,以后我会离她远一点。”
叶闻隽故作轻松地走人,背过贝翊宁和熊橙,神色阴郁如夜色。
熊橙瞠目结舌,立刻走到贝翊宁身边,质问的语气:“你干嘛打他?”
贝翊宁平静地看她,眼眸却不剩一点温度,真正冷如地狱。
而熊橙下一句是:“他那么厚脸皮,你打他,要是打疼手怎么办?”
说着就拉起他那只完美的手,宝贝似地看了一会,嘟囔:“幸好没受伤。”
他慢慢握住了她的手,越来越紧,然后把她拉到自己怀里,另一手环住了她的腰,侧脸贴在她的黑发上,垂下眼眸,微沉的气息萦绕在她的耳畔,却让她感觉有点温柔。
熊橙被他箍得动弹不得,只好任由他抱着,没有再说话。
周围的八卦党都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们。
……
走出蓝之船。
“你刚才为什么让他靠近你?”他终于开口,声音清冷。
“……那我应该怎么办?在他过来的时候一脚踹过去?”
“不应该吗?”
“那我下次试试。”
“嗯。”
“对了,你刚才是不是在吃醋?”
“我为什么要吃醋?”
“因为叶闻隽想对我动手动脚。”
“我从没把他放在眼里,何来吃醋?刚才打他是看他不顺眼。”他坦然地补充,“我已经看他不顺眼很久了。”
她侧头看他,心里一个大疑惑:你刚才那么可怕,真的仅仅是因为“不顺眼”?那如果真正得罪你的人,你不是要将他碎尸万段?
一天的约会结束,贝翊宁送熊橙回家,停车后,他打开小灯,发觉她的脸还是红红的,看起来像是某一种被染红的水果,说道:“你不胜酒力,以后还是别沾酒了。”
“也许我不是因为喝酒而脸红的呢?”她轻声。
“什么?”他没听清楚。
“没什么。”她心跳如雷,赶紧拉门,“我下车了,再见。”
刚拉开车门,就发现有人拿着手电筒矗在面前,吓了一跳,等听到一声“姐”,才知道来者是熊晖。
熊晖对熊橙一笑,然后走近贝翊宁的车,弯下腰和驾驶座上的人对视:“你好,我是熊橙的弟弟熊晖。”
贝翊宁看清楚这张和熊橙相似的脸,口吻淡漠:“你好。”
“你有名片吗?”熊晖突然问。
贝翊宁打开车内抽屉,拿出名片盒,取了一张递给他。
熊晖友善地一笑,说了声再见。
贝翊宁开车走后,熊橙立刻问熊晖为什么大晚上地堵在大门口。
“我就想看看他长什么样子,为什么你会喜欢他。”
“现在看了之后呢?”
“他长得很帅,但一看就不靠谱。”
“哪里不靠谱?”
“眼神那么冷,连笑都不会笑,一看就不是一个热心的人。”
“笑眯眯的人也许更坏。”
“他还有个儿子。”
“都说了那不是他亲生的。”
“你都不了解他的家庭!”
“这个……你怎么管那么多?”
“因为我是你弟弟,我们相依为命这么多年,你的婚姻大事我当然要管。”
“你先管好自己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根本没和戴晓笙分手。”
“我和晓笙知根知底,我们是认真的!”
“我只知道你上次为了她差点被开除,自毁前途,你不会好了伤疤忘了疼吧?”
两人一路争执到楼下。
“总之,我提醒你,我真的提醒你啊。”熊晖急了,脸还红了,“你不要一时头昏脑热就答应他的非分要求,小心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就立刻把你甩了,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
熊橙正色:“你觉得以他的姿色和条件,如果要的是这个,他会找我吗?”
熊晖想了想说:“这难说,因为我一直觉得你长得挺好看的。”
熊橙顿时没气了,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你别多虑,我有判断力,他不是……不是你想象的色欲熏心的人,他其实很善良的。”
熊晖狐疑地看她:“我怎么觉得他有点衣冠禽兽的感觉?”
熊橙抬手拍了拍他的后脑勺:“别乱用成语,赶紧上楼,我给你做宵夜吃。”
熊橙在煮汤圆的时候,熊晖坐在客厅里研究手里的名片,上面有贝翊宁的工作地址和联系方式,他看了很久,捏在了手心。
☆、第三十八章
贝思哲从夏令营回来,不但黑了一圈,还瘦了四斤,他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熊橙哭诉:“太狠了,他们太狠了,每天都要奴役我,早晨六点多要起来跑步,中饭和晚饭只能吃一碗米饭,肉是有味道的,青菜的叶子是黄的,饭后甜点只有苹果,我快饿死了,还有超多超多的毒蚊子,我的血都被吸干了!”
“这么艰苦?那你能撑下来真的太坚强了,值得表扬。”
“小熊,还是你好,爸爸他就太过分了,我回家他立刻掐我的脸说你怎么一点也没瘦,魂淡,我明明瘦了四斤啊。”
“他真的这么说?那太令人发指了!”
贝思哲委屈地吸了吸鼻子:“对了,小熊,我这两个礼拜做梦都想吃你做的菜,一想起就流口水,你能不能过来做给我吃?”
“好,我明天抽空去一趟超市买东西,后天到你家给你做大餐。”
贝思哲:“嗯!”
后天傍晚,贝家。
茄汁彩蔬鱼卷,蒜蓉丝瓜鲜虾盅,花菜蒸肉丸,橙子排骨,小鸡面包披萨,牛油果芦笋意面,蜜豆欧芹煎牛扒,紫薯烤冰激凌……满满一桌子的美食。
贝思哲吞埋头苦吃。
熊橙叮嘱他慢点吃,时不时地拿纸巾帮他擦擦嘴角:“你在夏令营交到朋友了吗?”
“找到了两个跟班。”
“跟班?你当他们的老大?”
贝思哲抬起一张沾着米粒的圆脸,鼓着腮帮子:“是啊,他们听我的命令,我会带他们去吃香喝辣。”
“电视剧看多了吧?还吃香喝辣呢。”熊橙笑了,“不过没想到你进步这么大,挺过了艰苦的夏令营,还交到了朋友。”
“小熊你呢?这段时间和爸爸进展如何?”
“呃,你怎么对这个这么关心?”
贝思哲欢乐地咀嚼肉瓦子,很有远见地说:“因为这关系到我以后晚上的伙食怎么样,如果你们进展得快,你很快会搬过来和爸爸同居,那就可以天天做饭给我吃了。”
熊橙被“同居”两个字囧到了,想了想说:“我不会和你爸爸未婚同居的。”
“那结婚呢?”贝思哲疑惑,“结婚总要住在一起的吧。”
“这个你也想得太远了。”熊橙拿起筷子帮他加了一块排骨,放进他的碗里,“还是乖乖吃你的吧。”
等贝思哲吃完饭后甜品,跳下椅子,玄关的门被打开,贝翊宁走了进来。
贝思哲想到什么,立刻走过去仰起脑袋,响亮地说:“爸爸,小熊说了她不会和你未婚同居的。
贝翊宁面无表情:“是吗?”
熊橙:“……”
贝思哲没察觉自己说错了话,见爸爸面色不虞,低下头打了个嗝,转身溜了。
贝翊宁把钥匙丢在桌上,扫了一眼满桌的狼藉:“你怎么给他做了这么多菜?”
“犒赏他挺过了艰苦的夏令营啊。”
“夏令营有什么艰苦的?别听他的,作为男孩子,他一直比较娇气。”
“但他真的瘦了四斤。”
“四斤而已,离我预期的目标还有距离。”
“……你太狠了吧?”
“对了,还有饭菜吗?”他突然问。
“你还没吃过晚饭?”
“刚才吃了一点,不过现在有点饿了。”
熊橙收拾了一下桌子,把饭菜热了热,盛了一碗白米饭给贝翊宁,他安静地吃,然后竟然把贝思哲吃剩下的吃干净了。
“你看起来真的很饿。”
“今天工作很多,中午没来得及吃,下班之前吃了一包饼干,其他就没了。”
“怎么能这样?再忙也要定时吃三餐,否则会弄坏身体的。”
他闻言抬眸看了她一眼,简单地说了一个好。
也许是暖黄的灯光映照,他的黑眸被洒上了一层璀璨,表情依旧安静,但眉眼平和还带着一点暖意。
就这样看着她,看得她耳廓一点点热起来。
她挪开目光,一会后低下头,看着碗盘升起的袅袅热气,很自然地想到了一个场景,爸妈在世的时候,一家人围着圆桌吃饭,她急着写作业,熊晖急着看动画片,两人匆匆吃完就走了,饭桌上只剩下他们夫妻两人,慢慢地吃。通常,爸爸会喝一点葡萄酒,妈妈很温柔地给他夹菜,听他叨叨地说单位里的琐事,两人可以面对面地吃上一个多小时。
不记得哪本书说的,两个人中间隔着一碗饭,就是家的感觉。
此时此刻,就是这样。
“同居的事情。”他突然开口。
“嗯?”她回过神来。
“你放心,我从没有想过。”
她诚实回答:“我也是。”
“你喜欢我们现在相处的模式吗?”他又问。
“嗯,喜欢。”
“你愿不愿意一直和我这样下去,没有改变?”
她看着他的眼睛,突然有些不了解他话里的意思。
他放下碗和筷子,拿纸巾擦了擦手背:“你可以慢慢想。”
吃完后,熊橙正要起身,贝翊宁把她按住:“我去洗碗,你坐着休息。”
熊橙乖乖地坐下,等贝翊宁洗好碗走出来,叫她去客厅的沙发:“陪我看一会片子,等到八点我准时送你回去。”
她坐下后,他找出了放在柜子顶的糖罐(以防长蛀牙的贝思哲偷吃),打开后取了几颗水果糖,走过来递给她:“你爱吃的糖。”
熊橙笑着接过,剥开一颗塞进嘴里。
他播放了一部很老的片子,片名是《去年夏天在马里昂巴德》
讲述的是一个男子在一座巴洛克式建筑风格的城市里回忆一段爱情故事,经典的黑白电影,沉肃清冷的调调,优雅缓慢的台词。
熊橙看得很认真,当手伸向玻璃几拿水杯的时候,手肘碰到了贝翊宁的身体,他低声说了句“小心点”。
影片播放到四十分钟,熊晖的来电打断了专注的氛围。
“姐,你现在在哪里?怎么还没有回家?”
“哦,我再过一会就回来了。”
“快一点,天色已经暗了。”
熊橙这才转头看了看窗外,天色已经暗下去了,夏天本来就是白日长,夜晚短,此刻天色暗下去表示真的不早了。
挂下电话,贝翊宁拿遥控按了暂停,站起身:“我送你回去。”
下楼的时候,他问了一句:“刚才的片子好看吗?”
“很文艺,很怀旧,我喜欢。”
“文艺,怀旧?”他略略疑惑,“原来你不觉得这是爱情片?”
她顿悟,原来他特地找了一本爱情片给她看,她还一直在想,究竟要从电影里看出什么宏伟又深刻的主题……看来是她多虑了。
下一秒,他拉过她的手,挪到自己的下颏,很轻地擦了一下,有些亲促狭的亲昵,然后拿下来,却一直没有松开,一点点地摩挲她的手指。
他们就这样手拉手地走出去,手拉手地上了车。
车子抵达熊橙的小区,还没到大门,熊橙就看见拿着手电筒的熊晖徘徊在门口。
显然,贝翊宁也看见了熊晖,若有所思:“你弟弟管你管得很紧?”
“其实还好,我们平常不太干涉对方的交友状况。”
“你的意思是,因为对象是我,他才特别不放心?”
“……”没错,是这个意思,不过她不能承认。
贝翊宁看了她一眼,知道她默认了。
车子到了大门口,熊橙跳下床,熊晖依旧弯腰,微笑地对贝翊宁说话:“谢谢你送她回来。”
贝翊宁:“这是我应该做的,你不用对我说谢谢。”
“不过,下一次可以尽量早一点让她回来吗?”熊晖的语气还是客客气气的。
贝翊宁对视熊晖,轻描淡写:“现在不晚,才八点二十七分。”
“是吗?可能是我搞错了,我总觉得已经很晚了。”
熊橙赶紧拉了拉熊晖的胳膊,把他拖过来,笑着对贝翊宁眨了眨眼睛,示意他可以开车走了。
贝翊宁的车子离开后,熊橙对熊晖皱眉:“你干嘛和他说那些话?”
“我得提醒他,你不是一个人,家里还有一个男人,别以为你好唬弄。”
“谁唬弄我了?”
“如果不是我打电话提醒你,你是不是打算更晚回家?”
“熊晖,我今年二十四岁,不是十四岁,你是我弟弟,又不是爸爸。”
“正因为爸爸不在了,我才代替他监督你的感情生活。”
“你管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熊橙不领情,加快脚步往前走。
熊晖在她身后提声:“是谁之前说我交了女朋友忘了姐姐,现在又是谁交了男朋友忘了弟弟?”
熊橙止步,转过身来,看着越来越高的熊晖,路灯把他的身影拖得很长,长得有点忧伤,她有点五味杂陈。
两人四目相对,一时间都安静下来了。
过了一会,熊橙才听到一个轻而压抑的声音:“如果他对你是认真的,他愿意娶你,那我什么话都没有,不过,你觉得这现实吗?”
等待红灯的时间总是很漫长。
贝翊宁的手机响起,他接起。
“贝大设计师,是我。”郝玫的笑声从电话那头传来,“你最近有时间吗,我可以和你见一面吗?”
“你有什么事?”
“是有一件事,不过需要当面和你说,电话里头说不方便。”
“那算了,你不用告诉我。”他欲挂下电话。
“等等。”郝玫加快了语速,“那我就直说了,给我一分钟的时间就好。其实呢,对你来说也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我婆婆又住院了,你上次汇来的钱已经用得差不多了,我现在手头很紧,你能不能慷慨解囊,再借我一些,当然我可以打欠条……”
“我记得上一次和你说清楚了,那是最后一次。”贝翊宁打断了她的絮叨。
“这不是突发情况嘛,我也没料到啊,老人家说发病就发病了,一住院就花钱如流水,欸,老话说得好,穷人生不起病,我也是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才来向你开口的。”
“你山穷水尽和我有什么关系?”他冷声。
电话那头短暂的沉吟后,郝玫又笑了:“行了,当我没说过,我以后也不提借钱的事了,不过呢,我挺想念贝思哲的,作为他的干妈总有权利看一看自己的干儿子吧。”
贝翊宁没急着说话。
“他刚刚出生的时候我还抱过他呢,想那时候他才那么小一点,现在已经那么大了,日子过得真快,如果又宜地下有知,你把他养大成|人,将功赎罪,她也一定会感到欣慰的。话说回来,你可害的她不轻啊,如果不是你,郗明哲不会死得那么惨,她也不会生完孩子还郁郁寡欢,最后跟着郗明哲去了,对吧?她给孩子取名思哲,代表什么意思你不会不知道,你到今天为止还欠着她呢,不会不清楚吧?”
“我欠谁不欠谁和你无关,但我没欠过你的,你没资格对我说教,更别拿贝思哲来威胁我,这很无聊。”贝翊宁的黑眸凝视前方的霓虹,声音很低,却给人一种切实的扼喉感,“你想做什么可以试试看,但记住后果自负。”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重点就是大贝得不到同居的福利╮(╯▽╰)╭
他表面对此不抱期待,反正一直是没有那啥生活的,一直是习惯了一个人睡觉的,不过在小熊说不愿意和他同居,还是不免俗的落寞了一把,小贝你杀伤力太大了
☆、第三十九章
“你愿不愿意一直和我这样下去,没有改变?”
这是贝翊宁亲口说的,也是熊橙亲耳听见的,他说出口的瞬间她有些恍惚,但过后想起这句话,不会不清楚他的意思就是,他愿意和她保持目前的关系,但不会进一步去维持、稳固这个关系。
这段关系的最初,用他的话说是“我想和你试试看,什么叫做喜欢”,她答应了,也知道他们的开始不以结婚为前提,因此面对熊晖的诘问,她保持了沉默。
她心知肚明,自己和他一样享受目前的状态,没有考虑未来。
这是放纵吗?也许是的,她很久没有随心所欲地去做一件事,在此之前,她甚至打算在三十岁的时候,规规矩矩地找一个其貌不扬,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能理解她,陪伴她的男人结婚,不需要鲜花和钻戒,也不奢求浪漫华美,只要能陪她过平实、温暖的日子就够了。
但贝翊宁的出现打乱了她的计划和心绪,她承认自己被他蛊惑了,主动去掩饰一些内心深处的东西。
一辈子的现世安稳和当下的快乐,哪个更重要?其实也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
至少,她现在对他有感觉,和他在一起很开心,这种感情不到爱的程度,却又不仅仅是喜欢。
熊晖的话说得没错,他没想过娶她,她也没敢想过有嫁给他的那一天。
后面的日子熊橙忙起来了,或许是因为暑假的关系,来艾朵的小情侣多了不少,有几天甚至午休的时候她都在后厨忙碌。
相反,贝翊宁的工作似乎清闲了许多,有时间会带贝思哲来艾朵用餐,吃完后顺便接熊橙回家。当然贝思哲总会提出去哪里逛逛,等约会结束,贝翊宁开车送熊橙回家,小家伙依依不舍地和她挥手告别:“小熊,明天见。”
她越来越感觉和他们在一起很快乐,这样的快乐很久违。
某个下午,熊橙结束夜班,躺在床上打盹,突然接到了贝翊宁的电话。
“你一个人在家?”
“嗯,熊晖和朋友去游泳了,晚上也不回来吃饭。”
“我等会来你家。”
她有一瞬间的愣怔,随即挠了挠头发,轻声:“你要来我这里?贝思哲呢?”
“我送他去奶奶家了。”言下之意,已经撇清了小吃货。
“哦,那你过来吧,我现在爬起来梳个头发。”睡了那么久,头发都压坏了。
“不用特地打扮取悦我,我不介意。”他淡淡地说完就挂下了电话。
等等,谁要为他打扮?她不过是起床梳个头发而已。
熊橙洗了个脸,扎了一把头发,喝了一杯水的功夫,门铃就响了。
贝翊宁左右手都提了东西,左手是一个礼品袋,右手是一个塑料袋,熊橙问各是什么,他表示右手的塑料袋是在超市买的东西,右手是送她的礼物。
“礼物?”熊橙惊喜后的两秒内立刻警惕,贝翊宁的礼物,好像会是一件很诡异的东西。
“自己打开就知道了。”
熊橙打开礼品袋,取出一个深咖啡色的盒子,上面印着一个对她而言陌生的logo,掀开盒子的瞬间,闻到一股皮革的淡雅香味,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双女鞋。
黑色缎面,水钻方扣的坡跟女鞋。
“这个……是我的尺码吗?”
“365,是你的尺码。”
“你怎么知道的?”
“目测。”
熊橙压根料不到贝翊宁会送她一双女鞋,记得他以前还特地强调她穿了高跟鞋也没有女人味,让她受了一点小小的打击,现在这个情况是怎么回事?
“你不试穿一下?”他提醒。
她回过神,拿着鞋子坐下,弯下腰,从拖鞋里抽出脚,伸进新鞋里,凉凉软软的缎面紧贴脚上的皮肤,脚尖很快抵达鞋头,脚后跟一落,发现大小刚刚好。
穿好后她站起来走了两步,转过身到他面前:“好看吗?”
他没回答好看还是不好看,反而问:“你穿得累吗?”
“不累,很舒服,重点是这个跟也不高。”
“因为太高的跟不适合你,我就选了一双跟比较矮的。”
“你亲自选的?”
“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问题……只是我太意外了,你以前不是说我不适合穿高跟鞋,穿了也没有女人味?”
“的确是那样。”他缓缓地说,“不过后来我发现你穿球鞋的感觉更糟糕,有必要提高一下你的品味。鉴于你穿着保守,我没有买风格太鲜明的款式,选的这双中规中矩,你平日里就可以穿。”
熊橙无语,虽然他是一番情意,但为何说出来的话让她又受了一下打击?
“不喜欢?”
“不是,我挺喜欢的。”她想起什么,“你等等,我回房换一条裙子,看看鞋子的效果怎么样。”
等熊橙换了自己新买的一条宝蓝色,修身束腰的连衣裙出来,站在贝翊宁面前,双手叉腰:“现在你可以直接说了,好看吗?”
她个头不算高,但身材比例很好,小腿笔直修长,穿上高跟鞋后更显得拔高了一点,腰肢很细,颈部和手臂的线条都很漂亮,加上皮肤一直很好,特别水润,宝蓝色更打亮了她的肤色,此刻的她看起来漂亮得有点耀眼。
“谈不上让人惊艳,但比你穿球鞋和帽t要好太多。”他漫不经心地评价。
她一听就乐了:“真的那么好看?”
“我从来没用‘那么好看’四个字。”他风轻云淡地纠正。
“我了解啊,你那么毒舌,怎么可能直接表扬我?说到这份上,我就懂了。”
贝翊宁不置可否。
熊橙坐回椅子,伸直长腿,又臭美地看了一会自己脚上的鞋子,越看越喜欢。
直到贝翊宁走过来,慢慢蹲下,一手握住她的脚踝,一手帮她脱下鞋子。
“我还想多穿一会呢。”
“急什么,现在在家穿着不方便做事。”
“做事?”
“你还要进厨房做菜。”
“……”原来是这样,他花钱买了一双鞋子,不是单纯地讨好她,而是为了她投桃报李,乖乖进厨房掌勺,给他烹饪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