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受宠若惊
作者:简薰
第1章
历经了长途飞行,雷谦终于来到夏威夷。
阳光,沙滩,泳装美女,海面波光粼粼,碧空如洗,放眼望去一片湛蓝,延伸到天际。
前面两个穿着三点式泳装的金发女郎走过,左边那个对他眨了眨眼,右边的更直接,微微的噘了嘴巴,送了个小飞吻。
甜心们,你们太……太识货了。
目送美女们曼妙的倩影,雷谦忍不住在心中欢呼——夏威夷,这就是夏威夷,整个沙滩上不只是美女,还是友善的美女,男人的天堂,夏、威——
“雷谦、雷谦。”
不是吧,在这边还有人认得他?没想到不过区区一个大学篮球队长,区区三年校园舞会票选王子,可以让他声名远播到这个美丽海岛,一定是那群爱慕他的学妹做网页的功劳。
网络无国界,人气也就无国界啦。
没想到外国也有粉丝。
他转过头寻找声音来源,却觉得身体一阵摇晃。
“雷谦,你醒醒,快八点半了……”
一睁眼,见到的是青梅竹马童恩茱的脸,鼻子与鼻子距离五公分,就像过去的每一天,过去的这几年,她过来叫他起床时一样。
夏威夷——原来……是梦啊……
难怪他怎么样也想不出为什么自己有钱去夏威夷那个好野人的度假胜地,而且还两手空空的就出现在威基基海滩。
可是,梦境中的海好美好美,最美的是同时有两个泳装美女对他笑呢。
如果恩茱不叫他,他接下来的梦境一定是搭讪,聊天,跟两位美女一起晒日光浴,喝着美味调酒,晚上去有名的酒吧跳跳舞,然后……啊啊啊啊~~
雷谦想到损失的美梦,突然一阵心痛,“恩茱~~”
“嗯?”
“你来叫我的时候,不会觉得我看起来特别幸福吗?”
“你睡着时都是那样的。”她一脸奇怪,“你今天有分子课,那个教授是点名狂魔,八点半差不多该起来了。”
唉,也是。
那个教授一堂点两次名,一次不到就算缺席,而且老教授耳力奇佳,曾经有人捏着鼻子试图帮朋友答“又”,结果当场被抓包,学期成绩不用说,两个都没过,还给了令人心痛的五十八分。
想到这里,雷谦一下子从暖洋洋的被窝中爬起来。
他不该觉得恩茱要晚点才叫他——他很难自己起来,自从老爸三年前退休,带着老妈回乡下改装老房子开民宿,雷雨萱进入中部大学就读之后,这间他们住了十多年的公寓就只剩下他,每天每天,都是住在对门的恩茱拿钥匙开门叫他起床。
她会在日历填上比赛时间、期末时间、报告跟特别实验时间。
该送洗的衣服她会拿去洗衣店,然后把收据贴在冰箱上。
童妈每天煮的晚餐她会包一份过来,为了避免他这个不会照料生活的人饿肚子,冰箱永远有即食食品。
环境乱了她会收,该缴的单据她会归纳,小学妹送给他的礼物跟信件她会一并整理,像个全能管家。
他不能没有她,真的。
如果没有恩茱,他会活得比上古野人还不如。
这世界上哪里找这样好的童年玩伴?不用想也知道绝对没有,所以他不该肉痛那个逝去的夏威夷美梦,他该感谢恩茱三年如一日,天天过来叫他起床,让他得以当个不缺课的好学生,准时练习的好队长。
雷谦从暖暖的被窝中爬了起来,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从他们开始熟悉后,他就习惯这样。
这简单的动作,有时候是在说谢谢,有时候是在道歉,其中的意思只有他们两个自己了解。
恩浩曾说每次看这个动作会觉得很神奇,明明雷谦一句话都没说,但他老姊就是懂他的意思。
恩浩的说法是,“就算老夫老妻也没这样老夫老妻啊。”
就像现在,恩茱了解雷谦是在说谢谢。
于是她笑了,“你还记得今年生日要送我什么吧?”
“记得,烛光大餐嘛。”
她生日是二月十四,俗称的情人节,这种节日两人去吃大餐虽然有点尴尬,不过,他这个青梅竹马二十二年人生没交过男朋友,又很义气的照顾他这些生活琐事,生日一年一次,他这个多年邻居也该尽点心意。
就算被熟识的人看到解释一下就好了,再不信……那就算了,反正他跟恩茱现在都没男女朋友,情人节一起吃大餐并不用跟任何人解释。
想到这里,他加重的点了点头,“我会记得。”
“那你不要迟到喽!”恩茱开心一笑,“我先去上课了,气象报告说今天会下雨,记得带伞,拜拜。”
随着铃声响起,讲台上的教授阖起厚重的原文书,“如果没有问题,大家可以自行下课。”
“教授有问题。”靠窗边一个穿着黑色大衣,一看就知道是读书派的学生举起手,“教授还没跟我们说期末考范围。”
“这个还用问吗?”教授笑咪咪的说,“上到哪,考到哪,期中范围也一并纳入。”
一时间,教室哀鸿遍野。
这个教授上课速度是出了名的快,同样一门课,同样一本书,邻近大学只上了一半左右的厚度,他已经飙到只剩下几页,何况还要加上期中范围……
三公分厚度的书啊!
“教授拜托,不要这样折磨我们。”
“教授,我已经是延毕重修了,拜托把范围缩小一点啦。”
“我们期末有好多报告要交欸……”
此起彼落的哀嚎声里,教授终于同意告诉他们两个价值四十分的必考申论,再来就没了。
“只要大家有用功,绝对不会觉得难。”
丢下这一句话,教授在一片哀哀叫中,离开教室。
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即使经历再大的惊愕,饭还是要吃的,因此就在教授离去后,学生们很快的转换心情,开始成群商量着中午要吃什么。
“童恩茱。”刚刚发问的那个黑色大衣男生转过头,朝坐在后门附近的女生喊,“中午一起吃饭?”
“好啊。”
快速的收拾了笔记跟书,恩茱把羽毛衣的拉炼拉到最高,这才走出教室。
带着水气的一月冷风袭来,让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好冷。”
“再冷也没我的心冷。”黑色大衣男生扬了扬手中的书,“我光想到书有五百多页,就觉得头发都快脱落了。”
她“噗”的一笑,“我对你有信心啦。”
男生名叫成裕天,是系上功课数一数二的人,不太参加活动,十分专注于课业,他很乐于教授读书方法以及做笔记的诀窍,但如果要跟他借笔记影印,那就免谈,成式流读书原则是:笔记乃切磋之用,不是抄来抄去混过关。
她跟他是图书馆派别的学生,下午没课的时候,两人会一起吃饭,然后在图书馆读书。
很多人都以为他们交情匪浅,其实不然,他们的交情真的很浅。
只是一起吃饭,一起读书,除此之外没有其它。
恩茱有他电话,但也没打过几次。
成裕天更直接,他从不打给她,原因是他找不出任何非得立刻,马上,实时通知她的事情。
跟一般现代人不一样,他觉得手机带给人的负面效果比正面效果更大。
成裕天的论调是——“只要手机响,就得中断手边的事情,太不方便了。”
“像你这样永远静音,有空才看简讯才不方便。”
“我一不是总裁,二不是政府官员,没什么军国大事非得在一分钟内得知近况。”成裕天一派轻松的回答,“你只要把手机转静音一天就会了解我的感觉。”
恩茱还真的把手机转了一天静音,感觉……很暴躁。
因为她会一直掏手机出来看——怕最爱的雷谦打电话给她没接到,或者弟弟恩浩这个健忘大王又忘记带钥匙等她回去救,或者妈妈要她顺便买什么家用品回去,或者爸爸临时要加班,但联络不上妈妈所以要她转告一下……
总之,她不能没有手机啦。
在这点上,她跟成裕天是很不同的。
所以两人即使在课堂外的时间常在一起,却不曾在校园外见过面,只是彼此作个伴——两人一起在图书馆有好处,占位子、顾东西,或者读累了小睡一下,有人帮忙叫起来,这么多的好处让两人成为读书盟友。
成裕天是为了留学之路做准备,恩茱纯粹是不喜欢临时抱佛脚,不管哪一科,都是教授教到哪,她当周一定会复习到哪,进度标准得跟公务员一样,因此即使是期中期末的魔鬼周,她依然每日八小时睡饱饱。
当同学个个黑眼圈长痘痘时,她照样水嫩嫩的出现,双眼明亮,皮肤上连个小红点都没有。
两个预备午餐觅食的人转出文学馆。
砖红色的五楼建筑到学生餐厅还有一段,不算短的路边种植着整排的木棉,春天时会开满鲜橘色的木棉花,但现在正值隆冬,放眼望去光秃秃的只有树枝。
恩茱看看左边的水塘,又看看右边一大片草皮,四周一片空旷,完全没有遮蔽物的一月,更觉冷风飕飕。
成裕天见她又缩了脖子,忍不住笑,“你的围巾呢?”
他从来没见过像童恩茱这么注重保暖的人。
春秋会穿小外套,每到冬天必定是羽毛衣跟羊皮手套,怕冷得好像夏威夷出生的人一样。
“吃早餐时沾到辣椒酱。”
“把沾到的那面围在里面不就好了。”
“不要。”恩茱抖了抖,“这样我一整天都会一直闻到辣椒酱的味道。”
他笑了笑,没再提辣椒酱的事情,话题一转的讲到即将到来的期末地狱,“你下午没课对不对?”
心绪已经飘到学生餐厅菜单的人简单的“嗯”了一声,当作回答。
“要不要一起拚斗英诗?”
恩茱眼睛一亮——英诗。
英文一直是她很弱的一环,尤其是她这学期选的英诗,原本想说诗的字比较少,应该好搞定,谁知道文雅更甚一般小说作品,字面上的意思跟实际上的意思完全不同。
“爱人啊”可以是流浪诗人对祖国的思念,“我想回到你身边”的意思解释到最后居然是“漂泊千里,过尽千帆,我只想回到故乡”,搞得她这个直线人痛苦不堪,不明白这些诗人为何不能有话直说。
昨天勉勉强强念了一些,总觉得不太通,成裕天约她一起读英诗再好也不过,他这个人心思细腻得跟民初文人一样,托福又考了极高的分数,区区几首诗,绝对难不倒他。
正想说好,包包中的手机却先响起了安室奈美惠的funkytown,“everybodylet'stdown,令人沉迷无法自拔……”
听到铃声,她还没接脸上已经泛出笑意。
这是雷谦的专属铃声。
雷谦,她幼年时的英雄,从小到大的邻居,现在喜欢的人,努力想要成为他太太的对象。
虽然他从没说喜欢她,两人也没有真正交往过,恩茱甚至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她喜欢他,可是梦中情人威力非同小可,加上她有种四次元的乐观——身边位置站久了,这男人将来就是她的。
也因此,让她未闻声,就先开了小花。
“喂。”
“恩茱。”电话那头传来雷谦刚睡醒的声音,“我上次不是要你帮我拿篮球队服去洗吗?那个单子你放在哪里了?”
“我前天跟你说拿回来啦,放在球袋里。”
电话那头一静,传过来尴尬的笑声,“我忘了。”
恩茱也不以为忤,相处多年,她比任何人都知道雷谦大而化之的个性,他可以计算最繁复的方程式,但却常常忘记今天星期几,有本事做连教授都视为困难的实验,却连洗衣精该倒多少都不知道,忘记她跟他说过已经把球衣拿回来只是小事,何况,期末后有校际篮球赛,身为校队队长,一边练球又要一边复习,她知道他无暇管这些杂七杂八。
巧的是,她的专长之一就是替他管理这些杂七杂八。
“教练改的新时间我贴在冰箱上了,你要记得看一下,球鞋在巷口的洗鞋店,我用你的名字送去的,还有,你的实验报告最晚这个星期六要交,打印装订好,那个教授不收电子文件。”
帮他打理琐碎小事情是她的乐趣。
她的爱情力量很强大,强大到她不用记事本就可以瞬间在脑海中搜寻出雷谦所有的功课表、练习表、打工时间、教授的怪癖……完全是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比google还快速。
“恩茱,太感谢你了。”
虽然只有七个字,语气也称不上是温柔,但对她来说就已经够了。
恩茱流爱情守则:对对方好,对方一定要知道。
现在既然雷谦知道,那……那就好啦。
想想他也差不多该准备出门了,于是她主动结束对话,“那先这样了,晚上我会把你要的参考书带过去,拜拜。”
阖上手机,听到成裕天笑说:“比计算机还计算机的记忆力,你如果去念饭店管理,搞不好会成为史上最年轻的金管家。”
恩茱知道,所谓“金管家”是大饭店派给总统套房住客的临时管家,负责替这些贵客打理大小事务,吃的、穿的、突然想到的……总之简单一句,要像联邦快递一样使命必达。
搞不好会成为史上最年轻的金管家——这话如果是别人讲,可能取笑成分居多,可是她很明白成裕天,他这人懒得浪费时间去拐弯抹角,向来有话直说,如果他这样说,那就只是单纯的这样觉得。
“我对饭店的金管家没兴趣。”
她只对成为雷谦的金管家有兴趣。
而她对雷谦的兴趣,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童家与雷家是多年邻居——十几年前,两家家长幸运抽到国宅,就这样开始了恩茱绵长的明恋暗恋。
当然,恋情的开始,并不是那样顺利。
因为童先生跟童太太对邻居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恰巧雷家父母也是差不多的个性,所以拜访邻居、办入住派对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在这对门住户的身上,只大约知道彼此都是一家四口,雷家有对小兄妹,童家则是对小姊弟,偶尔在电梯遇到,互相点个头也就算打招呼了。
童太太除了自己热中的事情之外,对周遭一向不太关心。
例如,她喜欢园艺,会去上园艺课,会做部落格跟同好交换彼此心得,看到社区花草杂乱也会提醒管委会该请人来整理,但对于不感兴趣如社区中秋烤肉,元宵猜谜等等,就没参加意愿,至于公司聚餐要看餐厅合不合她的意,套句她先生的说法,完全是自我中心生活法。
而恩茱则在这点上尽得妈妈真传。
从小到大,她都只看自己小宇宙内的东西。
她记忆力极好,常常会讲出让长辈惊讶说“天啊,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的事情都记得”这种话。
她记得妈妈怀恩浩时常常跟她说:“这是弟弟喔,恩茱以后要好好疼爱弟弟。”
也记得恩浩出生那天,当爸爸把皱巴巴哭不停的恩浩抱到她面前说:“你看,这个就是妈妈生出来的弟弟。”
记得恩浩回家那天哭了一整夜,害得她也整晚不能睡。
那时她还不到三足岁。
如果对于恩浩都这样记忆清晰,当然她不会忘记六岁时第一次见到雷谦——说“见到”也不对,比较恰当的方式是“知道”雷谦。
她知道对门家有两个小孩,男孩很皮,证据是,她常常听见对门妈妈大叫说:“雷谦,你皮痒了对不对?这样捉弄妹妹。”
或者会出现——“你今天为什么会欺负陈大远,老师打电话来说这件事情,要我明天得跟陈大远的妈妈解释。”
在这之前,恩茱从来不知道有人讲话可以这样惊人。
明明不是一个屋檐下,但声音却可以完美直达,分贝一分不减,比路上的喇叭还大声。
雷谦……雷谦……
她有时候甚至觉得桌子上的碗筷因为声音而震动。
“我看你是想要妈妈打你对不对?不对?不对那为什么叫你吃饭你不吃,还一直在打电动?”
“你为什么要说妹妹娘娘腔?什么?玩芭比是娘娘腔?那你玩圣斗士是男人婆吗?啊?再乱讲话妈妈以后都不给你买新的游戏卡匣。”
雷妈魔音穿脑般的狮子吼三不五时传来,童先生童太太总是互看一眼,然后欣慰说,还好恩茱很乖,还好恩浩也很乖,还好他们没生出隔壁小孩那样的皮痒之王。
偶尔电梯进出,她也会见到传说中的雷谦,仅止于模糊的知道而已。
知道那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就是谁,但是他长什么样子,读什么幼儿园,恩茱完全不关心。
就像妈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她也是。
她的小宇宙只有爸爸妈妈、恩浩,有来往的亲戚,以及向日葵幼儿园西瓜班的小朋友。
住对门的皮痒之王并不在她的小宇宙里。
当时恩茱六岁。
雷谦,也是六岁。
同栋不相识的情况直到上小学前的那个春天为止。
恩茱就读的向日葵幼儿园,决定办远足活动。
第2章
说远足,事实上也就是走到附近的公园,行程大概才三十分钟,但由于向日葵幼儿园大中小共十几个班,加起来有两百多个小萝卜头,因此即使是到公园这样算安全的地方远足,对老师们来说依旧是件大工程,不太可能照顾到每个小朋友,而小恩茱的大危机就发生在没人注意的时候。
她原本跟几个西瓜班的小朋友在堆沙,堆得正高兴,突然觉得旁边热热的,一回头,赫然发现一只超级大狗正对着她哈气。
她从小怕狗,而公园里不可或缺的除了人,大概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在堆沙堡的小朋友一哄而散,剩下小恩茱僵在原地。
她看看狗,又看看它身后的狗主人,脸孔一下变得苍白。
大狗的主人是个小男孩,比他们大上一些,穿着附近小学的制服,小女生害怕的样子似乎让他很得意,原本放在口袋的双手一下交叉在前胸,“你很怕狗?”
恩茱点点头。
“它叫做约翰,很听我的话,我叫它做什么,它就会做什么。”
“那你可以叫它走开吗?”恩茱虚弱的说。
小男孩哼了一声,“我不要。”
那为什么要跟她说那些呢?
她觉得那个可恶的小坏蛋看起来就像和平战士中,老是想要毁灭地球的那个大坏蛋一样欠扁。
恩茱想将眼前的小坏蛋推开,然后快点离开沙地,可偏偏双脚无力,连站起来都做不到。
约翰就在她旁边哈着气,近到她甚至可以微微感受到热度,不用转头她也知道它离她有多近。
好可怕……
她觉得那只约翰一定会咬她……
好想昏过去。
童恩茱,七岁,身高九十八公分,生平第一次恨自己居然如此头好壮壮,在这么恐怖的时刻,她为什么还清醒着?
能昏过去就好了,昏过去她就不用忍受大狗就在身边的恐惧,不用想着等一下被狗咬会有多痛,天啊,被咬会很痛吧,一定会要看医生的,看医生就要打针,而打针对一个小女生来说是多大的恶梦啊……
可惜事与愿违,她越是希望昏倒,她的精神就因为恐惧而集中。
就在恩茱觉得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之后,突然有个小男生的声音闯入了沙地。
“这是你的狗吗?”
恩茱抬头,有三个穿着跟自己一样上衣的幼儿园生,三人都拿着可乐,讲话的是中间那个比较高的。
不是自己班上同学,恩茱不认识他们。
小坏蛋听见别人问起,又开始得意,“是啊。”
“看起来好笨。”
没听到预期中“好大,好威武”的赞美,小坏蛋生气的大声说:“约翰是纯种狗,很聪明的。”
“雷谦,你少说一句啦。”左边的小眼镜说:“这个人比我们高很多耶,而且他还有狗。”
雷谦……
原来,他就是雷谦啊,其实在电梯碰过好几次,可是她从来没去留神他的五官,或者长什么模样。
他应该不怕狗吧。
她记得听过他跟雷爸要求养宠物,后来被雷妈痛揍一顿的事情。
仿佛接受到她的求救讯号似的,原本站在她前面的雷谦一下走到旁边,小小的身体替她挡住了巨大的约翰。
“不用怕。”雷谦说。
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小小身影,替她挡住了全世界她最害怕的生物——恩茱觉得安全了。
她还看到他非常大胆的把手搭在狗头上,就像观赏什么似的揉来摸去。
“我看它一点都不聪明,站在那边一直吐舌头动都不动,你看,我这样弄它,它还对我摇尾巴,看起来有够呆。”雷谦喝了一口可乐后,接着补上一句,“跟你好像。”
最后四个字让小坏蛋怒了,“你才呆,你们全家都很呆。”
听到主人突然放大了声音,刚刚一直哈气的拉布拉多发出了叫声。
汪!汪汪!汪汪汪!
恩茱彻底腿软的坐倒在沙地上。
它……它叫了。
它应该快发火了吧……
“约翰……”
小坏蛋还没说完,只见雷谦张口,吸气,头往上仰。
“救~命~啊啊啊啊啊~~”
尽得雷妈真传的吼叫声直冲云霄,一下子成功让整个公园的大人都转过头,关切这凄厉叫声的源头。
“老,师,快,来,有坏人~~”
小坏蛋呆住,连约翰也被惊吓住了。
最近的金老师一下冲了过来,挡在几个孩子前面,“你想干什么?”
小坏蛋眼见势头不对,喊了声“约翰”,带着宠物一下溜走。
“你们没事吧?”金老师连忙回头看几个孩子——除了自己班上的恩茱好像有点惊吓外,三个芒果班的小男生还好。
尤其是刚刚发出吼叫声的那个,看起来精力充沛。
“今天当了小英雄喔。”金老师笑着摸了摸他的头,“这样做很对,看到坏人要大声叫老师。”
说完,又回头对恩茱温柔一笑,“没事吧?”
没事了!
雷谦替她挡住了恐怖的大狗,替无法发出声音的她讨来救兵,拉不拉多已经消失,最疼小朋友的金老师也在自己身边,她现在除了喉咙很干,什么事情也没有,太好了……
极端恐怖后的情绪放松导致了另一个悲剧——恩茱发现自己的裙子湿了。
无法控制,回过神来的时候就湿了。
她觉得好丢脸,不知道该怎么站起来。
虽然都是小孩子,但大家都知道屁股后面湿了一块是怎么回事。
“怎么了?”金老师温柔的看着她,“站不起来是不是?手伸出来,老师抱你。”
恩茱觉得想尖叫——她不要任何人碰她。
她要在这个公园等妈妈带她回家。
就在她想推开金老师的手时,一直站在她身边的雷谦突然把手中的可乐往她裙子一倒——
金老师不敢置信的看着他,“你怎么可以这……”
话还没说完,仿佛嫌她的裙子上的水渍不够大似的,雷谦抢过身边两个小朋友手中的可乐,又往她裙子上一倒。
“雷谦!”
这下除了金老师气急败坏的怒吼,还有痛失可乐的两位小朋友的哭声。
“我的可乐~~老师,他拿我的可乐~~”
“呜呜~~我的可乐~~”
她知道,那天雷谦又被雷妈妈修理了。
雷家爹妈还拎着他的耳朵到家里来道歉。
童家父母已经从金老师的电话中知道是怎么回事,虽然也觉得这孩子皮了点,但无论如何,也替一向恐狗的女儿解了围,因些还反过来劝雷妈没关系。
因为太丢脸了,恩茱不敢承认雷谦倒可乐是为了替自己掩饰,她知道,他不是在恶作剧,他是在避免她丢脸。
七岁小孩也有自尊,她绝对不能忍受被同学知道她这么大了还会……会……
对雷爸雷妈来说,这只是他们宝贝儿子的顽劣事迹之一,对恩茱的爸爸妈妈来说,这只是无伤大雅的小插曲。
但对恩茱来说,这决定了她幼年时的初恋,青春时期的暗恋,以及现在的明恋对象。
都是同一个人,是她的对门邻居,青梅竹马。
那个人叫雷谦。
恩茱到大学篮球场时,球队的例行练球已经开始了。
二十几个大男生穿着长袖运动服,在雷谦的带领下做着暖身运动,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伸展,拉腰。
靠着二楼的栏杆,看着雷谦认真的样子,她内心小花一朵一朵的萌放。
大概是幼年“遗毒”的关系,不管什么时候,她都觉得他的身影看起来万分高大,万分可靠,只要在他身边,就什么都不用怕。
虽然他从来没有追求过她,不过这些年来,他身边也没有其他人,通算起来,在众多围绕在他身边的蝴蝶群中,她已经是最接近他的人了,接近到每一个刚认识他或她的人都会以为他们在交往,这是多么美妙的误会啊。
他一直是很受异性欢迎的。
青春期开始,他身高突然拉长,读书也开窍后,喜欢他的女孩子就没有少过,国中小女生送情书跟折纸星星,高中女生则会以多人联谊掩护,大学女孩子更是直接约他。
她知道他很享受那种被人簇拥的感觉,但也知道他没迷失在这样的高人气中,团体活动他从不缺席,在学生餐厅吃饭也没问题,可如果要到外面比较正式的地点或者看午夜场电影,他大半会拒绝,原因是怕麻烦。
雷谦很诚实的跟她承认,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子睁大眼睛问他要不要一起看午夜场电影时,他总会联想到被蜘蛛精盯上的唐三藏,有种很难全身而退的感觉。
她当时觉得很开心,因为联想到的是,雷谦从来不会拒绝她。
这代表她对他来说是不同的。
芸芸美女中,她是特别的,独一无二的……内心粉红到最高点的时候,旁边突然有人挤了挤她。
“老乡,你怎么没找我?”美琪的声音。
“嗯?”明显敷衍。
场上雷谦已经做完暖身运动,开始做简单的三步上篮以及定点练投,三分线,罚球线,一次又一次。
雷谦是后卫,投外线的机率比别人高,因此他花在这上面的练习时间也比其他人高。
她喜欢看他站在三分线上的样子,长臂一伸,橘色的球在空中划过弧线,“刷”的一声进网,比灌篮还让她觉得惊心动魄。
去年夏天他们与邻校球队的友谊赛,一路拉锯到延长赛,最终靠着雷谦一记三分远射夺下冠军,当队员当起人肉支架撑着雷谦剪下篮网时,恩茱真的觉得,他整个人在发光。
“童恩茱,我在叫你欸。”
禁不起美琪雷打般的声音,恩茱回到了现实。
“我知道啊。”恩茱眼看着场中闪亮亮的雷谦,心不在焉的回答,“你什么时候来的?”
“大概早你一百年到而已。”
她终于如梦初醒般转过头,“真的吗?”
美琪摇了摇手中的袋子,“我就在你旁边吃完两个面包,你说我在这里多久?”
“我刚没看到你啦。”
“我知道。”她理解的点点头,“你眼中只有雷谦。”
她知道雷谦会发光,不过像童恩茱这种人她倒是第一次见到——她眼中的光芒永远聚集得很彻底。
体育馆一楼的球队练球的固定地,二楼则不限制,常有女同学成群坐在二楼的位置,看着楼下帅哥运动,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聊天。
她自己对这个地方一向没兴趣,要不是因为志豪后来加入篮球队,她根本不想来,一大群人抢一个球?太不文明了,每次看几个大男生挤成一堆,她就很想一人分一颗,人人有球,世界和平。
志豪说她不懂篮球有趣,她也不以为意,因为她本来就不喜欢这种多人抢一的运动。
才来几次,她就注意到恩茱——跟别人不一样,她总是一个人来,一个人走。
她也从不对球场尖叫,也没听她喊过“xxx加油”、“xxx好球”,但表情却是梦幻已极。
后来从志豪口中知道,她是队长雷谦的女朋友,两个星期后,志豪又跟她更正,不是女朋友,是一起长大的玩伴。
“这真是我看过最上道的青梅竹马。”
志豪说他高中时的队长也有一个青梅竹马,多话又吵杂,一个人可抵十只火鸡,每次来去队上一队风,停留的时间永远叽咕个没完,连球队跟哪家运动厂商买新球衣都有意见,就好像自己是球队经理一样。
而雷谦这个一起长大的玩伴,永远只会在二楼看他练球,有事找他也会在门口等,绝对不会贸然闯入球场——球队上的人对她这种尊重球场的表现都很满意,用男生的说法,童恩茱是个上道的正妹,因些虽然不熟,但评价还是颇高。
至于她跟恩茱的“家属情缘”,当然是她主动。
美琪刚开始觉得她有点冷漠,久了后就发现她不是冷漠,她只是没办法一心二用,尤其是在观赏雷谦的时候,双眼灿灿,专注得好像考古教授终于挖出千年遗物那样。
来往久了,能聊的话题越来越多,有次两人在学生餐厅吃饭,美琪终于不小心问出内心疑惑很久的问题,才问完就后悔了。
怎么可以问这种问题呢,这么可以打听别人的隐私……正想道歉,没想到恩茱“嗯”的一声,“对啊。”
美琪一呆——太直接了,太直接了,太直接了。
最可怕的是恩茱的表情纯良得像是在回答今天是什么天气一样自然。
“不过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补上这句后,恩朱继续埋头吃饭,美琪则呆了好几秒,才继续动筷子。
那次以后,她再也不会觉得童恩茱这个从高深莫测,还会反告知志豪,雷谦这个青梅竹马其实很率真。
因为喜欢,能聊的事情就越来越多,有时就算没事可说,两人一起看练球也不错,不需要特别想话题,安安静静的也不会觉得尴尬——就像现在一样。
她秀完两个面包袋,恩茱点点头,两人不约而同又将眼光转回球场。
美琪敏感,不多时已经发现有人在她们身边晃来晃去。
回头看,是个穿着蓝色大衣的男生,看起来有点紧张有点腼腆,猛然发现有人在看他,男生被吓了一跳。
“呃……我……我……”
美琪继续瞪他。
男生一下跑到恩茱身侧,“同、同学。”
“嗯?”
“好、好久不见。”
恩茱终于转过头,看了那个好久不见一眼,怎么样也想不起来何时何地见过,微一考虑,决定直接问:“你是谁?”
男生明显被打击了,“之前你在图书馆要跟我买剩下的影印卡。”
好像有这么回事……不过那是多久以前了啊?
“后来你还跟我说,如果手上的指定参考书看完能不能先别还,你一直借不到这本书。”
她想起来了,应该是上个星期的事情。
男生露出接近喜极而泣的表情,“我叫张士尧。”
“你书看完了吗?”
“呃……没有。”
恩茱心想,那叫我干么?
大概是看出来她的疑惑,张士尧连忙又说:“我只是想问你下个月第二个周二有没有空?我想请你吃饭。”
“我那天跟人家约了。”
“跟……跟你们系上的成裕天吗?”
成裕天?
恩茱摇摇头,“你想太多了。”
为什么认为她跟成裕天有地下情的人这么多?有人看过连手都没牵过的情侣吗?她跟成裕天借影印卡还得将扣掉的金额还给他,就连感冒时他带口罩给她的原因都是怕被传染,他们哪里看起来像一对了?
张士尧离开后,美琪忍不住笑,“好奇怪的人,干么不讲日期,下个星期第二个周二?谁知道哪一天啊。”
“那天是情人节。”
要不是前几天打电话订餐厅,她可能也不会注意这件事情。
寒假又是情人节,她花了不少时间才订到位子,为了避免雷谦那个粗线条忘记,她还特别在他手机里的记事本设定事件通知,二月十三日时系统会自动提醒他。
美琪睁大眼睛,“原来是情人节啊……”
恩茱脸上漾出一抹笑容,“嗯。”
“笑成这样,是不是跟雷谦有约啊?”
恩茱抿嘴一笑——虽然名义上是过生日,但她妈妈刚好就把她生在二月十四,所以她可以每年每年都理所应当的跟他约情人节,再光明正大不过。
妈妈,谢谢你把我生在情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