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基督教,其内部的派别也各不相同。以罗马为代表的叫做天主教,从古罗马分出去的叫做东正教,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以后又出现了一批新教。
西方的新教国家通常比天主教、东正教国家更为富裕。富兰克林是一个新教徒,他对于财富和工作的态度,表现了新教徒普遍的宗教信仰,这是欧洲宗教改革的结果。
《圣经》认为,富人想进天堂,比骆驼穿针眼还难。这一观点是欧洲宗教改革以前对于财富的主流观念。
宗教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改变了这一观点。伴随着文艺复兴,欧洲宗教改革后出现的各种新教流派,显著的特点之一是,把财富视为上帝的恩赐,如果一个发财机会在你眼前,你没加以利用,就是对上帝的怠慢和侮辱。
同时,所有以前被人看不起的下等工作,都成为给上帝增添荣耀的
“天职”。这也是韦伯在《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的总结。简单来说,中世纪农奴制时代,劳动是为领主;宗教改革配合个人(色色权利等启蒙思想,劳动的性质变了。
虽然新教理论上说是为了上帝的荣耀,实际变成为自己。新教思想的出现对于欧洲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它提倡勤奋节俭。
事实上,这种观念在中国早已形成,因为,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比欧洲农民拥有更多的自由,因此,
“为自己而劳动”的观念在中国早就形成了。欧洲人只是在启蒙运动后,打破了封建领主的等级制度,才开始让这一思想在自由人中广泛传播。
但是,在勤劳节俭问题上,中国古人与欧洲人还是有所不同的。中国古人勤奋节俭的目的是为自己,为现实社会的人。
虽然欧洲在宗教改革以后,勤奋劳作最终还是为自己,但是,在宗教的背景下,无法逃脱上帝的存在。
两者的差别在于,为了现实社会的人,勤奋劳动赚钱,必然会考虑到其他人,更容易做到将心比心,共同富裕,也更容易做到知足常乐。
但是,勤奋劳动如果为了上帝,就容易忽视其他人,忽视赚钱手段的合理性,并且容易把赚钱变成现实中的唯一目的。
这种倾向在富兰克林的道德箴言中体现得很清楚。人在新教精神下的致富观念,很多时候会变成赚钱的苦行僧,赚钱甚至成为折磨自己的方式。
当赚钱摆脱了与世俗社会的关系,变成与上帝的直接关联,钱本身便成为目的,金钱等同于上帝,赚钱等同于信仰,这就是
“拜金主义”。这一拜金主义还会导致对金钱的热情超过一切,对人际社会的冷漠,把所有的人际关系,以及所有高尚的东西,都纳入金钱计算的范围,用一位西方学者的话说,造就了一个
“数量性文明”。金钱一般来说没有质量之分,只具有数量多少的区别,于是,数量的意义超越了一切。
富兰克林所强烈表达的
“钱生钱”的观念,不能不说是这一观念的偏执,到今天,已经产生极为严重的恶果。
因为,从根本上说,金钱是排他的,每一个人都以金钱为目的,残酷的激烈竞争不可避免。
这一残酷竞争之所以能延续下去,不被人怀疑其合理性,只是因为新教观念似乎树立了这样一个归属:上帝也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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