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女巫狩猎日

27.第二十七章

    短暂的休息后, 一切又马不停蹄地回到了正轨。

    瑠歌发现,在训练以外的时间, 沈雁月对她几乎称得上百依百顺,而训练以内的时间, 他却严苛无情到不像同一个人。

    又是一道凌厉的切击线, 瑠歌堪堪躲开,一缕发丝轻飘飘地落地。

    “十次。”

    瑠歌喘息着半弯腰, 拄着匕首撑在地面。

    先前在金融城模拟战的时候, 沈雁月详细记录了她的瞬移极限。每天的训练中, 她都必须打破昨日的最高次数。

    一整天时间,她会先与杰曼进行剑术切磋,再僵硬地熟悉蒂耶那些虫子,最后还要和费舍尔学习现代军械设备。

    唯一轻松点的日常,大概就是和艾肯菜鸡互啄了。

    虽然……瑠歌是不愿意这么承认的。

    由于沈雁月的源血威压巨大, 一旦她使用上源血, 佣兵团的众人几乎毫无还手之力。因此在突破极限上, 往往都是沈雁月亲自上阵,教她近身战的技巧。

    第一次面对面教学的时候,沈雁月让她使用最大的力气打他一拳。瑠歌半信半疑地试了,结果对方……不动如山。

    她又试着敲了好几下对方坚硬如铁的腹肌,感慨道, “你这还是血肉之躯吗……根本就是钢筋铜铁啊。”

    要知道, 她的力气可是能用匕首捅穿沥青地面的!

    结果沈雁月动都不带动一下!

    瑠歌对纯血种之间的战斗, 又多了一层敬畏之心。

    因为力量和技巧上的差距悬殊, 沈雁月往往会先放慢速度教她格斗招式,等她熟悉了之后,再不断瞬移练习反应速度与预测。

    一开始瑠歌做得并不好,连续瞬移七次就是她的极限了,但这个极限才过了一分钟那么短。后来,待她适应了调动源血配合战斗之后,整体动作就流畅了许多,在沈雁月非常放水的情况下,也能撑过那么个十分钟了。

    ……也就十分钟。

    “你现在感觉源血磨合程度怎么样?”

    “我觉得比之前好多了,”瑠歌不顾形象地盘腿坐在地面上,无精打采道,“之前使用源血感觉有点凝滞,现在起码接近随心所动了。”

    “那好,你再打我一拳,尝试在拳头上凝结血气。”

    “那怎么可以?”瑠歌猛然瞪大眼睛,她清晰地记得,在她释放出沈雁月的玄色血气时,那条摩根氏族传承的荆棘血鞭可是都退缩了!

    “没事,只是尝试一下。”

    她知道自己拗不过沈雁月,只好不太情愿地站起身,手握成拳,开始凝结最微弱的血气。

    “不够,凝结出你认为最强的血气。”

    瑠歌的拳头轻轻颤抖了一下。

    她咬了咬牙,开始加强与源血的共鸣。拳边凝结的血气颜色逐渐深沉,就在浓度达到鼎盛的瞬间,她突然泄了气般松开了掌心

    血气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不打了,”瑠歌背过手后退道,“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打。”

    她的表情坚定,仿佛死咬住了不松口般抗拒着他的决定。

    “那这样好了,”沈雁月踏上前一步,“接下来的格斗训练,你要尝试在拳脚上凝结血气,我也会用血气进行防护,明白吗?”

    这样可以!

    瑠歌绽放出笑容,重新迎了上去。

    抛开昏天黑地的训练,瑠歌会在晚上进行风雪刀的重铸。阵法的调试与改进,时而让她抓耳挠腮,恨不得能立刻瞬移回女巫城堡,翻阅大量资料。

    真帆不动声色地抱来了一堆又一堆与之相关的书籍,瑠歌也不知道这么多珍贵的古书她是从哪里找来。这些炼金书籍大多是拉丁文与古英语,应该是日不落帝国本土的残篇。

    第一天第二天的时候,沈雁月都会催促她去睡觉。后来发现瑠歌不仅不听还偷偷摸摸跑去会议厅自己捣鼓后,他也就不再说什么,而是静静地坐在一边,与最开始一样悄无声息地陪伴着她。

    他有时候会进行视频通讯指挥弦月佣兵团的任务,那时候,他就会走到距离瑠歌较远的房间,放低了声音不去打扰她。

    这样的日子几乎令瑠歌有些沉迷。

    圣诞节当天,沈雁月给佣兵团放了假。甚至在平安夜那晚,他还招呼着大家一起去买食材,然后亲自下厨。

    ……沈雁月居然还会做饭。

    而且做出来还色香味俱全。

    这令瑠歌有些微妙的挫败感——仔细想想,她好像除了会打铁,其他什么生活技能也没有。

    平时好吃好喝的都是沈雁月帮她泡好拿给她的,他还陪打陪练,简直全能。

    她想,不过是一个风雪天赋,天赋她可以用一辈子慢慢去找,可是沈雁月……他只有那么独一无二的唯一一个啊。

    沈雁月没有替代品。

    想到这里,瑠歌不由得悄悄夸了夸以前果决的自己。

    沈雁月下厨的时候,使唤起人来也不客气。这个洗菜那个打蛋另一个开番茄罐头热锅……瑠歌生疏地切着手中的洋葱,时不时被激得视线模糊。

    血族没有泪水。

    眼眶只有干辣辣的刺激感。

    她心中既歉疚又雀跃地切着手中的洋葱,似乎跟洋葱怼上了劲儿。她觉得这样充实热闹的生活真是美好,是她连梦中都无法想象的生活。

    沈雁月没有疏远她。

    他带给了她新的生活。

    内脏像是灌满了柠檬蜂蜜茶,酸涩甜蜜地饱涨着。她想起以前长久到几乎暗无天日的岁月,不禁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记忆。

    她当初为什么会扔下沈雁月自己下山呢?

    真的是精神恍惚到极致了吗?

    长桌的另一端,艾肯恰巧站在瑠歌的正对面挥着钢丝网过筛面粉。他的动作非常不熟练,甚至表情上带点儿轻微的嫌弃,显然是平日没有下过厨房。

    两人笨拙地尝试完成手中的任务,心中想法各不为人所知。

    佣兵团的众人嘻嘻哈哈地在厨房忙活,时不时哼唱圣诞歌曲逗着瑠歌。蒂耶的天赋第一次发挥了正面作用,日不落帝国的老鼠蟑螂到处繁衍逃窜的问题十分严重,但是有蒂耶在,根本不用担心这些琐碎的杂事。

    “血族人工驱虫,保证一辈子不受虫鼠侵扰,劳务费可是很高的!”蒂耶信誓旦旦道。

    到了31号跨年那一晚,在沈雁月的带领下,佣兵团集体去摄政街牛津街等购物扫荡。真帆和尼基塔看起来习以为常,艾肯与杰曼虽然面上兴趣缺缺,不过当看到不太合适对方的衣服,总会以“哦,兄弟,我觉得你穿这件衣服帅呆了,我根本穿不出类似的效果……”商业互吹,心中暗损一下。

    因为整日都是沈雁月买单,蒂耶看起来是最开心的。唯独费舍尔内心默默流泪,为什么这些地方都没有卖大型机械设备……

    购物、买衣服,根本不适合他这种胖子!

    在逛街期间,蒂耶也悄悄地靠近瑠歌,想要询问沈雁月的个人资产究竟有多少。

    要知道,佣兵团的app,个人信息里可是什么都有,无论是资产还是各国的军用权限……既然瑠歌与沈雁月共享账号,那么一定心中有数。

    被问到这个问题,瑠歌感到十分迷茫:“啊……其实那之后我都没打开过手机。”

    蒂耶:“……”

    什么是暴殄天物,这就是了。

    至于瑠歌与沈雁月之间,几乎都是沈雁月单方面给瑠歌买衣服。偶尔有她认为比较适合沈雁月的,对方也会拿下。

    当无意间扫到男女同款或是情侣装的时候,瑠歌的目光总会停顿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移开。

    百货商店全部关门后,佣兵团众人沿着泰晤士河畔慢慢晃荡。杰曼与艾肯主动去超市买了几十瓶啤酒,拎在手中顺着人潮走到跨年烟火观赏区。

    晚八点,距离烟花大会还有四个小时。巨大的摩天轮变幻着五彩斑斓的光芒,现场的dj也已到位,气氛火爆到疯狂。

    现场的温度徘徊在0度左右,并且不断随着时间的流逝降低。然而,疯狂庆祝新年的女性却都穿着色彩鲜丽的短裙,快活地随音乐舞蹈着。

    弦月佣兵团选择的地点是观赏烟火的最佳方位,不过就是需要早到占着位置。众人靠在泰晤士河畔的矮墙边,每个人手中都拿着啤酒,滔滔不绝地侃着大山。

    “瑠歌小姐,我跟你嗦!”费舍尔似乎有些喝大了,嘴皮子不太利索,“你知道吗!在二十世纪中后期,战场逐渐倾向于比拼高科技器材后,其实沈先生有很长一段时间都适应不过来。”

    “人工探测地雷被取代了,无线电信号可以被捕捉,很多你们血族的天赋啊能力啊,好像一下子都没用武之地了。”

    “我听我父亲说,那会儿沈先生经常被质疑身为领头人的决策,很多人还接二连三地离开了,沈先生也受了不少打击。”

    他这样说的时候,瑠歌悄悄去看身侧的男人,轻轻“唔”了一声。她垂在身边的手不太|安分地去勾沈雁月的指尖,好像这样就能通过肢体接触,简单地传递一些温暖。

    她磨磨蹭蹭地触碰了好几次对方的指尖,最后被对方牢牢地一把捉住。

    十指交握。

    心满意足。

    瑠歌唇角翘起,听着众人絮絮叨叨地聊天,观察着众人的神情变化。

    尼基塔照例与真帆依靠在一起,面部上依旧没什么情绪波动。

    这两个人仿佛一直都是这样,好像外界的一切都牵动不了他们的情绪。思及之前真帆自己所说她与尼基塔并不是恋人关系,那他们会是什么关系呢?

    瑠歌有些好奇,但开口去问是不礼貌的举动,她干脆保持了沉默。

    她发现,在与佣兵团的各位拉近距离后,好像每个人的面具都被撤下了。第一眼见到尼基塔时,听到海冥与他打架输了的描述,她还以为尼基塔是那种暴力又爽朗的豪迈大男子性格。没想到真的熟悉之后,对方大多安静得像是空气,总是沉默地躺在真帆腿上睡觉,或是玩着老旧的电子小游戏。

    淡金色的短发,湖蓝色的眼眸,肌肉发达的四肢,乖巧得却像是被驯服的狼。

    视线转移45度,一旁的艾肯与杰曼两人都换了身色彩奇丑无比的风骚外套,也不知他们究竟是如何商业互吹到让对方不得不穿上身的。望着艾肯外套上的简笔涂鸦,瑠歌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一直以来非常想问的问题。

    “艾肯,”瑠歌出口唤道,“说起来,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才三十岁不到吧?你发家之后,居然从来都没有娶妻生子吗?如果当时你有的话,现在你都能做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了吧?”

    “……”艾肯手臂一抖,玻璃酒瓶吓得差点跌落在地。

    瑠歌笑嘻嘻地用手中的啤酒瓶去碰他的,“你说说嘛,我对你后来的经历一直都很好奇啊。”

    说到这个话题,杰曼也来了兴致,他道,“女人小孩这两种生物在我脑子里是与歇斯底里画上等号的,生了也是麻烦,不如付钱提裤子就走。兄弟,你那么正常,家财万贯,怎么当初居然都没有个继承人?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艾肯闭眸,举起酒瓶一口干了。

    他低低地笑了。

    “很简单,因为哪怕我家财万贯,都改变不了我出生贫民窟的事实。”他道,“贫民窟的女人谄媚嗜财,没有脑子,一旦给予她们金钱,就会像花蝴蝶一样扑上来,囿于门宅之斗。但如果我还是最原先那个搬运尸体的我,她们会这样吗?不会的。更不用说品味脑子上有着巨大的差距。”

    “上流社会的贵族小姐,名门世家,偶尔春风一度可以,但是长久的夜晚过后,她们能明白接受我年幼时的痛苦挣扎吗?她们也不能,她们只会嫌弃我当初是个搬运尸体的工人罢了。”

    “无论我怎么包装自己,都改不了当初我是个贫民窟混混的事实。我徘徊在上中下三个阶层之间,哪一个阶层,都不能给我完全的归属感。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站在我的根本上完全理解我、接纳我。”

    “这样的环境中,随便找个表里不一的女人生下不合心意的后代,又有什么意思呢?”艾肯琥珀色的双眸注视着瑠歌道,“她们,又都不是您啊,瑠歌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