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通天之魔瞳

第十四章 百姓互掐

    只见连山缓缓地拔出了剑,指着宋浪说:“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拥有这么多的女人还不够,还要来抢我的女人。”

    林天这时才明白,这所谓的天大的事就是指女人的事,两只雄性动物为了一只雌性动物争得头破血流是常有的事。不过这种鸟事却是不关别人的事,为了这点小事而大动干戈,肯定是想女人想疯了。既然不关别人的事那就没什么好关心的?不过宋浪的回答却让转身欲走的林天留了下来,他说:“柳月姑娘根本就不喜欢你,你又何必强人所难,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强迫柳月屈服。宋某只不过是看不惯而已。”

    连山大怒道:“我呸,柳月是我的未婚妻,你早就看上她了,还好意思说什么看不惯,真不要脸。”

    原来是柳月姑娘,她是连山的未婚妻,本来林天是想要看热闹的,这时心里有一丝苦涩的感觉,可能是因为柳月的关系吧。正在想林留下来想看个究竟时,一股寒意从背后袭来,感觉心里一凉。林天明白,他被人盯上了。灵识雷达立刻进行反向扫描,灵识探测到一股熟悉的气息,是她,柳月姑娘。

    原来柳月躲在不远处,她发现林天后本想过来打声招呼,却发现林天身边已有一个女人,于是决定暗中观察。可林天却觉察到了危险,两个男人为了她正在上面剑拔弩张,血流成河只是迟早的事情。她却在这里盯着自己,要是让人误会了,上面那两个会不会停止内斗,共同来对付我这个外人。到时候自己可就要玩完了。于是林天决定立刻闪人。

    此时此刻,群众们的热情也终于爆发了。原因可能是一青年骂了宋浪一句:“淫贼,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这种人该杀。”

    此话一出,立刻引来了宋浪的支持者们的报复。起初只是互相开骂,后来觉得骂人不够过隐,接着是互相推挤,又觉得推挤不够刺激,最后是大打出手。两方阵营混战成一片,场面是惨不忍睹。看热闹终于演变成了胡闹,胡乱地瞎闹。两帮脑?残的人,为了莫名其妙的原因导致大打出手,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这件事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他们为何而战?

    林天和肖蓉被推来推去,好不容易才挤出了人群,幸好有灵力护盾的保护,要不然就成为了他们互掐的牺牲品了。林天看着这群屁?民们在互掐,竟然是为了一个可笑的理由,一个几乎不能算是理由的理由。理由是有两个人想要掐架,还没有掐起来呢,他们这群局外人就先掐起来了。林天只能无奈地摇头叹气,对于群众们的热情他算是领教了。

    下面的人一动,上面的两个主角也终于要开始动了。连山冲向了宋浪,两条人影互相斗在一块。修真者间的较量,普通人只能看到两个人影飞来飞去。除了觉得好看以外,根本看不出什么。他们一动,林天他们也开始动了,拉着肖蓉的手就跑,他完全没有兴趣欣赏这场悲惨的好戏。本来只是两个人疯了想要互掐,现在是一大群人都疯了正在互掐。林天要是不跑,万一这群疯子把矛头指向自己,那后果可是很严重的。所以趁这群疯子们互掐的时候赶紧闪人。从背后传来的惨叫声可知已经开始出现伤亡了。林天他们很快便走远了,却发现柳月在后面跟着。怎么办?

    他可不想再次被人追着跑,尤其是身边还有肖蓉在。正在犹豫不决之时,柳月追上来了。三个人愣在当场,而且三个人都不知道为何会如此?林天不知道柳月为何总是阴魂不散地缠着他?至少他是这样想的。柳月不知道为何要追林天?也许只是习惯成自然,林天一跑她就会去追,至于为何要追?她也说不上来。而肖蓉不知道为何会出现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一个美貌丝毫不亚于自己的女人。

    最后还是柳月先开口,说:“怎么不跑了?遇见这种事还是躲开的好……我走那边。”

    说完朝另一个方向跑了,而林天他们则继续向前跑。虽然确信后面已经没有人追了,但还是一口气就跑回了家。对于今天这种事,他想起来就一阵后怕,应该是说恐惧。虽然说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滴,那是因为看见钱才会闪亮。见钱眼开嘛。当看不见钱的时候,眼睛就会收起来,那这时用什么看待事情呢?眼睛长在脑袋上,脑袋是指望不上了,只能用下半身思考问题。屁股指挥脑袋,那就意味着有人的脑袋要保不住了。集体的力量果然可怕。

    而肖蓉对于今天的事总觉得没这么简单,尤其是柳月的出现,她觉得不是巧合,女人的直觉通常是很灵敏的,尤其是在感情方面。现在肖大美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而林天就很不幸地承担了这种后果。后果就是三天之内不准踏进房门一步。女人是善变的,也是不可理喻的。女人不讲起理来,所有的理加在一起也比不过女人的心理。林天这回是彻底的没折了,总不能又来一次恶心的表演吧。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了,林天心情也一点一点的失落。太阳渐渐退下去,光明似乎要败给黑暗,黑夜正在做降临的准备。人面对黑夜时心情会更加失落,尤其是处于伤心中的人。傍晚时分,众小弟们都回来了,看见老大坐着发呆,只好一起跟着发呆。“你们都回来了,有没有听到什么重大消息?比如说,巡逻队、伤亡、**、互相斗殴、犯罪分子?”林天头也不抬地问道,然后又继续发呆。

    沙利说:“老大,我们都回来了,刚才在回来的路上我们都听说了今天在东城门发生了惨案。有很多人伤亡,最后巡逻队的人来了,一来就抓了不少人。据巡逻队的人说,这是少数别有用心之人精心策划的,大部分的人都受到了蒙蔽。听说那场比试最后是宋浪胜了。还有就是那些伤亡者的家属集体上访,要求严惩凶手并且合理赔偿损失,包括医疗费,殡葬费,精神损失费和神经损伤费。在巡逻队衙门的门前停留了一个多时辰,最后被巡逻队的人驱散了,也有人说朝廷还出动了御林军来镇?压。

    老百姓被驱散了之后,由于得不到赔偿,于是又来了东城门,把附近的商铺都洗劫一空。某些人更是猖狂不仅在光天化日之下放火烧了商铺,还禽兽不如地玷?污了店主的女儿。”

    林天听到这后全身都冒出了冷汗。集体的力量果然很恐怖。正所谓个人的利益要服从于集体的利益,一个个有着共同利益的个人汇集到一块就成了集体利益。当集体利益要求个人利益作出牺牲时,个人利益只能很不幸地被剥夺。

    那些被抢?劫了的商铺看来只能自认倒霉了,那些被玷?污的人,她们应该去向谁讨回公道?在集体利益的洪流中,所有的个人利益都显得微不足道。

    黑夜不知不觉地降临了,众人都回房休息了。而林天却是有房不能回,只能看着漆黑一团的城市发呆。心里一阵的空虚,他讨厌孤独,他从没有安全感,当一个人独自面对黑夜时更是如此。林天为摆脱对黑夜恐惧,释放灵识雷达进行全方位的扫描,他要把周围的一切都纳入他的掌控当中,这样做也许能有一点安全感。

    很快他就探测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怎么又是柳月?她此时此刻正在东城门附近。身边没有发现其他人。要不要去看看她呢?去了之后应该说些什么呢?他为此陷入了矛盾当中,再次对着夜空发呆。许久之后,终于还是人性战胜了理性。理性要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尤其是现在正和肖蓉闹矛盾,所以更不能去。而人性却告诉他,有便宜不赚王八蛋。如此的绝色美人摆在眼前却不敢正眼瞧她,有色心没有色胆。还有就是他信奉的是暴殄天物是要遭天遣的,这种绝色尤物应该要好好地珍惜。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胆小鬼,也为了表明自己没有暴殄天物,林天去了。在快到东城门时林天突然改道去了南城门,因为他发现肖蓉也跟着来了。真是郁闷啊,怎么就没有想到肖蓉会跟来呢?她以前可没有这个避好,现在好像是自己要去跟别人偷情,被老婆跟踪了,这种感觉真是郁闷到了极点。所以他只能改道而行,至于要去哪?他也不清楚,他只清楚不要让肖蓉发现他是想和柳月去约会。

    更令林天郁闷的是,快到南城门时却发现柳月竟然也朝这边飞过来了。这不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吗?而且这雨水还专往漏洞里流,该怎么办呢?要是她们问起我该怎么说呢?说出来散散步,她们又不是三岁小孩,说正在追踪一个小偷,这理由好像很合理,最后考虑再三,决定把自己当成小偷。

    于是冲向下面一座看起来还不错的房子,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住的。灵识很快锁定了藏钱的地方。通常来说钱一般都放在钱柜里或枕头底下。而这户人家的主人却把钱放在桌面上。不知是不小心呢?还是太过放心。当林天拿到钱转身欲走时,不想惊动了钱的主人。大概是这屋里有什么防盗装置,林天不小心触动了。屋的主人很快明白被告人偷窃了,于是大吼道:“抓贼啊,抓小偷啊,快起来抓小偷啊。大胆毛贼,还不快束手就擒,知道我是谁吗?我就是巡逻队的队长,快投降吧。”林天郁闷啊,我只不过第一次做小偷,没有想到竟然偷到了专门抓小偷的巡逻队的家里,而且还是个队长。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简直是太好了。现在是伸手不见五指,他可能认不出我来。而且他不是修者。我堂堂一个金丹后期的修者难道还怕一个普通人。

    所以林天抱着一不做二不休的精神,既然如此,小偷是偷,大偷也是偷,不偷白不偷,干脆全把他偷了。谁叫他是专门抓小偷的,这下被小偷偷了也正应了那句因果循环。抓小偷的被小偷给偷了,林天想想就觉得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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