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教庭每年都会处死几百名东正教教徒,理由是他们亵渎了全知全能的神。
东正教每年都会刺杀几名教庭的主教,并把他们的人头送到教庭。
教首说过东正教是大陆上最大的异端,东正教的圣贤骂过教首,说他是上帝的走狗。
两大宗教团体就这样斗争了几百年,神圣教庭看不上低俗的黑魔法,东正教也不理会教庭的奥术。
第十世教首佛特领导了一次对东正教的战役,最终以失败收场,这场战争给教庭和东正教带来了很大的损伤,最终双方缔结停战条约,被称为十字军东征。
东正教十一世圣贤在广大教众的支持下发动了圣战,向西部进军。
这片大陆从来没有过和平,信仰往往与权力挂钩。
弱小的国家往往会被强国侵吞。
昆兰帝国,
无尽的黄昏,在沾满血液的鲜花盆地上,一场单方面的屠杀正在展开,这支在帝国拥有不俗实力的玫瑰骑士团正展开马奇顿方阵,将中间的人团团围住,每个骑士的剑上沾满血液。
这是昆兰帝国内的东正教教众,他们此行准备刺杀红衣大主教,来阻止昆兰帝国教庭的继任。
“你们这群异端!”披着红色战衣,孤傲的骑在马上,一身发达的肌肉,狂风正吹散他的头发,马丁骑士长狠狠地咒怨了一下。
“取你们性命的是昆兰帝国男爵马丁.弗亚”
将手中的长剑一挥,众多骑士便冲了上去,将这群被视为异端的人杀光。
马丁男爵擦了擦满是鲜血的长剑,看了一眼倒地的教众,这是他的工作,清洗异端。
上一任玫瑰骑士团是他的父亲,由于工作没有做好,导致一位主教遇刺受伤,并教庭赐死,马丁弗亚觉得自己能做的更好,像一条狗一样尽忠皇帝,尽忠大主教。
十枚银币能用来做很多事,比如可以在爱玛郡某些女人肚皮上翻滚一下,而且还不只一次,崇尚这种事大多是帝国士兵。
在大陆上,教士是一个光荣的职业,与骑士一样,尤其是成为一名祭司,任何一个家族都会对一位祭司礼遇。
爱玛郡是帝国西部一个较大的城市,风俗开放且盛产钢铁,此地聚集大里流浪诗人和士兵,前者是为了女人,爱玛郡的**女在帝国是十分有名的,士兵们则想在这里打造一把顺手的武器,但是对前者并不反对。
爱玛郡的道路上永远十分繁华,利益这种东西让人类犹如苍蝇一样一股脑涌上,兰斯并不反对这种本性,采购了一大袋面包,拒绝了店主帮忙的兰斯背着袋子走在街上,慢慢繁华的景像开始消失,显然来到了贫民区。
爱玛郡东城区是富裕之地,西城区是贫穷之地,泾渭分明,西部的女人以嫁到东部为荣。
贫穷滋生了罪恶和丑陋,在西城区聚集了大量的无业游民,从来不会有人露出钱财,这种行为是十分危险的,因为这里的人会为了一个先令取人性命。
没有任何人敢对一位教士出手,在神圣大陆。
兰斯明显感到这些人的威胁性,这些人看着兰斯背的袋子,眼睛眯着,蠢蠢欲动,兰斯没有理会他们,对教庭的权威,兰斯再明白不过了。
走到一个巷子里,兰斯看着这坐破旧的房子,敲了敲木门,
三长一短,不然是不会开门的。
开门的是一位女孩,十五六岁,长相清秀,他看到兰斯首先很是激动,但是皱着眉头。
“兰斯哥哥,上次你带来的食物又吃完了”。
这是女孩的第一句话,兰斯看了看瘦弱的女孩,从袋子里取出一块面包交到女孩手里。
“我把这袋面包送进去”,兰斯走向院子里。
这个房子是一座孤儿院,因为战争,这些孤儿聚集在这里,这是一群可怜的孩子,在原来的老院长过世之后,更没有人接济他们,兰斯所能做的就是每个星期带来一袋面包,这是兰斯唯一能做的事。
这群孩子能生存下来就是神对他们最大的恩赐,可是这种愿意显得十分无力。
生存有时候是一种艰难的事情。
兰斯看到叫做妮雅的女孩并没有吃那块面包,沉默不语,叹了一口气,轻轻的摸着妮雅的头。
“能拯救自己的,唯有自己,妮雅”
“妮雅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兰斯哥哥更好的人了”
妮雅抱住兰斯,痛哭不止,兰斯静静的看着妮雅,目光柔和。
此时格外的安静。
注定要离开的兰斯没有多呆片刻,临行前擦了擦妮雅眼角的泪水,兰斯不想占用他们的时间,更不会对他们讲一些反面故事,让他们对社会产生反感,更多的是想让他们正常成长,仅此而已。
回去的时候依然是这条路,已经没有上午那么热闹,更多的是喝醉酒的士兵,爱玛郡真是一个悠闲的地方,但这里并不适合兰斯,想要从爱玛群回到村庄需要一个小时,兰斯没有马匹,要走两个小时。
此时兰斯正走在一片树林中,太阳已经下山,不走快一点就来不及了,夜晚赶路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因为这里晚上有狼。
野兽才不会管你是一位教士还是其他人,一个普通人不靠任何武器是无法击败狼的。
兰斯抬头看了看,已经是黄昏时刻了,天空被染成了金色。
“早知道就该借一头驴子来用”兰斯自言自语道。
突然兰斯眼神一紧,跑上前去,一个受伤的人,不应该是一个受伤的女人,一支箭射进她的胸口,满身鲜血,兰斯摸了摸她的鼻子,一丝微弱的气息证明她没有死,但是与死亡仅差一线,这令兰斯很为难,既使把她带回去,没有医疗条件这个女人同样会死。
放弃她?一个生命将在这里消失,或许还会成为狼群的美味,虽然过后兰斯会良心不安。
内心激烈思考的兰斯没想到命运给他开了一个不太不小的玩笑。
三只野狼突然间跳出来,眼睛冒着金光,枯萎的毛皮显示它们已经饿了很多天,兰斯很显然被它们当成食物,当然还有一个女人。
三只狼很小心前进,采取了包围阵式,与兰斯对立,狼是一种有合作精神的动物,在没有掌握对方的实力之前不会轻举妄动,而当它们行动的时候,往往是一击必杀。
兰斯讨厌这种感觉,命运被他人掌握的感觉。
在与野兽搏斗的时候,千万不要把后背留给对方,兰斯想到了村庄里猎户常说的一句话,兰斯微弓着腰,显示出自己并不是无力抗争的人,三只狼显然观察到了,虎视眈眈的注视兰斯,仿佛在寻找兰斯的弱点。
此时如果再有一把武器就能震住这群狼,兰斯是这样想的,他环顾四周,并没有让他失望,这个受伤的女人佩着一把剑,但是如果在自己捡剑的时候这群狼扑上来怎么办?兰斯苦恼着,不过这也是一个机会。
兰斯猛然蹲下身体,在手刚接触剑的时候就听到脚步声,终于有一只狼忍受不住诱惑冲了上来,与兰斯所想的一样,这只狼展现出强大的爆发力,一下便冲动兰断前面,兰斯便用拳头打了过去。
一丝剧痛传来,狼咬住了兰斯的手臂,狼的咬合力并不大,兰斯确定这只手臂暂时没有事,不过等下就不能确定了,这时兰斯终于握住了剑,用力一抽,剑被拨了出来,剑身在月亮的照射下发出淡淡的银光,兰斯将愤怒发了出去,用力朝狼头上一刺,狼发出剧烈的惨叫声,令人恐怖,随既松开嘴在地上翻滚,兰斯又补了一剑。
狼血瞬间喷了出来,兰斯苍白的脸上沾满了血液,异常血腥。
但也让这条狼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失血过多的兰斯产生一种头晕的感觉,但是此时要坚持住,这条被杀死的狼给了剩下的狼一种警示,但是兰斯光是应付一条狼就用尽了力气。
两条狼鸣叫了一声,极其悲哀,仿佛在为它们的同类鸣叫,兰斯紧紧的握住了剑,不敢放松,终于一条狼扑了过来,兰斯向后退了退,弓着腰,只要这条狼敢来到身前,兰断毫不犹豫的就会挥出剑,但是兰斯没有想到这只狼竞然跳了起来。
强大的冲击力将兰斯击倒,兰斯觉得胸口像碎了一样,背后也火辣辣的疼,扑在兰斯身上的狼张嘴便咬,兰斯握住了这把剑,毫不犹豫的挥出了第二剑。
白色教袍被血液染红,可能是兰斯的血,更可能是狼的血,推开留有余温的狼的尸体,兰斯想要爬起来,疼痛使兰斯吐了口血。
最后一条狼终于扑了过来,在兰斯倒在地下的时候,手中的剑也已经握不住了。
难道自己真的要死在这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