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瓶邪同人)永生者

(瓶邪同人)永生者_分节阅读_4

    “什么别的?”

    “我这两天一直在想蝴蝶的事,这张帛书很显然是上古时期九黎部的某一位大巫留下来的,但是他为什么没有提到蝴蝶?现在的传说是蝴蝶孕育了人类先祖,而汉族传承的神话却与这张帛书一致,都是女娲造人说,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瞎子皱眉道:“你要考虑到原始人类的思维能力,以及对于总命题的不断演化过程,”他难得这么正经的说话,一开口我反而想笑“传说的形成经过许多演绎,特别像苗族这样的,口耳相传的过程中难免加入个人理解,因此产生逻辑上的混乱是很正常的……”

    “你说的这点我想过,后来我又想到‘蝴蝶妈妈’会不会是一种比喻?就像汉语中说的‘太阳公公’?又或者说蝴蝶不是重点,重点是妈妈?”

    瞎子若有所思的看着我,点头道:“继续说。”

    “妈妈这个词,很明显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意识形态,母系氏族社会最为推崇的是生殖崇拜,这是繁殖生长的源头,在所有先秦以前的典籍中,提到母性生殖崇拜的,只有一个人。”

    小哥突然睁开了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我冲他点了点头,“没错。”

    胖子嘿了一声,说你们什么意思,又打哑谜?我转向他,说,这东西你很熟,我一说你就知道了,说不定还会背。

    《道德经》。

    谷神不死,是为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玄牝。

    胖子果然会背,“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句话小学生都会!”他说。

    一,就是太一,东皇太一,天极,若是喜欢,你还可以叫它须弥顶。天空中唯一不转的那颗星,古代世界的万物中心。天一生水,天地者,太一之所生。太一周而又始,以己为万物之母。天之所不能杀,地之所不能埋。

    太一生天,天就是二;天生地,地就是三;地生万物。这些数字不是用来计数的,而是表示先后顺序。

    “那生一的是什么?”胖子开口问了一句,但马上又是一脸恍然,“是道?”

    是道,而这种道是无法命名的,就算你理解它的意义,你也无法说出它的名字。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圣经上说,我是自有永有;佛曰:“不可说。”

    瞎子脸上终于有了一丝惊讶的表情,他看着半天不说话,最后憋出来一句:“是这样?”

    胖子直接怒了跳起来嚷:“你们一个个的还能不能行了!说人话!”瞎子在屋里踱了几步,突然转向我说:“你的意思是,生命是固有的,但文明是被有意识孕育出来的?”

    这是造物者的传奇。

    “空间与时间的概念在几千年前无疑是无法被理解的,因此他们神话了这一过程,创世者蛇身人头,测定方位,颁布历法,授时于民,参照老人的说法,十二月乃是十二始祖,那么女娲传说中的四个孩子应该也是一种被人化的象征意义,代表两分两至,而那支撑天盖的五根石柱,应该代表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还有这帛书最外面的一圈小字,如果按照顺时针念是没有意义的,但如果反过来念……其实是张地图。”

    这种以文字描述方位的‘地图’我之前并不是从未见过,但是这张图是我见过最古老的版本,如果我们的推论正确的话,老人所说的那条神留下的通道应该就是玄牝之门。

    道出自玄牝,而又归于玄牝。

    “你觉得那门后面有什么?”小哥看着我,问了一句。

    物质不灭,故而谷神不死。老人说那是生死门,若是死者可以生,那么生者也可以死。

    那门后面,应该就是这个世界的……

    终极。

    第99章 终章

    他方世界是存在的。或许一切的秘密就藏着那扇门后。用现代的宇宙观去解释,或许那是一个时空的通路。

    而在秦汉年间,这两个时空发生了某种扭曲与重叠,有人类误入了那个世界,留下了许多关于永生者的传说,有人真的找到了那个地方,比如我,比如他。

    之后时空的裂缝消失了,这世间的永生也随之消失。

    那扇门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找到青铜门的过程无需赘述,隆改与我们同行,一路解决了不少麻烦,在青铜门前我将那张帛书交给了他,他万分郑重的冲我们行了个大礼,将帛书仔细收入怀中,不管怎样,他身上所背负的使命终于结束了。

    在照明弹打亮了黑暗的空间后,借着那短暂的光明,我们终得见青铜门的全貌。

    那是很难用语言形容的震撼。纵然我在千年前见过秦岭下的巨大神树,然而和眼前的巨门比起来,无疑是小巫见大巫了。

    因为门的体量巨大,繁复精美的花纹终于能以全貌展示,正中的菱形星分外显现,天极神顶天立地,在它的左右,苍龙与朱雀围绕盘旋,脚下踩着玄武巨龟,这深埋在地底的秘密,隐藏于神话和传说中的久远过往,展现出了它本来的面目。

    曾经有一种成熟的文明,通过那扇门,来到这个世界。

    那是压倒一切的绝对力量,不管是在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青铜树所带给我的一切仍让我记忆尤新,然而在这里站了许久,逐渐适应之后,似乎并没有可怕的幻觉出现,我暗暗松了一口气。

    我们所处的地方,和青铜门之间尚有百丈,前方是一片空地。这扇门仿佛从天地初开起就立在这里,坦荡的让人心生寒意。在原地歇了一会,闷油瓶站起身,说:“走吧。”

    我的心中突然升腾起一股巨大的恐惧,纵然我试图一次又一次的让自己相信,那扇门后有解决我们所有问题的方法,但是具体哪后面有什么,谁也不知道。

    这是一场冒险吗?还是注定玉石俱焚的牺牲?我知道这世上已经没什么能困住他了,但是到了这一刻,任何信心在这样的宏伟广大面前,都会脆弱的如同齑粉一般。

    我刚刚站起身,隆改一把扯住了我,他指了指闷油瓶,艰难的对我说了四个字:“你不能去。”

    瞎子扯了扯嘴角,难为他这种时刻还能笑得出来,“就送到这里吧……”他朝我们挥了挥手,转身先踏入了那片空地。就在那一瞬间,不知道什么东西亮了一下,那一片看似平坦的空地居然开始抖动起来,而后我们才意识到,那一块地是活的。

    幽深的谷底传来类似号角般的低沉声响,地面的抖动愈演愈烈,似乎有什么东西正要破土而出,瞎子已经朝前跑去,闷油瓶转身看了我一眼,就在那一瞬间,我扑上去猛的抱住了他。

    我害怕了,无比的害怕。我突然在这一刻想放弃这一切,我死死的扯住他,抖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一千年来的爱恨离别压的我几乎喘不上来气,曾经,曾经就差那么一点点,我们就永世错过了。他抬手在我头上摸了摸,在我反应过来他要做什么之前,他已经动手了。

    我们没有告别。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长白山下的旅馆中,胖子不敢见我,我一醒他就溜了。我躺在那里盯着天花板,浑身像是被抽去了力气,连手都抬不起来了。

    万念俱灰,不过如此。

    我在山下住了一个多月,没有等到人出来,反而先等来了苏万。才知道瞎子也没对他说实话。但有了另一个失魂落魄的人的陪伴,痛苦反而是加倍的,很快我们便不愿意再看见彼此,胖子着急上火,最后搬来了大救兵——解雨臣。

    我是被绑着带走的。

    回到杭州之后我很久回不过来神,每夜失眠,情况更甚于上一次,我给王盟一次性发了三年的工资,原以为他会一走了之,结果他却留下了,只是我已经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头两年我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我妈来过几次,吴三省也经常来,我躲着他们,怕他们提起那个人。

    之后我生了场病,被查出来肝上长了个肿瘤,好在最后的结果是良性的。出院那天我将头发全剃了,也是突然意识到我不能这样活下去了。

    再这样下去,没等到他回来,我先死了。

    毕竟我时间有限。

    有一天半夜苏万打电话给我,一句话也不说,我想他似乎在哭。那一刻我特别想喝酒,但只喝了一杯就醉了。

    第二天我睡到很晚才起床,心想着既然是晚了干脆先去吃个饭再去铺子里,谁想到还没溜达到店门口,迎面先碰到王盟,这小子居然也才来!我当时就想把手里打包的盒饭拍在他脸上,结果被兔崽子溜了。

    在他弯腰鼓捣着开门的时候,旁边下棋的一堆老头中间站出个人,他有点迟疑的回头看了一眼依然没有拧开门锁的王盟,又转过脸来。

    我似乎是被施了定身咒,定定的看着他,脑子里空白一片。

    旁边有人扯了扯他的袖子,奇怪的是隔了这么十来步,他们的对话如此清晰的传进我的耳朵里,那人问他:“该你了,还下不下。”

    他看着我,嘴唇开阖,却没有发出声音。

    但我觉得我每一个字都听见了。

    他说:“我要回家了。”

    三世为人。

    只为求与你。

    共白头。

    end

    第100章 后记

    的开坑日期还在13年的夏天。来自那个无所事事的下午,一觉醒来的灵感乍现,就这样,写了三年。

    说来惭愧,亦或者说是特色,我不是一个能写长文章的人,三年15万字的速度,怎么算都如龟爬一般了,但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让我真正去正视自己能力的故事。

    2013年,在更新了两个多月后陷入了停滞状态,我开始意识到我根本没能力驾驭这种背景与命题,在漫长的停滞期里尝试了别的风格,然而仍绕不过永生。

    其实这三年来我心里总有根弦在绷着,考虑人物的命运与剧情的走向,我知道我为了这个故事付出了多少,当然这种付出并不足以与外人道,但我想我是以一种极其认真的态度在完成这件事的。

    它对我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一部小说了,但我本人不是一个喜欢沉重命题的人,的主题依然是爱,超越生死与时间,不止不休。一个情字终难尽诉。我知道这个世界并不总是温情脉脉,但我希望在这个故事里,他们终能得偿所愿,自由且热烈的活着。

    纵然这故事还有许多不完美的地方,但我爱它。

    在这个故事里,他们的传奇即将结束。

    但在这世界上,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传奇,正在上演。

    荣耀归于原著作者,感谢他创造的这个世界。

    本文灵感来自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