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夜色温柔

夜色温柔_分节阅读_3

    “程程……”偶尔也会叫他一声,却并无什么事,软软的头发蹭在程显胸前,眼皮搭落,好像下一刻就要睡着。有时也真的睡着了,他跟程显两个都是,一大一小,小的伏在大的身上,互相搂抱着睡了过去,脖子歪在一处。好几次,杨淮放、妈妈桑或是张黎黎找了来,一推门,见到这副场景,眼中都会滚过一丝触动。尤其是张黎黎,每每呆呆地望着这一幕,心下掠过欢然又悲哀的叹息。那一刻,她的愿望表露无疑;那一刻,她多么希望这一幕将永恒成真;那一刻,她几乎恍惚,以为这间办公室就是他们三个小小的家,而她刚刚推开的这扇办公室的门,就是他们家的家门!

    那此打架事件过后不久,张黎黎请程显吃了顿饭,一为说一声对不起,二为道一声谢谢。背街小巷里随处可见的那种小馆子,褪了色的大红招牌挂在门楣上,也起个“千禧酒家”这样敞亮的名字。张黎黎带着儿子坐在程显对面,她早已不再单纯的眼睛频频打量着面前年轻的男人。她不动声色地给程显盛了碗汤,拉家常似地问他:“阿程今年多大,还没成家吧?”

    一直埋头吃饭的程显抬起头来,简而又简地“嗯”一声,接着又埋头吃饭。

    张黎黎有些讪讪。她想起妈妈桑说过,“阿程二十还不到,好像没有父母,是由亲戚养大的”。这么说自己可是比他大了好几岁,张黎黎掂量掂量便有些灰心。她阅人无数,看得出程显年纪虽轻,却绝对是个可靠的好男人。想起那一日程显把她跟骏骏护在身后的那一幕,她那颗蒙尘含垢的心也不自禁地怦动。何况程显长得绝对不赖,甚至可以算得上英俊,虽然他全身上下跟时尚、时髦这些字眼半点儿不沾边,跟“新世界”里那些老板和阔小开们一比,程显平凡得就像一棵树。

    ——这棵树值不值得追求和托付呢?张黎黎心思转动间,程显已经吃饱了,慢慢地搁下筷子。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却也不好就这么走掉。他靠在玻璃门上,将小馆子里的人和物缓缓打量了一圈,最后视线落在正用筷子笨拙地挟粉丝的骏骏身上。

    张黎黎见他如此,便有意用儿子来做文章,“上次的事,需要多多谢你。我年纪大了,又带个孩子,场子里很多人都不容我,也就杨先生跟妈妈桑一直帮衬着我,可这样的日子终究过不长……”

    程显一语不发地听她说,听了许久,也没什么反应。

    张黎黎就有些说不下去。为了这顿饭,她本来精心地化了妆,却没想程显从头至尾都没怎么看她,这让原本就没什么信心的她愈发泄气:“……比我小好几岁,又对我知根知底,他其实不是个好的选择吧?”

    尽管做了多年的舞小姐,张黎黎却并非多么有手腕的女人。她的长相是那种旧式的略带点苦相的风情,像80年代挂历上的那些女人,尚没有完全地走出拘谨。这就注定了她不适合大胆主动地卖弄风`骚。而张黎黎也不需要卖弄风`骚,用妈妈桑评价张黎黎的话来说,“对某些男人而言,黎黎就是他们人到中年时的一缕幽梦。”的确,在场子里看上张黎黎的多是那类城府深宏的男人,四十往上,很有些权威了。他们看着张黎黎,就像是看着受到冷落的嫔妃。嫔妃年华无多,却因骨子里的那点儿杨柳弱质,仍能时不时地激起他们雄性的爱怜。张黎黎被迫跟这些男人半真半假地调`情,心里一忽儿迷惘,一忽儿又提醒自己这终究是镜花水月,当不得真。她性子里原有些懦弱的,不善于去争抢什么,当了这些年舞小姐,也没有攒下许多钱,岳骏声其实就遗传了她很多这方面的特质。

    总之,张黎黎虽觉得程显不错,旁敲侧击,暗示了又暗示,到底也没讲出多么露骨的话,也就有事无事地,请程显到自己租住的小公寓里吃顿便饭。每一次,她系着围裙在灶前烧煮,客厅里程显跟岳骏声两个坐在一起看电视。锅上的白汽氤氲在眼前,抽油烟机呜呜地在耳旁轰鸣,张黎黎望着客厅里的两人。望得久了,她会有瞬间的发怔,好像知道就连这种虚假的温馨,于自己也是不可多得。她知道程显对她缺乏兴趣,甚至连男人对女人那种天生的冲动都没有。她对此感到疑惑,却也没有深究,——当然她更没有想到过,不仅是对她,程显对“新世界”的任何一个女人,都没有表现出兴趣的。

    称奇的是,程显对骏骏倒是罕有地关心爱护,有时甚至超过了张黎黎这个当妈的。张黎黎当然也爱儿子,却因生活压力、遭际坎坷,对儿子难有长时的耐心和疼爱。尤其当她想起骏骏的爹——众人都猜测是她之前的某个嫖`客,她不否认的同时,看着骏骏的脸上就难免带上阴霾。倒是程显,非亲非故,人也年纪轻轻孔武有力的,不去玩这个时代的小年轻都去玩的东西,却常常不辞辛劳地替她照看骏骏。只要保姆一有事,接骏骏放学以及看着他做作业的任务便无可争议地被程显揽去。人人都看出,对这种照看孩子的活计,程显丝毫不以为苦或无聊,反而脸上有一种隐隐享受的表情。对此杨淮放曾啧啧评价,“阿程以后会是个好爸爸啊,嫁给你的姑娘有福了!”

    然而有福的姑娘未曾见着,有福的小不点儿却有一个。凭着儿童特有的敏感,岳骏声几乎一开始就察觉到他能从程显那里得到什么——以一个儿童特有的伎俩。诚然,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老实乖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想做一些其他孩子都有特权做的事,像是撒娇使气、耍耍赖皮这些。比如,程显搀着他的手走在放学的路上,书包已经由程显替他背着了,可是骏骏走着走着,就停下来,仰脸看着程显,一双黑眼睛扑闪扑闪的。他冲着程显,向上竖起胳膊,踮起脚尖。不说一个字,也无需说一个字,他知道自己只需稍稍嘟起腮帮子,眼睛对着程显那么娇懒懒地眨几下,他的程程就会招架不住,臂膀横在他臀下,把他当街抱起。

    小胳膊环上程程的脖子,岳骏声感到一股珍贵而难得的安全感,在程显出现之前从未有过的。模模糊糊地,他幼小的的心里产生这么个印象,那就是只要他开口,程显就不会拒绝他,尽管那个时候,他是那么幼弱,而程显又是那样的充满力量。

    “阿程,我看骏骏挺粘你的,以后要是哪天我出了什么事,你会替我照顾好骏骏的吧?”一次,张黎黎半开玩笑地对程显说。

    这是句有点儿奇怪的话,康健幸福之人绝不会问出这样一句话。什么叫哪天出了事呢?什么样的人会对自己作出这样的预言呢?但凡听到这话的人,大都会说些什么,至少也会问点儿什么。可是程显却是什么也没问,他手里拿小刀替岳骏声削着铅笔,头也不抬地回了一个字:“会。”

    断续的竖笛声飘荡在住宅楼间,夜深人静,听在耳中,格外分明。楼里的最后一盏灯也熄了,程显明明感到困的不行,手里仍旧习惯性地捏着那片香烟壳儿,壳上还是那个未完的涂鸦。他低头看看那幅涂鸦,看不真切,就是通常小儿信手的几笔,骏骏的那几笔。

    那一日,他到二楼妈妈桑的办公室找骏骏。那天有保姆在,楼下的场子里有些乱,他不得已长时间在岗,好不容易抽空上楼来,想对保姆说“先带骏骏回去吧,今天新世界不太平”,就见门里面,保姆已然在收拾东西,妈妈桑抱肘立在房间里。

    见他来到,桑梓问他:“下面的情况怎么样?”

    程显道:“岳将军带人来了。”边说边蹲下,把走到他身边来的岳骏声揽到怀里。

    岳骏声也反抱着他,用小手摸他的脸,对周遭的异常一无所觉。“程程,”他睫毛眨动,一只手伸到程显面前来,“看,我在学校门口捡到的香烟壳。”他展开三张金红蓝黄的烟壳子,喜滋滋地举到程显眼前。

    程显握住他的小手,拈了个金黄的烟壳,看到烟壳内面的涂鸦。他看不出画的是什么,只是觉得可爱,跟香烟壳的小主人一般的可爱。

    “阿程,我马上让人护送保姆跟骏骏回去,你到下面去帮岳将军。”妈妈桑发话了,过来牵住岳骏声的手,将他带到门口,“来,骏骏,跟你的程程说再见!”

    骏骏是听话的,他非常明白对妈妈桑不能像对程程那样耍小脾气,——他也只敢对程显一个人耍小脾气,连对母亲张黎黎都不大敢。只见他依依不舍地脱开程显的胸怀,两只眼闪着水色定定地睇着程显。他摇一摇胳膊,道:“程程,这个送给你。”指的是程显手里的香烟壳。

    很快骏骏就跟着妈妈桑和保姆离开了,留下程显一个人半愣地望着那扇合上的门。慢慢地,他看向手里的香烟壳,像是看着什么意义重大的信物。这时,杨淮放派来的人在门外叫他,他不得已匆匆揣起香烟壳出去。

    那一回差不多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小时候的岳骏声,等到下一次他再见到那个送他香烟壳的男孩子时,已是张黎黎去世的噩耗传来的时候了。而这中间,又发生了多少事情啊!

    “一觚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对楼的竖笛声吹完最后一个尾音,也终于不再响起。凌晨的风在楼宇间拂掠,黑虚虚的夜幕里有野猫的春鸣。

    程显困顿不已地在窗槛前换了个姿势,决定在回忆将自己的意识席卷之前,先上床睡一觉。明天,他还要去看望他的叔叔一家。

    六、

    程显是被他的叔叔养大的。自他懂事起,他就睡在了叔叔家客厅里的那套破沙发上,一睡就睡到小学毕业。他的叔叔和婶婶都是没怎么念过书的人,早些年也在工厂做工,随着大批工厂的改制而下岗。之后他们做过各种营生,像是倒卖光碟、跑长途货运之类。那年头程显记得清楚,看着街市太平汽车往来地,实则很多人都过得艰难,像他叔叔婶婶这样的小市民尤其如此。老旧的楼房一角辟个小隔间,顶上搭一块蛇皮布,里面支个旧灯泡,里面黑压压地铺满盗版光碟。程显的叔叔和婶婶袖手立在隔间门口,一边抖抖索索地跺脚防寒,一边探头探脑地防着市容巡管。大人们在外边看生意,楼上二楼的单室套里,程显则带着堂弟程亮在家。通常程亮负责打游戏机,他负责做饭和打扫卫生。有时程亮会叫他:“别忙了,来跟我一起打坦克大战!”

    程显站在水池边上洗青菜,脸上没什么情绪地,“你自己玩吧!”

    程亮提提裤子,不再喊他了。

    等到叔叔婶婶天黑回来,关门声乒乓哐啷,夫妻俩嘴里骂骂咧咧地,见什么骂什么,无一物看得顺眼。“你个小不死的吃死我!”这是婶婶最常叫出来的话,顺手捡起个晾衣架没来由地往儿子程亮脑壳上面抽,“赖在程家没床睡啊!”

    程亮被抽得满房间窜,那边叔叔也光火了,“没事发什么死人气!”抓起一只碗往地上咂,“啪!”地烂碎。

    “这只碗五毛钱一个哪!——”婶婶顿时心疼不已,跳上来推搡丈夫。两个人便在孩子们面前上演起一轮扭打。

    等到了饭桌边,叔叔和婶婶大致平静下来。叔叔开了瓶白酒,——最普通的那一种,淅淅沥沥地斟上一小杯,一条腿蜷起在凳上,开始一言不发地吃菜、喝酒。他那矮墩墩的老婆,此刻也开始心疼起儿子,手里的大勺在杂烩汤里搅来搅去,将汤里不多的一些鱼丸、肉片和皮肚弄到程亮的碗里,嘴里道:“今天作业做完没有?是不是又打了一天的游戏机?”

    程亮向来没记性,也没心肺,随口扯道:“做完了,做完了!没打游戏机……”

    坐他旁边的程显,头几乎埋到碗里,慢慢地扒饭,不作一声。他从来不主动去挟那些菜里的精华部分,永远只默默地扒饭。吃完了一碗饭,就搁下筷子,目光落到地砖上。

    “程显再去盛一碗饭吃,”一直闷头喝酒的叔叔会突然来这么一句,没头没尾地。

    这时,婶婶多半不会说话,只是把脸别过去。

    程显迟疑着,又被叔叔催促了,“去盛饭,大小伙子,一碗饭能吃饱?”灯光从顶上泻下来,叔叔的头顶是一年比一年来的稀疏了。

    程显就去盛饭了。他得感谢这额外的一碗饭,它让程显在长身体的那段日子里,至少没有挨过什么饿。

    小学毕业那年,叔叔家被通知拆迁,四口人从市中心被安置到城郊结合部的经济适用房里。从此程显告别了那张狭窄的破沙发,程亮房里地上的旧床垫成了他的新窝。

    也正是那一年,叔叔婶婶决定不再跑长途给人送货,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有一单没一单地。两人在城郊结合部转悠,看上了一条大街上的小门面,蹲了几天觉得人流挺旺,一合计就给租下来,准备开个卖快餐的小店。对他们这样的人而言,生活其实没有多少选择。大半的积蓄押上去,很快小店就开张了。

    刚开始生意还好,夫妻俩都是能吃苦的主,一趟趟地进货,一个收银,一个掌勺,忙的时候把程显程亮叫来,帮着切配和送外卖。其时程显和程亮都进了初中,就近入的很一般的中学,绝不是精英家长会把孩子送去的地方。学校一般,哥俩的书读得更是一般。程亮天生不爱念书,人偏又长得像叔叔年轻的时候,有一种轻佻的风流。隔三差五,叔叔都会被老师叫去,说某某女同学上课时给程亮传纸条,让回去教育云云。叔叔搔着谢顶的头,一边陪笑答应着,一边心道:女同学给我儿子传纸条,关我儿子什么事!转念一想,还挺得意。

    程亮虽成绩不咋的,对每天去上学还不算太反感。程显就不一样了。平心而论,他的功课相较程亮还要强一些,在班级里也算安分。女生们虽然大多偏爱跟程亮那样的靓仔打打闹闹,对程显也并非完全无视。“你挺有男人味的。”某个情人节,隔壁班一个不认识的女生送他一袋巧克力时,这么对他说。说完,那个女生脸一红,飞快地跑开。

    男人味是个什么味?——程显长时间思考着这个问题,其间那袋巧克力一颗不剩地进了程亮的肚子。从小到大,可以说他没有对学校里任何一个女生产生过别样的感觉。于他而言,女生就是女生罢了,没有小鸡`鸡,却会生孩子。在那段青春萌动的岁月里,程显的目光追随着的始终是足球场上、篮球场上、跑道上一个个黑发飞扬的少年。带着一丝迷惘,他的眼神不断地追逐着那些跟他一般的男孩子,盯着他们的背影,欣赏着那一腚腚翘挺挺的屁股。他感到一股叹息般的冲动,他日复一日地清楚他的渴望所在了。但是他无法表露出这一点,尤其无法在学校那种“唯有读书高”的氛围里表露出这一点。

    十来岁的程显一日日地成熟,他极少说话,目光却越发变得赤露。他常想,自己也许是一头兽,需要回到野性的山林里去。对周围男女生间的小把戏,对校园里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节奏,程显都感到一股巨大的不适,且这种不适感与日俱增。那时节,叔叔卖快餐赚了些钱,偶尔会偷偷背着婶婶给他个五块十块,让他零花。总有几次放学后,程显卸了书包东拐西拐,拐进一家无牌营业的武馆,缴上一点钱跟人学打架。还在上中学的他对此没什么概念,开武馆的人也没什么概念。老板搭个场子,备些膏药,不知从哪儿拉来一伙号称退役军人、少林俗家弟子的角色,连注册都不用,直接开门授技。程显每每脱了校服走进去,望着满场的肌肉,嗅着空气里的雄性荷尔蒙,他顿生如归之感。每一次他跟人贴身肉搏,一拳拳实实在在地击在身上,或是他有幸把对方死死压在身下,他脑中都仿佛飙过一线电流,整个人兴奋得几近痉挛。

    然而他需得小心翼翼,在自己这只兽完全成熟之前,他不想被人瞧出什么来。初中毕业后,他选择去上一所职业中专。也正是那年夏天,他从叔叔家里搬了出去,开始了打工租房的生涯。

    “哥,好端端的为什么搬出去住,是不是受不了我妈那张平底锅脸了?”一次,程亮跑来他的住处找他,大喇喇地坐他床上,这样问他。

    程显用筷子哗哗地在碗里搅鸡蛋,闻言没做声。婶婶的平底锅脸固然是他决定搬出来住的一个原因,另外却还有个隐秘的理由。而这个理由,他是无法向程亮启齿的,因为理由就是程亮本身。

    程亮生得是公认的俊俏,这一点程显自然也看在眼里。他告诫自己不能对程亮产生什么想法,——事实上即使他们不是表亲,他也很难把程亮纳入自己择偶的范围。程亮天生一副嘻嘻哈哈的性子,这不符合程显对恋人的想象。他不愿意自己的那个男孩是一个油头小开,尽管他自己也许还比不上一个油头小开。更多时候,他更像一只脏兮兮的兽。但即便是脏兮兮的兽,也会偏爱那些美丽、纯洁的东西,譬如阔人庭院里娇艳的蔷薇,至少程显那时就是这么认为的。

    每当程亮脸上出现某种傻乎乎的表情时,程显会对他多看一眼;要是程亮恢复到平日里那种吊儿郎当的态度,程显就不大去看他。他知道程亮绝不会是自己的目标。尽管如此,同住一屋的他跟程亮之间仍然有着擦枪走火的风险:程亮是那么不拘小节的一个人,而兽的肉`体又是那样得不受控制。记得很多个早晨,程亮醒来后,冷不丁地跳到他的床垫上,迅雷不及掩耳地抓他裆部一把,叫道:“哇!超大唉!你这是愤怒的波音747!”

    那个愣头青全没在意,身旁程显望着他竭力按捺的眼神。

    所以要搬出去。搬出去后,更安全,更自由,当然也更加劳累和艰难。程显四处打工,发传单、促销、替人看小卖部……期望能担负起自己的房租甚至是学费,不再需要叔叔为他掏钱。此外,他还有其他一些计划,他希望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来实现的计划。而在那个时候,“凭借自己的双手”于他就是打工的意思。兽的思维简单而直观,还是个花季少年的程显更是将这种简单直观发挥得淋漓尽致。要不是杨淮放这个伯乐的出现,程显大约直到今天还在过着那种简单而不假思索的兽的生活,快乐不太多,痛苦也不太多。

    转折点出现在那一年的年末,程显刚在职业中专学了快一学期的计算机,兽的爪子还没来得及把键盘给摸熟,就传来叔叔的快餐店被吊销营业许可并被处以大笔罚金的消息。无论是向来精明的叔叔,还是咄咄强势的婶婶,都说不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彼时又恰逢程亮为了去脸上的青春痘乱吃中药吃到肝中毒,一纸住院单下来,天天挂各种五颜六色的药水。这些药水像是能吃钱的巨怪,日日把叔叔的荷包吃得底朝天。

    程显并不清楚这么一来需要多少钱,他只看见叔叔的头顶谢得更加厉害了。内心的那只兽发出一声低吼,挣脱了最后一根将他与文明束为一体的锁链。

    程显选择了辍学。从此,他无需缴纳学费,无需置身于让他处处感到格格不入的校园。他全部的时间都可以用来打工。除去杂七杂八的生活费和房租,他将余钱的一半拿去给叔叔救急,剩下的一半暂时投入了一个算是民间非法集资的公司。直到他遇见杨淮放,才得知那家公司就是隶属于岳建益名下的地下钱庄的一部分,所以他跟岳建益也算是有宿缘了。至于他为什么要把钱投到那样一个地方,这可能跟日夜响彻在他心间的兽的低吼有关。摆脱了学生这种食草身份的程显,一头扎入社会的丛林世界中,他每日疲于奔命的同时,也在四处搜寻那些能将自己引向丛林深处的契机。——要知道,他并没有忘记阔人庭院中的蔷薇,而只有成为一只强壮的兽,才能越过阔人宅子周围那些特制的铁网钢夹,将一株花蕾偷回家。

    ——不入丛林深处,如何能变得强壮?又如何能掌握越过那些铁网钢夹的关窍呢?

    当然后来,契机自己找上门来,就在杨淮放隔着门槛笑眯眯地问他“你打架怎么样”的时候。当时杨胖子生怕他一个大好青年,不愿给“岳家军”那种颜色非常不洁白的组织卖命,特意搜肠刮肚给岳建益的那些生意润色。说完了,他悄悄观察程显的反应,连薯条变软了都顾不上。可惜程显向来一张不动声色的雕塑脸,内心即使雀跃如沸看着也像随时会摇头拒绝。杨淮放本来都觉得没戏了,眼望着程显那一身实实在在的好筋肉直呼可惜。谁知在他叹息着将第二根薯条送进嘴里时,一直默不作声的程显突然开口道:“好。”

    杨胖子先是半惊,继而就笑了,他以为是自己的忽悠功夫起了作用,心中小得意。他哪里知道,在程显眼中,他正是自己寻找了许久的进向丛林深处的契机。跟着他,程显很可能会得到想象中的一切:成为猛兽,以及那枝蔷薇花蕾。

    七、

    程显向快递公司请了一天假,骑着电动车来到叔叔的快餐店。那年他经杨胖子的引荐加入“岳家军”后不到一年,就接到叔叔兴冲冲打来的电话:“我的营业许可又批下来了!我跟你婶婶又在物色门面,打算重新开店……”

    程显搁下电话就去找杨淮放,问这事跟他有没有关系。他依稀记得曾向杨胖子提过一回叔叔开店的事。

    杨淮放绽出领导干部体贴下情的微笑:“这件事跟我没关系,跟岳将军有关系,当然,办这件事岳将军也没费什么劲儿就是了。你上次打的那回架,岳将军很喜欢,一喜欢就愿意帮你的忙。——怎么样,跟着岳将军还是不坏的吧?那个……要不要跟我去见见岳建益?他早就想见见你来着。”

    程显无话可说,他只是很清楚岳建益亲自过问他一个无名小卒的事意味着什么。——深入丛林是要付出代价的。

    不久之后,他就跟杨淮放去见了岳建益,从此为其卖命。要不是后来发生了那件事,想来如今在“新世界”他也该算得上一号人物了。

    想到过往,程显的脸色阴沉下来。他这次回来的目的之一就是跟“岳家军”撇清干系,尽管听杨淮放的口气,岳建益似乎并不想放他走。这不,这些年即便程显任务不接电话不回,他们照旧毫不含糊地把分红打到他的银行账户里。且程显这次回到y城,手机号才换了不到半个月,就接到杨胖子殷殷问候的短信,“阿程回来了!欢迎欢迎!没事到新世界坐坐,我们都很想你。”后面跟着一个大大的笑脸符号。

    他回来的另一件事是探望叔叔。说起来,他很久都没回过y城,也很久没有见过叔叔他们了。

    叔叔的快餐店多少年没挪地方,程显没费什么劲就找到了那家门面。他刚把电动车在店门口停好,门里就奔出个戴帽子的年轻人,一边叫他“哥——”一边一巴掌拍到他身上。

    正是程亮。如今他帮着家里做快餐生意,又是网上订餐,又是兼职送外卖,一家人抱成一团,日子过得劳累而红火。几年过去,程亮长相趋于阳刚,少了少年时代桃花闪闪的轻佻,多了小生意人的精明干练。

    程显被堂弟掰着肩膀揽进店来,坐在收银机后面的叔叔立即站起来,“程显来了!怎么都不说一声的?”他回头招呼后厨里的婶婶,让她给程显上份饭,要多加几个打卤蛋。

    只见婶婶从门里探出头来,她看到程显,道声:“来了啊!”瘦下来的脸上带了点儿笑。精明的女人当然不会忘记,那一年程显辍学打工补贴他们的事。而且这些年,即使人不在本地,每到过年程显都会给他们一笔钱,通过银行划账,划过来的数字每年都在往上涨。

    “你这大侄子发财了呀!”婶婶每次从银行回来,看着打出来的单据,都会这么评价,然后斜眼望着丈夫,“就是不知道他干的是什么营生……”

    叔叔的反应从来都是抽一张纸擤鼻涕,借着扔鼻涕纸走开去。

    正是午前一刻,店里的客人并不多。程显在桌边坐下后,问叔叔和程亮,“这几年生意怎么样?”

    “不如以前,”程亮望着店里的一二客人说,“科技园搬走了,这一片只有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去科技园那边上班,中午不来吃饭,顶多下班后客人才多些。剩下那些老头老太跟小孩,一个舍不得花钱,二个吃不了许多,说起来也是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