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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
作者:t677ffr
文案:
当手拉上奇异的铜制门环时,约翰内斯·勃拉姆斯隐约地感受到了些许微妙的情感。
——门后,将要迎来怎样的geschichte?
践踏流言、道德、历史与谎言的路,是否能寻到1853年的真实?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边缘恋歌 西方罗曼
搜索关键字:主角:罗伯特·舒曼,约翰内斯·勃拉姆斯 ┃ 配角:约瑟夫·约阿希姆,菲利克斯·门德尔松,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克拉拉·舒曼 ┃ 其它:音乐,爱情,轮回
☆、第 1 章·叙事曲
erste第一章?『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
“——老师?”
“我在。”
天光云影,晴蓝如界。
“舒曼夫人,您认为老师临终前的「不是……是您」作何意想?”
青年逆着阳光,金色细长的发丝融进春日天空中的璀璨,赤蓝的风衣翻卷起涌入身后碧波一片。他像一只海鸟,像他帽子上绣着的洁白轻羽,无时无刻不会即时飞散。
“您还是不愿叫我克拉拉么?”克拉拉停了下来,将手掩在唇边轻笑。
“尊敬的舒曼夫人,这……”
克拉拉看着眼前为难地垂下眼睫、遮住银眸的青年,凄然一笑,摇了摇头。
“——约翰内斯,罗伯特不会希望看到您在我们一家身上浪费这么多时间和精力的。”
看着眼前这位仪态万方、步姿轻缓的妇人,勃拉姆斯只报之一笑,不经意间松开了挽着她的手。
“尊敬的舒曼夫人,是时候去寻找阿尔卑斯山畔的孩子们了,很抱歉我不能送您回去。”
——即使是您,舒曼夫人,也不能以老师之名向我传达指令。
只因他就是他。
别人都朽了,他不朽。
克拉拉的手臂微微扬起,半是乞求半是呼唤地试图挽留面前离去的背影,却还是慢慢放下,圆润的指甲在掌心挖出半月状的印痕。
阴影里的银瞳悄然低垂。
1956年7月29日,恩德尼希疯人院。
“…joh,你是我的学生,这就是我此生最大的欣慰。”
躺在床上的病者费力组织好语言,说话似歌吟,虚颤的尾音拖出绵长空荡。他鬼魂一般,病服肥大的白袖散披在床上,兜出一室颓靡。勃拉姆斯紧咬下唇。他想那道白色的身影他应当是见过的,就在每夜的梦中,他日日夜夜的噩梦。
舒曼面容枯槁死灰,眼中焕发出两年来少有的神智。他嘴唇哆嗦着,颇艰难地喘息,看样子,已是回光返照,时日无多。
他把手颤颤巍巍地伸向勃拉姆斯,拽住对方粗衣上的褶皱。一席青布披在青年肩头,罩了件灰褐色的大氅,稚嫩羞怯的脸颊无时无刻不增添着稳重,温润的眼神里潜藏与年龄不符的哀伤;一切都是两年来记忆的模样。似是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肢体,他吃力地搂住自己的学生,露出微笑。
勃拉姆斯坐在床角,深入发内的双手神经质地紧掐着,差点儿没拽下一把头发。他把嘴唇咬得苍白,竭力忍住的眼泪终于还是溢了下来,滴落在舒曼的额头上,绽出高热的滚烫。
“我…当初跳进莱茵河,让你……伤心了吧,我温柔又可怜的joh?”
在天色昏暗的暴风雨时刻,阳光霎时的璀璨只不过是嘲弄罢了。
勃拉姆斯紧紧攥着舒曼的手指,怕是只要稍一松力,就会有灵魂从沙间溜走,去找他已逝的朋友们。然而死亡却依然展露出冷酷的美感,舒曼的手动了动,浅紫的眸子半露,内里已是一片灰色。
“joh…?”
“老师,我在。”
“克…克拉拉……”
“请您务必放心,我会帮您……!”
舒曼覆上脸庞,打断了勃拉姆斯余下的话。
“不是…是你……。”
勃拉姆斯的眼睛倏地睁大——
眼前不是约翰内斯·勃拉姆斯,是克拉拉·舒曼?
舒曼干裂的唇接触到对方柔软的唇,轻轻摩裟几下,又伸出舌尖舔了舔,就像一个婴儿本能的、充满信任的、无助的一吻。
离开时,勃拉姆斯只觉身体像灌了铅般沉重乏力,眼底却是一片干涩。他转身靠门,最后深深地、温柔地看了舒曼一眼,合上了金色的钟表。他像个孩子,坐在已成灵室的门外,双手抱膝,头埋入双腿间,就这样疲累地、沉静地睡着了。
时间终归得胜,老人倒卧地上。时钟一声不响——
“约翰内斯…你不知道,罗伯特他其实喜欢您啊。
“那句话是——
——喜欢的不是克拉拉·舒曼,是约翰内斯·勃拉姆斯。”
克拉拉像极罗伯特的长发披在肩头,长围巾攥在手中随风飘荡,似离队的孤鸟,独自守望——
“感谢您,约翰内斯。其实,您就是罗伯特的北方启明之星。”
原谅我的隐瞒。
因为我爱他,更爱您。
1876年11月5日。
勃拉姆斯此刻的心情非常愉悦。
二十年磨一剑。他勤勤恳恳、多次修改的作品,正如他所料,第一交响曲的首演相当成功,他终于在交响曲领域为自己赢得了世界声名。第二天早起时,勃拉姆斯向吵醒自己的、演奏自己作品的军乐队致敬后,奖赏了自己一杯咖啡。正当他闲适地坐在餐桌前,边玩弄水绿色桌布边抿着咖啡时,一阵剧烈的、几乎要把门砸烂的敲门声响起。
他明亮如秋日天空的心情瞬间蒙上阴影。
“约翰内斯?约翰内斯!快开门,找您有急事!”
来者是远自德意志汉诺威的小提琴家,他的挚友,约瑟夫·约阿希姆。
勃拉姆斯不满地撇嘴。“等等,这就来!”他玩心大起——也有可能是成心闹别扭的心理——总之他选择先收拾好自己的餐桌(他把所有的食物都收走了),甚至把地板都擦了个干净,才磨磨蹭蹭地前去开门。
“早上好,约瑟夫……噢,我的上帝!您在搞什么啊!”
勃拉姆斯不得不竭力忍住笑:一向注重外表和礼节的约阿希姆不仅系错了衣扣,还穿反了大衣,裤腰带也没整好的样子,裤子直往下掉。他的短发杂毛乱飞,眼镜斜耷拉在鼻梁上,险些与嘴唇垂直——
“快让我进去,小混蛋。要不是为了你,我现在能是这个鬼样子?快让我进去,你这魔王!”
勃拉姆斯几乎是被约阿希姆撞进自己家的。
“见鬼,您又把壁炉烧得和炼狱一样!”约阿希姆环视四顾,哀嚎一声,“您居然没准备早饭?我可是赶夜路过来的,连昨天的晚饭还没着落呢!”
“我只是把他们收起来了。”勃拉姆斯的声音干巴巴的。
“那就——收起来?”他的眼镜彻底报销。
“我倒是想问问您,为什么我会在享受早饭时突然听到巨熊砸门的声音,它还诓骗我,说有什么急事!”
勃拉姆斯显然不打算准备食物了。他甚至做好了架势——把约阿希姆推出去的架势。
“当然有急事!这对你来说太重要了,我必须尽我所能以最快速度来告诉你。”约阿希姆把一本薄册子扔到桌上。“你不会介意我找点儿东西吃吧?”
话音刚落,他一个闪身,冲进了勃拉姆斯家里的厨房。
“《新音乐杂志》?”勃拉姆斯疑惑地翻开,立刻看到封面上一篇盛赞他的文章占了三个版面。好家伙,他得意地想着,这可真是厉害,什么时候他也有这样忠实的崇拜者了?他随意地扫了一眼,直瞄到文末,仿佛要确认他的念想般看向作者的署名——
弗罗列斯坦和尤斯比乌斯。
——愤怒。这是勃拉姆斯心头涌出的第一个情绪。
“约瑟夫,你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