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漫威之变身达人

第十一章 奥巴代斯坦

    海景公寓地下室内,李思觅正一脸纠结的对托尼说道:“看来你的战衣还是需要升级,不过能快点帮我卸下来吗?我赶时间…”

    托尼斯塔克满头大汗的说道:“再等等,你的战衣卡住了,还需要一些时间…”

    “好吧…”

    可是,却被下来叫他们吃饭的佩波发现了,惊愕道:“你们再干什么?天啊,lee,你身上的都是弹孔么?”

    李思觅听后没说话,歪歪头示意都是托尼斯塔克的杰作。

    “天啊,托尼,你们到底去干了什么…”佩波大叫道。

    然后两人开始了“托尼佩波式争吵”,但在李思觅看来,这完全是秀恩爱虐狗…

    …………………………

    奥巴代斯坦是霍华德斯塔克的合伙人,也是斯塔克工业公司的董事,当然,他也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干点托尼掌控斯塔克工业。

    上次在阿富汗他差点就成功了,可惜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李思觅把他的计划全毁了,想到这奥巴代就恨得直咬牙。

    托尼斯塔克回来后突然说要关闭武器制造部,这可吓坏了奥巴代的小心肝,要知道,斯塔克工业虽然产业无数,但武器部挣得钱就占了85%,如果被托尼斯塔克关闭了,他要这总裁有何用?

    不行,必须阻止他,哪怕他看到了托尼斯塔克把方舟反应堆小型化了也要阻止他。于是,通过一系列运作,他终于把托尼斯塔克挤出了董事会。

    奥巴代没想到,他这一逼,竟然逼托尼斯塔克制造出了钢铁战衣,乖乖嘞,奥巴代在电视上看到这忍不住流出了口水:这可比波杰克导弹值钱的多啊…

    这时候,他想起了和他有过合作的自由战士,那个光头头目好像找到了托尼斯塔克在山洞制造的简陋战衣,嗯,现在就去看看。

    想到就做,当天奥巴代就带着人找到了光头头目,成功拿到了战衣,顺便做掉了想和他继续合作的自由战士…

    奥巴代斯坦回去后,立刻组织人手创立了一个新的部门16区,找了一些工程师着手研究战衣。

    可是他不知道,在他走后,有一个人来到尸横满地的现场,打了个电话说道:“一切按计划顺利进行。”

    借着火光下,可以看到那男子打电话漏出的半截手臂内侧,有着十个圆圈围成的圆环刺青……

    李思觅又在晚上来到那所大学,坐在躺椅上,闭上眼睛静静的享受难得的安静,缓缓平复着因为杀戮躁动不己的心。

    “嘿,又是你,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回去。”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

    李思觅睁开眼看去,发现是前些日子碰到的那个女孩,张口说道:“哦,是你啊,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闲逛?”

    “我刚做完家教回来,可不是在闲逛你呢?”那女孩晃了晃手中的书说道。

    李思觅笑着说道:“哟,不好意思,我还真没注意到。至于我嘛,我只是来这里安静一会儿。”

    那女孩歪了歪头说道:“好吧,安静先生,我要走了,再见。”

    “再见。”李思觅微笑着挥了挥手。

    接下来几天,李思觅都会来到这里享受安静,也同样遇见那个清丽的女孩,通过交谈之后,他了解到这女孩是华裔,家就住在纽约,平时做些家教补贴下零花钱。

    直到有一天,那女孩还是从这路过,却没看到躺椅上的李思觅,小声说道:“今天没来么?”有些失望的离开了。

    她没发现,一棵树后,有个安静先生静静地看着她走远…

    第二天早上,李思觅来到老王这里,还是坐在老王对面,不同的是却没有迫不及待的吃东西,而是静静地看着老王。

    老王刚开始没理他,可是兀自吃了一会儿发现有些不对劲,抬起头看到盯着他的李思觅,开口说道:“你瞅啥?”

    “我瞅你咋滴?”李思觅顺口说了一句,发现不对劲,连忙咳嗽两声后说道:“咳咳,老王,我有一个问题想向你请教。”

    老王放下手中的包子问道:“什么事能让你请教我?”

    李思觅顿了顿说道:“我想我恋爱了…”

    “噗”

    “你说啥?”

    老王擦了擦嘴看向被自己一口喷的满脸都是豆浆李思觅惊讶道。

    李思觅这个时候也顾不得和老王计较,拿张纸巾擦了擦之后说道:“是的,我想我恋爱了。”

    “你想追她?”

    “是的,我想追她。”

    “那就去吧,小子。”

    “好的!”

    老王一脸欣慰的看着远去的李思觅,感叹道:年轻真好。

    老王今年40多岁了,20多年前来到美国,凭着优秀的厨艺进了一家大酒店当中餐主厨,期间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华人的女孩。当时他看到这女孩第一眼起,他就决定这辈子一定要娶她。再后来有了一些积蓄,自己开了家饭店,和那女孩结婚了,生了一个女孩。这么多年过去,饭店越做越大直到现在这个规模,唯一让他遗憾的就是当初妻子生女儿后,没注意休息,导致再也不能生育,注重传统的老王虽然很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但万事不能强求,越来越注重培养自己的女儿了。

    当初李思觅开着跑车来到餐馆,用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点菜时,老王就注意到了,以为是哪个富二代怀念家长过来吃一顿。可是随着李思觅一天三次的来,熟了之后发现李思觅是个孤儿(差不多吧,毕竟父母都不在这个世界),就越来越关注他了。

    说实话,老王是想收个养子的,况且李思觅的脾气很对老王胃口,本来熄了的心思渐渐活络起来。

    之后,李思觅的钱包渐渐被他吃空,点的菜越来越少,跑车也不再开的时候,老王就问他,最近是不是缺钱了。见李思觅脸红的点了点头,就说道:以后想吃什么就来,不管怎么说,你的一口吃的叔还是能请起的。

    拒绝了李思觅打工还债的想法,虽然一开始被李思觅的饭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尽可能的多做些,老王觉得李思觅人不坏,没理由就是觉得他不坏,几乎可以说是把他当儿子看了。

    现在听说这小子想要追女孩,突然有一种自家猪养大了可以拱别人家白菜的开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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