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伪装者同人)[楼诚]岁岁

分卷阅读17

    每次进入的时候他都吻着他,叫人目眩神迷。这个吻漫长地有如被明楼统治的一台球,对手是没有任何机会挣脱的。临时起意,没有足够的润滑,他感到疼痛,又不愿抓着他的手,怕叫他也难受。如同一个快要溺死在球桌上的人,漂亮的手在绿色的球桌上艰难地匍匐爬行,直到触到那根被丢在一边的球杆,然后死死的扣住。

    “你可以抱着我。”明大教授把那根杆子从他手里抠出去。只看着我,只握住我就可以。别的人,别的事,都不许去想不许去碰,球杆也不行。

    我们的明大教授,在球桌上和床上风格如出一辙——确切地说,他们还是在球桌上。

    一者,韬光养晦,长于布局。他不急着进入,只是浅浅地在入口徘徊,那颗停留在敏感地带的黑球,因着他的动作,似有似无地擦着阿诚的入口,又硬又凉,叫人又害怕又兴奋。意识一片模糊,只有他的脸是清晰的。这么好看的眉眼,如果瞧不清楚,真要凑近些才值得。这念头让他不由得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将他拉下来,吻他的眉毛。舌尖从眉峰滑到鼻梁,又调皮地在他的鼻尖轻轻弹了两下。

    “啊——”他感到那个留在体内的部分胀大了些,撑得他难受——倒不如进来,将我钉死在这桌上的好。

    二者,步步为营,防守反击。阿诚的吻技好得很,全赖明大教授一手训练。教会徒弟,师傅也未必就饿死。他扶住阿诚的脸,就这么直直地吻下去,将他肺里的空气都要碾压干净,只能从这个吻里获得他全部的生机。阿诚感到一股濒死窒息的快感,忍不住用皮鞋尖去勾他的小腿。这个姿势让明楼进入得更深,两个人都禁不住呻吟出声。

    三者,抓住机会,一杆清台。他感到自己被往上推了许多,脚腾空了,全部的重心都落在球桌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最深处也被填满,狠狠地撞进最要命的点。他要时间和机会喘息,然而这个机会明楼也不给他,只是如疾风暴雨一般地进入了最后的攻伐。

    他无法压住自己的声音,只是漫无目的地喊着明楼、大哥、先生,所有的称呼如同无数的烟花在脑海中炸裂,什么都不存在,他只慌乱地抓取任何的一个,叫他抱着自己,满足自己,快一点,慢一点,轻一点,重一点。谁也不听他的,明大教授自有自己叫他抵死销魂的节奏。

    “大哥!大哥!”

    “我在教你,叫我老师。”

    “我……我这么多老师……你知道我在叫……啊——”

    技不如人,永远不要顶嘴。

    明大教授再有钱,原先也没有打算去个俱乐部就买个台球桌回来的——不过既然一脸狐疑的经理认为这些牛奶痕迹清理不掉,他也只好乖乖付钱,把这台球桌买了回来,丢在他们的地下室里。

    “你这台球课贵得可以。”明大教授把玩着颜色诡异的八号球。

    “最贵的还是你这老师。”

    “可这学费还要老师付?”

    “我可付过了。”提起学费,学生总是有些腿软的,“你可刚签收过。”

    “那是首付,time for i。”

    把人扣在台球桌上叫他欲仙欲死的时候,明大教授终于觉得这台球桌买得也还算划算,即使最后阿诚依旧不怎么会打snooker。

    第34章 十年树人

    所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都是骗你们这些没有经验的。

    大哥是先传统私塾开的蒙,然后进的新式学校,所以即使学了一堆西洋知识,骨子里一派传统士人的心思,与情爱一事,只身体力行,甚少在口舌上有所表示,也绝少与我谈及此事。如此甚好,他如果真像外国人一样问起我如何爱上他,我也不好意思实话实说一句“见色起意”。

    不论这些年他体型怎样变化,长得真是英俊。

    王天风说他是“从古至今标准的美男子”。虽然大哥总觉得王天风是个疯子,但我觉得这句话说得是很正确的。他早年特别瘦,穿着风衣立在逆风里,漂亮锋利得像是一杆闪着银光的标枪。

    第一次他接我晚了,彼时年纪小,无理取闹地发了一通火,他也没有怪我,反而和我讲道理,第二天一早就来接我,挤在一群中年妇女里,鹤立鸡群。

    我上中学的时候,他上了大学,放假早就开着汽车来接我。我们学校对面就是女校,放学时间比我们早上半个钟。那时候最不懂事,说不虚荣也都是骗你们的。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候就是他把车停在路边,穿着笔挺的大衣站那儿等我,叫旁人都看见我哥来接我。

    他其实可以坐在车里等我,不过我料想他也是乐意女生看着他窃窃私语,捂嘴偷笑的。

    此事绝非空穴来风,或者我编排他。因为我们当时伦理学老师也兼着对面的国文课,他有一次说起对面的女生不知道为什么,一到放学都来问个问题,像是存心叫家人在门口等,要晚些回家似的。接着大家才发现罪魁祸首是他。他那时候真是潇洒又漂亮,性子也比现在飞扬,不像如今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如果女生冲他笑,他也就冲人家笑。有胆子大,性格野的姑娘冲他眨眼睛,他就轻轻碰碰帽子,风流做派和明台一模一样——所以每次他教训明台的时候,我总是忍笑得很辛苦,明台也觉得格外委屈。

    至于第一次见色起意,是他被授予教授职的时候。学校历史上最年轻的教授,神采奕奕地穿着我挑的衣服站在全校人面前,在黑白照片里笑起来,都能照亮了整本年鉴。

    那天结束后,我们往回走,他喝了酒,我还在学开车,就索性走回去。他酒喝得不多,神智是清醒的,只是脸很红,嘴巴笑成一字,眼睛比巴黎的月亮还要温柔。我不敢瞧他,只低头拿靴子踢着石头走,心里乱糟糟的,一不留神把石头踢进沟里,人追上去,也踩进沟里,猛地拔出脚来,幸好只沾湿一点。

    “就等你什么时候掉沟里呢。”他笑着说。月亮底下眼睛亮晶晶的,英气勃勃的脸上,仿佛有一对灿星。

    他说得对,我就这样掉进了沟里,一辈子也没爬出来。

    大哥相信事在人为,但我总疑心这世上有冥冥之中的安排。

    饥寒交迫地倒在他学校的门口,又正巧被他瞧见。我常想定是我上辈子积了许多的福,做了许多的善事,又或者下辈子的运气都在今生用掉了。他硬说我跟他亲口说过这样的话,还说他安慰过我。我估计是小时候说的,但又不想认,只说不记得了,肯定没说过。

    其实小时候的事大部分我都记得的。

    其实我一开始连自己的诚是哪个字都不知道。他在一张纸上写了许多同音的叫我选,我又什么都不懂,只推他替我选一个。他解释了许多,我当时也没怎么听懂,只是喜欢他说“诚者自成”时的声音,所以选了这个字。接着他把我的名字写在本子上叫我先学会写自己的名字。那本本子是他原先习字的,我翻过去,封面写着他的名字,也是鬼使神差,我顺手学着写了“楼”字。这便成了我最先会写的三个字。

    后来上学,学校字帖是通用的谭延闿,我才发现我这三个字写得同其他字都不同,追本溯源,原是仿的他的字体,他又习的赵体。我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三个字,都是学的他。

    其实一开始我自己睡在楼上的房间,刚住到明家的时候身体不太好。那次早上睡过了,睁不开眼睛。他来叫我,我也爬不起来,只嘴上应着要去上学的。迷迷糊糊感到他探我的额头,叫人打电话给苏医生。兴许苏医生出诊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他又着急,就把我背下楼,坐车直奔医院去了。

    我伏在他的背上,他的后颈很凉,头发细软。从车上下来,他跑得很急,背上却不颠簸。我环着他的脖子,只觉得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醒的时候就是已经要打针吃药了。

    小时候也很好笑,有一种特别执拗的自尊,硬是梗着脖子不肯哭。现在想想,哭就哭了,他肯定会拿些好吃的贿赂我的。从医院回去后,他就叫人在卧室里又加了张床,后来我就睡在那里。晚上有咳嗽什么的,他也能听见。

    其实我本来很容易自己就睡的,他以为都要和明台一样要哄,就照例会讲一个,我也就听着。他讲故事的本事很高明,常常讲得我又睡不着,但又不敢告诉他,怕他再不讲了。其实也不是什么多有趣的故事,他把《左传》,《史记》和《资治通鉴》拆着小故事讲,每天讲一个。讲着讲着我就嫌他讲的慢,央他多讲些,他就说这些都是书上看来的,就把这些书都借给我。我借来如获至宝地读起来,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逼得他不得不订下到点熄灯的规矩。

    前几天我忽然想到这个,就同他说起,他就控诉起西式学校不重国文课的弊端来,大有一代教育家的风范。不过也确实需要感激他的,现在我还能毫不打磕地背出一些段落,全靠他的教育。

    那时候刚读完《战国策》,熄了灯,他问起印象最深的是什么。我答漆身吞炭。他沉默许久,在黑暗里叹了一口气:“斯义苟立,死而不恨?”又没等我回答,只道:“还是先睡吧。”那时候我也偶尔问起过他的看法,他没明说过,但我知道他对谢安是十分推崇的。我们去淝水的时候,他还去古战场凭吊过。也送过一组芝兰玉树的屏风给我和明台,可惜他的那个不小心打碎了。之前去扬州玩的时候,我们买过一组绘着魏晋故事的漆器瓶,他独独留了淝水之战和归隐东山。

    前些日子我收拾家里的时候收到那组瓶子了,不知道他居然带到法国来了。跟他说起这件事,他说如今只用留着那个归隐东山的了。

    家里不谈政治,学校里却又不可不谈。他带我去他们学校旁听过一些课,每次有著名的学者来时,他就给我写条儿请假带我去他的大学里听课。上海离南京不远,但也要在京沪线上坐上半天。我们坐在包厢里,有时候他检查我的课业,有时候我画他看着窗外。后来这些画都集成了一本薄薄的册子,窗外景色一年四季都有,按时间顺序理出来,倒也有趣。

    他学经济,又去旁听哲学和政治学的课。那几年正是风波多时,每次去他学校里,横幅贴了满学校。从桂崇基、刘光华又到段锡朋,闹得不停歇,后来他回家来,说是学校被解散了,又过了些时日换成罗校长,总算是安定下来,这学校里也才有了读书的样子。

    那次李烈钧将军去他们学校讲演。九一八事变刚过,连同我们这些中学生,都恨不能撸起袖子去前线,学校里都约了要上街游行,谴责政府不作为。我不敢将这事讲给他听,只自己偷偷在房间里写声讨书,大家说我声音洪亮,推举我来念。我认为这是无上光荣的,就欣然应允了。我同大哥说了这件事,他连夜回来接我去南京,只说有一个重要的讲演。

    听完讲演,学生们都争相提问,一路听得很晚。他不放心我一个人坐船回上海,第二天又有课,就带我回他宿舍去。宿舍里有一个人回老家相亲去了,我就睡在他的床铺上,另两个在图书馆温书,还没有回来,只怕是要通宵的。他问我一路听下来有什么感想,我一时血热,说男儿何不带吴钩,又问他的打算。他只说从没听过弟弟上了战场,哥哥却贪生怕死的事情。

    我万万不敢去想他会有什么万一,立即道:“兄弟俱在军中,兄归。”

    “ 这时候想到死丧之威,兄弟孔怀了?我带你来听这些,并非劝你投笔从戎,如今你也不是投笔从戎的年纪。”

    “那大哥呢?”我的热情被浇上一盆冷水,又不好直接争辩,“你有什么打算?”

    “读书。”

    “这样的时候,怎么静得下心去读书的?”我对他的回答有点失望。

    “越是这种时候,越要静下心来。”他说,“一个国家的复兴,不是一场战争就能达到的,战争也不是靠着学生的热血能胜利的。我今日叫你来,就是叫你看底下群情激昂的学生们的。为首的你瞧见了么?”

    我瞧见了,带着绷带的。

    “他上个月带领同学们举行过游行,刚被放出来的。”大哥平静道,“手无寸铁的学生想去改变时局,我肯定他们的勇气,却不能苟同他们的方式。”

    我听出他话里的弦外之音,却又十分不服气,只沉默应对。

    他见我不说话,续道:“时局如此,如有一腔报国之志,总要先知道国家何处需要你报效。中国之复兴,必要向先进的文明学习,这要靠谁?靠的自然是我们这些青年。军事、经济、政治、文化,桩桩件件,于这场战争而言都十分重要。军事自不必说,仗不是用钱来打?制度上又到底怎样才适合我们的国情?并且发动群众要不要先开启民智?这些事情,不都应该由我们年轻人去做?想要报国,却只做好赴死的准备,那还差得太远了。”

    我被他说得很羞愧,回去就撕掉了声讨书。虽然被人嘲笑软蛋,但心里也不觉得如何丢人。后来在他学校听了许多历史和政治学的讲座,被波澜壮阔的法国大革命激励,决心要去法国留学。同他说了我的想法,他什么也没说,只请了老师来家里教法文。再后来,我和他一并到了巴黎。

    如果你有幸在年轻时到过巴黎,那么以后不管你到哪里去,它都会跟着你一生一世。

    海明威这句话说得极有道理。这几年,是我一生中变化最剧烈的时候。从隐瞒到并肩,从学生到战士,从兄弟到至爱,不管我今后去向何处,死生不顾,这段巴黎的时光必是深入骨髓,不可磨灭的。

    第一次收到女孩儿的情书是在大学的时候。那时候心里头很乱,心里头喜欢他喜欢得要命,又不敢告诉他,怕他难过没教好我。所以想借着和女孩儿的交往,把这些心思都压下去,就跟他说我要同这个女孩儿约会了。

    他怕我不会讨女孩儿喜欢,又是教我选红酒,又是叫我换另一个颜色外套。其实我比他想的要游刃有余得多,只是他还是拿我当小孩子。我同那个女孩儿坐下来没吃多久,我就想离开,因为满脑子都是他。和女孩儿道歉后,我送她回去,然后折回去,他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出门的时候就在看第四版,现在还在看第四版。

    “怎么样?”他问我。

    我说不怎样,他就笑我没学到他,见我表情不佳,又放下报纸过来拍我的肩,只说多练练就好了,叫我别担心,又十分难得地狠命夸了我一通,把我夸得天上有地下无,不要担心没有姑娘喜欢之类种种,我心里又笑又气:笑他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气他什么都知道却不知道我这样喜欢他。

    在维也纳的时候,他以为我睡着了,在我鼻子上亲了一下。

    我差点要跳起来,只是因为自己已经加入组织,怕牵连他,就强忍着装醉,只想他将我和明台一样架回屋里,好趁机抱抱他。他却半天没动,我又不敢睁眼,只觉得他抓了很重的被子盖到我身上,又闹出很大动静搬了火盆过来,叫我们就这样在外头呆了一晚,冻也冻死我,全靠心里暖和,将就一夜。

    情之一字,最怕一发不可收拾。再往后,到如今,真的不可收拾了。

    前几天我收拾回上海的行装,问他要不要将这房子卖掉,他却从花木市场买了棵小白杨,种在院子里的湖边,说:“等我们回来的时候,这树能长成我们院子的地标。”

    十年树木,我知道他想给自己留个念想,说不定我们还能回来。

    念想这东西,留着就留着吧,说不定哪天就真实现了,凑在一起回忆的时候,还会觉得很有意思。便是没实现,死了,也是因着同一件事,也是死在同一片土地上,我同他一起,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第35章 人非草木

    刚回法国的时候,院子里都是杂草。我说叫人来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