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中国神仙排行榜

中国神仙排行榜第4部分阅读

    弓搭红箭,一箭射死宣王,了结了这段恩怨。  应该说,报应观念最初出现时,主要集中在帝王将相身上,平头百姓很难享受这种待遇。并非所有的鬼都有本事报复仇家,只有生前有钱有势,死后才有可能成为厉鬼,一般的“乡下曲辫子”,能吃顿饱饭就不错了,死了就算变成鬼也没什么能耐。  佛教传入中国后,这种强调等级的鬼魂观发生了变化。佛教强调众生平等,众鬼当然也不例外,所以报应不再是帝王将相的专利,而开始逐渐平民化和世俗化。不仅国家大事,即便是芝麻绿豆大的家庭矛盾,也被归结到因果报应上。这方面的故事非常多。  轮回观念的产生和发展,使得前世、甚至是前前世的矛盾和仇恨,也要在观念中有个了断。因果报应成了连环套,成为阴世阳间的主要社会矛盾。比如下面这个故事。  清朝时,山东有个管盐务的官,名叫卢宪观。有一天他突然暴病身亡,不久又活了过来。他说,自己的前身是西汉初期的九江王英布,曾跟随刘邦打江山。当初刘邦使诡计,杀了义帝,嫁祸于项羽,现在项羽的阴魂要跟刘邦打官司,自己被上帝召去做污点证人。  有人不信,问卢宪观,为什么将近两千年前的冤案,项羽到现在才上诉呢?卢宪观说,那是因为项羽在咸阳活埋了二十万投降的秦朝士兵,上帝认为他太残暴,发了脾气,让他在地狱受了两千年的罪,如今刑满释放,才想起自己这桩冤案。  按照逻辑,无论是报恩还是报仇,执行起来应该很迅速、彻底。但在中国,由于各种世俗的等级、伦理观念深入人心,报应也是看人下菜,在时间和效果上不免要打点折扣。清朝时,盐商吴某夫妇被妖猴作祟,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痛苦不堪。于是两人到城隍庙去告状,城隍拘传双方对质。猴子说在四百年前,这夫妇的几世前生曾杀了自己的丈夫(公猴),所以母猴进深山修炼,报仇雪恨。城隍问猴子为什么要四百年后才报仇,猴子说,他们前几轮转世,都是达官贵人或进士举人,我对付不了;如今是盐商,身分不高,所以才有机会下手。  报冤的观念虽然很能造成心理的满足和调适,但我们不必因此对古人的智慧有丝毫的藐视,因为古人对于报应观念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子不语》里有一则极其精彩的故事《两神相殴》,就很形象地展示了古人的看法。这个故事文辞比较浅近,不妨抄录如下:  孝廉钟悟,常州人,一生行善,晚年无子,且衣食不周,意郁郁不乐。病临危,谓其妻曰:  “我死,慎毋置我棺中。我有不平事,将诉冥王,或有灵应,亦未可知。”  随即气绝,而中心尚温。妻如其言,横尸以待。死三日后果苏,曰:  “我死后到阴间,所见人民来往与阳世一般。闻有李大王者,司赏善罚恶之事。我求人指引到他衙门,思量具诉。果到一处,宫殿巍峨,中坐尊官。我进见,自陈姓名,将生平修善不报之事,一一诉知,且责神无灵。神笑曰:‘汝行善行恶,我所知也。汝穷困无子,非我所知,亦非我所司。’问何神所司,曰:‘素大王。’我心知李者,理也;素者,数也。因求神送至素王处一问,神曰:‘素王尊严,非如我处无人拦门者。我正有事,要与素王商办,汝可随行。’少顷,闻呼驺声,所从吏役,皆整齐严肃。行至半途,见相随有沥血者,曰受冤未报;有嚼齿者,曰逆党未除;有美妇人而拉丑男者,曰夫妇错配。最后有一人,衮冕玉带,状若帝王,貌伟然,而衣履尽湿,曰:‘我周昭王也。我家祖宗自后稷、公刘,积德累仁;我祖父文、武、成、康,圣贤相继,何以一传至我,而依例南征,无故为楚人溺死?幸有勇士辛游靡,长臂多力,曳我尸起,归葬成周;否则徒为江鱼所吞矣。后虽有齐侯小白借端一问,亦不过虚应故事,草草完结。如此奇冤,二千年来绝无报应,望神替一查。’李王唯唯。余鬼闻之,纷纷然俱有怒色。钟方悟世事不平者,尚有许大冤抑,如我贫困,固是小事,气为之平。行少顷,闻途中喝道而至曰:‘素王来。’李王迎上,各在舆中交谈。始而絮语,继而忿争,哓哓不可辨,再后两神下车,挥拳相殴。李渐不胜,群鬼从而助之,我亦奋身相救,终不能胜。李神怒云:‘汝等从我上奏玉皇,听候处分!’随即腾云而起,二神俱不见。少顷俱下,云中有霞帔而宫装者二仙女相随来,手持金尊玉杯,传诏曰:‘玉帝管三十六天事,无暇听些些小讼。今赐二神天酒一尊,共十杯,有能多饮者,便直其事。’李神大喜,自称我量素佳,踊跃持饮,至三杯便捧腹欲吐。素神饮毕七杯,尚无醉色。仙女曰:‘法且勿行,且俟我复命后再行。’须臾又下,颁玉帝诏云:‘理不胜数,自古皆然。观此酒量,汝等便该明晓,要知世上见一切神鬼、圣贤、英雄、才子、时花、美女、珠玉、锦绣、名画、法书,或得宠逢时,或遭凶受劫。素王掌管七分,李王掌管三分。素王因量大,故往往饮醉,颠倒乱行,我三十六天日食、星陨,尚被素王把持擅权,我不能作主,而况李王乎?然毕竟李王能饮三杯,则人心天理、美恶是非,终有三分公道;直到万古千秋,绵绵不断。钟某阳数虽绝,而此中消息非到世间晓谕一番,则以后告状者愈多,姑且开恩,增寿一纪,放他还阳。此后永不为例。’”&nbsp&nbsp

    特别的鬼吓唬特别的你(2)

    钟听毕还魂,又十二年乃死。常语人云:  “李王貌清雅,如世所塑文昌神。素王貌陋,团团浑浑,望去耳目口鼻不甚分明。从者诸人,大概相似。千百人中亦颇有美秀可爱者,其党亦不甚推尊也。”  钟本名护,自此乃改名悟。  古人有自己的考虑,如果报应百分百有效,人的命运在前世就已经确定,那么人的任何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报应完全不起作用,善无善报,恶无恶报,这个世界也没有意义,所以来个折中,给个三七开,三分由理掌握,七分由数掌握。  报应观念从表面上看,有点像基督教的末日审判,一个人一生的所有功过,都要受到最后的裁决,以决定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可是,由于吸收了佛教的轮回观念,中国式的末日审判却不止一次,这次进入畜生道,下次也许就进人道,第三次又进饿鬼道……这样下来,永无穷尽。  所有的命运都是前世造成的,自己就不用担什么责任了;同时也意味着,人不必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永久的代价,下辈子还有补偿的机会。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转世有时成了儿戏。有的人投生到自己不喜欢的世界,往往绝食抗议,再转世,再绝食,一直转到自己满意为止。比如《聊斋志异》里的席方平,为了替父亲伸冤,被阎王派人押送,强行投胎,结果出生后拒绝吃奶,三天后活活饿死,然后再到阴间告状。席方平的孝心和决心固然值得赞赏,可转世的规矩也被他搞得一塌糊涂。  在基督教的救赎观念中,最终的结果掌握在上帝的手中,上帝的羔羊们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知道自己能否在末日的审判中进入天堂,在羔羊们无尽头恐惧中,上帝的威严和神圣才能显现出来。而在中国人看来,在转世轮回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神仙,而是自己在前生今世的生活中行善或作恶的结果。即便是玉皇大帝也不参与对人类命运的控制,不过是袖手旁观而已,人类对他又怎么会生出景仰之情呢?&nbsp&nbsp

    妖不是妖他妈的(1)

    周星驰的经典电影《大话西游》曾一度风靡全国,其中嗦的唐僧的几句台词,比如“人是人他妈的,妖是妖他妈的……”成了很多人的口头禅。我并不想与全中国的《大话西游》迷们作对,只是想指出一点,唐僧关于妖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妖指的是指妖精,在西方一般叫精灵,就像电影《鬼马小精灵》、《仲夏夜之梦》里的那些小东西。影片中的精灵,虽然有很多行事介乎正邪之间,但形象都还比较可爱。而中国的妖精,主要指物之精华,也就是修炼水平比较高、有了点本事的东东(包括动物、植物甚至桌椅板凳等日常用品),而且水平的修炼全靠自己主观努力,基本上没有世袭制。也就是说,妖精一般是没有父母的。  就拿孙悟空来举例吧,《西游记》上说:  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按政历二十四气。上有九窍八孔,按九宫八卦。四面更无树木遮阴,左右倒有芝兰相衬。盖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  这里讲得很清楚,孙悟空不过是一块吸取日月之精华的石头孕育而成的,虽然有点小能耐,但说到出身,不但和金蝉长老转世的唐僧没法比,就连他的师弟猪八戒和沙僧,也是天蓬元帅和卷帘将军转世,比起石猴的地位,那可高出不是一点。  妖精可以说是中国古代信仰方面最有特色的一部分,它是自然崇拜的延续。古人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成有灵魂的,看成活物;活物只要修炼时间长了,当然会成精,孟子说得好:“人皆可以为尧舜。”既然人能够成为圣人,物为什么不可以成精呢?  在古人眼里,精灵是无处不在的。《庄子·达生》上说:  沈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则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  瞧吧,山川湖泊以至门前屋后,到处都有精灵出没。  有本好玩的古书叫做《白泽图》,介绍了很多精灵,比《庄子》说得细,也更有趣。下面列举一些:  干涸的沼泽地里,时间长了就会生出一种奇怪的小人,名字叫庆忌。庆忌身高四寸,穿着黄衫、戴着黄帽子,骑着小马驹奔来奔去,只要能喊出他的名字,他就会听你的话,下水为你去捕鱼。  木之精叫做彭侯,长得像条黑狗,没有尾巴,可以杀了吃掉。  玉之精叫做岱委,长得像美女,穿着黑衣,只要用桃木匕首刺她,并且喊她的名字,就能抓住她。  水之精叫做罔象,长得像个小孩,黑皮肤,红眼睛,大耳朵,长爪子,也可以抓来吃了。  坟墓之精叫做狼鬼,喜欢向人挑衅,用桃木做的箭射他,并且脱下鞋子和他搏斗,肯定能抓住他。  ……  妖精固然很多,但是“妖不胜德”,在儒生们看来,虽然草、木、鸟、兽都有性有灵,但是人得性之正而鸟兽得性之偏,鸟兽的灵渺小而人的灵广大;妖精先天就不如人,修炼的水平再高,也不能跟人平起平坐。一般情况下,人类对于抓住的精怪,是能吃的就吃掉,不能吃的至少也要杀掉,丝毫不考虑他们的修炼如何辛苦。  孔子可能是中国最早吃妖精的人。据说孔子在春秋各国狼狈奔走时,曾经遇到一个怪物,子路与他斗了很久,发现是条九尺长的鲤鱼。众人惊惧,倒是孔老二胆大,说:  “世上的万物,活得久了,往往要成精。这种怪物,杀了就杀了,也没什么稀奇。”  于是孔门七十二弟子就分吃了这条超级至尊鲤鱼精,个个吃得神清气爽,怀才不遇的郁闷一扫而空。既然圣人都敢吃,那普通老百姓还有什么忌讳,吃起妖精来,个个都是争先恐后。  至于官府,为了维护“民之父母”的窗口形象,虽然不主张吃妖精,但遵循孔夫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教导,也根本没把妖精当一回事。  春秋时,有一种叫作“爰居”的海鸟聚集在鲁国都城的东门外,三天没有散去,当时执掌鲁国政权的臧文仲是个没主意的人,马上下令国人都来祭祀海鸟。展禽(就是那位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劝道:  “祭祀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咱们的宪法上说要‘慎制祀’,不是什么玩意儿都有资格吃冷猪肉的。能给国家立功的,得过奖的,再加上日月星辰和名山大川,这些才有资格上祭祀名单。几只海鸟对国家、社会毫无贡献,怎么受得起我们这样有身分的人叩头呢?”  不仅如此,在周代,还专门有一些官员收拾妖精,《周礼》中就记载了这么几条:  庶氏,掌除毒蛊,以攻说之、嘉草攻之。凡驱蛊,则令之、比之。(《秋官司寇·庶氏》)  壶涿氏,掌除水虫。以炮土之鼓驱之,以焚石投之。若欲杀其神,则以牡午贯象齿而沈之,则其神死,渊为陵。(《秋官司寇·壶涿氏》)  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秋官司寇·庭氏》)&nbsp&nbsp

    妖不是妖他妈的(2)

    这些官员的级别都比较低,除妖活动的规模也小得多。由此可见,官方对于精灵并不怎么在意。  在妖精面前,人类始终有根深蒂固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所以,对妖精的歧视非常严重。即便是修炼得比较好的狐狸,在人类面前也显得低人一等。比如有个故事说,一个品行不端的读书人晚上散步,看到河边有个漂亮,估计是个狐仙,他顿起色心,上前搭讪,而上手之后却又另觅新欢。狐仙找上门来论理,这家伙竟然说:  “老祖宗们是说过不能始乱终弃这样的训诫,但这些话只是用来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人和狐仙也就是互相玩玩,我们人类从不跟狐仙谈道德问题。”  人类之所以在妖精面前拥有优越感,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妖精尽管修炼水平高,但总多少保留了原来的形态特点。即便有些妖精能幻化为人形,一不小心,还不免露出马脚。  一个故事说,三国魏国的景初年间,阳城县一个县吏家里老是发生怪事,经常听到有人拍手互相呼叫,想找原因,又什么古怪都找不到。一天晚上,县吏的母亲晚上干活累了,上床打个盹。过了一会儿,她听到灶台边有人喊道:  “文约,怎么看不见你?”  脑袋下面有人答应说:  “我被枕住了,不能过去!你到我这儿来!”  到了天亮一看,原来是盛饭用的铲子躺在床边。于是把它们集中起来烧掉,妖精也就灭绝了。  又一个故事说,唐朝天宝年间,长安一个叫王薰的请了几位朋友喝酒,突然烛影下出现一只黑乎乎、毛茸茸的手,门外还有人说话:  “几位喝得很高兴嘛,能给我点肉吃吃吗?”  王薰吓得半死,赶紧拿了块红烧肉放在他掌中,于是手就缩回去了。过了一会,那手又伸出来讨肉。如此一来二去好几回,王薰和朋友的胆子逐渐大起来,而且觉得这妖精贪得无厌,烦。于是,当手再伸出来时,王薰手起刀落,一刀斩下——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黑手滚落在地,转眼变成一截驴蹄子。第二天,王薰等人沿着血迹寻找,在邻居家发现了一只少了条腿的驴子,于是就杀了它分而食之。  尽管修炼艰难,精怪还是在逐渐人化。早期的精怪,清一色的歪瓜劣枣,最好的也就是人首蛇身或人首马身什么的,像庆忌这样模样周正的极其罕见。到后来,精怪的修炼本事越来越高,幻化人形已经不是什么难事,有些在官宦人家住得比较长的精怪,还能吟诗谈风月。  有个叫做元无有的人外出春游,遇到大雨,在一间荒废的屋子里避雨,忽然发现屋子里有几个人在谈论风月,说是要做诗叙述自己生平,文辞极为雅致。分别是:  齐纨鲁缟如霜雪,嘹亮高声为子发。  家贫长夜清会时,辉煌灯烛我能持。  清冷之泉俟朝汲,桑绠相牵常出入。  爨薪贮水常煎熬,充他口腹我为劳。  老元素来有点小资情调,也并不特别奇怪。那几位也没有发现元无有,一边吟诗,一边互相吹捧,说是阮籍的《咏怀》也不过如此。等到天亮,几位诗人没了踪影,元无有四处寻找,只在屋子里发现旧杵、烛台、水桶、破锅四样东西,再仔细回味那四位的诗,原来他们说的就是自己。  妖精问题,在中国并不是简单的信仰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人们认为精怪是对自然、社会的正常秩序背叛或超越的结果。有人认为,在特殊情况下,人也有变成妖精的可能。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阐发,人变成妖精的故事并不多见。  精怪是自然、社会失序的特殊结果,它们并不会害人,最多只是灾害的先兆。《山海经》里介绍了很多异禽异兽,它们都老老实实地呆在山上、岛上,可是人要是多事到山上、岛上乱跑,见到它们就会出事。比如,令丘山上有一种鸟,叫做,长得像猫头鹰,人的脸,四只眼睛,只要有人看到它,就会天下大旱。鹿台山上有一种鸟叫做凫,样子像公鸡,长着一张人脸,只要有人看到他,就会爆发战争。  尽管社会对妖精的认识不断变化,但人们始终认为它们属于异端,至少也是异端的表现形式。清除异端,就意味着秩序的恢复。随着古代社会走向成熟,社会的精神控制也逐渐精致,消灭异端,也不是只有将妖精杀掉这一条途径。妖精们也可以通过道德的修养、身体的修炼,逐步改造自己,成为社会能够接受的新新妖精。比如狐狸,修炼之后可以成狐精,可以幻化为人形,再继续修炼,同时提高道德修养水平,名列仙籍,弄个城镇户口,吃上商品粮,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这样,神、鬼、人、妖的转化通道就完全打通了。&nbsp&nbsp

    捉鬼队(1)

    世界上有多少鬼?  关于这个问题,古人好像没怎么研究过。  从理论上说,鬼应该比人多,因为鬼不会死,而人会不断地死去加入到鬼魂的队伍中来。虽然有些鬼能升为神,但是再官僚主义、神浮于事,能够提干的鬼终究是少数,绝大多数的还是平民鬼。  有一个故事也许能从侧面反映鬼的数量。  宋朝有位姓史的中散大夫,年纪大了,退居二线,回到家乡临安。有一天,史大夫到街上闲逛,看到有一位卖烤鸭师傅,特别像自己当年雇佣的厨子王立。不过王立早在一年多前就已经死了。史老先生正奇怪,那位烤鸭师傅突然拜倒在他面前:  “老主子,没想到在这里遇见您。”  还端上一只烤鸭要孝敬主子。  史老先生意识到自己真是遇见鬼了,好在这王立也不像有什么歹意,史老先生说:  “你已经是鬼了,怎么大白天的还在城里乱转悠?”  王立说:“您有所不知,现在临安城里,有三成的‘人’其实都是我辈,有国家公务员、有和尚、有道士、有商人、有妓女,反正各色‘人’等都有。他们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只是一般不害人,人也不能认出他们来。”  这么多的鬼和人杂处,不生出事端是不可能的。即便这些鬼老实本分,人也不会放过他们,因为按照古人的观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果是自家祖先,逢年过节的供点吃喝,烧点纸钱也没什么,其他的孤魂野鬼,就算杀了,良心上也不会受到什么谴责,毕竟是阴阳殊途。假如有些鬼整天吵吵嚷嚷,闹得凡人不得安生,那么,对于这种惹事的鬼,人们更是要痛下杀手的。  杀鬼、驱鬼,按照朴实点的想法,人们首先想到鬼的天敌。比如《神异经》上说,有一个身高七丈的巨人,最喜欢吃鬼,每天早上要吃三千个鬼,晚上要吃三百个鬼。但是这个说法太过荒谬,如果照这样吃下去,全天下的鬼恐怕还不够他吃。而且,这位巨人似乎从不出去抓鬼,难道所有的鬼都会贱到排队去送死?  还有一种方法是吃药。传说有一种杀鬼药,类似现在的“肠虫清”,如果有人被鬼附体,吃这种药基本上能够解决问题。比如唐朝天宝年间,渤海地区有个姓高的书生,一直犯胸口疼,总也不能痊愈,就请来一位名医诊治。医生仔细瞧了瞧,说是有鬼躲在他胸口里,开了一帖药给他吃下去。高书生不久就觉得胸口有东西在乱动,然后吐出一个小人,开始只有一点点大,很快就长到几尺高。高书生本想抓住这个鬼质问,可是他马上就逃掉了。高书生的病就这么好了。  医生毕竟不是对付鬼的专业人士,而且有这位名医本事的人毕竟不多的,所以,更实际的方法是请专业巫师来驱鬼、杀鬼。巫师捉鬼至少从商朝就开始了,在西周青铜器《禽簋》的铭文中就有对驱鬼仪式的介绍。  在所有的巫师中,最著名的就是周朝的皇家御用世袭巫师——方相氏。  汉赋里介绍了方相氏在皇宫里驱鬼的全程实况。  驱鬼是在冬天进行的,先要在宫门和城门口杀牛羊祭祀,以抵御阴气。选取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的太监一百二十名,然后请一个巫师做带头大哥,这个巫师称为方相氏。  方相氏身披熊皮,头戴面具。这个面具也有讲究,是黄金打造的,有四个眼睛。方相氏身上穿着黑衣红裙子,一手拿着戈,一手拿着盾,率领这一百二十个小太监在宫殿里驱鬼。他们一边做出各种砍杀的动作,还要一边念叨:各种鬼怪们听好了,我们已经请来了你们的天敌,有十二天神,专门对付你们。抓到你们,要开肠破肚,零敲碎割,识相的就赶紧滚蛋,否则成了天神的口粮,可大大不妥。  这样在宫殿里边喊边砍,来回三趟,方相氏才举着火炬出来,门外有卫兵接着火炬,送出宫门,然后就像举行火炬接力仪式,一直送到河边,把火炬扔进水里,象征着鬼怪也被扔进水里流走。  碰到有些特殊情况,像国君去世,也需要驱鬼,方相氏就要在送葬的灵柩前开路,沿途驱逐恶鬼。到了墓地,方相氏还要进入墓道,攻击墓道里的各种鬼怪。  就普通人而言,不可能办得起规模这么盛大的活动。况且,以普通人家的条件,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鬼需要驱赶。何况像方相氏这种有级别、有职称的国家首席巫师,即便有钱也请不来。所以,一般家庭的驱鬼活动,都是采用的浓缩普及版,请本村的民办巫师来处理。如果碰到个别的没什么法力的鬼,不劳巫师出马,自己动手也能把鬼给收拾了。  人生也有涯,而鬼生也无涯,随着人们生活世界的不断丰富,鬼的种类越来越多,以上这些消耗时间和精力的方法逐渐被人们抛弃,而代之以门神。  门神的出现,主要是为了防止鬼怪马蚤扰,保护家庭平安。  最早的门神是神荼和郁垒。这哥儿俩住在东海的度朔山上,山上有一颗大桃树,在树的东北方有一个大洞,据说鬼魂都是从这里出入的。神荼和郁垒整天守在这棵树旁,碰到为非作歹的鬼,哥俩就抓起来去喂老虎。所以,除夕时分。人们经常在在门口立一个桃木做的假人,再画上神荼和郁垒的像,贴在大门上。有时候,还要画只老虎,在古人眼里,老虎是百兽之长,是阳物,也是鬼的天敌。&nbsp&nbsp

    捉鬼队(2)

    神荼和郁垒从汉代开始作为门神,把持了近千年,到唐宋时期,新的门神开始崛起,这就是钟馗。钟馗据说是唐玄宗时人,因为考武举人落第,没脸回乡,一怒自杀,唐玄宗觉得此人有骨气,是个爷们,就追认他为进士,赐袍子葬了他。钟馗为了表示感激,发愿为皇上除去天下的恶鬼。这个故事流传甚广,钟馗声誉渐起,取代了神荼和郁垒,成为新一代门神。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同的地区,又有新的门神不断涌现,著名的如秦琼、尉迟恭、岳飞、赵云、赵公明、孙膑、庞涓等。这时的门神,已经不仅仅是驱鬼的作用,而具有了浓郁的装饰意味。  依靠门神驱鬼,其实是被动的方法,虽然比请巫师捉鬼方便,但是效率显然不如巫师。尤其是临时出现的鬼怪马蚤扰,还是要请巫师出马。当然,佛教、道教盛行之后,道士、和尚驱鬼的也很多,而且由专业人士驱鬼,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互动色彩很强。所以,尽管有门神,但是驱鬼的有效需求总是比较充足。&nbsp&nbsp

    魔鬼通缉令

    我们和古人比起来,谁更怕鬼?  凭直觉说,应该是老祖宗们更怕些。理由似乎很简单,科学昌明,早已证明世界上没有鬼神,而老祖宗们可不像咱们那么幸运,能沐浴在科学的光辉中茁壮地成长。可仔细想想,又有点不太对劲,老祖宗们既然怕鬼,干嘛还要搬出这么多鬼神来吓唬自己,难道他们就这么“贱格”?  20世纪70年代,考古学家们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挖出了《日书》竹简。“日书”是通过时、日来推断吉凶祸福的占验书,简单地说,《日书》竹简就是两千多年前的老黄历。但是,它比黄历内容更丰富,可以说是那时的《实用家政大全》。在这部老黄历中,最有意思的也许是《诘篇》,这篇是专门叙述鬼、怪、神、妖等危害人的各种表现以及人类该如何应对的方法。实际上就是一篇“魔鬼通缉令”。  这个“通缉令”从语气上看,应该是政府颁布的,大意是这样的:  各位乡亲,由于恶鬼危害百姓,大家生活很不方便,现将鬼害人的情况通告如下,以便人民群众知道在生活中如何避忌,以免遭受损害。鬼样子十分丑陋,它们弯曲身子而睡觉,双腿向前伸开席地而坐,喜欢连步走路,也爱单腿独立。大家回去后要认真学习通缉令的精神,深入开展揭鬼批神的运动,守望相助,驱除恶鬼。对受鬼迷惑的群众要注意做好转化工作。  接着“通缉令”就列举了碰到各种各样的鬼该怎么对付,一共七十项,简单易学,也不需要特殊的工具和口诀。现列举几条:  有一种哀鬼,没有自己的家。如果被哀鬼纠缠的话,人就会脸色苍白,没有精神,没有食欲,而且产生洁癖。对付哀鬼的办法也很简单,把荆棘扎在桃木柄上,再用这根桃木柄去敲打鬼的心口,它就不会再来纠缠人类了。  大神所住的地方,人不能通过,因为它们喜欢加害路过的人。只要把狗屎捏成圆球,拿在手上,通过大神的住所、见到大神出现时,把狗屎球投过去,大神就不会害人了(多简便,唯一的缺点是有点脏)。  如果您家里养的鸟(当然不是鹦鹉)突然说话了,说明这只鸟是妖怪。不过一般它讲话不会超过三句。如果鸟讲人话超过三句,只要把家里人喊到自己身边,鸟就不再讲人话了。  有些鬼经常手持淘米竹器进入人的房间,说着“我好饿啊!给点吃的东西吧”之类的话,那鬼就是饿鬼。用鞋扔过去,鬼就不来了。  如果全家人都感到没有呼吸,不能动弹,就说明这户人家的房间里有戕神。解决的方法是在这家屋子里挖坑,一直挖到有泉水出来,就会发现有一头红色的大猪,长着马尾巴、狗头,把这只猪杀了吃掉,这家人就立刻会呼吸顺畅,恢复活力。  从这份“通缉令”看,鬼并不是一味地凶残,倒是非常人格化,不仅有与人相同的食色之欲望,而且形象也不十分讨厌。有的鬼比较笨,经常会被人整死,甚至还有被人吃了的,据说味道还比较鲜美。有的鬼不害人,只是会无缘无故地给人东西,只要一盆水浇过去,也就没招了。色鬼比较多,喜欢夸说自己是高干子弟,不过也吹得太过的,竟然声称自己是上帝的儿子,下到凡间来旅行,然后抢到大姑娘面前,对伊跪下,大声说:“吴妈,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结果可想而知,自然是被人海扁一顿。  在这份“通缉令”里,充满了唯心主义和乐观主义的精神,丝毫感觉不到古人对鬼有什么畏惧。他们有充分的信心和五花八门的方法来对付鬼怪。有人把他们驱逐鬼怪所用的工具分了分类,有这样几种:树木野草类、五谷中药类、家畜粪便类、土石沙灰类、兵器水火类。都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东西,在驱逐鬼怪时,也不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符咒等,几乎是空手捣腾捣腾,就把鬼给收拾了。  活生生的材料说明,古代确实存在“家为巫史”,也就是人人都会巫术的情况;驱逐鬼怪并没有伦理道德方面的要求,只是纯粹的技术;人和鬼怪生活在同一个空间,经常打交道,也就没什么恐惧感了。  在很大程度上,人只是对未知的事情感到恐惧。老祖宗们相信有鬼,并且认为能轻而易举地看到鬼、接触鬼,鬼不是未知世界的东西,那就没必要害怕了。我们现代人不相信有鬼,除了科学的解释外,在更大程度上是把鬼推到未知世界,推到另一个空间,这样反而会感到害怕。就像看恐怖片,最恐惧的时刻其实是不知道将发生什么的时候,真到有人或鬼窜出来,也不过是青面獠牙,在大多数时候,对鲜血淋漓的恶心多于恐怖。  这样看来,究竟who怕who?&nbsp&nbsp

    拒绝与狐狸精谈道理(1)

    在所有的妖怪中,狐狸精是最与人接近的一种。  我们曾经说过,古人对妖怪一律赶尽杀绝,连吃掉的都有,但是对于狐妖或狐仙,即便触犯了人,很多时候也不会被杀掉,更不用说吃了。在古人看来,狐狸是很有点灵性的,这种灵性不仅使狐狸比其他动物高了那么一点点,而且,可以说,人对狐狸有一种微妙的、很难言说的同类感觉。  《聊斋志异》中关于狐仙的故事非常多,他们大部分都能与人和平相处,共同生活。除了因为修炼而有特别的法术,狐仙与普通人几乎没什么差别。但如果追本溯源,这远不是狐狸精的本来面目。  狐狸精最早以祥瑞的形象出场。说起它们的祖上,那可比现在风光多了。狐狸精对中国第一代王朝——夏朝的建立也有突出的贡献。治水的大禹,整天忙着工作,没工夫泡,有一次走到涂山,看到一只九尾白狐,意有所动(九尾意味着子孙众多),就在此地娶妻生子。后来,各地的大禹庙都说涂山在自己这里,九尾狐也在这里——抢着跟狐狸精攀亲戚。  狐狸在汉代的地位最尊崇,与龙、麒麟、凤凰什么的一起成为祥瑞之一,这大概与汉代人喜欢到处跟神仙套近乎有关。还有人上纲上线,总结说狐狸有三德:毛色柔和,符合中庸之道;前小后大,符合尊卑秩序;死的时候头朝着自己的洞|岤,是不忘根本。  但是,狐狸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汉代灭亡之后,祥瑞的在版编目急剧萎缩。狐狸的地位也急剧下降,先前对狐狸的好话全没了,剩下的都是要把狐狸批烂批臭的言辞。按照当时的规矩,一定是用生活作风问题作抓手,所以,狐狸成了著名的滛兽,几乎没法翻身。  修仙术兴盛之后,狐狸又成为修仙的先锋。修仙一要讲究缘分,二要讲究灵气。因为狐狸在动物界的灵性一等一,所以动物修仙的责任,理所当然地落在了狐狸身上。从人这方面看,想修成神仙,却不愿意投入金钱和时间,又懒得研习复杂的的修仙理论书籍,那么编点狐狸精修仙的故事,讲一讲,听一听,也能达到替代性的满足。这也是寓教于乐的一种方式。  人不是个个都能成神仙的,狐狸也不例外。狐狸要修仙,首先要举行资格认证。据说是泰山娘娘每年举行一次狐狸精考试,试题不是世俗的八股文,而是讲究性灵的诗词歌赋。只有会写美文的才能成为生员,不通文理的称为野狐。野狐谈禅在佛教里也是旁门左道,修仙的资格证书当然也没份。  成为生员不过是拿到修仙许可证,后面的路还长呢!曾经有一位狐仙对人陈述修仙的艰难:  “我们狐狸要学仙最难,要先学人形,再学人说话;学人说话之前,还要把四海九州的鸟语先学全,无一不精,才能学会人说话。这就要花掉五百年的工夫。而且在这期间,操行得分还要是优。你们人类多舒坦,凭空就比我们少修炼五百年。要是祖上积德,三代都是贵族、名作家,修炼时间还可以打个对折,算起来,有些人只要两百年就能成仙,你们人类还嫌辛苦漫长,不肯用功,真是资源浪费,昏头了。”  狐狸修仙先要炼形,就是炼成|人形,我们熟知的“狐狸尾巴,时不时会露出来”,说的就是炼形炼到一半的尴尬情景。有些狐狸精因为尾巴问题不能成仙,还要请人给她做断尾手术,这样又多少满足了人类的优越感。有的狐狸精已经炼成|人身,但头还是狐狸头,晚上修炼时脱下狐皮,等天亮时?br/>免费电子书下载shuba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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