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让孩子着迷的101本书

让孩子着迷的101本书第25部分阅读

    新开张了一家书店,孩子们放学后涌进书店里。老板看见来了这么多爱百~万\小!说的孩子,高兴得乐不可支。可这帮小家伙进去后,只是好奇地东看西问,这也翻翻,那也摸摸,一转身还“稀哩哗啦”碰倒一堆书。什么也没买,他们又一阵风似地蹿出了书店,一路上聊着“这地方真好玩”、“老板真和气”、“下次还来”!  他们一起玩踢球时就更加热闹了。随时都在吃零食的亚斯特有一个新足球,约了一帮死党一起来踢球。全部来齐,一共18个人,大家先要就各种问题争论个明白。阿南学习成绩好,当然只能做裁判,可是只有鲁夫有口哨,因为他的爸爸是警察。可鲁夫不愿意把哨子给阿南,大家只能决定,阿南要吹的时候就告诉鲁夫,由鲁夫来吹哨。然后大家抢着当队长,各有各理由,说不到一块儿,就要动拳头。尼古拉说用硬币来决定吧,可是硬币抛出去却找不着了,大家又忙着找硬币。好不容易鲁夫吹响了开场哨,可尼古拉又与杰夫争论起来,两人扭打在一处。阿南对鲁夫没经过同意就吹哨抗议,鲁夫说哨子是自己的,爱吹就吹。渐渐地,大家乱作一团,又跑又叫,你推一把我打一拳,开心得不得了。这时候,正在吃零食的亚斯特突然发现,原来那个足球根本没带过来,忘在家里了。  尼古拉也有破天荒被人夸奖“乖”的时候。他喜欢和邻居一个女孩子玩,所谓一起玩,就是在女孩面前表演翻跟斗。他被邀请参加女孩的生日派对。拿着礼物兴冲冲地跑上门,却发现自己是惟一被邀请的小男生,他不得不坐在一堆叽叽喳喳的女孩中间。女孩的妈妈把尼古拉送回家时,直夸他是个斯文的小绅士。可回到自己的房间,尼古拉放声大哭,让妈妈莫名其妙。还是爸爸理解他,带他出门下馆子、看电影,看的是西部牛仔片,总算让小尼古拉找回了平衡。  尼古拉的故事就是由这样一个个好玩的故事组成,有的发生在家里,有的发生在学校,有的发生在放学后的校外,有的发生在度假的海滨。两位漫画大师只是看来随意地把故事勾画出来,于是在我们眼前出现了一个个鲜活有趣的人物,一幕幕家庭和学校里的轻喜剧,还有一幅幅令人捧腹的童年快乐即景。  如果说埃米尔的故事还多少想给我们一点教益的话,尼古拉和他的那帮小“死党”们的故事纯粹就是逗我们开心。几十年来,小淘气尼古拉的故事在法国、在欧洲非常畅销,并被改编成电视剧。孩子和大人都从尼古拉的故事里,获得了极大的快乐。每个人的童年,可能有不同的滋味,但几乎每一个人都乐意,让回忆中留下更多的开怀大笑。  【戴小桥和他的哥儿们】  《小淘气尼古拉》被翻译引进到中国后,引起了一定范围的关注,它似乎更受到大人们的欢迎,因为它也可以被看作是以儿童为主角的漫画故事,大人们乐于把它当作休闲读物。接触过它的中国孩子不多,主要原因是大人通常不向他们推荐,一方面可能觉得它未必是适合的儿童读物,另一方面觉得还是有一些文化上的差异。  不过这个小淘气迷倒了一位中国的儿童文学作家梅子涵,他也是一位儿童文学教授,同时也是一位书评家。他认为《小淘气尼古拉》应该列入最棒的童书目录中,写给孩子的文学本就该如此。他逢人就推荐尼古拉,既推荐给孩子,也推荐给大人。凡经他的推荐读过尼古拉的人都非常喜欢,他们说:“啊,太有趣了,我好喜欢!”梅子涵觉得这还不过瘾,终于下定决心,自己也来创作一个“中国的小淘气尼古拉”。  2002年,由作家梅子涵与儿童插画家沈苑苑合作的“戴小桥和他的哥们儿”出版了。这个儿童小说系列到目前已经出版了两集《我们的公虎队》和《我们全是马》。  戴小桥是个刚入学的小男孩,他有一帮一起上课又成天玩在一起的哥们儿,而且每个人都有外号,比如林晓琪叫林小气、马儿帅叫摔马儿什么的,他自己的外号也好不到哪儿去,叫“大香蕉”。  不过林晓琪并不真的小气,他的爸爸常能弄到一些肯德基的票子,他会大方拉着哥们儿一起去。一路上,这帮小家伙浩浩荡荡地走在马路上,哇啦哇啦,打打闹闹,来回奔跑,没有一个不开心得要命。繁华的马路上,只听见他们的喧闹声。可是到了门口,差点连票子都找不到。  这帮小家伙,到哪儿都不消停。课间一休息,就拍着屁股把自己当作马,“驾——”的一声,像马儿一样跑起来。老师们见了只是笑着说“你们疯掉了吗?”他们并不真疯,只有两匹马例外,那就是汪小中和马儿帅,他俩居然把赛马的终点设在老师办公室,结果吓坏了上算术课的吴老师,惹来一顿哇哇的批评。吴老师的外号本来就是“哇哇老师”。  他们是一帮爱踢球的小男孩,踢起球来可有创意了。他们一路踢,一路为这样那样的事情争论不休。踢到一半,马儿帅嚷着要转会到林晓琪一方,林晓琪不愿意,杜家严说不许转会他就不踢了。林晓琪只好同意,因为球是杜家严带来的。可是转会过来的马儿帅却连进自家大门两球,大家才明白,原来他是个“足球特务”。  “戴小桥和他的哥们儿”在故事的不少细节上和绘画的风格上,大量借鉴了《小淘气尼古拉》,整体上也是那种逗人发笑的漫画式的儿童故事。不过梅子涵并没有停步于对尼古拉的模仿,他在戴小桥的故事里添入了新的元素,使它在根本上与尼古拉的故事区别开,成就了一种全新的模式。  首先,他努力尝试使自己的故事能够让孩子自己阅读。戴小桥的故事适合已经初步识字的学龄前到小学三年级之间的孩子阅读。为了做到这一点,梅子涵精心拣选着所使用的文字,确保它们不会超过这个阶段的语文教学大纲所要求的难度。这一点说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其实相当困难。不信你自己试试。  其次,他努力使这个充满笑料的儿童故事成为真正的“本土化”的故事。我们常说“拿来主义”,但要做好也很不容易。这需要眼光,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梅子涵从不避讳戴小桥的故事是从尼古拉的故事中借鉴而来的,他很认真地向两位法国的老师学习,琢磨儿童心理的普遍规律,也探讨中国孩子所面临的特殊问题。他对问题的处理很现实,也很艺术,戴小桥的故事绝不是尼古拉的故事的翻版,而是一种全新的创作。  梅子涵非常清楚中国孩子在学校和家庭里遭遇的问题。早在70年代末,他就开始创作以学校生活为背景的成长小说。他在1979年发表的chu女作《马老师喜欢的》,就获得了“第二届江苏儿童文学评奖”的一等奖第一名,并从此走上了为孩子们创作的道路。为他获得声名和人气的长篇小说《女儿的故事》,也是一部讨论孩子成长问题的小说。在这部小说中,他把中国孩子的成长问题谈得非常透彻、非常诚恳,以致于引来社会上广泛的共鸣。甚至在海峡彼岸台湾,不少亲子读书会也将它作为阅读和讨论的素材。  在涉及儿童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望子成龙的社会心态,以及孩子在课内外的负担等问题方面,这位学者型的作家都有自己独到的见地,而他以一位女儿的父亲的身份讲述的故事,给家长和老师们以很大的启发。  在“戴小桥和他的哥们儿”的系列故事中,梅子涵站在孩子们的角度,继续在讨论上面这些问题。  他给这帮调皮捣蛋的小家伙们带来了一个很另类的班主任——毛小弟,这个年轻未婚的班主任居然也是孩子们的哥们儿,他对付这帮孩子另有高招。比如孩子们打打闹闹得过火了,他也不生气,只是过来让打闹的孩子重新示范一下,然后根据“实际战况”让孩子们补打一下,扯成平手;两个孩子“骑马”去吓坏了哇哇老师,他并不严厉责罚他们,只是让他们去赔礼道歉,而且特别交代“不要骑马去”;当他发现这帮淘气包脱了鞋子,光着脚丫翘在课桌上比比看谁的脚不臭时,他命令他们不要把脚放下去,赶忙取来照相机要为他们摄影留念,让他们将来有机会告诉自己的孩子,自己小时候原来是多么调皮……  你看看,戴小桥的故事与尼古拉的故事根本是不同的。戴小桥的故事有更多的负载,梅子涵并不打算让我们纯然一笑了之。因为现实本来就是如此,中国的孩子就是比法国的孩子有更多的负载。  梅子涵毕竟是一位师范大学的教授,他总是忍不住要对学校的教育问题“指手划脚”。最为典型的例子要数毛小弟老师上的作文课。这位另类的语文老师教孩子们在写作文的时候,要学会“两面派”,“考试的作文”和“自己写而不交的作文”要有两种不同的写法。汪小中有一篇自己写而不需要交的作文,毛小弟大加赞赏。我在这里敬录如下:  昨天,妈妈帮我洗澡,把我短裤、棉毛裤和外面的裤子一起脱下来。我说:“你为什么把我裤子一起脱下来?”妈妈说:“洗澡呀!”我就说:“那么你早饭、中饭、晚饭可以一起吃吗?”妈妈说:“这和早饭、中饭、晚饭一起吃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你可以把我三条裤子一起脱下来,那么就可以三顿饭一起吃!”  妈妈没有办法,只好把我的裤子穿上,重新脱,我说:“一定要一条一条脱知道吗?”  妈妈说:“知道了,知道了。”  事情应该一件一件做,饭应该一餐一餐吃,洗澡的时候,裤子也应该一条一条地脱。这个道理,不但我们小孩儿应该知道,大人也应该知道。  这样的故事和这样的作文,是法国人葛西尼和桑贝想不出来的,他们做梦都想不到。不过他们想不到,反倒是法国孩子们的幸福。真让人羡慕!  【调皮的日子】  国内在专门给少年朋友讲故事的作家中,秦文君是最为著名的一位。2002年,当她获得国际安徒生儿童文学奖的提名后,更是声名鹊起。如果你熟悉她早期创作的那些少年成长故事,肯定会对《调皮的日子》这样的故事感到很惊讶——这位相当严肃的作家居然在用一种“独脚戏”式的语言讲儿童趣事。  我叫朱多星,但许多人都叫我智多星,这样我就等于有了两个名字。  我养的那只猫也有两个名字,大名叫朱咪咪,意思是朱家的猫;小名不怎么好听,叫臭美。朱咪咪是天下最爱出风头的猫,总蹲在窗台上左右顾盼,还爱拍风景照,另外,它似乎还有跳迪斯科的天才。  ……  姑妈不能笑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她是个超级胖子,胖得简直就像是熊的亲戚。如果,她弯下腰抱住腿,那就成了一个地球仪。姑妈名叫朱好好,名字中有两个好字,真是非同一般。  ……  姑夫很瘦,谁都别指望在他胳膊上找到隆起的肌肉,他的脸颊凹下去,仿佛永远做着吸麦秆的动作。所以姑夫很羡慕胖子,总说:“什么时候我能壮实一点。”  ……  小沙这个名字听起来就不妙,像小傻。即使别人搞清楚他不叫小傻叫小沙,也没什么好处:沙子本来就不值钱,何况还是小沙,若要起个外号就太容易了,现成的就可以给他一个:豆沙。  故事里的主要人物就这样登场了。一个调皮捣蛋的智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与另一个调皮蛋小傻一起生活;姑妈是个超级胖子,心地非常好,姑夫是个牙医,超级瘦子,心地也不坏,就是不懂孩子的心思。另外,同学中还有总拿倒数第一的林第一,胆小如鼠的张潇洒,名字听起来像小妖的曹小娇,班主任则是一个喜欢穿绿裙子、绿发夹、绿鞋子却不长绿手指的绿裙子老师。总之,这是一个漫画谱似的家庭和学校。在这个故事中,秦文君就是用漫画的方式描摹人物、讲述故事。  大体上,故事是以小猫朱咪咪的失踪、朱多星和小沙的寻找为线索,不过这条线索并不强,大多数穿插其中的故事基本上是独立的。你可以随意翻开读其中任何一个故事,甚至可以忘记那条线索。从这个角度看,《调皮的日子》实际上是由40多个小故事组成,而每个小故事一般不超过2000字,语言俏皮而浅显,特别适合有一搭没一搭地悠闲式阅读。这大概也是作者所希望的效果。  这些短小的故事中有发生在孩子们中间的趣事。比如林第一为了逃避其中考试假装咳嗽,可一听说要郊游咳嗽马上又好了;朱多星和小沙拿一块肉去逗楼下的狗,想讨曹小娇的欢心,却不小心砸到女孩的身上;他们为了练就“半分钟吃完两个烧饼”的高超本领,赢得一百元的奖励,天天去买烧饼,眼看功夫要练成,烧饼小贩却不见了;等等。还有一些故事是孩子眼中大人的趣事。比如姑夫想要增肥,两个孩子向班上最胖的同学要了一份胖子食谱,想用5块钱卖给姑夫,姑夫看到食谱后,却跑去找胖同学,却帮他治起了牙齿;姑妈想要减肥,喝一种减肥药水,一天要上十几次厕所,结果确实是瘦了,人也病得不轻。  在《调皮的日子》中,秦文君尝试放下各种负载,努力捕捉童年的一点一滴的幽默情趣。她后来在一篇散文中谈到,两个调皮蛋的故事是以自己两个弟弟小时候的顽皮故事为蓝本的。他们现在都已成为威严的爸爸,当然未必会承认了。而故事中的童趣味道也多多得益于当时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小才女戴萦袅还欣然为这本书插图并设计封面,发自孩子内心的纯真烂漫,为这本书增色不少。&nbsp&nbsp

    不一样的成长,一样的感动

    曹文轩在《草房子》的跋中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命题:“如何使今天的孩子感动?”是否“必须写今天的生活才能感动今天的孩子”?曹文轩的回答是:“感动今世,并非一定要写今世。‘从前’也能感动今世。我们的早已逝去的苦难的童年,一样能够感动我们的孩子,而并非一定要在写他们处在今天的孤独中,我们表示了同情时,才能感动他们。”  我猜想,这位著名的作家兼博导肯定是在理论上遇到了一群强大的对手,否则不会如此严肃地提出这个命题。不需要用理论去讨论这类问题,是我们这些书虫的一大乐事。我们虽然偶尔听听“xx事迹汇报会”也能感动一把,但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还是从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以前人们的事迹中获得感动的。我们不用论证,就知道一百年以前的人们同样是要吃饭、睡觉,或许方式不同,但大体上也差不多。当我们正在对自己孩子调皮倒蛋的行为加以训斥时,爷爷奶奶说不定会跳出来说:“算了吧,他(她)比你小时候可强多了。”如果爷爷奶奶的爸爸妈妈仍健在,他们或许也会说,爷爷奶奶小时候也好不到哪儿去。你是否会去考证,真的是“好”、真的是“强”么?  下面,我将介绍一些少年故事,它们发生在不一样的时代,不一样的地方,但同样给今天的孩子们,还有今天我们这些曾经是孩子的大人们,带来了莫大的感动。  【汤姆·索耶历险记】  这是鼎鼎大名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1835-1910)的名作,发表于1876年,讲述的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故事。在小序中,作者还特别交待:“本书记载的冒险故事大多实有其事,其中一两件是我的亲身经历,其余则是儿时与我同窗共读的男孩们的经历。”  精力充沛、调皮倒蛋的小男孩,从来都是恶作剧的高手。不过以今天的眼光看来,生活在160多年前的汤姆·索耶,仍然有望在恶作剧的华山论剑中争得“天下第一”的美号。恶作剧不但是汤姆的一种标志性活动,甚至可以说是他成长中主要的生活方式。  “汤姆!”——  随着波莉姨妈一声经典的世纪呼唤,汤姆就冲破一切烦闷,冲入到有史以来最快乐的童年喜剧中。  他正在小房间里偷吃果酱,被老太太搜出来,人赃俱获。鞭子高高举起——眼看大祸将临——  “哎呀,快往后瞧,姨妈!”  这个肯定在史前时代就已经用烂了的鬼把戏,又一次骗过姨妈,汤姆转身翻过院墙,逃之夭夭。连老太太都为自己再一次落入圈套而感到好笑,她实在拿这个心爱的小外甥没办法。为了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她决定好好管教一下这孩子。  因为逃学、打架的劣迹,在一个美好的星期六早晨,汤姆被波莉姨妈强迫粉刷院墙。汤姆正感到世界是多么空虚无聊的时候,别的孩子跑来了。天才的创意总是伴随着绝妙的演出。汤姆像一个艺术家似的“表演”刷墙,引来同伴莫大的兴趣。他们哀求汤姆给自己一次“表演”机会,汤姆看在贿赂的份上“很不情愿”地让出刷墙权。全村的孩子排着队来刷墙,每个人必须拿一件小玩意儿来交换刷墙的机会。很快围墙被刷了三层之多,如果有足够的灰浆,汤姆肯定能让全村的孩子破产。  上面这点事迹,只是汤姆的热身运动,整部长篇小说都是他的辉煌战史,很难一一而足。不过最出风头的一次,恐怕要属他和流浪儿哈克等一帮人跑到荒岛上当“海盗”的故事。他们在岛上玩得很开心,可村里人以为他们都死了,非常沉痛地举办追悼会。他们躲在教堂的楼座上,听完自己的葬礼追悼辞,然后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会场。我敢保证,你肯定没有经历过如此感人、如此热闹的追悼会。  虽然汤姆被村里人公认为最顽皮的孩子,但他本性善良、勇敢,更有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冒险劲头儿。他和哈克一个午夜在坟场游逛,意外撞见了一起强盗杀人事情,他克服了巨大的恐惧,在法庭上指证罪犯,一夜之间成为英雄。而最后在一次冒着生命危险的探险中,他和哈利找到了强盗埋藏的宝藏,更是成为全村人的偶像。  这种皆大欢喜的结局肯定是大众非常愿意接受的。特别是美国人这样一个崇尚自由和冒险精神的新生民族,他们特别愿意给孩子讲述这样类似的故事。通过冒险致富,可以说是大多数美国人的梦想。这个梦想在恶作剧大王汤姆的身上得以实现,汤姆长大后肯定能成为一名“模范乡绅”。这是典型的美国式的感动。  不过一百多年来,汤姆的故事仍令全世界的大人和孩子感动,肯定是有道理的。每个人的阅读感受不同,获得的感动肯定也是不同的。比如就我自己而言,汤姆恶作剧的故事显然比他发财的故事更有趣,而读过多遍,每次最让我感动的还是那段汤姆“英雄救美”的故事。  汤姆偷偷喜欢同班的女生贝琪,可是贝琪不知何故特别讨厌他。  有一天上学时,他无意间发现贝琪偷看校长先生藏在讲台下的书,贝琪慌张之间把一页撕烂了——这可闯下了天大的祸!贝琪哭着跑出去。隔天就闯祸的他觉得女孩子真是不可理喻——死不认账不就完了呗?  终于校长发现了,他从来没有这么恼怒过,杀气腾腾地盯着班上的学生。  “是谁把这书给撕了?”——“本杰明·罗杰斯?”——“约瑟夫·哈泼?”——“艾米·劳伦斯?”——“格雷西·米勒?”……这是一种真正的折磨!每个孩子都战战兢兢地摇头,眼看着就要轮到贝琪了。  “贝琪·撒贝尔?”贝琪的脸因为恐惧而变得惨白!就在这时,英雄汤姆一跃而起,大声嚷道:“是我做的!”当然,他也领到了自己有史以来最惨烈的惩罚:一百鞭子和放学后两小时的留校。不过这一切比起贝琪惊讶、感谢和崇拜的目光,简直无足痛痒。  他做梦还记得贝琪最后对他说的话:“你怎么会这么伟大!”  马克·吐温创作汤姆·索耶的故事,表面上看纯粹是为了娱乐,就像一个人永远忘不了一些童年往事,忍不住要把它们写出来才安心。当然我们也可以从这本书里挖掘出许多深邃的思想来,但也不必非这么做不可,它的天真质朴足以让我们忘记许多对世界的忧虑。  在汤姆之后,马克·吐温还创作了一部续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般来说,续集往往不如原书好,但这本书是一个例外。有许多大作家和文学评论家非常推崇这部续集,它也被列入最经典的成长小说中,不少人认为它的文学价值远远高于汤姆的历险故事。虽然不完全同意,但我也非常能理解这样的看法,因为它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  前面说到,汤姆和流浪儿哈克发掘了一笔宝藏,他们平分了这笔财产。有钱的汤姆虽然还是个调皮鬼,但因为他的财富人们怎么看他都顺眼,他渐渐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正常”的孩子。可是哈克不能忍受“正常”的生活,他成功放弃了所有财产,与一个逃跑的黑奴一起开始了逃亡生活。他们沿着喧嚣奔腾的密西西比河一路流浪,看尽世俗百态,体验人情冷暖。  哈克的这段经历是真正的历险故事,与此相比,汤姆的历险更多的是孩子气的想像故事。虽然同样贯穿着幽默的情节和对话,成|人读者同样能捧腹大笑,但对于孩子而言,这两个故事是不一样的。说的直白些,哈克的故事没有汤姆的故事那么好玩,因为它写的是大人世界里活生生的现实。  马克·吐温出生在密西西比河边,长在密西西比河上,他对美国人的这条“母亲河”特别迷恋。在哈克的历险中,他借助这位流浪少年的经历讲述这条河的故事,表达自己的热爱。这个故事所带来的感动是另外一种感动。后来曾获诺贝尔奖的作家福克纳对这部小说极为推崇,他也为这条河写了一篇小说《野棕榈》,继续讲述生生不息的生命的故事。这两部小说,堪称密西西比河故事之中的扛鼎之作。  立意轻松的作品更容易受到大多数人的欢迎,对于大人和孩子都一样。汤姆的故事比哈克的故事更受孩子们的喜爱,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与作品本身的优劣关系不大。  【男孩彭罗德的烦恼】  在美国人写的成长故事中,还有一个小男孩几乎与汤姆齐名,堪称“汤姆·索耶第二”,这个小家伙就是布斯·塔金顿(boothtrkgton,1869-1946)笔下的彭罗德。  《男孩彭罗德的烦恼》(penrod,又译作《彭洛德》),发表于1914年,讲述的是20世纪初期美国孩子的成长故事。这是一部带有强烈讽刺色彩的经典儿童小说。  彭罗德的出场远没有汤姆·索耶那么风光。他愁眉不展地坐在院墙上,嫉妒地瞪着他那条若有所思的狗——杜克。他被迫要去参加一场演出,表演文学老师鲁布什夫人自编的诗剧,展现儿童纯洁向善的一面。比如他的台词是“尽管我是一个小孩儿,耐心,顺从,并且——噗!”当然这个“噗”不是台词,他只是恶心得念不下去。  这位将要12岁的少年其实是一位踌躇满志的文学少年,他一得闲就钻到自家仓库的废木桶里,专心致志地写作。他写的是拦路强盗哈罗德·雷默斯的系列故事,虽然满篇错别字和病句,但并不妨碍故事里充溢的血腥味道和男子汉气概,而且他还使用了大量的破折号,显然激动的创作灵感一言难尽。可是就在故事写到最高嘲时——  “彭罗德!”  “彭——罗德!”  母亲的嗓门比汤姆的波莉姨妈的嗓门尤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位大作家只好熄灭文学之火,爬出废木桶,准备去参加那场演出。  为了他的演出,母亲和姐姐精心制作了一套戏服。他的角色是亚瑟王时代的兰斯洛爵士,这可是位鼎鼎大名的圆桌骑士,她们很费心地要把他打扮出“中世纪”的味道。这套戏装用姐姐的长筒袜、旧披肩,妈妈的半截裙装,还有爸爸的陈年内衣,剪拼而成,不敢夸口说一定有“中世纪”的味道,但绝对是让现代人叹为观止的。即使打上一堆破折号,也无法形容彭罗德穿上这堆东西之后的心情。  可怜的彭罗德被押到戏台后准备出场,趁大人不备溜进看门人的房间。为了遮丑,他套上看来很有男子气的看门人的肥裤子,裹着披风(就是姐姐的旧披肩)闪亮登场了。几乎全城的人都来观看这场高尚的演出,孩子们被包装成“中世纪”的天使,念着圣洁的“中世纪”的诗句,一个一个地亮相。等到小兰斯洛爵士亮相,并脱掉披风,等候亚瑟王的册封时,台上台下一片哗然——包在大肥裤子中的彭罗德给所有人以视觉上和心灵上的强烈震撼!这部神圣的诗剧在孩子们的哭闹打斗声中草草收场。  你看看,这个彭罗德比起汤姆可惨多了,他只不过做了一点必要的自我保护,就遭到了惨败。他偷偷喜欢的小女孩玛乔里·琼斯声称一辈子再不跟他说话,并当众宣布他是“全城最坏的男孩”。而回到家中,先是被母亲关在衣柜里,又被父亲鞭打了一顿。难怪他那么羡慕自己的狗,觉得还不如“像狗一样生活”。  不过你也不必太同情彭罗德,他在恶作剧方面的才华一点也不亚于汤姆,甚至可以说更为“阴险狡猾”。为了报复自己的“情敌”莫里斯,他把一瓶混有几十种原料的足够恶心的溶液,说成是甘草剂,骗得莫里斯兴高采烈地一饮而尽。那种创意和表演天分,绝对可与哄大家刷墙的汤姆相媲美。他甚至能逗“全城最好的男孩”乔治·巴塞特爬上一棵树,在牧师和几位高贵的女士面前大叫“下——地狱”,你要知道这可是当时被认为最邪恶的脏话。  塔金顿用极尽谐谑的语言,讲述了彭罗德“创作”的一件件恶作剧,妙语连珠,令人忍俊不禁。他并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给坏小子一次意外的发财机会,而让大人世界去接纳,甚至赞美他。他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给这个小男孩以极大的理解和宽容:  “由于这个世界总是错误地理解每一件事情,彭罗德出于自卫的本能,要尽量少地暴露自己,免得被人抓住把柄。一个男孩要是知道了这个道理,那他的表情就是世界上最不好懂的事情了。”  “做男孩子最艰难的情况之一就是,必须对每一件再自然不过的行为进行解释,这一要求无止境地折磨着他们,使他们总是不停地处于紧张状态,锻炼自己编造故事的能力。”  “男孩子们与火山、洪水和硝化甘油一样,被关得越紧,爆发出来时,他们的活动就越剧烈。”  不过在故事的最后,塔金顿还是像马克·吐温那样,给坏小子也找了一条出路。他很清楚,即使我们这些家长的思想再开放,毕竟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出息,不能总是“全城全坏的孩子”。可是除了让孩子冒险发财以外,这条出路是什么呢?  在彭罗德12岁生日那天,妈妈带他去看望90岁的姨婆,因为她是家族中在世的年纪最大的长者。姨婆对小彭罗德很慈爱,并交给他一把很旧的弹弓,让他转交给父亲。就在这天下午,当心情郁闷的彭罗德张开弹弓打麻雀时,弹弓折断了,石头失去准头打碎了家里盥洗室的窗户。正在刮胡子的父亲,怒气冲冲地跑出来,眼看小彭罗德又少不了一顿鞭打。  他交出了散架的弹弓,并对父亲说,这是上午姨婆让他拿来转交的,三十五年前父亲正是用这把弹弓无意中打死了她最好的母鸡,还打碎了一个玻璃水罐子。父亲拿着弹弓若有所思地看着彭罗德,然后转身回屋。他对孩子说:“一块碎玻璃,算不了什么。”  现在你明白塔金顿为小彭罗德找到的出路了吗?两个字——理解。  【大草原上的小房子】  看过前面两个故事,我们可能会有个错觉,感觉美国孩子尽爱读调皮鬼的故事。其实不然,他们和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孩子一样,也能接受题材相当严肃的成长故事,只要故事本身写得足够棒。  罗拉·英加尔·槐尔特(rgllswilder,1867-1957)的《大草原上的小房子》就是这样的故事。  1999年美国教育部曾经做过一次阅读调查,让老师和孩子们各自选出100本最喜欢的书,在老师和孩子们各自列出的清单中,《大草原上的小房子》都榜上有名。还有一件趣事也足以说明它受欢迎的程度。在美国白宫的官方网站上,展示了一些令美国人特别骄傲的艺术家和作家。在儿童文学“梦之队”中列了三位:苏斯博士、怀特和这位槐尔特女士。  这部小说发表于1935年,但故事发生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它讲述的是作者一家的真实故事,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传,因为故事里的女孩罗拉比真实的罗拉稍微大几岁。  介绍这个故事之前需要先讲一点历史背景。在白人到来之前,美国的土著居民是印第安人。当白人占据了东部海岸后,逐步向西部扩张,印第安人被迫西迁,不愿意迁移的要么被迫同化,要么遭到灭绝性的屠杀。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西部的广阔疆域还是印第安人聚居的区域。为了推进西部的拓疆运动,1862年美国政府通过一个法案,只要白人移民过去开垦农场,住满五年,就可以拥有自己开拓的土地和家园。而且只要开垦10英亩,就可以获得160英亩的土地。  英加尔一家原本居住在威斯康星大森林里(槐尔特在《大森林里的小房子》中讲到这一段),爸、妈决定,带着女儿玛丽、罗拉和刚出世的小婴孩卡里,还有忠诚的看家狗杰克,一同到西部大草原去拓荒。  那里是印第安人的居住地。谁也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一家人的全部家当都装载在一辆篷车上,爸爸赶着马车向西部行进。在冰河快要解封的晚冬,他们越过密西西比河,一路还经过了不少森林、丘陵和河流。当他们连人带车泅过密苏里河的时候,全家人差点被汹涌的激流卷走。  他们终于来到了一片大草原上。在这片辽阔的大草原上,没有迹象表明从前有别人来过这里。篷车孤零零地停驻在广阔的土地和天空之间,一家人搭起了宿营地。这里距离最近的小镇——独立镇约有40英里,爸爸很满意,决定从此就在这里开始新生活。他们在这里搭建了小木屋、马厩,开辟了自己的农场,与相邻的其他移民和睦相处。生活虽然很艰难,但日子一天天好起来。  这片陌生的地方充满了危险。到处有狼群出没,夜里时有群狼围着小木屋仰天长啸;白天常有赤身捰体的印第安人经过,他们有的很有礼貌,有的却很野蛮,时常闯进屋里来拿东西;夏天的蚊子传播可怕的疟疾,全家人染病都卧床不起,幸好有黑人大夫来救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有一次,草原起了大火,火势差点吞没了整个农场和木屋。  不过这片陌生的地方也生机勃勃,天上的云雀,地上的野兔、肥松鸡,印第安旧营地的彩色珠子,都令孩子们着迷。上面是蓝天白云,下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绿草在风的吹动下,如波浪般一会儿明亮,一会儿暗淡。在繁星密布的晚上,一家人围坐在露天的餐桌旁。爸爸一边拉着小提琴,一边低沉地歌唱:  “噢,我是吉卜赛人的国王,  过着称心如意的生活,  临睡以前我要喝上一杯美酒,  世界任我逍遥自在。”  一家人还与邻居爱德华先生结下深厚的友谊。在一个寒冷的圣诞夜,爱德华先生冒着生命危险游过河,他给玛丽和罗拉带来了圣诞礼物。他说自己在小镇上遇到了圣诞老人,老人说没法渡过河,就请他来转交圣诞礼物。虽然礼物很简单——只有两个杯子,两根棒糖,两块饼子和两个便士,但足以让孩子们激动得欣喜若狂。爸爸握着爱德华的手,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可惜好景不长。政府又决定把这片土地还给印第安人,并派出军队准备驱赶大草原上的白人移民。英加尔一家只好把家当装上车,告别了大草原和小房子,又开始了新的漫漫迁徙路。  当罗拉在自己的故事里回首这段往事的时候,已经接近70的高龄了。这位老奶奶非常平静地叙述着一家人坎坷却也特别值得留恋的平凡故事,以一个小女孩的眼睛和心灵,去感受拓荒时代的艰辛和激|情。她虽然叙述得特别朴实,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刻意夸张的技巧,但听完她的故事,心情却特别激动,久久不能平静。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特意找来了一幅电子版的美国地图,找到英格尔一家从大森林迁徙到大草原的和终点,在威斯康星州的派平(pep)附近,终点在堪萨斯州的独立镇(dependence)附近,用非常精确的电子量尺测量,直线距离居然有850公里。你知道这段距离有多远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