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天道颂

天道颂第7部分阅读

    乱吗?徒儿常听各位师叔说及大周国势渐盛,四海升平,万国来朝,民既安,既无乱,国既强,势可敌,国泰而民安,兵强而马壮,天下择无敌,岂会说乱就乱。”宇光显然是博学之人,对此等国家大势看的分明。玉清真人闻言,却淡淡一笑,道:“国势强,并非国运盛,当初巫教何其强盛,九鼎大巫何其强悍,王庭大军何其精锐,到头来还不是转眼间非灰湮灭,如今大周便如强巫,看似强盛,其实是时候未到,等得时机成熟,便是圣人也难以改变天下大乱的局面,这便是天道,顺之则昌,逆之则衰。”“可有保全之法?”宇光闻言不明真意,却明其理,似懂非懂,眉头紧皱问道。玉清真人为之解惑道:“顺天逆道。”宇光眼睛一亮,而神情却呆滞至极。

    第四章郑商

    时光点点飞逝,此时正是落英缤纷的深秋时节,看那路边光秃秃的老树,高数十丈,其上三两只肥扑扑的昏鸦,若是文人马蚤客在此,怕是心中徒增一阵感伤吧。此地乃是大周北方幽州之地,紧靠北方大草原,各族人马混杂,居无定所,但是北上的商队大多从此处经过,所以每年从此过往的商队络绎不绝,久而久之各地北上的商队便成了连接大周与北方草原、以及更远处漠北的纽带。近百年来大周东征西讨,战事不断,急需上等的战马。众所周知草原人善养宝马,上等战马无数,且远超九州各地战马,只有东夷人才能够在此方面与之相较,向来被看做一块肥肉,大周向东、西、南三面开战,所以这些年来大周官方与草原各大族部联系紧密。商人逐利,在如此巨大暴利的驱动下,各路人马想法设法通过幽州将战马运往九州各地,赚取数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大周自武王建国以来,九州共经历了十三代王权变更,且因四方强大的异族连年入侵周朝各地边关,大周王朝一度处在风雨飘摇之中,直到宣王大治天下,九州共兴,国力日见渐涨,又有各大道派与巫家的帮助,一举震慑四方异族不敢轻动刀兵。到如今传至幽王,继承其父宣王治理天下的理念,大致天下,以致九州之民兴旺殷实,国力如日中天,而幽王又得各大道门与巫家的鼎力支持,便统领四方大军出征,历经百年,荡平戎狄,击破东夷,震慑南蛮,开疆扩土千万之多,大周之威传遍八方六合,万国来朝,当此之时应是动极思静,做实天朝上国之位,然自古帝王喜全攻,幽王扫平三方,却独缺少了北方之功,如此以来便成不了姬氏第一王之名。如今大周之兴不仅在国,而且在于各个阶层,其中又以商为最,武王立国,订立了等级森严的阶级地位,士农工商,商排在最后,然而此时的商人却已成为带动大周兴盛不可代替的关键之一,尤其是各大家族商队,其势力盘根交叉,与上层贵族之间关系紧密,形成了一股不可小窥的势力。幽州之北,一眼望不到边的商道,数十丈宽,旁边还有一条同样长宽的民道,那是专门为庶民、奴隶准备的大道。如此宽广的大道,站在大路这边和大路那边的人说话都很难听的清楚,如这般大道,遍及整个九州之地,三尺地基可保历经千年风吹日晒、车马行走而不坏,比之当今二十一世纪的大马路,不可同日而语。这时传来一阵急腾腾的马蹄奔跑声,便见两道高大的身影闪了出来,那马纯黑色的鬓毛迎风而立,四蹄健壮有力,奔跑如飞,疾奔之时双眼闪动着狂野的红芒,迎面冲来之时,铺天盖地的野性气息直冲的落叶漫天飞舞,显然这等万中无一的良驹非是幽州之马,就算是在九州,马奴们也是养不出这等桀骜不驯如野马一般的宝马。俗话说:宝马配英雄;马是好马,而马上之人却是与这等好马不配,这两人看去年岁并不多大,十五六岁光景的少年人,两马并排而立着奔驰,彼此之间各不相让。却见左边那个少年头上系着一根银丝,身上穿着由楚国丝坊以南国之地上好的丝绸织成的白色武士服,价值百金,骑在高头大马上,端是意气风发,气宇轩昂,神情飞扬。只听他高声对身边的同伴呼道:“哈哈,小白千啊,你看哥哥这身行头像不像除暴安良、行走天下的少侠。”说罢,抽出腰间三尺长、一指宽的佩剑,随手挽了几朵剑花,当是做足了风头。而他身边之人的个头却比他魁梧、健壮多了,虽然一脸稚气未脱,但是那个头却是比白衣少年高了一头还要多,而且那胳膊、那大腿,都快抵上他的两倍啦。那个名叫白千的少年却憨声憨气认真的说道:“你手里的剑没有一丝力气,跟娃娃似的,是杀不死苍狼的,部落里的大叔伯们常讲:初生的崽子是杀不死野兽的,你郑燕士的身子没力气,就做不得除暴安良、行走天下的少侠。”白衣少年立即怒气巴巴的看着白千,努力的抬起手中的宝剑指着身边的同伴,眼中细细的打量着他,像是第一天认识他一般,却见他穿着一件用野兽的皮毛织成的衣服,半裸着肩膀子,而在宽大的兽衣下是一身结实如石头的肌肉,尤其是那胳膊和大腿,他曾经取笑他是人形野兽,不过被痛揍了一顿,自那他算涨了见识:草原上的野人还有不低的觉悟,至少他们懂得别人对他是好,还是坏。白衣少年名叫郑燕士,乃是郑国第一大商郑大义最小的儿子,此番去北方大草原走了一遭,见识涨了不少,但是气也没少受,尤其是被他一度认为比自己笨、比自己还无知的草原野人白千,屡次被取笑的无言以对,每一次的反击都被毫无情面的击破,吃瘪吃的都快得胃气涨了。郑燕士努力的嚎叫了一声,算是壮了自己的声威,喊道:“小白子,你敢说我没力气杀一头苍狼,你敢说我做不得少侠,可是你别忘记了,我可是比你大了一岁,你家阿爸可是让你叫俺哥哥咧,有你这样做弟弟的取笑哥哥么?”郑燕士似乎抓到了救命的稻草,呼天抢地的大声呼喝着白千,手中的宝剑舞动的密不透风,一双眼睛闪动着得意的光彩。白千却一巴掌拍在了身下飞骑的背上,只听那马嘶鸣一声,整个身子像是被极重的砸了一下,正在急速飞奔的四蹄突然踏的地面土石乱飞,吓得旁边的郑燕士大叫一声,急拉缰绳,整个马身子飞了似的砸飞了出去。白千正被郑燕士的话气的心火大动,却没想到郑燕士连人带马砸飞了出去,顿时吓得他心中猛一跳,眼神呆滞的看着甩飞出去的郑燕士。郑燕士心知因方才心惊,急拉麻将绳惊了马儿,顿觉一股大力涌来,身子几乎不受控制的被甩飞了出去,吓得他哇哇的大喊大叫。正当郑燕士在心底大骂白千时,心道:这下可惨了,不死也得脱层皮。这时突然被一只大手给抓着脖子,像是一只小鸡一样被提着,“你两个娃子,比赛就比赛,马儿都给你两个比飞了出去,要不是有爷爷在,郑家的小娃娃你这身细皮嫩肉怕是得断几根骨头,断了骨头不要紧,要是以后不能传宗接代,你老爹还不得鸡飞狗跳的满草原的找老头子俺的事。”一老者提着吓得半死的郑燕士,满嘴的咆哮着,手里还左右上下的晃动一番,郑燕士只感觉像是坐在十二级地震的山巅上,天旋地转,口涌白沫,双眼如死鱼。“哎呀,白爷爷,白爷爷,别摇啦,快别摇啦,燕士都吐血啦。”紧跟着一个稚嫩的声音慌张的大喊起来,显然他看见了满口白沫的郑燕士,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却将白沫看成了血。姓白的老头闻言,大惊失色,却一把丢开了抓在手里的郑燕士,大喝道:“郑家的小娃娃,你可看见了,他可不是老头子打的,老头子可是救了他的。”“啊”,郑燕士一头栽在了一块石头上,顿时传来一声呼天抢地的痛嘶声,那个被白姓老头叫着郑家小娃娃的是一个十三岁左右的小少年,名叫郑掘突,个子却是比郑燕士还要矮上几分,生的白嫩俊俏,一双灵气四溢的大眼睛此时闪动着慌张的神色。掘突跑过去连忙拉起郑燕士,惊得猛吸了一口气,却见他鼻子、嘴里都是血,系在头上的银丝也不知去了那里,满头散发,一身洁白如雪的白丝武士服此时也肮脏不堪入目,刚才还一副翩翩公子的形象,此时却成了落难乞丐一般。白千站在一旁突然见了郑燕士这样一幅乞丐样子,不知怎么的猛然记起方才两人赛马时郑燕士盛气凌人、小人得志的样子,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起来。郑燕士痛的眼泪稀里哗啦的乱流,一听白千的讥笑,心中悲愤交加,顿时大怒,大叫道:“草原上的一群不懂《周礼》的野人,少爷我不会放过你们的,来人啦,来人啦,把他们每日的酒给少爷扣了,全都扣了,白老头你们惨啦,以后都没有酒喝啦,让你们毁了本大少的英俊潇洒的形象,本大少生气啦,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立马有三四个身穿护卫武士服的大汉走了过来,全身肌肉突显,行走如风,双眼金光四射,个头足足比常人高了两个头,隐约之间看见一道鬼火一般的幽光在闪动,他们身边还跟着一个像是账房先生的长衫中年男子,穿戴干净,举止利落,听闻自家小主子的一通嚎叫,只得怒气的看着白姓老头,可是眼中竟是得意之色。“俺的酒啊,郑小子你受气又不是因为俺,白千小娃娃你给俺过来,全都是你的错,你这个惹祸精。”白老头猛然看见还在大笑不止的白千,突然想起不就是因为这小子惹的事吗,怎么最后让老头子为你们这些小屁孩擦屁股,没有酒喝,还让人活吗。因为太高兴,白千竟然没能立即反应过来,白老头那个气啊,也不知道从那拿来的一根大腿粗的短棍,不见他动身,闪到白千身边便是一通霹雳啪啦乱打,只听一阵阵沉闷的大棍打在皮肉上产生的响声传来,像是敲在了牛皮鼓上,别看那木棍不长,但也有个二百多斤重,那一棍下去怕是几百斤的力道,而白千像是没事的人似的,只是抱着头乱串,不过不管他如何跑,那棍子像是长了眼睛一般,雨点般的落在了他的身上,显然白老头手上的功夫早就练到了如火纯青的地步了。白老头一边打一边大叫道:“让你惹事,让你惹的老头子没酒喝,看我不打死你。”而那边郑燕士和掘突却看的满眼恐惧,心道:这还是人吗?看在他们眼中,抱头逃窜的白千每被木棍打一次,脚下就塌陷半尺,大地被震得轰轰乱响,好不骇人。可能是郑燕士的气消了吧,也可能是看着白千被如此虐待,他怕白千一个坚持不住,万一一命呜呼了,就为了一点酒实在是太不值得了,所以口吃带着结巴,故作大方的对白老头说道:“那个,白爷爷,算了吧,本少爷可是正人君子,可不会做那些仗势欺人的勾当,我让管事每日的酒照常给你们就是了,为了尊重老人,白爷爷每日多给十坛好酒。”“啊哈,郑家娃娃你可要说话算数,老头子活了几百岁了可是没有说过一句谎话,要知道谎话说多了可是要遭雷劈的。”白老头一听以后又有就喝了,顿时也不骂了,也不打了,手里的短棍也不知道被扔到哪里去了,哈哈一笑,心道:只是活动一下手腕,美酒回来了不说,还多了十坛好酒,真值啊;不过他高兴之余又怕那小子说话不算数,胡乱编了一个因由来吓唬吓唬。郑燕士目光呆滞了一下,心道:从何时起说谎要遭雷劈了,难道说老天爷连这都管;虽然不信,但是心中却有些怀疑,因为白老头常吹嘘说自己活了五六百年,见识过数不胜数的神奇事物,子不见怪力乱神,这等事可是不好不信。“哈哈,我郑燕士说过的话何曾不算数过,白爷爷可尽管喝便是。”郑燕士故作豪气的说道。“啊哈,这就好,这就好。”白老头朝着郑燕士报以善意的微笑,眼中激动的精光四射,但是扭过头却对郑燕士身边的那名管事意气风发、颐指气使的怒声喝道:“尤那j商,还不快给爷爷拿酒,现在爷爷又有了十坛好酒啦,可不用和你呱噪喽,记住喽,你家少爷说的可是好酒,最少要五十年以上的好酒。”那管事看上去也有五十几岁的年龄了,但是白老头毫不客气的满嘴喊着“小子、j商”,那管事也姓郑,在以商立家的郑家地位不算低,只因此次去北原的商队中跟着自家的少主子,还有郑国世子掘突,郑家家主与郑国国主乃是异母同父,且世代交好,如今郑国国主郑伯友身居大周司徒之位,可谓是官运亨通,位极人臣;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郑家商队行走九州各地,到那里不是当地官员巴结的座上宾,这些年商队在大草原也闯下了赫赫名声,商队每趟的规模是越来越大,好处自然也越来越多。“哼,白老鬼,别在那里倚老卖老,我可不卖你的面子,昨天你还偷酒呢?说好了的拿以后每日的酒抵上,正好我家少爷大方,此番你倒是有了抵还的资本,难不成你这老前辈想赖账不成,大伙都看见啦,做人可得讲一个信字。”郑管事不给白老头一丝反驳的机会,得意洋洋的朝着众人说道,没看快要发飙的白老头一眼。几人说话间,便见一道黑色的洪流滚滚而来,望眼看去,却是数以千计的车马浩浩荡荡的行来,车马嘶鸣声络绎不绝,行走在平坦的大道上,蜿蜒曲折,跌宕起伏,犹如一条南去的巨龙。“吼”,一阵巨鸣声自天空传来,数百头体格健壮、数十丈宽大的翼龙缓缓自远方飞来,其上坐着手持十几丈长、闪动着幽幽寒光的战戟,身披黝黑色的战甲,包裹了整个身子,只露着两只精光四射的眼睛,一道道黑色的神光缓缓流动在战甲的表面,细眼看去,不难发现那正是北疆驻防军的制式铠甲,由巫法和道术联合打造的凶器,整身铠甲打入的巫法、道术就有十几个,有初级土系巫法“聚土”、“神力”,使以具有一百倍的强大防御力和强大巨力,初级金系巫法“破神”、“斩邪”,不仅提升了战士百倍的破坏力,更使得可以对一些妖邪鬼怪造成巨大的杀伤力,又有灵巫与幽巫打入的鬼神莫测、歹毒的法,可将杀死的敌人魂魄吸入铠甲之中,以此增强铠甲自身的威力,这还不算又有道门之中的初级“驱邪聚灵术”,用以驱除邪魔外道,以灵气蕴养自身、强壮体魄,“飞天遁地术”、“翻山越岭术”、“降灵术”、“驱水避火术”等等,拥有此等巫法、道术的铠甲相助,十名一阶战士可堪与一名二阶巫武对抗,在这个巫道大争之世,实力和境界高过一阶,便是高的没边了。若是聚集千名六阶巫武以上实力的战士,足可以将一座千丈大山在半刻钟之间击成齑粉,一刻钟之间摧毁一座十万人居住的城镇,而如今的大周拥有四方伐令、五殿巫军、七门灵军、九州驻防军,另外王庭暗司座下六支王族大军由历任周王亲自统领,乃是整个九州最为强大的军队,天下人称之为:天子六军;又有传言:自武王建国始,以姜太公之手建立的九州隐军,经五大道门和巫门秘密培养,拥有着毁天灭地的威力,历代由姬氏王族、姜姓宗族和五大门派弟子所掌控,若不是到了大周灭国、九州危机之时,永世不会显身。大周之军力强盛,非是当世任何一国、一族、一门、一派可以抵挡,仅仅四方伐令座下三十六军、三千二百万大军足以扫平整个天下反抗大周王国所有势力的总和,可见王国的实力已经可与天地比肩。

    第五章禁商

    看着数百翼龙军士缓缓滑过天宇,环绕着整支商队,自天空传下阵阵翼龙的嘶鸣之声,这种翼龙乃是自幽州北地广阔无边、险恶无比的深山老林之中抓捕到的,只是为了抓捕这些桀骜不驯的翼龙,每一只翼龙便要付出近百名拥有六阶巫武实力的战士,然后通过秘法训练数以十万计的翼龙,组成一支强悍无比的翼龙军。郑燕士、郑掘突和白千羡慕的看着滑翔在天宇间的翼龙军士,心中无不幻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够骑在巨大、凶猛的翼龙上,飞翔天宇,手持战戟,身穿甲胄,千军万马丛中取上将军首级,那该是如何的威风,足以让三人以自身的一生和性命来交换。当世之时,大周王朝大兴刀兵,诸家子弟均以军功为荣,不仅如此,当今大王喜好刀兵,大封有军功之臣,如那身份显赫、声名广播的四方伐令那个不是百年以来用军功换来的,大丈夫当以马革裹尸、血战沙场,方能得一世之荣耀,这是一个时代的呼喊,深种在年轻俊杰血脉里的呐喊。白老头不知何时手里提着一个黄|色的酒葫芦,正在那里吧唧吧唧的自个喝着高兴,而眼睛的余光看向高高在上的数百翼龙军士在那里耀武扬威似的转过来转过去,在天宇中留下一道道黑影。却听他不乐意的叫道:“这些翼龙娃娃显摆个求,骑着几只长着翅膀的爬虫而已,我说郑家的两个娃娃,你家爷爷可是看不起他们,又不是骑着天马,想当初爷爷可是骑着天龙玩着呢?”一旁的人闻言,各自木着脸,只有郑掘突一脸崇拜的看着白老头,似乎真的十分崇拜这位爱吹牛的老头,而其他人脸上分明写着“说大话、我不信”六个大字。郑燕士仰天打个哈哈,而白千更强,竟然蹲在地上划着圈,屁股朝着白老头,而那几个有着一身不俗巫力修为的大汉则是嘲笑似的看着白老头。白老头全不在意的自顾着喝着葫芦里的美酒,酒香之气飘荡方圆十丈,显然是五十年以上的好酒,他道:“嘿嘿,几个娃娃不要不信,当初爷爷还真骑过天龙,不过那不是爷爷自家的,而是天马草原上几个隐士高人家看门的,爷爷不小心闯进他们家,有几条天龙看爷爷不顺眼,爷爷一生气就好好的教训了几下,和天上的那几只长着翅膀的爬虫比,爷爷一个喷嚏都能吓死它们,不过上面娃娃的战甲可是相当不错啊,看他们的实力怕还是上不得台的小角色,但是披上战甲,气息足足强了百倍不止,战甲上面的巫家巫法倒是不陌生,最简单的下三烂巫法,不过另外七八道气息可是相当的奇怪啊,爷爷倒是没见识过,两者虽然截然不同,但是隐隐却有相生相克之理,这才是画龙点睛之笔啊。”几人听着白老头在那里大放厥词,有些人心中自然不爽喽,就像郑管事,典型的与白老头是生死大敌,不仅是看着不爽,听着更是不爽到家了。郑管事冷笑一声,道:“还有白老爷子不知道的啊,真是难得啊,连仙家道术秘法都没见过,真不愧是活了几百年的老人家啊。”白老头闻言,眉毛、胡子一下子炸开,像一根根尖针一般站立着,显然受不了郑管事的冷热嘲讽,心道:你敢骂爷爷,爷爷可是天神一般的人物,谁敢骂爷爷;然而此时他又想起一件事,却自个呵呵笑了起来,心道:谁骂俺谁可要倒霉啊。别人就看见白老头在那里看着郑管事喜怒无常的神情,像是吃了疯癫草似的,九州中豫州之地有几处仙山之地出产一种奇怪的灵草,凡人食之必会疯疯癫癫,且无药可治,而修仙者却视之为至宝。“轰轰”,一支百人骑士突然自远处相向冲了过来,座下体长两丈、体高大半丈的赤麟驹强健有力的马蹄牠地的轰轰声远远的传了过来,直惊得商队瞩目而视。白千猛地从地上跳了起来,像是大草原上飞奔的飞豹子一般,腾腾的跑到白老头的身边,双眼瞪着老大,拼命的打量着飞奔而来的骑士,嘴里惊叫道:“这就是南人的骑士,好强的凶气。”郑燕士和郑掘突听言,脸上顿时光彩了起来,心中大是骄傲,而一旁的郑管事和护卫却紧锁眉头,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一队骑士,各自显得都很紧张。白老头眯着眼睛,惊讶的打量着,不过大手却一巴掌拍在了白千的后脑勺上,怒道:“小娃娃不懂就别乱说,岂不是丢了爷爷的面子,哪是什么凶气,那是久经沙场的杀气,小孩子没见过世面。”白千双手捂着头,眼里闪动着委屈、羡慕的神色看着那队骑士,却不敢反驳白老头的话,就连一边的郑燕士和郑掘突都为他感到愤愤不平,明知道他是小孩子还出手打人。而这时只听郑管事疑惑道:“他们座下乃是赤麟驹,大王治兵喜以坐骑之名成军,显然他们来自赤麟军,但是赤麟军隶属雍州驻军,不仅担负着雍州之地的护卫,更肩负着王庭重地安全,怎会在此出现,就算是有战事也不应该,不是东面,就是西面和南面,何时曾来过北面?大奇啊。”“什么赤麟军,依我看啊,那披鳞带甲的战马还不如我们部落里的黒厣,可是比赤麟驹凶猛多了。”白千挑衅的对着郑燕士说道,自从郑燕士到了秦部以后,两人经常在一起争论草原上的东西好还是九州的物产丰富,虽然白千知道九州的富饶,但是却见不贯郑燕士的得意洋洋,所以两个人不论见什么东西都要比个高低。郑燕士就像是一把干柴,遇到火就着,脸红的就像刚灌了一潭草原烈酒,然后又飞奔的绕着秦部周边的大帐跑了一圈,只听他冷哼一声,道:“白小子不要乱吹牛,你知道雍州是什么地方吗?那可是王庭所在的地方,赤麟军西破戎狄之兵时,斩首千万,开疆扩土百万里之多,就莫要说你那老秦部还不如西陲大夫领地内的悍兵强将多,又怎能与伐西令大人曾经率领的赤麟军相比,大王有心扫平四方之异,仿大夏军制而建四令三十六军,专职开疆扩土,镇压蛮夷、戎狄作乱,大周军威之盛,可是草原野人可以比拟,若是传到天下人耳中岂不是贻笑大方。”白千怒极,正要大声反驳,却突然被白老头一脚踢飞了出去,而在此时却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小哥说的好,我赤麟军之威不需要与人相较,我大周之威更不容外族之人来评,只需大王、伐令一声令下,兵向所指,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只见一人身披血红色铠甲,只露着一双闪动着血光的眼睛,背上背着一把丈许长的巨剑,整个人像是一颗高速出膛的炮弹,高速移动的身体与空气剧烈摩擦,拖着长长的尾焰,像是一颗滚动的流星,声势极为骇人。那人双脚轰然踏在地上,只见方圆百丈内腾起半尺多高的烟尘,众人脚下传来一阵沉闷的鼓动之声,但是他脚下的路面却无一丝裂纹,可见他控制力量的境界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高的地步。且那人就往那直立一站,众人便感觉有一道寒气冲面而来,耳边竟有呼呼的冷风吹啸,尤其是那人身穿的铠甲,上面包含的几种高级的巫法和道术,两者结合在一起,威力猛增了千倍不止,比之翼龙军士身穿的制式铠甲不知高级了多少倍;只有少数几个强大的巫武才能直面而视,其中便包括依然喝酒自乐的白老头与脸色慎重的郑管事。“奉大王之命,百日内天下商队车马人员不得入镐京方圆万里之围,违令者,杀无赦。”那人冰冷无情的对众人喝道,声音就像是草原上寒冬腊月的北风一般,冷的直让人感觉自身的血液就要凝固了。郑管事闻言眼中突然暴起一团明亮的青光,不卑不亢的盯着那人看,心中奇道:自幽王统领天下百年一来,何曾出现过此等奇怪的王令,但是却不知是何等原因。“将军远自雍州而来,不若喝上几坛好酒,也好解解乏,我家主人与司徒大人乃是血亲,世子也在此,若是将军方便,可否将王庭最近情况讲解一番,也好让世子知父安康与否?”郑管事上前一步,拱手朝着那人笑道。那人听言商队之主与朝中司徒大人有亲,心中一凛,立马收起了自身的气势,寒风凛冽之气一闪即逝,却以平淡的口气说道:“原来是司徒大人的亲友,还请诸位饶恕在下失敬之罪,只是此乃王命,各位还需遵守,我等要务在身不便久留,若是世子有心倒是可以去镐京看望司徒大人,此番王令并不禁令如世子这等身份之人。”郑掘突走到前面,朝着那人拱手,幼稚的小脸上却挂着真挚的笑容,他不慌不忙的对那人道:“多谢将军相告,还请将军高姓大名相告,他日若是镐京相见,也好掘突请将军痛饮一番。”“哈哈,世子小小年纪,竟有此等豪爽之心,实在是高攀了,在下姓李广,赤麟军中一小卒而已,且将军之名可不敢当,他日若是有缘,当与世子痛饮一番。”那人看着郑掘突,只觉这等世家子弟果然是不同凡响,小小年纪便有此风度,行为举止不卑不亢,大方得体,但是却推脱了掘突的一番结交之谊。郑掘突却又不咸不淡道:“既然李将军军务繁忙,小子就不留了,将军一路保重。”“告辞”那人倒是利落,说完朝着郑掘突行了一礼,便闪身而去,果真是来去如风,远在百丈之处一行百人静静的骑在赤麟驹上,等得自家大人归队,便调转马头扬长而去。“哼,不识抬举,赤麟军名声虽盛,却只能卧于雍州王畿之地,若不是怕有损司徒大人的名声,定让他好看。”郑管事眼中闪动着凌厉的冷光,嘴角冷笑看着李广一行人远处的身影。郑掘突却笑道:“他自己都说了是一个小卒而已,看样子是家出庶民,乃是寒门子弟,不懂规矩、礼仪并不是他的错。”“怕是得转道回郑国了,此番带了不少草原特产,若是入得镐京,可赚取百倍利益,只是可惜王畿周边禁止商队出行,到了郑国只得五十倍利益,有些可惜。”郑管事像是身上掉了一块肉似的,声音有些空洞。白千在一旁看的莫名其妙,他从来不曾去过镐京,也不曾到过郑燕士常和他吹牛的有多么富饶美丽的郑国,更不懂得大周的贵民和庶民、以及毫无身份地位的奴隶之间的规矩,但是却听明白了郑管事说出的商利,便好奇的向身边的郑燕士问道:“百倍、五十倍利益是多少?你们能换多少战马、奴隶,还有兵器。”郑燕士惊奇的看着他,眼中闪过一丝得意的神色,但是却没有和他拌嘴,笑道:“我们周人和你们草原人不同,草原虽广,物产单一,且草原人不懂经商之道,大周国广民众,常有人将东边的东西拿到西边去买,这便是经商了,如草原上一张上好的兽皮在草原不值一文,但是以郑国一瓮十年以上的美酒便可换取百张不止,但是经过商人之手将这些兽皮拿到大周各个城邑制作一番,一张兽皮可值十金。”白千眼珠子一转,却问道:“一瓮十年美酒可值多少钱?”草原人对钱的概念十分模糊,但是对于那些常和大周商队大交道的大部落来说,周钱是多么高贵的东西。郑燕士嘿嘿一笑,心想这野人还不笨,以前怎么没发现呢?于是笑道:“就我所知郑国一瓮十年以上的美酒可值十贝而已。”“十贝,那是啥东西?”白千又问道。郑燕士一巴掌拍在额头上,心道:我怎么傻啦,和草原上的野人讲什么是钱币,莫非跟着他厮混久了自己也变傻了;心里不由打个寒战,于是不耐烦道:“贝就是贝,给你说你懂吗?有酒有肉吃就可以啦,难不成你想做商人不成。”郑管事将两人的话听在耳中,看着白老头嘿嘿一笑,意味非常。大周货币十贝虽不多,却也可以让一人下酒馆吃个肚儿圆,一朋十贝,一金百朋,百朋足以使一家五口人好好生活一年的了,上层的贵民才使用金饼、方金,一枚玉钱值千金,一块玉石值百枚玉钱,玉石有上中下之分,价值又各不相同。若按郑燕士所说,一瓮十年美酒换取百张上等兽皮,一张兽皮在九州各个城邑出售可得十金,即是一瓮十年美酒从草原换取了千金的暴利,十贝和千金相比又何止赚取了百倍的利益,郑燕士不过是随便忽悠白千而已,其实又何止是这些,九州商队在草原上一趟换取的好处足以抵得上他们在九州拼命苦干几十年,一块劣质的茶砖可换五张上等兽皮,一把雪白的食盐抵得上十张上等的兽皮,甚至是一块粗布麻衣也可换取几张上好的兽皮,就更不要说换取的那些珍稀草药了,仅仅郑家商队与草原秦部做了三年生意,所得财富之大不是常人可以想象,但是三年积累便超过了那些经商几百年的大商家族,成了郑国第一大商,可见其中的暴利是多么的惊人。

    第六章边城

    车辚辚,马萧萧,这初秋时节,幽州北地显得格外的清冷,郑燕士一行商队一路行来,望眼之处全无人烟,一望无际的旷野。  商队本来是一路直抵镐京,却不想途中出了这等无法预料的变更,郑管事与郑燕士和郑掘突细作商量,便决定自己将商队带入郑国,虽说少赚了一般的钱财,但是非常之时须得非常对待,而郑掘突便与郑燕士、白千和白老头带着一队护卫入京,主要为了确保几人的安全。  大队人马经过一处岔口,便分道扬镳,郑管事带领着商队一路扬长而出,直入山东诸国,留下郑燕士和郑掘突一行人。  跟随着郑燕士和郑掘突的是一支五百人的护卫,由郑家一位友客带领,名叫郑锦,本是靠近东海边一个小国中人,多年前东夷人攻占了小国,郑锦变成了亡国奴,被当作奴隶买到了郑国,后被郑家买回家作下人,且有一身不俗的功夫,被郑家管事另眼相看,后来留在郑家十年,如今坐上了护卫管事的位置,地位便提到了友客的级别,算得上郑家的得力干将了。  一行五百多人,各个骑在可日行万里的黑厣驹上,郑燕士对身边一位劲装武士嬉皮笑脸道:“我可是对认路不熟,这一路上可要有劳郑叔啦,又好玩好吃的地方可别错过了,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呢?”  那人身高九尺有余,长的却是一副书生脸,在南国这等身高的男子可不常见,这人便是郑锦了,腰间挂着一把青铜色的古剑,气度不凡,也无怪乎能被郑家家主委以重任。  郑锦对于自家少主不正经的作风向来是深有体味,不过他并不对此反感,自家少主虽常和下人嬉笑,但是却给下人们一种亲近的感觉,所以在郑家郑燕士十分受到家中下人和护卫、管事的喜爱,常常是有求必应。  郑锦笑道:“少主人不用担心,不是还有我等这些护卫吗?大伙常年跟随家族商队外出,对各地可是熟悉的很,迷路到是不怕,只是临行前郑管事有过交代,此番去京不能慢了速度,京中还有老主人等着少主呢?”  “什么?我爹也再京里,我怎么不知道,郑伯他怎么不给我说一声,有我老爹在,我还去混个球啊。”郑燕士哀号一声,愤怒的在心中诅咒着郑管事。  “呵呵,少主不必担心,郑管事说了,老主人只是在京中交代一些事情,然后便随商队去楚国,少主想要玩乐,机会有的是。”郑锦忙说道,他可不敢保证自家这位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老爹的少主会不会半途溜走了,那样的话自己也不用在郑家混下去了。  “啊,你怎么不早说,吓死本少爷了,哈哈,老爹不管我就好,听说京里有一整条青楼大街,那可是好地方,又是多么的壮观,果然不愧是京城重地,连青楼都是一整条街的开门,各位老少爷们、兄弟姐妹们,到了京城就由我郑大少请众位去好好乐乐啊。”郑燕士乐极而庆的大叫道。  郑锦脸上顿显黑色,转过脸盯着身后面的兄弟,眼中竟是愤怒的光芒,心道:也不知道是那个兔崽子敢教少主子去烟花寻柳之地,若是被老主子知道了,看我不宰了他。  郑掘突闻言却是一脸不好意思,虽然年纪小,但是他出生在官宦贵族之家,自小便有贴身的丫环伺候着,多少都知道些鱼水交欢之事,此时却被自己表哥在大庭广众之下喊了出来,小小年纪自然显现了羞涩之心。  白老头却是一脸兴趣的看着郑燕士,那意思不言而喻,结果却看的郑燕士心惊胆战,在心中歹毒的想道:你老人家都是几百岁的人啦,难道还有那功能,到时候给你找上几十个水灵灵的女人,看你如何收场;想到此他甚至有一种仰天大笑的冲动。  白老头似乎看透了郑燕士恶毒的想法,随手一个暴栗,打的正兴奋的郑燕士抱头嚎叫起来,大骂道:“白老头你还想喝酒不?竟敢打本少爷,郑伯,扣了白老头的酒,全扣了。”  白老头眼中精光闪烁的盯着郑燕士,诡异的笑道:“感情你这小娃娃克扣爷爷的美酒都扣上瘾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郑燕士这才想到郑管事不是回郑国了吗,自己这一高兴过头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想起白老头对待白千那野人级别的虐待,自己立即死的心都有了,但是他本不是一个不怕死的人,一看?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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