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谋杀法则

谋杀法则第220部分阅读

    。”

    男人一叹:“那就先不说吧,我想亲口告诉他们。”

    那人点了点头:“是,维先生。”

    (二)

    警局里,沈承才刚刚和李可说完话。

    此刻,沈承的面前,站着沈诺。李可在远处盯着他们,李可很想知道这对兄妹在讨论什么,但是,他忍住了,他没有走过去。

    “你真的,要跟着他吗?”沈承问沈诺。

    沈诺摇了摇头:“不,我不跟着他。我只想,陪他一起度过难关而已。”

    沈承:“那等度过难关呢?”

    沈诺:“我就走,许伊会陪着他。”

    沈承:“走?去哪里?”

    沈诺:“不知道,或许,去找找我们的父母吧。”

    沈承想了想,没有说什么了。沈承从口袋拿出了香烟,刚要点燃的时候,沈诺夺过了沈承手里的烟。沈承微微发愣,而沈诺却一脸笑意地盯着沈承:“哥哥,少抽一点吧。”

    沈承突然觉得心里很暖,多少年了,沈承从来没有对这个妹妹敞开心扉,因为,沈承知道,沈诺深爱李可,从十六岁那年就开始惦记着李可,而李可,却是他们的仇人之子,哪怕,那仇恨只是一个谎言。

    沈承也笑了,时隔多年,这是沈承第一次对沈诺笑,不是冷笑,不是嗤笑,那笑容,和冬阳一样暖。

    “我希望,你能够好好活下去。”沈承说:“你现在就可以走,去你想去的地方。”

    沈诺摇了摇头:“我要等他安定下来。”

    沈承:“我的名字里有个承字,尽管这不是我的真名字,但是,承代表承担,代表承受,结局,留给我吧。”

    沈诺依旧是笑:“哥哥,我的名字里有个诺,这是我对李可的诺言,我会陪着他,她来,我去。”

    沈承的心痛了起来,这个世界上,唯一还让沈承牵挂的,就是沈诺了。

    “或许,我们都活不了多久了。”沈承说。

    沈诺:“那我们,就一起死。”

    沈承有些感慨:“是啊,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死亡都是最好的结局,死了,就没有痛苦了。但是,如果我们活下来了呢?”以上围巴。

    沈诺:“还是那句话,我会走。”

    沈承:“为什么要让着许伊,是你先遇到李可的。”

    沈诺耸了耸肩:“爱情没有谁让谁,也没有先来后到,他喜欢的是许伊,所以陪着他的,应该是许伊。”

    “李可的病情,你很清楚。”沈承说。

    沈诺的眼眶湿润了:“我真的很想留在李可身边,不管他能活多久,也管他是不是健康。如果有一天,李可病得下不了床,走不动,不能说话,我也想陪在他身边,可是,那个人不应该是我。我也想,推着轮椅,在李可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上一口,陪他一起去看他最爱的光明。”

    (三)

    江军昏迷前的那一刻,他的瞳孔放大,时间仿佛都静止了。

    江军的身体,慢慢地向前倾,这个瞬间,他的心情是复杂的。

    他有些感激,感激李可能让他陪着刘佳安稳度日。

    他又有些愤慨,因为,他不想在最后的时刻,做一个逃兵。

    也是在这一瞬间,江军想到了很多很多。

    他想起了王鑫,这个人,是江军心里最伟大的人。因为王鑫,江军当上了警察,因为王鑫,江军的心里充满了正义和光明。

    他想起了李可,这个人,是他崇拜的人,尽管,当一切真相大白的时候,江军发现,李可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完美。但是,是这个人在他深陷仇恨,失去理智的时候,拉了他一把,也是这个人,更加坚定了他要顺着光明的道路一直走下去的信念。

    江军同样想起了刘佳,这是江军这辈子,第一个动情的女人。他们的爱情,很平淡,并不轰轰烈烈,也没有山盟海誓,他们一起哭了一场,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他们生活了一段时间,就各自下定决心,彼此互不相离了。

    江军最后想的,是自己。

    江军想,自己称不上是一个英雄,但是,他只想和李可一起面对狂风暴雨,就算前面是火海,江军也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如果,前面是一望无边的黑暗,江军也甘愿和众人一起,隐没在黑夜之中,不见光明。

    这是江军昏迷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江军,你是英雄。”

    (四)

    会议室,很压抑,行动,已经开始了。

    “有些人,不能活下去。”有人这样说。

    “我不同意,这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又有人拍案而起了。

    “这是大局!”第一个说话的人怒喝。

    拍案而起的那人冷笑:“又是大局?一切都是大局,难道,这场局里,就没有人情,没有法度,没有道德吗!”

    “维忠,这是命令!”

    这句话,让维忠沉默了。

    维忠低着头,无奈地笑了,他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疯狂,他看起来,像个傻子,又像个疯子。

    “你们知道吗,我这一生,从不未私,因为我觉得,我的身份如此,就应该以大局为重。可是,我现在后悔了,如果知道有一天,我为之效力的,竟然是一个没有情感的冰冷机器,我宁愿当个市井小民,当个贫民素衣!因为,根本不值得!”

    维忠的话,让其他人震惊了,他们的心里都不好受,但是却说不出那种感觉是什么。

    “维忠,你知道你说的话,有多大逆不道吗?”

    “我知道。但是,我们生活的环境中,就是太缺少大逆不道了。”

    “我看,你受李可的影响太深了!南山清场,势在必行!我再说一次,这是命令,不能有人知道这个秘密!”

    “发布命令的是谁,我要直接和他说话。”

    (五)

    天空,阴暗无边,阴云好像就好压到大地上了一样。

    南上之上,空荡荡的。

    维忠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了,他的身后,站着很多人,他们身上,全部都没有穿警服。

    维忠的手颤抖着,他还在等着。

    但是,他却一直没有等到他想等的电话。

    “他们应该差不多下来了。”有人对维忠说。

    维忠叹了口气:“多希望时间过的慢一点。”

    “该来的总会来。”

    维忠:“是啊,该来的,总会来。”

    维忠盯着南山下的路面,有不少人,都举着枪,对着那地面。

    维忠看了看表,豆大的汗珠从他的脸颊滚落了下来。

    “没时间了,转移到那里去。”维忠突然说。

    那人一愣:“可是。”

    维忠指着他们身后的一片林子,林子里躺着很多尸体,这些尸体,都是他们从南山上拖下来的。

    维忠怒喝:“该死的,是他们!”

    那人还是犹豫。

    “一切,都由我全权负责,这是命令!”

    ……

    远处,四道人影下来了。

    维忠深吸了一口气,他的手提电话,终于响了。

    听到电话里威严的声音时,维忠终于放松了,他笑了起来,笑声很大。

    那四道人影靠近了。

    维忠身后的那片林子,在一声巨响后,烧了起来,火光冲天,那火好像就要烧到天上去。

    李可盯着远处的天空,阳光破开了阴云。

    那是他们,一路跌跌撞撞,一路热泪盈眶追寻的:光明。

    (番外篇完)

    第953章番外篇一:归途

    有书友说番外篇一在我的微博上找不到了,所以把内容重新发出来,这章不收费。这番外是在很久之前写的,之前看是非常烧脑的,现在正文内容已经解答了这篇番外的部分谜团,看过的书友也可以重新看一下,看自己当初的推理是否正确,也可以看看是否有不一样的感觉。番外篇中还有其他谜团没有解开,大家可以继续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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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靶场里,枪声回荡,伴随着夕阳,一颗又一颗子弹正中红心,九环,八环,七环……

    他,在人群中永远那么耀眼,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的身上,而我,正是那些人的其中一个。

    我已经进入这里整整一年的时间了,好像没有人记得我的名字,因为我很少听到别人叫我。只有教官在点名的时候会喊到我,或者,在我又犯了什么让大家哄堂大笑的错误时,教官的嘴里才会愤怒地吐出两个字:杜磊!

    又是一阵欢呼,在我们的注视下,他又打中了红心,挥汗如雨,他用身上军绿色的训练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一头干净的短发,看似纤细却健壮的身材,棱角分明的脸上透露刚毅,这样的一个人,不仅是所有女生尖叫的对象,更是所有男生嫉妒的那一个。

    他是李可,高分考入警校。

    他保持着随堂测验和结课测验全部满分的记录,他能和逻辑学教授侃侃而谈,一些复杂的案例,甚至连一些侦查学专家都没有办法辩驳过他。

    这样的一个天才,在体能方面也不甘落人下风,射击课,他手中的枪,成为了靶场关注的焦点。

    和他相比,我太普通了。

    又或许,我没有资格和他相比,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普通人。

    (二)

    “杜磊!”

    果然,我又出错了。

    喊我的人是教官,轮到我打靶了,但我却陷入沉思,迟迟没有动手。教官愤怒的脸比高悬的骄阳还要毒辣,我颤抖着举起了手里的枪,冷静,瞄准,扣动扳机……

    这原本是一整套连贯的动作,但是,教官却在子弹将要从枪口中喷射而出的时候制止了我,随之而来的,又是一阵怒骂:杜磊,你拿枪的姿势就不能改一改吗!

    我深吸了一口气,冲着教官点了点头。

    我重新瞄准,可是,开枪的那一瞬间,手再一次倾斜。

    一声巨响,我看到了周围的人在嘲笑,我听到了教官的那一声哀叹。

    可是,子弹飞速而出,正中红心。

    靶场里迎来了难得的一阵沉寂。

    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人的哄笑声。

    人群中,只有一个人没有笑:李可。

    “杜磊,你眼瞎啊,打到隔壁靶上去了!”

    (三)

    这是我和李可认识的第二年,他一如既往的优秀,我一如既往的普通。

    走在李可的身边,我是被忽略的那一个。

    b市,实习,我们穿上了每个警校生梦寐以求的警服。

    “我不想做文职,想当一名刑警。”

    “为什么?”

    “我不想每天坐在办公室里,我想出去跑跑。”

    “就这么简单?”

    “其实,我觉得只有刑警才能贯彻我们的信念。”

    “正义?”

    “和理性。”

    这是我第一次对别人表露我的心思,可是,李可笑了。

    (四)

    秋季,金黄的落叶覆满了二环的青石小道,夕阳将我们的身影拉长,大手握着小手,脚踩落叶,稀疏的响声是傍晚的终章。

    我们在这里相遇,也在这里相识,更在这里相知和相爱。

    孟婷,一个单纯地不能再单纯的女孩。

    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成为了我心中挥之不去的一部分。我憧憬平凡的生活,或许,我和孟婷能够安安稳稳地在一起,直至老去,只是美梦总是来的快,走的匆忙。

    几乎每对情侣的记忆中都有一条走不完的长巷,我的记忆里也有。在这里,我和孟婷的的爱情轨迹发生了改变,我们在这里争吵,在这里欢笑,而我所有的秘密,也在这里和孟婷分享。

    秘密,所有。

    这一次,我把最大的秘密告诉了她,她震惊,她愤怒,她哀伤,她屈服,为我,为爱。

    孟婷失魂落魄地离开了,斜阳之下,孟婷不知所措的背影彷徨而孤独,她不是一个人,她还有我,只是和我在一起,她注定要成为世界上第二孤独的人,而第一,是我。

    孟婷的背影消失在了尽头。

    另一道身影出现了……

    (五)

    1995年,冬,b市最寒冷的一个夜晚。

    绒毛般的大雪席卷了整个b市,我们就像走在童话里的冰雪世界中,只是,这是冰冷刺骨的现实。

    我们一步一步地朝着前方走去,我低着头,双手插在口袋里。

    我的身边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其中两个人。

    他们牵着手,或许,在这样的冬夜里,他们并不感觉寒冷,因为他们不是一个人。

    我们挥手告别,我顺着来时的路一步一步地往后走,我的每一个脚步都踩在来时留下的印记上,这是我最后的奢望。

    我不知道走了多远,也不知道是哪一股念头让我回头,我拼命地往回跑,我还能看见他们。

    “李可!”

    那是我最后一次和他说话。

    李可转身,和他四目相对的时候,我改变了主意。

    “希望你们能喜欢孟婷!”我声嘶力竭地喊了出来……

    是的,希望你们能喜欢她。

    (六)

    第二天深夜,b市延续了前一天的严寒。

    我和许伊是最后一批离开单位的人,我们走的很慢。

    李可打来了电话。

    许伊对着电话:“我们要离开单位了。”

    ……

    “很快就会回来……”

    ……

    “好,你等我……”

    ……

    刺骨寒风,远处,我们再熟悉不过的330公交车缓缓驶来。

    “走吧。”许伊对我一笑,踏上了330。

    而我,犹豫片刻,跟了上去……

    (七)

    三年后。

    我为什么会回来。

    我为什么要回来。

    我回来了吗?

    我拿着笔,这是我最后的话,我要写些什么?

    “李可,对不起……”

    “许伊,对不起……”

    “孟婷,我爱你……”

    书友萌,有看懂的吗?第一次写这种类型的番外,篇幅很短,但我写了好几天的时间。提醒:结合小说正文,略烧脑,信息量巨大。

    第954章番外篇二:羁绊

    番外二正式发布在上,该章免费

    1朋友

    天色已暗,男人仍坐在办公室里。走廊之外,忙碌的皮鞋声时不时地传进男人的耳际。

    “王副,这次抓捕……”已是多年的好友,谢靖没有敲门就进了男人的办公室里。

    但是男人却只用两个字回答谢靖:出去。

    谢靖的手里正拿着一叠资料,听到男人的话,谢靖的脸上闪过一丝诧异,因为男人从来就没有对警局里的任何一个人发过火。谢靖看着男人靠窗坐着的背影,咬了咬嘴唇,转身离开了。

    谢靖没有发现男人的办公室角落,正坐着另外一个男人。

    “王鑫,把东西交给我。”另外一个男人对王鑫说。

    王鑫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正值年轻,但他身上却有一股和他年龄完全不相符的沉稳。王鑫走到那男人的面前,男人正坐着,王鑫就那样居高临下地看着男人,问了一句:“为什么要给你?”

    “因为我们是朋友。”男人回答。

    王鑫冷笑:“就是因为我们是朋友,我才不想你一错再错。趁着还没有走上法律的对立面,收手吧。”

    男人咬牙,脸上带着一丝怒意:“它是我的,你有什么权利把它夺走!”

    王鑫淡淡地回答道:“因为我们是朋友。”

    2名单

    家中。

    “这八个人,究竟心底打的什么如意算盘。”王鑫叹了口气,他的面前正躺着已经入睡的女儿。王鑫的手轻轻抚着阿狸的脸,他刚刚才把女儿哄睡,悄悄退出了房间,他的脑袋里想的,全是那八个人的名字。

    王鑫走到了房间的书桌前,这里整齐地摆放着砚台和笔墨。王鑫提笔,一连写下了七个人的名字,他的手拿着毛笔,正犹豫着是不是要将最后一个人的名字也写上去,终于,他又叹了一口气,放下了手中的毛笔。

    “你一死,这七个人分崩离析,你究竟留下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王鑫自言自语着,把目光放在了桌上,他知道,这东西很重要。王鑫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他始终淡定的脸上,皱起了眉头。

    良久,他大步地走到桌前,伸手一抓,他要出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这些人当中,最与世无争的,也只有他了。

    夜正浓,当王鑫走到房门的时候,他突然又止住了步。

    他往回走,提起笔,还是在纸上,写下了第八个人的名字。

    3舍弃

    躺在病床之上,王鑫虚弱得几乎要睁不开眼睛,他的周围站着很多刑警。

    “王副,怎么办?”谢靖着急地问。

    王鑫的脸上愁容满面,这种感觉,也就在他的妻子死去的时候才有过。王鑫从来没有一刻觉得自己会这样没用,千算万算,他却少算了这一步。大家都秉着呼吸,等待着王鑫的决定。

    王鑫往门外扫了一眼,外面阳光正艳。

    “追。”王鑫转过头,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两滴泪水从他的眼眶中滚落了下来。

    “王副……”谢靖想安慰,但是却不知道说些什么,良久,谢靖对着其他人一招手:“行动。”

    病房里只剩下王鑫一个人,也不知道多久,一个熟睡的孩子被抱了进来。王鑫接过孩子,待护士离开病房的时候,王鑫失声痛哭。

    “或许今后,只有你与我长伴了。我不知道你的姓名,勇者无敌,是为将,仁者无敌,是为军。”

    孩子的名字,江军。

    4丢失

    十年后。

    王鑫的面前站着一个道人,道人对他鞠了一躬,将手里的东西交给了王鑫。

    他们面前,正躺着一口古怪的棺材。

    “不要再将这东西弄丢了,也只有在你的手上,我才放心。”道人对王鑫说。

    王鑫:“是他夺走它的?”

    道人:“不知道,想要这东西的人很多。我费了很大的劲才追回来。”

    “这东西,究竟有什么用?”王鑫问。

    道人摇头:“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你只要记得,永远都不要让人把这东西凑齐。”

    王鑫惊讶:“还有其他的,它们在哪里?”

    道人依旧摇头:“不知道,我的那份也要给你。”

    说着,道人指向了他们面前躺着的棺材上。

    5会面

    繁华的b市,会议的地点,在警校。

    结束会议的王鑫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他撞上了一个年轻的人,天之骄子。

    “李教授。”王鑫对着他面前年轻的男人伸出了手。

    李可微笑着和王鑫握了手,李可的脸上,带着一丝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傲气,寒暄几句之后,李可大步地离开了,王鑫继续往前走着,但是身后却有人叫住了他。

    王鑫回头,他的身后站着刘博士,上一次联系,就在两天前,通过电话。而上一次见面,却是在数年前,刘博士的头上,已经多了不少白发。

    跟随着刘博士,王鑫进了刘博士的研究室里。

    “他真的决定这么做了吗?”王鑫问。

    刘博士点了点头:“不知道我有没有做错,这两个人,终有一天要走上反目的道路。”

    “他知道吗?”

    刘博士:“不知道,因为请求我的,可不止他一个人。”

    两道叹息在研究室里响起。

    6对话

    “我早该想到是你,二十年,只为这东西,好大的手笔。”

    “当年我跟你说过,让你把它还给我。”

    “将它给你,你早就走上错路了,这二十年,当作我对你的报答吧。”

    “所以,你还是不肯给我吗?”

    “我自私了一辈子,是该为她想想了,我愿意交给你,跟我走吧。”

    “你真的愿意?”

    “我说一不二。”

    “老友啊,我也是身不由己。”

    “嗯。”

    7死亡

    王鑫死前,四周充斥着枪声。

    他的眼皮越来越重,但他的心里却从来没有这样轻松过。

    该还的,他都还了。

    该托付的,他也都托付了。

    唯一的担子,便是心底的那个秘密。

    眼前那张年轻又沉稳的脸慢慢消失,愿你乘风破浪,完成你的追求,王鑫在心底如是说。

    明月悬空,王鑫举起了手,对着一轮明月,敬了最后一个警礼。

    番外二延续番外一的片段式写法和烧脑风格,这也是番外篇部分的最后一篇烧脑片段式文章。篇幅虽小,但联系正文内容,信息量巨大。

    第955章番外三:《谋杀法则时间表》

    声明:

    大部分书友只知道1995年李可29岁,但对其他时间没有概念,特地整理了一下时间线索,供大家阅读。

    时间为模糊时间,前后可以进行模糊的调整。

    如果时间表和正文部分稍有冲突,以该表为准。每天现写,难免会有一些纰漏,请大家谅解。如果有书友发现时间表和正文哪里有冲突,可以通过微信联系我,我会对正文部分稍作修缮,不会瞒混过关。微信号:zsw384593560(闲聊勿扰)

    【1966年】

    李可出生;

    沈世康找上李毅然;

    周凌醉酒,侵犯杜氏。

    【1966年-1978年】

    杜氏产子,千面抱走杜怨;

    八人辗转几年组成特工队并替高层效命长达10年;李毅然的家族被灭,三人被国家招募开始研究。

    【1979年】

    李可13岁;

    三人带图纸叛逃;

    八人执行任务遭遇变故。

    【1982年】

    沈家大火;

    李可16岁,沈承12岁,沈诺10岁(本表中沈承、沈诺均为假沈承、假沈诺,且分别和模音与真沈承同岁);李可和沈氏兄妹被刘博士催眠,李可大病休学一年。

    【1987年】

    李可21岁,进入警校;

    杜磊21岁,已进入周凌的势力;

    沈承17岁,沈诺15岁,许伊17岁;

    尤旅被绑架,见到爷爷。

    【1988年】

    红衣女连环杀人案发生;

    废弃工厂建立;

    李可22岁,大二,被引至废弃工厂;

    杜磊22岁,迟入警校,;

    沈承18岁,进入渝市警校;

    沈诺16岁,被绑架至废弃工厂;

    许伊18岁;

    李可再次被催眠,沈诺被带回青联会。

    【1989年初(1月到2月)】

    李可22岁,大二,李毅然佯死。

    【1989年(3月后)】

    李可23岁,大三;

    杜磊23岁大二;

    沈承19岁;

    沈诺17岁,进入渝市警校,并通过七叔多次b市找李可(3月至9月);许伊19岁,进入警校,并逐渐和李可相爱(9月后)。

    【1990年】

    李可24岁,大四升研究生;

    杜磊24岁,留级大二;

    许伊20岁,大二;

    沈承20岁;

    沈诺18岁,被青联会控制在渝市。

    【1991年】

    李可25岁,研究生;

    杜磊25岁,大三;

    许伊21岁,大三;

    沈承21岁;

    沈诺19岁;

    【1992年】

    李可26岁,博士生;

    杜磊26岁,留级大三;

    许伊22岁,大四升研究生;

    沈承22岁;

    沈诺20岁。

    【1993年】

    李可27岁,博士生;

    杜磊27岁,大四毕业;

    许伊23岁,研究生;

    沈承23岁,被植入记忆;

    沈诺21岁。

    【1994年】

    李可28岁,破格任职侦查学教授;

    杜磊28岁,工作岗位;

    许伊24岁,进入工作岗位;

    沈承24岁;

    沈诺22岁,被植入记忆;

    李可杀周凌,请求刘博士催眠。

    【1995年】

    330案发生;

    李可29岁;杜磊29岁;许伊25岁;沈承25岁;沈诺23岁。

    【1998年至1999年】

    330公交车重现自杀林;

    红衣女连环杀人案再次发生

    ……

    第956章番外四:隐藏的故事

    (一)阴霾

    1989年3月,b市,刚褪去冬日的严寒。

    李可坐在出租屋的窗台上,关着灯,屋内一片漆黑,窗外,满是霓虹灯的喧嚣。李可的手上叼着香烟,这已经是他这个晚上抽的第九根烟了,他已经彻底离不开这东西了,每次烟味入鼻,他脑袋里的迷茫就会少一点。

    敲门声响起,李可扔掉手里的香烟,跳下窗台,开门。

    门外是一张憔悴的脸,于霏刚刚哭过,眼眶通红。

    “吃点东西吧。”于霏这样对李可说。

    李可摇头:“吃不下。”

    于霏:“多少吃点吧。”于霏说完,往李可门后扫了一眼,眉头微皱:“少抽点烟吧。”

    于霏说完,拉着李可的手,往外走去。他们之前的交谈,不像是母子,也没有温情,有的只有笼罩在他们心头的阴霾。这个家庭,刚刚离开了一个人,一个在李可心中,像是天一样的男人。

    这里,不是他们的家。坐在客厅的餐桌上,李可扭头,往摆放在木桌上的牌位上扫了一眼,牌位上刻着三个字:李毅然。他已经离开两个月了,两个月的时间,足以让人的情绪冷却下来。

    没有两个月前的歇斯底里,但是,更加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李可和于霏都对这个人闭口不提,仿佛,这个家庭,从来就没有这个人一样。李可不知道李毅然为什么会离开得那么突然,他总觉得,父亲在去世前,发生了什么。

    只是,李可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他的心里总是不安,可是转念一想,李毅然已经走了,还会有什么事情,会比这还令人不安呢。

    于霏和李可都机械式地往自己的嘴里塞着饭,几分钟之后,李可站了起来。

    “以后,我们就住在这吗?”于霏对着李可的背影问。

    李可驻足,回过头,给了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脸:“马上要大三了,我会向警校申请一间单元房。”

    说完,李可慢慢朝着房间里走去,但是,他却又在房门前停住了脚步:“妈,你还有我。”

    (二)十七岁的女孩

    阳光明媚,警校,李可刚从靶场回来,他有些头疼。他刚结交了一个朋友,和他同岁,但比他小一届,据说,他游学多年,所以才迟入警校。李可是在二十一岁的时候才进警校的,他依稀记得,小时候,他大病过一场,休学了一年。

    这个朋友,有些笨,不论李可怎样矫正他的开枪方式,他就是改不过来。

    李可一边低着头走着,一边想着已经离开三个月的李毅然。他,撞上了一个人,是一个女孩,长头发,俏皮,眼睛很大。她没有穿警校的制服,却能随意游走在警校里。李可只是说了声对不起,就转身想要离开了。

    在李可心里,这个年轻的女孩,要么是警校领导的孩子,要么是高官的孩子。

    女孩一步挡在了李可的面前,阳光洒在女孩的脸上,女孩眨着眼睛,露出了两颗可爱的虎牙:“李可,我们又见面啦!”

    李可眉头一皱,他并不认识这个女孩。

    “你是谁?”李可问。

    女孩满脸茫然:“才几个月没有见,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啊?”

    女孩还以为李可在开玩笑,可是,她很快发现,李可是真的忘了她是谁。几个月前,恐怖工厂的大逃亡,女孩还历历在目,她有些慌了,她好不容易才能到b市来,可是她的救命恩人却把她忘了。

    “我是沈诺,几个月前,你还救过我,你忘了吗?”沈诺一慌,拉住了李可的手。

    四周,已经开始有人议论了。这个警校,没有人不认识李可,李可甩开沈诺的手:“你认错人了。”

    说完,李可大步地往警校外面走。沈诺追了上去,她一边跑,一边说:“工厂,残肢,你忘了吗?”李可听到残肢的时候,心里一颤,他扭过头对沈诺说:“你真的认错人了,多事之秋,你说话小心一点。”

    是的,这一年的b市,很动荡。

    沈诺没有再跟上李可了,她心里嘀咕着,这个男人是不是真的把她忘了。

    (三)我喜欢你

    那几天,沈诺每天都会找上李可。李可推掉了所有好朋友的邀请,就连杜磊的邀请,他都推掉了。他没有心情,每天上完课,他只想把自己关在房间,用香烟麻痹自己。可是,每当李可走到警校大门,就会看见沈诺。

    沈诺每天都在说着奇怪的话,终于,李可再也控制不住脾气,他对沈诺大发脾气,让沈诺滚远一点。李可往前走了几步,听到了身后的哭声,李可无奈,只要走到沈诺的身边:“你到底想干什么?”

    沈诺把脸上的眼泪抹干:“我想和你做朋友,我马上就要回去了。”

    李可这才知道,这个年轻的女孩,来自渝市的警校,她才十七岁,以交流生的身份来这,很优秀。

    李可想了很久之后,点了点头:“做朋友可以,不要再烦着我,不要再说奇怪的话。”

    沈诺的笑脸,比阳光还要灿烂:“不烦,不说!”

    李可究竟是不是真的忘了她,对沈诺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之后的几天,沈诺还是会在警校大门等李可。李可并不怎么愿意和沈诺接触,李毅然刚走没多久,他没有心情。直到,沈诺跟在李可身边的时候,说她从小就没有父亲。

    或许是同情,又或许有一样的感受,那一天晚上,李可竟然和沈诺在公园里坐了很久。路上,到处都是喊着爱国的学生,他们正在准备掀起一股大浪潮,只有公园,稍显冷清。

    李可和沈诺都没有说话,沈诺满足地坐在秋千上。

    很晚,李可把沈诺送到了宾馆的楼下,沈诺一回去,就有几个大汉警惕地盯着李可。沈诺笑着说:他们是我的家人。

    第二天,沈诺照常在警校大门等着李可,沈诺告诉李可,交流结束了,她得回去了。

    李可难得地挤出了一个笑容:一路顺风。

    原以为沈诺会说谢谢,李可点了点头,可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才知道沈诺说的是:我喜欢你。

    沈诺早已经涨红了脸,她挥挥手:我一定会再回来找你。

    沈诺的身影,消失了。

    (四)送我一条丝巾

    他们真的再见面了,一个月后,李可诧异地盯着在警校大门外的沈诺:“又是来交流的?”

    沈诺摇头:“不是,来找你的。”

    因为李毅然的离开,校方考虑到李可的情绪,允许他暂时和于霏住在校外,其他警校生被管理的很严格,没有这待遇,每当看到李可出校门,大家都会投来羡慕的目光。可是,这种羡慕在李可眼中,有毒。

    以后的几天,沈诺每天都在警校外等着李可。他们经常会一起走走,没有说太多的话,李可对这个陌生的女孩,渐渐熟悉,他突然开始感恩了起来,默默地陪伴,让他心里安心了不少。

    而沈诺,也收敛起自己俏皮的性格,她知道,李可的父亲刚走,她总觉得,自己不能太俏皮了。

    没过几天,沈诺对李可说:“我要回去了,我会再来找你的。”

    果然,两个月后,李可又见到了沈诺。

    那一年,沈诺每隔一两个月就会在b市待几天,李可问沈诺,你不用上课吗?沈诺说,见你比较重要。李可也问沈诺家人放心她一个人到b市吗,沈诺只能点头。她,不能让李可知道自己生活在那样恐怖不光彩的势力里。

    李可只是一笑,没有多说。他喜欢这个女孩,但只是把她当成了妹妹。

    直到9月份,李可升入大三的时候,沈诺再也没有来找过她了。

    依稀记得最后一次见沈诺,李可正在带着沈诺游走在一条古街。街边,每一个人都在叫卖着。

    “李可,你送我一条丝巾吧!”沈诺突然对李可说。

    李可:“你要丝巾干什么?”

    沈诺:“当围巾呀!”

    李可:“现在是夏天。”

    沈诺:“冬天我就能戴啦!”

    李可:“那冬天再送吧。”

    在沈诺的死缠烂打下,李可买了一条白色的丝巾,递给了沈诺。沈诺拿着丝巾,满心欢喜,眼泪都要落了下来。就在前一天,沈诺接到了一个电话:小诺,你一叔知道了,快点回来吧,瞒不住了。

    (五)分别

    “李可,我要回去了。”

    “什么时候再来?”

    “暂时来不了了,冬天,我就围你送的丝巾。”

    “路上小心点。”

    “有人说我笑起来像疯子,你讨厌我吗?”

    “开开心心的样子,最可爱。”

    “那我下次见你,还这样。”

    李可点了点头,他没有再说什么,他知道,这个女孩,可能喜欢上了他。而李可,依旧把她当成妹妹,或者是朋友。

    沈诺好想再说点什么,比如说她爱他,比如扑上去,抱住李可。

    沈诺忍住了眼泪:“李可,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下次,不要再忘了我。”

    (六)你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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