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资本链条终结论

资本链条终结论第6部分阅读

    什么呢?肯定是巨大的方便。

    针对纯货币,我想说的就是,虽然它能够最大程度地方便人类的交易,但是它面临的威胁却更多,在受到前面所说的威胁以外,它还将受到现今货币发行模式、银行业等等与货币相关的政策的扼杀。

    当甲持有100克黄金的纯货币时,想想一下会出现什么状况?当甲从一个国家走到另一个国家的时候,货币还会出现不能使用等的状况吗?理论上是不可能出现这种状况的,因为甲持有的只是一个标记价值量的数字而已,汇率等两种货币之间的封锁界限轻轻一捅就破,就像单位换算:“1米=10分米”,只要甲需要,可以随意改变单位,甚至自己设立一个世界独一无二的货币单位,根本就不用到任何的银行等金融单位去办理外汇业务,也就是说——外汇市场宣告终结。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超国家主权货币的存在已经变成了事实,但是货币还能保留甚至增加更多的货币单位,也就是说可以在现今货币不统一的情况下,甚至在每个人拥有一种货币的情况下,每种货币都能以超主权货币的形式进行交易。

    这个时候,最最可怕的就是货币发行量的控制失效。试问一下,这个时候,货币的发行量到底需要多少?由谁来控制?这些问题不用再思考了,因为电子货币已经摆脱了发行量的控制。

    把人类社会缩小为甲乙丙三方,甲乙是交易的两方,丙控制货币发行量。假设甲乙要进行一次100克黄金的交易,但是甲乙两个人手中的电子货币只有多余的1克黄金可以使用,无论丙愿不愿意发行再发行货币,甲乙两个人都可以进行交易。怎么来交易呢?甲乙作为交易的双方,双方的拥有的商品在交易过程中,都是使用货币的吧?因为甲乙是代表人类交易的双方的,也就是说货币只能在甲乙两个人之间流动,持有货币的人是谁,对于交易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价值量流动的平衡,也就是说甲乙两个人完成这个交易最简单的方法就有了:因为商品交易使用的是电子货币,传输电子数字变动的速度,除去设备反应肯定是光速,就算达不到光速,甲乙两个人面对面的时候,速度肯定也相当快,所以,甲乙肯定可以立刻把其他交易上的货币拿来使用,不说一秒之内在放回去,就是一分钟后再放回去也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假设甲乙每天总共的交易额为10000克黄金,实际拥有的货币为100克黄金,也就是说这100克黄金在甲乙两个人之间流动了100次,也就是说,15分钟左右才有一次交易,这个时候,不是很简单了吗?在空闲的14分钟内,把货币拿过来使用一下,因为双方价值量流动的平衡,只要在14分钟内再进行一次交易,把货币放到对方的手上去了不就行啦?

    还有,甲乙两个人可以在交易的时候,先记账,每天结束的时候结账,由于价值量流通的平衡,各个交易的价值量的数值加加减减,到最后甚至都可能不再使用货币了,直接把欠账、差额等留到第二天再交易时冲销掉,就行了。

    也许有人要说,像我上面说的那样,就是使用实体货币,含有商品价值量的货币都可以实现,我们只是人类社会中渺小的一个,不可能达到那样的平衡。就像,甲到一个商店里去买100克黄金的商品,但是持有的货币只有1克黄金,这样的问题要是我能解决,那才有说服力!那么这样吧,再加上利润和各种利率以后,说服力是不是更强?很简单啊,进行分期付款,今天给1克黄金,明天给第二笔……因为是电子货币,每天从甲持有的货币中减去1克黄金就行了(而且商家可以一直监视甲的账户,一旦出现什么异动,导致哪一天不能给付,商家就可以利用我上面说的措施,例如一个监控软件,强制终止甲进行的异动)。

    我相信这个解决方法,还是不能令大家信服,那么我就说说,第二个解决方法吧!这个时候就需要丙的加入,而且很是麻烦。甲乙双方中的购买方,用手中持有的商品到丙处抵押贷款100克黄金,假设半秒内完成了该次交易,然后进行第二交易,这个买方半秒后收回货币,立刻还给丙——如果因为当天没有可以进行回收货币的交易,买方用半秒的时间,在卖方这里借过来100克黄金,立刻还给丙,等到卖方需要用多出来货币的时候,直接用这张电子欠条冲销——这个时候,丙的处境怎么样?发放贷款的时间只有1秒,这个利息该怎么算?按照现今的金融体系应该是不可能收取利息的吧!

    还有一个解决方法,因为人跟货币之间的关系,已经与人同身份证的关系一样,已经终身绑定,所以可以使用“反货币”(第二个方法其实已经涉及到这个东西了,不过在这里提出来有点前后不搭配,只好留到后面叙述)。

    如果我上面说的办法还是不能让读者信服,那么还有第三种方法,那就是加速货币流动,这个就很简单啦,当甲拿着1克黄金到商店去买100克黄金的商品时,立刻就加快货币流动速度,让1克黄金在极短的时间内变成100克黄金:电子货币的时代,肯定有很多虚拟商品,假设就是这样的一个商品,而且刚好值1克黄金,而乙是专门生产的,于是甲先用1克黄金在乙这里买下一个,然后转手卖掉,获得利润b的情况下,甲手中的货币就变成1+b,然后在一段时间内快速买卖,让b累积到99克黄金就行了——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种方法,恰恰相反,甲没有获得任何利润,卖掉的价格还是1克黄金,不过甲刚开始是一分钟之内买卖一次,经过十多分钟的经营,缩短为一秒钟买卖一次,不久再缩短到001秒买卖一次,并与乙形成“货卖掉后再给钱”的合作关系——甲手中的货币流动状况就变成——每秒钟的收入与支出都是100克黄金。这个时候,甲向乙提出对商品的买卖进行合并,一秒中一次买100个,然后在这一秒之内卖掉100个,我想乙肯定是不会反对的,这一秒不行,下一秒再申请,直到乙答应——也就是说甲在一秒钟之内,有那么一刻是持有100克黄金的了,如果甲再把买卖合并成一分钟买一次货,那么有一刻就持有6000克黄金了——甲从这6000克黄金里拿出100克黄金在商家这里买下那100克黄金的商品。如果能在一分钟内用花掉这个商品并挣回100克黄金,补上就行了。或者干脆不补,借口还有存货100个,卖掉再给。还是不行的话,购买的时间合并成十分钟,那就变成60000克黄金了,如果还不行,再次提高货币流动速度,当这100克黄金已经变得非常渺小的时候,就完全处理掉了。

    当然,这方法有一个极大的漏洞,那就是,甲怎么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提高那么多的买卖速度?那我们还可以这样假设,甲乙两个人之间:甲生产虚拟商品商品,乙生产虚拟商品b,现在的市场价格都为1克黄金一个,因为是虚拟商品,一分钟都可以复制1000份(就像我们在文档里复制了一个字,然后使劲儿粘贴)。当甲走到商家这里买东西的时候,就先用1克黄金买一个b,然后卖掉一个,再买一个b……速度变成1分钟交易、b两种商品各1000次,假设乙有足够的货币,在买卖合并成一分钟之后,甲收到货币的时候,突然宣布停止交易,该下班了,或者商品已经卖完了,明天继续,于是甲手中就有1000克黄金了,用来买那100克黄金的商品不就行了?或者合并的时间再长点。

    当然这个例子还是存在很多漏洞的,不过,我相信如果1变100不行,那么1变2,或者1变11,或者更小,总有可能实现的时候。我在这里又不可能大谈,怎么样提高货币的流通速度,因为后面还有关于货币流动性控制的章节。不过,通过我这几个例子,应该已经说明了问题,那就是,那个时候的人是可以在远离商品的时候,进行商品买卖的,只要有那个需要,每个人在远离自己资产的时候,就可以把所有的资产卖掉,在自己需要的时候,又可以马上买到自己根本就没有亲眼见过的商品——一句话,货币的流通速度可以快得吓人。

    这个时候,货币发行量的控制就显得非常无力了,前一刻市场需要的货币可能是10000克黄金,可是下一刻因为一些人休息了,需要的货币就可能变成100克黄金,这个时候,该如何控制货币的发行量?等到第二天,丙进行回收货币的时候,因为所有的人都开始交易了,货币的需求量又变成了20000克黄金,丙根本就没法通过控制货币发行量来稳定货币……货币发行量的控制就陷入了无所作为的境地。

    纯货币的出现,借贷款的问题就不是银行的专业了,因为每个人的账户是唯一的,终身的,而且是可以远距离限制的,那么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到货币借贷行业中来,这个时候,银行业必将彻底消失,或者说每个人都是一个银行了。

    想想看,如果现在的银行与货币发行组织,遇到这样的情况之后,还能怎么生存下去?为了追求自己理应获得的剩余价值,或者从其他地方划分过来些剩余价值,他们肯定会使用各种各样的货币政策、政治力量等等的东西,来限制纯货币的出现。除非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剩余价值了,或者每种商品,包括“劳动力”等的各种商品都含有剩余价值了,整个资本流动链条平衡的时候,那么纯货币的到来,对谁都不会造成损失。

    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大声宣布:货币的存在与发展,为的就是消灭一切交易中的不公平;纯货币是消灭一切阶级剥削的重要武器。

    1213扼杀货币的恶果

    从货币出现的那一刻,直到今天,无论货币是带有商品性质的,还是趋近纯货币,总是跟人类进行的商品交易,不断发生着冲突。在处理这些冲突的时候,人们所使用的手段,有意无意中都在限制货币达到“一般等价物”的生存目标,可是人们使用货币最根本的目的,却又是在于货币的“一般等价物”功能。

    “千金有价,xx无价”人类对货币最大的限制就是,保持货币只在物质资本里活动,尽力避免货币冲入文化知识资本、工序资本。使用的手段是什么?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友情、爱情、亲情……阶级、制度、传统……一大堆的文化知识资本的商品,压在货币上,不让货币进入这些交换领域,那么人类扼杀货币的效果如何呢?很是明显。

    任何一个人一出生,拥有的财富就只有“时间”,大部分人是很难同意把时间跟货币进行兑换,也就是说人一出生,是不具有没有任何价值量的。仅物质资本而言,至少应该把加入到“生产人”这个过程的所有价值量计算一下吧,就算时间不能兑换吗,那么这些为了“生产人”所投入的物质资本也该能计算一下吧?但是,人们不愿意这样干,把所有的价值量都归结到“时间”、“生命”、“子女”等等的文化知识资本上去了,而这些东西,人们根本就把货币排除在外,导致一个人在出生以后,拥有的财产只能是0克黄金。

    读者,我真不知道人们为什么会这样。如果仅仅是扼杀货币的一种手段的话,我相信刚出生的人类,本应该具有的财产被人们以“善意”的名誉剥夺了,结果如何呢?文化知识资本,这种“无价”资本,在人类社会中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流动体系、等“无价”交换体系,更没有跟所有的物质资本形成兑换的渠道——所以,当一个人出生的时候,货币是远离他的,可是这个人要生存,就不得不通过本能等等的手段,寻求需要的各种各样的物质资本。可是一个刚出生的人既不能工作,一时半会儿,甚至在很长的时间内都是没有继承财产的,那该怎么办?我下面说的话可能会伤害人们的感情,请读者准备好,为了不要太过于明显,我给刚出生的人起了一个代号“”。

    第一种方法,贩卖自己的身体。只能进行一种生产,那就是哭泣,但是的哭泣没有生产出任何物质类商品,所以不能用卖哭泣,来买食物、衣服以及各类服务;在生产哭泣的时候,还会产生各类的排泄物,人类社会对这些物质商品的定价一般是负数,就是说,需要卖方给买方钱,所以不能利用身体,对物质商品进行再生产来获得任何货币……也就是,出生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丝毫的物质资本,那么怎么过活呢?那就只能把自己的身体,也就是自己存在的载体,当成商品卖给特定的人当“玩具”,当“宠物”,当“容器”,做装饰,做……于是,在出生以后,就受到了人类现在最最不愿意看到的一种交易,把“人”当成一种商品,进行贩卖。也就是说,由于人们在出生的时候,否定了所拥有的物质资本,不让跟货币发生直接关系,所以作为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第一个待遇就是,人类实施的“反人类罪行”。

    第二种方法,实施绑架勒索、抢劫、杀人等等罪行。为什么会进行犯罪活动了?根本就没有自我,更别说主观上进行这些犯罪了?如果读者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或者“性本恶”之类的东西,看到我这个说法,肯定又有那么点触动,不过我是避开这些东西的,请不要牵强附会。作为一个人,还没有“自我”,连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工作都是不可能的。如果贩卖自己身体的行为被读者否定了,那么该怎么生存呢?只能依靠本能的,生命带给大家的奇迹来进行:乞讨,用尖锐的哭声进行乞讨——如果刚开始听见的人还无动于衷,那么的哭声肯定还会继续下去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就相当于绑架了人的耳朵,勒索人赶快给送去生活资料、各种服务;如果听见的人还是无动于衷,那么就可能会开始依靠自己的另一项本能,抢劫身边的各种物质,不管这些物质能不能满足的生存需要,不能吃的先吃了再说,不能用的先用了再说,光天化日的抢劫;如果还是没有人理会,就采取威胁杀死不来照顾自己的监护人的子女(也就是自己)的方式,来进行最后一次勒索;此外,可能还有放火,放水……各种破坏人类财产的罪行。

    这两种说法,绝大部分读者肯定都会说,这是我在污蔑,那么第三种方法,使用文化知识资本的商品,换取生活资料——这里主要使用的肯定不是小说、戏曲等等可以跟物质资本兑换的文化知识资本,用的是哭、笑、长相等等,人类能从感受到的含有文化知识资本的商品。这是最常用的方法,而且是最有用的方法,但是人类却否定了这个方法的合理性,因为人们不给予这些东西进行货币定价的机会——所以,这些东西就贵重到了无价,或者便宜得无价了,作为的监护人就可能在这两个极端跳动,而不能或者没有那个意识,在中间过渡一下,缓和一下:

    当的监护人认为是贵重得“无价”的,那么监护人就会把一切资本尽可能地投入到身上,但是监护人不可能完全理解的需要,一部分资本占据了的部分生存发展空间,进而对的生存发展空间进行了限制;一部分资本超过了的接受量,监护人却还在使劲往这个有限的空间里加入资本。一旦承受不了这些资本回收的压力,承受不了失去某些生存发展空间的心理问题,最简单的只是宣布破产,任凭监护人处置;严重的就会出现欺诈、盗窃、诈骗等等行为,让监护人的投资受到亏损,血本无归,甚至跟监护人反目成仇;最严重的是,对监护人拥有的资本进行剥夺……

    当的监护人认为是便宜得“无价”的,那么监护人只会在人类成年人法律的束缚下,以亏损最小的形式仅仅维持着的生命;为了避免亏损就会抛弃;为了脱离与的连带责任,残忍的还会残杀……

    当然,人们的“无价”在两个极端中跳动的时候,产生的恶果一旦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是会制造出没有货币参与的过渡缓和带,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但是与监护人之间的关系还是由“无价”维系的,那么因为“无价”的没有价格,与监护人之间就会形成各种各样的不健全的关系。

    例如,食物的供给关系,无论是还是社会的大部分人,都认为该进食的时候,可监护人没有给食物,这个时候,该如何办?在不想,也不该进食的时候,监护人又偏偏给喂食,这个时候又该如何办?因为与监护人之间的关系是“无价”的,作为外人的我,如何进入这个关系,对这个关系进行调整?还有,我作为一个不了解情况的外人,我偏要给喂一点吃的,我跟监护人之间的关系又该怎么处理?还有……当我们通过“无价”维系这些资本流动的链条时,资本链条就会一会儿梗塞,一会儿超速,一会儿空置……许多不良的现象肯定就会出现。

    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情感关系,本身就是一种资本流动的方式,可是人们在建设这些关系的时候,很少制定资本流动的调节方法,但是,当这些关系破碎的时候,人们一进行处理,却只处理物质资本,硬生生地从“无价”中找出价格来了,这样的处理,对这些“无价”关系产生的破坏更大,损失更多的“无价”,像什么自尊之类的东西——因为“无价”,所以法律总是避免去触动非物质的方面。

    “无价”的阶级、制度、传统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无价”来处理又如何呢?我没有这些方面的权威资料,不好举例,只能问些问题:如果我想去改变这里的某一样“无价”的东西,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我,作为一个穷鬼,想变成一个资本家,这种阶级的跳动是一个“无价”的跳动,支付或者收取多少钱都是不能成功的,那我该怎样变啊?当我身有半个世界的资产时,可是我脑袋里装的还是穷鬼的想法,那我是资本家,还是穷鬼?我作为一个资本家,想变成一个穷鬼,这种阶级的跳动也是一个“无价”的跳动,支付或者收取多少钱都是不能成功的,那我又该怎么变啊?当我一无所有的时候,脑袋里装的还是资本家那些赚钱的东西,那我是穷鬼,还是资本家?

    阶级的跳动,如果用“无价”来解决,应该就是把人脑袋里的东西彻底清洗一遍,应该别无他法了——清洗人的头脑,那就意味着战争,信仰的抹杀,生存方式的改变,生存目标的限制,暴力手段就会层出不穷。不这么干,阶级、制度、传统等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永远都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奴隶主不能变成地主,奴隶不能变成佃户;地主不能变成资本家,佃户不能变成工人……所有阶级的兴衰都不可能出现。

    当我们回看历史的时候,阶级、制度、传统等等的变化,都是依靠物质资本流动的变化为基础的,大家却无视物质资本的“有价”,而是依靠“无价”进行激烈而血腥的战争。

    122货币发行量的控制

    读者肯定注意到了,121节里面的包含很多关于控制货币发行量的东西,我再在这里重复这个问题,是不是有些多余啊?请大家注意,前面我虽然提到了很多相关的东西,但是没有系统化。例如,货币的数量为何会一直增加下去,一种货币的寿命甚至可以达到几百年,几千年,虽然这些货币的占据的位置有所波动,但是它们的功用一直没有从人类社会中消失。

    在这个地方我将要论述,如何将一种货币推行开来,如何保持一种货币的长久不衰,又该如何淘汰掉一种货币,在论述的过程中,因为货币发行量的变化而产生的剥削会一直贯穿其中。

    人们控制货币发行量的时候,最主要控制的不是货币的种类,而是货币的数量,这个数量的控制,要根据市场上商品的总价值量与交易的次数,每次交易涉及到的货币量,交易继续时间等因素,来确定增加或者减少。

    人们控制货币发行量一般都是有个经济学公式的,只要把市场上的统计信息套进去,就能知道是该增加发行量还是该减少发行量了。这个公式科学性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我也是其中之一(我只有点关于这个公式的印象,所以就不能引用啦),但是这个公式并不是一直都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在这个公式出现之前,人类社会又是采用什么方法来判断该使用哪一种控制手段呢?我想来想去,觉得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个方法应该就是剥削,赤裸裸地剥削。那么货币刚刚出生的原始社会,人们采用的方法又是什么呢?我思考的结果,很可能是依靠原始的平均分配。只要货币能满足平均分配,就刚好合适,如果不能满足就需要调整。还没有使用这个公式的资本主义社会又用的是什么方法呢?我思考的结果有点可笑——用的应该是类似的公式吧!

    我既然在控制货币发行量中找着剥削,找着不合理的地方,那么我设想的,并推崇的方法又是什么呢?我希望读者留神,因为这个方法还没有进行过实践,对错与否,还是留待后人评判吧——它就是,按需分配法,即一次交易需要多少货币就瞬间发行多少货币,交易完成之后,货币全部回收。

    下面就进入第一个方法,使用原始平均分配法,来判断货币发行量是否该进行控制的时间段。

    1221原始平均分配法

    原始平均分配法,顾名思义,就是每个人手上持有的货币数量,在当时的度量误差范围内基本上相等。

    关于原始平均分配法,我们先假设甲乙丙三个代号,可以是一个部族里面的三个人,而且这个部族只有这么三个人,也可以代表三个部族,而且整个交换关系都只是在这三个部族间进行。

    现在,我先试着分析一下甲乙丙代表三个人的情况。当甲乙丙三个人手中拥有了货币黄金(泛指所有的货币),不去管这些黄金刚开始是否含有价值量,按照原始平均分配原则,那么得到的黄金肯定要平均分成三份。

    根据原始平均分配原则,加上我假设的基础条件,这个时候,经过推论,可以确定甲乙丙三个人的初始状态,他们之间拥有的商品、货币的数量与种类,以及代表的价值量都是相等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会不会发生交换呢?我敢肯定,绝对会出现的,因为人与人的性格、爱好等等的东西是不同的,所以对某种商品的需求量应该也是不同的,商品的交换就不得不发生,含有货币功能的商品黄金,早晚会成为三个人之间的货币。因为是按原始平均分配法分配所有商品的,甲乙丙三人之间只能进行等价值量的交换,否则就会破坏这个分配法。

    假设甲乙丙三个人共同劳动生产并平均分配了四种商品,使每个人都拥有1克黄金、1头羊、3只鸡、3只鸭,并且它们的价值量关系刚好相等,即1克黄金=1头羊=3只鸡=3只鸭。

    当甲乙丙三人进行交换的时候,有三种情况需要分析。

    第一种,三个人的商品供需刚好平衡。

    假设:甲要把羊换成鸭,乙要把鸡换成羊,丙要把鸭换成鸡,黄金可有可无。我们先不管甲乙丙怎么完成交易,不管黄金含有货币的功能出现了多少,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甲乙丙三个人无论采用什么样的交易渠道,都能达到自己的交易目标。在这四种商品中肯定有商品发挥了一定的货币功能——无论这些货币在交易完成后,是以货币的状态存在,还是以商品的状态存在,都因为三个人交换的商品价值量刚好相等,所以三个人持有的货币数量应该还是一样,不用进行发行量控制。

    例如,(甲)鸡→(丙)鸭;(甲)羊→(乙)鸡。这个交换中对于甲乙丙三人而言,交易目标都达到,有货币作用的商品为羊、鸡、鸭,两个交易完成后,甲手中有3只鸡和6只鸭,乙手中有2只羊和3只鸭,丙手中6只鸡和一头羊,这些商品作为货币而言,三个人手中持有的货币数量都为3克黄金,都作为商品而言,持有的货币就为0克黄金,是“平均的”,不需要控制。

    在这里,还有很多种分析方法,肯定符合要钻牛角尖的人需要,得到的结果是:必须进行货币量控制。例如实施货币“绝对平均分配”(商品不能这样,否则就不能进行交换了),三种商品就该是三种货币,那么每种货币都应该进行平均分配,所以说,交换完成后,利用原始平均分配法判断三种货币的状况,得到的结果是“不平均”,理应进行控制——如果,真有人往这里想的话,那么这个控制将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按照这个方法,甲乙丙手中所持有的三种商品,必须都是交换前的两倍,或者都变成零(这相当于自杀,不能采用),或者把进行的交换逆向进行一次(也就是说,甲乙丙三个人再也不能进行交换,那么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用交换了——没有交换,就没有货币,也不能采用)。唯一能选择的方法,就是立刻投入3头羊、9只鸡、9只鸭,加上甲乙丙已有货币,再次平均分配下去,或者说,为了达到平均,用这些增加发行的货币补齐甲乙丙手中还差的货币种类,这样才算平均。可是,甲乙丙三个人进行交换所达到的目标,被这个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给强行破坏了,甲乙丙因为手中羊、鸡、鸭蛋数量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所以还会进行交换,再次交换的结果,利用原始平均分配法进行状况判断,结果又是“不平均”……最糟的状况是,商品数量一直翻倍下去,差额也翻倍下去,永远都没完没了。如果加上生产力发展的限制,要完成这个控制的话,那么甲乙丙生产的效率再高也完不成,不断的1倍货币投入……就是把地球塞满了羊、鸡、鸭也满足不了需要,甲乙丙不是被货币吃掉,就是被货币压进土里。

    第二种情况,某一种商品供大于求。

    假设:甲要把羊换成鸭,乙要把鸭换成鸡,丙要把鸡换成鸭,黄金还是可有可无。在这个条件下,羊的供应量就供大于求了,甲手中的羊,无论作为货币或者商品,在三个人手中都是多余的。如果把羊当成货币(商品),那么这种货币(商品)的数量是过多了?还是过少了?按照原始平均分配法的判断,人手一羊,无论从是货币还是商品而言,都是“平均”的。反过来,如果鸭作为货币,那是不是说鸭的发行量不够了呢?当然如果把鸭子当成货币,那么鸡也就变成货币了。初始状态下,人手一鸭,还是“平均”的,乙丙进行交换后,甲乙丙都持有价值量为2克黄金的货币(鸡与鸭代表的价值量),还是“平均”的。

    作为商品,想要变成货币,那么就得进入交换过程,哪怕是一次,如果自始至终都不能进入交换,那就不可能成为货币了。如果把羊作为货币,如果甲没有把羊交换出去,因为所有的羊,都没有进入交换,所以就不成为货币。因为鸡、鸭在乙丙两个人的交换中出现过,所以鸡、鸭是货币——接下来,我就可以说,甲想要卖掉商品,也就是羊,可怎么也卖不出去,那么是不是说货币发行量少了?但是三个人持有的鸡鸭作为货币而言,在价值量与数量上都是“平均”的。或者说已经出现生产相对过剩了?按照原始平均分配法来说,就是有再多的商品,也不可能存在着无法分配的现象,因此不可能出现,再生产受到商品生产相对过剩阻碍的现象。但是对于甲一个人而言,却不是这样了,羊,的确是生产相对过剩了,但是鸭却供小于求了。也就是说按照原始平均分配法,来判断货币是否应当进行发行量控制,存在着漏洞。

    如果甲把羊交换出去了,那么这头羊肯定被乙或者丙所持有,在这里,因为乙丙都不需要羊,所以羊绝对是货币,但是没有人再需要羊这种货币了,因为甲乙丙三人手中持有的三种货币都是“平均”的,所以,不存在着回收货币。但是,持有这头羊的人,始终不能用其买到想要的商品,对于这个人而言,那么羊这种货币肯定是发行量过多了,需要进行控制,所以,使用原始平均分配法来判断货币发行量,又多出个漏洞。

    如果采用“绝对平均法”呢?还是得阻止交换的发生,不能使用。

    第三种情况,一种商品供小于求。

    可以使用第二种情况的假设,鸭的供应量就供小于求了。如果把鸭作为货币,但是鸡与鸭一起作为商品进入了交易,成为了货币,所以三个人货币持有量是“平均”的;仅仅作为商品,可是这个商品每个人的持有量,在初始状态的时候都是一样的,按照原始平均分配法,完全不存在供小于求的现象——这里的需求量并不是市场对这种商品的需求量,而是商品的数量能不能满足原始平均分配。这个世界有什么东西不能进行分割?第三种情况跟第二种情况可以说只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的称呼而已,不用多谈。

    三种情况之下,我是不是可以这么说,使用原始平均分配法来控制货币,会让个人受到剥削,而且,按照原始平均分配法来判断货币是否应进行调控,永远都不可能让一种商品独立出来成为货币。

    不管这个时候的人类进不进行货币发行量的控制,我们可以说,原始社会已经有了货币。那么,货币在这种环境中是如何发展的?货币的数量又是如何越来越多的了?

    如果是三个部族呢?那就存在问题了——因为原始平均分配的范围只是在部落内部,而货币肯定是在部落的约束下,“原始平均分配法”肯定是局限于部落内部的,部落与部落之间已经不适用了,看来只能新建一种控制判断方法了,紧随其后的“剥削法”开始出现。

    那么人类社会是怎样把“原始平均分配法”变成“剥削法”的?

    在部族内,使用“原始平均分配法”,阻碍了货币的产生与发展。如果说,人们一直生活在一个自我封闭的部族里面,而且他们一直对现状很是满足,那就能够维持下去。但是,如果甲乙丙三个部族经常发生接触,那么这三个部族就会知道三个部族间有一些商品上的差异。例如,各自占据的领地的位置不同,临近河、湖、海等水源地的部族,肯定可以生产多种鱼,在山地、丘陵环绕中的部族,可以生产多种水果,当这两个部族发生接触的时候,两个部族内的人肯定就有喜欢对方商品的。接下来,就有发生部族间交换的可能,一旦发生部族间的交换,货币就不得不开始发展。

    例如,甲有鱼,乙有水果,甲与乙进行了一次鱼与水果的交换。我先假设,这里的货币只是黄金。但是,鱼与水果生产区别的客观存在,导致了两种商品供应量上的,不对等差异变化的客观存在。如果,甲乙两个人,在过一段时间后,还想跟对方进行第二次交换。问题就出现了,一种鱼的捕捞可以在全年算作基本平衡,但是某一种水果的出产,就只有那么一段时间,以当时的条件,人们又无法进行长期保存,很可能导致甲乙的交换无法进行。可是甲生产出来的鱼,又该怎么办?拿回部族平均分了?这个办法,在食物匮乏的时期相当好,可是在食物生产已经过剩的时期了?特别是,乙非常希望得到鱼,却没有水果能与甲进行交换的时候,货币存储价值量的功能在双方的眼中,就变得非常鲜亮了。于是,乙用黄金到甲这里进行了等价交换。这样持续下去,货币的数量肯定就会与两个部族间进行交换的价值量的增加,而增加,货币的地位就会越来越高,两个部族都会出现有人生产制造货币来,增加货币发行量。

    在这种情况下,货币过剩或者短缺了,会出现什么状况?如果是甲的货币过剩(相对而言,乙的商品和货币就出现了短缺),那就是说甲为了多买到水果,多生产发行了货币,而乙已经没有足够与之交换的商品,但是乙还是希望能交换到甲的鱼,只能获得甲手中的一定比例的货币。甲发现自己的货币有一部分使用不了,当然就不希望再用鱼交换这多出来的货币,可是这些多余的鱼自己又不能全部处理,该怎么办?要么让生产力后退,一直在原始生活中徜徉,要么减小两个部族间的货币发行量,继续进行交换,要么找到第三个部族丙,加入新的交换。

    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甲乙两个部族,肯定不愿意让自己的生活倒退回去。

    这?br/>好看的电子书shubao2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