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所,等天亮之后再看看能否觅到一房一厅或者两房一厅的好去处。
就这样,我带着水莘在这座深山里住了下来。打算等风声没那么紧之后,再做计议。
山上除了有一些猎人临时搭建的简易木屋外,没有过多的人类生活痕迹。那些猎人基本是住在山下的,搭这些木屋是备哪一天打猎到很晚,临时在山上住之用。像我和水莘这样以山为家的是少见的。山上盛产各类野兔、山鸡,为了活下去,我和猎人们抢起了生意,用乞讨得来的钱在山下买了一副弓箭,开始打猎。还好我小时候注重全面发展,琴棋书画刀枪剑箭都会一点,虽然射术不是很精湛,但一天拎回一只兔子还是没什么问题。除了打野味,我还去山下的河里捉鱼,爬树摘果子,再次证明了小时候多学一门手艺的重要性,我想起了和哥哥、和尚在一起上树下河的童年经历,无限感慨。山上的泉水也多,保证了我们的饮用水问题。利用山上山下的各种自然资源,我们基本上能够自给自足,满足生活的各项需要。实在自给自足不了的,比如说填件棉袄之类的,我就把打到的猎物扛到山下找老乡卖掉,然后拿了钱去小镇集市上买回来。
由于在山里可做的事情不多,而且留水莘一人在洞里有些危险,我就带着水莘一起去打猎捉鱼摘果子。之前一直不喜欢和卢水葵一起玩这类把戏的水莘,也渐渐喜欢上了它们。水莘从小就有副菩萨心肠,刚开始他根本对那些小动物、鱼下不了手,只是在旁边看着我忙活。后来他看得多了,有些麻木了,而且我总是灌输他物竞天择的道理,就试着硬下心肠痛下杀手。但可能水莘天生不是做这些事情的材料,打猎的技术一直没太大长进。猎取食物的重任主要还是由我来完成。
满足了物质生活需要后,由于无事可作带来的无限空虚浮出水面,我开始带着水莘一起苦练武艺。我把自己荒废的武艺一一回忆以来,自己练的同时也教给水莘。而水莘也把易大爷教给他的功夫一遍遍温习。因为翻译并誊写过易大爷的《易精》,我凭着自己超强的记忆力,把《易精》回忆起来,天天加以揣摩学习。我越练越有感觉,体会到了以前没体会到《易精》里面的一些精髓,使我越发对易大爷的敬仰似山下的河水般连绵不绝。大概过了一年的时间,我和水莘的武学造诣都进步颇大,这可以用一件事来证明:我们干掉了一头意欲侵犯我们的狗熊。
事情是这样的:话说那天我牵着水莘去山下摸鱼,不想半路与该名中国籍狗熊狭路相逢。平时大家一座山上住着,互相也没有你死我活的食物链关系(他妈的我哪敢动把狗熊扛回家烤了吃的念头,而且我和水莘应该也不在它食谱里面),按说见了面打个招呼点个头就过去了。谁想不知今天这位狗熊兄受何刺激了,看到我们很不友好,瞪着大眼珠子伸着脖子一个劲狂吼。我一看太欺负人了,婶可忍叔不可忍——一把拉起水莘转头就跑。
我已经仁至义尽做到最好了,可狗熊兄看来实在是吃得太饱,想丰富一下业余文化生活——拍人玩(饿得想吃人应该不会,因为山里食物选择挺多的)。说时迟那时快,我就听到身后一阵疾风扑来,我急中生智,以闪电般速度朝最近的一棵大树后躲去,只听一声巨响,狗熊一头撞到树上,并向后坐倒,登时双眼放空,估计已经晕菜。这时我从树后闪出,口里念着《易精》里面的口诀,集毕身里力气于一腿,一个凌空飞踹正中狗熊面门。狗熊哀嚎一声向后躺下,我心说既然已经结下梁子,干脆结果了你小丫的,省得你养好伤回来报复。一不做二不休,我飞扑上前,用双膝抵住狗熊前掌,使出一招易大爷教的“双叉戟”,双手直插狗熊双眼,狗熊疼得一声惨叫,奋力挣脱我的膝盖,冲我一掌拍将过来。我急忙躲开,但还是被熊掌挠到了一点皮肉。接着我又一个凌空飞踹踢中熊头。我知道人不能跟狗熊比力气,咱是以灵巧智慧取胜。
狗熊仅存的一点智慧在我连续对其脑部进行攻击后,已经趋近于零,它的视力也在我用“双叉戟”袭击之后趋近于零,此刻只是疯狂地边吼叫着边伸出熊掌四下里胡乱招呼。我见其样子恐怖,一时也不敢近身。
谁知狗熊眼睛不管用,耳朵却灵得很,胡乱拍了一会,它竟然辨别出了我的方位,呼地一声扑过来要与我熊抱。我正寻思怎样抽冷子攻击它,却见它突然冲我扑来,一时竟呆在原地!
这时,只见水莘从树后噌地闪出,手持一截木桩,挡在我与狗熊之间,借着狗熊扑来的迅猛态势,用木桩直戳狗熊腹部,只听噗哧一声,木桩直入狗熊腹部,登时血肉横飞,惨叫声震彻山谷。狗熊通地倒地,就此凄惨死去。
水莘把木桩仍在地上,双手拄膝,狂喘不止,看得出刚才他是多么紧张。我上去拍拍他的背,“小子,很厉害嘛。”水莘抬起头,喘着粗气说:“我刚才是看你要被它打到了,也不知怎么就冲上来了”。我说:“好儿子真有你的,你可是干掉了一头熊啊。”
水莘转过头看了看血肉模糊的熊,马上又转过头不忍再看,催促我赶快离开了。
从那以后,我发现水莘在打猎时下手果断了许多,打猎技术开始突飞猛进。也许他从打熊事件中,真的领悟到了自然界的生存法则,那就是你不打死对方,对方就会打死你。
他在成功地打到一只猎物后,眼睛里开始放射出兴奋的光芒,有时还会兴奋得大呼小叫。我发现他好像渐渐爱上了这项残酷的运动。
这让我不知高兴还是惊慌。
也许我更应该高兴,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那个甘愿被卢水葵骑在身下毫不反抗的人可能会很容易伤痕累累。
惊慌的是,如果你迷上了这个,有种叫善良或者说慈悲的东西就会与你渐行渐远。
三十四、
人说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山中的生活简单重复,但对于一个已经品尝过人生至痛、几乎达到心死状态的人来说,什么生活都是一样的。我的眼前常浮现出亲人的影子,每当此时都心头绞痛,倍感人生无味。我牵挂小嫦,在她负气离开后,我们今生已难以再相见。我只有把全部精力放在水莘身上,希望他多学本领、健康成长。
时光飞逝,我就这样带着水莘在山上已经不知住了多久。刚上山的时候,我还每天捡一根小树枝回来放到角落里用于记日子,可后来渐渐放弃了。可能因为我渐渐喜欢上了这种脱离尘世的生活,它让我可以远离那可恶的纷繁的人世间。这么长时间里,我只两三次和人打交道的经历,都是为了给我和卢水莘添置御寒棉袄,不得不下山卖猎物然后买棉袄,而每次都是迅速交易,多一句废话都不说。远离人群,我反而觉得舒坦。
这一天,我终于想到要下山找个人问问时间了。山里的日子虽然单纯美好,但我毕竟不可能忘掉一家人的血海深仇。而这山里季节更替并不明显,我实在是难以计算准确的时间。
我得到答案的时候,吓了一大跳。掐指一算,距离我上山的时间,已经就快满四年了。
我溜达到城门那边,早已经看不到我的画像。看来政府早已把我遗忘。
我决定:重出江湖。
现在,水莘的脑瓜顶已经够到我的鼻子了。四年的与自然搏斗的野生生活经历,已经使他和四年多前那个锦衣玉食的小庄主判若两人了。十五岁的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两三岁。黑黑的胡须已经爬到了他的唇上,喉结变得粗大,说话开始嗡声嗡气。脸上也多了几条棱角,使他的脸看上去脱离了稚气,由漂亮变成了英俊。肩膀很宽阔,皮肤不再是白白嫩嫩,而是健康的古铜色。
由于把打猎当成了爱好,现在他的打猎技术已经超过了我。而且坚持不懈的体育锻炼、武艺练习,使他的武功已不在我之下。我也经常教他背诵经书诗词,将我知道的天文历史等各学科知识倾囊相受。总之,这个时候,卢水莘已经成为了一个在德智体等各方面都跟我达到差不多水平的一位青少年才俊。
我带着他,确切地说,应该是我和他一起,收拾了一下没什么好收拾的家当,雄纠纠气昂昂下山了。
我们决定大着胆子,经过邯郸城里回江西看看。
谁知刚下山,就迎面遇上一大队朝廷官兵,躲都躲不及。我心说怎么回事这是,难道他们埋伏在山下等了三年,我们爷俩刚一下山就来捉我们?还这么大排场。
为首的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将领,看到我们用手一指。就呼啦啦上来几个兵,揪着我们俩的脖领子把我们扔进队伍里面去。我和水莘只好踉踉跄跄跟着这些兵一起跑。
我忙紧张地问旁边的一个年纪不大的兵:“这是干什么?”
旁边的兵说:“队伍缺人,你们这种青壮年还敢逃兵役?”
我明白了,这是抓我们爷俩的壮丁啊。
我又问:“怎么又打仗了吗?”
那个兵白我一眼,“你刚从地下钻出来吗?”
我含羞一笑:“小伙子,我们爷俩离群索居,确实有一阵子没关心时事政治了。”
兵说:“金国侵犯朝廷已经有三个月时间了。马上就打到邯郸,我们这就是去增援邯郸的。”
我恍然大悟。
事情就是这么滑稽:我被杀我全家的朝廷官兵抓进了自己的队伍。没办法,只好跟着他们走了。
队伍很快开进了邯郸城。一路上跟我们一起被抓进来的还有另外十几个人,全部给发了衣服,编入大队伍。由于我和水莘背上挂着弓箭,一看就有练过,被编入弓箭手队伍。
吃过了简单的晚饭,刚才见到的那个四十岁左右的将领(后来知道他叫王瓫)开始训话,无非就是鼓舞士气,号召与金狗决一死战,保卫朝廷。
几天后,金兵大兵压境,在城下发动猛攻。我和水莘都被派到城楼上往下面射箭。
之前一直射动物,现在开始射人。
水莘看了看我,小声对我说:“爹,我不想杀人。”
我也小声说:“我也不想,可是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杀人。这是在打仗,你不杀人,对方就会杀你。”
水莘很痛苦的样子,“人为什么要打仗?好好活着不行吗?”
我说:“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也很有水平,爹我答不了你。”
说话间已经到了城门,我们被排在第二排,等第一排射累了或者被射中了就接他们的班。
城门内外杀声震天,满天乱箭飞舞。
很快水莘就看见第一排有人被城外的箭射中,倒下流血抽搐。
我大声对水莘说:“振作精神!等下轮到你就拼命往下面射,就像你打猎一样!注意保护自己!”
说话间又有人在身旁倒下。
水莘咬咬牙,点了点头。
我们被换到第一排时,我尽力用身体挡住水莘,但水莘大声说:“爹你别管我!保护自己要紧!”
我们爷俩开始拼命往下面射箭。我发现到后来水莘也像杀红了眼,一箭一箭几乎几乎箭无虚发,金人被射得鬼哭狼嚎。
金兵攻了有两个时辰,终于有些撑不住,伤亡过多,只好暂时回撤,退回到距城门十里地的营地中去。
第一役,朝廷方面占得上风。
接着金人又连攻了数日,还是难以啃下这块硬骨头。只好放慢了攻城速度,改硬攻为消耗战。把城里的粮食耗干了,胜机也就来了。
这时,王瓫开始酝酿出城突袭金兵。于是召集一批敢死队,队员人选由抓阄决定。这工作还是相当危险的,属于真正的高危作业,谁都知道金兵兵强马壮,跑人家大本营里不是那么好玩的事情。城里本来就只有一万人马,而志在突袭的敢死队人数也不能太多,否则容易暴露。这只敢死队是真正的敢死队,有相当大的可能成为送死队。
我在心里祈祷千万不要抽中我和水莘,可造化就是这么弄人:我和水莘双双入选敢死队。敢死队成员一共两千人,王瓫就指望我们这两千人能把外面一万多人的金兵全砍死,或者能砍多少是多少,他也没指望我们能回来。
这些天来,在军营里,王瓫很重视鼓舞士气,天天给士兵们作思想政治工作,宣讲与金人的深仇大恨、保家卫国的神圣性等等。我发现,幼小的水莘开始被洗了脑,开始对金人恨之入骨,也给这场他开始并不理解的杀人游戏赋予了神圣的色彩和严肃的意义。他开始相信自己所在的一方是正义的一方,他已经决定全身心投身到这场战争中并引以为豪。
而在我的心里,战争根本没有正义的一方,更没有胜利者。
此刻,我心里盘算着能不能趁乱带着水莘中途溜走,再潜回深山继续山居生活。谁知刚把这想法偷偷向水莘一透露,水莘竟十分不满,对我说:“爹,国难当头,你不要有这种想法了。我宁愿死在金营,也不愿苟且偷生。”
我的脸刷地红了,但马上又恢复原色。
我安慰自己:他太小,不能理解我的人本主义观。我的意思是:坚决不想当人类之间互相杀戮的工具,不想当被政客们操纵的提线木偶,政客们争夺权力地盘,要我们普罗大众在沙场上送死,只为他们的江山永固、千秋功业?要,不要战争!
更何况我是在为杀我全家的混蛋朝廷卖命啊!
当然,水莘此刻已经是一个热血爱国少年,此刻他想的,只是要杀死异族,捍卫本族本国之神圣不可侵犯!
我默默擦拭弓箭、佩枪,心中忧愁:孩子,你是皇子啊,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该何以面对众多托付之人啊。
在出发之前,王瓫把敢死队召集起来反复讲话,鼓舞士气。
这天深夜,由王瓫的副将周旦率领,我们悄悄放下城门,在夜色中直奔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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