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生,二十一岁──再过几个月就要满二十二岁了──母胎单身。
上面这行列起来,真是让人悲伤又心急。
我看看周围的朋友,这些全是我在大学的熟人,有正在和男女朋友打得火热的,也有刚从失恋中振作,励志要当个坚强的人的。大家都有丰富的恋爱经验,就连失恋的人也让我羡慕,我从一旁的车子照後镜看看自己,真是怎麽看怎麽鲁蛇。
唉!我的真命天子到底什麽时候才会出现呢?我等得不耐烦了啊!
没人发现我的内心小剧场,大夥儿开开心心的前往今天的目的地──桌游店。没有特别要庆祝什麽,就是一群无聊的大学生,为了逃避沉重的报告和将出社会的压力,跑出来放放风罢了。
我是第一次来这间店,我们当中有人曾经来过,对这里的包厢赞不绝口。
「有床有沙发,累了还可以睡觉,多赞!」
有沙发是很好啦,不过来了就是要玩,还睡什麽觉?谁先睡觉谁被挞伐吧!
总之,我们就信他这回,在他的带路下来到这里。
「请问要哪个包厢?」
店员拿出型录给我们看,我正想说门口这间有懒骨头的正好时,带路的那位突然说:「看照片也没什麽用,我们就边走边看,反正没人的都可以用,对吧?」在经过店员的同意後,他任性的带着大家往里面走。
这样不就离我的懒骨头越来越远了吗?我压着淌血的心,跟上大家的脚步。
一直走到最里面,都没人发出意见,每间包厢看起来都差不多,既然如此,我还是最中意一开始的懒骨头包厢,我正想举手发表的时候,带路的朋友又打断我了。
「请问这里还有其他人吗?可以和你并桌吗?」
什麽?这是在演哪出?我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他莫名其妙的行动。
他转过身,用气音和大家说:「多一点人比较热闹啊!这人好像被朋友放鸽子了,我们来认识一下嘛!」
什麽认识一下,你以为这里是联谊社吗?就在我不置可否的摇头时,却发现大家都没异议,这事就这麽订下了。太荒谬了。
我们一齐望向关键的那个人,如果他不答应的话,这事也就吹了,皆大欢喜──
那个人抬起的眼神恰好和我对上,我吃了一惊,脱口而出:「林威廷!」
其他人看看我又看看他。「你们认识?」
「呃──」
我还在想该怎麽回答时,林威廷就先帮我答了。「对,我们是高中同学,我叫林威廷。你们是郑语乔的朋友吗?」
「对对!既然认识了就好说啦!我们凑一桌玩吧!」
就在这样的半推半就之下,我坐到了林威廷隔壁,林威廷也融入我们,一起玩了好几个小时的桌游。
老实说,我完全不记得我们玩了什麽,我频频出错,原本就不是很擅长玩游戏了,这下更是场场垫底,还不小心扰乱规则,好几次被骂「乱来」丶「扫兴」。
我也不想这样,不过有林威廷在隔壁,我真的无法集中精神。
这个人,可以算是我的初恋。
高中的时候,我是很讨厌这个人的,因为林威廷总是在班上作乱,讲起话来特别白目,对女生讲的话也濒临性骚扰的范围。他扫除时间都没好好做自己的份内事,看到我在扫地也不会让开,大喇喇地从刚集中好的垃圾中间穿越,我真想像打蟑螂一样,把扫把从他头上挥下去。
奇怪的是,林威廷在班上的男生中也特别吸引我。大概是他身上的雄性贺尔蒙旺盛,自然而然的吸引了涉世未深的小少女我,我的视线总是不自觉地围着他转,就算知道他走路不看路,还是会特别去扫他周围的地板。
我对林威既讨厌又喜欢,虽然讲起来很怪异,但这两种感情确实同时存在。
当然,高中的时候我没有告白,大学四年也快过完了,这期间我的人生没有林威廷这个人的存在,我对他的感情也消失得很快,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他了,连讨厌的感觉也不见了。他对我而言,几乎像个陌生人了。
就算是这样,曾经暗恋过的人就坐在旁边,还是很尴尬。
玩游戏的过程中,我的手时不时的会擦到林威廷的,更让我起鸡皮疙瘩,这一切简直就像酷刑。
当天散会时,我简直松一口气,直到手中在其他人没注意到时被塞了张纸条。
我不去想是谁给我的,我秉住呼吸,头也没回,只是握紧拳头。
我一直到回家了才张开掌心,把那团被揉烂的纸条摊开。
上面是林威廷的手机号码,还附了一句:很高兴能再见到妳,保持联络啊!
我倒在床上,把纸条高举过头,不知道该拿它怎麽办。
不知道林威廷的恋爱经验如何?铁定是高手吧!
在玩桌游的时候,他时不时的替我添水,发现我脚麻了,会特别移动,让我有位子可以舒展一下双腿。因为我老是输,几乎所有的洗牌都给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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