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
听到这粗鲁无礼的打门,我浑身紧张地从床上一骨碌坐起来,迅速穿上鞋子,挺起胸膛昂起头,双臂的肌肉绷得紧紧地,拉开门的时候,日记本从胳肢窝掉到了地上。
门口站着两个身高和我相仿的青年,一胖一瘦,都穿牛仔裤和黑色t裇。瘦的那个有模有样地吸着一支烟,他的问话令我莫名其妙:“李寻欢住在这里吗?”
“什么?”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你武侠看多了吧?”
瘦子噘起嘴巴慢悠悠地吐出烟雾:“你身材不错。”我可以从遥远的童年回忆里找得着相似的气味,当年水云村的商店经常零售一种只要两毛钱一包的廉价卷烟,叫“新华球”。瘦子接下来说了一句令我恐惧不已的话:“创业一路旁边的湘菜馆,你去给李寻欢收尸罢。”说罢,这两个不速之客转身离去,胖子回头说:“知道你们住在这里,小心点!”
我重新关上门,门背后悬挂的简易镜子左右摇摆,一道灯光晃动在出租屋的墙壁上。镜子照着我线条粗壮的臂膀和雪白的小背心,也照出我额头上渗出的密密汗珠。一时间,我认为遇上警匪片里的所谓黑帮了。
抓起一件衬衣套上右手,我关上门的同时跑下楼去,砰地一声回响在空寂的楼道。习惯性地摸了摸腰袋,居然没有拿钥匙。我踏着浅黄的夜色向创业一路跑去。
湘菜馆正要打烊,旁边有一丛婆娑的树影,月光下有一层浅浅的白色物体撒了一地,在原本宽阔的石板街道上我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像踩在故乡初雪的小径。那不是雪,不是盐,而是清香四溢的洗衣粉。路边的芒果树下,零星地扔着一些零食和生活用品,有几只被踩扁了的塑料杯子,几个撕得稀巴烂的塑料袋,紧接着我看到路边的绿化带下边侧躺着一个人,不出所料,正是李子。
初步目测李子是在那里遭到伏击,被打得鼻青脸肿动弹不得。我扶他坐起来,他似乎奄奄一息,呛出一口血,吐出一颗牙齿:“哼,死不了,最多受点内伤!”那么晚了,我记得早几天逛街的时候发现附近有个诊所,就扶起李子朝那儿走去。这时有一辆闪烁警灯的摩托车迎面而来,车上的那个治安员对我俩视而不见,以为是互相掺扶着刚刚走出湘菜馆的醉汉。
我质问他:“你招惹谁了?”李子说:“古惑仔。”我想起刚才那两个牛仔裤青年的打扮,他们就差光着臂膀提着西瓜刀了。我有点担心地说:“他们找到森林公寓了!”李子立马说:“那我们搬走吧,躲开安全一点。”我追问他:“他们叫你李寻欢,怎么回事?”李子呻吟着,浑身耸动苦笑着:“我自己的身份证一直没有办,我用的是我堂哥的证件。他叫李顺欢。”
我俩离“战场”渐远,诊所还亮着灯,路边的广告灯箱散发着雪白的希望之光。洗衣粉的清香余味让我老是觉得有一种说不上来的迷离,好像和一个梦境有关:最近好像有那么几个晚上,森林公寓三楼晾衣服的空间里就是飘荡这种香气,这不足为奇,即使是同一个城市不同的群体,使用同一个牌子的洗衣粉是再也普通不过的事情。但有一个神情欢快的清秀少女哼着的小调从森林公寓狭窄的楼梯上迎面走来,我至少遇到她两次,只是擦肩而过。
(二)
李子上班的那家工厂占地数亩,气势恢宏。性格孤僻内向的我,一直对大场面心驰神往,那地方对我种难以言说的吸引力。城区亮起路灯的时候,只要不加班,我就去那里找李子,听他讲最近发生的这个故事。那里的围墙长满了绿色的青藤,心形的叶片朝着一个方向绽放,像一道精致的屏障覆盖着,却没有挡住密集的尘埃,我能感受到尘埃就在身边高速地飞舞和旋转,随着人们举手投足不停地起落飘浮,与他们的呼吸若即若离。
李子在这个城市的爱情故事是富有戏剧色彩的。那段时光,他在工作间的窗口远远地欣赏那位面目模糊的读书女孩,而另外一位名字叫莫棉华的女孩对有着忧郁气质的李子情有独钟,上班代他打卡,上班前给他买早餐,下班后还好几次跑到森林公寓把泡在桶子里的衣服洗了。我顿悟,原来是莫棉华到321房间把我俩的衣服统统洗了,晾了,结果我还有两条内裤和几只袜子都晾丢了。
面对莫棉华姑娘大胆的示爱,李子无动于衷不为所动。厂房后面的大道像一条河流,在窗台上看书的女孩像盛开在彼岸的紫色牵牛花,吸引了他全部青春的向往。
有个叫古和的男孩追求莫棉华有一段时间了,他在工厂里有自己的势力和死党,“古惑仔”是他的绰号,他要教训一个情敌是易如反掌。他只见自己奉若女神“移情别恋”,怒发冲冠,密谋算计。于是指使喽啰在湘菜馆前面行人罕至的小道上伏击了李子。李子说:“有五六个人,他们用东西把我绊倒,用垃圾袋套住我的头,拳打脚踢。”李子说,他那晚独自喝了点小酒,壮着胆子在楼下和看书的女孩搭上话了,很兴奋地跑去商场,办了满满一袋子东西一路小跑要回森林公寓和我庆祝。不料被那帮人招呼了一顿,要请假一个星期来休养生息。
我血气方刚,想和他一起策划“复仇”。李子息事宁人:“哎,罢了!一对六,那帮家伙算是看得起我,这医药费还不到一个月工资,就当我付费让他们按摩。”难得李子有这么简单的处理方式,我提醒他:“莫棉华是不是经常哼唱一支调子?”李子点点头:“是的,我对她不是很了解,但她这个习惯我是留意到啦。”
我们一起来摇呀摇太阳,不要错过那好时光……
哼完这句,我心里一阵空虚和失落。望着满天星斗和璀璨城市之夜:莫棉华就像这个城市里容易看到的红木棉,有着旺盛的生命力,那水嫩的花瓣和鹅黄的花托,直到凋谢的时候还鲜艳如初,不像告别枝头的沮丧和憔悴。我没好气地数落着李子:“真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你对人家没意思,就不要乱把钥匙给她嘛!男女授受不亲的!”
平复一下绪,我想,莫棉华应该是错过她的好时光了,李子已经走近那位读书女孩的阳台,兴致盎然地跑去喝酒,醉了,挨了打,把情债一并向“古惑仔”还清了。
三个星期,我陆续去了三个傍晚,在长满青藤的围墙下听李子讲这个并不漫长的故事。李子指着巍峨如山岭的工人宿舍:“莫棉华辞工了,去了另一个城市。古惑仔恨死我了,我也得另外找工作。”
(三)
两个月就那样过去了,我发现偌大的车间里换了一茬人,视线里总是浮现一些似曾相识的身影和脸庞,一种淡淡的愁绪油然而生。这种空空的惆怅就像每个傍晚我坐在荔枝林的枯叶上凝望远远的中心城区,仿佛离那里很近,渐渐依恋经过身边的人们,他们尽管与我素昧平生,却有着生活的交集——我们不约而同,却殊途同归,一起选择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城西一隅。
整体铁灰色的车间常常飘过一抹亮色,还有一种淡淡的花香。我不禁被这突如其来的气息所吸引,关注她安静来去的倩影,偶尔感觉生活是美好的,虽然她像一片云朵停留在天空,不久就要随风而去。
就是夏初我在仓库门口看到的圆脸女孩,她看起来有二十岁的样子,像一位不苟言笑的邻家姐姐。她挺爱打扮,丝缕飘动的头发优雅地垂在圆润的肩膀,穿着印着彩色碎花的连衣裙和平底鞋,右手铃着一串明晃晃的钥匙,像几年前校园里清纯可人的年轻教师。但她并没有知识分子那样内敛的脾气,我好几次去仓库领几样小工具,就听到她对工友凶巴巴的,说话的语气有失客气。
有一次,一缕阳光照进仓库,落在一本封面鲜艳的书上。那本书摊开铺在台面上,女孩专注地在打开的帐本上写着什么东西。那本书居然是。我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这是一部经典的。”说罢,自己都觉得就是典型的废话。但听者有意,女孩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柔和而清脆:“是呀!你也看过吗?”我自豪地轻轻说道:“五年前的一个下午,在家乡的河边看完最后一页,碰上下雨了。”
圆脸女孩抿嘴笑了,眼睛清澈而友好:“说真的,我也是刚开始看外国。请教一下,你对这部印象怎样?”我想了想,没有回答。
圆脸女孩拉开胸前的抽屉,撕下一张白纸,唰唰唰地写了几行字递给我,那如花般的笑靥令我受宠若惊。我被她热情的气场镇住了,听见她直截了当地说:“我是袁春晓,这是我的上网帐号,咱们做朋友吧!”我拿过纸张,顺势搁放在一个生锈的钢架上,从裤兜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圆珠笔,写道:“爱情是强烈得足以影响一生的情感。”
纸张像白云一样飘落斑驳的台面,须臾之际,我发现袁春晓的桌面铺了一层玻璃,像是和她双眸一样清澈的湖面。我没有那张纸片就走了出去,抛下一句语无伦次的话:“我的感想,我的读后感,就这样。”
虽然我没有拿走并收藏那一张纸条,我已经记下那一串数字了。
那阵子工厂的音箱订单接得多,货源充足,工人们干劲不小。我们贴皮小组要选举一个组长,我向大家推荐了和我做着同样工作的青年——龙树林,但小伙子憨厚而颇具远见地拒绝了,理由简单而深刻:“我只做好自己的事情。”大家一致认为:魏小磊当组长合适!结果这话被管理车间的经理听到了,我就稀里糊涂地上任了。我的厂牌当天就被回收了,第二天一早从前台换了一个带有金潢色挂绳的新厂牌,看着清晰嫣红的工厂印章和“组长”的职务名称,我开心地笑了,像把一面金牌挂在了脖子上。同时前台还给我一封信,拿在手里很沉很沉,真像是罗洛一年前送给我的记事本那种分量,把一段生活与情感的重量都压缩包装在纸张和文字里。
(四)
信是森子寄来的,森子的信没有写满一页纸,他讨厌故乡,说亲人都有点瞧不起他,他住在外婆家,外婆只给自己的孙女买文具,还不给他买,还抄录了一首短诗,其中有一句“村里的童年越来越少”,言下之意,村里的孩子是留守儿童,而他是留守少年。当时还不流行“空巢”这个词,森子却感受到:当亲人远走他乡,故土的亲切感也就悄然淡去。
那是星期天,上合夜市的行人特别多,热闹得就像商贩汇集的拱桥镇。我时而站立看看窗外,时而坐下来给森子写回信。或许是森子的信里有着强烈的不满情绪,使我忽略了从信封里掏出其它内容。它自己掉出来了,也是一封信。我拆开来看,是贺中夏寄到水云村的。我惊喜若狂:老同学,久违了!
信里面是一个色彩斑斓异采纷呈的大学世界,青春风暴,理想思潮,校园生活,宿舍糗事一箩筐。信有五六页纸,酷似活色生香的短篇,完全沉浸在学生味十足的校园风情,和这南方工业城市里的忧愁困苦毫无联系。贺中夏说,他现在的身高终于长到梦寐以求的一米七五,他哥贺大夏也迎来了生命中真正的春天,今年春节假期他哥要在家乡举行婚礼,邀请我去喝杯喜酒。
这一年才过了一半,我也没有打算回去。我喊道:“李子,你那把卷尺放哪去啦?”李子正在收拾东西:“你想作甚?”我说:“量一下我有多高。”我靠近墙壁,李子拿手按住我的天灵盖,想往下面压一点,这让我有了抵触情绪,这和当年体检的时候测量身高的老师有什么两样?人家本来就不高,还要硬生生地“打压”?我嘟囔着:“手轻一点,碰到头发就行!”李子在墙上画了一道痕迹:“你自己看,惨不忍睹啊,我就不读出数据了。”
我皱起眉头抬起眼睑,把尺子再往上拉十公分,在177厘米的地方画了一道,盯着额头上方那个位置,我的鼻尖几乎要贴上墙壁,对面好像站着意气风发的贺中夏,向我幸福地微笑着,像是炫耀着他暂时拥有的喜悦和优越。
李子的东西不多,很快就清理完毕。他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搬走,我犹豫了,望着屋后熙攘的人群和一个个渐渐张开、像花瓣一样绽放的货摊,有点依依不舍。最后我不甘示弱:“我要继续住这里,量那些混混毛仔不敢再找上门来。”
李子坚持着试探我:“那你得一个人交房租了哦。”我骄傲而底气十足:“哼,我现在是组长!”李子乐呵呵取笑我总是这么臭美、自我感觉良好。他说他买了一只数字寻呼机,六位数的号码写在门后的镜子旁边,有事没事咱俩都要保持联系。
李子人是走了,却留下了一个记事本,里边有不少秘密被我知道。最近一篇日记里,他大笔一挥,措词异常冷静,这样书写他的历史:“莫棉华是一位大胆心细的女孩,没有唤起我对初恋温暖的遐想。她给我打饭,给我洗衣服,但我并不知怎么回事,我并不喜欢她,希望她别记恨我。洗衣粉香气纷飞晨风里,飘忽在我的行李包,不久就会消散了。希望这气味和幸福属于古惑仔和莫棉华。总有一天,我要和那个她一起在阳台上看书,装模装样地看书。”
我走出321房门,老旧的宿舍栏杆延伸着,一直到拐角,好像要挽留从这里走出去的每一个行人,却似乎离我很远很远。
(五)
面临“升职”我只体会到极其短暂的喜悦,接踵而至是各种琐碎的烦恼。
第一天就有两个成员要请事假,而工作任务必须完成,下一道工序已经在咄咄逼人地催促我了。
第二天,质检人员说我们组贴的皮脱胶起泡,有一批半成品要返工,晚上必须全体加班到十一点,可怜我和袁春晓姐姐的初次约会立刻成了泡影,我只好端着杯子去仓库门口站一站,那里晚上是关了门了,只能从瞧见月光照进窗户,无声地洒在那几个货架上。
第三天,有两位新来不久的员工说不习惯这个厂的工作,要紧急辞工,向我递交辞工单要我签字放人,我一时手足无措拿不定主意。
第四天,那位经常发牢骚的大叔提出要加工资,否则也要走人。他是开吸塑胶的师傅,算是技术工,这不是给我出难题吗?
第五天,有位组员不小心被刀片割伤了手指,看到那血迹我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伤员问我这算不算工伤呢?我哭笑不得……一旦深入管理现场我就发现种种荒唐的困境,第一次萌生起放弃一切的念头。但我的目光不时地投向仓库那边,那个位置让我体会到牵挂和难以割舍的内涵。
为了方便联系,父亲带我去经营通讯器材的店铺置办了一台中文显示的寻呼机,交了半年的月租费。我把寻呼机别在腰带上,有事没事去商站或ic电话厅,和李子互call。我接收到李子的第一条信息是:“小磊,我在城南上班。”第二条信息是:“我在城南夜市摆摊。”端详着这小如土豆的寻呼机,感觉它挺神奇,毕竟我不曾体会到车间经理捂在耳朵上通话的那个手提电话有什么不一样。
李子辞工后就进入一家做计算器和收音机的小厂,在流水线上扭螺丝、打包装,时光如水般悄然流逝。我在森林公寓的床上不断地翻开地图,找到那家工厂的位置。我要去看看李子的地摊。
公交车上看城里的如水月光,无数光影掠过身体,我提着那张起了毛边、折痕裂开的地图走进城中村的小路。李子在摆卖盗版图书,有,有杂志,还回收了不少二手书。可惜天公不作美,下雨了,他得收档。他说:“今晚生意不错,卖了一百多块钱!这年头,卖书卖到这份上也算运气好了。”他动作迅速地把书装到几个胶盆里,放上一辆脚踩的小三轮车,吃力地推动着。我帮了他一把,车轮子滚得快一点了,我俩在夜市的人群里移动着脚步。
李子白天上班,晚上摆地摊。他说卖书只是权宜之计,今后看到卖什么赚钱再转行,反正这游击队员很自由,灵活自如转移阵地,活动空间大得很。
我拜访了他的住处,一套漂亮的黑色电脑吸引了我,我惊叹着,抚摸着那键盘机箱和屏幕,自从gz城学会打字以来我就好久没有接触电脑。李子指着墙上两个白色盒子和一团乱麻一样的线:“这是网线,我这里可以上网呢。”我说我不会上网,我来看你,你得交我。于是李子给我申请了一个聊天帐号,我想起袁春晓的号码,在李子的指导下,我使用聊天软件和她开始对话了。我喜出望外,这种谈话方式这么怪诞和诡异。
李子见我投入专注的模样,卟哧一声笑了:“我都不玩这个东东了,以前总和一些陌生人聊,聊了半天居然是男扮女,或是雌雄莫辨,没什么意思。”我想,还是和袁春晓面对面谈话更加真切,那是这个夏天最美好的时刻。我还在想:我和袁春晓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彼此的呢?抑或是我们喜欢的仅限潜意识里的自己?
(六)
来不及诅咒白天闹心的现场管理,晚上还要面对延迟发放工资的糟糕形势。自从请袁春晓去餐馆吃了一顿美餐,我就囊中羞涩。我在森林公寓321里窝着,像是被经济拮据的困窘逼到了狭窄的屋角,姑且在那里随遇而安。
我脱下汗味浓烈的上衣,衣服上还有刚才和袁春晓吃饭时留下的油渍。
好在那些穿牛仔裤和t裇衫的青年再也没有造访321或通知我去营救“李寻欢”,我拥有一个又一个安静的夜晚。正如里所唱的歌词,我不想“错过这好时光”,如果沿袭这种生活方式,长此下去必将收获后悔和惩罚,因为失去是珍贵时光的机会成本,在那些时间里,我决定要做点事情,理由是:已经发现一种碰撞与交织的文明,它潜藏在我们懵懂疏忽、来不及思考的岁月。
翻看着李子留下的日记本,我居然有了写的冲动,但对于写,就算有一个好的构想,却迟迟没有静下心来连缀成文字,这样的习惯总是不好的,有很多似乎比写更加紧要的事情,都被这个坏毛病给耽误了。
我把要写的打算说给袁春晓听,她说很期待。为了她的期待,我可焦虑得几个晚上没睡着,望着窗外阑珊夜景冥思苦想一筹莫展,铺开几张白纸,却没有写成几个完整或通顺的段落。很多时候想写一些东西,却没有条理和中心思想,结果一团混乱,不知所云,最后也丧失了整理的热情,不知道放在哪堆旧书里了。
森林公寓座落在三十一区,上合夜市主要是卖衣服和小吃,影影绰绰的衣影动静结合,来自地北天南的人们聚集在这里,参观这些衣服和摊位,决定是否试穿和购买。
我想起今年可能会和父母一起在出租屋里的过年,这狭窄的空间就令人心酸。
光彩照人的青春有着令人心碎的美,这样自然的美我肯定不是唯一的发现者。自从我住进321,袁春晓是第二个走进房间的女孩。令我产生严重的错觉,她竟然也是来帮我洗衣服的,我马上判断这个现像属于不可思议的类型。我担心自己会变成第二个“李寻欢”,在夜行的时候遭受潜在“情敌”的伏击,然后倒在路边无助地等候朋友救援。
321里由于袁春晓的到来变得蓬荜生辉,空气里像树林里清新拂面的负离子。前阵子公司破天荒地举行了一次跨市旅游,因为下雨,大部分时间在旅行车上度过。我趴在窗前看外面,一条灰白色的长桥浮现在视线里,大雨不久就湿润了石桥,水流湍急,在阻挡它的石头上绽开闪闪的雪白的水花,河边山壁上被翠绿的藤蔓覆盖,像办公室里的地毯。
我在零点时分醒来,手里还抓着一本诗集,迷糊中我发觉房间里亮着灯,看看手表,约半清醒,吓得立马弹坐起来:十二点了,迟到半天了啊!推开关得严实的窗户,外边却是无际漆黑的夜,对面二楼的阳台亮着雪白的路灯,回响着空调外机持续的轰鸣。刚才两个多小时里做了色彩斑斓的梦,诡异而精彩,我赶紧把它记下来。一种舒畅的香气让我的神志完全苏醒过来。袁春晓应该刚走不久。窗边放着一杯热开水,杯里泡着一袋茉莉花茶。我喝了几口,陷入情感的迷惘和景,我要回到熟悉的时空找回自己的身份与存在,于是一路奔路到镇上去坐长途车。我的钱包里空空如也,只剩几个硬币和几张角票,打电话请在同城的父亲给自己银钉卡里转帐。当大脑意识到钱的困苦,我知道头疼了,焦虑重重地醒了过来,以为旷工了大半天,到头来是虚惊一场。
在神经衰弱的状态下,我生病了,带病上班的那一天,不堪工作压力之重负,我向工友发火了,骂了他们几句。年轻小伙子的眼圈红红的,好像受了委屈和伤害。往后我经常想起他那可怜的情形,一并把自己也归入愚蠢的、被情绪左右着的可怜虫。
朝去夕来,暮鼓晨钟,随着打卡机咔嚓咔嚓的响声,听着稀落起伏的脚步,日子平静地流逝。袁春晓的办公桌也放了一台电脑,我故作专业地走到墙边抚摸着接插着几条连接线的白色盒子:“漂亮的路由器!”说完才觉得又说了一句废话,袁春晓说:“这是‘猫’,路由器在桌上摆着呐。”“猫”不停地闪烁着指示灯,电脑里播放着英文电台。我心里一阵刺痛和冰冷,被眼前这位身强上进的女孩无声地警醒,当头棒喝。
当晚回到森林公寓,我就打开收音机,转动调节旋钮一个劲地搜索voa和bbc电台,想找回万分熟悉的清新回忆,因湿润而泛着亮光的楼道好似故乡山野的小溪,而那无形的电波穿过重重障碍,我听到的却是掺杂着忽强忽弱的电流声和断断续续的异国语言,真是不知所云,聊作听几支别致的催眠曲。
(八)
我在车间里走动着,除了敲敲打打和磕磕碰碰的声音,还听见窃窃私语和絮叨。腰间一阵子震动,寻呼机响了,我拈起来,瞪着小屏幕,是老家来的留言,要我速回电话。我向父亲望去,他手里也拿着寻呼机,看来也收到同样的信息。我俩忙去小卖店回电话。爷爷说,我家马路边的那半亩田成了乡邻觊觎的“岛屿”,村里不少人看那位置是个好地基,想方设法打探情况开出各种兑换和转让条件。爷爷焦急而担忧地说:“从七月份开始,土地政策可能会变,要趁早回去到国土局批下来,找亲戚朋友找点钱先打下地基占着,也好让村里其他的人断了念想。”另外,小叔叔一直想和爸爸商量,用别处的地来交换稻田的部分面积,这个事情母亲一直是反对的,她谁也不让,谁也不换,宁愿让那田空着,或是回去种点药材什么的。我叹了口气,想想,现在家乡的人都争先恐后地盖房子,要不是马路护着,那田早被房子包围了,还怎么种菜?那些房子盖在田的周围,逼得我家和他们一样必须有些动作,没法再守护传统宁静与世无争的方寸田园了。
这是一次气氛沉重的通话。虽然爷爷没有直接说父亲和我俩不争气,却明显表示沮丧和无奈。他说:现在和他同辈的人儿子都做爷爷好几年了,那些家庭人丁兴旺,当然想安居乐业,邻居们一直散布着土地政策将会有变动的消息,扬言如果要按人口重新分配,我们一家是分不了以前那么多地的,所以要让出一部分面积。
镇上的免费购物巴士每隔十几分钟一趟经过厂房门前,那阵子街头巷尾流行彩屏手机,色彩绚丽的屏幕,悦耳的铃声,让我坐不住了,发了工资就连夜坐巴士去买回一台,想甩掉挂在腰间的寻呼机,像把故乡、亲情和友情全都捧在掌心,好像生活不再沉寂,由此全新开始。但我想把手机送给袁春晓,由于心灵有了沟壑,仓库那道门成了我难以逾越的樊篱,好几次,我都止步了,紧张地用搓揉着手指。返回工位做事,汗水涔涔湿透蓝色的衣领。
晨风轻柔地拂过窗台,像悠长的叹息,我听一些老员工议论说,从十八岁算起,袁春晓在这个塑胶厂已经做满五年,也在这个小镇度过了她的金色年华——属于少女最为低调和华丽的时光。这并不意味着她想安于现状,她一直在提升自己,而在平时也难以掩饰自己的焦灼,给人以难以接近的误会,把她再也自然不过的神情举止误读为一种凌驾于普通员工之上的优越感。和工作上火急火燎迵异,袁春晓讲述往事很有条理,吐字清晰而悦耳,属于那种不紧不慢娓娓道来的套路。她说,五年前她刚来的时候,仓库里只有一张斑驳不堪的破旧木桌,她就在桌面铺垫了一层彩色纸皮,上司配给她一台陈旧的电脑,她把显示器和键盘却擦拭得干干净净,还配了两个小音箱。仓库以前的管理是非常混乱的,她来了以后,渐渐梳理得井井有条,当时,我从她的桌台发现她对生活充满珍惜和热爱,是用细致的内心去张罗和经营的。
袁春晓并未感知我对她滋生的敬畏之心,她以我很忙碌,她并在意。她就像不久前李子身边的莫棉华,令我不安和惶恐。我警惕谨慎,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像间谍一样搜集着情报:她有男朋友吗?她是哪里人?有男孩追求过她吗?等等。
当硕大的条纹西瓜摆满街头巷尾,李子对我说说,那位在阳台上看书的女孩随着工厂搬走了,但他有她宿舍的电话号码。电话多了,为节省话费,他买了一张“200卡”,去夜市街边的电话亭煲粥,情怀萌动的年青男女身为他乡之客萍水相逢,虽在同城,却鲜有余闲谋面。据我观察,工业区里爱情简单而且进展神速,没有这么缓慢的情节,一对对牵手而行的情侣以并不高昂的消费成本互相往来,他们在阳台上一起看黄昏,一起对着广场大声呼喊“我爱你”。李子认为这真够浪漫,值得学习,但他从来没有动用过这种勇气。
像许多其它新兴的东西一样迅速落没,街边的ic电话不久就陆续消失了,孤伶伶的电话亭像一只只空芯蘑菇,小广告贴了一层又一层,凹陷的地板砖里野草丛生。李子和我散步的时候,照旧从口袋里掏出ic卡,塞进电话机,拨号,然后提高嗓门:“娟娟……”一聊就是十几分钟,内容我记不得了。
音箱厂成立五周年了。七月底的一个晚上我参加了公司的厂庆聚餐,几台不同品牌的小汽车在傍晚的城区穿梭,车里载着几拨赶往聚餐地点的同事。我瞧见前面的车身闪着光芒,那光芒像弯弯的月光,呈现出流动的弧线。离开平时呆久了的区域,车外的河流和水塘显得格外壮观,即使是城郊那些低矮的屋子和围墙,也能唤醒我潜伏已久的想像和灵感。
我觉得可以下笔了,就在今晚。因为我也像李子一样,喝醉了。灯红酒绿过后,我回到了森林公寓,一路上,不胜酒力的我像踩在棉花上、行走在冬风里。故乡村舍那紫红色的砖墙和青灰色的瓦片都成了飘浮在空气中的小方块,像缕缕炊烟向我飘来,它们刚要进入我的呼吸,我已经转身离开了寂寞的窗栏,再回首,发现它们碎裂、坠落和消逝。
恍惚间,有个裙发飘逸的倩影向我靠近,我扶着水泥楼栏弯腰下去,吐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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