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活死人十五年全纪实

第二章 情定校园

    一

    自从那天晚会结束以后,有一个倩影始终在脑海中挥之不去,还有几次出现在梦里。白衣飘飘,怀抱琵琶,端庄清纯,

    宛如天女,她是江小乔。

    我已进入青春期,身体正常健康,而且比其他人更强壮,这应该是应有的对异性的朦胧的羡慕。

    我没再见过她。

    星期天。

    在图书馆呆了整整一个下午,快晚饭的时候回到宿舍,我躺在床上看书,大郎三人都在。

    ”当、当、当”想起敲门声,王非拎着饭盒子过去开了门。

    “呀!这不是丁大小姐、丁大校花吗?真是稀客呀!你这千金之身,今天怎么有兴趣造访我这贱地呢?”王非阴阳怪气

    问道。这小子嘴损,也是不饶人的,跟丁曼倒是有一拼。

    原本大郎也是躺着的,听到“丁大小姐”这四个字,就像是打了“鸡血”似的,又像是听到皇帝驾到一样,腾的一下子

    从床上蹦到地下。出于礼貌,我放下书,坐直身体。

    丁曼没搭理王非,她也知道这小子嘴茬子不好惹,“哼”了一声,仰着头,长发披肩,跨着红色的精致小坤包,高跟鞋

    “咔咔”几声响,傲然走进屋来。

    大郎兴奋迎上去问道:“丁曼,你怎么来了?”

    “怎么,我不能来吗?”丁曼不假颜色。

    大朗赶紧笑道:“能来,当然能来!欢迎还来不及呢,我只是没想到。快坐,坐我床上来。”

    丁曼对他笑了笑,做到他床上。

    大郎殷勤问道:“你想喝点什么?雪碧还是可乐?我这什么都有。”

    丁曼笑望他一眼,“是吗?那就可乐吧,”她接过大郎奉上的饮料,优雅的喝了一口,略一皱眉问道:“大郎,今天怎

    么没出去?你不是一到星期天就带那个讨厌鬼去改善生活么?”

    王非气得站起来想跟她打嘴仗,被大郎摆手制止。

    大郎叹了口气:“还好意思问呢,找了你好几次都不肯赏脸,哥们儿就没兴趣了。”

    丁曼扬起头,放肆的哈哈大笑说道:“好!这样最好!最好没有我你连饭都不要吃!”

    女孩子哪有这样笑的?我不禁皱了皱眉。

    王非笑嘻嘻问道:“大小姐今天来,是找大郎还是找我?”他腆着脸不知道愁。

    丁曼对着他瞥了瞥嘴,把眼看向我说道:“我今天来找他。”

    我一愣,“她找我干啥?”我对她避之惟恐不及,马上低下头,我想看书。

    丁曼站起身,“咔咔”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我床上,把肩上小挎包取下来随手往床上一扔,一颗香喷喷的脑袋凑过来,

    问道:“看什么书呢?”

    我往后躲开一点,不说话,翻开书面给她看。

    她瞄了一眼书,促狭盯住我笑道:“怎么,还这么怕我?还不敢跟我说话?”

    我心里一惊:“要坏,又要纠缠不清!”

    我赶紧笑了笑,问道:“你找我干啥?”

    “本大小姐特意来找你当然是有事啦!”她声音甜腻,我有点起鸡皮疙瘩。

    “什么事?”我问。

    “啊,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想请你去酒店喝喝酒,说说话,不知武少侠肯否赏脸呀?”

    长这么大,我还没跟女孩子说过几句话,更何况单独外出,更何况还要喝酒谈心。

    我没一点心里准备,没想到她找我这事,顿时满脸通红,双手乱摇:“不行,绝对不行!我不会喝酒。”

    丁曼笑嘻嘻问道:“你不会喝酒?真的?”

    “不会,真的不会!”我怕她不信,还要找证人,一指大郎他们:“不信你问。”

    “我不用问,我说你会喝酒,一定会喝酒!”

    “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刚刚还喝过呀。”

    “我什么时候喝过酒?你怎么知道我喝过酒?”我急急争辩。

    丁曼哈哈大笑:“你没喝过酒,脸为什么这么红呢?难道你也像关羽一样,天生红脸?”

    李老大三人哈哈大笑!

    我猛然醒悟,他又是在作弄我。我恨死自己了,怎么就忘了那个有效战术?跟丁曼是不能多说话的,斗口,十个武林也

    不是一个丁曼的对手。我马上闭口。

    丁曼调皮的看着我,就像小女孩儿看穿小伙伴玩的小把戏一样的得意,笑嘻嘻问道:“怎么,又要跟我玩不说话的战术

    ?”

    我笑而不语。

    “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的悄悄话?”她还是作弄的口气,脸上是作弄的笑。

    我想问:“你什么时候跟我说过什么悄悄话?说什么悄悄话?”但我憋住了。

    丁曼口气暧昧说道:“你忘了?就是那次在舞台上,我放下话筒在你耳边说的话呀。”

    我想起来了,那次她放下话筒说。“你要知道,我想达成的目的,还从未失败过。”难道这也算悄悄话?

    我明白,她这也是战术,想把我往死胡同里逼,逼我开口争辩,可我不上当,冲她笑了笑,马上又闭上嘴。

    丁曼突然低下头,样子从未见的楚楚可怜,幽幽说道:“武林,我这次来找你,名为请你喝酒,其实是来请你保护我,

    因为我可能面临极大危险,难道你一个习武之人没有一点同情之心,没有一点怜香惜玉之心,见死不救吗?”

    这么高傲,强大的官宦小姐竟求人保护,她该遇到多么大的危险?她的话也正挠到我的痒处,一一个习武之人见死不救

    ,还是人吗?

    你说,我开不开口?要是你,你开不开口?

    我终于开口,问道:“什么事情这么严重?你说。”

    李老大和王非面色凝重,侧耳细听,大郎更是怒目圆瞪,手握饭盒子,随时准备冲出去。

    丁曼慢慢说道:“食堂的饭菜真是受不了,和大郎一样,我每个星期天也要到外边去改善一下,你想啊,这大半夜的,

    一个女孩子危不危险?所以想请你保护一下。”

    三个人哈哈大笑起来,大郎“哐当”一声扔掉饭盒子:“这个事呀!吓死我了,我以为谁敢欺负你呢?”

    我没有笑,我响起江小乔的遭遇,丁曼总这样,确实有危险,但我很生气,她这样一再的戏弄我,令我很生气。

    丁曼问道:“你说,你是不是应该保护我,陪我去呢?”

    大小姐都这德行,都认为男人为她们做任何事,都是应该的,天经地义的,是看得起你,你应该感恩戴德,甘做犬马。

    我十分反感,冷冷说道:“对不起,我没空儿。”

    大郎巴不得我这样说,闻言笑到:“武林确实没空儿,他晚上还要去图书馆呢;他确实不会喝酒,喝点儿就倒,他确实没

    钱,男生和女生喝酒,怎么能让女孩子请呢?我看不如这样,丁曼,我陪你去,我花钱,我请客!”

    官宦人家的大小姐都有一身臭毛病,她不允别人违背她的意愿,不允许别人打断她的思路,甚至不允许别人给她提建议,

    连亲娘老子都不行,她要愿意,她可以嫁给一个叫花子;她要是不愿意,她敢不去当东宫娘娘。

    大郎这下子自讨没趣,撞枪口上了。

    丁曼显然是生气了,杏眼圆睁,看着自作多情的大郎冷冷的道:“郎大少爷,我为什么要你陪?难道仅仅是因为你是金玉

    其外败絮其中的暴发户?我为什么要你请,要你花钱?难道仅仅因为你面厚多金?”官宦人家的大小姐都这熊样,说话办

    事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不留余地。我的脸青一阵,白一阵,红一阵,紫一阵,我替大郎尴尬。纵然大郎脸皮再厚,此刻

    也羞成猪肝色。

    只从大郎见过丁曼那天起,这小子就没少费心思,正像丁曼说的那样----面厚多金。大郎对丁曼穷追不舍,今天买这个

    ,明天送那个,时不时的请吃顿饭,丁曼每次还要带上三四个室友,即使这样,也没给过他好脸儿,用马三立的话说,就

    是“逗你玩儿”。丁曼家世显赫,大郎这套暴发户嘴脸,根本入不得她法眼,这一点,王非早就看出来了,劝他也不听,

    今天终于碰了个大钉子。

    话再说回来,大郎满腔热情,丁曼无论如何不应该这样对他,我替大郎鸣不平。

    几句话把大郎干没电了,丁曼高傲的仰起头,挎上小包,微笑着对我说,口气却是命令式的:“话说明白了,走吧,武

    林!”

    我反感更甚,但我从小在父母跟前受到的教育是:“遇事要忍,不可逞口舌之争,不可言语伤人。”于是我忍住气,冷

    着脸说道:“丁大小姐,对不起,我没空儿。”

    丁曼面显不悦,大声说道:“我已经说清楚了,本大小姐的脾气你是知道的,说话就算数!别废话,马上跟我走,陪我

    去喝酒!”她这是来横的,玩霸王硬上弓。

    我实在是忍无可忍,用鲁迅的话说,“是出离愤怒了”,我急红了脸大声质问:“我为什么要跟你走,对你唯命是从?

    难道仅仅因为你有一个位高权重的老爸?我为什么要陪你去?难道仅仅因为你自视甚高的所谓的貌美多艺吗?”

    我把丁曼刚才的刻薄语言回敬给她,我想她一定会勃然大怒,对我猛烈反击的。

    十分意外的,她没有发怒,不光不怒,连一点气都没生,脸上还露出淡淡的微笑,优雅的气死人的微笑。

    有人说----,好像是英国人说的:从暴发户到贵族要蜕变三辈子才成,此言不虚呀!这时候就看出差别了,刚才丁曼骂

    大郎,大郎无言以对羞愧难当,脸都成“茄子皮色”了,现在我损丁曼,人家落落大方,从容面对,笑容优雅高贵,在这

    样的笑容面前,言语不逊者不禁自惭形秽,无地自容。我甚至产生怀疑::刚才是我在损她,还是她在损我?

    丁曼微笑说道:“怎么,武林,说话了,还一下子说这么多!”

    我又使用战术,闭口不言。

    “行啊!武林,挺仗义啊!替哥们儿打抱不平呀?其实大可不必,我和大郎是”铁子“,(东北话:关系很好,有点暧昧

    的意思)深一句浅一句的没关系,他不会介意的。”她笑嘻嘻的看着大郎,“大郎,你说是不是呀?”

    大郎马上没了脾气,脸上露出笑容,说道:“是,我不介意的,我能生你气么?”

    我心里这个气呀,我成什么人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够人”!

    丁曼微笑道:“你看,大郎不生气吧!行了,你替哥们儿出完气了,也该消气儿了,跟我走吧!”那语调,就像一个宽

    容的妻子在劝自己赌气的丈夫。

    这姿态我实在受不了,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从口里吐出两个字:“没空。”

    丁曼站在面前上上下下打量我好一阵子,突然说道:“武林,我想你会错意了,你以为本大小姐爱上你了,在死乞白赖

    的追求你,对不对?”

    这疯丫头啥话都敢说,我一阵脸红,可我不敢说话,我要一开口,她指不定又说出啥来?

    丁曼不看我,独自慢悠悠分析道:“你现在十分矛盾,想爱又不敢爱,因为你觉得咱俩不对等,你配不上我,所以你尽

    量逃避,你怕我,你怕自己情不自禁爱上我,无法自拔。”

    她这自作多情的一通分析,把我气乐了,她硬生生给我整出绯闻来!这要传出去哪受得了?我无法继续保持沉默,满脸

    通红站起来说道:“你自视太高、太自恋了吧?我会爱上你,并且无法自拔?”

    丁曼一本正经说道:“我想会的,一定会的!要不然你为什么如此怕我?不敢跟我说话、不敢跟我走、不敢跟我去喝酒

    ?你在强迫自己逃避,因为你有自知之明。”

    我怒火“噌噌”往上窜,我强忍住,闭口不言。

    “因为你怕,你怕遭到拒绝;因为你怕,你怕酒壮色胆,酒后乱性;你怕留下笑柄!”

    丁曼的话彻底,反而,对她抱有不

    友善的偏见。

    那日,那个夜晚。

    菜上齐后,服务员把两只杯子倒满酒后轻轻退下,偌大的餐厅里食客并不多,空气里飘散着理查德-克莱德曼温馨、浪漫

    、轻柔、舒缓的钢琴曲。

    钢琴曲中,丁曼脸上月光般温柔,眼色月夜般朦胧,她端起酒杯:“来,武林,莫负良宵,干一杯!”

    “啥!”我惊呼,“这一大杯酒干下去,还不要了命!”

    二锅头一倒进杯里就透出辣辣的香味,闻着都醉人,这晶亮透彻的液体,在我眼里不是香甜的琼浆,而是穿肠毒药,是

    能要人命的。

    “不行!这绝对不行!”我双手乱摇,“我不会喝酒,不能喝。”

    丁曼又回复到惯常的强势形态,盯住我问道:“怎么,不敢喝?你是怕这酒要命,还是怕乱性?”她的话音里又有了挑

    衅的味道,比二锅头劲儿还冲!

    酒,很可怕吗?能喝死人吗?死了又如何!酒,真的很可怕吗?能迷乱心智、酒后无德、酒后乱性?我今天倒要试试!

    我的倔强再次爆发。

    我豪气冲天,端起酒杯:“来!干!”

    火辣的酒精顿时烧红我的脸,也烧红丁曼的脸,更烧亮她那双朦胧、温柔的媚眼,她托着腮,火热的望住我。在她热辣

    的目光中,我偏过头,去找寻空气中那断断续续、藕断丝连的音乐。

    “”,许久,丁曼打破这心跳的沉默,“你喜欢徐志摩?”

    我终于转过头:“不止是喜欢,简直是无奈的崇拜。”

    “无奈的崇拜?”她笑问。

    “是的,在心底我不想崇拜任何人,可他有灵性又深邃,充满想象,又不乏现实,他热烈,又保持冷静,他短暂中久远

    的思想,令我不得不崇拜,所以很无奈。”

    “他的诗更多的是无奈、忧伤,还有不平的愤怒,很沉重,我不喜欢他。”丁曼沉思着继续说道:“但他的诗很美,思

    想也很深刻,他这人真的很厉害,能顽强的说服你的眼睛,使你一次次的‘不得不’。”

    我点点头:“他也很无奈,因为现实很沉重,那时候有思想、有影响的文学家都是这样的,如果他们单单写风花雪月的

    浮华,就会很鄙俗,我们今天也就不可能知道他的名字了,例如鲁迅。那时有思想的人们,在痛苦中挣扎,在挣扎中彷徨

    ,在彷徨中寻找光明,这是民族的不屈之魂,更是人性灿烂的光芒,你可以不理解,但你必须受到感动。”

    丁曼执着地望着我,我不再回避她的目光。

    “临了轻轻将他拂落在秋水秋波的秋晕里,一涡半转,跟着秋流去。”丁曼悠悠说道:“多么伤感,冷秋是伤感的,可

    他为什么写得这么美呢?让人不禁想化作一滴秋雨或一片落叶,跟着秋波流去。”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他去寻找光明。”丁曼又叹道:“多么有哲理!把黑夜写得这么深刻。黑夜是光明的孕

    母,光明是黑夜的儿子,不是吗?”

    丁曼理解的还算可以,但我要打击一下她自视甚高的聪明,“要理解一首诗或一篇文章,必须彻底读透,不能断章取义

    以偏概全。”我认真看着她,“要你这么说,同义词的累积就是优美了?那么,‘一片黄叶飘零在寒霜寒雪的寒风里,三

    旋两转,随着风逝去。’算不算凄凉?算不算优美?”

    “照你这么说,反义词叠加一起就是哲理?那么,‘学习给了我智慧,我用它驱散愚昧。’算不算哲理?”不容她说话

    ,我笑嘻嘻看着她,“我这两句狗屁不是,因为只是各一句。”

    丁曼指着我哈哈大笑:“怎么样,现原形了吧?你平常可不是这样说话的,酒后乱性了吧!”

    寂静的餐厅里,人们都望向这边。我赶紧摆手。

    丁曼把头伏在桌面上轻笑道:“我知道你是文评系的高材生,我只是故妄说之,你也故妄听之,何必这么较真儿?”

    看我含笑不语,丁曼又说道:“你深刻,我肤浅,你旁征博引、宏篇大论,你有才,行了吧?”她娇笑举起酒杯:“来

    ,为你的两句狗屁诗再干一杯!”

    放下酒杯,丁曼再起战端,气我道:“任你怎么说,我就是不喜欢徐志摩,我喜欢琼瑶,她写出了我们女孩子的感情、

    感伤、感怀、感悟,贴切真实,不是吗?”

    我不屑说道:“怨妇深闺中的顾影自怜、矫揉造作,间或几句一知半解、断章取义的古诗古词,怜博一鞠同情之泪,只

    不过一碟小菜,值不得你这一桌子饭钱!”

    我喝多了,有点口不择言。

    丁曼笑道:“你这嘴也够损,一点不比王非那小子差!”她紧接着气我,“可是她却活着,而且很滋润,而你的偶像却永

    远成了偶像。”

    丁曼的嘴永远不饶人,我无语。

    我主动端起酒杯说道:“来,为行尸走肉与偶像干杯!”

    都已醉眼朦胧。

    丁曼问道:”武林,你也很能讲呀,条理清晰,言语犀利,可为什么不爱说话呢?“

    我笑笑:“我可不像你丁大小姐一样,有那么多讲话的机会。”

    “那么,咱俩再探讨一个严肃的话题。”

    “什么话题?请命题。”我说。

    “这个世界上,矛盾是普遍存在、永远存在的吧?”

    我点点头。

    “然而,矛盾会逐渐削弱,所有事物会变得更加中性,矛盾也就不那么突出了。比如:从北京到上海,步行要十几天,

    而坐飞机只要两小时。”

    “你说的是个事实,可忽略了矛盾的特性:旧的矛盾克服了,新的重又产生,世界就是这样才得以进步。”我反驳她:

    “在这种情况下,讨论这么宽泛的话题,咱们的智力是不是力不能及?”

    丁曼笑道:“你不是不服人么?也承认有些问题力不能及?”

    我明白了,她再难为我,无论多么大度的女人都是记仇的,她在报复我刚才评论作品时对她的驳斥。

    丁曼得意说道:“那么,咱俩探讨小一点的话题,说说自身吧。男人、女人是一对矛盾吧,但现在差别正在缩小,人正

    逐渐变得中性,发展到某年某月,男女之别可能会忽略不计,人类甚至可以无性繁殖。”

    她的观点挺新奇、挺大胆。她怎么能想出这样的问题?

    我还想听,笑道:“请继续。”

    “你发现没有,现在遍地兔爷、奶油小生,男孩子正变得阴柔,没有血性,有不少这样的男孩子追求过我,我吓得撒腿

    跑掉!”她说完嘻嘻笑起来。

    我没说什么,跟着她笑了一下。

    她笑道:“你别不爱听,你是个例外。”她盯住我,“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我怎么看?我只有喝酒!

    我端起酒杯:“来,干一杯!”

    酒喝到一定时候,是无需劝的。

    酒没有乱我性、失我德,却壮我胆、迷我眼,我直视丁曼。

    是的,丁曼的确很美、很迷人,不愧是校花。一双大大的黑亮丹凤眼狂野中透出高贵,仿佛能看到你的心底,在这样一

    双眼前,你不自禁的会产生弱小、卑微的羞涩。

    丁曼已经喝了太多酒,此刻面如桃花,媚眼如丝,娇柔香艳,让人看的心跳,心颤。“武林,还有两年多就毕业了,一

    眨眼就到,你有什么设想么?”

    丁曼的话惊醒我的痴想,她正含情脉脉看着我,我一阵脸红,不,脸本已红,我一阵心慌,答道:“没什么设想,我只

    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成绩,至于毕业后如何,根本就没想过,因为命运不在我手上。”

    丁曼静静的看着我,许久,突然问道:“你快乐么?”我疑惑的望向她,她怎么突然间提这个问题?我肯定答道:“我

    很快乐呀,一个山里穷孩子能有今天,我很知足,也没有烦心事,为什么不快乐呢?”

    丁曼重重叹了口气,问道:“你看我快乐么?”我笑了,“你怎么能不快乐呢?条件优越,无忧无虑,人又漂亮,怎么

    能不快乐呢?”我望向她“该有的你都有了,老天太偏爱你了。”

    丁曼摇了摇头:“这个问题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感觉快乐触手可及而又遥不可及,世人眼中的快乐的东西,比如荣华

    富贵,比如风光尊宠,这些我都可以轻易得到,而这恰恰是我的空虚寂寞,快乐不起来的原因,我这样说,你会不会认为

    我矫情,会不会让你听起来很不舒服?”

    望着眼前的这个强势、高傲的美女,我莫名的生出一丝怜悯,我重重的点了点头,“你说的我能理解,因为你我都万幸

    的没有流于庸俗。”

    “真的?”

    “真的”

    “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我看着她:“我这样说,以你的智慧相信能够理解。”

    丁曼认真的点点头。

    “你父亲高官在位,家庭显赫,从小到大你都是在百般呵护中,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你轻而易举可以做到;别人得不到

    的东西,你却可以毫不费力的得到;别的孩子吃过的苦,你也从来没尝过,你所希翼的一切,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无需忍耐和承受,而现实社会中能够提供给你的,值得你追求的,并且能够到手的又太少,所以你不快乐,也就是说,你

    得到快乐太容易,而你又不懂得珍惜,所以并不持久,所以你没有真正的快乐,假如有一天,你遇到一件非常希望的事情

    ,却很难实现,那么无论成功或者失败,你就会体会到真正的快乐或者痛苦。”我看着她“还有,请记住,我们得到的同

    时也在失去。”

    火红的面颊,火辣的星眸,火热的看着我,好一会儿,丁曼低下头,轻轻说道:“我或许将面临我一生中最大的、最难

    的、也是最值得的追求。”

    她实在是喝的太多,一向伶牙俐齿的她,此刻说出的话有点含糊不清,我也喝的太多,头晕耳鸣,她的话没有听清,只

    觉得她眼神怪怪的,语气怪怪的。

    我正处在酒精的亢奋中,继续我的宏篇大论:“就拿我来说把,出身寒微,没见过什么大世面,许多东西都是我喜欢的

    、没有的、却非常非常难以得到的,我必须非常非常的努力才能得到,一旦得到了,我就会非常非常的快乐!就拿我这次

    艰难的违反原则、违反师训表演武术来说,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想得到一身运动服和一双运动鞋,我得到了,高兴的几天几

    夜睡不好觉,而这两样东西,对你,则不屑一顾。再有刚才你也看到了,那两只大虾,不怕你笑话,我平生从未见过,更

    没有吃过,我吃得心满意足,而这对于你,则也许不过是想吃就吃的日常小菜。”

    我自斟自饮一大口,越说越来劲,“我的快乐太简单,太容易得到满足,因为能够引起我的兴趣,值得追求的东西实在

    太多,而对你,相比我而言,你则太少,我这样说你可别灰心,这与你的能力无关,或许是你所处的环境、地位以及心态

    造成的。”

    “或许某一天,发展到某个阶段,或许我会面临你同样的问题,少的是快乐,多的是烦恼,但这绝非进步、发展、提高

    之罪,追求物质幸福,提高生活品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但请注意,物质以及荣耀绝不是快乐的唯一要素,重要的

    是心态,因为,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这是人性的困局。”我用这番教父式的演讲,阐述了对快乐的理解,也不知丁曼听

    懂没有。

    显然,她没听懂,也许,她根本就没听。她两手托腮,胳膊肘支在桌子上,迷离的醉眼一直望着我,自言自语幽幽说道

    :“要是心想事成,该有多好!”

    她果然没有听懂,我费了这么大劲,她根本就没听,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心想事成?万事如意?多么荒唐的想法!多么荒诞不经的祝福语!”我大声说道。

    丁曼醒过来,问道:“你说什么?”

    “如果人人心想事成,这个世界上就只有皇上,没有一个太监;如果人人万事如意,这个世界上就只有富豪,没有一个

    劳动力,财富从何而来?”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等、公平,高低贵贱是必须存在的,其合理性就像羊吃草,狼吃羊一样的毋容置疑。”

    “乌托邦式的美好社会,只不过是疯子的幻想,其可笑程度,就像让狼跟着羊一起去吃草一样。现实社会中,完全的、

    纯粹的社会主义的广泛失败,早已击破了这个幻想。”

    我的话有点扯远了,跑题了,要是在往常丁曼早就反击我了,今天没有,她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侃侃而谈。

    两瓶酒,一人一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喝光。我不知道丁曼这么能喝,我更不知道自己也这么能喝。能喝归能喝,照样

    都得醉。我头晕目眩,看人重影,只不过没倒而已。

    丁曼终于开口:“我现在终于有了快乐一下的理由。”

    “什么理由”我好奇的问。

    丁曼咯咯的笑了起来,“我佩服自己,有识人之能,”她一脸的得意,“我终于没有看错你。”

    我更好奇了,问:“你没有看错我?你怎么看我?”

    “你虽然贫困,但脚踏实地,不随波逐流;你不屈不挠,积极上进,你有思想、有理想,有实实在在的目标,外边的一

    切都不能改变你,例如财富、权势、虚荣,都不能让你放弃你自己,你只做你自己。”

    这么大的褒奖,我想说声谢谢,可没等开口丁曼又说道:“现今这个社会,遍地的不择手段、尔虞我诈、寡廉鲜耻

    ,而你永远做不到。”

    我认真的点点头。

    “从见你的第一眼,我就这么看你的,现在已经得到验证。”

    “这也正是你吸引我的地方,这也正是我、我、我欣赏你的地方。”说这句话时,一向反应机敏的丁曼一连说了三个“

    我”才措出“欣赏”这个词,也不知道她原来想说什么而后改了口?或者还是酒喝多了。

    说完这句话,丁曼笑了:“你说我看人准不准?你说我该不该自豪、快乐?你说我该不该佩服自己?”

    我连连点头:“应该,确实应该。”

    “既然应该,那咱们该不该浮一大白?”

    “啊?还喝啊?”我看了两只空酒瓶一眼,“别再喝了,没酒了。”

    “什么?没酒了?笑话!这个世界上,水喝干了酒也不会干!你经常听说过哪里哪里干旱缺水,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什么

    地方缺酒了?”她这张嘴,更不缺奇谈怪论!

    丁曼伸手招过服务员,吩咐:“去,再拿一瓶酒来!”

    我连忙劝道:“行了吧,喝的太多了,别喝了把!”

    丁曼瞪起眼来:“为什么不喝?不是说好不醉不归的么?你醉了么?”她又现出咄咄逼人的本性。听这语气,又犯了胡

    搅蛮缠、强词夺理的毛病。她一这样,我就头疼,比喝多酒还头疼。

    “俺,俺知不道(不知道)”一着急,我把努力改掉的家乡土话又捡了起来。

    “什么?吃不到?什么吃不到?”你看看,这可不纠缠不清的毛病又上来了!丁曼喊到:“你想吃什么咱就点!不喝酒

    可不行!”说完又肆无忌惮的哈哈大笑起来!

    其他食客一起望向这边,我慌忙摇手:“别喊了,我喝还不行么?”

    服务员把酒拿来了,同时跟过来的还有一个小伙子。这小伙子一共四个人,其中一个女孩儿。三个男孩个个披肩长发,

    油头粉面,那个女孩儿描眉打鬓,妖气十足。他们与我们隔一张桌子,比我们先来。

    从打我们一进来,这三个男孩儿就不停的打量丁曼,喝酒的空档也隔着桌子向丁曼脸上瞄几眼,眼神都是色迷迷的。

    能来鸿宾楼喝酒吃饭的,都是有权有势的人,或者是有权有势人的崽子,都有来头不好惹。

    这小伙子站在丁曼旁边,丁曼头不抬、眼不瞧,视如木鸡土狗。服务员把酒打开,这小伙子一把拨拉开她,拿起酒瓶满

    满给丁曼倒上一杯,流里流气笑道:“大美女,你带来这小子是个熊货,不敢喝就别勉强了,哥哥陪你喝,你说怎么喝都

    成,喝死都成!宁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说完哈哈大笑,他桌那三个人也隔桌大笑起来。

    我要站起来,被丁曼用眼神制止。

    丁曼接过酒杯站起来,笑嘻嘻说道:“小妹谢谢哥哥了!”话音未落,猛然一酒杯砸在这小子头上,没等他叫出声,又

    一掌打在脸上。

    玻璃杯破碎,这小子踉踉跄跄倒在地上,头上流出血来。

    这两下出手,证实了我那天的判断,丁曼确实练过两天,要不然不能这么快、这么狠。

    倒地的小伙子晃晃悠悠站起来,他同桌的三个人也围了上来。

    丁曼凤眼圆睁,指着四个人骂道:“瞎了你们的狗眼!滚!趁姑奶奶还没有败兴赶快滚!否则废了你们!告诉你们,就

    你们这样的土流氓,打死了,你爹告到李世杰那也没用!”

    李世杰是省公安厅的一个大干部,这四个人不可能不知道,他们一听丁曼直呼李世杰大号,知道这位姑奶奶来头不小,

    吓得屁也不敢放,灰溜溜滚蛋。

    干部子弟都这德行,一遇什么事就提当权领导,狐假虎威,他们也吃这一套,丁曼也不例外。

    丁曼打发走四个人,坐回桌边,笑道:“四个厌物!来,咱们接着喝,不醉无归!”

    这顿饭,整整花了丁曼两百多块钱,相当于我一学期的全部费用。

    这两百多块钱只买得一醉,严格来讲,买得两醉,很不值的。

    出来店门,经风一吹,我顿觉天旋地转,脚步踉跄,丁曼更是烂醉如泥,瘫软在地。

    我奋起残余气力背起丁曼,一路上摔倒三次,丁曼躺在我背上也吐了叁次,弄得我满身污秽,幸亏穿的不是那套心爱的

    运动服。

    跌跌撞撞的终于回到学校,把丁曼背回宿舍,我累得几乎虚脱。

    你或许会问:真笨!怎么不坐出租车呢?

    我哪有钱呀?你给我呀!

    你或许又问:丁曼不是有吗?

    她都醉成那样了,我还搜她身呀?

    听丁曼室友说,她在宿舍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方才醒酒。

    第三天见到她时,我问:“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吗?”

    丁曼嘻嘻一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有你在,我一定不会露宿街头,你不会丢下我不管的。”

    我又问:“真没想到你敢打那个流氓,万一人家还手怎么办?你打得过吗?”

    她还是嘻嘻一笑:“我也没想到那四个人这么废物,连手都不敢还,我真巴不得他们还手呢”

    “你希望他们还手?你不怕?”

    她脸上露出气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说出的话更是能把死人气活,她说:“我就是想看看,你这个保镖管不管用?”

    我愕然,无语又无奈,只好无言的摇头苦笑。

    这个任性胡来、可笑又可气的大小姐呀!

    我开始了解丁曼,因为了解而从心理上不再排斥她。她活泼大胆、敢说敢做;她热情豪爽、待人诚恳;她天真无邪、心

    怀坦荡;她高雅、高贵,绝不流俗;她高傲任性但不失温柔体贴;她聪明伶俐但不玩弄机巧跪谋;她出身豪门但不鄙视贫

    贱;她美丽多情但不浪荡轻薄。-----所有这一切现代的和传统的优秀品质和美德在她身上完美的融合并体现,使她具有一

    种非凡的独特气质和迷人魅力。我开始喜欢她。

    丁曼更加喜欢我。这点,我明显感觉到并确信,但我绝不愿意相信。

    我从未经历过男女情事,爱情方面的书也看的很少,对这方面根本不清楚,但我明白,爱情是真实的,真实的爱情需要

    真实的基础。这样说,并不是庸俗。不食人间烟火的浪漫爱情,只有在爱情里才能见到。

    我们两个人的家庭条件以及自身现状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丁曼毕业后就会有美好的前程,而我的归宿则未可预知

    ,人家凭什么喜欢我?难道仅仅因为我有一身武功?而丁曼不需要保镖。说是请我当保镖,那只不过是一句玩笑话,再说

    保镖也不是爱人。

    说以上这些话,是要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丁曼爱上我。即使她真的爱上我,那也是不真实的、短暂的一时冲动。丁曼

    不乏太多的追求者,个个都是条件优越、门当户对的花花公子或纨绔子弟,用丁曼的说是“兔爷”、“奶油小生”,她厌

    倦了这些鄙俗的嘴脸,而想找一个单纯、憨厚、土得掉渣儿的山里孩子换换口味也未可知。这就像成天吃腻了鸡鸭鱼肉、

    山珍海味,突然间想吃萝卜白菜一样。我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丁曼真的喜欢我,而不是真的爱我,喜欢不等于爱。她喜欢我,是因为我淳朴、正直、勇敢、善

    良、勤奋、上进,很对她的脾气,她本就大大咧咧,什么事都不在乎,或许人家根本就把我当成一个很好的异性朋友,而

    我想得太多呢。果真如此,我倒是十分愿意相信并欣然接受呢。

    不管怎么想,反正,星期天我再也去不了图书馆,都被丁曼以“莫须有”的借口霸占了。

    丁曼不爱到我宿舍来,她讨厌王非,当然王非也讨厌她,两人一见面就掐架。

    丁曼对我的情形,在女人堆儿里打滚儿的大郎看了个明白,他知道自己没戏了,不无嫉妒对我说:“我真奇了怪了,丁

    曼这个疯丫头,怎么就看上你这个穷小子?”他还引用了里西门庆的一句经典台词:“好一块羊肉,落在狗嘴里

    !”

    我一点不生气,笑呵呵气他:“羊肉我不喜欢,我怕膻!你要有本事,你吃到嘴里呀!”

    跟丁曼在一起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时不时地浮现出那个白衣飘飘、宛若天人的倩影,挥之不去,她是江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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