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拿走了那半之中的半,剩下的钱任凭妈妈说什么,他都不会多要点儿了。
吴小淘在国外学会了很多东西,但是唯的恋母情结这点却直保留下来了。他认为自己有的时候太容易忘东西了,特别是对于跟钱财有关的,他对这些东西太不放在心上了,也难怪自己总看不好自己的东西。
还是做母亲的最为了解自己的孩子。
电话那头的妈妈说小淘啊,你等等问你的那个朋友再借点钱,去就近的银行办张卡,我好给你汇点钱去,不然你怎么生活呢?
吴小淘说妈妈,我那个朋友已经给我说到这里,他警惕地望了望门口。
没有想到妈妈却听懂了他没有说出的话,妈妈说我知道你那个朋友肯定会接济你的,但是不能够靠着别人的接济生活啊,这些钱你早晚要还人家的,而且还要多还些。你先办张卡吧,办好了就给我打个电话,等等我给你汇过去。
吴小淘说好吧,其实我可以跟单位申请下情况的,看看单位里能给解决多少。
吴小淘的妈妈在那边说,也可以,你可以先问问那边的情况,看他们是怎么讲的。但是无论如何,银行卡你还是要办的。
吴小淘说嗯,我知道的。
妈妈问还有什么事情吗?跟妈妈说说。
吴小淘说也没有什么事情,就是今天下午我在个朋友家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打了个电话。
妈妈沉默了下,说是我告诉他的号码。他打电话给我,说是没有打通你的电话,问我你的情况,没有办法我就把你那位好心的朋友的电话告诉他了。他跟你说什么了吗?
吴小淘说也没有说什么。
早点休息吧,注意安全,有什么事情给妈妈打电话。
妈妈的声音在电话里依旧那么好听,吴小淘都要陶醉了。他说妈妈我知道了,你也要保重身体,等等我安顿好了,你也过来看看吧。
等等再说吧。
妈妈的这句等等好像说得有点太过沉重,使得这最后的几个字听来让吴小淘感到阵难过。
挂了电话,他看了看那叠大红钱,赶紧抓在手里,自己把它们放在哪里才会安全呢?
他四下搜寻着可能的地方,但是这只是见草屋,四个空荡荡的角落看得清二楚,哪里还有个藏钱的地方呢?
忽然他想起了身边的这个手电筒,要不把钱放到手电筒里?
不行,这里连个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手电筒已经算是比较值钱的了。
草席下面?被子里面?毛毯下面?
哪里好像都可以,但是哪里好像又总觉得不是很安全。
他想起在电影里看到有的人会把钱放在鞋子里,他想鞋子里还不如袜子里,干脆塞在袜子里算了,但是袜子走起路来太明显了,看来还是鞋子里比较安全。
最后思来想去,他把叠钱放在了鞋子的鞋垫底下。
在放进去的时候,他拿出来数了数,正好是十六张。
吴小淘想在这个地方,这些钱可能够家人年的开销了。
等到切安置完毕,最后他拿起那块白色的毛巾想擦擦脸上因为紧张而冒出来的汗水。
猛抬头,看到了张名片还躺在毛巾上呢。
毛巾是白色的,名片也是白色的,难怪自己刚才看不见。名片跟那些大红钱相比颜色实在是太内敛,太苍白了。
大红钱之于吴小淘此刻的价值比起那部手机来,当然手机又占了上风。
想到这里,吴小淘憨实地笑,他把那张名片拿过来看,哦,方毅之,董事长!
原来那个拄着双拐的男人还是个公司的董事长啊!
吴小淘的双眼时间看不清眼前的任何东西了。(未完待续。。
:章节感言:
孙庆走后,吴小淘收拾了下东西。
他的心里既兴奋又害怕,在这个荒山野岭,在这间茅草屋内,他的心里能不害怕吗?
方圃送给他的手机,他派上了用场,给远在国外的妈妈打了电话。
儿行千里母担忧,母亲要他办张银行卡,为的是能够给他汇钱方便。
他没有办法拒绝,只能接受。
但是,方圃早就给他准备好了千六百块钱,够穷困的山里人年的开销了。
他最后看到的是方圃给他的那张名片,上面有方毅之,董事长——这样响亮的字眼。
看到这幕,吴小淘彻底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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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张住在隔壁的春天
叶扁舟轻帆卷,暂泊楚江南岸。
孤城暮角,引胡笳怨。
水茫茫,平沙雁,旋惊散。
烟敛寒林簇,画屏展。
天际遥山小,黛眉浅。
旧赏轻抛,到此成游宦。
觉客程劳,年光晚。
异乡风物,忍萧索当愁眼。
帝城赊,秦楼阻,旅魂乱。
芳草连空阔,残照满。
佳人无消息,断云远柳永《迷神引》
吴小淘在草房里度过了不寻常的夜。
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夜晚几乎所有跟他有点关系的人都没有睡好——他的母亲舒兰,他的父亲周普仁,借给他手机和钱的方圃还有老孙头家人,特别是孙庆。
孙庆回来后发现小云母女的房间里已经关灯了。他想大概小云把今天路上我跟她讲的话都忘记了,这个丫头平时开起来很伶俐的,今天怎么变得这样忘事起来!
反过来又想,自己在送吴小淘的时候又没有再次叮嘱下小云,多大的孩子呀!
这样想,他的心里仿佛好受多了。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虽然跟方圃的房间只是隔着个帐幔,但是毕竟是自己独立的个空间,哪怕隔壁房间里声轻微的咳嗽也能够听得很清楚。
他从床下的木板下面拿出张平给他代买的东西。隔着塑料袋就能够清楚地看到里面的东西。
花色真的很好看。
看上眼就会让人迷醉。别说打开看了。
孙庆颤抖的手实在按捺不住了,他本来想不拆开找个机会让小云带过去。但是那么美的个东西就在眼前,想不拆开看看确实是件很难的事情。
他开始动手了。他的心噗通噗通地跳个不停,喉咙干渴得要冒烟了。
此时,他急切地想喝杯水,哪怕是杯白开水也可以。杯水浇下去就会熄灭里面燃烧的火焰,就会平息下因为外出了,可正好赶上仲秋节。
按照农村的风俗,过节日的时候,只要是定了亲的女孩子般都要到婆家过的。到了那个时候,婆家里要有人来接的——或者是自己的男朋友,或者是男朋友家的兄弟姐妹,般而言有妹妹的最好是妹妹去接,没有妹妹的就让弟弟去,让弟弟去是最后的人选,因为实在家里没有什么女性的成员了。
孙洪就兄弟俩,上无姐姐,下无妹妹,孙洪有事外出,那接没有过门的媳妇的好事就落到了孙庆身上。
孙庆记得那天,自己的母亲早早地把自己叫了起来,说你去你嫂子家没有过门的时候,人们就这样称呼了把你嫂子接过来过节吧。
孙庆当时对于嫂子只是个概念性的称呼,因为他毕竟次也没有看见过那个所谓的嫂子到底长什么模样。
只是听家里人讲,那个女人长得娇小单薄的很好看,皮肤白皙得像是冬瓜瓤样。
哥哥孙洪跟兰英见面也只是在媒人家里见过两次,对方留下了见面礼和个大红包后两个人的亲事就等于是定下来了。好像是双方在订立契约钱先付点押金似的。
这样的个仪式下来,女人的身份就变了,变成了谁家谁家的未婚妻,变成了谁家谁家即将娶过去的件活着的商品。
没有买卖就没有商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对于有人的社会与自然来说,道理几乎是样的。
他记得他母亲把他从床上把拉起的时候,他还有点不情愿地扭动了两下身子,意思是自己才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呢。
他的母亲知道自己儿子的脾气,大儿子孙洪外向些,活跃些;二儿子孙庆内敛些,木讷些,但是心眼儿不少,就是嘴巴里话不多。
他的母亲对他说你到那里先跟人家的爹妈叫声大伯大妈,然后把你哥哥不在家的事情跟人家说下。
孙庆说那样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或者说些什么?
到那里根本就不用你说什么,咱们家别说派你去,就是派个三岁的孩子,或者是个还不会说话的孩子过去,人家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你过去什么都不说,可以的。但是要是过节了咱们家什么人也没有过去,那就是个毛病,人家就要挑个理了。
听着母亲的唠叨,孙庆听得有点不耐烦,但是又不好说什么,毕竟大过节的,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咕噜从床上爬起来,走到了外间,洗了把脸,随便塞了点饭菜后就带着母亲准备好的礼品上路了。
路上,他的心里像是潮水般,起起落落,难以平息。他拎着礼品盒的手都不由得冒汗了,他不知道第次看到哥哥的女朋友的时候自己会是怎么样的个反应。(未完待续。。
:章节感言:
孙庆迷恋自己的嫂子由来已久,但是潜伏之深又令他身心俱疲。
从这章开始我们可以读到他那忐忑不安的段恋情。
大山深处不乏美味的野餐,但是大山深处隐秘的恋情让人读来或许也有着股难得的野味。
何况孙庆目不识丁,粗蛮有力,而自己的嫂子又是个娇小瘦弱,弱不禁风的柔弱女子。
寡妇门前是非多,孙庆的这段不了情有没有画上句号的天呢?
读懂了孙庆,或许你就读懂了沉默的大山;读懂了兰英,或许你就读懂了背负着大山的沉默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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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住在隔壁的春天二
(粉靥金裳。映绣屏认得,旧日萧娘。翠微高处,故人帽底,年最好,偏是重阳。避春祗怕春不远,望幽径偷理秋妆。殢醉乡。寸心似翦,飘荡愁觞。
潮腮笑入清霜。斗万花样巧,深染蜂黄。露痕千点,自怜旧色,寒泉半掬,百感幽香。雁声不到东篱畔,满城但风雨凄凉。最断肠。夜深怨蝶飞狂。吴文英《惜黄花慢?菊》
路上,孙庆的心跳得很快,这哪里像是去接自己哥哥未来的媳妇,纯粹比接自己的媳妇还啊!
可是,或许是兰英用力实在是太轻柔了,孙洪根本就没有感觉到点力度;或许是他明明感觉到了,可是故意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
他不但不罢手,还说了句,好吃吗?
兰英那个时候还以为他不会再继续给自己夹田螺了呢,又听他这样问,赶紧说好吃。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兰英的话刚出口,孙洪又给兰英的碗里连夹了几只。
家里其他的人听兰英这样说,好了,大家都不吃了,兰英觉得好吃,就都给兰英留着吃吧。
孙洪的妈妈听刚进门的儿媳妇这样说也跟着孙洪样把田螺不停地往兰英的碗里夹,最后碗里的都要往外流了。
大家这样来,弄得兰英都不好意思吃了。
孙洪还不住地在旁边说吃啊,吃啊!
这样的幕,在孙庆看来,只有羡慕的份。他的心里在想唉,要是以后我有个跟嫂子样好的老婆该有多么好啊!我也会这样疼她的,只是哥哥做得也太过了,让别人可怎么吃呀!
老孙的看法跟孙庆几乎是样的。
私下里,老孙跟自己的老婆说你看老大这个疼媳妇的样子,真是没有出息!
没有想到孙洪的妈妈立刻反驳说疼老婆就叫没有出息了,这不是没有出息,我看我们老大是太有出息了,比他爹不知道强多少辈!疼老婆的男人实在是太少了!都是我自己命苦,没有摊上个疼我的男人!
老孙头没有想到在自己老婆那里碰了鼻子的灰。
但是,那幕直在孙庆的头脑里闪现,好像装了定时播放器样,每隔段时间就会播放次,就像事先调整好的闹钟样准时而有规律。
以后吃饭的时候,孙洪这样的动作有所收敛,孙庆想肯定是私下里嫂子给哥哥上过课了。
那个时候,孙庆的心里很是矛盾,他总觉得哥哥这样做不只是想表明他对嫂子好,他肯定还想在我孙庆面前显摆下,好像在说老二你看,你有这样的福气吗?
孙庆从那个时候起心里就好像系了个疙瘩,有事没有事的时候,想起吃饭时候的那幕总觉得心里有个解不开的扣,他默默地在心里跟哥哥较上了劲儿。
有次,哥哥又外出了,他想机会来了,这次我看看还有谁给兰英夹菜。
还有谁呢?自然是他孙庆了。
那天,老孙头跟老婆去了趟后山,从后山带回来直刚刚抓来的野兔。
凡是带个野字的东西都有股莫名的蛮力,这只兔子的力气实在是不小,等到老孙准备着要宰杀它的时候,还莫名地喷了老孙身的兔子尿。
老孙急气,拿起刀来冲着兔子的脑袋就猛地敲过去,没有想到因为用力过猛,老孙的脸上又溅了脸的白色的豆腐脑——兔子的脑浆子喷了老孙脸。
这样来,把老孙脸上脸的麻坑坑给填平了。(未完待续。。
:章节感言:
憨实木讷的孙庆奉命去接未过门的嫂子,他的忐忑不安就像是幅跳荡的心电图。
兰英的姿容并不是绝美的美人,但是她有着种娴静之美。
孙洪是很爱兰英的,爱得程度超出了孙家人的想象。
这样的爱很让旁边的弟弟孙庆看了既羡慕有嫉妒,甚至还以为是哥哥对自己的炫耀和挑战。
十几岁的孩子的心里还能够想些什么呢?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孙庆还会想到什么,或者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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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咬人的兔子肉
彭城夜宿燕子楼,梦盼盼,因作此词。
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景无限。曲港跳鱼,圆荷泻露,寂寞无人见。紞如三鼓,铿然叶,黯黯梦云惊断。夜茫茫,重寻无处,觉来小园行遍。
天涯倦客,山中归路,望断故园心眼。燕子楼空,佳人何在,空锁楼中燕。古今如梦,何曾梦觉,但有旧欢新怨。异时对,黄楼夜景,为余浩叹。苏轼《永遇乐?彭城夜宿燕子楼》
热腾腾的兔子肉上桌了。
老孙早就坐在桌子边等着了。看见老伴把肉端上来,就赶紧招呼兰英过来吃。
此刻的兰英哪里好意思坐下来吃啊,自己的婆婆端上端下的,她屁股坐下来就吃,她可不是那样不长眼睛,不懂规矩的人。此时的她正在忙着做其他事情呢。
婆婆端来了最后碗汤,看兰英还没有上桌子跟前来,就喊了声兰英快来吃饭吧。
老二孙庆此刻也坐到桌子跟前了,他坐下来就赶紧给大家分筷子。他先拿了双筷子给爸爸,又把双放在妈妈的位置,他的手里还拿着两双筷子。
他看了下还站在别的地方做家务的嫂子眼,手拿着那双筷子迟迟不肯放下。而自己的那双也拿在手里。
两只手,四只筷子,就那么在他的手里张牙舞爪着,活像只晾干的大章鱼。
他的爸爸看了他眼,说老二!
孙庆回过神来了。老孙用眼睛狠狠地剜了他几眼,眼睛里充满了鄙夷的神气。
他妈妈听老头子这样叫,心里想老二又犯什么呆病了?
兰英也听到了,她回过身来坐在婆婆跟小叔子之间。
孙庆手里的那双筷子终于落了地,有了着落。
兰英看了孙庆眼,笑了笑说二弟你自己吃啊!
孙庆什么话也没有说,把筷子在手里换了换位置,增加了夹菜的长度,下子就把大块兔子肉夹住了,然后迅速地放在了兰英的碗里。
他爸爸妈妈看了他眼。又把眼睛挪开。
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儿子从小就有个痴病呆病。小的时候,大人在地里劳作,他就跟在爸爸妈妈身边,人家别的孩子都找个阴凉的地方吃点果子。喝点水呀什么的。他呢就声不响地跟在父母身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什么也不说。
有的时候,太阳的光实在是太强烈了。他会缩下脖子,咬咬牙。他妈妈看不下去了,心疼地说老二你就去那边阴凉的地方去坐坐,你哥哥在那里,你有什么好害怕的呢?又没有人敢欺负你?
但是孙庆那个时候的心里不是怕离开爸爸妈妈有小朋友欺负自己,更不会担心打起仗来会吃亏,因为他还有个强有力的帮手——大他五岁的哥哥。
他的父母看说不走他,就直接赶他走了,他们甚至还想用农具打他走了。
但是,最终孙庆还是跟着他们,步也不离开。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父母眼中的孙庆有点痴,有点呆。
但是别的人却认为这个孩子有点傻,是个沉默的傻瓜,跟他天天乐呵呵说个不停的哥哥截然相反。
但是,今天,孙庆拿筷子的这个举动在老孙看来,确实有点傻了。
孙庆的妈妈也个劲儿地皱眉头。
孙庆把那块最大的兔子肉夹给了兰英,兰英羞涩地笑,说老二你自己吃吧,我吃的话,我自己夹就可以了。
老孙头又狠狠地看了儿子眼,那个意思别再犯傻气了,你这样殷勤的样子让人家看了就恶心!
孙庆大概意识到了爸爸的这个意思,也就闷下头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那顿饭,孙庆吃得既兴奋又难过,兴奋的是这次哥哥的外出给了自己个表现的机会,终于给自己的嫂子夹了块最大的兔子肉;难过的是,他就只能够给她夹块,要是他再次夹的话,估计他身上的每块肉都会被他爸爸给眼眼地剜走,直到剩下几根有限的大骨头。
那块夹给兰英的兔子肉此刻仿佛长了牙齿,啃食着孙庆的每根脆弱的神经。
可是,过了几天孙庆发现兰英见了自己不像以前那样自然了,有的时候她甚至是故意躲着他。
有的时候,看他眼就赶紧把眼睛挪开。
孙庆觉得嫂子是刚进门,可能还太拘谨,又生性羞怯,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举动。
不幸的是哥哥几天就回来了,打破了孙庆的这个糊涂梦。
糊涂的孙庆大概怎么也没有想到哥哥对这个从小木讷的弟弟开始怀疑了,他像只好斗的黑猩猩样固守着自己的领地,不容许任何人侵犯。
兄弟俩的感情曾经度很紧张,直到小云的出生。
尽管在这期间,兰英私下里给自己的老公做了好多的思想工作,不善言辞的她走到孙庆的身边给他说了好多好听的话,宽心的话,但是兄弟俩的感情已经开始出现了裂痕。
但是,这兄弟俩的性格实在是不样,个善于捕猎,个善于抱窝。
兰英见了孙庆虽然话多了点,但是孙庆感觉到他已经不是兰英想象中的二弟了,而是个别人家的个孩子。
以后,小云出生了,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极大的欢乐。
老夫妻在欢喜之余还流露出深深的遗憾,那就是要是小云是个男孩子该多好!女儿早晚还不是人家的人,而儿子呢,长大了还可以赚个人放在家里,生下来的孩子都姓孙——都是自己人。
兰英看出了公公婆婆的意思,别说是她公公婆婆了,就是她娘家的亲爸亲妈都有偏见。
兰英生了个女孩的消息在第时间通知了兰英的爸爸妈妈,当时,兰英的妈妈正坐在院子里给兰英没有出生的宝宝做只小老虎鞋,听是个女孩子,她妈妈的手猛地颤,好了,滴鲜红的血下子流了出来。
而在旁边不远处摆弄农具的爸爸听是个女孩子,则随口就说了句,生了个女孩,还给她做鞋!
就连孙洪刚开始的时候在高兴之余也有深深的郁闷。
兰英听着老公偶尔的唉声叹气,自己的心里也不好受,自己怀孕的时候还以为怀的是个男孩呢?
就连老公偶尔的玩笑里都会出现我儿子的字眼。
但是,只有个人对这个小生命的到来没有反感,那就是孙庆。
他高兴的样子,让孩子的亲爹都看了嫉妒。
而他的爸爸则在边敲着烟袋锅子对身边的老伴说,你看老二那个样子,说他不傻,行吗?
开始大家都以为孙庆喜欢小云只不过出于对小孩子的新鲜感,等过了这两天,新鲜劲儿过,也就完了。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孙庆还真的是动了真情,对这个小生命喜欢得不得了。
小云慢慢地长大了,有的时候可以跟孙庆做做游戏,躲猫猫了。孙庆更是喜欢得很。
孙洪发现自己的弟弟是真心喜欢自己的女儿,也就把跟弟弟的隔膜慢慢地去除了。
兰英看他们兄弟俩和好如初的样子,也松了口气。毕竟那样紧张的气氛谁看了都会不舒服。
等生了小云不久,孙洪就跟村里的个朋友出去合伙做生意去了。
孙庆也慢慢地长大了,那个时候的孙庆觉得哥哥出去了,父母也慢慢地老了,嫂子又是个女人,小云还小,在他的概念里他就要承担起个当家的责任。
他的年龄越来越大了,很多同龄人的孩子都生出来了,他这里自己的大事连个影子都还没有呢?
村里里专门有些人,他们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精力过剩,在这种时候,他们往往会发散下过剩的精力,编排些莫须有的鸡鸣狗盗之事来卖弄下自己口才,说实在的这些人实在是太有才了!
还有的人真的动了孙庆的歪脑筋,编排了些花花绿绿有滋有味的段子,时不时拿出来翻唱下,算是对沉默的大山的种调节。(未完待续。。
:章节感言:
木讷的孙庆从小就有种痴,种呆的性情。
但是在外人看来就是种傻。
孙庆趁着哥哥外出的机会对嫂子大献殷勤,没有想到却弄了个无趣收场。
小云的出生考验着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念。
小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亲身父母都对她心生偏见。
只有孙庆真心喜欢自己的这个侄女。
所以人们更觉得他傻了。
孙庆以后还会有什么让人瞠目结舌的举动呢?
他的情感归依到底在哪里呢?
精彩继续,静待
第四十二章不会做演员,那就去做导演
(野棠花落,又匆匆过了清明时节。
刬地东风欺客梦,枕云屏寒怯。
曲岸持觞,垂杨系马,此地曾轻别。
楼空人去,旧游飞燕能说。
闻道绮陌东头,行人长见,帘底纤纤月。
旧恨春江流未断,新恨云山千叠。
料得明朝,尊前重见,镜里花难折。
也应惊问:近来多少华发!辛弃疾《念奴娇?书东流村壁》
方圃过分的小心使得他看起来似乎有点多疑。风雨沧桑这些年,他不得不小心谨慎。
但是,谨慎过了头,就滑向了多疑。凡事,还是要讲究个度才好。
那个夜晚,方圃跟吴小淘和孙庆样,他也没有睡好。
对于吴小淘他没有感到有太多的担心和不安,他眼就看出这个似乎长不大的大男孩身上有很多纯粹的东西,虽然这样的人在现实的人群中看起来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甚至还有点犯傻。
自己那么好的条件,还留学国多年,个正常的人大概谁也没有这样的思维,去选择个偏远的山区作为历练自己的第站。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而在般人看来他正好把方向选错了。
他是个逆流的弄潮儿。
对于这样的人,方圃虽然没有什么疑心,但是他也不会把他安排在自己身边。
因为切都不确定,包括自己也是个不确定的成分。
什么事情什么人旦确定了。也就失去了大部分的意义了,甚至存在都成为大问题,不是吗?
是那个来自州的电话,给他带来了极度的不安。
接电话的是个上了几分年纪的男人,但是从电话里听得出来,他的声音洪亮,底气十足,精力充沛。别看只是那么简单的两句话,方圃听得出这个人的声音,几乎也就等于见到了这样的个人。
几十年的经验使他明白有这样声音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有头脑。很有分寸,很能够掌控局面,也很霸气。
无论任何时候,这样的人都不会甘于平庸。
这样的人。做朋友可以让你如虎添翼。可要是成为个对手。那无异于
他不想再往下想了。
别看来这里有几个月了,但是他还直用着的号码。大概也是出于习惯的原因,这部手机虽然用得时间有点长了。但是他已经很习惯了。
而且抓起这部手机的时候他莫名地还有种亲切感,因为他的手机屏幕上是个女人的照片,披肩的长发,秀气的脸庞,柔和的眼神
现在的他却是有点想念屏幕里的她了。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个住在朦胧的屏幕般的水晶宫里,个住在穷困的小山沟里,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这才是应了那句话:可望而不可即。
其实,他贮备的手机卡不止张,备用手机就有几部,并且电几乎都是满格的。随便拿起那部来都能够很方便地派上用场。
他拿给吴小淘的就是其中的部。
他想帮下吴小淘,毕竟个人离家在外,又遇到了小偷,这样的事情放在谁身上也是不好的。
方圃离家在外这么多年,他深深地知道危难之际,有只温暖的手伸过来的力量有多大。好比是给个突发心脏病的人来了针强心针。
很多事情是不能够预料的,人们往往是会做梦娶媳妇,但是又有谁会做梦出大殡呢?
很多事情也是不能够多想的,想过了头,伤害的往往是自己——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精力。
其实,很多事情大概没有想的那么糟糕。
想,往往会过了头;但是做,永远在后头。
几乎整个夜晚,方圃都不能够好好地入睡。偶尔睡着了,可是隔壁孙庆的房间里传来如雷的呼噜声,下子又把他给弄醒了。
这个深山的大汉,有着虎豹般的身躯,有着如雷的声音,不管走到哪里,铁塔似的身躯往那里站,不亚于二级的轻微地震啊!
如今这样的大块头就住在自己的隔壁,而且还打起了如歌的呼噜。
其实,孙庆那晚根本就没有睡踏实,呼噜是他打的,他是个沾枕头就会睡着的人,可是,那晚,他却好久都没有睡踏实。
但是,呼噜是他打的;方圃,是被他吵的。
方圃的头疼得针扎似的。头皮里好像瞬间长出无数条钢针,针针比赛似的扎着他的每根敏感而微弱的神经。
老了?自己真的老了!
丝老来的落魄的感慨袭上心头。年轻的时候不管外面有多大的动静,哪怕就是周围站满了几十个唱歌的人他能够照睡不误。
是这些年的奔波和操劳把自己的身体搞垮了。不但身体垮了,心也疲惫了,心态也老了。
可是,自己这些年的操劳,收获的又是什么呢?
开了几家像样的公司,养了几千号来自不同地区的人,银行里存的钱比全身的毛孔都多。自己虽然没有腿,但是比人家有腿的跑的路还多。
可是就是没有个像样的家。
想到这里,他有禁不住打开手机看了看屏幕上的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沉稳恬静地冲他笑,好像在说都几点钟了,你还不睡?
他冲着里面的女人苦笑了声,把自己的心思用力地压了压。
脑袋上的头发随便抓把,每把都会有几根白头发。
人已老,而家未安。
现在还到处飘零呢,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
自己路从农村到城市。现在又从城市返回农村。
从农村离开的时候,自己年龄还小,但是身体结实得跟个牛犊子似的。
现在从城市回到农村了,年龄把了,可是身体却几乎要散架了。
空有个支架的身体还有什么用呢?
唯好用的就是那个圆圆的脑袋了。
他曾经跟战友们笑谈他的目标就是要农村包围城市,可是没有想到城市还没有包围呢,自己却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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