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专注洗白三十年[快穿]

59.贰.番外【情劫】(下)

    斯人若彩虹,烨然不能视。恰似山间之清风,松林上明月。裁半寸光阴,拣三两入酒,万世流芳。

    许多年后,当昔年挚友彻底站在彼此对立面,正邪不两立。摒弃了七情六欲,贵为仙尊的莫玄,也总难免有刹那恍神。他向来有意避免对上那人,却被当成了轻蔑敌手。

    那时亦登顶魔尊之位而不自知的人,自觉丢了面子便追上门来处处挑衅,耀武扬威。莫玄和那人站在正邪两面,相顾无言时,那人便当成了他对他的厌恶,于是言语越发尖刻,竭尽所能地想要刺痛他。

    他们第一次重逢。

    魔尊一身雪青色衣袍染了血,重伤蹒跚,却衬得因失血而苍白的面庞愈发?丽,是摄人心魂的夺目。

    仙尊垂眸叹息,几分悲悯怅惘:“司尘,吾曾视你为挚友。”

    “挚友呵。”魔尊?i丽的面容在眼前放大,那双血色妖冶的眼瞳注视着他,冰冷嘲弄:“风清君高风亮节,原来还有滚到床上去的挚友滚完便忘,当真弃之不顾,拔则无情。”

    尖刻粗鄙,而咄咄逼人。

    素来隐忍漠然,不显山不露水的他紧紧攥住了那人的手,藏不住的情绪终点点外露:“是你先弃了我。”

    魔尊怔了怔,笑了:“不错。是我弃的你。”

    “为什么。”

    “两个男人,仙尊不觉得恶心么”魔尊勾唇,眸光寒凉而残酷,似沾染剧毒的锋利刀刃。

    一刀致命。

    是了。莫玄幡然醒悟,高傲自尊如面前的人,又怎会甘愿雌伏于人身下必是耻辱至极,依那人脾性,更应是恨不能将他千刀万剐。错了错了,一开始就错了。

    那便罢了。从头到尾,都是一厢情愿。或许都该怪罪那荒唐的一夜。那夜,司尘踉踉跄跄不知从何处回到竹苑,满身狼狈面容惨白,然后自顾自地开始喝酒。他同他一起,饮醉至半夜,兵荒马乱间生了乱子一发不可收拾,乱生。到底是他趁人之危。

    于是莫玄亦笑了起来,心扉痛彻,却松开了手:“是我对不住你。你走吧。”

    他背过身。

    身后的人似乎在咬牙切齿:“不需要你来做这劳什子慈悲佛祖,来战便是莫玄,佛祖慈悲,以身饲虎,割肉喂鹰你这是在躬亲力行”

    “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吾自非佛祖。”他打断他,嗓音无悲无喜:“邪魔外道,人人得而诛之。”

    “好,好。好一个邪魔外道,人人得而诛之。”魔尊大笑,竟似喋血,几分戚戚然:“如此,多谢仙尊此次不杀之恩。”

    “下一次,换我必会杀了你,可好”魔尊又轻笑道。

    “随你。”回应他的,是莫玄有可无不可的一笑。似乎带着些许似有若无的浅淡宠溺温柔。

    一如从前的无数次一样。

    魔尊没再说话,一剑割断了自己的一截衣袍掷于地上,头也不回地离开。

    莫玄拾起那截雪青色缎子,立于原地,站成了一座雕塑。

    至此,彻底南辕北辙,分道扬镳。再相见,便是兵刃相接,至死不休。

    而莫玄总是回到蓬莱岛上的那些时光。

    原来一切早已初现端倪。他喜欢的这人,并不是完美无缺,甚至连瑕不掩瑜也算不上。两人各种道法观念,总大不相同。司尘戾气深重,执念亦颇深,身上大小毛病多得很。除却一张脸和棋术道法,酒量也是奇差得很,和他斗酒总是自以为聪明得在桌底下偷偷摸摸用指尖逼出酒水来作弊。莫玄对此,亦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其上下其手,免得某人耍了性子跳脚不干。一言以蔽之,这人,几乎没有什么可取之处。

    明月朦胧,是多少人穷极一生追逐的幻梦。可也无两三人知晓,那明月失去了灼日的光照,不过是坑坑洼洼的黯淡背面。而他喜那明月的高高在上月华如水,亦爱那明月背后坑坑洼洼的表面,每一处褶皱,都严丝合缝地嵌入他心中。

    司尘是象肉,怕疼,轻轻一捏就能疼得红了眼眶,那眼尾晕开桃花色泽,分外惹人怜惜。

    司尘是猫舌,怕苦,常常喝杯茶都能把脸皱成一团,唉声叹气老半天。

    莫玄常笑他是个出身矜贵的王侯少爷,娇生惯养惯了,处处都得下人仔细伺候着。也不知哪处钟灵毓秀的润泽山水才能养得来这等少爷人物,竟巴巴得跑来修仙吃苦,也是忒委屈了他。

    然后司尘听着,一边惬意地半阖眼眸,享受来自风清君的“服侍”端茶送水,一边悠悠地答:不才出自穷乡僻壤中,原名王大壮,还望莫兄不要嫌弃才是。

    莫玄素来持剑稳当的手抖了抖,斟茶之际竟荡出了小半杯清茶。

    “当真”

    风清君永远也不愿回想,自己那一刻脑海中浮现的画面。某些不可言说的时刻,二人情动,他执住“司尘”的手,温柔地唤了声大壮。

    然后“司尘”回以凝视,羞怯一笑:叫我壮儿就好。

    眼前一黑。回到现实。

    当时在他面前凑得极近的司尘眨巴了眨巴眼睛,抚掌大笑,甚至有晶莹泪珠缀在微红眼角,闪烁生辉。

    那灼热的呼吸倾洒在他耳畔:“逗你的。”

    堂堂风清君,差点给噎死。

    后来莫玄才知道,司尘的确发于村中,但自然不叫王大壮,他连名字也没有,只被叫做猫儿。

    一只被遗弃的可怜野生幼猫,生来如寄。是乡下村妇与莽汉,带着奚落和轻视,以及施舍和亵玩意味的称呼。或千般万般复杂情感,却独独没有一点疼惜。

    而那人或许本该在乡野间跌跌撞撞长大,却恰逢乱世,全村数十人口被邪佞屠杀殆尽,只留得还是孩童的他一个活口,和一个金色铃铛。

    儿时颠沛流离,沦为乞儿,尝遍困苦。

    少年时的那人因缘际会,踏上仙途,载着满心仇恨,背负血海深仇,去寻一个答案,欲找到仇人,为孤村报仇雪恨。

    司尘于修仙一途有缘,虽为散修,却天赋卓绝兼之多番奇遇,踏遍山川大海求索问道,终有一日,寻访蓬莱岛藏书阁,也是在那年花朝节,他们邂逅。

    同年不久,司尘也自藏书阁找到了答案。可笑的是,一切蛛丝马迹,都指向司尘他自己。杀业深重,一念成魔。

    孤村稚童,全村人口被屠戮殆尽,他却存活下来,甚至看到了凶手的眼睛,妖魔的眼睛。而后待一切平息,他还拾到了那妖魔弃之不要的灵物法宝金色铃铛。古籍上的,妖魔铃。

    古籍有载,妖魔铃,也称业果铃。天地灵物,亦正亦邪,应运而生,吸取天地之精华,每万年一轮,或可催生灵识,凝聚魂体。若沾染鲜血,即堕入邪道,为祸人间。若纯洁无瑕,则驻守正道,庇佑苍生万灵。

    善符术,主幻象,极情极欲之体。

    是以多少年前,村野处,松林月照,清泉石上,那衔铃而生的婴孩,是山间日月精华催生的灵识,妖魔铃的魂。

    而稚童之年便沾染杀孽的纯洁灵体,接受不了那自己造就裸的残酷现实,不堪重负,便给自己造了那样一个似是而非的幻境。生生骗了自己近百年。

    当血淋淋真相裸地剥开幻梦,显露出人性最丑陋的恶与欲,当司尘发现那个自己近百年的努力复仇成了空谈笑话,他最大的仇人,便是他自己。霎时信仰崩塌,一切都几乎土崩瓦解。

    他只能靠酒精麻痹自己。

    于是便是那一夜。不合时宜的,荒唐至极的,却成了最好的慰藉。没有伦理道德,是非正邪,只有纯粹的灵与肉的结合,爱与欲的抚慰,是那飘飘欲仙如临云端的极乐之乐。

    有一人爱他,惜他,怜他,尽管或许不过是酒精作用下的错觉幻象。宛若末日狂欢。

    待得第二日日光融暖倾洒,司尘从恍惚飘然中醒来,却觉被那日光近乎灼烧炙烤。他是阴暗角落滋生的魑魅魍魉,腐烂腐朽的房梁暗柱,是见不得光的暗夜生物。没有人会爱他,也没有人会怜他。

    孩童时的记忆翻涌浮现,历历在目。养父油腻而粗糙的大手,分明算的上浓眉大眼的脸庞上那抹邪佞猥琐的笑。

    然后便是那个失却生机的头颅滚落在地,满目猩红。

    记忆戛然而止。司尘忽然一阵干呕。

    而他这位挚友风清君,光风霁月人物,必将登顶正道至尊之位。和满手沾染血腥杀戮的自己,是云泥之别。

    司尘垂眸,忽尔张扬一笑,提笔书就两个大字后,就此离开了蓬莱岛。

    猝不及防的离别,猝不及防的重逢,渐行渐远,最终酿就那样一个玉石俱焚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四处搜集司尘破碎灵魂碎片的莫玄看到那些被掩埋的真相,片段的记忆画面,其中心情,犹如被打翻了的调味酒,五味陈杂。

    此前,他也曾陷入光陆迷离的梦境,带着缠绵悱恻刻骨铭心的爱恨,滋生了心魔。日日夜夜,有如千万蚂蚁啃噬撕咬,爱憎会,怨别离,求不得,让他想要囚禁了司尘把他生生世世困在自己身边,亦或杀了他,便再无人让自己牵肠挂肚。

    欲成大道者,必当断情绝欲,斩断红尘,一朝走火入魔就是万劫不复。

    于是他舍了七情六欲,却成行尸走肉,心间被剜了一道愈合不上的口子,深达数尺,空空落落。

    却不曾想,走火入魔摒弃七情六欲后,他一心追逐大道,却也埋下一生祸端。

    所历情劫,必先拿起,方能放下。故而他每每触及大道,却始终差了一线。司尘是他的因和果,道与劫,附骨之疽般根植的爱恨。

    仙魔大战的尾声,莫玄在他面前魂飞魄散,那压抑的爱恨终于释放。他散尽浑身修为,去护他所爱之人的神魂,而那欲念与至深的执念,凝成一体,附于妖魔铃之上,去操纵布置横亘千年的棋局。

    或者说,以天下为棋局,苦苦等待守候,与那人的重逢。

    情劫不渡,他索性孤注一掷,以身沉沦。

    但莫玄却不曾料想,他在这数千年枯燥乏味的光阴中,竟不意寻得了真相。

    世界的真相。

    他发现自己早便为这个世界的至尊,千万年来皆如此,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

    司尘也好,沈卿一也罢,容青也可。都是他应该历的劫,而后问鼎大道,一路荣光。

    秘府中的幻梦,通过妖魔铃的链接,他看见了金銮殿上的那高高在上的天子,以及他自己的模样。不过须臾,便已经历了一生。

    那天子长着一张司尘的脸。而那大逆不道的臣子,俨然就是他自己的脸。

    是巧合么。明显不是。

    莫玄还听见了那个机械的冰冷声音。

    它说着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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